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应急用车和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03月09日
    沭国土资发﹝2018﹞4号各国土所、各科室:根据《临沭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沭车改组发﹝2016﹞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应急用车(一)车辆:鲁QF7001。(二)用车范围:严格按照《临沭县应急用车使用范围(试行)》(沭车改组发﹝2016﹞4号)有关规定执行。(三)用车流程:分管领导要车,用车人员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审批单》。《派车审批单》(一联)由办公室留存,用车人凭《派车审批单》(...
    2018年03月09日
  • 关于参加第七届地科杯“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暨举办临沭县“节约集约促进美丽生态国土建设” 有奖征文的通知
    2018年03月06日
    沭国土资发〔2018〕3号各国土所,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及驻城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参加第七届地科杯“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有奖征文的通知》(临国土资发〔2018〕13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优先、集约利用、循环发展意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和美幸福临沭,...
    2018年03月06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22日
    ​沭政办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沭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临沭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2018年03月22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沭政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沭县人民政府2018年3月21日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规范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18年03月21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沭政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沭县人民政府2018年3月21日临沭县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规范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8年03月21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沭政发〔2018〕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沭县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沭县人民政府2018年3月21日临沭县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2018年03月21日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20日
    沭交政字〔2018〕26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抓严抓实全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有关要求,切实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委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
    2018年03月20日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2018年03月20日
    沭交政字〔2018〕20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临沭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总体要...
    2018年03月20日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03月17日
    沭交政字〔2018〕1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3月17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交通运输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
    2018年03月17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的通知
    2018年03月16日
    ​沭政发〔201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临沂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临政令﹝2001﹞017号)、《临沭县地租征收管理办法》(沭政发﹝2001﹞25号)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租金标准更新工作,现将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
    2018年03月16日
  • 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14日
    沭农发〔2018〕25号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科室,全县各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临农执法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局制定了《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沭县农业局2018年3月14日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
    2018年03月14日
  • 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全县农业系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6日
    沭农发〔2018〕24号 各镇街农技站(监管站)、果茶站、经管站,局直各科室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系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农业部门、局直各科室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农业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人员岗位具体责任,力争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方位全覆盖,构建完善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18年03月06日
  • 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百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05日
    ​沭农发〔2018〕23号 各镇街农技站,局直各科室单位:《2018年度百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沭县农业局2018年3月5日 临沭县农业局2018年度百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万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号)及市农委《临沂市千名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2018年03月05日
  • 临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2018年02月27日
    ​沭安发〔20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全力抓好我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内容1、对国务院、省、市安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对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3、对安委会及...
    2018年02月27日
  • 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2月27日
    沭安发〔2018〕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作如下要求:一、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个企业要实现责任到人,每天组织专门人员盯住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严格细致检查。二、各镇街(区)、各有关部...
    201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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