沭政办字〔202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临沭县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减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推动全县“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县、镇街、村居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以耕地质量提升和秸秆综合利用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作基料、加工转化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肥料化、秸秆燃料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
2020年全县计划青贮农作物秸秆2万吨,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完成上级项目任务目标,收储农作物秸秆7万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工作步骤
2020年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组织发动、集中督查、日常巡查、总结考核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麦收前)。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539-5251935。
(二)集中督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严格落实县直部门包片督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各镇街和县直相关部门要于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巡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日常巡查阶段(冬春季节)。要积极做好冬春季节非收获期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坚决做到督导巡查不放松、宣传教育不放松、责任落实不放松、群防群治不放松、严查严罚不放松“五个不放松”,杜绝随意焚烧行为。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制度,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集中存放”,多举措积极利用“变废为宝”。
(四)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镇街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当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镇街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和冬春季节的秸秆禁烧。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考核措施,深入做好入户宣传、签订禁烧责任保证书,努力使群众从怕罚“不敢烧”转变到要用“不想烧”。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包保督导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严惩“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依照新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每处焚烧秸秆火点可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严格执法、谁烧罚谁,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从严治烧。同时,加强对县城周边、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县区之间结合部的督导检查。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要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点,安排专人进行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时发现、通报焚烧火点。各镇街要根据本地区土地和种植情况,绘制秸秆禁烧地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按照政策支持、示范引导、农用为主、产业发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三夏”和“三秋”期间小麦、玉米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和清理、收储、运输几个重点环节,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对夏季小麦秸秆,重点抓好机械切碎直接还田,打捆收储,作为食用菌基料、果园覆盖和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方面的利用。对秋季玉米秸秆,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将重点通过扶持大型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建设青贮池,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与农户签订秸秆利用合同,组织好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搞好秸秆沼气化、秸秆固化、秸秆热解气化等技术应用。对小麦、玉米秸秆机械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收储等项目予以扶持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临沂日报临沭版、临沭电视台、临沭广播电台、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作用,在“三夏”和“三秋”期间开辟专栏、专版,对全县及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跟踪报道、监督曝光。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向学生发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倡议书》,向农机手发放《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各镇街组织流动宣传车,同时要加大宣传标语的刷写密度,每个村居要在广播喇叭中宣传秸秆禁烧一天不少于3次,将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我县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村(居),落实到人、到地块,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行镇(街)村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死角。强化镇街政府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县与镇街、镇街与村、村与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县政府和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负责做好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指导好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
(三)加强财政支持。重点支持扶持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燃料化、秸秆能源化等利用。一是大力实施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项目,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对进入山东省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等实行优先补贴。二是对开展青贮氨化的畜牧养殖户以及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扶持项目,所需资金优先调剂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要在现有20处秸秆收集点基础上,优化秸秆收储点,加大“三夏”、“三秋”季节的秸秆收集和储运力度,发挥其作用并创造效益。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临沭县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夏”、“三秋”期间,县里将派出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良好的镇街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镇街,被确定为全县“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的镇街,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在现场会上作检讨;对辖区内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3个且列全县前3位的镇街,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凡是被县督查组及市督查组通报的火点,镇街巡查组未发现上报的,县政府将对巡查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全县秸秆禁烧工作预案,建立主动响应机制。每年夏收、秋收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宣传、巡查及网格化管理等按时间节点迅速启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把网格细化到村居、到地块、到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消除工作盲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做到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推动我县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开展。
附件:1.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包保督导巡查分组表
3.镇街和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4.临沭县秸秆禁烧情况调度表
附件1
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陆永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英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孟 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景 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李怀东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吴清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善涛 县公路中心副主任
王维庆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兴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加永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宝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学山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陈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 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文学军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王正河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文 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英杰 县气象局局长
于世华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高冬子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军 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 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东 曹庄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 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 琳 玉山镇政府镇长
李 真 青云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 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徐会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王文昇,联系电话:5251935、13573950288
电子邮箱:lsxnyjnyb@ly.shandong.cn
附件2
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包保督导巡查分组表
督导乡镇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人 (分管领导) |
工作人员(联络员) |
临沭街道 |
农业农村局 |
徐会社 |
邱 磊 |
王文昇 |
郑山街道 |
水利局 |
魏 强 |
孙建瑞 |
张宝国 |
曹庄镇 |
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文学军 |
高 波 |
杨大波 |
店头镇 |
供销联社 |
李怀东 |
王济友 |
李 鸣 |
石门镇 |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于世华 |
张富中 |
王卫国 |
大兴镇 |
生态环境分局 |
李学山 |
王学桂 |
王恒华 |
蛟龙镇 |
气象局 |
刘英杰 |
颜秉芝 |
吴 琼 |
玉山镇 |
林业发展中心 |
陈 飞 |
张 毅 |
王 彬 |
青云镇 |
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王正河 |
曹广兵 |
曹守玉 |
附件3
镇街和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对县直各帮包单位、各镇街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负总责。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监督和曝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并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知识的传播,切实做好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牵头负总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统筹调度、指导各收储点建设和运营工作,推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现场执法,重点做好对焚烧秸秆事件的依法查处;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统计核实上报全县卫星遥感火点情况,对接上级卫星火点核查工作。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等饲料化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工作,扩大秸秆消化量。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调水保障和调水与秸秆处理的衔接工作,督促各镇街严禁向河道水体抛弃秸秆。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生活垃圾清理督导。
县气象局: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与信息发布。
县供销联社:负责指导协调秸秆销售工作。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督促、指导各镇街对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和耕割灭茬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粮食生产安全事件进行查处。
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的相关知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长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负责高速、国道、省道及县乡路两侧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的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和国省县干线公路打场晒粮、秸秆堆放的督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相关资金,并搞好使用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火灾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依法管理交通的前提下,对综合利用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便利。
各镇街:对承担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负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属地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确保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附件4
临沭县秸秆禁烧情况调度表
2020年 月 日
镇街 |
本日着火点、 黑斑 |
追究镇村 责任人 |
包保督导及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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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位置 |
人数 |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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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街道 |
一组: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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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山街道 |
二组: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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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镇 |
三组: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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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头镇 |
四组: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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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 |
五组: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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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 |
六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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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龙镇 |
