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字〔2020〕19号
石门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临沭县石门镇、店头镇热电联产规划(2020-2030)>的报告》(石政发〔2020〕14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上述规划,请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制度,认真组织规划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沭政办字〔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机构调整和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临沭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张雷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凤华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晓锋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高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芳县发改局局长
杨洋县科技局局长
崔广祥县工信局局长
李新生县司法局局长
李根深县财政局局长
孟凡峰县人社局局长
陈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李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局长
吴清军县交运局局长
徐会社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瑞县商务局局长
王志银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孟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尹继利县统计局局长
李振祥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思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县民宗局局长
朱文宝人民银行临沭分行行长
高伟县税务局局长
赵鹏临沭银保监组副主任
刘亦生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各级各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崔广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沭政字〔2019〕1号)文件精神,县亩产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2019年度22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通过企业填报、部门审核、企业确认、评价测算,形成初步评价结果,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自公布之日15日内,如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县亩产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提出申诉。
联系人:张益坤
联系电话:13013510300(0539-6212658)
附件:2019年度临沭县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初步评价结果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2019年度临沭县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初步评价结果
评价代码 |
企业名称 |
所属产业 |
评价 得分 |
县区排名 |
产业 排名 |
评价级别 |
备注 |
120710038 |
临沭县欧尚家具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业 |
135.86 |
1 |
1 |
A |
|
120210092 |
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135.70 |
2 |
1 |
A |
|
120710008 |
临沭县美邦家具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业 |
133.12 |
3 |
2 |
A |
|
120710031 |
临沭德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33.01 |
4 |
1 |
A |
|
120210075 |
山东扬名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29.35 |
5 |
1 |
A |
|
120710016 |
临沭金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24.59 |
6 |
2 |
A |
|
120810001 |
临沂东隆家纺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123.69 |
7 |
1 |
A |
|
120810008 |
龙源临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23.07 |
8 |
1 |
A |
|
120710033 |
山东上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122.31 |
9 |
1 |
A |
|
120710036 |
临沭县富鑫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20.84 |
10 |
3 |
A |
|
120310001 |
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116.95 |
11 |
2 |
A |
|
120110025 |
临沭浩霖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11.77 |
12 |
4 |
A |
|
120110019 |
临沭县中天经纬包装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11.22 |
13 |
2 |
A |
|
120610002 |
临沭县格瑞特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10.94 |
14 |
5 |
A |
|
120210021 |
临沂市金源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110.26 |
15 |
3 |
A |
|
120210043 |
山东常林铸业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109.92 |
16 |
1 |
A |
|
120110004 |
临沂华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8.79 |
17 |
1 |
A |
|
120510007 |
临沭县天华金属制品厂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106.97 |
18 |
2 |
A |
|
120210072 |
临沭多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06.60 |
19 |
3 |
A |
|
120310014 |
山东菲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05.62 |
20 |
1 |
A |
|
120210017 |
山东三兴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105.35 |
21 |
1 |
A |
|
120210046 |
临沭美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03.91 |
22 |
6 |
A |
|
120710032 |
临沂市柳清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03.50 |
23 |
7 |
A |
|
120210018 |
临沭县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2.21 |
24 |
2 |
A |
|
120710006 |
临沭青源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100.55 |
25 |
8 |
A |
|
120710030 |
临沂金明辉建材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98.15 |
26 |
1 |
A |
|
120210006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97.62 |
27 |
4 |
A |
|
120210080 |
临沂铭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 |
97.03 |
28 |
5 |
A |
|
120210038 |
临沂陆祥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96.70 |
29 |
9 |
A |
|
120210049 |
山东盛合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91.36 |
30 |
2 |
A |
|
120910006 |
临沂市福佑富饲料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91.34 |
31 |
3 |
A |
|
120210034 |
临沭县高罗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90.63 |
32 |
10 |
A |
|
120210047 |
临沭佳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9.79 |
33 |
11 |
A |
|
120110001 |
山东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89.72 |
34 |
4 |
A |
|
120210015 |
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88.62 |
35 |
4 |
A |
|
120210037 |
临沂照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8.58 |
36 |
12 |
A |
|
120710025 |
临沂杞宝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7.23 |
37 |
13 |
A |
|
120610008 |
临沂欧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5.80 |
38 |
14 |
A |
|
120210020 |
山东东盛伊思德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85.43 |
39 |
5 |
A |
|
120210044 |
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 |
钢管加工业 |
85.14 |
40 |
1 |
A |
|
120510008 |
临沂市颍汶杆塔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83.98 |
41 |
3 |
A |
|
120110020 |
临沂亚欧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3.01 |
42 |
15 |
A |
|
120210051 |
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82.26 |
43 |
2 |
A |
|
120210060 |
临沂市科翰硅制品有限公司 |
化工 |
82.11 |
44 |
6 |
A |
|
120910018 |
临沂瑞华电子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81.34 |
45 |
2 |
A |
|
120210007 |
临沭晴朗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80.68 |
46 |
16 |
B |
|
120310002 |
临沂汇商工谷砼业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80.65 |
47 |
4 |
B |
|
120610003 |
临沂联诺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80.18 |
48 |
2 |
B |
|
120110010 |
临沂华兴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9.83 |
49 |
17 |
B |
|
120810013 |
临沭六和饲料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78.97 |
50 |
6 |
B |
|
120710023 |
山东百汇皮草制品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78.93 |
51 |
2 |
B |
|
120210025 |
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78.57 |
52 |
5 |
B |
|
120110007 |
临沭华威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8.11 |
53 |
18 |
B |
|
120610015 |
临沭东恒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7.41 |
54 |
19 |
B |
|
120110021 |
临沭县鹏旭彩印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76.64 |
55 |
6 |
B |
|
120210036 |
临沂中大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6.24 |
56 |
20 |
B |
|
120110003 |
山东金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5.86 |
57 |
5 |
B |
|
120710017 |
临沂鲁美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5.62 |
58 |
21 |
B |
|
120210001 |
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74.78 |
59 |
7 |
B |
|
120610016 |
临沂金倍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4.38 |
60 |
22 |
B |
|
120910003 |
临沭县永固轮业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74.10 |
61 |
23 |
B |
|
120310015 |
临沭业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0.72 |
62 |
6 |
B |
|
120710029 |
山东路友再生资源设备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70.02 |
63 |
3 |
B |
|
120210050 |
临沭佳坤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69.66 |
64 |
7 |
B |
|
120910007 |
临沭县中兴铸造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68.88 |
65 |
3 |
B |
|
120110002 |
临沭腾奥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68.64 |
66 |
24 |
B |
|
120810002 |
临沭虹源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67.21 |
67 |
8 |
B |
|
120610001 |
临沂荣华文创藤饰股份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66.43 |
68 |
25 |
B |
|
120310004 |
临沂市冠宇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66.41 |
69 |
8 |
B |
|
120110017 |
临沭县瑞农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66.39 |
70 |
4 |
B |
|
120210032 |
临沭县精艺包装厂 |
造纸和纸制业 |
65.60 |
71 |
1 |
B |
|
120710007 |
临沭县沂蒙青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65.50 |
72 |
26 |
B |
|
120810019 |
临沭县东鹏石业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65.23 |
73 |
7 |
B |
|
120210086 |
山东金邦机械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65.14 |
74 |
3 |
B |
|
120510001 |
临沭县华星纸业有限公司 |
造纸和纸制业 |
64.93 |
75 |
2 |
B |
|
120110022 |
临沂厚德防结块剂有限公司 |
化工 |
64.83 |
76 |
9 |
B |
|
120210081 |
临沂科旭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64.63 |
77 |
10 |
B |
|
120410010 |
临沂巨兴铸业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64.38 |
78 |
5 |
B |
|
120210033 |
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64.12 |
79 |
9 |
B |
|
120710013 |
山东鑫琪塑编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63.61 |
80 |
7 |
B |
|
120910001 |
临沭县云祥铸造厂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63.52 |
81 |
4 |
B |
|
120910027 |
临沭县金联祥铸造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62.73 |
82 |
4 |
B |
|
120910026 |
临沭县佳汇塑编有限公司 |
造纸和纸制业 |
62.06 |
83 |
3 |
B |
|
120210024 |
山东卡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61.75 |
84 |
6 |
B |
|
120210063 |
临沭县金顺达包装有限公司 |
造纸和纸制业 |
61.67 |
85 |
4 |
B |
|
120710018 |
临沂白云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61.35 |
86 |
27 |
B |
|
120710001 |
临沂连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61.23 |
87 |
28 |
B |
|
120210071 |
临沂市昭阳碳化硅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61.09 |
88 |
8 |
B |
|
120210022 |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
化工 |
60.05 |
89 |
11 |
A |
行业龙头企业不列B、C、D |
120210026 |
中港化肥(山东)有限公司 |
化工 |
60.03 |
90 |
12 |
B |
|
120110024 |
临沂金飞重工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60.01 |
91 |
7 |
B |
|
120610005 |
山东金源管业有限公司 |
钢管加工业 |
59.92 |
92 |
2 |
B |
|
120210004 |
临沂金凤祥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9.68 |
93 |
10 |
B |
|
120310016 |
临沂阔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59.54 |
94 |
3 |
B |
|
120910013 |
临沭县万顺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58.69 |
95 |
5 |
B |
|
120210005 |
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 |
钢管加工业 |
58.50 |
96 |
3 |
B |
|
120310012 |
山东博瑞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57.98 |
97 |
6 |
B |
|
120910014 |
山东兴华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57.43 |
98 |
8 |
B |
|
120710003 |
山东宝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57.01 |
99 |
7 |
B |
|
120210091 |
山东金沂蒙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6.68 |
100 |
5 |
B |
|
120210039 |
临沂金铭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55.70 |
101 |
9 |
B |
|
120210048 |
临沭正大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55.65 |
102 |
29 |
B |
|
120210073 |
临沭县丽峰包装有限公司 |
造纸和纸制业 |
55.40 |
103 |
5 |
B |
|
120710026 |
临沂市恒信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55.21 |
104 |
30 |
B |
|
120210066 |
山东东泰包装有限公司 |
造纸和纸制业 |
55.20 |
105 |
6 |
B |
|
120210030 |
山东鑫亮工具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5.09 |
106 |
6 |
B |
|
120510014 |
临沭县林鑫金属制品厂(普通合伙) |
金属制品业 |
54.99 |
107 |
4 |
B |
|
120110016 |
山田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4.40 |
108 |
9 |
B |
|
120110023 |
临沭县华裕服装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54.29 |
109 |
3 |
B |
|
120410007 |
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4.28 |
110 |
11 |
B |
|
120310006 |
临沭县金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4.17 |
111 |
7 |
B |
|
120810011 |
临沭县赛博工具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3.90 |
112 |
8 |
B |
|
120710024 |
临沭县威力磨削制品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3.89 |
113 |
10 |
B |
|
120210041 |
力士德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53.83 |
114 |
10 |
B |
|
120110008 |
临沂中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53.83 |
115 |
13 |
B |
|
120210031 |
山东福莱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3.74 |
116 |
9 |
B |
|
120110026 |
山东茂华塑料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53.58 |
117 |
8 |
B |
|
120710005 |
山东天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3.49 |
118 |
10 |
B |
|
120510003 |
临沭县东升磨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3.00 |
119 |
11 |
B |
|
120210029 |
临沂市中奥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2.95 |
120 |
12 |
B |
|
120210095 |
临沭县金正工具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2.91 |
121 |
11 |
B |
|
120910005 |
临沂木震东方家具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业 |
52.51 |
122 |
3 |
B |
|
120910020 |
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51.77 |
123 |
8 |
B |
|
120410003 |
山东山润石化有限公司 |
化工 |
51.41 |
124 |
14 |
B |
|
120410005 |
临沂益强铸造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51.08 |
125 |
9 |
B |
|
120910015 |
临沭县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50.71 |
126 |
12 |
B |
|
120810006 |
临沂市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0.69 |
127 |
13 |
B |
|
120210088 |
临沭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0.65 |
128 |
14 |
B |
|
120810005 |
临沂金科铸造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50.55 |
129 |
11 |
B |
|
120910002 |
临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50.48 |
130 |
15 |
B |
|
120710037 |
临沭县方盈板材厂 |
家具制造业 |
50.03 |
131 |
4 |
B |
|
120210083 |
山东中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化工 |
49.92 |
132 |
15 |
B |
|
120310010 |
临沂中讯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9.81 |
133 |
10 |
B |
|
120210035 |
临沭北大荒柳编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48.92 |
134 |
31 |
B |
|
120710011 |
临沭佳景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48.84 |
135 |
32 |
B |
|
120410002 |
临沂市金波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8.71 |
136 |
16 |
B |
|
120310008 |
临沂晨洋建材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48.67 |
137 |
13 |
B |
|
120110009 |
山东通亚建设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8.58 |
138 |
12 |
B |
|
120810020 |
临沂石宝矿业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48.40 |
139 |
1 |
B |
|
120610007 |
临沭县德坤建材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8.34 |
140 |
13 |
B |
|
120310007 |
山东宝通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48.18 |
141 |
16 |
B |
|
120210014 |
山东大茂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48.09 |
142 |
17 |
B |
|
120310005 |
山东施耐德电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8.00 |
143 |
11 |
B |
|
120510002 |
临沂市豪特铁合金炉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47.93 |
144 |
18 |
B |
|
120910010 |
临沂速程工贸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47.85 |
145 |
4 |
B |
|
120110018 |
临沭县东泰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7.79 |
146 |
12 |
B |
|
120210093 |
临沭彩意塑粉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47.64 |
147 |
19 |
B |
|
120710002 |
临沭雨峻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7.18 |
148 |
13 |
B |
|
120810007 |
临沭宗荣手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47.12 |
149 |
33 |
B |
|
120210065 |
临沭绿康蔬菜加工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6.99 |
150 |
17 |
B |
|
120110013 |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
46.93 |
151 |
20 |
A |
行业头企业不列为B、C、D |
120510004 |
临沭县大洋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6.92 |
152 |
18 |
B |
|
120210094 |
临沭县正昌工具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46.91 |
153 |
14 |
B |
|
120510013 |
临沭县鑫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6.54 |
154 |
14 |
B |
|
120210079 |
山东家家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6.49 |
155 |
12 |
B |
|
120610010 |
临沂市宝联金属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6.44 |
156 |
15 |
B |
|
120210012 |
山东新沭化化肥有限公司 |
化工 |
46.43 |
157 |
21 |
B |
|
120610012 |
临沭县财源异形管业有限公司 |
钢管加工业 |
46.38 |
158 |
5 |
B |
|
120710019 |
临沂青云山管业有限公司 |
钢管加工业 |
46.30 |
159 |
6 |
B |
|
120710009 |
临沂启泰橡胶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46.29 |
160 |
9 |
B |
|
120710010 |
临沂美创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45.75 |
161 |
34 |
B |
|
120510009 |
临沭县鲁南制杆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5.72 |
162 |
14 |
B |
|
120110014 |
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5.72 |
163 |
19 |
B |
|
120810012 |
山东宝田石业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45.69 |
164 |
2 |
B |
|
120210084 |
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45.69 |
165 |
22 |
B |
|
120210070 |
临沂市瑞宏森家俬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业 |
45.69 |
166 |
5 |
B |
|
120210011 |
山东行政总厨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5.67 |
167 |
20 |
B |
|
120210028 |
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45.59 |
168 |
23 |
B |
|
120910017 |
临沭县天一铸造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45.44 |
169 |
15 |
B |
|
120110006 |
临沂金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
柳编制品业 |
45.00 |
170 |
35 |
B |
|
120210010 |
临沂科裕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44.93 |
171 |
24 |
B |
|
120210009 |
山东海佑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化工 |
44.65 |
172 |
25 |
C |
|
120210045 |
山东大启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4.55 |
173 |
16 |
C |
|
120110005 |
山东大自然化肥有限公司 |
化工 |
44.43 |
174 |
26 |
C |
|
120210061 |
临沭县瑞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4.33 |
175 |
17 |
C |
|
120110027 |
山东新驱动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44.26 |
176 |
27 |
C |
|
120510006 |
临沭县新宝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44.02 |
177 |
16 |
C |
|
120810009 |
临沭友聚饲料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3.94 |
178 |
21 |
C |
|
120210067 |
临沭县国聚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43.81 |
179 |
5 |
C |
|
120210068 |
临沂约翰迪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3.75 |
180 |
18 |
C |
|
120210090 |
临沂方兴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43.70 |
181 |
22 |
C |
|
120110011 |
山东佛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3.25 |
182 |
13 |
C |
|
120710034 |
临沂鑫能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42.81 |
183 |
17 |
C |
|
120110015 |
临沭县尚润彩印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42.48 |
184 |
10 |
C |
|
120210040 |
山东中川液压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2.31 |
185 |
19 |
C |
|
120210089 |
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42.16 |
186 |
28 |
C |
|
120210002 |
山东金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1.28 |
187 |
14 |
C |
|
120210058 |
临沭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40.75 |
188 |
29 |
C |
|
120710035 |
临沭县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40.58 |
189 |
30 |
C |
|
120510010 |
临沭县英盛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40.06 |
190 |
20 |
C |
|
120210023 |
山东兴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39.65 |
191 |
23 |
C |
|
120210064 |
临沭县晨龙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39.18 |
192 |
6 |
C |
|
120510012 |
临沭县宏宇农机附件厂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39.05 |
193 |
21 |
C |
|
120210076 |
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39.05 |
194 |
31 |
C |
|
120110029 |
临沭县绿园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37.91 |
195 |
32 |
C |
|
120710015 |
山东东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37.82 |
196 |
22 |
C |
|
120710012 |
临沂运通商砼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7.64 |
197 |
15 |
C |
|
120910012 |
临沂育峰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37.53 |
198 |
33 |
C |
|
120210057 |
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37.29 |
199 |
34 |
C |
|
120710014 |
临沂常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36.81 |
200 |
23 |
C |
|
120910009 |
临沭县宝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36.55 |
201 |
24 |
C |
|
120210087 |
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36.10 |
202 |
24 |
C |
|
120210027 |
山东盛大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35.46 |
203 |
35 |
C |
|
120710021 |
临沂日捷隔板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5.20 |
204 |
15 |
C |
|
120410001 |
临沂市冠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5.19 |
205 |
16 |
C |
|
120910016 |
临沭县华义兄弟劳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34.39 |
206 |
7 |
C |
|
120210059 |
山东山田新材科研有限公司 |
化工 |
34.31 |
207 |
36 |
C |
|
120110028 |
山东金联山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33.98 |
208 |
37 |
C |
|
120510011 |
金莱福(山东)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化工 |
33.66 |
209 |
38 |
C |
|
120610011 |
临沭县凤冠木业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业 |
33.13 |
210 |
6 |
C |
|
120410011 |
临沂兴大铸业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32.90 |
