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应急发〔2019〕16号
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调度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我县双重预防体系统计工作,现将《临沭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网上填报明白纸》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步骤及时填报系统。
1、填报企业范围为:高危企业(包括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存在粉尘作业场所且作业人数10人以上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矿商贸中除高危企业以外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工矿商贸小微企业;
2、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督促企业务必于7月17日前完成填报;
3、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确保填报质量。结合企业实际,填报所有的必填项目。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沭自然资规发〔2019〕9号
县林业发展中心、局林业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行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林业行业扶贫工作,按照《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准落实林业行业扶贫实施方案》(沭自然资规发﹝201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扶贫任务进一步细化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特色经济林产业扶贫
我县经济林产业扶贫任务为1200亩,帮扶带动贫困人口504人,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帮扶方式包含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用工、不低于市场价收购林产品、生产物资等。(责任科室:经济林站)
其中经济林统计范围包括:水果干果、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用材林、果材兼用林等,凡是给贫困群众带来经济效益的均可以统计进来。
时间节点为:2017年以来新造或新改造的经济林,在发展中有贫困人口参与的均可统计在内。(其他的扶贫指标也是这个时间节点)
贫困人口统计范围为:在扶贫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之内。不仅仅局限在省定贫困村,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均应统计在内。只要是17年底以来曾出现在扶贫办建档立卡名单上的贫困人口,我们曾经参与帮扶的,都可以统计在内。(其他扶贫指标的统计贫困人口也是这个范围)
二、林业技术扶贫
技术扶贫是我县林业扶贫的主要途径,技术帮扶带动为500人。科技下乡要做到常态化,扶贫重点范围(具体范围见附件1)要全覆盖,要扶持各镇街建立林果技术服务队,要力争种植经济林的农户掌握1-2项栽植实用技术,参与1-2项经济林富民产业增收项目。
每次培训均需保存好影像资料、签到表、参训贫困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文字资料等。(责任科室:培训中心)
三、护林员岗位扶贫
全县生态扶贫任务是“可向全社会提供12个护林员岗位”,扶贫范畴的护林员并不是仅仅指森林防火,上山巡护的护林员,在日常的绿化管护、造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中参与也都是扶贫护林员的范畴。(责任科室:林业科 )
四、扶贫宣传工作
林业扶贫除鼓舞贫困群众的脱贫的信心外,主要是向贫困人口宣传讲解林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要根据本地风俗民情,编辑通俗易懂的林业扶贫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材料。针对贫困户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利用节日走访慰问、送科技下乡等多种方式,进村入户,用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认同的话语,直接面对面开展有效宣传,不断扩大林业行业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信息宣传报送
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精准推进林业行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行业脱贫攻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林函计字〔2016〕26号)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总结报告和宣传信息。充分利用林业门户网站,积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不断扩大信息宣传渠道。(责任科室:林业行业扶贫办公室)
临沭县林业行业扶贫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志伟担任办公室主任,张洪超、丁吉同、刘春艳、尹鲁波、林春丽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扶贫信息统计及林业行业扶贫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附件:1、临沭县贫困村名单
2、临沭县林业行业扶贫帮扶责任表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3日
沭应急发〔2019〕15号
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全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
全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责任分工
2019年底前,全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辖区内所有小微企业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定期向县局报送建成企业名单;县局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实施调度、通报、抽查、约谈、警示等工作,对乡镇上报的建成企业进行评估核实,定期向市局上报进展情况。
二、建设标准
(一)绘制一张风险点分布图。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风险,标识在总平面布置图中予以公告。
(二)建立两个清单。一是建立风险点管控清单,明确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明确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治理目标、治理措施、治理期限等信息。
(三)实现三个到位。一是全员培训到位,利用专题教育、班前、班后会,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熟悉、掌握岗位风险和隐患排查的方法,有效控制岗位风险。二是现场管理到位,作业区域物料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设施完好,定期维护保养,运行良好,不带病作业。每个员工应熟练掌握生产工序内每项操作,无“三违”现象。三是应急处置到位,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能力措施。
(四)落实“四有”制度。公司有台账,建立起隐患排查、风险点管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类工作台账。厂区有公示,在厂区显著位置对风险点、管控措施、隐患闭环管理、奖惩考核等进行公示。车间有公告,在车间对风险点、管控措施、隐患闭环管理、奖惩考核等进行公告。岗位有规程,每个岗位有操作规程,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管控措施。
(五)实现“五化”建设。一是员工参与全员化,让每名员工自始至终全员全过程参与,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都安全的目标。二是规章制度实用化,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简单实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岗位操作标准化,对每个岗位制定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一步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每一个员工能理解、会上手。四是隐患治理闭环化,明确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规范隐患登记、整治、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五是警示标识醒目化,在作业区、设备、设施上危害告知和安全警示标志醒目、齐全、规范统一。
三、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2019年7月7日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分行业、分类别建立小微企业清单并上报县局,请于7月7日前填写附件1报送至lsxajjgmk@ly.shandong.cn。同时,摸清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针对企业情况建立“一企一策”,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专人帮扶、点对点工作、专项推进。
(二)典型引路,培训推广(2019年7月中旬)。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至少树立1家小微企业标杆。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不少于4次现场观摩推广活动,分行业开展现场观摩,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为重点,为每家企业至少培养一个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明白人”。
(三)对标建设,全面推进(2019年12月底前)。统筹基层力量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推动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行,在实用、管用、能用上下功夫。督促企业将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融合发展,对照考评标准和标杆企业,“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全面提升员工风险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加强考核评估,执法抽查推进
(一)加强调度,定期通报。县局每周调度一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向市局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随机抽查评估。县局对各乡镇小微企业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评估,评估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乡镇季度考核评估排名情况向市局报送。
(三)纳入县级每月评估。县局每月从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随机抽取6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对镇街、经济开发区的季度评估成绩。
(四)执法处罚推进。对通过检查发现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执法处罚等跟进措施,督促企业按时间节点创建、按标准规范运行双重预防体系。
(五)实施警示、约谈制度。根据每月通报、季度执法考核评估等情况,每季度约谈排名末位的镇街、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会,季度执法考核排名落后的2个单位在全县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附件:1.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统计表
2.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试行)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统计表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试行)
沭应急发〔2019〕14号
县政府: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局执法检查人员的编制人数、执法检查的装备和我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我局在认真分析总结去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和本局全年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六条第二款“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报原批准单位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的规定,现将该计划呈报县政府,请予审核批复。
附件:《临沭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适应机构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增强我局2019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形式,做到执法查实、查深、查透。创新“执法+评估”机制,完善执法结果运用,力争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一般事故起数持续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强化安全生产许可监管,采取专项检查、督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形式,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对市局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的办结率达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列入执法监察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同行业企业对标、达标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建档立卡,对排查确认的风险点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加快企业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在非煤矿山、危化品以及金属冶炼等工贸领域,明确县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和频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冶金、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执法检查。推动全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分行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专项监管执法活动,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全覆盖。
3、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内容,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对一般检查企业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及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用事故推动工作机制。把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行业领域纳入执法重点,把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高危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对委托或下放的事项,要进行事前论证、事中评估和事后跟踪,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有关事项承接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要求,深入开展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6、加强执法督导。做好执法计划的衔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避免执法交叉重复。继续推行“执法+”模式,配合省、市各级异地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执法抽查督查。
7、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专业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的监督和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加强执法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发挥作用。加强对专业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市场。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编制45人,其中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22人,占在册人员的49%。根据《临沭县应急管理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应急局13个工作组中,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有危化品监管工作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政策法规工作组、行政许可工作组5个工作组,在册人员12人,持证人员11人,占在册人员92%,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组在册人员6人,持证人员4人,占在册人员的67%。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规定,县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11×80%+4×90%=12.4≈1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3250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3=32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
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重点检查62个工作日,一般检查1771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安排62个执法工作日。
①重点监管检查,36个执法工作日。确定18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其中非煤矿山3家、工商贸企业5家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组织监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由危化品监管工作组组织监管检查。②重点执法,6个执法工作日。确定1家企业作为2019年度重点执法企业,由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每家每次检查时间为3人0.5天,每年检查2次复查2次,共6个执法工作日。③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20个执法工作日。按立案1起计算,每起至少需2人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合法性审查、告知、听证、案件处理呈批、决定、送达、结案、整理案卷等预计平均用10天完成,共20个执法工作日。
2.一般检查安排1771个执法工作日。
①专项执法检查51个执法工作日
危化品监管工作组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自动化改造设计诊断、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园区认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等工作,共30个执法工作日。安全生产基础组对2家冶金企业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有关规定标准治理完成3项煤气安全等突出问题,对5家工商贸企业开展粉尘防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非煤矿山、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共21个执法工作日。
②集中执法检查,520个执法工作日。
根据工作安排,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对镇街(区)监管的企业进行检查。计划全年按开展2次县级集中执法计算,每次13人20天,共520个执法工作日。