七组: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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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 |
八组:林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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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镇 |
九组: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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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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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四点前提报附件4和巡查开展情况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临沂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民〔2019〕5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委托下放的社会救助事项
县政府授权,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实施。
二、简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流程,提升救助工作实效性
(一)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社会救助实行核对前置,申请人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提交申请书及核对授权书。镇街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入户调查,提出审核审批意见。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镇街应当在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复查,出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复核报告。对拟批准享受待遇的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镇街分管领导审批,盖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取消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镇街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三)加快审核审批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三、规范低保行政文书,精简救助申请材料
全面应用全县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以行政文书的标准化倒逼和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一是精简救助申请材料。要坚持便民高效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需要申请人填写的低保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应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实现困难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二是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对申请低保不予批准告知书、低保金调整(停发)告知书等,要按照《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79号)、《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鲁民〔2019〕54号)规定及时送达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送达的也要电话通知到本人,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申请人及时获知信息。三是严格救助档案管理。要按照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新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镇街存放,镇街在完成审批工作后向县民政局报送审核审批表即可。
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一次办好”
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签订保密协议,实施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作用,做到“线上办理、线上核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五、强化人员配置,推进能力建设
为有序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配备3-5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村(居)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配备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县民政局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政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要多途径深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澄清认识误区,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村(居)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公示栏,在公示栏或显要位置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向群众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社会救助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交政字〔2020〕11号
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拓展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8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拓展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县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拓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梳理去年以来专项整治情况,继续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区分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效果不明显的整治任务,分门别类制定针对性措施,以专项整治成效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交通基础设施:加强重点工程建设,提升通村道路、村内道路服务水平,解决农村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建设任务。提升主要道路等级、消除等外路、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不断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改善农村公路出行条件。二是深入开展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按照“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整改时限:2020年8月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
(二)农村公路养护:提高道路养护管理效率,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为群众提供畅通、舒适、优美的道路环境。
工作措施:建设临沭县“四好农村路”智慧养护管理平台,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路产管理,实现养护作业监督考核智能化,进一步提高全县县道分片区专业化养护水平,推广预防性养护,努力做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三)交通执法领域:继续整治交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规范水平不高,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树立全员培训理念,在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和覆盖面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的应用。加快治超站不停车预检系统和非现场执法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提高治超执法效能和科技化水平,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沿用去年成立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至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要深刻认识到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危害,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积极协调配合,坚决纠正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治任务分工,针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帐,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月1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工作情况报告,于活动结束4日内报送局办公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推动交通运输民生工作的重要手段,注重标本兼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民生工作的满意度。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交通运输重点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沭政办字〔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所指行政村原则上为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的行政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住户认定标准。
(三)实施进度。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6月底前累计完成80%的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8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镇街、村联动,分级负责。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镇街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群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发动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造成投资浪费。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在彻底清理“三堆”、平整路基、完善供排水等设施的基础上,各镇街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要求,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案,达到“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要求。行政村包含多个自然村的,所含自然村必须全部达标。要严格按标准建设,主次街道宜采取水泥混凝土硬化,背街小巷可采取混凝土、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灵活多样的硬化方式。街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0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5米;街道宽度8-10米(含8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4米;街道宽度6-8米(含6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3米;街道宽度5-6米(含5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2.5米;街道宽度小于5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2米,超宽度硬化部分原则上不予补助。主街道硬化路面厚度原则上不低于15厘米。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取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
道路硬化完成后,要适当配套建设绿化、亮化、排水等附属设施,确保功能完善。
1.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和花草为主,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行道树,空隙内栽植小龙柏和金叶女贞,搭配冬青、红叶石楠等球类植物点缀;次要街道绿化以月季等花灌木、果树和本地小乔木为主,搭配球类植被;巷道绿化以菊花、勺药、地瓜花等当地草本花卉为主。
2.主要街道应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实现排水通畅,确保雨天不内涝。主要街道交叉口应设置过路涵洞,方便今后配套建设供水、供气、通讯等公用服务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镇街要对本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要建立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从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物料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要按照市场化、物业化运作模式,落实专业队伍,与施工队签订保修返修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奖补政策
(一)奖补标准。当年度实施硬化的村居通户道路,县财政按照每硬化1平方米补助35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资金拨付。项目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各镇街向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各镇街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报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双90%”标准进行复查确认。在复查确认的基础上,经县领导同意后,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给县交运局,由县交运局拨至各镇街。对出现虚报冒领等现象的镇街、村居,经查实后取消其县级补助,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工程建设进行督导指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资金安排,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监督考核、质量验收。要多方筹集和落实资金,统筹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资捐建。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引导农户自主完成土方工程,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建设。要加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里将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大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孟芳县发改局局长
李根深县财政局局长
孟凡峰县人社局局长
陈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城乡规
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
心主任
尹相坤县住建局局长
魏强县水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明坤县卫健局局长
王兴壮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学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加永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刘善涛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冬子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军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冬曹庄镇政府镇长
李真青云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琳玉山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吴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临沭县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2020年临沭县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域旅游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双年行动,助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临沭县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沭政字[2019] 23号)要求,结合文化旅游发展工作线工作重点,制定2020年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临沭红色文旅、传统文化、山水田园等资源,壮大全域旅游产业,构建全域打造、全景建设、全业融合、全要素提升的发展格局,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县。
二、任务目标
全县旅游业发展活力增强,旅游产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产业关联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力争全县旅游接待人数、旅游休闲产业增加值稳步提升,创建国家2A级景区1个,打造研学基地2处、乡村旅游度假区2个、精品民宿50间,打造红色旅游线路2条。
三、工作重点
整合全县文旅资源,加快精品旅游开发,突出“红色文旅、传统文化、山水田园”三条主线,加大对旅游项目的提升改造力度,扩大精品旅游有效供给,推动全域旅游集聚发展。
(一)以沂蒙精神为魂,打造红色研学旅游。
围绕“苍山沭水,红色临沭”主题,以弘扬沂蒙精神为核心,突出抓好“理论研究、项目提升、丰富形式”等工作,使我县红色文旅资源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深化理论研究。围绕滨海革命史、刘少奇在临沭、拥军支前、导沂入沭、征兵工作、知青文化等主题,收集整理临沭红色文化资源,深化学术研究,推出更高层次的原创理论性成果,提升临沭红色文化的影响力,为临沭红色文旅的发展营造更有力的舆论支撑。