211 |
18 |
C |
|
120310009 |
临沭县中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32.51 |
212 |
11 |
C |
|
120210082 |
哥俩好(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工 |
31.98 |
213 |
39 |
C |
|
120210085 |
临沭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0.51 |
214 |
2 |
C |
|
120910004 |
临沭县东承纺织有限公司 |
纺织服装业 |
30.30 |
215 |
8 |
C |
|
120910023 |
临沂汉鼎铝业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29.49 |
216 |
19 |
C |
|
120810018 |
临沭县普发磨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8.58 |
217 |
16 |
C |
|
120910025 |
山东迈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 |
27.86 |
218 |
40 |
D |
|
120310011 |
山东美高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26.93 |
219 |
41 |
D |
|
120810016 |
山东粮博士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26.10 |
220 |
42 |
D |
|
120910019 |
山东中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25.69 |
221 |
43 |
D |
|
120510005 |
临沭县金圆磨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5.13 |
222 |
17 |
D |
|
120210052 |
临沂大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5.06 |
223 |
12 |
D |
|
120610004 |
临沂市欧冠陶瓷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4.83 |
224 |
18 |
D |
|
120810017 |
临沭冠山升华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22.89 |
225 |
25 |
A |
行业龙头企业不列为B、C、D |
120210062 |
山东华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业 |
21.73 |
226 |
26 |
D |
|
120110012 |
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20.05 |
227 |
44 |
D |
|
120810014 |
临沂高盛肥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16.31 |
228 |
45 |
D |
|
120210016 |
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 |
9.62 |
229 |
46 |
D |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临沭县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临沭县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切实提升2020年我县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镇街
2020年曹庄镇、青云镇、石门镇、蛟龙镇、店头镇、大兴镇完成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及暗访工作,玉山镇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并完成创建任务;2021年曹庄镇、青云镇、石门镇、蛟龙镇、店头镇、大兴镇完成国家卫生乡镇技术评估及综合评审,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玉山镇完成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及暗访工作;2022年本周期创建结束,镇街全部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乡镇。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做好复审准备。
(二)村(社区)
2020年全县省、市级卫生村创建覆盖率60%;2021年全县省、市级卫生村创建覆盖率80%;2022年全县90%的行政村成功创建为市级、省级卫生村,并逐步提高省级卫生村的覆盖率。
(三)县直部门单位
县直部门单位(有独立院落和家属院或工作和居住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确保2022年前全县60%的单位成功创建为市级、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已创建成功的要做好迎接复审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镇街
1.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卫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设立爱国卫生办公室,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爱卫办主任,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各项创建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出入口、重要部位及路口、主要街道设置大型创卫户外广告、宣传牌,单位门前设置落地广告牌;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广场公园、建筑工地、村居、小区等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健康教育长廊、健康教育宣传一条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入户率、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
3.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打扫镇街主次干道、单位院落、驻地村、社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五大堆”和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十乱”现象;全面拆除旱厕,粉刷墙体,硬化整修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污水明沟排放;完善环卫体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开展集中综合整治活动。加强镇街驻地交通秩序整治,合理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集中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落实沿街店铺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经营秩序;依法治理“五小”场所、学校及医院食堂等重点场所,做到证照齐全、环境达标、管理规范,三防设施、消毒设施、索证索票齐全,记录完整规范。
5.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镇街驻地面积每平方公里3座的标准建设公共厕所,将辖区内公厕建设和改造、集贸市场、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感染病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抓紧健全完善,规范提升。
6.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组织开展药物消杀活动,规范安装毒饵站,投放消杀药物,确保“四害”密度达到规定标准。
7.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健全完善2020-2022年度创卫档案资料,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无逻辑差错,能真实反映创卫整体、工作过程。
(二)县直部门单位
1.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不断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爱国卫生办公室,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各项创建工作。
2.强化舆论宣传氛围。各单位门前设置落地广告牌,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健康教育长廊。
3.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健全2020-2022年度创卫档案资料,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无逻辑差错,能反映创卫整体工作过程。
(三)县直职责部门单位
1.县委农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抓好以“四清四化”为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聚焦环境整治,改善镇容村貌,着力提升村容环境。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镇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户外广告、店牌设置规范,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清理整顿马路市场,无乱停乱放现象。
3.县卫健局。指导镇街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卫生场所做到手续齐全有效,室内外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三防”设施健全;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镇街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做到证件齐全并公示,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指导镇街公共场所依法取得经营资格,规范镇街集贸市场,做到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分区经营。
5.县住建局。加强督查指导,规范管理各类建筑工地;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做到卫生厕所全覆盖。
6.县教体局。健全学校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活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定期更换;学校食堂、公厕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域卫生创建实行包保责任制。县直各有关职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行业承担任务,制定整治措施,配合镇街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网络,成立卫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靠上抓,全面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创建重点。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加强宣传,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牌匾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消杀活动,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镇街要将辖区内公厕建设和改造、集贸市场、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和感染病房设置等硬件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抓紧健全完善;同时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积极开展“十乱”、河道水体、公共场所、“五小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实现前期创建和后期管理有机结合,持续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洁整治工作。
(三)强化考核奖惩。对年度内镇街创建成功并进行公示命名的,在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按荣誉等次给予加分,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支持。县爱卫办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销号制管理,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坚决实行问责,确保全县卫生创建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1.创建卫生乡镇任务明细表
2.临沭县卫生创建情况汇总
附件1
创建卫生乡镇任务明细表
镇街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临沭街道 |
准备本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
||
郑山街道 |
准备本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
||
曹庄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石门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蛟龙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店头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青云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大兴镇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
玉山镇 |
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创建 |
通过国家级暗访 |
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完成创建 |
附件2
2019年临沭县卫生创建情况汇总
一、卫生乡镇(共计9个)
临沭街道(2019年创建国家级)、郑山街道(2018年创建国家级)、青云镇(2017年创建省级)、曹庄镇(2017年创建省级)、石门镇(2017年创建省级)、蛟龙镇(2017年创建省级)、店头镇(2018年创建省级)、大兴镇(2018年创建省级)、玉山镇(2019年创建市级)。
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共计11个)
1.临沭县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2017年创建);
2.山东省临沭县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复审);
3.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复审);
4.临沭县中际热电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复审);
5.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2017年复审);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2017年复审);
7.临沭县中医医院(2017年复审);
8.临沭县人民医院(2017年复审);
9.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2017年复审);
10.临沭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创建);
11.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创建)。
三、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共计49个)
1.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复审);
2.临沭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复审);
3.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复审);
4.临沭县人民政府招待所(2017年复审);
5.临沭县石门镇人民政府(2017年复审);
6.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复审);
7.临沭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复审);
8.临沭县玉山镇财政所(2017年复审);
9.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2017年复审);
10.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复审);
11.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2017年复审);
12.临沭县青云镇卫生院(2017年复审);
13.临沭县第二实验小学(2017年复审);
14.临沭县第三实验小学(2017年复审);
15.临沭县实验中学(2017年复审);
16.临沭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复审);
17.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复审);18.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复审);19.临沭县爱卫办(2015年复审);
20.临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复审);
21.临沭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复审);
22.临沭史丹利物业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23.临沭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2019年创建);
24.临沭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25.临沭县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创建);
26.临沭县第四初级中学(2019年创建);
27.临沭县第五实验小学(2019年创建);
28.临沭县光明路小学(2019年创建);
29.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创建);
30.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创建);
31.临沭县临沭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创建);32.临沭县临沭街道中心小学(2019年创建);
33.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34.临沭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19年创建);
35.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创建);
36.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2019年创建);
37.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创建);
38.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创建);
39.临沭县自来水总公司(2019年创建);
40.临沭县自来水总公司第二水厂(2019年创建);
41.临沂朝阳早餐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2.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沭县汽车站(2019年创建);
43.山东宏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4.山东金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5.山东金正阳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6.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沭购物中心(2019年创建);
47.山东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8.山东伟业棉油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49.史丹利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创建)。
四、省级卫生村(共计96个)
1.临沭县青云镇柳园村(2017年创建);
2.临沭县青云镇前齐庄村(2017年创建);
3.临沭县青云镇石埠子村(2017年创建);
4.临沭县青云镇柳庄社区(2017年创建);
5.临沭县青云镇埠东村(2017年创建);
6.临沭县青云镇银马庄村(2017年创建);
7.临沭县青云镇腾飞村(2017年创建);
8.临沭县青云镇朱崔社区(2017年创建);
9.临沭县青云镇东朱崔村(2017年创建);
10.临沭县青云镇华山社区(2017年创建);
11.临沭县青云镇赵窝村(2017年创建);
12.临沭县青云镇界前社区(2017年创建);
13.临沭县青云镇双岭村(2017年创建);
14.临沭县青云镇官庄社区(2017年创建);
15.临沭县青云镇莲花社区(2017年创建);
16.临沭县青云镇朝阳社区(2017年创建);
17.临沭县青云镇贾山村(2017年创建);
18.临沭县青云镇兴柳村(2017年创建);
19.临沭县石门镇西泉子埠村(2017年创建);
20.临沭县石门镇大岱村(2017年创建);
21.临沭县石门镇小岱村(2017年创建);
22.临沭县石门镇转林新村(2017年创建);
23.临沭县石门镇棠梨社区(2017年创建);
24.临沭县石门镇陈官庄村(2017年创建);
25.临沭县石门镇西石门农村社区(2017年创建);
26.临沭县石门镇大官庄村(2017年创建);
27.临沭县蛟龙镇利城社区(2017年创建);
28.临沭县蛟龙镇蛟龙社区(2017年创建);
29.临沭县蛟龙镇张疃村(2017年创建);
30.临沭县蛟龙镇小湾村(2017年创建);
31.临沭县蛟龙镇吴家后村(2017年创建);
32.临沭县蛟龙镇康平村(2017年创建);
33.临沭县曹庄镇沭马社区(2017年创建);
34.临沭县曹庄镇朱村(2017年创建);
35.临沭县曹庄镇岌山花园社区(2017年创建);
36.临沭县曹庄镇山前村(2017年创建);
37.临沭县郑山街道丰岭村(2017年复审);
38.临沭县临沭街道利民社区(2018年复审);
39.临沭县临沭街道振兴社区(2018年复审);
40.临沭县临沭街道苍源居居委(2018年复审);
41.临沭县临沭街道富民社区(2018年复审);
42.临沭县临沭街道苍河社区(2018年复审);
43.临沭县临沭街道徐兴社区(2018年复审);
44.临沭县临沭街道李蒿科居委会(2018年复审);
45.临沭县临沭街道后杨楼村(2018年复审);
46.临沭县郑山街道大韩庄村(2018年复审);
47.临沭县郑山街道埠前北村(2018年复审);
48.临沭县郑山街道轩庄村(2018年复审);
49.临沭县郑山街道金堂社区(2018年复审);
50.临沭县郑山街道张南埠子村(2018年复审);
51.临沭县郑山街道罗屯村(2018年复审);
52.临沭县郑山街道沙店村(2018年复审);
53.临沭县郑山街道班官庄村(2018年复审);
54.临沭县郑山街道海子村(2018年复审);
55.临沭县郑山街道华南社区(2018年复审);
56.临沭县郑山街道北沟头村(2018年复审);
57.临沭县郑山街道陡沟村(2018年复审);
58.临沭县郑山街道郑山居委会(2018年复审);
59.临沭县郑山街道南沟头社区(2018年复审);
60.临沭县郑山街道尤庄社区(2018年复审);
61.临沭县大兴镇涝枝新村(2018年创建);
62.临沭县大兴镇盐店官庄村(2018年创建);
63.临沭县大兴镇芦格庄村(2018年创建);
64.临沭县大兴镇日晒社区(2018年创建);
65.临沭县大兴镇永康村(2018年创建);
66.临沭县大兴镇大坡村(2018年创建);
67.临沭县大兴镇李格庄村(2018年创建);
68.临沭县大兴镇古龙港村(2018年创建);
69.临沭县店头镇西措庄村(2018年创建);
70.临沭县店头镇吴家月庄村(2018年创建);
71.临沭县店头镇沭东村(2018年创建);
72.临沭县店头镇官庄村(2018年创建);
73.临沭县店头镇东沈马村(2018年创建);
74.临沭县店头镇东大于科村(2018年创建);
75.临沭县店头镇东措庄村(2018年创建);
76.临沭县店头镇路岭村(2018年创建);
77.临沭县店头镇顶子村(2018年创建);
78.临沭县店头镇仓巡会村(2018年创建);
79.临沭县店头镇陈巡会村(2018年创建);
80.临沭县店头镇西沈马村(2018年创建);
81.临沭县店头镇于庄子村(2018年创建);
82.临沭县店头镇小垛庄村(2018年创建);
83.临沭县临沭街道曹村社区(2019年创建);
84.临沭县临沭街道崔蒿科社区(2019年创建);
85.临沭县临沭街道河滨社区(2019年创建);
86.临沭县临沭街道花园社区(2019年创建);
87.临沭县临沭街道孙蒿科社区(2019年创建);
88.临沭县临沭街道孙岭村(2019年创建);
89.临沭县临沭街道兴隆社区(2019年创建);
90.临沭县临沭街道薛疃社区(2019年创建);
91.临沭县临沭街道益民居(2019年创建);
92.临沭县临沭街道于店居(2019年创建);
93.临沭县临沭街道镇北社区(2019年创建);
94.临沭县郑山街道官陆新村(2019年创建);
95.临沭县郑山街道王沙埠村(2019年创建);
96.临沭县郑山街道张沙埠村(2019年创建)。
五、市级卫生村:(共17个)
1.临沭县玉山镇朱黄峪村(2017年创建);
2.临沭县玉山镇早科村(2017年创建);
3.临沭县玉山镇袁黄峪社区(2017年创建);
4.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2017年创建);
5.临沭县玉山镇李庄村(2017年创建);
6.临沭县玉山镇金顶村(2017年创建);
7.临沭县玉山镇湖子后村(2017年创建);
8.临沭县玉山镇凤阳村(2017年创建);
9.临沭县玉山镇东盘村(2017年创建);
10.临沭县玉山镇丁庄村(2017年创建);
11.临沭县石门镇王岔河村(2019年创建);
12.临沭县店头镇前细柳村(2019年创建);
13.临沭县店头镇袁闵庄村(2019年创建);
14.临沭县大兴镇大高埠村(2019年创建);
15.临沭县大兴镇港头新村(2019年创建);
16.临沭县大兴镇西林村(2019年创建);
17.临沭县大兴镇盐店官庄村(2019年创建)。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2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切实抓好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镇街职责任务,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主要预期目标。
1.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2.2020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左右。(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高端化提升,增强产业竞争力。
4.优化“七优”产业规划,提升产业层次,着力打造布局更趋合理、发展更具活力、特色更加鲜明的“3+2”产业集群。(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实施新一轮“百项技改”“百企转型”,强化“零增地”技改激励,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建设一批“智慧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左右。(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全面实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深入实施化工产业联审联批、联控联管,严格落实“四上四压”要求,推动低效企业出清,打造安全、绿色、高端的化工园区。(责任领导:朱凤华、张磊;第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融合化发展,增强产业引领力。
7.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制造、企业上云、两化融合,争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省级试点,力争企业贯标实现新突破。(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8.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全域旅游等产业,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发展夜间经济、露天经济,促进商圈融合。(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9.加快引建一批引领性旅游项目,抓好蛟龙航空主题公园、亿龙水上乐园、朱村红色旅游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打造旅游新亮点,形成爆发点,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区。(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蛟龙镇政府、临沭街道办事处、青云镇政府、曹庄镇政府)
(三)精准化帮扶,增强产业支撑力。
10.全面实行县级领导“一线工作法”“双线双包”责任制,严格落实“两张清单”,指导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和贸易风险,以优质服务助企解困、复工达产、稳定预期、共渡难关。(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1.实施“双20”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壮大第二梯队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形成骨干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12.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打造一支具有临沭特质、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园区化集聚,增强产业承载力。
13.推进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开发,“商务、政务、服务”配套,把“一区四园”打造成为动能转换的主战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沭街道办事处、青云镇政府、店头镇政府、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14.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以职能“瘦身”、绩效“激励”、管理“松绑”、发展“集聚”为重点,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充分释放开发运营职能;加快建立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运作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的积极性;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15.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日处理6.5万立方米净水厂1座、配套管网41公里。(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引导企业退城入园,支持园区差异化发展,全力推进聚融科技产业园、浙商产业园、鲁南新材料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释放开放开发新活力。
(一)在深化改革上勇于探索。
17.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为目标,开展新一轮流程再造,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六更”营商环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8.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率。(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1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0.完善税收征管“三全服务”,年内实现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1.加快投融资改革,积极发展产业金融、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促进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年内新增本外币贷款30亿元、上市挂牌企业2家。(责任领导:朱凤华、孟庆华;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2.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养老服务、水资源税等改革事项,不断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的体制机制新优势。(责任领导:朱凤华、于丽华、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税务局、水利局)
(二)在科技创新上敢于攀登。
23.聚焦研发投入、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区块链深度融合。(责任领导:于丽华、张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4.深化“百家院所进临沭”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协同创新中心,推动金正大、史丹利、金沂蒙、山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7家、科技项目20项。(责任领导:于丽华、张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25.依托创业大厦、众创空间,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入驻,打造一批行业“单打冠军”“科技小巨人”。(责任领导:于丽华、张磊;第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突出人才使用导向,推动“智慧+资源+资本”精准对接、协同发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领导:于丽华、张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在项目建设上蓄势奋进。
27.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完善“要素跟着好项目走”的保障机制,强化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统筹,建立可视化管理服务平台,全力解决项目建设难题,集中力量抓好项目落地。(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8.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着力抓好金宝诚精密特种合金钢管、沂蒙老区肟系列、金泰明码垛机器人、劲胜锂电池等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9.抢抓政策机遇,谋划建设一批公共卫生与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力度,扩大新增额度和发行规模,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责任领导:朱凤华、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在双招双引上聚力突破。
30.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和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战略布局,创新招引方式,加大招引力度,引进更多的关键环节、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形成协同发展的“雁阵效应”。(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31.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内资外资引进并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山东自贸试验区、鲁南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力争年内引进过10亿元项目2个,实现省外十强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2500万美元以上。(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2.加强高端人才引育,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大工程,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100人以上。(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三、聚焦聚力三大攻坚,着力提升全面小康新成色。
(一)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33.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建立稳定脱贫和接续减贫机制,加强返贫人口、临时困难人口监测和帮扶,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帮扶,保证贫困人口稳定持久脱贫。(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34.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对实施的367个产业扶贫项目,加大管护力度,全面规范提升,确保项目规范高效运行。(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35.按照“大走访、查危房”的要求,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责任领导:公茂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36.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做好贫困户通水工作,让贫困群众全部喝上放心水。(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7.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巩固中央、省环保专项督察“回头看”成果。(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8.统筹推进大气污染全程防治,加快工业污染治理、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煤炭消费压减、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全面完成大气污染总量减排任务,努力增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凌山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清源污水处理厂扩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建设。(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4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危废去库存、减量化,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沭河、新沭河等流域环境治理,还群众“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41.启动“金安工程”建设,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严厉打击经济诈骗、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领导:朱凤华、孟庆华;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2.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从严控制新增政府债务,最大限度防范处置政府债务风险。(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3.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五个工程”,全面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44.加快疾控指挥系统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45.抓好防汛抗旱、气象、地震、人防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地震监测中心、人防保障服务中心)
