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办发〔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临沭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临沂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临沭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的鲁苏两省交界处,因濒临沭河而得名。全县辖7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236个行政村(居),524个自然村,全县总面积1010平方公里。2015年总人口64.4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下育龄妇女10.3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6.8万人。201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12.37亿元,人均GDP3.3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3.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3元。临沭县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省级卫生县城。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355处,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处,中医医院1处,妇幼保健院1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处,县直门诊部2处,镇街卫生院12处(中心卫生院5处,一般卫生院7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院设诊所7处,村卫生室295处,民营医疗机构29处(其中一级医院3处,门诊部4处,诊所22处)。全县公立机构卫生人员1825人(镇街卫生院68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52人,占比91%;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179人;乡村医生799人。执业(助理)医师875人、注册护士960人。床位1809张。已基本建立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2010年至2015年,全县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由2.1张、1.03人、0.62人,上升至2.81张、1.36人、1.49人;总诊疗人次由320.10万人次增加到343.40万人次,年增长率1.46%;入院人数由4.02万人次增加到6.68万人次,年增长率13.23%。业务用房面积12.2万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51%;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129台。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截止2015年,全县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2.8万份,电子建档率8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到41.9/10万、3.77‰、4.50‰。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95.94/10万,处在全省较低水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37%。
四、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2015年,所有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设国医堂,中医门急诊人次为2010年的2.3倍;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比例上升至38%。县中医医院顺利通过二甲复审。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分级诊疗落实不力等问题比较突出。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2015年底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分别为1.69、1.97、5.02,而我县分别为1.36、1.49、2.81,与全市相比,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结构和分布不均衡,人口约五分之一的中心城区拥有全县三分之一的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新建城区缺少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空白点,影响了周边居民看病就医。
二、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2015年全县开放床位1809张,执业(助理)医师875人,注册护士960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仅为0.6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仅为0.55人,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年龄老化,职称、学历偏低,出现结构化失衡。全科医生培训通过及注册执业人员少。卫生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低。
三、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全县大规模、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少,没有护理、老年病、康复等专业化民办医院,医学影像、检验检查、消毒供应等社会办服务机构缺乏。2015年,全县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占比8.2%,床位占比3.8%,诊疗人次占比4.9%,入院人数占比2.7%,机构数量多,业务量少,技术水平与公立医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较突出
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资源缺乏联通共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尚未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医疗系统涉及多部门监管,部门之间协同性不够、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
五、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推进
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水平严重滞后,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县级数据中心尚未建立,投入不足,主要依靠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发展,不能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总体协同效果差。
第三节 形势与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稳步推进人口市民化的具体规划,未来五年我县将面临城镇化发展,人口加速集聚、人员流动等问题,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紧张,医疗卫生资源亟需科学合理布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转型加速,医疗卫生行业要加快由粗放式发展模式向专业化、精细化、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应注重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有效供给。
二、人民群众变化和增长的健康需求需要满足
预计到2020年我县人口规模将达到66.5万人,老龄化加剧对康复、保健、老年护理、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要求。疾病谱也发生了相应改变,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病率上升,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将更加短缺。群众健康观念逐渐转变,要求医疗卫生发展在疾病治疗的基础上,向重视预防、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健康促进转变。
三、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需要提高
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疾病防控形势严峻,防治任务日益繁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传染病、职业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的危险因素将长期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有效应对面临巨大挑战。
四、“互联网+”时代带来新机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资源共享和医患沟通提供了新的机遇。十三五期间,我县应加快建设涵盖全县人口健康数据,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的人口健康信息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目标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为主线,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适度发展,鼓励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促进资源下沉,着力强基层、补短板、优化资源布局,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人民共建共享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与科学规划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
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坚持分类指导与效能提升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与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床位,重在调控公立医院床位的不合理过快增长。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60张,其中,医院2.4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0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2.10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30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表1:临沭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指标
主要指标 |
2015年 现状 |
2020年 目标 |
指标 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2.81 |
3.60 |
指导性 |
医院(张) |
1.76 |
2.40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张) |
1.63 |
2.10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张) |
0.13 |
0.30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09 |
1.20 |
指导性 |
二、人员配备
着重增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提高医护比,增加公共卫生人员和全科医生数量。到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达到1.5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95人,医护比达到1:1.25,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4。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83人,全科医生数达到每万常住人口2人。
表2:临沭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
配置指标
主要指标 |
2015年 现状 |
2020年 目标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助理) 医师数(人) |
1.36 |
1.5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 护士数(人) |
1.49 |
1.9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 人员数(人) |
0.62 |
0.83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 医生数(人) |
0.55 |
2 |
指导性 |
医护比 |
1:1.09 |
1:1.25 |
指导性 |
县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36 |
1:0.40 |
指导性 |
三、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全员人口、基础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深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远程医疗、分级诊疗、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业务应用。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和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应用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强信息衔接、互联互通,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
四、大型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控,严禁公立医院超常规装备。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
五、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运用。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的引导和支持,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着力打造以临床重点专科为支撑、以特色科室为重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层次医疗服务体系。注重中医药科技创新,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使用。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 院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依据我县常住人口数,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县人民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县中医医院)。规划期内县人民医院完成新院区建设任务。
(三)床位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2.4张,其中县办医院床位数2.1张。
(四)人员配备。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加强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助产士、药师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备。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五)单体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1000张左右为宜。
(六)县办医院设置。综合考虑县直医院服务半径、服务需求、床位利用率、现状床位等因素,县办医院设置情况如下。
表3:县办医院设置情况表
机构 名称 |
院区 名称 |
地址 |
现有 床位数 |
2020年规划床位数 |
备注 |
临沭县人民医院 |
本部医 疗区 |
临沭县顺河东街1号 |
800 |
400 |
|
新院区 |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 |
500 |
建设中,2020年前完成。 |
||
临沭县中医医院 |
临沭县常林西大街54号 |
180 |
300 |
||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
临沭县苍山北路116号 |
168 |
200 |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规划设置,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规范化、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鼓励社会资本向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投入。注重提高社会办医质量,扶持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高层次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技术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同等待遇。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对所有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推行属地化管理,加强全行业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镇街卫生院分为中心镇街卫生院和一般镇街卫生院,中心镇街卫生院除具备一般镇街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镇街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并着重强化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街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镇街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镇街卫生院,在每个街道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按照2000-4000人的服务人口或行政村范围的原则设置一所村卫生室,镇街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配有2-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鼓励镇街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按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沭发〔2016〕10号)在未来5年规划期内全县共设置292处村卫生室,10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四、人员配备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比例。镇街卫生院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1.5名人员编制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总编制90%,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的编制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0%、20%、10%。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生。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根据镇街病人来源,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需求、床位利用率、现状床位等因素,镇街卫生院设置情况如下。
表4:临沭县镇街卫生院设置情况表
机构名称 |
地址 |
现有编制床位数 |
2020年规划床位数 |
备注 |
临沭街道卫生院 |
临沭县冠山路66号 |
90 |
140 |
2020年达到二级水平 |
郑山街道卫生院 |
郑山街道驻地 |
60 |
60 |
|
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 |
郑山街道南古街 |
40 |
40 |
|
蛟龙镇卫生院 |
蛟龙镇驻地 |
30 |
40 |
|
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
大兴镇驻地 |
80 |
80 |
|
石门镇卫生院 |
石门镇之地 |
80 |
80 |
|