③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1200个执法工作日。
按立案60起计算,每起至少需2人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合法性审查、告知、听证、案件处理呈批、决定、送达、结案、整理案卷等预计平均用10天完成,约需1200个执法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245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65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5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0个工作日。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172个
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
1.机关值班(156个工作日)。
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机关正常工作日值班的行政执法人员有13人。每月每人按值班1个工作日计算,共12月。机关值班工作日为13×12×1=156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86个工作日)。
预计测算为286个工作日。其中:(1)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学习、培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13×5=65个工作日;(2)迎接国家、省考核,参加市对县区、部门考核,每人按5天安排,需要13×5=65个工作日。(3)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每年按12天安排,共安排13×12=156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镇街(区)工作(65个工作日)。
每人每年5天,共计13×5=65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325个工作日)。
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共安排50×13×0.5=325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39个工作日)。
病、事假每人预计3个工作日,需13×3=39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1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13人中,享受年休假15天的4人,10天的5人,5天的4人。需15×4+10×5+5×4=130个工作日。婚(丧)假预计13个工作日。共计301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及市、县应急局工作安排,确定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19年度行政执法重点是非煤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领域。专项执法时,可对全县各镇街(区)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取。
1.重点监管检查企业名单:
临沭县兴大矿业有限公司
临沂石宝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环球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
临沭冠山升华食品有限公司
临沭县金联祥铸造有限公司
山田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朗诺化学有限公司
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
临沭县土产杂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临沭县土产杂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计划。各工作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人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要将监督检查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
(二)细致谋划安排,合理确定频次范围。依据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临安监〔2016〕105号),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全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全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治理整顿。要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涉及审查、联合执法、机动监管、指导镇街安监办、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中,合理安排,穿插对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的企业一并进行执法检查。涉及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执法检查,如一个机构同时具备安全评价、安全检测评价的,要统筹安排,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各工作组要建立执法工作台账,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公开行政信息。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全过程进行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移送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大考核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已向社会公开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实施执法检查,理清岗位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把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审核主体进行法制审核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零败诉”目标。加强对行政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工作落实。
以上计划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予以适当调整。作出重大调整的,需重新核定相应的工作量,重新制定计划。
沭应急发〔2019〕13号
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2019年全县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全县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全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县、镇街、经济开发区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全面实施安全“过筛”工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全部工作切入点,突出风险分级管控,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突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夯实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全年工作的总抓手和主线,引领带动整个工矿商贸行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真正运行。
3.强化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着力将“补丁”打到工作薄弱点和“短板”上。
4.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冶金行业强制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目录,年内全部淘汰完毕。
5.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集中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安全“过筛”工程,推动镇街、经济开发区和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全年工作的总抓手和切入点,紧紧抓住“创建和持续运行”两大核心环节,突出风险分级管控,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淘汰落后设施、设备和工艺。
主要任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具备标准化评审条件的,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县局对评审报告进行逐一审核、公告,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核查。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巩固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突出中小微企业创建工作,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全县16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在去年双重预防体系已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建设成果,今年把重点放在运行和持续提升上,确保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管用实用。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本着简便易行、好用能用的原则创建,杜绝“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刀切”,重在运行、重在实用,在实用管用上下功夫,确保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推动双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融合。
主要任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统筹基层力量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提升,县局按照不低于50%进行抽查。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每个镇街、经济开发区至少树立1家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标杆,县局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评估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真正运行、是否全员参与、是否全过程覆盖,员工是否知晓岗位风险和处置措施。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清零”行动,补齐工作短板。
1.非煤矿山行业:
夯实非煤矿山监管基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专家)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在建露天矿山进行“会诊式”检查,摸清矿山安全现状和风险情况,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档案,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纳入关闭范围,落实关闭措施。
主要任务:县局于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轮“会诊式”全覆盖检查。
完成时限:12月底。
2.涉氨制冷行业: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将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重点范围,严防“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弹。
主要任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所有涉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县局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按照5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
完成时限:12月底。
3.涉爆粉尘行业:在全县10家涉爆粉尘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推动涉爆粉尘企业深入排查治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粉尘清扫等关键环节10类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任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对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完成时限:9月底。
4.冶金(煤气)行业: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督促冶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治理完成12项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主要任务: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在8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完成时限:9月底。
5.有限空间作业:一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治理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台帐、教育培训、危险作业审批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六到位”。二是指导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作业要求和遇险时的施救方法,防止盲目施救。
主要任务:县局负责汇总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有限空间台账,并对镇街、经济开发区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在6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摸底,编制有限空间台账,于7月底前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六到位”。
完成时限:6月底、7月底、12月底。
(四)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通过实施安全评估、专项检查,对照应急管理部公布的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督促指导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按时完成淘汰任务。
主要任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
完成时限:7月底。
2.继续运用执法检查等倒逼手段,督促安全间距不足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改用其他安全环保制冷剂。
主要任务:6月份完成调查摸底,7月份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11月底前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完成时限:6月、7月、11月底。
(五)做好企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和演练等活动,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1.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组织负责人观看近年来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学习宣讲《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等。警示会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并集体作出安全宣誓承诺,承诺书在企业显著位置永久悬挂,接受本企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同时,督促企业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主要任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活动,并在活动现场采集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照片,上报县局。
完成时限:6月底。
2.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县局及镇街、经济开发区根据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等有关规定,分别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主要任务:县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调度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9月底,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完成时限:6月底、9月底。
3.开展企业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演练,并督促企业进行总结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完成时限:6月底
(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通过购买服务,县局确定2-3家中介服务机构,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不少于1家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本辖区企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培训等活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实施小微企业“托管式”全覆盖服务。
主要任务:县局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全覆盖检查,同时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是否实施“托管式”服务按每镇街10家企业进行核查。
完成时限:7月底。
三、强化示范、抽查、调度、考核,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树立典型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淘汰落后设施设备和工艺等方面,县局选树不少于10家示范单位,并于8月底前分别在网站等主要媒体公布,对同行业企业起示范作用。在第二、三季度,县局组织4次以上现场观摩会。
(二)建立抽查调度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县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粉尘专项治理、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暗访、核查、调度。县局每周调度一次镇街、经济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局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施分级考核评估,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局负责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进行考核评估,并按要求将排名情况向市局报送。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排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
附件:1.2019年全县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工作配档表
2.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分工表
3.全县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表
沭农发〔2019〕5号
各镇街监管站、局直相关单位:
《临沭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总体计划》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9日