2.打造提升项目。实施“红色文化旅游+”工程,重点做好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朱村红色文化旅游区、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南古解放纪念馆、夹谷关景区的综合提升,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人才架构,增加展区面积,增添活动项目,增强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等,实现红色文旅项目整体提升。推进营子知青文化园和知青博物馆的建设,继续完善河湾知青纪念馆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丰富馆藏内容,延伸旅游产业链。
3.丰富传播形式。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活动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活动。依托沂蒙党性教育平台,做好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党性教育主题班次,并逐步延伸到其他红色资源项目。积极参加鲁南经济圈红色文旅大会,在夹谷关景区、朱村红色文化纪念园等红色景点,策划举办知青文化论坛、红色音乐节、红色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结合临沭红色文化历史和故事,策划红色文化演艺项目,创新设计演艺内容和形式,推出具有临沭特色的实景演出,丰富红色文化互动体验方式。培育规范发展红色文化旅游研学市场主体,扩大红色研学覆盖面,充分发挥夹谷关景区、临沭县中小学实践中心的红色研学示范作用,推出更多的红色研学项目,定期举办红色文化精神培训、红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做大做强红色研学品牌。
(二)以传统文化为基,加快文化与旅游资源融合。
推进“文化+旅游”、“教育+旅游”的发展模式,将柳编文化、茶文化、孝文化、儒学文化、酒文化和粉条文化等传统文化元素注入旅游发展的各个环节,培育以鲁东南传统民俗为主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传承文化记忆。
1.春山茶文化园。建设茶科所、茶叶加工和交易中心、茶文化长廊,优化展厅布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游客服务接待中心、景观大门、茗香广场、生态停车场、茶壶雕塑等。
2.欧拉柳编艺术小镇。建设柳条体验园、星级观光工厂、创客艺术村(创客中心、创客公寓)、柳编艺术学院、柳编艺术博物馆和康养医疗机构。提升岌山省级地质公园项目,推进地质科普、阳光草坪、研学教育、野外露营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业态。
3.荷仙阁民俗艺术馆。建设沂蒙特色民俗艺术馆20个、古典床椅藏馆20个、名人书画室1处、综合服务中心1处,打造集艺术观赏、精品收藏展示、古代民居观赏为一体的旅游点。
4.多渠道开发文化旅游。夹谷关景区建设研学旅行活动中心,挖掘儒家文化,举办纪念夹谷会盟2520年暨“礼敬先师·传承文化”儒家文化学术论坛,丰富儒学内涵;郑山沙埠美丽乡村片区建设民俗记忆馆,利用端午、重阳等节日开展孝善文化活动;山里人家中药材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馆、中医药健康讲堂、养生药膳馆和中药材展示温室大棚,传播中医文化;发挥沂蒙老区酒文化馆魅力,完善接待设施,打造工业旅游亮点。
(三)以山水田园为本,打造重点旅游项目。
全力推进精品旅游项目建设,发挥山水田园资源组合优势,打造山地康养、滨水休闲、田园度假为主题的龙头旅游产品,形成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的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继续推进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培育采摘、农家乐、精品民宿、旅游购物等可经营的产业项目,形成一批田园旅游村镇。加快A级景区创建,提升全域旅游档次。
1.打造蛟龙航空主题公园,建设精品旅游项目。建设航空主题公园,完成服务区入口标志物、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龙泉广场、太空智能温室、神舟征途发射场、水上乐园、航空研学馆、飞天梦广场、航空主题儿童乐园、星空花海及道路标示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通用机场部分完成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站楼、机库、维修车间等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底前投入运营。
2.沿苍马山、夹谷山等东部山系重点打造“山之线”。整合山里人家、夹谷关景区、七彩百合园等辐射区域,依托片区内良好的生态、传统文化和空间资源,打造山地康养综合片区。做好现有A级景区维护及提升工作。开发苍马山、冠山夜游项目,亮化美化山体,促进旅游消费,延伸景区产业链条;夹谷关景区建设集教学、科研、会议、展览一体的研学旅行活动中心及千亩花海;七彩百合园完善游客中心、商业步行街等设施,建设花卉博览大棚、研学中心、教育实践基地等。
3.发挥沭河长廊滨水生态优势打造“水之线”。串联亿龙水上风情园、荷仙阁、沭河古道景区、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建设沭河生态文化旅游长廊、滨水美丽乡村示范区。亿龙水上风情园完善景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建设民宿、滑沙、演艺广场等服务设施,确保7月份开园营业;沭河古道景区建设住宿标准间、木质小木屋、七彩滑道和成人攀岩,进一步完善景区设施和接待条件;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红色文化馆、水文化博物馆和游客中心等;完成朱村沭河大桥建设,力争年底通车;青云朱崔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板栗产业文化展览馆、木工馆、农民公园及步行游道;沭河岸线现代农业生态园建设观光花海、人行步道、采摘园和游船码头等。
四、加大全域旅游宣传营销
(一)做好全域旅游形象推广。加强临沭全域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提升我县对外旅游形象。继续在临沭周边高速路设置过桥广告,在移动、联通手机端发送过境短信。实施旅游目的地营销战略,在临沂、日照、连云港、枣庄、徐州等地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或现场推介的形式展示临沭全域旅游魅力。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产业推介会和市文旅局组织举办的各类营销活动。
(二)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利用宣传、文化、融媒体、招商等政务资源,多方面开展全域旅游宣传营销,整合旅游景区、酒店饭店、农家乐、特色民宿、购物店等市场资源,实现全域旅游营销一盘棋运作。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宣传合作,探索“互联网+”宣传营销,借助微信、抖音、快手、头条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制造网络热点,推出多条旅游精品游线。创新营销推广方式,引导景区与同程、携程、高德地图等专业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传统营销”和“智慧营销”深度融合。
(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解除后,瞄准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客源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快恢复市场活力,树立行业信心。积极开展合作对接,做好“引客入沭”工作,对接有实力的旅行社,实行“点对点”精准引客。与周边兄弟县区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合作关系,联合开发旅游线路,共同推进市场营销,实现渠道共享、客源互送。优化完善旅游团队奖励政策,对组织、接待国内外旅游团队来我县观光、休闲、购物、度假旅游的旅行社(分社)进行奖励,提高旅行社积极性。
五、开展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文化旅游节庆节会策划,彰显临沭魅力。联合有关部门、镇街,策划开展规模大、档次高、影响力强的大型文化体育旅游节事活动,继续办好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蓝莓文化旅游节、粽情端午节、七彩百合节、板栗采摘节和乡村马拉松等活动,促进文旅产业融合,用好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等资源,推动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常态化发展。积极配合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策划亿龙水上风情节、蛟龙航空展等独具临沭特色的新颖活动。引入合作办节机制,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和产品影响力。
鼓励支持各镇街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特色节庆、展销、展演等传统文化旅游活动,借助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休闲体验、旅游观光,刺激消费,拉动人气。
督促景区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有序开放工作,协助组织好夹谷关滑雪节、冠山汉服节等景区活动,以节造势,以活动聚人气,提高文化品位和旅游体验,进一步提升临沭旅游品牌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旅游工作联席会职能,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和研究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破解全域旅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全域旅游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镇街、各单位全域旅游工作的考核。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发改、农业、文化、旅游等部门资金,适度增加对全域旅游的资金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县级以上重大项目,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推进上,要给予重点支持。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招引有实力的投资方、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投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接待服务设施以及交通运输等的建设和经营。
(三)实施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律,成立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投资公司,挖掘整合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文旅品牌打造、市场营销推广、服务品质提升、旅游纪念品开发等工作。理顺国有红色文旅资源管理体制,探索红色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提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和经营运作水平。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高等院校、先进地区等学习提高,利用专业培训机构加强旅游营销、旅游电商、乡村旅游、酒店管理和金牌导游(景区讲解员)等各类专业人才培训,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1.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节庆及推介活动计划
2.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节庆及推介活动计划
序号 |
名称 |
举办地点 |
举办时间 |
承办主体 |
1 |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暨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 |
县融媒体中心 |
2020.3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2 |
“农商银行旅游联名卡”首发暨摄影大赛启动仪式 |
县融媒体中心 |
2020.3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3 |
第三届万亩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百合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七彩百合园区 |
2020.5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4 |
临沭县第四届蓝莓旅游休闲文化节 |
大兴镇万亩蓝莓园 |
2020.6 |
大兴镇人民政府 |
5 |
第二届粽情端午文化旅游节 |
沭河古道景区 |
2020.6 |
石门镇人民政府 |
6 |
迷你马拉松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5 |
县体育中心 |
7 |
孝文化系列活动 |
郑山镇高埠前村 |
2020.5-9 |
郑山街道办事处 |
8 |
首届“中国·营子”知青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黄峪社区 |
2020.6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9 |
“欢乐一夏·沭河烧烤季”首届沭河消夏文化节 |
亿龙水上风情园 |
2020.6-8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10 |
垂钓大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9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11 |
第七届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 |
“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 |
2020.9-10 |
曹庄镇人民政府 |
12 |
“礼敬先师·传承文化”庆祝夹谷会盟2520年/儒学文化学术论坛 |
玉山镇夹谷关景区 |
2020.10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13 |
第二届板栗采摘节 |
青云镇西朱崔村 |
2020.10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14 |
无人机比赛/滑翔机比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10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15 |
在周边地市举办新闻发布会或现场推介 |
临沂、日照、连云港、枣庄、徐州 |
2020.6-10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16 |
参与市文化旅游局组织的各类推介活动 |
2020全年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注:节庆活动及推介活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举办或予以调整。
附件2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目标任务 |
营销活动 |
参与单位 |
1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建设项目 |
力争10月底前投入运营。航空主题公园,完成服务区入口标志物、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龙泉广场、太空智能温室、神舟征途发射场、水上乐园、航空研学馆、飞天梦广场、航空主题儿童乐园、星空花海及道路标示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通用机场部分完成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站楼、机库、维修车间等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3月份召开新闻发布会,整体包装营销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2 |
新华社山东分社纪念园 |
新建沂蒙精神雕塑1处,整体维修院落房屋67间,丰富展品,美化绿化环境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
3 |
夹谷关景区提升项目 |
建设集教学、科研、会议、展览一体的研学旅行活动中心及千亩花海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4 |
七彩百合园项目 |
完善游客中心、商业步行街等设施,建设花卉博览大棚、研学中心、教育实践基地、七彩滑道、玻璃漂流、树林小屋等 |
举办第三届万亩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百合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5 |
营子知青园项目 |
6月前建成建设知青博物馆、观光路、知青园、知青茶园,完善入口服务区、知青生活区、茶园文化体验区。 |
举办首届“中国·营子”知青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6 |
苍马山-冠山A级景区提升项目 |
翻新苍马山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鸟语林、花海等景区环境;开发夜游项目,亮化美化山体,延伸景区产业链条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临沭街道办事处 |
7 |
春山茶文化园项目 |
建设茶科所、茶叶加工和交易中心、茶文化长廊,优化展厅布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游客服务接待中心、景观大门、茗香广场、生态停车场、茶壶雕塑等 |
临沭街道办事处 |
|
8 |
亿龙水上风情园项目 |
确保6月份开园营业。完善景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建设民宿、滑沙、演艺广场等服务设施,做好开园前各项筹备工作 |
对接旅行社来沭踩线,推动与周边景区串线结合。参与对外推介等活动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9 |
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项目 |
完成纪念馆东部拆迁、规划,建设水文化博物馆和游客中心等;完成朱村沭河大桥及连接线建设 |
参与举办柳编文化博览会 |
曹庄镇人民政府 |
10 |
沭河岸线现代农业生态园项目 |
荷仙阁民俗艺术馆建设沂蒙特色民俗艺术馆20个、古典床椅藏馆20个、名人书画室1处、综合服务中心1处,观光花海、人行步道、采摘园和游船码头 |
郑山街道办事处 |
|
11 |
沭河古道景区 提升项目 |
完善景区设施,提升景区接待能力。建设住宿标准间、木质小木屋、七彩滑道和成人攀岩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石门镇人民政府 |
沭政办字〔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临沭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力争在“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全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为契机,不断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整治干线公路路域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公路治理新机制,为和美幸福临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标本兼治、量质同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同步提升,存量和增量同步优化。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紧紧围绕全市规划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公路基础设施提升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协调推进。