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
曹庄镇驻地 |
50 |
60 |
|
青云镇卫生院 |
青云镇驻地 |
50 |
60 |
|
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 |
青云镇白旄西街 |
60 |
60 |
|
玉山镇中心卫生院 |
玉山镇驻地 |
60 |
80 |
|
玉山镇玉山卫生院 |
玉山镇西唐岭 |
40 |
40 |
|
店头镇中心卫生院 |
店头镇驻地 |
60 |
60 |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转变发展理念,由传统的“人群疾病预防控制为目标”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转向“全程健康管理为导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将分散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整合为一体,发挥整体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大学科,构建公共卫生大数据,提升利用、分析大数据的技能,提高监测、预测、预警、处置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实施全程健康管理工程。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我县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街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将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置1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信息收集和技术支持工作。2020年,县妇幼保健院按照“省选设、市县合、乡加强、村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
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设置1个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设立精神科。
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加强县急救分中心建设。
三、人员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编办发〔2016〕5号)有关标准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按照省卫计委、省编办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卫监督发[2016]3号)有关标准核定。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每10万人口3.8名以上。85%以上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兼职精神科医师。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级人员编制按服务区域人口1:10000的比例配备。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急救分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第五章 人才培养和使用
第一节 人才培养
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开展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扩充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确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保障人才队伍稳定性。
充分利用好山东省实施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的政策,加快镇街医学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利用卫生院编制,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到2020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建设和管理,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增强全科医生队伍,提高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通过政策引导、经济补贴,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通过学历提升、专业调整、订单培养、人才引进等措施,大力开发儿科、康复、影像、精神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鼓励探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院用”、“县乡一体化”管理等模式,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统筹调配使用。
第二节 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六章 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坚持基本医疗公益性,逐步加大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鼓励多元化办医,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允许社会资本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儿童、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或者高端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医疗卫生投入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长机制。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开展公立医院内涵提升,在维护公益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深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等各项改革。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高效政府办医体制,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和运
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由专业评价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对公立医院开展综合评价。
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以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为目标,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激励,建立不同层级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持续开展“卫生强基工程”,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制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房屋、人员编制等问题,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每个街道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城市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村卫生室、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2020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
2017年起,完成9处需新建卫生院门诊楼、96处需新建改建村卫生室、196处需改造提升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镇村两级医疗机构统一标识工作,逐步更新镇、村医疗设备。通过基本建设、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手段逐步更新提升现有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力量,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半径。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专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整体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工作,3年内计划培训中医药技术骨干300-400名。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人群覆盖率。增选中医优势病种试点数量,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普及预防保健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推进“健康山东”行动,积极开展全县居民健康素养干预活动,积极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以妇女儿童、老年人为重点的关爱行动,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老年人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居家护理以及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妥善解决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17年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七、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综合利用卫生计生网络信息专网、政务专网、互联网,构建覆盖城乡的高效、稳定、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加快推进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统筹建设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决策支持数据库,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管理、价格信息、财务管理等重点业务应用。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区域信息平台。力争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县的一体化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实现全县人口健康就医“一卡通”。
第七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本规划,确定本县卫生资源配置水平、调整原则和工作重点,统一规划和布局全县卫生资源。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强化卫生事业宏观调控。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计、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人社、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规划和国土管理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
要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需报省、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
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政策,开展相应指导和评价,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沭政发〔201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
现将临沭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临沭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临沭”,实现全县人民追求良好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愿望,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山东省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和《临沂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临沭县状况及水环境质量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构建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以苍源河、牛腿沟、张疃河等市控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依托,以畜禽养殖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分流域、分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实现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侧重城镇向农村统筹、从达标治理向生态恢复“三个转变”。逐步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美幸福临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并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市控重点河流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县控断面和新增县控断面持续改善,并符合流域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县区基本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县境内人工湿地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得到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水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到2030年,国控、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主要指标。到2020年,国控新沭河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60%;市控苍源河、张疃河等市控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水质,牛腿沟稳定达到V类以上水质;县控韩村河稳定达到V类以上水质;凌山头水库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
到2030年,国控新沭河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70%;牛腿沟稳定达到V类以上水质,其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Ⅳ类)比例不低于70%;苍源河、张疃河等市控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水质,其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70%;韩村河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水质;其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不低于70%;凌山头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自2017年始,根据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明确各水体、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制定并实施全县范围内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加工、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减量或等量置换。(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参与,各镇街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完成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参与)全面排查我县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建立并公开临沭县“十小”等土小项目取缔清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等参与)
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定期开展排污单位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监测,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省环保厅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出台后,制定临沭县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具体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落实专项治理方案,完成造纸、肥料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县环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临沭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工业园等工业集聚区排查,明确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的工业集聚区清单、实施计划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实施涉水新建项目“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危废、化工及涉重金属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和改造。(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参与)
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污染调查,采取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控制新增污染。定期开展重金属环境监测、监察,提升企业内部重金属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落实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2.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年度计划,以解决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夏庄河、半路河、琅琳河等进行清淤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等参与)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年底前,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和临沭县牛腿沟污水处理厂应全部优于一级A标准,不能稳定优于一级A标准的污水厂应查清原因,制定改造计划,确保2018年底前达标。2017年年底前,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区范围内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的区域应规划建设相应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扩建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建设临沭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和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2020年,县城、镇街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60%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城镇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县城区域要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快实施老旧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0年,县城区域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全面排查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临沭县牛腿沟污水处理厂以及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产生、运输、处理和处置现状,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计划;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实现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底前,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完成达标改造;2020年底前,城市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3.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制定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养殖场搬迁清单和计划,并向社会发布。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苍源河、牛腿沟、张疃河、半路河、琅琳河、韩村河、观堂河等河流以及凌山头水库内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0年,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建立“养殖-粪污处理-种植”结合的生态农牧业发展模式。加快清理沿河非法养殖,严防养殖废弃物入河出境。(县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参与)