临沭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总体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全县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县及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临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总体计划》(临农农安字〔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测任务
全年完成初级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300批次、快速检测23700批次以上,并根据需要适量开展专项监测检测。
1、县级:全年开展定量检测300批次。主要在蔬菜、水果采收高峰期、农药使用高峰期以及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开展风险监测。
2、镇街:各镇街要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各镇街快速检测任务数详见附件1。要保证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全覆盖。
二、监测范围
“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县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园区、一村一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部分种植散户。
三、监测的农产品种类
(一)蔬菜。主要监测的蔬菜品种应抽取当地主要蔬菜与消费品种。种类应在黄瓜、番茄、茄子、芸豆、豇豆、扁豆、辣椒、芹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菠菜、生菜、蕹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西葫芦、苦瓜、茼蒿中选择,原则上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如超出,所抽蔬菜也应属于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蔬菜。
(二)水果。重点监测苹果、桃、西瓜、草莓等主要水果。
(三)其他。主要包括食用菌、茶叶等。
四、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等共22种农药残留,检测按NY/T 761-2008规定执行。
根据生产实际,部分样品可适当增加其它农药残留检测项目,增加的项目按相关检测标准执行。
(三)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同时,参照CAC(FAO/WHO)、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标准或指令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五、加强不合格农产品后续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制度、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和结果公布制度。加强检打联动,开展有效监管,消灭风险隐患,确保农产品上市消费安全。不合格参数属于常规农药超标的,要对农户进行教育培训,加强生产中农药规范使用的指导;如属于高毒禁限用农药超标的,要进行查处和投入品来源追溯。对检测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大检测经费投入,确保完成检测任务。镇街监管站要充分发挥镇街速测室、村级速测室及农产品生产基地追溯点速测室的作用,积极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明确任务,密切协作。各镇街要明确任务,主动开展工作;所采样品要具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当地农产品质量水平,抽样以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为主,其它类食用农产品不得超过抽检总数的5%;检测范围包括“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生产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部分种植散户,原则上对风险较高的重点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批批跟踪检测。各镇街监管站、局直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要进行确认。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镇街监管站要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要通过检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为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将农产品监测工作纳入年终对镇街的农业工作考核。
各镇街请将本镇街年度监测计划于6月7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质监办。
联系人:马善江
联系电话:5251937
附件:1.各镇街速测任务分配表
2.蔬菜水果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附件1
各镇街速测任务分配表
附件2
蔬菜水果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沭应急发〔2019〕9号
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促进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自5月中下旬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执法“雷霆”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夏季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部位和环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为和美幸福临沭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执法重点
1、各镇街(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建立执法行动责任体系,细化执法分工;要把防控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摸排本辖区、本监管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执法重点;要认真吸取县内外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本辖区以往事故的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2、重点围绕化工(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等本局监管行业领域内的企业、政府购买服务进行隐患排查外的企业及春雷执法行动除外的企业进行执法行动,争取规模以上企业通过春雷、雷霆执法行动基本全覆盖,对企业做好事故防控;突出重点镇街(区)、重点企业执法行动,特别是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镇街(区)、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标准化验收或双重预防体系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的企业等。
3、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行动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三、检查分组
1、第一组:组 长:颜廷金
成 员:黄兆杰、高波、胡尊友、刘立雷
2、第二组:组 长:荣广文
成 员:张宇、王传楠、相裕国、孙磊
3、第三组:组 长:高峰
成 员:于加收、王云飞、井智民、胡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部署。各检查组组长要及时安排调度检查组开展检查,每检查一家企业都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文书、有落实。
2、全面排查。各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各组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3、加大处罚。各检查组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收集相关证据,填写违法行为移送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据材料转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4、加强宣传。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沭审服发〔2019〕3号
各科室、单位:
现将《内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12日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制度
为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休假期间分管工作正常运转,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制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补位,是指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休假期间,由相对固定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
二、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办理有关文件、值班等事项。
三、在以下情况进行工作补位:
1、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外学习期间;
2、局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内外其它地方出差期间;
3、局领导班子成员休假(含事假、病假)期间等。
四、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采取如下补位方式:邢连强同志与赵志国同志、徐瑞前同志与于超同志、李俊江同志与王琨同志互相补位。
五、互相补位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交流和协助,出差、休假前后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六、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休假期间,局办公室及分管的科室(中心)要及时、主动地向工作补位的局领导班子成员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互相补位的局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同时出差、休假,特殊情况时,由局长临时安排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补位。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生变化时,根据分工意见,及时对工作补位进行调整,以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领导班子成员大厅值班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值班制。
二、值班地点在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区或分管业务窗口,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值班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政策咨询、协调事项办理、处理突发事件、开展纪律督查,以及监督、安全防范等工作。
四、值班领导必须提前到岗,检查服务大厅情况,下班必须最后离岗,检查电源关闭及其他安全防范事项。
五、值班领导要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其他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领导因开会、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的,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安排替班人员。
七、值班必须填写值班表,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值班结束后交办公室备案。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领导班子成员大厅值班情况登记表
值班日期:
姓名 |
职务 |
||
工作纪律 情 况 |
|||
环境卫生 情 况 |
|||
咨询投诉 情 况 |
|||
突发事件 情 况 |
|||
备 注 |
|||
值班领导签字: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议事规则
为依法履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议事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行政、公平高效、务实清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总体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决策。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会议类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会议。
三、党组会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党组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但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党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对会议将要讨论的主要议题提出意见。主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二)制定拟订规章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三)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四)重大改革事项;
(五)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六)重大项目安排;
(七)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八)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九)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会议人员由局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可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传达学习上级业务工作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重要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重大举措;
(三)听取各中心、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研究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的任务分解、目标考核;
(五)研究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
(六)研究局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七)研究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重要日常业务工作;
(八)研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问题;
(九)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五、全体人员会议。全体人员会议由局长召集,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根据会议需要可扩大至进驻窗口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包括: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部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实施办法;
(三)传达局有关决定决策、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四)安排全局性或局部性、年度性或阶段性工作;
(五)安排部署全局人员共同参与、统一行动的有关工作,通报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六)需要全体人员表决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局全体人员参加的事项。
六、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不能参加会议的,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向分管负责人请假。
七、提请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征求相关领导、中心、科室意见,由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提出,报会议召集人确定。
八、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会议由办公室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统一编印。
九、各中心、科室要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决定的事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3、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机关及下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除,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7、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分配办法的确定和审核;
9、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党组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机关中层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推荐、提拔和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
2、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
3、干部的考核、奖励、分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4、机关及下属单位需要引进的人才及调入、调出的人员研究,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调配调整。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大建设项目及上级安排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
2、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等重要基础设施等项目;
3、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发包、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车辆等大型设备采购;
4、机关及下属单位大型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与处置;
5、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方案审批;
6、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研究决定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单项大额资金使用;
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四、决策议事程序和决策实施
1、“三重一大”事项须按议事范围依程序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事项,应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3、“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在调研基础上确定事项工作目标和具体方案,并在会前告知各党组成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4、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相关中心、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5、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先由议题提请中心、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通报方案并发表意见,再由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由党组书记汇总情况并提出决策意见。需表决的事项,应提请会议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表决,逐项作出决策。
