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发改〔20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发改〔2021〕3号
根据《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鲁粮发[2020]3号)的有关规定,报经临沭县政府批准,现决定对由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代存的200吨县级储备花生油进行轮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县级地方储备油轮换的基本原则
保证储备油质量,实现储备油安全,信贷资金封闭运行。储备油轮换严格实行多方监督。
二、组织实施
由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具体实施轮换操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三部门跟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储备油轮换计划安排
(一)轮出安排
1、轮出的时间、数量。计划自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轮出200吨花生油。
2、轮出花生油实行先付款后提货,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13100元/吨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运行,及时足额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存入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在农发行临沭县支行开立的专户,由农发行及时收回贷款。
(二)轮入安排
1、轮入安排
计划轮入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前,轮入200吨花生油。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以13100/吨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购入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付款。
2、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级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标准入库(即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澄清、透明,水份及挥发物含量≤0.1%,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1.5mg/g,过氧化值≤6mmol/kg,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3、储存库点
委托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代储。
4、资金来源
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作为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待轮出结束后,根据轮入数量和预测轮入价格,及时向县农发行申请县级储备油贷款,农发行临沭县支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轮入进度及时拨付收购资金,保证轮入工作顺利进行。
四、利费补贴
花生油轮入后,库存油所形成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轮换销售和动用价差等,由县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如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由县财政据实弥补。保管费用按每年每公斤0.40元标准,由县财政按季度拨付到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沭县支行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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