防治渔业养殖污染。沭河、新沭河闸坝蓄水水域、临沭县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严禁网箱和围网养殖,对沭河、新沭河、苍源河、凌山头水库网箱和围网养殖全面清理。(县水利局牵头,县沭河管理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临沭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汇水区、新沭河、牛腿沟、苍源河、张疃河等流域,严控化肥农药滥用。对桥梁、堤坝等秸秆堆积区进行清理,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严防秸秆入河。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1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沭河河滩和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周围和新沭河、牛腿沟、苍源河等河流两岸实行退地减水,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全县综合治理灌溉面积和减退水量分别达到省市要求。(县农业局、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等参与)
加快农村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清五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碍、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栏),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镇街农村实行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设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推进农村改厕、改水工程。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到2020年,凡入住农村新型社区需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参与)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农贸市场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严防废水、垃圾入河。到2020年,全县90%的村居实现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所有镇(街道)全部实现污水、垃圾有效处理处置。(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4.精准落实水污染防治项目。编制全县重点流域达标方案。以研究解决市控重点河流苍源河劣Ⅴ类水质为重点,全面开展苍源河、牛腿沟、张疃河等河流综合整治,逐一进行问题诊断和原因剖析,确定污染原因,制定详细防治措施,其中新沭河2017年底稳定达标,苍源河2018年底稳定达标,牛腿沟和张疃河2019年底稳定达标,其余县控河流2020年底稳定达标。到2020年,市控重点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县控断面继续提高,市控和县控河流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县水利局等参与)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1.严格用水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我县用水总量力降低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0立方米以下。(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严格地下水开采。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严控地下水开采规模。2017年年底前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控制采水规模。继续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的关闭工作。(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提高用水效率。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同时对电力、钢铁、纺织、造纸、复合肥、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县经信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参与)
实施生活节水改造,禁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17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改造计划,到2017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2020年控制在10%以内。此外,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始,新建县城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到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加强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市要求。(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优化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制定实施水量调度管理方案,出台加强闸坝调度和流量调控办法,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沭河管理局等参与)
2.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建立完整的再生水价格体系,引导史丹利、金沂蒙、常林等县重点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着重推进机械铸造、火电、复合肥、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新增取水许可。在临沭经济开发区以及各镇工业园推广园区串联用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废污水循环利用技术。2017年底前,公布高耗水行业企业清单和可推广串联用水园区名单,制定再生水循环利用办法。(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参与)
完善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将县城新建区建设规划纳入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和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等新(扩、改)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规划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和管网。县城内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按照市级要求,在新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就近接入市政再生水管线,无条件接入的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规划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提升再生水调蓄能力。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利用苍源河、张疃河等河道以及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地建设再生水调蓄库塘,实现汛期河水和区域内再生水的拦蓄和净化。完善区域再生水资源调配与循环利用工程,加强水系整理疏通和再生水输水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引水和用水规划,实施联合调度,将再生水用于农田灌溉、工业回用和城市杂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临沭县再生水资源的充分循环利用。启动河流病险水闸加固。实施一批雨洪资源利用工程、生态河道修复工程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突发性水事件应急机制。到2020年,全面解决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参与)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
1.严守生态红线。根据市级生态红线规定,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2017年完成全县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实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2017年编制完成临沭县现有高风险企业或仓储设施风险源清单和转移搬迁年度计划,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明确河流、水库、干渠和湿地等县城内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界限,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上述水域。严格新沭河、苍源河、张疃河、牛腿沟等河流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2017年年底前制定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2020年年底前全部退出完成,确保县城规划区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县规划局、县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2.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7年6月底前完成凌山头水库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参与)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制定超标水源水质达标方案,逐步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依法清理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建立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制定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方案,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参与)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开展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2017年年底前完成生活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县卫计局和县环保局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项目、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监测,建立监测档案,确定重点监测、监控的水质指标。临沭县自来水公司等供水单位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完善水质监测设施。自2018年年起,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县卫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临沭县境内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县经济开发区、镇街工业园区、临沭县垃圾填埋场防渗处理相关工作。2017年底前对临沭县境内所有加油站(含已完成更新双层罐和完成防渗池设置加油站)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县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参与)
3.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修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新沭河、苍源河、牛腿沟、张疃河等支流入干流处、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大型社区排污口及其他适宜地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农村地区,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清五改”等工作内容,利用小型闸坝、微型湿地群和小型氧化塘的拦蓄、滞留、消纳作用,有效处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同时确定人工湿地管理部门,确保维护资金投入,定期进行维护,保障湿地正常运行。(县环保局牵头,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开展退化湿地恢复。落实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专项行动计划,在沭河、新沭河流域全面开展退耕还湿、退渔还湖,禁止在靠近河道区域种植、养殖;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实施生态护坡、自然植被护岸,增强河道两岸对污染物的截留净化能力,进一步降低河流的污染负荷。(县林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1.坚持党政主导。各镇街、开发区是本工作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将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县政府与各镇街、开发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对实施情况较差的有关镇街和企业,实行建设项目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等参与)
2.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参与)
3.推动公众参与。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县环保局牵头,按照市里要求,定期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通报。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环境信息。要求临沭县相关污水处理厂、金沂蒙等重点排污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其产污情况,规范排污口设置,主动接受监督。(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参与)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全天候开展水环境污染“随手拍”、“晒企业污染、晒环保监管”等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完善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1.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制定并全面实行县城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镇街也要积极推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理顺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价格体系,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受益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体系。(县物价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完善收费政策。完善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征收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落实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等参与)
2.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在全县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建立健全以合同约束、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PPP制度体系。以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积极参与并推广运用PPP模式。(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等参与)
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积极落实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建立对苍源河、张疃河、牛腿沟等河流断面有关的镇街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牵头)
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苍源河水生态修复等公益性领域,保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中水截蓄导用、人工湿地等工程正常运行,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3.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鼓励节能减排先进,提高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将全县企业环境保护的环保许可信息、环评信息和环境处罚信息纳入金融业统一征信服务平台,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推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于2017年年底前,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深入开展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化工、危废处置、涉重金属排放等行业纳入投保行列,鼓励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参与投保。(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牵头,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等参与)
(三)加强科技支撑
1.强化科技创新。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突破制约我县水污染治理的重大技术瓶颈,陆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技术、人工湿地维护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省内外交流合作。(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参与)
2.加强技术成果推广。紧紧围绕水污染治理科技需求,健全环保技术供需对接机制,充分利用绿博会等对接窗口,加强新技术试点示范和供需对接。(县环保局、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3.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认证评估、环境保险、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体系,探索新兴环境服务模式。(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参与)