6、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中心、科室责任人。必要时,对形成一致意见的决策结果,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进行通报。
7、“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组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局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8、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五、监督检查
1、局领导班子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2、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类印章的管理使用,明确印章使用程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中共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印章、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财务专用印章,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专用章。
二、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按照《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使用制度》执行。
三、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中共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印章、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财务专用章、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保管。
四、印章保管实行专人制,需妥善存放,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不得随意将印章带离办公区域。
因工作需要确须携带印章外出时,印章使用人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到印章保管处登记带出,明确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携带,外出时公章不能离开2名携带人视线,用完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需做好台账登记。
五、严格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用行政印章应提供签批原件,登记台账后方可用印。涉及重大事项的,须加盖骑缝章。
印发公文、函等正常办公用印,由分管负责人同意签批。其余用印一律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盖章。因签批领导特殊情况暂不能签批又必须用印的,印章使用人须报请签批领导同意,随后补签。
六、用印前印章管理人员须认真审核,了解用印的内容、主体、数量、确认符合用印程序后方可加盖印章。
七、公文用印按文件印发数量加盖。
八、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上加盖公章。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或用印的,须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凡使用过的空白介绍信,事后须将使用内容如实填写至存根。未使用的,要及时如数交回。
九、下列情况不予用印: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用印条件的、用印文件与签批、登记情况不符的、空白件、无主体内容的。
十、因违反以上各条款用印或弄虚作假用印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电子签章使用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局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上报或有特殊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局长批准,可以使用局行政公章。
第三条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3)”、“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4)”、“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5)”,分别由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市场准入科、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管理使用,不得跨科室、跨业务交叉使用。
第四条 具体使用范围:
(一)向申请人颁发的行政审批证件: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批准的文件或者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审批证件。
(二)不予许可决定书;
(三)听证公告;
(四)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五)补正材料通知书;
(六)受理通知书;
(七)不予受理决定书;
(八)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九)听证告知书;
(十)其他需要盖章的材料。
第五条 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专人负责制,由科室负责人保管、用印。使用印章须通过审批程序,确认无误并登记台账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相关科室要妥善保管行政审批专用章,丢失或损坏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局办公室,并按规定办理遗失公告和补刻手续。
第七条 空白表格、证书原则上不得用印,确需用印的,须经局长签批。
第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私盖印章或盖空白印章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未明确事宜按照《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文明办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勤政廉洁。
二、严禁与服务对象争吵,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严禁审批事项超时办结。
五、严禁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严禁有诺不践、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七、严禁态度生冷硬、语言不文明、作风粗暴。接待群众要热情主动,耐心解答,会客和接听电话时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八、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服务对象思想上要有真心、诚心、用心,工作上要热心、耐心、细心。对所办事宜,坚持马上办、主动办、公开透明办。
九、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十、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有事外出要请假,回来要及时销假。
十一、不得在班上吃零食,不得将子女带到办公室,不打电脑游戏,不在手机或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串岗、不聊天,不在办公场所打闹和大声喧哗。
十二、合理布置办公设备,办公桌椅要摆放整齐。
十三、讲究卫生,环境整洁。净化、美化、优化室内外环境,做到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不乱放、乱摆、乱挂、乱贴,不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不乱扔烟头和杂物。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财务工作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做好各项资金收支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和编报年度预算内资金收支计划,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财务工作实行会签制度。基本程序是:若有支出,必须先报经局长同意后办理,然后依次由经办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有关凭证上签字,并经财务人员和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多余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私自带回家保管;到银行存取现金要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每月月底财务人员要及时清理账务,做到银行帐、单、现金核对相符,不得白条抵库。
四、支票管理要由专人负责,印鉴和支票要分开存放;因公需领取支票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支票申领单,注明领取人、领取日期、用途等事项,并按规定经局长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使用后,支票领取人必须在结算完毕3日内与财务人员清结账目。财务人员月底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对领取支票逾期未清结的要予以追回。
五、公款消费使用公务卡。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13项支付款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之外的公务支出具备刷卡条件的也要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消费地不具备刷卡条件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现金结算,报销时须附经办人情况说明。
六、因公借款,借款人要事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理由、借款日期等内容,由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取款。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借款。
七、借款办理公务完毕,借款人须在3日内与财务人员清结账目,不得无故拖欠,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清结账目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前帐不清原则上不得再借新款;
2、自公务完毕一个月以上不结账的,由财务人员每月按借款的50%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直至扣完借款为止。
八、日常经费支出按下列规定办理:
1、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其他工作需要的物品,由科室提出需求,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各类文字材料和有关资料印刷,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按照规定结算;
3、购置专业性办公设施和用品,有关科室提出采购计划和意见,经分管局长审核,按有关程序由办公室牵头落实。
4、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开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财务人员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建帐。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处置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审批手续,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真实,做好原始凭证的登记、审核和保管工作。
十、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财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借款申请单
借款申请单
年 月 日
科室 名称 |
借款 人员 |
局长 签批 |
||||||||||||||||||||||
借款 用途 |
||||||||||||||||||||||||
金额 (大写) |
|
|||||||||||||||||||||||
结报 日期 |
||||||||||||||||||||||||
财务负责人: 会计: 出纳: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及时、便民、实用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局、驻政务中心各部门有关审批和服务的主体、内容、依据、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及联系电话等。
(二)公开各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决定或事项办理结果等。
(三)公开投诉渠道。公布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投诉电话、行风评议热线等,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四)公开的其他内容。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或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窗口资料摆放。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政务信息公开资料汇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及有关书面说明材料等放置在资料盒或窗口工作台上。局督查考核科负责制定各部门单位窗口人员工作桌牌。
(二)网络公开。在单位网站上设置专栏,将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内容详细、准确、全面地在网站上公开,并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山东省政务服务(临沭)网进行联接,方便群众进行网上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或进行相关查询。
(三)显示屏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政务公开有关资料和要求在大厅显示屏上公开,定期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公示。
(四)触摸屏公开。将各部门单位及局政务公开有关资料录入系统,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定期公开局工作考核通报情况及事项办理情况。
(五)公示栏公开。在公示栏上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信息以及各部门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先进情况。
(六)其他形式。利用局内刊、文件或者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工作有关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确定。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二)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公布,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各窗口摆放资料要齐全,及时进行补放。
(四)政务公开服务对象查阅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五)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因局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供。
(六)已申请公开事项信息,由职能科室负责办理,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核把关。
(七)局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各窗口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对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制发
1、起草程序
(1)拟以单位名义行文的,根据文件内容确定起草科室(中心),局综合性文件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专业性文件由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代拟,涉及几个科室的,由各科室会签后,交办公室办理。
(2)需要以局名义上报的典型材料、发言材料、报告等,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上报。
2、审核程序
公文文稿在交主要领导审签之前,起草公文的科室(中心)应认真进行校核,校核不准确的,办公室不予办理。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1)是否需要行文。总的要求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可用其他形式处理的材料不用文件印发;凡是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由科室自行以其他形式处理。
(2)认定应该发文的,拟稿科室(中心)要认真检查公文内容,切实把好观点关、政策关、行文关、文字关、格式关和事务关。涉及几个科室(中心)职能的问题,拟稿时必须同有关科室(中心)协商、会签,取得一致,否则不能写入文件。
(3)根据公文的内容和工作要求,确定印发范围、份额、密级,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签发时参考。
3、签发程序
(1)以局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经集体讨论同意后,由党组书记签发,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2)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然后交办公室把好格式、文字关,交分管领导把好政策业务关,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发。
(3)公文在印发前,由办公室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4、分发程序
(1)登记: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等逐项登记。
(2)印制:公文原则上不印发纸质文件,确有需要的,印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分发: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将公文分发有关领导和科室。
二、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批办、分发、承办和催办等程序。
1、签收:签收公文由文件管理人员逐份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根据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登记。
2、批办:由办公室主任对需办理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送主要领导批阅。
3、分发:文件管理人员根据主要领导批办意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或科室(中心)传阅或办理。
4、承办: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分解立项,进行督办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
5、催办:办公室对公文的承办情况按时进行催办,对重要公文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定期催办。
三、公文归档
1、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公文的收发管理及存档。
2、借阅公文需按档案管理程序进行。
3、归档范围及归档方法按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附:1、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稿呈批单
2、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来文办理单
附件1: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稿呈批单
文件标题:
关于印发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沭审服发【2020】8号 等级:密级:
签 发:
会 签:
核 稿:报赵局长、于局长、李局长、王琨主任审核后,报请邢局长签发。
拟稿单位:政策法规科 拟稿人: 岳建交
发送单位:
备注:
附件2:
来文办理单
密级:秘密
收文 日期 |
2020.7.2 |
来文 机关 |
县委办公室 |
文件 编号 |
082 |
文件标题 |
关于对紧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
||||
拟 办 意 见 |
请邢局长阅示。 |
||||
领 导 批 示 |
|||||