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城市建设新品质。
(一)精心规划城市。
46.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刚性执行,确保县域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7.围绕“临日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和现代山水园林宜居城市”的定位,积极融入临沂,接受临沂辐射,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能级。(责任领导:公茂礼;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48.加快北城西部片区、兴隆片区、东部片区、苍源河两岸片区开发建设,提高城市聚集度,提升环境舒适感。(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
(二)精致建设城市。
49.加快城市内涵式发展,实施水城建设,做好沿河两岸绿化彩化,完成苍源河体育公园建设,新增城市绿地面积40万平方米,打造“水净、河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城市。(责任领导:公茂礼;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实施城区供暖扩容、污水管网配套、景观亮化等工程,新增供暖面积104万平方米、污水管网5.5公里。(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积极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责任领导:公茂礼;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52.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加快城东一路、青云山路北段、正大街西延、顺河西路等道路建设,完成省道改线工作,构建更加畅通、便捷、美丽的城市路网。(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
(三)精细管理城市。
53.扎实开展违建治理、市容整理、物业管理等工作,优化城市环境。(责任领导:公茂礼、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54.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化厕所、农贸市场、公共停车位,加强社区社会化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更好服务群众生活。(责任领导:于丽华、公茂礼;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
55.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城市,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便民服务通道,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有品味。(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着力开创三农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提质增产并重,让农业强起来。
56.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富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升农业发展质量、规模和效益。(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57.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00个。(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8.深入推进地瓜、花生、茶叶、蓝莓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十大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优质农产品标准园4个、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9.高标准建设朱村柳韵、七彩百合、山里人家等田园综合体,打造沿沭河生态文化休闲长廊,带动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一体发展。(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曹庄镇政府、玉山镇政府、临沭街道办事处)
(二)坚持内力外力齐用,让农民富起来。
60.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盘活农村“三资”,增加农民资产收入。(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1.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提升村级经济实力,年内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建设特色农产品电商基地,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扶持电商平台、新零售等业态发展。(责任领导:朱凤华;第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3.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做大做强金丰公社,力争全年托管土地面积16万亩以上。(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面子里子兼修,让农村美起来。
6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集中整治,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确保30%村庄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65.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围绕沿沭河长廊、苍马山沿线,串珠成链、连线成片,塑造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的乡村风貌。(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曹庄镇政府、青云镇政府、店头镇政府)
66.完成朱村沭河大桥工程,改造农村“四好公路”86.5公里,硬化农村通户道路93万平方米,建设农村公厕225座,打好农村道路三年集中攻坚收官战。(责任领导:公茂礼;第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7.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大力发展民生事业,着力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
(一)多层次健全社会保障。
68.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年内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69.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领导:公茂礼;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0.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待遇水平。(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71.实施职工互助保障工程,减轻职工看病就医负担。(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72.创新开展慢性病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责任领导:于丽华、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73.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县残联)
74.加快玉山、石门、店头、青云敬老院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全方位发展社会事业。
75.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进11个大班额化解、6个标准化幼儿园项目建设,加快苍源河实验学校、高级中学建设,实施教师队伍优选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7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争创“双高”校建设工程。(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学校)
7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共体,建设中医药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县医院综合服务楼和医学感染楼、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郑山卫生院搬迁、青云卫生院改造等建设项目,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78.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年内实现镇街多功能文体广场全覆盖。(责任领导:陆永春;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高水平推进社会治理。
79.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工程,提高全民学法用法水平。(责任领导:管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80.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责任领导:朱凤华;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8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领导:陆永春;第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检验检测中心)
82.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责任领导:朱凤华、管涛;第一责任单位:县人武部,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83.深化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责任领导:管涛;第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
84.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扎实做好初信初访、领导干部接访等工作,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责任领导:管涛;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85.加快推进“雪亮工程”深度应用,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责任领导:管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86.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领导:管涛;第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扫黑办)
沭政字〔2020〕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临沭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沭政办发〔2019〕4号)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唐丽云等7名同志2019年度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授予袁琼等10名同志2019年度临沭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9年度临沭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2.2019年度临沭县首席技师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字〔202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对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陆永春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机、畜牧、扶贫、气象、沭河管理、烟草、供销、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盐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处(沭河古道景区管理处)。
联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县红十字会、县物资总公司、县商贸总公司、县二轻联社、县外贸公司、县盐业公司。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字〔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成果已经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及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组验收。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新一轮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的划分。
城区土地级别划分采用分类定级,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具体级别、范围、面积、比例见表1。
表1 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表
单位:平方千米、%
土地 用途 |
级别 |
范围 |
面积 |
比例 |
商服 用地 |
一级地 |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
9.25 |
15.80 |
二级地 |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
8.29 |
14.16 |
|
三级地 |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
15.82 |
27.03 |
|
四级地 |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
25.17 |
43.00 |
|
住宅 用地 |
一级地 |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
9.25 |
15.80 |
二级地 |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
10.22 |
17.46 |
|
三级地 |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
13.89 |
23.73 |
|
四级地 |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
25.17 |
43.00 |
|
工矿仓储用地 |
一级地 |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
7.23 |
12.35 |
二级地 |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
9.71 |
16.59 |
|
三级地 |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
16.53 |
28.24 |
|
四级地 |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
25.06 |
42.82 |
|
公服(I、II类)用地 |
一级地 |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
7.23 |
12.35 |
公服(I、II类)用地 |
二级地 |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
9.71 |
16.59 |
三级地 |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
16.53 |
28.24 |
|
四级地 |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
25.06 |
42.82 |
(二)临沭县各建制镇政府驻地土地级别的划分。
建制镇土地级别划分采用综合定级,各建制镇评价面积、比例具体见表2。
表2 临沭县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分布情况表
建制镇 名称 |
评价区总面积(km2) |
一级 |
二级 |
||
面积(km2) |
比例(%) |
面积(km2) |
比例(%) |
||
青云镇 |
8.23 |
0.68 |
8.26 |
7.55 |
91.74 |
曹庄镇 |
5.48 |
0.58 |
10.58 |
4.90 |
89.42 |
店头镇 |
6.41 |
0.53 |
8.27 |
5.88 |
91.73 |
大兴镇 |
1.00 |
0.86 |
86.00 |
0.14 |
14.00 |
蛟龙镇 |
2.87 |
0.49 |
17.07 |
2.38 |
82.93 |
石门镇 |
4.25 |
0.79 |
18.59 |
3.46 |
81.41 |
玉山镇 |
3.01 |
1.07 |
35.55 |
1.94 |
64.45 |
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临沭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包括以下内容:
(1)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各级别土地开发现状平均程度。本次基准地价中的土地开发程度界定为:一级到三级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暖、供气及土地平整);四级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及土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6,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6.84%,住宅用地6.15%,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6%。
(6)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临沭县各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1)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各级别土地开发现状平均程度。本次基准地价中的土地开发程度统一界定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土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4,住宅用地1.3,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6.20%,住宅用地5.70%,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0%。
(6)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基准地价结果
表3 临沭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成果表
用途 |
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 |
楼面地价 |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
商服 |
一级地 |
1920.00 |
128.00 |
1200.00 |
二级地 |
1456.00 |
97.07 |
910.00 |
|
三级地 |
960.00 |
64.00 |
600.00 |
|
四级地 |
640.00 |
42.67 |
400.00 |
|
住宅 |
一级地 |
1808.00 |
120.53 |
1130.00 |
二级地 |
1440.00 |
96.00 |
900.00 |
|
三级地 |
848.00 |
56.53 |
530.00 |
|
四级地 |
576.00 |
38.40 |
360.00 |
|
工矿仓储 |
一级地 |
525.00 |
35.00 |
- |
二级地 |
330.00 |
22.00 |
- |
|
三级地 |
230.00 |
15.33 |
- |
|
四级地 |
180.00 |
12.00 |
- |
|
公服I类 |
一级地 |
525.00 |
35.00 |
- |
二级地 |
330.00 |
22.00 |
- |
|
三级地 |
230.00 |
15.33 |
- |
|
四级地 |
180.00 |
12.00 |
- |
|
公服II类 |
一级地 |
787.50 |
52.50 |
- |
二级地 |
495.00 |
33.00 |
- |
|
三级地 |
345.00 |
23.00 |
- |
|
四级地 |
270.00 |
18.00 |
- |
注:(1)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类)指社会福利用地(0806)、公共设施用地(0809)、公园与绿地(0810)等项目用地;
(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I类)指机关团体用地(0801)、新闻出版用地(0802)、教育用地(0803)、科研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5)、文化设施用地(0807)、体育用地(0808)等项目用地。
表4 临沭县各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成果表
建制镇名称 |
用途 |
级别 |
基准地价 |
楼面地价 |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
青云镇 曹庄镇 店头镇 大兴镇 |
商服用地 |
一级 |
287 |
19.13 |
205 |
二级 |
245 |
16.33 |
175 |
||
住宅用地 |
一级 |
260 |
17.33 |
200 |
|
二级 |
221 |
14.73 |
170 |
||
工矿仓储用地 |
一级 |
155 |
10.33 |
- |
|
二级 |
140 |
9.33 |
- |
||
公服I类 |
一级地 |
155 |
10.33 |
- |
|
二级地 |
140 |
9.33 |
- |
||
公服II类 |
一级地 |
233 |
15.53 |
- |
|
二级地 |
210 |
14.00 |
- |
||
蛟龙镇 石门镇 玉山镇 |
商服用地 |
一级 |
280 |
18.67 |
200 |
二级 |
238 |
15.87 |
170 |
||
住宅用地 |
一级 |
254 |
16.93 |
195 |
|
二级 |
221 |
14.73 |
170 |
||
工矿仓储用地 |
一级 |
152 |
10.13 |
- |
|
二级 |
138 |
9.20 |
- |
||
公服I类 |
一级地 |
152 |
10.13 |
- |
|
二级地 |
138 |
9.20 |
- |
||
公服II类 |
一级地 |
228 |
15.20 |
- |
|
二级地 |
207 |
13.80 |
- |
注:(1)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类)指社会福利用地(0806)、公共设施用地(0809)、公园与绿地(0810)等项目用地;
(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I类)指机关团体用地(0801)、新闻出版用地(0802)、教育用地(0803)、科研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5)、文化设施用地(0807)、体育用地(0808)等项目用地。
三、基准地价应用有关事项
(一)本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主要用于指导土地市场交易、核算土地资产量、征收土地税费,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二)涉及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租赁、作价出资等行为的,以本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为基础结合市场等因素评定宗地价格。
(三)该成果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原《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沭政字〔2016〕66号)同时废止,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字〔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临沭县专利奖励办法》(沭政发〔2011〕9号),经评审,县政府确定:授予“一种智能化多功能工程机械”等5项专利临沭县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超细金刚石线锯用金刚石微粉的表面改性方法”等10项专利临沭县专利奖二等奖;授予“整体式乙醛吸收塔装置”等15项专利临沭县专利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砥砺创新、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及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加速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和美幸福临沭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8-2019年度临沭县专利奖获奖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35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临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县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县农业农村、县统计部门(以下称县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自查每年开展1次,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开展;从201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期中检查在每个规划期的第三年开展1次,第一次期中检查定于2020年6月,由县考核部门组织开展;期末考核在每个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县政府组织县考核部门开展。
第五条县考核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省级统筹、生态退耕、灾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各镇街耕地保护责任提出考核检查指标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考核部门下达,作为各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第六条全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镇街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数据以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分等定级成果,作为考核依据。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规范,加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动态监测,在考核年向县考核部门提交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县考核部门依据全县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以及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采用抽样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法和手段,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核查。
第七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并重、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由县考核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共同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第二章 年度自查
第八条各镇街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县考核部门年度自查工作要求和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每年组织自查。主要检查所辖村(居)上一年度的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动态监测等方面任务落实情况,涉及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级统筹、市级统筹的镇街还应检查该任务落实情况。
第九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考核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情况。县考核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和有关督察检查情况形成通报,并纳入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
第三章 期中检查
第十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按照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安排实施,主要检查规划期前两年各村(居)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以及补充耕地市级统筹和县级统筹等方面情况。
第十一条各镇街按照本办法和县考核部门期中检查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在期中检查年的1月底前向县考核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县考核部门根据情况选取部分镇街进行实地抽查,结合各镇街自查、实地抽查和相关督察检查等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序,形成期中检查结果报告。
第十二条县考核部门将期中检查结果报县政府同意后形成通报,并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
第四章 期末考核
第十三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涉及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级统筹、市级统筹的镇街,考核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等考核指标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各镇街按照本办法和县期末考核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在规划期结束后次年的1月底前向县政府报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抄送县考核部门并对自查情况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五条县考核部门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根据镇街自查、实地检查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等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序,形成期末考核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县考核部门在规划期结束后次年的6月底前将期末考核结果报送县政府,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七条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调剂指标、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发现突出问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第十八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各镇街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对村(居)级委员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沭政办字〔202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临沭县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减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推动全县“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县、镇街、村居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以耕地质量提升和秸秆综合利用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作基料、加工转化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肥料化、秸秆燃料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
2020年全县计划青贮农作物秸秆2万吨,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完成上级项目任务目标,收储农作物秸秆7万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工作步骤
2020年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组织发动、集中督查、日常巡查、总结考核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麦收前)。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539-5251935。
(二)集中督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严格落实县直部门包片督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各镇街和县直相关部门要于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巡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日常巡查阶段(冬春季节)。要积极做好冬春季节非收获期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坚决做到督导巡查不放松、宣传教育不放松、责任落实不放松、群防群治不放松、严查严罚不放松“五个不放松”,杜绝随意焚烧行为。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制度,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集中存放”,多举措积极利用“变废为宝”。
(四)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镇街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当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镇街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和冬春季节的秸秆禁烧。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考核措施,深入做好入户宣传、签订禁烧责任保证书,努力使群众从怕罚“不敢烧”转变到要用“不想烧”。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包保督导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严惩“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依照新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每处焚烧秸秆火点可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严格执法、谁烧罚谁,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从严治烧。同时,加强对县城周边、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县区之间结合部的督导检查。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要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点,安排专人进行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时发现、通报焚烧火点。各镇街要根据本地区土地和种植情况,绘制秸秆禁烧地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按照政策支持、示范引导、农用为主、产业发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三夏”和“三秋”期间小麦、玉米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和清理、收储、运输几个重点环节,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对夏季小麦秸秆,重点抓好机械切碎直接还田,打捆收储,作为食用菌基料、果园覆盖和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方面的利用。对秋季玉米秸秆,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将重点通过扶持大型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建设青贮池,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与农户签订秸秆利用合同,组织好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搞好秸秆沼气化、秸秆固化、秸秆热解气化等技术应用。对小麦、玉米秸秆机械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收储等项目予以扶持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临沂日报临沭版、临沭电视台、临沭广播电台、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作用,在“三夏”和“三秋”期间开辟专栏、专版,对全县及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跟踪报道、监督曝光。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向学生发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倡议书》,向农机手发放《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各镇街组织流动宣传车,同时要加大宣传标语的刷写密度,每个村居要在广播喇叭中宣传秸秆禁烧一天不少于3次,将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我县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村(居),落实到人、到地块,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行镇(街)村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死角。强化镇街政府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县与镇街、镇街与村、村与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县政府和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负责做好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指导好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