(四)强化行政监管
1.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逐步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2.提高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我县内县、镇两级环保执法体系,在临沭县经济开发区以及镇街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应急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加快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2017年年底前我县环境监察机构必须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进一步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新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开展环境监管技术大比武,提高环境监管队伍的职业化水平,2017年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完成轮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县环保局牵头,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参与)
3.加强环境风险预防预警能力建设。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调查涉水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基本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我县重点风险源清单;每年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要求,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监控评估凌山头水库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2017年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提高环境安全预警能力。科学设置河流、水库预警监测点位,建设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防控平台。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预警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4.加强环境监管。着力完善上下结合的独立调查工作机制、区域共治的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采取专项检查、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流域、行业、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严格落实各类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率先在金正大、史丹利、金沂蒙等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落实;在临沭经济开发区以及镇街工业园等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在全县实施排污企业“红黄牌”管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按照市里进度安排,2017年年底前完成各类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将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
(五)弘扬环境文化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全县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在全县引导和规范非政府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发展。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环保模范城、美丽乡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把绿色理念全方位地融入社会事业。(县环保局牵头,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附件:1.临沭县重点方案(计划)工作任务一览表
2.临沭县河流考核断面及水质目标
附件1
临沭县重点方案(计划)工作任务一览表
序号 |
方案(计划)名称 |
时间安排 |
责任部门 |
1 |
制定实施全县范围内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2 |
完成全县落后产能淘汰 |
自2017年起,按年度开展 |
县经信局 |
3 |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生产项目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4 |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5 |
完成经济开发区和镇街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6 |
落实临沭县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 |
2018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7 |
编制实施临沭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2017年完成 |
县住建局 |
8 |
制定实施临沭县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计划 |
2017年完成 |
县城管局 |
9 |
制定实施临沭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制定养殖场搬迁清单和计划 |
2017年完成 |
县畜牧局 |
10 |
完成沭河、新沭河网箱、围网清理 |
2017年完成 |
县水利局 |
11 |
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
自2017年起开展 |
县农业局 |
12 |
编制临沭县河流流域达标方案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13 |
落实《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 |
按年度开展 |
县环保局 |
14 |
制定实施水量调度管理方案,出台加强闸坝调度和流量调控办法 |
2017年完成 |
县水利局 |
15 |
制定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 |
2017年完成 |
县规划局 县国土局 |
16 |
完成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
17 |
完成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 |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
18 |
临沭县加油站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
2017年完成 |
县经信局 |
19 |
完成境内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
2017年完成 |
县环保局 |
附件2
临沭县河流考核断面及水质目标
序号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2016年水质现状 |
2020年水质目标 |
断面类型 |
1 |
新沭河 |
大兴桥 |
Ⅳ |
Ⅳ |
国控 |
2 |
苍源河 |
曹庄子桥 |
劣Ⅴ |
Ⅳ |
市控 |
3 |
牛腿沟 |
于科桥 |
劣Ⅴ |
Ⅴ |
市控 |
4 |
张疃河 |
烈疃 |
Ⅳ |
Ⅳ |
市控 |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县委《关于把县委常委所在支部建设成示范支部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7〕6号)精神,现就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做,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面上带动效应,推动“两学一做”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美幸福临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组成员讲党课要紧扣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党情国情,结合临沭发展实际,结合工作分工,结合党员思想工作生活需求,精心选题,深入思考,落实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为基层党员上好党课。
(一)到县委党校讲党课。每年,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到县委党校为主体班次学员至少讲1次党课。具体时间由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和主体班次培训日程确定。
(二)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每年“七一”前后,结合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员过“政治生日”,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具体时间由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今年,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二、带头开展学习研讨
党组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又要参加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研讨。另外,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一)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研讨。根据所在党支部统一安排,每月结合固定学习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参加支部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并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发言。
(二)以党组成员身份参加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参加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注重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集体研讨每季度1次,一次一个主题,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末,可结合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进行。
(三)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每年,党组成员都要集体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过参加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见贤思齐、对标赶超。
7月下旬,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8月份,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参加马建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开展党性教育。每年,党组成员都要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今年9月下旬,集中利用一天时间,从全市党性教育基地特别是本地教学点中,确定2-3个教学点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辈先烈事迹,弘扬沂蒙精神。
三、带头查摆整改问题
党组成员既要参加县政府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对照查摆、开展党性分析、落实整改责任。
(一)时刻对照查摆问题。党组成员结合日常学习、集体研讨、互动交流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问题查摆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党组班子要经常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等问题。党组成员个人要经常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党性体检”,通过自己找、党员议、支部点等方式,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二)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确保思想经常见面。每年,党组成员之间至少谈心谈话2次。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底,党组班子要围绕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名党组成员发言后,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组成员,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
每年,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评议。
(三)从严整改解决问题。针对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党组及其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党组成员重点解决个人在思想、工作方面的个性问题,同时还要主动认领班子中存在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需要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具体措施,并在民主评议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整改。今年,还要围绕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对征集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四、带头转作风善作为
党组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在开拓创新、克难攻坚中检验和锤炼党性,在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
(一)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落实调查研究、接访走访、帮包化解信访积案等制度,健全完善“结亲连心”、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等制度,党组成员要经常到“结亲连心”联系户所在基层党支部,定期实地指导督促党建工作,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二)主动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善谋实干、务求实效。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全面落实“四个合格”。带头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带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领导干部的道德感召力、凝聚力;带头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发扬“三不怕”精神,更加深入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好核心带领作用,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五、其他事项
(一)及时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展情况。
(二)将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作为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根据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配档表
附件
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配档表
主要 环节 |
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
时间安排 |
参加人员 |
责任单位 |
|
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
到县委党校讲党课 |
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到县委党校为主体班次参训学员讲1次党课。 |
具体时间根据主体班次日程确定 |
党组成员 |
县委党校 县政府办公室 |
到所在 党支部 讲党课 |
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7月份 |
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开展 学习研讨 |
参加所党支部集体学习 |
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沂蒙精神学习读本》等。党支部的学习研讨与“主题党日”结合开展。 |
每月2次 |
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
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讲话,跟进学习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新出台的制度法规等。 |
每月1次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进行第一次研讨 |
集体学习中央和省、市及我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建设警示片。结合警示教育,围绕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行研讨。 |
7月下旬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开展学习研讨 |
开展党性教育,同时进行第二次研讨 |
从全市党性教育基地特别是本地教学点中,确定2-3个教学点开展党性教育。结合党性教育,就如何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弘扬和践行新时期沂蒙精神,凝聚起全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进行研讨。 |
9月底前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第三次 研讨 |
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动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和美幸福临沭建设。 |
12月底前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参加先模人物事迹报告 |
参加马建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
8月份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查摆整改问题 |
时刻对照查摆问题 |
结合日常学习、研讨交流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问题查摆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党组班子经常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等问题。党组成员个人经常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 |
每季度末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经常谈心谈话 |
党组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两次。 |
7月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相互听取意见)、12月份(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相互听取意见)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 |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组成员发言后,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书记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组成员,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 |