阅 文 签 字 |
|||||
办理 情况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密工作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的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一名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并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保密的第一责任人;
2、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内网计算机和外网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相应的密级标识。内网计算机严禁私接无线网卡等网络外联设备。
4、计算机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既要确保信息安全,又要保障应当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顺利发布,促进依法行政。
5、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如需报废时,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送销毁工作机构或指定的承销单位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当在场监销,确保无法还原。不得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捐赠、转送内网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将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送销毁工作机构或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6、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岗前、在岗和离岗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逐步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考核,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秘密文件管理规定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涉密文件要明确专人保管、专人传递,原则上不能为同一人。
2、涉密文件要指定专人领取,领取后交办公室主任登记后传阅,传阅要按规定的流程、时限进行,并限定知悉范围,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传阅完成后交办公室主任保管。
3、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4、借阅秘密文件,需经主要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5、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办公室保管。严禁把文件放在科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7、文件销毁需经县保密办同意,按规定流程集中销毁。
三、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领导传阅期限为三天,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私自出外。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用品
采购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除固定资产之外的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辅助用品。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要求:
1、办公用品的申购。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统一的《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审批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大宗印刷一律实行定点印刷(需低于市场价),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及报销要求:
1、办公室有关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确认采购物品的准确性。
2、办公室有关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专业性较强或者特殊需求的物品,经报领导批准,申请科室可会同办公室一并采购。
4、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经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5、凡未经申购审批程序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费用一律自付,财务不予报销。
四、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发放并建立台账,各科室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到办公室签字领取。
2、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审批表
2.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用品领用表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审批表
编号:
申请科室 |
拟购科室 |
办公室 |
时间 |
||||
拟采购办公用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及简明理由 |
|||||||
申请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申请科室分管领导 |
办公室 分管领导 |
||||||
办理结果 |
办公室于 年 月 日在 (采购地点)采购以上物品。 申请科室于 年 月 日领取用品。 |
||||||
备注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用品领用表
序号 |
时间 |
办公用品及数量 |
科室 |
经办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强化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审批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上下班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作人员是指审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督查考核科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每天签到2次,签退2次。具体要求:
(一)工作人员上班前半小时内、下班后半小时内考勤为正常有效考勤。
(二)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三)工作人员参加审批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活动等纳入考勤。
第五条 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具体要求:
(一)临时外出的(一小时内,不影响考勤及工作),须到办公室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一般工作人员须科室负责人同意;科室负责人须分管负责人同意;局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干部须主要负责人同意。
(二)因公外出的,须按规定填写《因公外出报告单》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因私请假的(即事假),须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一天以内(含一天)须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一天以上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局领导班子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请假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四)因病请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及建议休假证明,并按请销假程序报批。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六条 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请销假程序报批。
第七条 严格控制事假,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申请事假时与工作有冲突的,应服从工作需要。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第八条 工作人员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脱岗处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
(二)请假未获批准外出的;
(三)外出无正当理由超期不归的;
(四)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的;
(五)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每达4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十条 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告诫谈话,并向局党组递交书面检讨,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时外出登记表
2、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请假审批单
3、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因公外出报告单
附件1:
临时外出登记表
日期 |
姓名 |
事由 |
外出时间 |
返回时间 |
附件2: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请假审批单
请假人 |
起止 日期 |
年 月 日 时起至 |
天数 |
||||
年 月 日 时止 |
|||||||
请假事由 |
|||||||
分管负责人意 见 |
月 日 |
主要负责人意 见 |
月 日 |
||||
备注 |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请假审批单
请假人 |
起止 日期 |
年 月 日 时起至 |
天数 |
||||
年 月 日 时止 |
|||||||
请假事由 |
|||||||
分管负责人意 见 |
月 日 |
主要负责人意 见 |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3: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因公外出报告单
姓 名 |
科 室 |
职 务 |
|||||
同行人员 |
|||||||
车辆情况 |
|||||||
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时 |
||||||
外出事由 |
|||||||
分 管 负责人 |
备注 |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因公外出报告单
姓 名 |
科 室 |
职 务 |
|||||
同行人员 |
|||||||
车辆情况 |
|||||||
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时 |
||||||
外出事由 |
|||||||
分 管 负责人 |
备注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局所有车辆的管理、派遣、维修及交纳各种费用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务用车均安装GPS定位仪,由办公室负责出车记录及监督。
2、在城区办事,除勘验评审、拖运载重物资和符合县里规定用车外,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应从严掌握;因公到乡镇出发需用车时,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由分管负责人通知局办公室安排车辆;因公到县外出发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用车一律填写《派车审批单》。
3、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用车,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局办公室安排车辆。
4、驾驶员要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外出要告知办公室,并随时保持联络,确保不耽误正常工作。
5、严禁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私自出车,更不准车辆夜间不返回、不入库。不准利用公车办私事,捎带私人用品;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商场、酒店等与工作无关场所;不准开车回家。对未经领导批准、未履行派车手续及违反规定的,按违规违纪处理。
6、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安全,工作时间绝对禁止饮酒。如发生酒后驾车、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等违章行为,一切后果由驾驶车辆人员负责,所有罚款当事人个人承担。
二、车辆维修管理
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及时维修、保养,使车辆保持安全良好状态。
2、车用易耗品,如坐垫、抽纸等实行统一供应。车辆保洁,由驾驶提供发票和洗车明细,每半年结算一次,全年保洁费用一般不超过1000元。打蜡、洗车及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如需修理、保养,由该车驾驶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确认,由办公室填写拟修理内容并测算出预计费用,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报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定点维修。整个维修过程,驾驶员必须全程参与。维修项目超预算,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要对里程数、故障原因进行登记。
4、车辆维修完毕后,应由承修单位提供维修项目清单,驾驶员或送修人在清单上签字认可。
5、车辆在外地出发发生故障必须维修的,驾驶员应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可在当地维修。出发回来后,向办公室补填维修登记表,将维修项目清单、发票交办公室主任审验、签字后,报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6、维修费用结算时,依据保修申请及维修清单,由办公室、驾驶员共同会审后,经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签报销。无《报修申请单》、《维修清单》,财务科不得报销。
7、驾驶员必须精心保养车辆,及时报修,对因不及时报修而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的,给予严肃批评;造成车辆损坏的,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三、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持卡加油制度。加油卡由财务科集中充值,由办公室管理。加油时由办公室派员持卡共同前往,并填写加油时间、金额等,驾驶员和持卡人共同签字。每半年由办公室汇总一次用油情况和行驶里程,报班子成员传阅;
2、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加油。如有特殊情况或因公在外确需现金加油的,途中加油发票须经用车人、办公室主任签字登记,纳入车辆用油考核后方可报销。
四、奖惩措施
1、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要遵章出行,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2、违章行车、停车的罚款由驾驶员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单位不予报销。
3、交通事故处理。驾驶员或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及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4、对未经规定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油审批单
2.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3.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派车单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油审批单
存 根 编号: 编号:
加油日期 |
|
加油车辆 |
|
加油量 (升/金额) |
|
当日公里数 |
|
上次加油 日期 |
|
上次加油 公里数 |
|
备注 |
加油车辆 |
加油量(升/金额) |
||
加油日期 |
当日公里数 |
||
上次加油 日期 |
上次公里数 |
||
申请人 (科室) |
|||
分管负责人审批 |
经办人签字: |
||
备注 |
|||
注:本表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车号 |
驾驶员 |
|||
维修(保养)项目 |
||||
修理单位 |
预计金额 (大写) |
|||
局办公室 (签字) |
主要负责人 (签字) |
|||
分管负责人(签字)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派车单
年 月 日
申请科室 (人员) |
||||
用车时间 |
到达地点 |
|||
用车事由 |
||||
车辆安排 |
车号 |
驾驶员(签字) |
派车人(签字) |
|
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负责人 (签字) |
||||
备注 |
||||
注:①因公到城区出发用车由办公室负责安排;②因公到乡镇出发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签批;③因公到县外出发用车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全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所列安全,指行政审批服务局及驻厅窗口内的涉及人身安全事项。如用电、用水、设备使用、自然灾害、紧急避险等。
二、水电设备、安全保卫由物业方负责,局办公室应做好与物业方沟通,对可能发生的险情隐患,要及时提醒沟通。
三、实行安全责任制。科室、窗口所在办公区即安全责任区,全体人员都要做到安全用电、用水,规范使用各类电器、电脑,不得使用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下班离岗随手切断责任区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对发现的险情隐患,要及时处置汇报。
四、实行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根据楼层区段明确安全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召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安全设备使用。
五、实行安全报送制度。各科室、窗口要定期梳理责任区内安全隐患,根据分工报相应联络员。联络人要记录安全台账,及时排除隐患。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卫生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针对局机关科室。各科室要加强卫生工作,每日到岗后自觉打扫卫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室内禁止乱涂乱画,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无灰尘、无纸屑、无烟灰等杂物。
三、分工:
1、全楼公共区域由物业方负责。包括卫生间、楼梯、门窗、垃圾清理由保洁员负责,各楼层分工可由保洁员自行安排,报管理办备案。
2、科室人员负责本科室内的环境卫生、内务整理。
3、窗口人员负责工作区内,包括地面、桌面、柜面、花卉卫生、内务。
4、中介机构工作区域由驻厅中介机构负责,并参与局卫生考核。
5、办公室人员负责局长办公室、接待室、四楼会议室的内务整理。
6、其他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卫生实行排班制度。
四、检查
1、由卫生检查小组会同负责进行检查评比,卫生检查小组成员根据相关文件确定。
2、办公室定期召集人员组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督查考核科汇总成绩,并张榜公布。
五、奖惩
1、每月环境卫生检查中较差的科室、窗口,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2、对于卫生保洁意识较差的个人,如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向公共区域乱扔杂物、垃圾等,一经发现,将给予点名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实行全员轮值。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员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值班的安排和调度,及时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