四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结合临沭红色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等特色,突出不同主题,打造特色亮点路段,展示临沭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提升公路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通行能力。坚持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科学决策,精准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比重不低于5%;加快养护标准化建设,推广四新成果应用,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普通国省道行驶质量指数(RQI)≥9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90,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是提升安全水平。坚持公路安全动态管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率100%;规范公路指路、警示标志,健全公路标志体系,全面完成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整治平交道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桥梁动态监管,加大病险桥梁整治力度,提高桥梁安全水平,新出现的四、五类桥梁改造、处治率达到100%。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巩固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改造成果,积极推进服务区设施标准、生态环境、商业形态、管理服务“四个提升”,打造新时代精品服务区,高速公路达标服务区比例达到100%;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完成S225莒阿线店头停车区建设,完善G327国道轩庄服务区设施,并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建立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二)提升公路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通行秩序。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长距离拥堵事件发生;集中整治穿村镇路段,规范临街牌匾,做好路宅分家,畅通排水设施,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二是规范公路管理。加快推进公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服务,加快全程网办步伐,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路产损坏赔偿费追偿率不低于90%,提升公路设施保护能力。规范收费管理,加强收费站建设,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强化超限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不超过0.5%,普通国省道超限车辆不超过2%。
三是规范应急处置。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公路监控管理手段,加强动态信息发布,提供全方位出行信息服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的重要节点路网监测实时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5%。建设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实现多部门预警信息联动共享,构建反应迅速、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公路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高速公路应急抢通24小时内完成。
(三)提升公路路域环境
一是绿化路侧环境。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打造景观小品,提升绿化档次,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展现地域特色,美化行车环境。
二是净化行车环境。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取缔沿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公路非标管理,增设公益标志,提醒安全行车、宣传公路保护。落实县政府要求,清理沿线广告牌匾,净化目视范围环境。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三是美化周边环境。对路侧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清理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做到视觉舒适、环境整洁、生态和谐。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损害公路安全、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等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并总结活动成果;向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推送公路违法行为信息,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预算资金筹集及上级扶持资金争取。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污染治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所辖路段、镇街驻地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所辖路段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外国土绿化整治提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公路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收费站、临沭北收费站、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路盛分公司临沭服务区负责所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公路沿线各镇街按职责做好公路穿镇街路段路域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2.集中实施(2020年4月下旬至9月底)。根据工作标准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负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指导和推进。
3.检查总结(2020年10月)。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择机进行全县督导,并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凝练活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保障。加大国省道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根据省、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为活动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监督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确保工作实效。工作专班将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对在国检中失分较大的责任单位,将公开通报,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全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
员名单
附件
全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周大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
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善涛县公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员:赵应栋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厚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
法大队大队长
刘国栋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志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付广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学桂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高翔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莹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
收费站站长
王金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
北收费站站长
郑国祥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路盛分公司临沭
服务区主任
王珊珊临沭街道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
刘金明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久龙蛟龙镇政府副镇长
姜厚勤石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徐勤蕾青云镇政法委员
张永现店头镇政府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清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中心副主任刘善涛、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厚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路域环境整治组和公路设施整治组。县公路中心路政科科长田尚青兼任综合组组长,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庆明兼任路域环境整治组组长,县公路中心养护科科长王文兼任公路基础设施整治组组长。各组成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结束后,专班职责、办公室自行撤销。
沭农发〔2020〕6号
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直有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临沭县2020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临沭县财政局
临沭县商务局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26日
临沭县2020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农机字〔2020〕7号)以及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深入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原则,启动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根据政策规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县(市、区)内实施。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报废补贴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2020年我省报废农机确定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以后年度,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列支。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详见附表1)。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五、回收企业确定
经前期筛选审核,我县确定临沭县三禾商贸有限公司为辖区内农机回收拆解企业,负责依照政策规定对回收机具和机主信息进行审核,向机主开具机械回收证明。现已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将通过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表2,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10台,全县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得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作为推进农机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推行信息公开。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报废补贴的信息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及时将回收企业的位置、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以方便机主报废旧机。
(三)强化服务便民。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四)规范回收拆解。回收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见附件3),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对回收的农机及时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农业农村局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探索远程监控回收拆解机制,督促回收企业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沭民字〔2020〕19号
各镇街:
现将《全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民政局
临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全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以及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印发的《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临民〔2020〕3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出台临沭县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低保认定上,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赡养费计算方法和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明确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的具体扣减办法,结合临沭实际和财力情况进一步细化和调整家庭财产认定条件,进一步加强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作用。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稳步增长。为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要主动配合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全面比对信息、逐户逐人摸排即时帮扶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困难人群,及时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人员情况,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及时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尤其要及时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把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交通费、培训费等就业成本。认真落实低保“渐退”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不能因取消低保造成返贫。
(三)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相关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动态调整、稳步增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对“金民工程”系统中低保单人户要逐人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本人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县民政局要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围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需求,落实“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做到“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要做到愿进全进,争取5月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全面推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在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家中悬挂,主动接受特困供养对象本人及社会监督。
(四)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对于因病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按照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救助标准;对于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按照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救助标准;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额度。要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等困难群众,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夯实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会同发改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健全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各镇(街道)备用金额度不得低于5万元,按人口密度和地区面积可适当提高额度。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适当提高镇(街道)直接审批额度。
(五)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以及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确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机制,落实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福康工程”“齐鲁福彩助残行动”。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发挥相关部门救助制度合力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等方式,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个案性困难。