(三)加强财政支持。重点支持扶持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燃料化、秸秆能源化等利用。一是大力实施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项目,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对进入山东省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等实行优先补贴。二是对开展青贮氨化的畜牧养殖户以及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扶持项目,所需资金优先调剂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要在现有20处秸秆收集点基础上,优化秸秆收储点,加大“三夏”、“三秋”季节的秸秆收集和储运力度,发挥其作用并创造效益。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临沭县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夏”、“三秋”期间,县里将派出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良好的镇街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镇街,被确定为全县“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的镇街,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在现场会上作检讨;对辖区内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3个且列全县前3位的镇街,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凡是被县督查组及市督查组通报的火点,镇街巡查组未发现上报的,县政府将对巡查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全县秸秆禁烧工作预案,建立主动响应机制。每年夏收、秋收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宣传、巡查及网格化管理等按时间节点迅速启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把网格细化到村居、到地块、到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消除工作盲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做到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推动我县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开展。
附件:1.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包保督导巡查分组表
3.镇街和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4.临沭县秸秆禁烧情况调度表
附件1
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陆永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英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孟 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景 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李怀东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吴清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善涛 县公路中心副主任
王维庆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兴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加永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宝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学山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陈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 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文学军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王正河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文 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英杰 县气象局局长
于世华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高冬子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军 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 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东 曹庄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 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 琳 玉山镇政府镇长
李 真 青云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 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徐会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王文昇,联系电话:5251935、13573950288
电子邮箱:lsxnyjnyb@ly.shandong.cn
附件2
临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包保督导巡查分组表
督导乡镇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人 (分管领导) |
工作人员(联络员) |
临沭街道 |
农业农村局 |
徐会社 |
邱 磊 |
王文昇 |
郑山街道 |
水利局 |
魏 强 |
孙建瑞 |
张宝国 |
曹庄镇 |
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文学军 |
高 波 |
杨大波 |
店头镇 |
供销联社 |
李怀东 |
王济友 |
李 鸣 |
石门镇 |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于世华 |
张富中 |
王卫国 |
大兴镇 |
生态环境分局 |
李学山 |
王学桂 |
王恒华 |
蛟龙镇 |
气象局 |
刘英杰 |
颜秉芝 |
吴 琼 |
玉山镇 |
林业发展中心 |
陈 飞 |
张 毅 |
王 彬 |
青云镇 |
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王正河 |
曹广兵 |
曹守玉 |
附件3
镇街和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对县直各帮包单位、各镇街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负总责。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监督和曝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并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知识的传播,切实做好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牵头负总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统筹调度、指导各收储点建设和运营工作,推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现场执法,重点做好对焚烧秸秆事件的依法查处;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统计核实上报全县卫星遥感火点情况,对接上级卫星火点核查工作。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等饲料化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工作,扩大秸秆消化量。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调水保障和调水与秸秆处理的衔接工作,督促各镇街严禁向河道水体抛弃秸秆。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生活垃圾清理督导。
县气象局: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与信息发布。
县供销联社:负责指导协调秸秆销售工作。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督促、指导各镇街对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和耕割灭茬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粮食生产安全事件进行查处。
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的相关知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长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负责高速、国道、省道及县乡路两侧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的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和国省县干线公路打场晒粮、秸秆堆放的督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相关资金,并搞好使用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火灾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依法管理交通的前提下,对综合利用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便利。
各镇街:对承担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负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属地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确保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附件4
临沭县秸秆禁烧情况调度表
2020年 月 日
镇街 |
本日着火点、 黑斑 |
追究镇村 责任人 |
包保督导及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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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位置 |
人数 |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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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街道 |
一组: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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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山街道 |
二组: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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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镇 |
三组: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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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头镇 |
四组: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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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 |
五组: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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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 |
六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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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龙镇 |
七组: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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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 |
八组:林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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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镇 |
九组: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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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每天下午四点前提报附件4和巡查开展情况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临沂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民〔2019〕5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委托下放的社会救助事项
县政府授权,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实施。
二、简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流程,提升救助工作实效性
(一)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社会救助实行核对前置,申请人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提交申请书及核对授权书。镇街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入户调查,提出审核审批意见。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镇街应当在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复查,出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复核报告。对拟批准享受待遇的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镇街分管领导审批,盖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取消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镇街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三)加快审核审批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三、规范低保行政文书,精简救助申请材料
全面应用全县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以行政文书的标准化倒逼和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一是精简救助申请材料。要坚持便民高效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需要申请人填写的低保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应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实现困难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二是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对申请低保不予批准告知书、低保金调整(停发)告知书等,要按照《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79号)、《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鲁民〔2019〕54号)规定及时送达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送达的也要电话通知到本人,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申请人及时获知信息。三是严格救助档案管理。要按照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新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镇街存放,镇街在完成审批工作后向县民政局报送审核审批表即可。
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一次办好”
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签订保密协议,实施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作用,做到“线上办理、线上核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五、强化人员配置,推进能力建设
为有序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配备3-5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村(居)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配备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县民政局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政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要多途径深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澄清认识误区,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村(居)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公示栏,在公示栏或显要位置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向群众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社会救助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所指行政村原则上为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的行政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住户认定标准。
(三)实施进度。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6月底前累计完成80%的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8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镇街、村联动,分级负责。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镇街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群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发动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造成投资浪费。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在彻底清理“三堆”、平整路基、完善供排水等设施的基础上,各镇街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要求,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案,达到“雨天不踩泥、睛天不起土”的要求。行政村包含多个自然村的,所含自然村必须全部达标。要严格按标准建设,主次街道宜采取水泥混凝土硬化,背街小巷可采取混凝土、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灵活多样的硬化方式。街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0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5米;街道宽度8-10米(含8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4米;街道宽度6-8米(含6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3米;街道宽度5-6米(含5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2.5米;街道宽度小于5米的,硬化宽度不超过2米,超宽度硬化部分原则上不予补助。主街道硬化路面厚度原则上不低于15厘米。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取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
道路硬化完成后,要适当配套建设绿化、亮化、排水等附属设施,确保功能完善。
1.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和花草为主,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行道树,空隙内栽植小龙柏和金叶女贞,搭配冬青、红叶石楠等球类植物点缀;次要街道绿化以月季等花灌木、果树和本地小乔木为主,搭配球类植被;巷道绿化以菊花、勺药、地瓜花等当地草本花卉为主。
2.主要街道应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实现排水通畅,确保雨天不内涝。主要街道交叉口应设置过路涵洞,方便今后配套建设供水、供气、通讯等公用服务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镇街要对本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要建立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从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物料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要按照市场化、物业化运作模式,落实专业队伍,与施工队签订保修返修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奖补政策
(一)奖补标准。当年度实施硬化的村居通户道路,县财政按照每硬化1平方米补助35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资金拨付。项目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各镇街向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各镇街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报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双90%”标准进行复查确认。在复查确认的基础上,经县领导同意后,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给县交运局,由县交运局拨至各镇街。对出现虚报冒领等现象的镇街、村居,经查实后取消其县级补助,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工程建设进行督导指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资金安排,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监督考核、质量验收。要多方筹集和落实资金,统筹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资捐建。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引导农户自主完成土方工程,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建设。要加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里将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大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孟芳县发改局局长
李根深县财政局局长
孟凡峰县人社局局长
陈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城乡规
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
心主任
尹相坤县住建局局长
魏强县水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明坤县卫健局局长
王兴壮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学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加永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刘善涛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冬子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军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冬曹庄镇政府镇长
李真青云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琳玉山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吴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临沭县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2020年临沭县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域旅游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双年行动,助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临沭县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沭政字[2019] 23号)要求,结合文化旅游发展工作线工作重点,制定2020年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临沭红色文旅、传统文化、山水田园等资源,壮大全域旅游产业,构建全域打造、全景建设、全业融合、全要素提升的发展格局,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县。
二、任务目标
全县旅游业发展活力增强,旅游产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产业关联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力争全县旅游接待人数、旅游休闲产业增加值稳步提升,创建国家2A级景区1个,打造研学基地2处、乡村旅游度假区2个、精品民宿50间,打造红色旅游线路2条。
三、工作重点
整合全县文旅资源,加快精品旅游开发,突出“红色文旅、传统文化、山水田园”三条主线,加大对旅游项目的提升改造力度,扩大精品旅游有效供给,推动全域旅游集聚发展。
(一)以沂蒙精神为魂,打造红色研学旅游。
围绕“苍山沭水,红色临沭”主题,以弘扬沂蒙精神为核心,突出抓好“理论研究、项目提升、丰富形式”等工作,使我县红色文旅资源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深化理论研究。围绕滨海革命史、刘少奇在临沭、拥军支前、导沂入沭、征兵工作、知青文化等主题,收集整理临沭红色文化资源,深化学术研究,推出更高层次的原创理论性成果,提升临沭红色文化的影响力,为临沭红色文旅的发展营造更有力的舆论支撑。
2.打造提升项目。实施“红色文化旅游+”工程,重点做好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朱村红色文化旅游区、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南古解放纪念馆、夹谷关景区的综合提升,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人才架构,增加展区面积,增添活动项目,增强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等,实现红色文旅项目整体提升。推进营子知青文化园和知青博物馆的建设,继续完善河湾知青纪念馆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丰富馆藏内容,延伸旅游产业链。
3.丰富传播形式。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活动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活动。依托沂蒙党性教育平台,做好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党性教育主题班次,并逐步延伸到其他红色资源项目。积极参加鲁南经济圈红色文旅大会,在夹谷关景区、朱村红色文化纪念园等红色景点,策划举办知青文化论坛、红色音乐节、红色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结合临沭红色文化历史和故事,策划红色文化演艺项目,创新设计演艺内容和形式,推出具有临沭特色的实景演出,丰富红色文化互动体验方式。培育规范发展红色文化旅游研学市场主体,扩大红色研学覆盖面,充分发挥夹谷关景区、临沭县中小学实践中心的红色研学示范作用,推出更多的红色研学项目,定期举办红色文化精神培训、红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做大做强红色研学品牌。
(二)以传统文化为基,加快文化与旅游资源融合。
推进“文化+旅游”、“教育+旅游”的发展模式,将柳编文化、茶文化、孝文化、儒学文化、酒文化和粉条文化等传统文化元素注入旅游发展的各个环节,培育以鲁东南传统民俗为主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传承文化记忆。
1.春山茶文化园。建设茶科所、茶叶加工和交易中心、茶文化长廊,优化展厅布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游客服务接待中心、景观大门、茗香广场、生态停车场、茶壶雕塑等。
2.欧拉柳编艺术小镇。建设柳条体验园、星级观光工厂、创客艺术村(创客中心、创客公寓)、柳编艺术学院、柳编艺术博物馆和康养医疗机构。提升岌山省级地质公园项目,推进地质科普、阳光草坪、研学教育、野外露营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业态。
3.荷仙阁民俗艺术馆。建设沂蒙特色民俗艺术馆20个、古典床椅藏馆20个、名人书画室1处、综合服务中心1处,打造集艺术观赏、精品收藏展示、古代民居观赏为一体的旅游点。
4.多渠道开发文化旅游。夹谷关景区建设研学旅行活动中心,挖掘儒家文化,举办纪念夹谷会盟2520年暨“礼敬先师·传承文化”儒家文化学术论坛,丰富儒学内涵;郑山沙埠美丽乡村片区建设民俗记忆馆,利用端午、重阳等节日开展孝善文化活动;山里人家中药材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馆、中医药健康讲堂、养生药膳馆和中药材展示温室大棚,传播中医文化;发挥沂蒙老区酒文化馆魅力,完善接待设施,打造工业旅游亮点。
(三)以山水田园为本,打造重点旅游项目。
全力推进精品旅游项目建设,发挥山水田园资源组合优势,打造山地康养、滨水休闲、田园度假为主题的龙头旅游产品,形成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的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继续推进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培育采摘、农家乐、精品民宿、旅游购物等可经营的产业项目,形成一批田园旅游村镇。加快A级景区创建,提升全域旅游档次。
1.打造蛟龙航空主题公园,建设精品旅游项目。建设航空主题公园,完成服务区入口标志物、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龙泉广场、太空智能温室、神舟征途发射场、水上乐园、航空研学馆、飞天梦广场、航空主题儿童乐园、星空花海及道路标示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通用机场部分完成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站楼、机库、维修车间等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底前投入运营。
2.沿苍马山、夹谷山等东部山系重点打造“山之线”。整合山里人家、夹谷关景区、七彩百合园等辐射区域,依托片区内良好的生态、传统文化和空间资源,打造山地康养综合片区。做好现有A级景区维护及提升工作。开发苍马山、冠山夜游项目,亮化美化山体,促进旅游消费,延伸景区产业链条;夹谷关景区建设集教学、科研、会议、展览一体的研学旅行活动中心及千亩花海;七彩百合园完善游客中心、商业步行街等设施,建设花卉博览大棚、研学中心、教育实践基地等。
3.发挥沭河长廊滨水生态优势打造“水之线”。串联亿龙水上风情园、荷仙阁、沭河古道景区、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建设沭河生态文化旅游长廊、滨水美丽乡村示范区。亿龙水上风情园完善景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建设民宿、滑沙、演艺广场等服务设施,确保7月份开园营业;沭河古道景区建设住宿标准间、木质小木屋、七彩滑道和成人攀岩,进一步完善景区设施和接待条件;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红色文化馆、水文化博物馆和游客中心等;完成朱村沭河大桥建设,力争年底通车;青云朱崔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板栗产业文化展览馆、木工馆、农民公园及步行游道;沭河岸线现代农业生态园建设观光花海、人行步道、采摘园和游船码头等。
四、加大全域旅游宣传营销
(一)做好全域旅游形象推广。加强临沭全域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提升我县对外旅游形象。继续在临沭周边高速路设置过桥广告,在移动、联通手机端发送过境短信。实施旅游目的地营销战略,在临沂、日照、连云港、枣庄、徐州等地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或现场推介的形式展示临沭全域旅游魅力。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产业推介会和市文旅局组织举办的各类营销活动。
(二)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利用宣传、文化、融媒体、招商等政务资源,多方面开展全域旅游宣传营销,整合旅游景区、酒店饭店、农家乐、特色民宿、购物店等市场资源,实现全域旅游营销一盘棋运作。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宣传合作,探索“互联网+”宣传营销,借助微信、抖音、快手、头条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制造网络热点,推出多条旅游精品游线。创新营销推广方式,引导景区与同程、携程、高德地图等专业网络平台合作,推动“传统营销”和“智慧营销”深度融合。
(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解除后,瞄准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客源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快恢复市场活力,树立行业信心。积极开展合作对接,做好“引客入沭”工作,对接有实力的旅行社,实行“点对点”精准引客。与周边兄弟县区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合作关系,联合开发旅游线路,共同推进市场营销,实现渠道共享、客源互送。优化完善旅游团队奖励政策,对组织、接待国内外旅游团队来我县观光、休闲、购物、度假旅游的旅行社(分社)进行奖励,提高旅行社积极性。
五、开展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文化旅游节庆节会策划,彰显临沭魅力。联合有关部门、镇街,策划开展规模大、档次高、影响力强的大型文化体育旅游节事活动,继续办好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蓝莓文化旅游节、粽情端午节、七彩百合节、板栗采摘节和乡村马拉松等活动,促进文旅产业融合,用好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等资源,推动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常态化发展。积极配合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策划亿龙水上风情节、蛟龙航空展等独具临沭特色的新颖活动。引入合作办节机制,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和产品影响力。
鼓励支持各镇街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特色节庆、展销、展演等传统文化旅游活动,借助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休闲体验、旅游观光,刺激消费,拉动人气。
督促景区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有序开放工作,协助组织好夹谷关滑雪节、冠山汉服节等景区活动,以节造势,以活动聚人气,提高文化品位和旅游体验,进一步提升临沭旅游品牌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旅游工作联席会职能,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和研究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破解全域旅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全域旅游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镇街、各单位全域旅游工作的考核。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发改、农业、文化、旅游等部门资金,适度增加对全域旅游的资金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县级以上重大项目,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推进上,要给予重点支持。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招引有实力的投资方、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投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接待服务设施以及交通运输等的建设和经营。