2、落实领导带班。节假日由局班子成员带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严格按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并落实脸谱考勤制度。要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不得空岗、脱岗或无故延误,不得擅自让别人顶替值班。因事确实不能按时值班者,要在值班前5小时内向带班领导提出,带班领导及时对值班人员进行调整。
3、明确值班职责。带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当日值班工作,及时调度掌握值班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值班人员要做好接收、记录、处理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信函、汇报、投诉等事项,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对要求约见或电话联系单位领导的人员,要礼貌相待,详细问清来人或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事由,根据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安排立即办理;对来人、来电反映问题的,要视不同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科室承担,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他们到相关单位、科室反映,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要主动搞好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注意及时检查和整理楼内放置物。
4、实行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详细填写到《值班记录表》,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出现特殊情况,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
5、严格值班责任。对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或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或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假日值班记录表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假日值班记录表
值班日期:
值班人员 |
带班领导 |
||
值班情况 |
|||
备 注 |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假日值班记录表
值班日期:
值班人员 |
带班领导 |
||
值班情况 |
|||
备 注 |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一)禁止在手机或网上玩游戏、看股市信息、看电影、网上聊天购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禁止在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配置;禁止删除电脑设备上的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三)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玩手机、干私活、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
(四)禁止占用咨询服务电话打私人电话。
(五)禁止在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
(六)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七)禁止在大厅窗口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
(八)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报告。
(九)禁止在工作区域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十)禁止在服务对象面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朵、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伸懒腰等不文明行为。
(十一)禁止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都说过几遍了,怎么还不明白?”“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二、仪表规范
(一)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挺拔。
(二)上班时间着职业制服或正装,佩戴工作牌。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三)男士不蓄长须长发,女士不得有怪异发型、发色,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四)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
三、举止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面对服务对象时态度自然真诚,面带微笑,目视对方,给人以亲切感,做到热心、诚心、耐心。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离有送声。
(四)工作中应树立“五个一样”理念,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倡导人性化服务,履行服务承诺。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向服务对象传递审批件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对因手续不全,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文明用语。
(六)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等文明用语。
(七)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
(八)遇到服务对象不理解、情绪激动时,要有诚心和耐心,应说“请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请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准备好后我们及时为您办理”等文明用语。
五、物品摆放规范
(一)前台桌面只能摆放工作人员电脑、打印机、办事指南、样表夹、满意度评价器、电话、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并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手机必须按要求摆放至规定区域。
(三)电脑摆放位置、方向一致整齐,不得随意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四)资料、文件及时收纳,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衣物、皮包、食品等私人物品。窗口办公区及设备要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洁净无杂物。
(五)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必须摆放告知服务对象到其他窗口办理的指示牌或稍候指示牌;离开窗口时,座椅应当归位到前台桌面下,摆放整齐。
六、工作规范
(一)首问负责
当服务对象询问服务事项的有关问题时,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其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并准确告知相关窗口的位置。
(二)一次性告知
办理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办理所需要的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告知。
(三)限时办结
所有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改正的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其改正后予以及时办理。
(四)监督投诉
督查考核科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通过电子监察对各窗口的事项办理、审批程序、服务态度、行为规范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按照有关制度记于考核记录。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沭审服发〔2019〕2 号
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在不同窗口间“多头跑、往返跑”等问题,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全面推行政审批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往返跑”等问题,围绕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政务改革措施,以推行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为突破,推动政务服务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协同审查、一证通办、一次办结、全程留痕、综合评价、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取一个号、只跑一个窗、办好所有事”,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的原则,通过线下优化窗口、统一受理,线上系统互通、信息共享,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工作,力争 10 月中旬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100%无差别“一窗受理”、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事项标准化。围绕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按照《临沂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标准化指引(试行)》,配合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市县“两级十同” (即事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事项类别统一、事项编码统一、设立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收费依据及标准统一、承诺时限统一、表单填写统一),确保核心要素完全一致。精准核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和审查要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窗口受理人员、后台审批人员提供好懂易行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
(责任科室:市场准入科、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责任领导:赵志国、于超、王琨。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二)优化综合受理窗口布局。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实现“咨询导办、 等候休息、自助服务、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发证”等基本功能,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逐步实现跨科室的“无差别全科受理”。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责任领导:赵志国。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三)强化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更新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基本要素,初步实现“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建立完善自助服务区,配备 24 小时自助服务设备,为企业群众提供多功能、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服务。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责任领导:赵志国。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四)推进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发挥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带动作用,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等难点、热点、堵点问题开展帮办代办工作,重点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和帮办代办服务,帮助企业群众了解审批要求,协助申请对象办理审批申报及其他相关工作,提高申报通过率。加强帮办代办服务的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帮办代办服务特色套餐,提供集成化服务,更好更快服务企业和群众。
(责任科室:帮办代办中心。责任领导:于超。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五)建设全科型无差别受理队伍。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进一步充实强化政务服务人员力量,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加强窗口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重点培训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和服务礼仪,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稳定高效、素质过硬的全科型受理队伍,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责任科室:市场准入科、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政策法规科。责任领导:赵志国、于超、王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窗受理”业务指导组,由局长牵头,各领域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负责及时解答业务受理、办理等方面的专业问题。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一窗受理”工作进行部署、把关、落实,并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联系,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推进“一窗受理”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在窗口归并整合、简化业务流程、红色帮办代办、人员激励机制、数据共享升级等方面形成易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三)加强交流学习。建立交流学习常态化机制,科室之间要加强交流互动,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集思广益、相互借鉴,共同推进“一窗受理”。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优秀经验做法,立足自身、学深学透,形成可实施的本土化经验。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科室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根据任务清单进行定期调度、督导和阶段性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 7 月 8 日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业务指导组
组 长:邢连强
副组长:赵志国 王 琨
成 员:唐洪芳 房永娟 孙 剑 王维集 赵 跃 刘贵厚 季英涛 相开玲 王秋红 朱向阳 李善彬 高松戈 钟 森 赵立涛 岳建交 崇德洲 臧甲贵 王康凌 徐劲松 李 斌 李 明
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指导各无差别受理窗口业务办理,解答窗口在办件过程所遇到的问题。
沭农发〔2019〕7号
局直各科室单位:
《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并根据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沭发2018〔30〕号),结合农业农村局现有条件和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扶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我局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工作布局,围绕“村增收、户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制定详细措施,真抓实干,以农业项目实施为切入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强力推进项目扶贫,切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主要目标
按照“强产业、促增收、能脱贫”的目标要求,推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要素配置、扩大有效供给,确保特色产业精准覆盖贫困区、主体项目精准带动贫困户,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贫困户增收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扶志扶智结合,解决“素质贫困”
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至关重要。如果只强调外部帮扶而不注重内生动力,不注意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一旦外部帮扶力度减弱,已经脱贫的群众很可能再度返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把精神扶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聚焦贫困群众的能力养成和自我发展潜力培养,变“输血”为“造血”,既解决物质贫困,更解决“素质贫困”。要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
(二)加大技能培训,增强脱贫本领
按照技能培训与产业结合、与就业结合的需求,以需定培,加大力度开展农村产业发展急需的生态特色养殖技术、种植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家政服务等定向输出的订单培训,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获得市场需要的生产能力。整合项目培训资源,让培训政策向贫困户倾斜。通过培训,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应用,切实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打造培养科技素质高、职业技能强、有经营意识与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他们根据自身实际发展增收产业,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宜商则商,助力他们早日脱贫致富,带动一村人乃至周围村发家致富。
(三)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扶贫力度
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与农民增收增效相结合,以推进产业发展和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为重点,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实现项目资金精准投放,加快培育一批见效快、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种植优势特色产业。增强行业扶贫效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稳定联结机制,增强经营主体带动力
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新型主体扶持评定的前置条件和硬性约束,加大对我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引导新型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托管、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形成稳定的产业帮扶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精准受益。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量较大的,给予优先推荐扶持或认定升级。
(五)拓宽增收渠道,支持自主创业