(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准确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和需要照料帮助的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和真实需求,跟进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对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条件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快速审批纳入对应保障范围。对有照料服务需求的特殊困难人员,由镇(街道)、村(居)负责落实照料监护责任。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务工成本。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生活困难程度直接给予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可在现行政策区间内就高确定。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阶段性提高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救助限额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适当上浮;困难程度较重、需要特别救助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除因死亡自然减员的)。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明确任务(2020年4月中旬)。各镇街民办要会同扶贫办对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查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监测摸底、比对排查(2020年4月中旬-下旬)。县民政局要会同扶贫等部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并及时调查落实。要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低收入困难人群和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县民政、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指导镇(街道)、村(居)压实责任,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深入核查监测发现的人员以及当地通过信息共享、日常走访发现的困难人员情况,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
(三)落实政策、应兜尽兜(2020年5月-6月中旬)。各镇街民政办要会同扶贫办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依规发放资金或提供帮扶服务。对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又确需其他救助制度给予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众,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及时转介给其他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四)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20年6月下旬)。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扶贫等部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对需要通过建章立制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措施,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实施《临沭县民政系统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全县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以及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周密安排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深化作风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要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防范“错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保证。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工作指导,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要将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即时帮扶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帮扶情况等纳入督导调度范围,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通过重点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高质量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正能量。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及时汇总整理各镇街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宣传典型经验。
沭政办字〔2020〕13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 挥: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城乡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孟 芳县发改局局长
景 健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李根深县财政局局长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志银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邢连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朱孟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兴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媛媛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邵晓东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海晨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朝余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言斌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高建宇县铁塔公司区域经理
高冬子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琳玉山镇政府镇长
李 真青云镇政府镇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宣传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施工作业组、综合执法组、档案材料组等5个工作组。
一、宣传保障组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相关镇街
工作职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相关镇街负责向有关景区、村居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为全县除治松材线虫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群众积极配合病、死松木清理工作。
二、调查监测组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路中心、相关镇街、国有柳庄林场
工作职责:调查辖区范围内松树枯死、濒死情况,提供相关数据。相关镇街、国有柳庄林场负责核查本辖区;公路中心负责核查国、省道;交运局负责核查县道;相关镇街负责核查乡道。
三、施工作业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相关镇街
工作职责:发改局负责支持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基本项目建设。财政局负责落实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发展中心负责除治现场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枯死松树立木情况、挂牌情况、枯死树清理进度、伐除数量、树桩处理情况、现场树头枝桠清理情况;负责起草松材线虫除治工作总体方案、制定作业设计及除治工作技术培训、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枯死树采伐证办理、严控运输证的办理。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市场商品木质包装物的监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本系统木质包装物使用松木制品特别是木质包装箱的监管,使用松木制品的,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相关镇街负责协调有关村居配合疫木清理,制止辖区内村民私自拉运疫木等行为。
四、综合执法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职责:公安局负责对在病死疫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阻伐、抗伐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及突发、暴力事件的处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严防疫区松树、松木及其制品非法运出县辖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严格复检,对来自疫情区的松木取样检测,发现疫情就地销毁。
五、档案材料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
工作职责:将2020年松材线虫病处置方案以县政府的名义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起草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方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对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留存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疫情除治现场、成效检查验收图片影像等资料。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沭政办字〔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县依托创业大厦建设了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确保基地顺利投入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地概况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是我县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投资建设的集创业孵化、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求职招聘、商务交流于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基地位于创业大厦8-10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可容纳入驻创业实体103家,基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运营管理,下设“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职能。
基地采用“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化管理”的模式运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示范引领,以“创业创新、高效集约、示范引领”为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目标定位,致力于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专业最强、服务最优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保姆式”扶持、“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快我县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推动创新创业深入发展。
二、管理架构
(一)成立运行专班。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雷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丽华同志任副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编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协调解决创业孵化基地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健康运行。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孟凡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胡吉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设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孵化基地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的规定,设立股级事业单位“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专门负责基地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创业服务中心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兼任,另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其中4名作为“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窗口人员,3名作为日常管理人员)。
(三)制定基地管理办法。按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标准,县人社局牵头制定《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确保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同时制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入驻企业守信、合法经营。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基地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所需经费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解决。预计年需运行经费20万元(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宣传、专家评审、活动策划、成果展示推介等创业服务项目支出。
(五)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成立由组织(人才)、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创业大学分支机构(市工业学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入驻企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前向参加评审的企业发布评审的基本要素内容,企业通过制作PPT或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向评审委员会介绍自己的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企业的最后得分,评审结束后将根据企业得分情况公示入驻对象名单,确保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示范引领性强的优质创业企业应入尽入。
三、孵化流程
(一)入驻条件
1.申请者为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公司实体的或已创办公司实体但实体注册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
2.入驻孵化企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有利于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且能体现创业者自身优势和我县产业特色,对我县大众创业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3.以企业形式申请入驻的须拥有创办企业必需的营运资金、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与其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4.入驻企业(项目)类型以技术研发类、创意设计类、人力资源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现代企业服务类、总部经济类以及企业适合楼宇型创业的项目为主,入驻孵化期为3年。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及能够为其他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经创业服务中心评估研究后,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孵化期限。
5.入驻申请者、答辩者、约谈者、签约者、法定代表人均须为同一人,且入驻后法定代表人占主要股份。
6.入驻申请者(或申请者创办的公司实体)未入驻过本创业孵化基地或政府举办的减免房租的其他孵化器。
7.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须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答辩且成功进入录取名次,并经约谈后认定合格。
8.参加县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我县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总部经济项目、技术和发明专利持有者,优先安排入驻。
(二)入驻流程
1.申请者报名并填写《入驻申请书》。
2.组织创业项目路演答辩。
3.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公示入驻对象名单。
4.组织入驻对象约谈,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及人员数量分配相应面积的办公场所。
5.与入驻对象签订《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入驻管理
1.入驻企业须在签订入驻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驻签约房间开始办公,在签订入驻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工商注册或营业地址变更等事宜。
2.创业服务中心定期对入驻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度和统计,入驻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自觉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季度、年度考核。
3.日常管理。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的出勤、房间利用率、参加孵化活动情况、材料报送等进行日常考核,核算为基础分。
4.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情况、企业营业额、税收贡献率、获得发明专利及参加创业大赛获奖情况、优质创业企业(项目)引进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核算为绩效分,企业须在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考核所需材料。年度考核采用日常管理得分和季度考核得分累加的方法计算得分。《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续签合同,考核不达标的将及时清退。
5.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监管,入驻企业如在孵化过程中需要变更预定目标、变更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
6.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定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提交创业服务中心讨论决定终止孵化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立即取消入驻孵化资格,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7.入驻人员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人员管理守则》(另行制定)。
(四)退出机制
入驻企业(项目)退出共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项目入驻期满