(三)实施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律,成立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投资公司,挖掘整合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文旅品牌打造、市场营销推广、服务品质提升、旅游纪念品开发等工作。理顺国有红色文旅资源管理体制,探索红色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提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和经营运作水平。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高等院校、先进地区等学习提高,利用专业培训机构加强旅游营销、旅游电商、乡村旅游、酒店管理和金牌导游(景区讲解员)等各类专业人才培训,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1.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节庆及推介活动计划
2.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节庆及推介活动计划
序号 |
名称 |
举办地点 |
举办时间 |
承办主体 |
1 |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暨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 |
县融媒体中心 |
2020.3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2 |
“农商银行旅游联名卡”首发暨摄影大赛启动仪式 |
县融媒体中心 |
2020.3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3 |
第三届万亩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百合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七彩百合园区 |
2020.5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4 |
临沭县第四届蓝莓旅游休闲文化节 |
大兴镇万亩蓝莓园 |
2020.6 |
大兴镇人民政府 |
5 |
第二届粽情端午文化旅游节 |
沭河古道景区 |
2020.6 |
石门镇人民政府 |
6 |
迷你马拉松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5 |
县体育中心 |
7 |
孝文化系列活动 |
郑山镇高埠前村 |
2020.5-9 |
郑山街道办事处 |
8 |
首届“中国·营子”知青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黄峪社区 |
2020.6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9 |
“欢乐一夏·沭河烧烤季”首届沭河消夏文化节 |
亿龙水上风情园 |
2020.6-8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10 |
垂钓大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9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11 |
第七届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 |
“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 |
2020.9-10 |
曹庄镇人民政府 |
12 |
“礼敬先师·传承文化”庆祝夹谷会盟2520年/儒学文化学术论坛 |
玉山镇夹谷关景区 |
2020.10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13 |
第二届板栗采摘节 |
青云镇西朱崔村 |
2020.10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14 |
无人机比赛/滑翔机比赛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 |
2020.10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15 |
在周边地市举办新闻发布会或现场推介 |
临沂、日照、连云港、枣庄、徐州 |
2020.6-10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16 |
参与市文化旅游局组织的各类推介活动 |
2020全年 |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注:节庆活动及推介活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举办或予以调整。
附件2
2020年临沭县文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目标任务 |
营销活动 |
参与单位 |
1 |
蛟龙航空主题公园建设项目 |
力争10月底前投入运营。航空主题公园,完成服务区入口标志物、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龙泉广场、太空智能温室、神舟征途发射场、水上乐园、航空研学馆、飞天梦广场、航空主题儿童乐园、星空花海及道路标示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通用机场部分完成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站楼、机库、维修车间等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3月份召开新闻发布会,整体包装营销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2 |
新华社山东分社纪念园 |
新建沂蒙精神雕塑1处,整体维修院落房屋67间,丰富展品,美化绿化环境 |
蛟龙镇人民政府 |
|
3 |
夹谷关景区提升项目 |
建设集教学、科研、会议、展览一体的研学旅行活动中心及千亩花海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4 |
七彩百合园项目 |
完善游客中心、商业步行街等设施,建设花卉博览大棚、研学中心、教育实践基地、七彩滑道、玻璃漂流、树林小屋等 |
举办第三届万亩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百合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5 |
营子知青园项目 |
6月前建成建设知青博物馆、观光路、知青园、知青茶园,完善入口服务区、知青生活区、茶园文化体验区。 |
举办首届“中国·营子”知青文化旅游节 |
玉山镇人民政府 |
6 |
苍马山-冠山A级景区提升项目 |
翻新苍马山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鸟语林、花海等景区环境;开发夜游项目,亮化美化山体,延伸景区产业链条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临沭街道办事处 |
7 |
春山茶文化园项目 |
建设茶科所、茶叶加工和交易中心、茶文化长廊,优化展厅布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游客服务接待中心、景观大门、茗香广场、生态停车场、茶壶雕塑等 |
临沭街道办事处 |
|
8 |
亿龙水上风情园项目 |
确保6月份开园营业。完善景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建设民宿、滑沙、演艺广场等服务设施,做好开园前各项筹备工作 |
对接旅行社来沭踩线,推动与周边景区串线结合。参与对外推介等活动 |
青云镇人民政府 |
9 |
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项目 |
完成纪念馆东部拆迁、规划,建设水文化博物馆和游客中心等;完成朱村沭河大桥及连接线建设 |
参与举办柳编文化博览会 |
曹庄镇人民政府 |
10 |
沭河岸线现代农业生态园项目 |
荷仙阁民俗艺术馆建设沂蒙特色民俗艺术馆20个、古典床椅藏馆20个、名人书画室1处、综合服务中心1处,观光花海、人行步道、采摘园和游船码头 |
郑山街道办事处 |
|
11 |
沭河古道景区 提升项目 |
完善景区设施,提升景区接待能力。建设住宿标准间、木质小木屋、七彩滑道和成人攀岩 |
参与“好客山东、游我出力”线上营销、对外推介等活动 |
石门镇人民政府 |
沭政办字〔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临沭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力争在“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全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为契机,不断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整治干线公路路域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公路治理新机制,为和美幸福临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标本兼治、量质同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同步提升,存量和增量同步优化。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紧紧围绕全市规划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公路基础设施提升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协调推进。
四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结合临沭红色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等特色,突出不同主题,打造特色亮点路段,展示临沭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提升公路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通行能力。坚持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科学决策,精准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比重不低于5%;加快养护标准化建设,推广四新成果应用,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普通国省道行驶质量指数(RQI)≥9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90,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是提升安全水平。坚持公路安全动态管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率100%;规范公路指路、警示标志,健全公路标志体系,全面完成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整治平交道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桥梁动态监管,加大病险桥梁整治力度,提高桥梁安全水平,新出现的四、五类桥梁改造、处治率达到100%。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巩固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改造成果,积极推进服务区设施标准、生态环境、商业形态、管理服务“四个提升”,打造新时代精品服务区,高速公路达标服务区比例达到100%;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完成S225莒阿线店头停车区建设,完善G327国道轩庄服务区设施,并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建立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二)提升公路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通行秩序。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长距离拥堵事件发生;集中整治穿村镇路段,规范临街牌匾,做好路宅分家,畅通排水设施,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二是规范公路管理。加快推进公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服务,加快全程网办步伐,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路产损坏赔偿费追偿率不低于90%,提升公路设施保护能力。规范收费管理,加强收费站建设,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强化超限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不超过0.5%,普通国省道超限车辆不超过2%。
三是规范应急处置。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公路监控管理手段,加强动态信息发布,提供全方位出行信息服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的重要节点路网监测实时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5%。建设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实现多部门预警信息联动共享,构建反应迅速、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公路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高速公路应急抢通24小时内完成。
(三)提升公路路域环境
一是绿化路侧环境。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打造景观小品,提升绿化档次,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展现地域特色,美化行车环境。
二是净化行车环境。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取缔沿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公路非标管理,增设公益标志,提醒安全行车、宣传公路保护。落实县政府要求,清理沿线广告牌匾,净化目视范围环境。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三是美化周边环境。对路侧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清理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做到视觉舒适、环境整洁、生态和谐。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损害公路安全、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等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并总结活动成果;向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推送公路违法行为信息,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预算资金筹集及上级扶持资金争取。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污染治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所辖路段、镇街驻地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所辖路段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沿线镇街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外国土绿化整治提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公路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收费站、临沭北收费站、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路盛分公司临沭服务区负责所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公路沿线各镇街按职责做好公路穿镇街路段路域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2.集中实施(2020年4月下旬至9月底)。根据工作标准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负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指导和推进。
3.检查总结(2020年10月)。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择机进行全县督导,并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总结凝练活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保障。加大国省道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根据省、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为活动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监督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确保工作实效。工作专班将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对在国检中失分较大的责任单位,将公开通报,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全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
员名单
附件
全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周大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
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善涛县公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员:赵应栋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厚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
法大队大队长
刘国栋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志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付广新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学桂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高翔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莹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
收费站站长
王金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青临分公司临沭
北收费站站长
郑国祥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路盛分公司临沭
服务区主任
王珊珊临沭街道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
刘金明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久龙蛟龙镇政府副镇长
姜厚勤石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徐勤蕾青云镇政法委员
张永现店头镇政府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清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中心副主任刘善涛、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厚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路域环境整治组和公路设施整治组。县公路中心路政科科长田尚青兼任综合组组长,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尹庆明兼任路域环境整治组组长,县公路中心养护科科长王文兼任公路基础设施整治组组长。各组成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结束后,专班职责、办公室自行撤销。
沭政办字〔2020〕13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 挥: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公茂礼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城乡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孟 芳县发改局局长
景 健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李根深县财政局局长
吴清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志银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邢连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朱孟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兴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媛媛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邵晓东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海晨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朝余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言斌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高建宇县铁塔公司区域经理
高冬子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琳玉山镇政府镇长
李 真青云镇政府镇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宣传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施工作业组、综合执法组、档案材料组等5个工作组。
一、宣传保障组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相关镇街
工作职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相关镇街负责向有关景区、村居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为全县除治松材线虫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群众积极配合病、死松木清理工作。
二、调查监测组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路中心、相关镇街、国有柳庄林场
工作职责:调查辖区范围内松树枯死、濒死情况,提供相关数据。相关镇街、国有柳庄林场负责核查本辖区;公路中心负责核查国、省道;交运局负责核查县道;相关镇街负责核查乡道。
三、施工作业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相关镇街
工作职责:发改局负责支持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基本项目建设。财政局负责落实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发展中心负责除治现场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枯死松树立木情况、挂牌情况、枯死树清理进度、伐除数量、树桩处理情况、现场树头枝桠清理情况;负责起草松材线虫除治工作总体方案、制定作业设计及除治工作技术培训、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枯死树采伐证办理、严控运输证的办理。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市场商品木质包装物的监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本系统木质包装物使用松木制品特别是木质包装箱的监管,使用松木制品的,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相关镇街负责协调有关村居配合疫木清理,制止辖区内村民私自拉运疫木等行为。
四、综合执法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职责:公安局负责对在病死疫木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阻伐、抗伐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及突发、暴力事件的处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严防疫区松树、松木及其制品非法运出县辖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严格复检,对来自疫情区的松木取样检测,发现疫情就地销毁。
五、档案材料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
工作职责:将2020年松材线虫病处置方案以县政府的名义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起草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方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对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留存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疫情除治现场、成效检查验收图片影像等资料。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沭政办字〔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县依托创业大厦建设了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确保基地顺利投入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地概况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是我县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投资建设的集创业孵化、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求职招聘、商务交流于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基地位于创业大厦8-10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可容纳入驻创业实体103家,基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运营管理,下设“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职能。
基地采用“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化管理”的模式运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示范引领,以“创业创新、高效集约、示范引领”为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目标定位,致力于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专业最强、服务最优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保姆式”扶持、“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快我县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推动创新创业深入发展。
二、管理架构
(一)成立运行专班。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雷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丽华同志任副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编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协调解决创业孵化基地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健康运行。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孟凡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胡吉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设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孵化基地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的规定,设立股级事业单位“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专门负责基地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创业服务中心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兼任,另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其中4名作为“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窗口人员,3名作为日常管理人员)。
(三)制定基地管理办法。按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标准,县人社局牵头制定《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确保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同时制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入驻企业守信、合法经营。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基地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所需经费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解决。预计年需运行经费20万元(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宣传、专家评审、活动策划、成果展示推介等创业服务项目支出。
(五)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成立由组织(人才)、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创业大学分支机构(市工业学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入驻企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前向参加评审的企业发布评审的基本要素内容,企业通过制作PPT或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向评审委员会介绍自己的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企业的最后得分,评审结束后将根据企业得分情况公示入驻对象名单,确保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示范引领性强的优质创业企业应入尽入。
三、孵化流程
(一)入驻条件
1.申请者为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公司实体的或已创办公司实体但实体注册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
2.入驻孵化企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有利于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且能体现创业者自身优势和我县产业特色,对我县大众创业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3.以企业形式申请入驻的须拥有创办企业必需的营运资金、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与其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4.入驻企业(项目)类型以技术研发类、创意设计类、人力资源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现代企业服务类、总部经济类以及企业适合楼宇型创业的项目为主,入驻孵化期为3年。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及能够为其他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经创业服务中心评估研究后,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孵化期限。
5.入驻申请者、答辩者、约谈者、签约者、法定代表人均须为同一人,且入驻后法定代表人占主要股份。
6.入驻申请者(或申请者创办的公司实体)未入驻过本创业孵化基地或政府举办的减免房租的其他孵化器。
7.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须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答辩且成功进入录取名次,并经约谈后认定合格。
8.参加县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我县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总部经济项目、技术和发明专利持有者,优先安排入驻。
(二)入驻流程
1.申请者报名并填写《入驻申请书》。
2.组织创业项目路演答辩。
3.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公示入驻对象名单。
4.组织入驻对象约谈,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及人员数量分配相应面积的办公场所。
5.与入驻对象签订《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入驻管理
1.入驻企业须在签订入驻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驻签约房间开始办公,在签订入驻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工商注册或营业地址变更等事宜。
2.创业服务中心定期对入驻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度和统计,入驻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自觉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季度、年度考核。
3.日常管理。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的出勤、房间利用率、参加孵化活动情况、材料报送等进行日常考核,核算为基础分。
4.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情况、企业营业额、税收贡献率、获得发明专利及参加创业大赛获奖情况、优质创业企业(项目)引进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核算为绩效分,企业须在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考核所需材料。年度考核采用日常管理得分和季度考核得分累加的方法计算得分。《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续签合同,考核不达标的将及时清退。
5.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监管,入驻企业如在孵化过程中需要变更预定目标、变更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
6.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定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提交创业服务中心讨论决定终止孵化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立即取消入驻孵化资格,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7.入驻人员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人员管理守则》(另行制定)。
(四)退出机制
入驻企业(项目)退出共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项目入驻期满
企业在基地孵化期满三年后,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或虽不满三年,但项目已孵化成熟的,亦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与县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产业园区做好企业推介和对接服务工作。
2.项目中止
因客观原因,项目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运转或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基地的,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退出手续。需变更孵化项目或终止孵化计划时,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退出基地。
3.责令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创业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退出:
(1)入驻企业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
(3)入驻后三个月仍未能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入驻两年后仍未实现税收的。
(4)入驻创业实体转让致使创业主体不符合入驻条件的。
(5)创业服务中心研究认为必须退出的其他情形。
四、扶持政策
(一)提供创业场所。在三年孵化期内,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并在孵化室内统一配备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橱等基本办公家具,培训室、会议室、商务休闲区等公共设施向入驻企业免费开放。
(二)物业补贴。物业等费用按照0.5元/平方/天的标准梯次收取:第一年收取1/3、第二年收取2/3,第三年全额收取,每年年度考核前10%的企业次年费用全免(考核以税收贡献率等为主要指标),收取的费用上缴县财政用于基地运行保障经费。
(三)创业补贴。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户。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社保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入驻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办理农商行“人才贷”。
(六)税费减免。享受国家现行的支持和扶持就业再就业、新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七)人才支撑。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创办企业减免3年内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入驻人才或企业符合市县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纳入人才政策支持,并优先推荐上报有关人才项目。
五、综合服务
(一)创业服务
1.创业综合服务。设立“创业服务综合窗口”,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担保贷款等服务。
2.创业沙龙服务。设立“创业沙龙休闲区”,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洽谈、交流互动、商务休闲等服务。
3.创客之家服务。设立“创客服务之家”,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银行网点”、打印复印、物流快递等服务。
4.创业政策宣传。设立“政策宣传区”,宣传各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人物事迹,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5.双创党建宣传。设立“双创党建引领宣传区”,在创业孵化基地8层开辟“双创平台党旗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风采展示”等红色主题教育专栏,丰富孵化基地党建文化建设。