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总落脚点,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增收途径、开辟致富门路。积极帮助扶贫村牵线搭桥引进资金和项目,加大力度扶持贫困农民自主创业形成的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生产专业户、家庭农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奖惩并举
局领导对扶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农业农村局《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职责,落实到人。加强扶贫管理。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抓住扶贫攻坚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实行绩效考核与奖惩问责并举,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考核、有问责、有成效。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
2019-2020年的扶贫工作,我局将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以苦干实干精神,用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把每个环节、每项工作做到实打实、硬碰硬。同时,对参与脱贫攻坚的相关人员,既严格要求,也在政治上、生活上采取激励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脱贫成效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沭农发〔2019〕6号
各镇街农技站,果茶站:
7月6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县青云镇部分果树、地瓜、花生、玉米及蔬菜等农作物不同程度遭受狂风冰雹和短时强降雨影响,造成了较大损失。为将损失降到最低,现将《临沭县在田农作物雹灾后补救技术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开展灾后补救工作。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7日
临沭县在田农作物雹灾后补救技术措施
一、果树(葡萄)雹灾补救技术措施
(一)第一时间喷雾内吸性杀菌剂,避免次生灾害,推荐40%氟硅唑6000倍,40%苯醚甲环唑5000倍等。葡萄喷药推荐用氟硅唑+霜脲锰锌。
(二)检查整理果实,受害重的疏除,受害轻的保留,通过喷药保护好。
(三)及时清理雹灾劈落残枝落叶,根据受伤情况,剪除受伤重枝条,重新修剪布局树形,促发新枝,通过加强营养,促进再生,完善树形,尽快恢复产能。
(四)追施速效肥料,促进生长恢复。
二、地瓜雹灾补救技术措施
(一)清垄开沟,排除田间积水。甘薯不耐涝渍,苗期渍水过多易烂根、死苗。中后期遇田间积水,会造成烂根和薯块硬心,影响产量和食用口味。对少数已坏烂的薯块,可挖出以防蔓延。要提前修复田间地头排水沟,出现洪涝灾害时,及时清垄排除田间积水。
(二)中耕培土,培垄散墒。田间积水排除后能下地时,及时对受雨水冲刷严重的瓜垄进行培土,为后期薯块膨大创造条件,同时利于除湿和增加地温,促进茎蔓生长。
(三)追施速效氮肥,促进茎叶生长。对因雹灾危害造成茎叶损坏严重的田块应及时追肥,一般每亩追施尿素4-5公斤,在两棵中间穴施,促进地上甘薯茎叶的生产发育。甘薯新的茎叶长出后,可追施钾肥如硫酸钾、草木灰等,延长叶龄,提高光合效能,促进光合物质的运转和薯块迅速膨大。可每亩施硫酸钾10公斤,或每亩施用草木灰100—150公斤。
三、花生雹灾补救技术措施
(一)加强灾后管理。及时清理沟畦,排除积水,使土层空气流通,加速植株的恢复生长。
(二)喷施杀菌剂和叶面肥,促进叶部伤口愈合生长。花生受雹灾影响,叶部受损严重地块。可喷施保护性杀菌剂多菌灵600倍液,配合施用0.2%磷酸二氢钾+2%尿素溶液或加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一同喷雾。
(三)加强病虫害防治。避免灾后病虫害的再次危害,可使用苯醚甲环唑+噻呋酰胺或者氟硅唑+井岗蜡芽菌根据病虫发生程度及时喷药防治。
四、玉米雹灾补救技术措施
(一)扶苗。尽早将倒伏或淹没在水中的幼苗扶起,使其尽快恢复生长。扶苗时,可适当踩压玉米倒伏方向的反向根部,严禁直接扶苗,以防折断植株。
(二)追施氮肥。雹灾过后追施速效氮肥,促使幼苗尽快恢复生长。一般每亩可追施尿素10~15公斤,在距离苗行10厘米左右处开沟施入。
(三)叶面喷肥。可用叶面肥或0.2%磷酸二氢钾+2%尿素连续喷雾2-3次,每次间隔7-10天。
(四)浅中耕散墒。及早进行浅中耕松土,增强土壤通透性,促进根系生长和发育。
(五)及时翻种或改种。因雹灾造成植株损伤严重的植株,及时拔除移栽补苗,不能移栽的,可及时翻种或改种绿豆、红小豆等其他作物。
五、蔬菜雹灾后技术管理措施
(一)冰雹灾害对设施农业造成的危害补救措施。对于大棚受损严重打烂穿孔的要更换新的棚膜。对积水严重的日光温室,要及时排水,降低棚内水位,减少棚内湿度,防止浸泡塌棚造成
次生灾害。对钢架扭曲变形的要尽快拆除钢架,重新整形搭建。同时加固好地锚,拉紧压膜线,提高抵抗自然灾害能力。
(二)对于棚内受损的蔬菜应采取的措施。一要抓紧采收尚存的蔬菜,及时上市,减少损失。二要及时清除棚内残枝烂叶裂果,防止腐烂病等病害的发生。三要进行根外追肥,用0.2%-0.3%的磷酸二氢钾溶液喷施叶面,增强植株的抗逆性。
(三)受灾较轻的露地蔬菜采取的技术措施。一要及时扶正,浅中耕培土,增强土壤通透性,促进根系的生长和发育。同时清沟排水以防止积水造成二次伤害。二要加强田间管理,剪除被打烂、下垂的受损枝叶,以降低田间湿度和减少病源,预防病害流行蔓延。三要加强肥水管理,追施1-3次薄肥。追肥以水溶性速效氮肥为主,补施钾肥,增强抵抗力。还可进行根外追肥,用0.2%-0.3%的磷酸二氢钾溶液叶面喷施。
(四)针对受灾蔬菜要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由于受害蔬菜伤口多、生长势减弱、抵抗力降低,易感染病害。可以用72%农用链霉素3000倍液喷雾防软腐病等细菌性病害;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防真菌性病害,发现蚜虫可用10%吡虫啉或25%噻虫嗪2000倍液喷雾防治。
(五)受灾较重绝收的露地蔬菜的采取措施。对于造成蔬菜绝收、无价值的,应及时清理改种。具体措施:抢节令种植早熟、生育期短的叶类菜,分批分次播种,还可进行多种蔬菜间作套种,增加复种。
沭审服发〔2019〕1号
各科室、单位:
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成员分工情况公布如下:
宋玉波同志: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邢连强同志:主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日常工作。
赵志国同志: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市场准入方面的审批工作。分管市场准入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于超同志: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指导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规划等领域内的审批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负责帮办代办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分管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踏勘评审科、财务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俊江同志: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本单位和驻厅窗口单位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保密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工作科)、督查考核科。
徐瑞前同志:协助邢连强同志抓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王琨同志: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工作;主持工会全面工作;负责涉农和社会事务的审批工作;协助赵志国同志抓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工作。分管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4日
沭安发〔20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县安委会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2类场所,重点检查整治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对符合工作范围的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台账底册。分级组织社会单位传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单位按照9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和12类场所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应建必建”原则,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工作机制建设,切实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提高单位自身防火灭火能力,夯实群防群治基础。5月21日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分别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
(二)行业集中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县安委会将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开展检查。工信、商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检查。卫健部门负责对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住建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对公共娱乐、宾馆饭店、文博单位等场所开展检查。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商场市场开展检查。民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养老院开展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其他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调度推进,在行业部门检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8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及单位底册台账书面报送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三)抓实网格管理。要发挥镇(街道)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作用,配合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基层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一堵”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堵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电动车火灾防范、群租房火灾防范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四)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重大风险集中且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提请县政府组织提醒谈话,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五)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12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在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重点针对12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四、工作步骤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1日前)。各镇街、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研判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并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2日至10月1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行业系统条线排查,严格消防执法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8日)。县安委会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街、行业部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21日前报送县消防救援大队;5月至9月,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协同办公:临沭县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6268719
附件:1.9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2.12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附件2
(一)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顶棚、墙面、地面、隔断、以及售货柜台、固定货架等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2.仓库、办公室、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3.室内步行街、中庭等区域违规设立柜台、摊位、游乐设施,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或堆放可燃物;
4.仓库或周转库房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与营业、办公部分进行分隔,未安装甲级防火门,使用超过60W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或灯具下方堆放物品;
5.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未靠外墙布置,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分隔;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未采用电能加热设施;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
6、商户未定期清理油烟道,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8.违规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施工区域未严格落实与周围采取物理分隔、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现场看护等防范措施;
9.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存在集经营、住宿、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二合一”现象;
10.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管道井、电缆井孔洞封堵不严;
11.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
12.疏散门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违规设置门槛、踏步;
13.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商品、货架占用、堵塞;室外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通道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设置障碍物;
1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规格、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15.电气线路老化,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未进行防火隔离;
16.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17.灭火器压力不足、喷射软管龟裂、筒体锈蚀;
18.室内消火栓被遮挡,水枪、水带缺失;旋转型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转动机构锈蚀;
1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20.建筑外墙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障碍物;
21.针对卖场、仓库(含各类周转库房)、餐饮区、儿童活动场所、员工办公(住宿)场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装卸货平台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3.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操作消防设施设备不熟练;
2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具备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其他单位未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25.未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住宿与经营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留宿人员超过2人;
2.4层及以上的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楼梯;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4.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金属栅栏未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5.人员住宿部分未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7.液化石油气罐使用、储存场所与其他场所未采用实体墙分隔;炉灶、烟囱贴近可燃物;
8.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无水,被圈占、遮挡,水带、水枪缺失;
9.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放置位置不明显,不便于取用,未定期维护保养;
10.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未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11.电气线路规格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营业结束时,未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12.未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从业人员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疏散逃生能力不足。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未针对单位实际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加强管控措施;
3.未定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4.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5.同一厂区内存在多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等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方;
6.生产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7.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或作为顶棚、区域内分隔;
8.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
9.钢结构建筑未按规定喷涂防火涂料;
10.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11.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1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
13.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14.电气线路规格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15.生产区域及员工宿舍违规使用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做饭;
16.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压力储罐;
17.员工集体宿舍未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和人员;