企业在基地孵化期满三年后,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或虽不满三年,但项目已孵化成熟的,亦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与县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产业园区做好企业推介和对接服务工作。
2.项目中止
因客观原因,项目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运转或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基地的,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退出手续。需变更孵化项目或终止孵化计划时,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退出基地。
3.责令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创业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退出:
(1)入驻企业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
(3)入驻后三个月仍未能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入驻两年后仍未实现税收的。
(4)入驻创业实体转让致使创业主体不符合入驻条件的。
(5)创业服务中心研究认为必须退出的其他情形。
四、扶持政策
(一)提供创业场所。在三年孵化期内,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并在孵化室内统一配备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橱等基本办公家具,培训室、会议室、商务休闲区等公共设施向入驻企业免费开放。
(二)物业补贴。物业等费用按照0.5元/平方/天的标准梯次收取:第一年收取1/3、第二年收取2/3,第三年全额收取,每年年度考核前10%的企业次年费用全免(考核以税收贡献率等为主要指标),收取的费用上缴县财政用于基地运行保障经费。
(三)创业补贴。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户。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社保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入驻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办理农商行“人才贷”。
(六)税费减免。享受国家现行的支持和扶持就业再就业、新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七)人才支撑。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创办企业减免3年内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入驻人才或企业符合市县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纳入人才政策支持,并优先推荐上报有关人才项目。
五、综合服务
(一)创业服务
1.创业综合服务。设立“创业服务综合窗口”,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担保贷款等服务。
2.创业沙龙服务。设立“创业沙龙休闲区”,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洽谈、交流互动、商务休闲等服务。
3.创客之家服务。设立“创客服务之家”,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银行网点”、打印复印、物流快递等服务。
4.创业政策宣传。设立“政策宣传区”,宣传各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人物事迹,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5.双创党建宣传。设立“双创党建引领宣传区”,在创业孵化基地8层开辟“双创平台党旗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风采展示”等红色主题教育专栏,丰富孵化基地党建文化建设。
6.创业专区展示。规划“创业成果展区”,展示入驻创业人员丰富多彩的创业成果;开辟“创业培训专栏”、“人力资源服务专区”、“孵化基地功能介绍”、“领导关怀”等专区,展示基地浓厚创业文化氛围。
(二)专业扶持
为扶持、培育入驻创业实体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健康发展,为创业人员提供周到细致、全面多元的专业扶持,基地特别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投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取派员常驻或定期上门办公的方式,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多元化“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创业初期经常遇到的法律、财务、融资等方面的瓶颈制约问题,精心扶持其创业成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创客服务之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入驻企业和租金价格。
(三)创培服务
为入孵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服务,主要开展SYB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创办企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在创业培训中开设诚信教育课,增加企业社会信誉度。
六、后勤保障
(一)资产管理
1.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内的资产管理,对基地内全部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资产和账务由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分别管理,并将固定资产卡片张贴于资产使用地点。
2.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每年年底将资产实物和资产账务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处理。
3.基地资产的增减、报废、处置由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
4.基地各种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验收合格证书等)由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二)安全管理
1.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2.严禁在基地内占用消防通道、住宿及开展娱乐活动,严禁使用明火和带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危险品。
3.倡导厉行节约、绿色办公、安全办公理念。
4.安全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三)安保管理
1.建立基地安保制度,明确安保人员职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基地内夜间实行限时封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3.安保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入驻运营后,创业服务中心将继续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探索尝试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模式,大力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政策链“五链”全要素有效集聚,下一步结合省、市出台的认定办法,努力争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科技孵化器或是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创新创业项目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于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孟凡峰 县人社局局长
委 员:胡吉胜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 敏 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 杰 县发改局农村社会科科长
曹佑峰 县科技局高新科科长
于海涛 县工信局科技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史利国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解东升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
文翠萍 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科长
张天水 市工业学校副校长
沭医保发〔2020〕8号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临沭县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沭医保字[2019]3号)和《临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沭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沭扶组发[2020]6号)精神要求,贫困人口符合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的需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包含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在医保扶贫工作自查评估中发现,仍有部分贫困人员未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经研究决定,集中组织一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核实备案人员范围
我县相关部门确认的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确认核实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各镇街卫生院要抽调人员力量,根据县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辖区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信息,结合贫困人口公卫档案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我县现有贫困人口是否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同时,要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
(二)确认备案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的,各镇街卫生院要根据有关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安排相关人员准备好确认备案材料,及时报送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材料,畅通绿色通道,应办尽办,确保患有门诊慢性病贫困人员享受到该享受的医保待遇。各镇街卫生院印制门诊慢性病服务手册的,要注明病种,并及时发放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21-30日)。医保部门、卫健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随机抽选部分贫困人口入户走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应办未办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确认核实备案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抽调人员,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备案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要严格把关。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进行确认备案,严禁弄虚作假。
三要动态管理。在集中核实确认备案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随时根据贫困人口新患门诊慢性病情况,及时主动帮助贫困人口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门诊慢性病,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实现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动态管理。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0日
沭审服发〔2020〕3号
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 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任务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7 日前报监督考核科。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一个目标(营商环境实现新跨越),实施四大突破(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流程再造、三级服务体系),强化三项保障(党建、队建、机制),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扎实开展“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
一、围绕一个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市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着力打造“一次办好”改革临沭样板,力争我县在2020 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市第二方阵。
二、实施四大突破
(一)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1、开展集中整治。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排查风险问题、集中攻坚化解、健全长效机制”
的方法步骤,紧扣“十个有没有”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查问题找不足、定措施抓提升、建机制促长效,推动“问题全搜集、政策全落实”。(督查考核科牵头调度,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整改台账分工抓好落实)
2、完善标准体系。结合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立足“全市领先”目标定位,结合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标准(方案),明确我局各项指标工作标准,确保各指标要素(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全市领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有效指引。(各有关业务科室牵头,监督考核科配合)
3、做好迎评工作。市级将参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模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评价工作标准先进性和政策执行情况。要全面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在评价中取得好成绩。(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4、强化督导考核。健全营商环境督导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全县营商环境样本电话回访、数据通报、限时整改制度;根据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月通报、季测评、年考核”要求,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扣分细则,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扣分项计入年度考核。(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二)“一网通办”新突破
5、大力推行“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在积极推荐使用“爱山东”APP掌上服务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市级打造“容沂办”市民云APP,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办理。(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6、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监管系统,升级交易系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化、CA互认、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上监管服务等功能,推进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7、打造“智慧政务”,提升业务系统。尽快上线远程预约及无声叫号系统,并配备现场一键取号设备,实现服务区内即时取号、就近取号、一键取号;加快上下联通、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做好市级“一窗受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现有网办业务系统、辅助系统的对接融合工作,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由传统分散式、人工式向集成化、智能化转变。(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监督考核科、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分别牵头负责)
8、畅通网上办理渠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开展“全覆盖、零差错”梳理排查,确保网办渠道畅通。制作高频事项网上办理视频教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用户体验。(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9、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推行证明材料在线获取、申请材料跨部门复用,减少“信息孤岛”和重复录入问题,分批次推出“秒批、秒办”事项。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开通优化远程核验功能,加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网办深度和用户体验。(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三)流程再造新突破
10、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市县同权”改革的协调推进和业务指导,完善配套制度保障,确保改革成效。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效;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向镇街(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负责)