6.创业专区展示。规划“创业成果展区”,展示入驻创业人员丰富多彩的创业成果;开辟“创业培训专栏”、“人力资源服务专区”、“孵化基地功能介绍”、“领导关怀”等专区,展示基地浓厚创业文化氛围。
(二)专业扶持
为扶持、培育入驻创业实体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健康发展,为创业人员提供周到细致、全面多元的专业扶持,基地特别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投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取派员常驻或定期上门办公的方式,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多元化“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创业初期经常遇到的法律、财务、融资等方面的瓶颈制约问题,精心扶持其创业成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创客服务之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入驻企业和租金价格。
(三)创培服务
为入孵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服务,主要开展SYB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创办企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在创业培训中开设诚信教育课,增加企业社会信誉度。
六、后勤保障
(一)资产管理
1.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内的资产管理,对基地内全部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资产和账务由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分别管理,并将固定资产卡片张贴于资产使用地点。
2.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每年年底将资产实物和资产账务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处理。
3.基地资产的增减、报废、处置由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
4.基地各种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验收合格证书等)由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二)安全管理
1.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2.严禁在基地内占用消防通道、住宿及开展娱乐活动,严禁使用明火和带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危险品。
3.倡导厉行节约、绿色办公、安全办公理念。
4.安全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三)安保管理
1.建立基地安保制度,明确安保人员职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基地内夜间实行限时封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3.安保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入驻运营后,创业服务中心将继续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探索尝试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模式,大力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政策链“五链”全要素有效集聚,下一步结合省、市出台的认定办法,努力争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科技孵化器或是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创新创业项目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于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孟凡峰 县人社局局长
委 员:胡吉胜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 敏 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 杰 县发改局农村社会科科长
曹佑峰 县科技局高新科科长
于海涛 县工信局科技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史利国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解东升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
文翠萍 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科长
张天水 市工业学校副校长
沭医保发〔2020〕8号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临沭县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沭医保字[2019]3号)和《临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沭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沭扶组发[2020]6号)精神要求,贫困人口符合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的需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包含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在医保扶贫工作自查评估中发现,仍有部分贫困人员未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经研究决定,集中组织一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核实备案人员范围
我县相关部门确认的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确认核实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各镇街卫生院要抽调人员力量,根据县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辖区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信息,结合贫困人口公卫档案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我县现有贫困人口是否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同时,要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
(二)确认备案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的,各镇街卫生院要根据有关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安排相关人员准备好确认备案材料,及时报送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材料,畅通绿色通道,应办尽办,确保患有门诊慢性病贫困人员享受到该享受的医保待遇。各镇街卫生院印制门诊慢性病服务手册的,要注明病种,并及时发放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21-30日)。医保部门、卫健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随机抽选部分贫困人口入户走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应办未办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确认核实备案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抽调人员,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备案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要严格把关。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进行确认备案,严禁弄虚作假。
三要动态管理。在集中核实确认备案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随时根据贫困人口新患门诊慢性病情况,及时主动帮助贫困人口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门诊慢性病,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实现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动态管理。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0日
沭审服发〔2020〕3号
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 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任务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7 日前报监督考核科。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31日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一个目标(营商环境实现新跨越),实施四大突破(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流程再造、三级服务体系),强化三项保障(党建、队建、机制),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扎实开展“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
一、围绕一个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市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着力打造“一次办好”改革临沭样板,力争我县在2020 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市第二方阵。
二、实施四大突破
(一)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1、开展集中整治。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排查风险问题、集中攻坚化解、健全长效机制”
的方法步骤,紧扣“十个有没有”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暴露出的短板弱项,查问题找不足、定措施抓提升、建机制促长效,推动“问题全搜集、政策全落实”。(督查考核科牵头调度,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整改台账分工抓好落实)
2、完善标准体系。结合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立足“全市领先”目标定位,结合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标准(方案),明确我局各项指标工作标准,确保各指标要素(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全市领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有效指引。(各有关业务科室牵头,监督考核科配合)
3、做好迎评工作。市级将参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模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评价工作标准先进性和政策执行情况。要全面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在评价中取得好成绩。(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4、强化督导考核。健全营商环境督导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全县营商环境样本电话回访、数据通报、限时整改制度;根据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月通报、季测评、年考核”要求,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扣分细则,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扣分项计入年度考核。(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二)“一网通办”新突破
5、大力推行“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在积极推荐使用“爱山东”APP掌上服务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市级打造“容沂办”市民云APP,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办理。(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6、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监管系统,升级交易系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化、CA互认、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上监管服务等功能,推进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7、打造“智慧政务”,提升业务系统。尽快上线远程预约及无声叫号系统,并配备现场一键取号设备,实现服务区内即时取号、就近取号、一键取号;加快上下联通、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做好市级“一窗受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现有网办业务系统、辅助系统的对接融合工作,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由传统分散式、人工式向集成化、智能化转变。(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监督考核科、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分别牵头负责)
8、畅通网上办理渠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开展“全覆盖、零差错”梳理排查,确保网办渠道畅通。制作高频事项网上办理视频教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用户体验。(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9、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推行证明材料在线获取、申请材料跨部门复用,减少“信息孤岛”和重复录入问题,分批次推出“秒批、秒办”事项。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开通优化远程核验功能,加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网办深度和用户体验。(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三)流程再造新突破
10、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市县同权”改革的协调推进和业务指导,完善配套制度保障,确保改革成效。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效;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向镇街(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负责)
11、搭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协调推进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对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全县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和县级重点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容缺受理、有诺免责、失信追责”的绿色通道审批模式,每月一次巡回上门服务。对县重点项目涉及的踏勘评审事项提前介入,变踏勘评审为专业指导;对涉及的使用林地等事项服务前移,全程指导,不见面审批,确保县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牵头,踏勘评审科、涉农事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1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县推广企业开办“四减一送”(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送政策)改革措施,6月底前,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压缩注销时限。(市场准入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3、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聚焦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个平台”的基本要求,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分批次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4、加快民生事项流程再造。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7 个重点领域和老年人、残疾人、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高端人才等 5类重点人群,选取 100 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集中开展流程再造, 全面推动民生事项“简易办、就近办、快捷办”。(社会事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5、加强改革创新。紧扣“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找准流程再造关键环节,继续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改革攻坚,着力破解一批企业群众办事堵点,努力形成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力争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县级样板。(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负责)
(四)三级服务体系新突破
16、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推动更多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省级“一窗受理”试点经验,在县镇两级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承接应用“一窗受理”系统,健全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7、提升基层就近办能力。加强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加快实现群众“就近办”。(综合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8、积极打造自助服务区。全面建设 24 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对自助服务区进行升级改造,在所有镇街设立自助服务区或设置自助服务设备,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和村居配备自助服务设备,提供预约、查询、填表、提交、评价、证照打印等自助服务。(综合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9、叫响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品牌。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实施“企业群众吹哨、政府部门报到”的服务模式,充实帮办队伍,落实帮办责任,组建流动服务队,前移服务关口,提前介入辅导,主动帮办代办,做实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代办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0、全面搭建“好差评”体系。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借鉴市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工作经验,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健全“吐槽找茬”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渠道、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督查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三、强化三项保障
21、强化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提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扩大“阳光政务,暖心服务”党建品牌影响力。深化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鼓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审批一线扎实工作、经受考验、锤炼党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2、强化队伍建设。将“严谨、担当、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贯穿始终,切实转变审批角色,牢固树立用户思维,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敢于担当、勇于争先”干事创业风气。坚持一线推进,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推动工作,树立审批服务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精细谋划、精准施策、精益求精,全力以赴把工作干成干好、抓实抓细。(督查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3、强化机制建设。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聚焦省对市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构建覆盖县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工作)、镇街、内部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挂钩、科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挂钩、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对重点任务建立专项台账,压实分管责任、科室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捆绑、同责同罚,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措施,局党组定期听取任务开展情况汇报,销号管理、到点验收。(监督考核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强化宣传培训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完善通报考核机制,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审批服务改革举措,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多层次、多方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信息收集、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能力,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此件公开发布)
沭政办发〔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临沭县工业企业“双20”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沭政办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同权”改革,及时承接落实上级下放权力。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
具体措施:
1.做好上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和下放。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全面完成上级下放权力的承接任务。综合考虑本县实际情况,2020年年底前,在开展下放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向镇街(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
2.组织清理规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集中统一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部署要求,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取消对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县发改局、商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市实施竞争政策的相关意见。(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符、阻碍公平竞争、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招投标人负担等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的相关制度性文件。(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各环节工作规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竞争。(县财政局负责)
(三)落实国务院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减证后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工作。
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保留发证目录的产品,重新梳理再造监管流程,对退出目录的产品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力度。对县内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加大督导检查频次。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压减、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和简化强制性认证管理程序工作;依托认证监管系统,委托相关行业专家,加大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模式,配合省局做好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注重职业道德,突出能力导向,强化业绩贡献。(县人社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国家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的改革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体措施:
集中清理整治变相审批,重点针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依申请事项,特别是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压减一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具体措施:
2020年12月底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6月底前全县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
具体措施:
1.将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内容合并为一次申报、两个环节办理,实行一次登录、一表填报、全量采集,全面实现全程网办。2020年6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四减一送”(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送“大礼包”)改革措施,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公安局、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临沭县分中心、医保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2020年7月底前,对接省级印章刻制信息系统,实现刻制印章全程网办。(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上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推动办税智能化,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县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具体措施:
1.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压缩企业注销时限。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大幅简化社保、医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商务局、医保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报建材料压缩50%以上,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7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对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政府投资的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主动受理、容缺受理、有诺免责、失职追责”制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全面推行“互联网+审批”机制,强化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一链办理”。实施全流程网上监管,实现审批数据网上实时共享、审批环节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亮灯”管理制度。推行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交易、施工许可证核发全过程数字化。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进以项目为主导向以规划为统筹的审批模式转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名录中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对未纳入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划环评范围内的项目,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评价内容进行简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监督检查,2020年3月底前,对本县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情况开展摸底调查,逐项分析变动情况,对增速异常收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征收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随机抽查,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降低国有产权交易服务等涉企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交易成本。放开汽车鉴定费、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和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县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信贷办理费用。严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县银保监组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公正监管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公正监管。
具体措施:
1.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大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性条款,严格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实施公正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除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具体措施: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2020年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具体措施:
1.加强化学危险品产品质量监督,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测,提升油品质量品质。(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市内企业品种的日常监管、产品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监管、
经办机构稽核以及第三方力量,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实现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协议约定进行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县医保局负责)
(十四)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具体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黑名单”统一标准,做好
相关领域“黑名单”的认定、共享、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示范申报创建工作,全面推广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全面推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县发改局、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负责)
4.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对比、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控。(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做好跨境电商企业认证标准的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和对企业的信用培育,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加大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力度。(县商务局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具体措施: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保障工作。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完善,完成全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全县“互联网+监管”相关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探索全县“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的建设与省市级数据库的对接。(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合理处置,客观对待,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1.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2.行政处罚裁量做到客观公正、处罚过程中充分体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既满足社会需求,也考虑当事人的客观实际,做到违法行为与其法律责任相适应。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相关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更多平台从业人员参保。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强公共数据开放,推动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平台,为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利用提供支撑,发展平台经济,赋能创新创业。(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
(十七)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措施:
1.深入开展“一件事”主题服务,从企业群众办事视角,
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个平台”的基本要求,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分批次推出面向企业群众的主题式服务流程标准,努力实现“交一套材料、办多件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企业群众评价,在全县推广事项、渠道、部门全覆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吐槽找茬”机制,倒逼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法院、机构编制、公安、民政等15个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连通。全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6月底前,力争实现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模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县医保局负责)
5.做好与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自主认证、社保卡应用状态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办深度,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县人社局负责)