12月份 (时间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确定)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问题;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
12月份 |
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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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查摆整改问题 |
从严整改 解决问题 |
针对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征集的问题,党组及其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党组成员重点解决个人在思想、工作方面的个性问题,同时还要主动认领班子中存在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需要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具体措施,并在民主评议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整改。 |
12月份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带头转作风善作为 |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
认真落实调查研究、接访走访、帮包化解信访积案等制度,健全完善“结亲连心”、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等制度,党组成员要经常到“结亲连心”联系户所在基层党支部,定期实地指导督促党建工作,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
根据工作安排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主动践行“三严三实” |
带头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善谋实干、务求实效。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长期坚持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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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四个合格” |
带头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带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领导干部的道德感召力、凝聚力;带头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发扬“三不怕”精神,更加深入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好核心带领作用,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
长期坚持 |
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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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及时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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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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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府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府办公室 |
沭政发〔201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发挥临沭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功能优势、开放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验区、民生福祉样板区,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
(一)奋斗目标。力争三年内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20强,着力实现“32311”总体目标:“3”即培育新增长点项目30个,“2”即培植规模超亿元企业20家,“3”即全口径工业开票销售突破300亿元,“1”即工业入库税收超10亿元,“1”即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企业100家,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发展路径。一是以工业强区为根本,加快结构调整,打造新特产业集聚区。着力培植一批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全力推动化肥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四大产业实现新突破。二是以重大项目为核心,强化招商引资,打造对外开放先行区。进一步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策略,突破园区合作共建,加快落户一批重大新特产业项目和规模利用外资项目。三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注重扶持激励,打造转型升级先导区。坚持产业升级与品牌创建并举、平台建设与人才支撑齐抓、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步,做大培强规模企业。四是以基础配套为保障,不断完善功能,打造创业兴业新园区。重点整合优化化工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2大功能片区,重新完善提升化工化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4个产业园,推进园区道路、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研发、信息、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品位。五是以加快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体制创新活力区。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实载体,科学运作,全面强化资金保障。
二、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
(三)调整相关镇区行政区划。为促进开发区与县城“产城融合”,根据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结合今后一段时期项目用地预期,将沭河大街以南、泰安路向西延伸至青石路以北、青石路以东、与临沭街道接壤处以西区域作为开发区发展的核心区域,区域内村庄由郑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开发区工作需要逐步拆移。
三、加快开发区产业集聚
(四)突出做强四大产业。化工化肥产业快升级,紧抓国家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 “一带一路”倡议契机,整合提升肥料产业,开展国际间战略合作和收购兼并,发展总部经济,加速普通肥料的淘汰力度,加大水溶肥、生物有机肥、营养套餐肥、微量元素肥等新型肥料的研发推广供给力度,促进从肥料制造商向农业服务商的转型升级。高端装备产业上水平,以道依茨法尔、中川液压、卡特重工为龙头,实施产业链配套联合,重点发展高端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关键基础零部件,扶持道依茨法尔在主板上市。生物医药产业求突破,以促进医药中间体“扩量提质、转型升级、集聚跨越”为主线,以创仿引结合和政产学研一体为发展思路,以金沂蒙、华盛化工、海佑福瑞达等企业为依托,招大培强,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与生物制药优势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吸引生物制药科研成果转化,突破医药中间体向医药原料药向终端产品的延伸。新材料产业扩规模,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和骨干企业,形成上下游产品配套协调加工能力,重点发展陶瓷新材料、电池新材料、光伏新材料。
四、创新开发区发展机制
(五)构建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按照“事权相等、统分结合”的原则,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行政管理和经营层面设立“一办七局一中心”。开发区内设机构与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派驻、派出机构等,形成职能完备、运转高效的管理服务机构。
(六)构建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按照“竞聘上岗、能进能出”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改革内部管理、干部人事和绩效考核制度;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建立灵活的干部使用制度,打破人员身份界限,探索实行任期制和转岗交流制;根据开发区专业园区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人才招聘机制,对于特殊专业人才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
(七)构建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以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明晰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跟踪考核、项目问责,严格兑现奖惩。建立业绩和政治待遇评价机制,推进全员绩效工资制,按“唯绩是用”的标准解决开发区干部的相关待遇,调动和激发开发区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增强开发区发展能力
(八)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在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将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委托下放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统一集中实施,加快职能转变和流程调整,实现“一个主体对外、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平台服务”,加快投资项目落地。
(九)加大专项扶持力度。在开发区财政体制实现平衡的前提下,实行定额包干的财政体制,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实现的税收县级实得部分,税收目标任务内按照县财政与开发区财政6:4比例进行分成,2017-2019年超出上一年部分按2:8比例进行分成,三年后适度调整。2017-2019年开发区(郑山街道)范围内所有项目类用地的出让收益全额返还开发区,三年后适度调整,主要用于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开发区硬件设施,完善配套功能。增加财政支持,2017-2019年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设立开发区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开发区以富华投资公司为依托,设立风投基金、创投基金以及驻区企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发区范围内道路、绿化、环卫、亮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管理,减少开发区社会管理事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十)齐心协力招引重大项目。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各部门、各镇街(区)配齐人员、硬化任务,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围绕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开发区多招项目、招大项目。县各部门、各镇街(区)为开发区引进项目的奖励按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执行。相关镇街(区)招引项目进开发区业绩列入县年度综合考核。严把项目落户会审关,确保产业对路,投资强度和税收回收达标。
(十一)增进服务支持开发区工作合力。对有利于激发开发区体制机制活力、加速投资项目落地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委托开发区实施,对确需县直部门单位办理的,实行特事特办,减少环节,限时办结。县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对开发区产业招商要加强指导,县国土局、规划局要坚持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和村镇“五规合一”,不断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保证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县科技局要积极提供科技服务,支持开发区科技孵化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县人社局要创新方法、改进服务,帮助开发区企业招录对口专业的员工。县安监、环保、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开发区企业的执法和服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县内各金融机构要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银企对接,倾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促进开发区做大做强。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视加快开发区发展为己任,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全方位支持、服务开发区建设,共同打造全县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主阵地。
县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以前所发文件和作出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到位。
附件: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临沭经济开发区创新转型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景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峰立 县政府副县长
韩新华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洪明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苍马山景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崔广祥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苗 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根深 县经信局局长
王济壮 县科技局局长
陈贯波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健 县人社局局长
吴清军 县国土局局长
崔 强 县住建局局长
王德军 县水利局局长
周丙启 县城管局局长
杜洪义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英杰 县统计局局长
李学林 县安监局局长
黄振现 县物价局局长
陈 飞 县规划局局长
王 鹏 县房产局局长
李 瑞 县商务局局长
葛 磊 县招商局局长
李振祥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于腾金 县质监局局长
罗文选 县国税局局长
高 伟 县地税局局长
马 勇 县工商局局长
盛福成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梁雨舟 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根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开发区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工作推进和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经济开发区工作汇报,掌握经济开发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为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搞好服务,解决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督导和协调,调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作情况,梳理汇总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督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策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
县发改局:支持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备案工作;支持开发区向上申报配套基础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用于园区建设。
县经信局:支持开发区技改项目节能评估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支持开发区开展企业帮包;优先申报开发区企业技改项目和研发平台扶持资金。
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服务,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孵化器建设;支持开发区工业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对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县财政局:支持开发区创新财政体制、设立产业引导资金、风投基金、创投基金以及驻区企业信贷担保公司。
县人社局:创新方法、改进服务,帮助开发区企业招录对口专业的员工。
县国土局: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开发区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县住建局:支持开发区路网工程建设,承接开发区竣工验收后道路、绿化、亮化、管网、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管理;加快审批开发区工业类项目规划建设手续。
县水利局:支持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
县城管局:承接开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承接开发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
县环保局:支持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
县统计局:指导开发区统计工作,科学界定统计口径,将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店头铸造园、临沭街道辖区内部分企业统计数据指标纳入开发区统计口径上报省、市统计部门。
县安监局:支持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批及与其他评估相协调工作。
县物价局:支持开发区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鼓励公平合法的价格竞争,制止和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
县规划局:支持开发区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
县房产局:支持开发区企业完善房产手续。
县商务局:支持开发区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外贸自营出口企业有关手续办理。
县招商局:围绕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加强对开发区产业招商指导,为开发区多招项目、招大项目。
县中小企业局:支持开发区培育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集群平台打造。
县质监局:支持开发区企业名牌创建及工业产品许可证办理。
县国税局:定报开发区企业开票销售、入库税金及重点企业变化原因分析,外贸出口退税及设备抵扣情况。
县地税局:定报开发区企业入库税金及重点企业的相关数据,并对指标变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县工商局:支持开发区新增工业企业注册登记、工业商标注册及创牌。
县供电公司:协助开发区实施供电设施迁改工程,积极争取开发区电力配网建设项目,满足开发区用电需求。