11、搭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协调推进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对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全县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和县级重点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容缺受理、有诺免责、失信追责”的绿色通道审批模式,每月一次巡回上门服务。对县重点项目涉及的踏勘评审事项提前介入,变踏勘评审为专业指导;对涉及的使用林地等事项服务前移,全程指导,不见面审批,确保县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牵头,踏勘评审科、涉农事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1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县推广企业开办“四减一送”(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送政策)改革措施,6月底前,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压缩注销时限。(市场准入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3、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聚焦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个平台”的基本要求,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分批次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4、加快民生事项流程再造。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7 个重点领域和老年人、残疾人、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高端人才等 5类重点人群,选取 100 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集中开展流程再造, 全面推动民生事项“简易办、就近办、快捷办”。(社会事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5、加强改革创新。紧扣“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找准流程再造关键环节,继续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改革攻坚,着力破解一批企业群众办事堵点,努力形成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力争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县级样板。(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负责)
(四)三级服务体系新突破
16、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推动更多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省级“一窗受理”试点经验,在县镇两级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承接应用“一窗受理”系统,健全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7、提升基层就近办能力。加强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群众“就近办”。(综合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8、积极打造自助服务区。全面建设 24 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对自助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在所有镇街设立自助服务区或设置自助服务设备,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和村居配备自助服务设备,提供预约、查询、填表、提交、评价、证照打印等自助服务。(综合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9、叫响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品牌。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实施“企业群众吹哨、政府部门报到”的服务模式,充实帮办队伍,落实帮办责任,组建流动服务队,前移服务关口,提前介入辅导,主动帮办代办,做实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代办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0、全面搭建“好差评”体系。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借鉴市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工作经验,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健全“吐槽找茬”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渠道、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督查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三、强化三项保障
21、强化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提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扩大“阳光政务,暖心服务”党建品牌影响力。深化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鼓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审批一线扎实工作、经受考验、锤炼党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2、强化队伍建设。将“严谨、担当、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贯穿始终,切实转变审批角色,牢固树立用户思维,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敢于担当、勇于争先”干事创业风气。坚持一线推进,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推动工作,树立审批服务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精细谋划、精准施策、精益求精,全力以赴把工作干成干好、抓实抓细。(督查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3、强化机制建设。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聚焦省对市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构建覆盖县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工作)、镇街、内部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挂钩、科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挂钩、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对重点任务建立专项台账,压实分管责任、科室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捆绑、同责同罚,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措施,局党组定期听取任务开展情况汇报,销号管理、到点验收。(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强化宣传培训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完善通报考核机制,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审批服务改革举措,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多层次、多方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信息收集、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能力,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沭政办发〔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临沭县工业企业“双20”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沭政办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同权”改革,及时承接落实上级下放权力。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
具体措施:
1.做好上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和下放。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全面完成上级下放权力的承接任务。综合考虑本县实际情况,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向镇街(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
2.组织清理规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集中统一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取消对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县发改局、商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市实施竞争政策的相关意见。(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符、阻碍公平竞争、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招投标人负担等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的相关制度性文件。(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各环节工作规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竞争。(县财政局负责)
(三)落实国务院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减证后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工作。
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保留发证目录的产品,重新梳理再造监管流程,对退出目录的产品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力度。对县内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加大督导检查频次。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压减、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和简化强制性认证管理程序工作;依托认证监管系统,委托相关行业专家,加大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模式,配合省局做好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注重职业道德,突出能力导向,强化业绩贡献。(县人社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国家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的改革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体措施:
集中清理整治变相审批,重点针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依申请事项,特别是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压减一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具体措施:
2020年12月底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6月底前全县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
具体措施:
1.将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内容合并为一次申报、两个环节办理,实行一次登录、一表填报、全量采集,全面实现全程网办。2020年6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四减一送”(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送“大礼包”)改革措施,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公安局、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临沭县分中心、医保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2020年7月底前,对接省级印章刻制信息系统,实现刻制印章全程网办。(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上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推动办税智能化,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县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具体措施:
1.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压缩企业注销时限。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大幅简化社保、医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商务局、医保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报建材料压缩50%以上,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7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对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政府投资的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主动受理、容缺受理、有诺免责、失职追责”制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全面推行“互联网+审批”机制,强化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一链办理”。实施全流程网上监管,实现审批数据网上实时共享、审批环节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亮灯”管理制度。推行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交易、施工许可证核发全过程数字化。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进以项目为主导向以规划为统筹的审批模式转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名录中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对未纳入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划环评范围内的项目,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评价内容进行简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监督检查,2020年3月底前,对本县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情况开展摸底调查,逐项分析变动情况,对增速异常收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征收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随机抽查,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降低国有产权交易服务等涉企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交易成本。放开汽车鉴定费、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和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县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信贷办理费用。严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县银保监组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公正监管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公正监管。
具体措施:
1.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大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性条款,严格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实施公正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除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具体措施: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2020年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具体措施:
1.加强化学危险品产品质量监督,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测,提升油品质量品质。(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市内企业品种的日常监管、产品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监管、
经办机构稽核以及第三方力量,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实现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协议约定进行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县医保局负责)
(十四)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具体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黑名单”统一标准,做好
相关领域“黑名单”的认定、共享、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示范申报创建工作,全面推广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全面推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县发改局、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负责)
4.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对比、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控。(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做好跨境电商企业认证标准的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和对企业的信用培育,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加大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力度。(县商务局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具体措施: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保障工作。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完善,完成全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全县“互联网+监管”相关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探索全县“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的建设与省市级数据库的对接。(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合理处置,客观对待,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1.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2.行政处罚裁量做到客观公正、处罚过程中充分体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既满足社会需求,也考虑当事人的客观实际,做到违法行为与其法律责任相适应。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相关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强公共数据开放,推动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平台,为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利用提供支撑,发展平台经济,赋能创新创业。(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