6.优化外国人来华相关审批、审查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开放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为在临港澳居民、华侨持用出入境证件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提供便利。(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贯彻落实《山东省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办法》,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健全对守信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对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2020年6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
8.进一步加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清理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县司法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
具体措施:
1.积极对接临沂“一网通办”总门户,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出入口向统一平台集中工程,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省市部署,推动实现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在省、市、县三级统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爱山东”APP推广工作,推动更多高频办件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按照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开展政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应用,加快满足100项以上全市普遍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数据共享需求。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推进“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等网上身份认证能力融合,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支撑。加快实现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回传,为人口数据查询、核查服务提供保障。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内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县通行”。(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2020年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工作。积极推动企业群众“就近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具体措施:
1.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市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出台我县相关文件。(县发改局、住建局、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落实省转供电环节电价管理制度,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回头看”行动,加大对全县用电量大的转供电单位重点清理,切实降低终端用电成本。(县发改局负责)
3.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实现多种用电业务“一网通办”、“一证办电”、“一链审批”,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长缩短至5天,试点实行“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对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办理环节压减为2个,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全县范围内城市规划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至160千伏安、农村扩大至100千伏安,低压小微企业用电由供电企业投资到电能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配电网可靠性提升工程,年内报装接电不停电接火率达到100%。(县发改局、供电公司负责)
4.进一步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办字 〔2019〕1号)要求,做好“两压、一精、一优”任务,确保办理环节(不含设计施工等)不超过3个,办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报材料不超过2份。大力推行移动支付,各专营公司利用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支付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条件。(县住建局、城投公司负责)
5.优化居住证办理流程,实现居住证“网上办”“马上办”“免费办”。简化居住证申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或补领、换领居住证,凡居住地址未变化且在办理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均可直接办理。科学确定“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领条件,除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外,对于有证据证明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或者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提高居住证制发效率,各县(区)公安户政服务大厅至少配备一台现场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当日领取。为流动人口较多的派出所增配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立等可取。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流程,压缩申请材料60%以上,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公安局、人社局负责)
(二十)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具体措施:
1.制定出台我县加快建设数字社会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共数据开放,推动政务数据服务数字社会,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县发改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体育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推动医养健康、养老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体育产业等重点服务业行业转型升级方案的落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县发改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用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加强监管。努力实现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完善软硬件建设,做到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机构标识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承诺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县卫健局负责)
4.2020年在全县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协议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稽核等机制,加强对护理服务行为和护理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管。(县医保局负责)
四、强化责任担当
(二十一)做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具体措施:
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持续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分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逐项制定流程再造方案,努力实现各个指标、各个事项办理环节、材料、时间、费用、跑动次数等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工作创新,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主动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层层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3.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坚持“以评促改”,定期对本县营商环境数据进行回访评价,针对评价暴露出的堵点问题、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约谈和正向激励制度,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沭政字〔2020〕11号
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存在“插花”的村居、学校,同时园区周边存在敏感点,这些敏感点和企业安全间隔距离不够,不能满足环保安全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问题,对化工产业园今后的建设有较大的制约。为切实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化工产业园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开发区形象,建设和美幸福临沭,现就加快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特制订本搬迁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安置工作按照“搬迁服从开发,开发促进搬迁”的总体思路,以整合土地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快园区发展为目标,以相关的法规政策作保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协作关系,形成整体合力,使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主导规划、掌控土地、统筹资金、组织搬迁和补偿安置,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严格审核把关,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市场运作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改造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规划引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临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学校、医院、市场、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产业园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实施方案。
——坚持封闭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土地和资金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开发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确保搬迁项目顺利实施
三、时间节点
原承诺事项:根据《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化工园区认定专家组意见,对大韩庄、丰岭、李湖、泉里井、琅琳居、李蒿科、寨和社区(部分)、富贵苑小区(部分)、兴华学校、振兴小学以及金沂蒙集团家属院进行搬迁,于2017年启动搬迁计划,逐家逐户进行摸底,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
目前进度:大韩庄、丰岭、李湖已基本完成拆迁,金沂蒙集团家属院完成改造,居住人员全部搬迁;振兴小学已于2018年完成学生分流,搬迁完成。
调整情况:2019年8月,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根据2019年3月起新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生产基准》(GB36894-2018),编制《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补充报告》,评价结果认定寨和社区、富贵苑小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问题,从敏感点中移除;2020年2月,为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敏感点搬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并由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对周围敏感点进行评估。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编制《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敏感点搬迁评估报告》,经分析,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均不在40号令以及GB36894-2018所规定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内,个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泉里井村需要尽快搬迁,确保达到化工园区规范要求。
搬迁计划:调整后,立即启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新罐区的建设和投运;在新罐区投入运营前,拟采取拆除、停用现有罐区或暂将现有罐区储存量降至风险允许的可控范围内,待新罐区投运后,立即将原有罐区全面拆除,原承诺的园区周边外围的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不再搬迁。泉里井村计划2020年3月启动搬迁,3月底前完成。
四、搬迁安置
(一)搬迁
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为搬迁实施主体,其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征收,切实保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搬迁补偿依据城市(村庄)规划,合法建(构)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补偿,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予补偿,公共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评估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村民代表择优选择或参照有关法规选定。
(二)安置方式
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现房安置。郑山街道办事处负责搬迁的村庄在万人大社区新建房源,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安置。临沭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规划,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安置地址。
——货币补偿。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三)补偿安置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补偿金额按房屋评估价格不超过10%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化转办、经济开发区、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郑山街道,郑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敏感点搬迁工作。
(二)项目分包,强力推进。实行领导分包改造项目制度,一个村庄搬迁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包,任该项目指挥部总协调人,全程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对已开工改造的项目,重点督促拆迁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调控开发用地出让,确保按节点实现村民安置。
(三)建账管理,严格奖惩。建立敏感点搬迁项目台账,明确节点,责任到人。敏感点搬迁实行目标管理,把项目进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和季度观摩,科学制定考核标准,综合评定成绩。对按时限完成的工业区内村庄搬迁项目,依据户籍人口和拆迁面积给予奖励。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达不到要求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敏感点搬迁工作。依法处置影响阻碍搬迁工作的各种问题,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或操纵群众阻挠敏感点搬迁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串访、闹访的,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沭政字〔2020〕11号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字〔2020〕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精神,引导全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参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以及《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意义作用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下统称“孵化器”)是以促进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全县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二、功能定位
孵化器根据功能与定位分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两类。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二)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新创业场所,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孵化器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借鉴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提升服务入孵企业、入孵团队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创业团队和企业对于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降低创新成本,助力创业成功,形成“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园区”有效发展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服务保障
(一)孵化器应加强和完善服务保障能力,为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创业前期的多方位服务。
1、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为创业团队提供实践性辅导和培训,为在孵企业提供精准化、高质量的创业服务。
2、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在孵创业团队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代理、导航、维权、规划及咨询等方面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3、积极吸纳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创业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二)孵化器应强化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标准、全方位的服务。
1、强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建设,加强对双创扶持政策的宣传培训,帮助在孵企业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充分运用创新创业政策。
2、建立或引入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财务服务、政策咨询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专业机构,为入驻的企业和团队提供个性化精准定制的创新创业服务。
3、为在孵企业建立公共研发技术平台、建设专业化中试基地,提高资源集聚度,加快在孵企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积极组织与金融机构开展交流对接活动,协调引进或联合社会力量共同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完善孵化器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投融资服务能力。
5、积极融入创新创业网络,开展技术转移、离岸孵化等业务,引进优质项目、技术成果和人才等资源,帮助创业者扩大对接更大市场。
四、发展目标
依托我县现有孵化器资源,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资源共享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行。力争到2022年,全县孵化器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一)全县各类孵化器数量达到15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家,省级孵化器1家,市级孵化器10家。
(二)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20人,专业孵化人员15人,创业导师10人,专职管理团队5个。
(三)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0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100家以上,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
(四)自有种子基金或合作孵化资金500万元,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五)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五、扶持措施
凡在我县组建的孵化器,将继续享受既有的国家、省、市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县财政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相应扶持措施,推动我县孵化器建设与发展。
(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相关工作。
(二)孵化器入驻企业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将择优按照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拨的项目资金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三)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市级以上技术成果评价处于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产业化项目的在孵企业,给予第二年房屋贴租资助,标准为每件每月15元/平方米;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在孵企业,给予第二年房屋贴租资助,标准为每件每月5元/平方米,累计最大不超过每月10元/平方米。均按当年承租实际面积计算,最大不超过200平方米。
(四)对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3年免租资助;对博士研究生创办的企业,给予第一年免租资助,第二年、第三年分别给予60%、40%贴租资助。
(五)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六、运行分工
(一)加强和完善孵化器服务保障能力,为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前期的全方位服务,特成立孵化器协调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分工如下:
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孵化器全面运营管理,具体负责提供孵化场地、孵化装备、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制定运行体制。在孵化器发展规划、用地、财政、科技创新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县科技局:负责对全县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帮助落实国家关于孵化器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孵化器的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孵化器管理服务水平。
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孵化器专项资金,每年预算不低于20万元用于孵化器奖补在孵企业、毕业企业,聘请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创业导师等日常运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助孵化器在孵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培育,每个在孵企业每年不少于1项。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孵化器入驻企业注册审批。
县人社局:负责孵化器相关工作人员招聘,兑现落实有关创新创业政策。负责县创业大厦运营管理。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产值、销售收入等相关统计数据。
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驻,每年不少于5人。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筛选推荐小微企业入驻,每年不少于10家。
(二)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应将孵化器建设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坚持盘活存量与新添增量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以集聚创业人才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建设有特色的孵化器。
(三)县经济开发区应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明确孵化器建设发展目标,加快建设综合性、专业性孵化器,为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服务。
(四)县直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孵化器建设,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相关扶持措施,在孵化器组建、运营以及入孵企业的引进、发展等阶段予以重点支持。
七、建设管理
(一)孵化器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要把孵化器发展作为引进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升级的中心环节。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每年对孵化器运行情况的检查不少于2次。县科技局组织开展孵化器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孵化器管理服务情况、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培育成效等内容。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年。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申请市级以上孵化器资格。
(二)孵化器应完善对在孵企业的问诊、巡访和毕业企业跟踪制度。孵化器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管理机构、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备案或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2个月内向县科技局报告。经审核并实地审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其变更情况确认孵化器资格。
(三)经备案或认定的孵化器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年报数据,年报分为半年报和年度工作报告,年报数据将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备案、统计、评价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一经发现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取消其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的备案资格,并不得再次认定或备案。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沭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 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临沭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严格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查清全县各镇街农村范围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情况,实现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规范、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整合建库、成果验收、数据汇交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开展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权籍调查。以全面准确落实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资格权、使用权、所有权为基础,规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工作。对尚未取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权籍调查、测绘成果的,应由外业调查队伍一次性完成土地、房屋的权属调查、测绘等工作,形成满足房地一体登记的权籍调查成果;已经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或已经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的,应逐宗核实完善权籍调查内容,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房地一体登记的权籍调查成果;已经分别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完成房屋落宗,需要补充相关内容的,开展补充调查。
(二)依法依规办理确权登记。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要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严禁借发证为由向群众搭车收取测绘费、登记费、工本费等;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申请材料;能通过共享、沟通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向相关部门索取提供;普遍适用的批准材料、证明材料等,不得要求群众分别重复提交。
(三)做好调查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设。在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发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妥善处理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在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宅基地“一户多宅”、超占面积、缺少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办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土地权益;针对缺少农村房屋符合乡村建设规划以及房屋质量安全证明材料等问题,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鲁建村字〔2017〕45号)规定,结合建设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分阶段、分类处理。
(五)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农村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分家析产、婚姻变化等问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行政调解等方式,综合运用司法公证、律师鉴证等方式解决,不得增加群众负担或漠视问题久拖不决;已经发放的土地、房屋权利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已经登簿缮证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全部发放到权利人手中,集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后,要做到成熟一批颁证一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留存农民群众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应当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三、技术依据
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技术规程、规范开展: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GB/T 17986.2-2000);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自然登记函〔2019〕6号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1.资料收集。收集全县范围内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
2.选择专业调查队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专业调查队伍。
3.人员培训。对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调查规范和政策口径,明确相关工作纪律。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 10月31日)。
1.外业调查。以专业调查队伍为主体,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完成村(居)内的房地测绘、权属确认和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等外业调查任务,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
2.内业建库。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平台,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成果验收。接受省、市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核验,对登记数据进行汇交。
2.政策研究。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对照现行宅基地、农房审批确认相关规定,梳理统一发证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3.证书发放。根据农民意愿,对通过验收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住建、农业农村、信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推进。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辖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此项工作启动前,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召开镇街、村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充分发动群众。
(三)明确职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牵头做好宅基地、房屋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组织、信息系统建设、登记发证、建档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标,落实监理、外业调查、内业建库技术队伍,编制经费预算,筹备项目资金、成果上报;指导镇街开展权属争议调处。财政部门要将农房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工作所需资金的拨付,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镇街、村居要指派专人负责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入户调查以及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疑难问题,要集中研究解决。
附件:临沭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公茂礼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大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展
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陈 飞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
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杜勇剑 县法院副院长