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搭建开发区企业融资平台,拓宽开发区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住建发〔2017〕2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我县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一线施工人员在高温、雷电等恶劣气象条件下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安全,现就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
进入夏季,局部强降水、雷电、大风、高温等各种恶劣性天气将增多,势必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进而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早做准备、周密部署。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业时间。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气温高于35℃时段应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全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应当停止施工作业,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积极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临时用电检查和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加大对配电房、油料(油漆)仓库等易燃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和急救能力。要通过宣传栏、班前活动等,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暑降温工作,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急救药品。
三、做好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加强信息沟通预警。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工程项目部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气候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应急演练。认真总结以往夏季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极端天气发生或主管部门发出预警时,按照应急预案并结合现场实际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在工地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3日
沭民字〔2017〕8号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结合县民政局实际情况,现就推进临沭县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把握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问题作为核心内容,把以上率下作为重要手段,把激发活力作为根本目的,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上来,围绕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三、打牢“学”的基础
局党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总支,党总支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职责分工,分管领导要指导好分管直属单位支部的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基础在学”要求,围绕“学什么”“怎么学”,组织引导党员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知行合一。
(一)明确学习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强化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把讲政治、守规矩、转作风贯穿于工作生活之中,使党纪党规成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
2.学习系列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临沭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学习政策法规。在保证以上学习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宗教理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重视学习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坚持学习常态化
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安排,确定学习主题,对党员提出学习要求,把学习作为增强党性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校、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教育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培养一批懂党务、敢抓严管的支部书记,带领广大党员不忘初心、干中学、学中干,使党支部成为党员学习的主阵地。
(三)创新学习方式
1.设置专题研讨。围绕“四个合格”设置专题,每2至3个月围绕专题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学习讨论期间,要结合专题主旨,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专题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整改问题。
2.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围绕学习主题和学习内容,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安排1次主题党课。讲党课要结合实际,党组书记集中谈发展,党支部书记带头谈落实,党员主动谈感悟。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每年至少讲1次。
3.“三会一课”经常学。把“三会一课”作为学习教育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突出经常学、反复学,坚持读原文、学原著,真学真用。把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必备课程,把学习践行和遵守党章党规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内容。
四、抓住“做”的关键
按照“关键在做”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多种方式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一)把“四个合格”作为硬约束。忠于核心、维护核心,做到政治合格。严守纪律、恪守规矩,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弘扬正气、立德修德,做到品德合格。担当负责、苦干实干,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要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敢于直面问题,把经常性查找解决问题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落脚点。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问题查找力度,分类查摆解决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四加强四提升”。
(三)以“四查四看四做”当先锋。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按照“四个合格”标准,认真查摆解决问题,围绕“四查四看四做”(查理想信念真不真,看核心意识强不强,做政治合格;查政治规矩严不严,看遵纪守法意识强不强,做执行纪律合格;查修身律己严不严,看道德修养高不高,做品德合格;查履职尽责实不实,看担当负责劲头足不足,做发挥作用合格),做到“四个合格”。
五、落实基本制度,保持学习教育常态化
各级党组织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建立制度、学习制度、执行制度,做到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常态化,形成落实制度的长效机制。
(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制定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确保每个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各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好思想发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五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谈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根源上找问题,从源头上定制度、补漏洞。
(三)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开展“党建促进月”活动。各级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党支部主题日活动,探索适合本企业实际、满足党员需求的“特色组织生活”。将每年6月确定为“党建促进月”,通过互查互促、专题党课、学习讨论、红色主题教育、走访慰问等方式,增强基层党支部工作活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动员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任务亲自部署,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二)立足实际,深度融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做好结合文章,与落实改革任务、推进重点工作和完成全年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推进临沭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健康发展。
(三)选树典型,营造氛围。要按照具体化、接地气、有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好中国临沭网、微信平台、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媒介,以正面宣传为主,广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搞好典型宣传,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各级党组织要敢于创新、突出特色,营造良好环境。
(四)督促指导,确保实效。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及时总结报送学习教育相关信息。采取专项调研、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学习教育得到有序有效开展。
临沭县民政局
2017年5月26日
沭政发〔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33号),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构建全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各镇街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分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生产保底线、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形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落实粮食安全的工作机制。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提高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落实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地方粮油储备,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强化粮食产销合作,确保粮食供需平衡;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完善粮食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秩序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全面实施节粮减损。(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政府有关部门要承担起维护粮食安全重要责任。发改部门负责粮食总量平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业部门负责粮食生产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科技部门负责推广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快粮食新品种培育和增产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存科技水平,支持、指导粮食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心粮油、应急供应等保障粮食安全所需资金,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确保种粮、储粮费用补贴及时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业节水工程;环保部门负责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粮食加工品流通、消费环节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加工品进入市场;物价部门负责主要粮食品种成本调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督,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粮食部门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原粮质量监管、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和行业发展。其他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县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维护粮食安全的职责,强化部门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地块,确保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0万亩。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不符合要求的山坡、河滩、采矿塌陷区从基本农田中划出,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城镇化建设后复垦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实施耕地用养结合的轮作制度,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实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完善并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评价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根据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到2020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7万亩。有建设任务的镇街要依据上级的建设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落实到地块。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管道灌溉、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按时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内容,加快建成灌溉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责任单位:有关镇街、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加强粮食增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一批粮食绿色增产技术。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创新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业企业成长机制,推进现代种业农业发展和种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国家、省、市三级农业科技园区为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加快构建创新主体研发、园区示范推广、企业转化应用的农业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实施一批特色农产品良种培育与改良、良种配套种养技术研发与示范、粮食作物精深加工技术、粮食生产安全防控技术等重点科技项目。大力推广适宜主粮化的品种,提高口粮自给率。推广特色、优质的小杂粮生产技术,加快推进“粮改杂”。普及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带动互联网+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农机局)
(四)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采取财政、信贷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模式,以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围绕良种育繁推、耕种、浇水、打药、收割、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推进种植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联合合作,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农发行临沭县支行、县粮食局)
(五)提高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开发农业资源,坚决制止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和超采地下水等行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工程,改善粮食生产环境。推广循环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大区域、整建制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降低农药污染。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三、调动和保护种粮积极性
(一)落实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政策改革,逐步推进粮食直补与粮食生产者挂钩,与高产、优质的粮食品种挂钩。新增粮食补贴要向粮食主产镇街倾斜,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粮油生产大户财政奖励补助等政策,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和落实粮食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稳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提供信贷金融服务。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上级将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
(二)抓好粮食收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应收尽收,保护种粮农民收益。根据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粮食收购。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收购资金,简化程序、严格管理,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需要。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中储粮临沂直属库临沭分库)
(三)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收益。建立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发挥区域性粮食集散中心、大型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和导向作用,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的收益。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