(十七)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措施:
1.深入开展“一件事”主题服务,从企业群众办事视角,
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个平台”的基本要求,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分批次推出面向企业群众的主题式服务流程标准,努力实现“交一套材料、办多件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企业群众评价,在全县推广事项、渠道、部门全覆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吐槽找茬”机制,倒逼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法院、机构编制、公安、民政等15个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连通。全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6月底前,力争实现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模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县医保局负责)
5.做好与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自主认证、社保卡应用状态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办深度,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县人社局负责)
6.优化外国人来华相关审批、审查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开放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为在临港澳居民、华侨持用出入境证件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提供便利。(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贯彻落实《山东省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办法》,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健全对守信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对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2020年6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
8.进一步加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清理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县司法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
具体措施:
1.积极对接临沂“一网通办”总门户,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出入口向统一平台集中工程,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省市部署,推动实现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在省、市、县三级统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爱山东”APP推广工作,推动更多高频办件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按照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开展政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应用,加快满足100项以上全市普遍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数据共享需求。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推进“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等网上身份认证能力融合,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支撑。加快实现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回传,为人口数据查询、核查服务提供保障。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内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县通行”。(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2020年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工作。积极推动企业群众“就近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具体措施:
1.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市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出台我县相关文件。(县发改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落实省转供电环节电价管理制度,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回头看”行动,加大对全县用电量大的转供电单位重点清理,切实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县发改局负责)
3.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实现多种用电业务“一网通办”、“一证办电”、“一链审批”,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长缩短至5天,试点实行“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对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办理环节压减为2个,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全县范围内城市规划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至160千伏安、农村扩大至100千伏安,低压小微企业用电由供电企业投资到电能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配电网可靠性提升工程,年内报装接电不停电接火率达到100%。(县发改局、供电公司负责)
4.进一步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办字 〔2019〕1号)要求,做好“两压、一精、一优”任务,确保办理环节(不含设计施工等)不超过3个,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报材料不超过2份。大力推行移动支付,各专营公司利用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支付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条件。(县住建局、城投公司负责)
5.优化居住证办理流程,实现居住证“网上办”“马上办”“免费办”。简化居住证申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或补领、换领居住证,凡居住地址未变化且在办理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均可直接办理。科学确定“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领条件,除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外,对于有证据证明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或者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提高居住证制发效率,各县(区)公安户政服务大厅至少配备一台现场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当日领取。为流动人口较多的派出所增配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立等可取。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流程,压缩申请材料60%以上,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公安局、人社局负责)
(二十)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具体措施:
1.制定出台我县加快建设数字社会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共数据开放,推动政务数据服务数字社会,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县发改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体育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推动医养健康、养老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体育产业等重点服务业行业转型升级方案的落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县发改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用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加强监管。努力实现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完善软硬件建设,做到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机构标识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承诺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县卫健局负责)
4.2020年在全县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协议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稽核等机制,加强对护理服务行为和护理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管。(县医保局负责)
四、强化责任担当
(二十一)做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具体措施:
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持续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分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逐项制定流程再造方案,努力实现各个指标、各个事项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工作创新,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主动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层层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3.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坚持“以评促改”,定期对本县营商环境数据进行回访评价,针对评价暴露出的堵点问题、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约谈和正向激励制度,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沭政字〔2020〕11号
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存在“插花”的村居、学校,同时园区周边存在敏感点,这些敏感点和企业安全间隔距离不够,不能满足环保安全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问题,对化工产业园今后的建设有较大的制约。为切实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化工产业园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开发区形象,建设和美幸福临沭,现就加快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特制订本搬迁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安置工作按照“搬迁服从开发,开发促进搬迁”的总体思路,以整合土地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快园区发展为目标,以相关的法规政策作保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协作关系,形成整体合力,使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主导规划、掌控土地、统筹资金、组织搬迁和补偿安置,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严格审核把关,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市场运作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改造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规划引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临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学校、医院、市场、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产业园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实施方案。
——坚持封闭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土地和资金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开发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确保搬迁项目顺利实施
三、时间节点
原承诺事项:根据《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化工园区认定专家组意见,对大韩庄、丰岭、李湖、泉里井、琅琳居、李蒿科、寨和社区(部分)、富贵苑小区(部分)、兴华学校、振兴小学以及金沂蒙集团家属院进行搬迁,于2017年启动搬迁计划,逐家逐户进行摸底,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
目前进度:大韩庄、丰岭、李湖已基本完成拆迁,金沂蒙集团家属院完成改造,居住人员全部搬迁;振兴小学已于2018年完成学生分流,搬迁完成。
调整情况:2019年8月,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根据2019年3月起新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生产基准》(GB36894-2018),编制《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补充报告》,评价结果认定寨和社区、富贵苑小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问题,从敏感点中移除;2020年2月,为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敏感点搬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并由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对周围敏感点进行评估。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编制《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敏感点搬迁评估报告》,经分析,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均不在40号令以及GB36894-2018所规定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内,个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泉里井村需要尽快搬迁,确保达到化工园区规范要求。
搬迁计划:调整后,立即启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新罐区的建设和投运;在新罐区投入运营前,拟采取拆除、停用现有罐区或暂将现有罐区储存量降至风险允许的可控范围内,待新罐区投运后,立即将原有罐区全面拆除,原承诺的园区周边外围的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不再搬迁。泉里井村计划2020年3月启动搬迁,3月底前完成。
四、搬迁安置
(一)搬迁
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为搬迁实施主体,其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征收,切实保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搬迁补偿依据城市(村庄)规划,合法建(构)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补偿,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予补偿,公共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评估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村民代表择优选择或参照有关法规选定。
(二)安置方式
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现房安置。郑山街道办事处负责搬迁的村庄在万人大社区新建房源,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安置。临沭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规划,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安置地址。
——货币补偿。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三)补偿安置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补偿金额按房屋评估价格不超过10%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化转办、经济开发区、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郑山街道,郑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敏感点搬迁工作。
(二)项目分包,强力推进。实行领导分包改造项目制度,一个村庄搬迁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包,任该项目指挥部总协调人,全程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对已开工改造的项目,重点督促拆迁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调控开发用地出让,确保按节点实现村民安置。
(三)建账管理,严格奖惩。建立敏感点搬迁项目台账,明确节点,责任到人。敏感点搬迁实行目标管理,把项目进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和季度观摩,科学制定考核标准,综合评定成绩。对按时限完成的工业区内村庄搬迁项目,依据户籍人口和拆迁面积给予奖励。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达不到要求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敏感点搬迁工作。依法处置影响阻碍搬迁工作的各种问题,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或操纵群众阻挠敏感点搬迁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串访、闹访的,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沭政字〔2020〕11号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