王孝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健 县民政局局长
李新生 县司法局局长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尹相坤 县住建局局长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葛 磊 县信访局局长
袁 敬 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高冬子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军 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 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冬 曹庄镇政府镇长
李 真 青云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 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 琳 玉山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 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推进。
沭政办字〔2020〕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方针,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发利用的全面监管,落实部门、镇街(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打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保卫战,维护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良好管理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挂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大队牌子【以下简称执法巡查办(大队)】,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专人负责。执法巡查办(大队)根据职责细化分工,成立综合科和执法巡查中队,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巡查工作责任和任务。
各镇街(开发区)要依托综合执法办公室,整合国土所、执法中队、镇建办、林业站等站所,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专职执法监管巡查队伍,明确执法巡查负责人和联络人,切实履行好执法巡查主体责任。在做好辖区日常执法监管、动态巡查的同时,要配合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开展定期执法巡查活动并接受指导和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对违法问题严重的镇街(开发区)开展重点巡查、重点督导,并对镇街(开发区)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履职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协调、督导、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活动;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压实镇街(开发区)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责任;建立“挂牌督办”“增违挂钩”机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镇街(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利用技术手段支撑执法巡查工作,提高执法巡查监管实效性。
四、职责分工
(一)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县级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对镇街(开发区)执法巡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统筹调度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巡查工作力量;
3.对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的,协调、督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查处工作;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报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
4.每月向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5.负责县级执法巡查等工作信息化建设和维护。
(二)镇街(开发区)工作职责
1.各镇街(开发区)为日常动态执法巡查、违法整改工作责任主体,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动态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周执法巡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巡查区域、责任人、路线、时段、频率等,并建立执法巡查台账,确保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巡查、整改工作全天候、全方位、高频率开展;
2.配合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工作,对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安排的巡查、整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并及时上报县执法巡查办(大队);
3.对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未能及时消除的违法行为,建立台账,分类汇总,确保整改到位;
4.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护林员的巡查协查作用,加强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把村级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村居评比的重要依据,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五、执法巡查工作要求
(一)执法巡查区域等级划分
主要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自然保护区);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县、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采矿区;主要河流两侧。
二级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自然保护区)以外的耕地;县道、乡村道两侧;镇街(开发区)周边小型采矿点;小河流、支流两侧。
三级巡查区域:一、二级区域以外的区域。
(二)执法巡查频率
各镇街(开发区)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1.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对一级巡查区域每5天至少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7天至少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每9天至少巡查一次。原则上每9天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
2.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内一级巡查区域每2天至少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3天至少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每5天至少巡查一次。原则上每5天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
3.县执法巡查办(大队)、各镇街(开发区)要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多发时段、节假日、高发区域和特殊时期等情况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可以采取定人定点、看守式巡查。
(三)执法巡查工作重点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违反规划的;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
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整理、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在治理、施工过程中产出的自用之外剩余砂石资源以及废弃尾矿库、废弃矿山固体废弃物未按照县政府处置方案要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处置,施工企业违法私自出售的;
6.无证采伐林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
7.非法测绘或破坏测量标志点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占用或者毁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执法巡查工作程序
1.执法巡查准备。巡查实施主体应当制定具体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路线和参加巡查人员,准备巡查工作所需相关文件,携带必要的巡查装备。
2.实地巡查。执法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工作计划和路线,对巡查责任区内的拟建、在建、新建成项目,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破坏或毁坏林业资源、湿地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进行检查。
3.发现违法。巡查人员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时,应当对涉嫌违法主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用途、审批和施工进展情况、无证勘查或者开采矿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现场处置。对经确认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执法巡查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消除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的,责令镇街(开发区)和相关部门限期做好整改查处工作,填写违法行为报告书,同时向上级报告。
5.执法巡查信息记录。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并填写巡查台账,及时跟踪后续情况,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巡查、整改、移交等工作。
6.县执法巡查办(大队)执行巡查任务时,巡查人员应不少于4人,携带必要的巡查装备,并统一着装。
六、考核和奖惩机制
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镇街(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奖惩、干部任用、自然资源执法模范镇街(开发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巡查工作表现突出的镇街(开发区)和个人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一)考核指标(共计100分)
1.新增违法违规用地控制(40分)
违法违规用地控制考核办公室对动态巡查、无人机巡查发现或信访举报现场核实的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向相关镇街(开发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镇街(开发区)在一周内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一周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宗扣5分。
2.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整改(30分)
各镇街(开发区)巡查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与季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合比例低于90%的扣30分,违法违规用地图斑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的,可抵消扣分;每有一个图斑复垦复耕不到位的,扣2分。
3.土地例行督察、审计反馈、矿产和林业等涉及自然资源问题整改(30分)
规定期限内,问题图斑全部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每有一个图斑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年度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被省级挂牌督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票否决;因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导致我县被市政府约谈的,一票否决;被市级挂牌督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宗扣10分。
(二)加分指标(最高30分)
1.荣誉加分。违法违规用地控制工作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年度内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表彰奖励标准加分。该项累计加分最多为30分。
2.市级以上经验推广加分。当年为部省、市提供现场会、推进会(工作安排、务虚会除外)的,一次分别加20分、10分。当年在部省、市会议作典型发言的,一次分别加10分、5分。该项累计加分最多为20分。
(三)责任追究
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未按巡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巡查工作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
4.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
5.填写巡查台账弄虚作假的;
6.对违法行为移交查处不及时的。
七、保障措施
县执法巡查办(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充实执法巡查力量,落实人员,实行定编定员定岗。县财政将执法巡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根据执法巡查工作实际需要,配备车辆、通讯工具、防身器械、照明设备、移动空间信息平台、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等专门用于执法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巡查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处置以暴力手段阻碍巡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法巡查人员打击报复等行为,保障巡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公茂礼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杜勇剑 县法院副院长
郁 捷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景 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陈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兴壮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冬子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军 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 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冬 曹庄镇政府镇长
李 真 青云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 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 琳 玉山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 店头镇政府镇长
李 乐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沭政发〔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临政发〔2020〕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标准时间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好本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此次人口普查准则、节点、对象、内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临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
各镇街(区)要于2020年4月10日前组建完成普查领导机构(镇街实施党政负责人双组长制),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于2020年4月20日前组建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等方式,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
三、保障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充分利用现有普查专用设备,新购置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两员”报酬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要合理确定“两员”报酬标准,及时拨付经费到位,不得将负担下移,不得拖欠。对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借调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合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各环节。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督导调度。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加强实时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自觉配合、如实申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临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统计局
电话解答:0539-623103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县政府北楼2楼西侧。
沭政办字〔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苍马山景区管委会:
《临沭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临沭县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水库是我县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整个社会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水运管字〔2019〕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总基调,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责任,提升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工程设施;创新管护模式;加强工程管理与保护;提升管护队伍业务素质;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措施;落实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推进小型水库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水库管护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
各有关镇街、苍马山景区管委会每年调整落实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及相应责任,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镇街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镇街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苍马山景区管委会参照镇街设置情况)。要于每年汛前调整落实防汛的行政、技术和巡查“三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5月底完成。(县水利局牵头,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有关规定,按“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的要求开展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切实掌握小型水库安全状况。鉴定为二类坝的水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治理,不留死角,维修养护及时跟进,管理系统规范化;对经过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及时纳入除险加固计划,不留重大隐患;对功能基本缺失,风险大又没有条件加固的病险小型水库,积极实施降等甚至报废处理。
完成我县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和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与调试。2020年5月底完成。(县水利局牵头,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对未建设水库管理房的水库应尽快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及早开工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逐步完善水库坝顶及管理房照明,坝顶及防汛道路应逐步硬化建设;完善水库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识牌。(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对每座小型水库,要因地制宜、因水制宜,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县情的专业化管理管护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水利维修物业公司对小型水库进行统一维修和养护。结合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因地制宜、因库施策开展水库工程标准提升工作,县水利局指导有关镇街、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认真研究编制当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方案,维修养护应遵循“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要充分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逐步达到“一库百固”的要求。(县水利局牵头,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按照《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完成全县6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设置界桩和公告牌,具备条件的发放不动产权证。同时加强对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管,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必须经县水利局审查同意并备案,涉及到重点建设项目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县水利局的监督。2020年10底完成。(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管理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小型水库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合同必须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和县水利局共同审查同意后,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与经营方签订,并报县水利局备案。小型水库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县水利局对水库承包经营活动制定评估管理办法,并定期开展评估,对合同违约或者经营活动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解除或终止合同执行。2020年底前完成。(县水利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根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水库工程、技术及管理标准,推进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水库标准化建设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全面提升水库的整体形象,为建设美丽乡村、景观水库创造条件。同时要健全完善管护制度,包括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养护制度、设备维修制度等。水库大坝运行管理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汛期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非汛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巡查登记簿。2020年底完成。(县水利局牵头,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着力加强水库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按照小(1)型水库2人,小(2)型水库1人的标准落实安全巡查管护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管护队伍,4月底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要与安全巡查管护员续签聘用合同,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其合法权益,并报县水利局备案。5月底前县水利局和镇街、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要根据《全省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型业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鲁水运管函字〔2019〕11号),组织开展对巡查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管护人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对巡查管护人员进行2次考核,县水利局要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还要结合平时上级检查情况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管护人员补贴(工资)和奖惩的依据。(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县财政将全县69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13座、小(2)型56座)管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落实82万元管护经费,保证每座小(1)型水库6万元(县财政承担2万元),每座小(2)型水库3万元(县财政承担1万元),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设施、安全监测设施、水库管理自动化建设等项目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费中列支,大坝安全鉴定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资源力量,切实解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与全面实施河湖长制结合起来,纳入年度生态河湖考核,明确小型水库湖长职责,落实湖长是水库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第一责任人制度。对管理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水库安全运行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和重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水利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苍马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沭政办字〔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增绿提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临沭县增绿提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临沂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营造林计划的通知》、《临沭县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增强森林功能、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主线,深入实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推进生态临沭、绿色临沭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五项原则,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尊重自然、尊重科学,保护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植被恢复。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生态廊道、宜林荒山、荒地、荒滩植树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山区、平原、水系、道路、城乡绿化美化。
3.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和自然环境,采取相应的绿化和管护措施。
4.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
5.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把国土绿化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总体目标。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建设森林城市、森林公园,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2020年,完成造林7020亩,其中,新增造林2200亩,修复退化林4820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80亩,新建设提升绿色通道11公里,义务植树50万株。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依托林长制工作向实推进,年内新建森林生态廊道11公里。以长深高速、327国道、225省道、沭河滨河大道、县乡道等主要道路,沭河、新沭河、苍源河、穆疃河等主要河流为重点,对适宜地区道路和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裸露土地进行植树绿化,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对全县范围内干线公路、主要河流等重点区域,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
(二)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各级林长要主动承担森林资源发展责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工作。各镇街林业站要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补植造林督促指导工作,促进植被恢复。对植被稀疏、立地条件差的马山、草山、冠山、演武山等重要山脉进行适当封山育林,封、管、造结合,加快返绿进程。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4820亩。
(三)实施退耕还林还果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大力推进林果、林药、林苗等立体种植模式,提高综合效益。通过退耕还林还果工程,依托店头镇黄桃科技示范园、天禄山优质苹果示范园,辐射带动优新林果生产基地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采用“大网格、窄林带”建设模式,栽植深根系、窄冠幅树种,最大限度减少林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全年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80亩。
(五)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开展环镇街、围村生态林带建设,充分利用镇街驻地、村庄周边闲置土地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建设郊野森林公园,扩大绿地面积。搞好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绿化,建设绿色美丽新农村,力争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个、市级森林乡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4个、市级森林村庄13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绿化委员会。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开展增绿提质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化家园,强化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生态意识。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深入调查摸底,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两侧绿色通道缺苗断档部分采取宜转则转、宜包则包、谁栽谁有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既要栽得上,又要管得住,确保栽植的成活率、保存率。要明确责任,实行干部包村包路段责任制,做到应栽尽栽。公路、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两侧路肩绿化彩化,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同时,加强苗木管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2020年度增绿提质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两周一调度,不定期督导。对工作开展好的镇街和部门,在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约谈相关责任人。
(五)强化资金保障。高速公路两侧绿色廊道建设,县里统一提供所需苗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两侧绿色廊道建设,经县里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完成的造林面积,按每亩600元给予奖励。
附件:1.临沭县增绿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沭县2020年度增绿提质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附件1
临沭县增绿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公茂礼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英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文 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陈 飞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主任、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尹相坤 县住建局局长
吴清军 县交运局局长
魏 强 县水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兴壮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磊 沭河水利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薛孝敏 苍马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媛媛 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刘善涛 县公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冬子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伏海东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 军 蛟龙镇政府镇长
李宝云 石门镇人大主席
万全冬 曹庄镇政府镇长
李 真 青云镇政府镇长
张学立 大兴镇政府镇长
朱 琳 玉山镇政府镇长
吴继成 店头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沭县2020年度增绿提质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千米、万人、万株
镇街 |
造林面积 |
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 |
新建和提升绿色通道长度 |
全民义务植树 |
|||
合计 |
新增造林面积 |
退化林修复面积 |
人数 |
株数 |
|||
临沭街道 |
900 |
300 |
600 |
120 |
2 |
0.3 |
8 |
郑山街道 |
840 |
200 |
640 |
120 |
1 |
0.3 |
4 |
蛟龙镇 |
400 |
200 |
200 |
120 |
0.5 |
0.15 |
4 |
石门镇 |
800 |
200 |
600 |
120 |
0.5 |
0.25 |
4 |
曹庄镇 |
550 |
200 |
350 |
120 |
0.5 |
0.2 |
5 |
青云镇 |
800 |
300 |
500 |
120 |
3 |
0.25 |
7 |
大兴镇 |
900 |
300 |
600 |
120 |
0.5 |
0.2 |
6 |
玉山镇 |
800 |
300 |
500 |
120 |
2.5 |
0.2 |
8 |
店头镇 |
1030 |
200 |
830 |
120 |
0.5 |
0.15 |
4 |
合计 |
7020 |
2200 |
4820 |
1080 |
11 |
2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