四、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一)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销平衡区4.5个月,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的标准,建立与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粮食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粮食储备规模。认真落实粮源、仓容、资金,依据国家、省级储备粮标准,参照本地物价水平,制定县级粮食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将储备粮所需费用及贷款利息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和完善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要定期将粮食储备品种、数量、布局和费用落实情况等信息汇总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
(二)建立应急储备。建立应急成品粮储备和应急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储备。对于承担应急储备相关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扶持。在确保政府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不变的前提下,可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承担政府应急储备。要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和中央粮食储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储备粮调控市场、稳定粮价的协同效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县粮食局、中储粮临沂直属库临沭分库)。
(三)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认真落实《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储备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采用先进储粮新技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储备粮轮换在市场供求中的削峰填谷作用。加快“数字粮库”建设,提高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新机制。(责任单位:县府办、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
五、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一)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我县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建成与全县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提升以县级地方储备粮库为重点的粮食仓储、粮食物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带有烘干设备的粮食仓储设施。建立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保仓储设施数量增加、功能提升、用途不变,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报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进行补建;需迁建的,要先建后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
(二)加快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以全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粮食竞价交易网络平台、安全信息化网络平台、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仓储管理信息系统、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建成“数字化政务、精准化业务、电子化商务、网络化服务”的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所需资金财政部门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财政局)
(三)大力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对接国家、省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发挥我县公路、铁路、临港等交通运输优势,打造区域粮食物流集散中心,构筑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增强粮食流通能力,推进公益性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结合区域粮食产销实际,将成品粮油、居民主食供应网络建设纳入我县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实施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用地、进场交易客户税费、物流运输等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分级储运、流通加工、配送、电子商务和期货贸易等现代化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
(四)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机制、企业运作”的原则,加强县外、市外、省外产销关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丰富合作内容,购进县内短缺粮源,把特色优势粮油销往县外。鼓励县内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财政局、中储粮临沂直属库临沭分库)
六、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改革重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性亏损挂账等遗留问题。对国有粮食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可灵活选择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式依法进行处置。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结合“退城进郊”盘活现有资产,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除各级储备粮管理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可通过吸收外资、民营资本及职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支持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发展,努力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发力、保障粮食安全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
(二)推动粮食产业升级。积极培育壮大粮食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县内骨干粮食企业纳入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范围,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结合,支持粮食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粮食企业改造升级和产品创新,开展现代粮仓科技应用示范,扶持发展粮食职业教育,提升粮食产业整体科技水平。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加工业,将主食产业化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建设“食安临沭”的重要民生工程,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延伸链条、建设一体化主食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到2020年,我县要培育发展1—2家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县政府驻地至少建成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引导支持有条件的粮食企业“走出去”,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
七、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一)完善粮食调控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调节供需和粮价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粮食储备吞吐、加工转化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发挥加工转化对粮食供求的调节作用,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完善产销衔接保障机制,调控地方粮食品种余缺,保障地区粮食供给。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进出口政策,配合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把关,掌握进口粮食的数量、质量,配合海关等部门严厉打击粮食走私。(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发改局)
(二)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应急供应、成品粮油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四位一体”融合发展,制定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底前,基本建立以成品粮油配送中心为龙头,以城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为骨干,以覆盖街道、乡镇、社区的城乡粮食供应网络为基础,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各环节协调配套、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建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县政府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按照分级负担、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部门监管、合同约束、动态调整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储运、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实行统一挂牌,给予政策扶持,确保应急需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保证贫困人口和低收入阶层等对粮食的基本需要。(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和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督促各类涉粮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建立经营台账,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加快建立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量,完善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粮食库存检查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中储粮临沂直属库临沭分库)
八、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一)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耕地与粮食作物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从源头上防止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集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二)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2017年年底前,全县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加快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加大新收获粮食和库存粮食质量检测密度,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等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有关责任者处罚机制,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
九、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
(一)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情、粮情教育,宣传粮食产需形势,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使节约粮食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加大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组织好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做好“节约一粒粮”等公益活动宣传,组织开展爱粮节粮先进单位和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业和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爱惜节约粮食。(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教体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妇联)
(二)全面实施节粮减损。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大幅度降低粮食损耗。改善农村传统储粮方式,大力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引导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粮食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改善饮食习惯,倡导均衡营养,粗细搭配,合理膳食,杜绝餐桌上的粮食浪费。(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十、强化政策措施和监督考核
各镇街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压实责任,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涉及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重要项目、重点工程要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粮食风险基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储存、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安排拨付。建立粮食安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涉及粮食安全的生产、流通、储备等重大问题。县发改局、农业局、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镇街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审计局要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审计内容。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对粮食安全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府办、县委督考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
附件: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临沭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等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分体系。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6个方面,由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
第六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化方案,经考核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印发。
第八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评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和考核细化方案,对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部门评审。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按照考核细化方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一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自评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书面意见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评审情况进行汇总,并征求县审计局意见后,报考核工作组作出综合评价,定考核等次,于年底前报县政府审定。
第九条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并抄送县委督考办。
第十条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负责解释。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6日
临沭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06〕73号)和《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临政发〔2006〕2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计局、安监局、旅游局、环保局、地震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决策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镇街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迅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各镇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对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其损失及影响作出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县、镇(街)、村(企业)上下信息互通,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做到在发现险情或灾情时,监测人员、村居、镇街及有关单位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害或灾情信息;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县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防汛、气象、地震等有关监测网络互联,相关信息共享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加强资料信息分析,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并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年初要会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规定的内容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