18.员工集体宿舍未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独立式火灾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
19.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住宿场所放置、充电;
20.员工上岗前未经消防安全培训,未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2.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
3.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
5.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配置数量不足、设置位置错误,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6.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违规停放充电;
7.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设置不醒目;
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9.电气线路老化,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未进行防火隔离;
10.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压力储罐,违规使用明火、燃放烟花;
11.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2.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13.员工上岗前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四个能力”不足;
14.未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未落实营业期间每2小时一次的防火巡查要求;
15.未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演练。
(五)学校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职责;
2.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3.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4.未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
5.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不能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器材;
6.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建筑;
7.实验室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8.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宿舍外窗或阳台设置金属栅栏,金属栅栏未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9.防火门部件损坏或缺失,不能正常启闭;
10.门厅、楼道、楼梯间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11.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12.电气线路老化,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未进行防火隔离;
13.宿舍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未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14.厨房未定期清理油烟道,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不符合要求。
(六)医院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未明确医院及各部门(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未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2.未明确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未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并如实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表;
3.未组织对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医护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人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不能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器材;
4.疏散通道加设临时床位,影响安全疏散;
5.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电动自行车在医院建筑内部停放或违规充电;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8.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9.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
10.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1.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12.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13.未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七)养老院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2.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3.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
5.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
6.在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7.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8.未结合老年人和不能自理人员特点,制定针对性应急疏散对策和措施;
9.建筑总面积500M2以上的养老院未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养老院,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10.建筑总面积500M2以下的养老院未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11.电气线路老化,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未进行防火隔离;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12.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管控不到位,厨房油烟道未定期清洗、燃气灶具连接胶管老化松动,老人起居室内违规抽烟、使用蚊香;
13.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明确,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4.重点部位管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制度不健全或未落实;
15.从业人员未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常识和弱势群体应急疏散方法;
16.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八)群租房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居住出租房屋设置在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
2.与生产、储存、经营非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居住部分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分隔居住出租房屋原自然间或使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
4.居住出租房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5.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或沿建筑外墙“飞线”充电;
6.群租房密集区的消防车道未保持畅通,设置有隔离桩、栏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7.公共走道和疏散楼梯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长度超过20m的室内疏散走道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8.居住出租房的外窗或阳台设置金属栅栏,无法从内部开启;
9.居住出租房未在每个自然间配备灭火器材;
10.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群租房屋,系统未延伸至群租房屋每个自然间内;
11.未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群租房屋,未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2.居住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
13.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14.使用明火的厨房未与建筑内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未安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不满足自然或机械通风条件;
15.燃气灶具连接胶管老化、松动;
16.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不合格或破损的开关、电线、灯头、插座等电气产品,空调、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未设专用插座;灯具等散热电气设备贴近可燃物;
17.电气线路规格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未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
18.出租人、承租人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9.居住人数超过100人的群租房,出租人未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20.承租人未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九)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专人看护和巡查客房、布草间、厨房、配电房、洗衣房、各类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未落实每月消防检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
3.未进行季度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半年应急疏散演练;
4.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5.厨房未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油烟道未定期清洗,未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
6.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上或未进行防火隔离;
7.营业期间违规进行装修、改造、油漆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8.客房和餐厅包房门后未设置楼层疏散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违规设置门槛、踏步;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广告牌;
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1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值班,操作消防设施设备不熟练。
(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材料;
2.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或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
4.消防设施未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百米以上的高层建筑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7.防火门部件损坏或缺失,不能正常启闭;
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
9.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且堆放杂物;
10.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或沿建筑外墙“飞线”充电;
11.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2.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未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或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高层住宅未逐栋明确楼长,高层公共建筑未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施工现场搭建的脚手架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安全防护网未采用阻燃材料;
2.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3.施工现场未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消防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
4.施工现场以及在建高层建筑各楼层未配置灭火器、消防沙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5.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工人宿舍、厨房等临时建筑;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未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7.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
8.在建工程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和施工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10.进行明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未按照用火用气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防范措施;
11.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12.施工人员上岗前未进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2.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房屋;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学生宿舍床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
4.因装修工程导致变动、损坏、遮挡原有建筑的消防设施;
5.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6.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内部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设置厨房,使用、存放罐装液化石油气;
7.电气线路规格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未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8.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未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9.灭火器数量不足,放置位置不便于取用;
10.使用租赁场地的校外培训机构,出租人、承租人未明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1.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2.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
沭审服字〔2019〕1号
各科室,各窗口:
根据《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沭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沭发〔2019〕1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5)的通知》(沭政办字〔2019〕20号),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5)已经制发并于5月16日启用。为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使用范围
按照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方案:
投资规划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
工程许可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
市场准入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3)”;
涉农事务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4)”;
社会事务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5)”。
二、严格管理使用
行政审批专用章要按照法定流程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规定,严格规范使用。不得跨科室、跨业务交叉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统一启用时间
各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19年5月20日起,统一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中使用,同时不再使用原审批印章。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20日
沭商务字〔2019〕14号
临沂市商务局: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的通知》(鲁商字[2019]37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申报,经临沭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初审,现推荐临沭美艺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沭金柳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沭晴朗工艺品公司、临沂荣华文创藤饰股份有限公司、临沭佳柳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沭腾奥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照兴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陆祥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中大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鲁美达工艺品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白云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沭青源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沂杞宝工艺品有限公司13家企业申报2019-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
特此报告。
临沭县商务局
2019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