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安排,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同时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3.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和企业负责人以及受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并将国土资源部门制订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制发放到防灾监测负责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群众手中。
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省级汛期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已由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在山东卫视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及“山东地质环境信息网”(www.sdgem.gov.cn)、山东气象信息网(www.sdqx.gov.cn)发布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县国土资源局、气象局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收看、收听有关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作出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当有涉及本地区的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时,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监测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并组织各单位和可能受威胁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一)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前期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迅速将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发生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清。对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4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可直接速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出现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12小时内速报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可直接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当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二)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在前期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相应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中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在前期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四)小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以前期应急响应为基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所在镇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镇街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向安全地带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利用其装备优势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县住建局、水利局、安监局按各自职责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当地卫生部门提供物资、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有关保险公司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县、镇街、村居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镇街和村居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县、镇街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讯与信息传递。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村居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县国土资源部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县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开发,当地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四)宣传与培训。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和采用多种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发布。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临沭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地质灾害新闻报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三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县政府批准。
九、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沭农发〔2017〕33号
各镇街农技站:
现将《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农业局
2017年5月4日
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实施方案
一、“瓜王”大赛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意义
为配合“临沭地瓜”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通过组织“临沭地瓜”瓜王大赛,旨在促进临沭地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宣传推介临沭地瓜产业,促进地瓜专用配方肥推广应用,提高“临沭地瓜”知名度,促进瓜农增产增收。
(二)活动主办与组织
主办单位:临沭县农业局 青云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山东大龙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赛范围和参赛内容
全县范围内种植地瓜的农户或合作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各个奖项角逐。参赛内容为:地瓜的栽培管理,技术应用,产量等指标。
(四)奖项、奖金设置
1、单瓜“瓜王”
评判标准:重量最高,瓜型美观,表皮光滑有光泽。
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100元
2、单墩瓜“瓜王”
评判标准:单墩瓜重量最高,无缺瓜,瓜型美观,表皮光滑。
一等奖:1名 奖金4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100元
3、亩单产“瓜王”
评判标准:亩产量最高者获奖,实地小区测产,折算亩产。
一等奖:1名 奖金6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4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200元
(以上获奖奖品为现金或等值配方肥)
(五)组织与报名
凡有意参赛的农户,到各镇街农技站报名参加相应的参赛项目,填写报名表。主办单位将根据农户报名情况,每年6月下旬地瓜种植完毕,现场核实确认参赛农户的参赛地块。核实通过的参赛地块,作为参赛亩单产的测产地块,中途不能变更参赛地块。单瓜、单墩参赛不做要求。建议所有参赛农户带头推广应用地瓜专用配方肥。
(六)开奖与评选
单瓜“瓜王”和单墩“瓜王”现场评奖,参赛农户现场提供参赛地瓜,专家依据标准现场称重打分。亩单产“瓜王”测产,由专家于10月中旬分别对参赛地瓜地块进行小区实地测产,折算亩单产,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名单。亩单产“瓜王”的颁奖与单瓜“瓜王”和单墩“瓜王”现场评奖获奖者一起颁奖。所有参评产品,除参赛的“亩单产”瓜王产品外,概不退还,作为“临沭地瓜”地标申请认证形象宣传用品,用于收藏展示,宣传“临沭地瓜”品牌。
二、主要赛事活动安排
(一)4月中旬,开展临沭县“大龙杯”首届临沭地瓜“瓜王”大赛启动仪式。
(二)5月1日一6月30日,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登记,技术培训。
(三)7月1日—10月10日,对报名参赛选手跟踪技术指导。
(四)10月11日-20日,进行测产验收。10月20日组织召开“瓜王”评比大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临沭地瓜“瓜王”参赛报名表
附件
临沭地瓜“瓜王”参赛报名表
沭政发〔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户外运动、体育旅游、休闲养生为主,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为辅,多领域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努力发展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产品与服务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发展格局,体育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作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培育1-2项精品体育赛事和1-2项传统品牌赛事。
二、构建体育产业体系
(一)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引导足球、赛车、自行车、徒步等运动项目及体育场馆、商业街的集聚发展。依托城区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商贸等产业。突出度假区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建成一批中高端体育场地。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资源和品牌赛事,以及蛟龙镇、石门镇、玉山镇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户外体育产业,推广登山、攀岩、钓鱼、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项目。依托沭河古道自然资源打造体育旅游长廊,在沭河古道水域开展水上运动项目。依托社会力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扎实推进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广场操舞、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体育消费态势。依托民族特色资源,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
(二)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
建立完善体育赛事开展和评估机制,推动专业赛事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构建多元化的主体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利用全县体育场馆,积极争取每年举办1-2项市级以上大型赛事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单项体育赛事、体育职业赛事。围绕元旦、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好全省“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人乒乓球、万人象棋)赛事活动等。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临沭特色活动;着力推动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大力推广普及广场舞、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攀岩、马术、冰雪、极限运动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新培育打造1项以上具有影响力的新品牌赛事,着力推进品牌赛事提档升级。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因地制宜举办区域性体育竞赛表演项目,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每年开展中型体育赛事活动12次以上,常规性开展全县运动会。逐年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依据临沭县《“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要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监督社区(居民小区)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要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逐步达到镇镇有健身中心,村村有健身广场。力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并逐步打造为集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制监测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体育阵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水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健身。三要搞好规划布局。要以“三级、四轴、五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四轴”指沭河、苍源河和长深高速、327国道,“五园”指北城区人民广场、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红石湖公园健身广场、苍马山健身走廊、沭河体育休闲带,“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体育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四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对已经安装的体育设施,抓管理、抓使用维护,抓场地管理。五要均衡使用资金。县镇两级投入一定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好,缩小城乡差别,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四)创新发展场馆管理模式
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联动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支持已建场馆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会展、停车等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五)进一步拓宽体育彩票市场
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技术和模式。加强体彩销售网点建设,扩大销售网点分布。长抓网点业主管理培训,分析营销技能、网点宣传展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消费群体购买行为和特征,发现和填补购买人群盲区和弱区,壮大体育彩票消费人群数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体育为民惠民、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三、培育体育市场主体
(一)加快发展赛事经济
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合理的赛事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利用体育场馆和户外健身休闲场所,积极争取举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承办赛事,培育发展县、乡、村三级体育协会和体育组织网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体育公司、俱乐部、体育协会筹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全民健身赛事。成立或引进有实力的国际赛事管理公司,推进办赛主体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赛事公司”运行模式转变。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依托各类赛事媒介,构建以体育传媒、赛事策划、运营推广、经纪中介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实体。
(二)积极推进体旅融合
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串联整合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要素,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县城为核心,以苍马山、冠山、夹谷关、沭河古道等自驾车线路为依托,以全县景区为主要节点,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体育产品,不断完善全县体育旅游服务体系。继续宣传打造“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苍马山体育健身生态圈”“沭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打造集体育健身、旅游体验、时尚运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升我县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境内外游客输入量。规划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户外精品基地。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管理
(一)优化产业政策环境
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积极引入现代市场和企业竞争机制,激活社会资源效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联动的体育产业主体机制。强化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合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和创新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体育产业主体市场,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共同体发展,增加体育产业资源,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二)创新赛事管理制度
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赛中赛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县性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三)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2平方米以上。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设施。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体彩公益金中切块列出专项,采取项目补贴、政府采购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等方式,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扶持。支持品牌赛事举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加。
(五)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支持相关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快培养体育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体育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科研等专业人才。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
认真梳理、细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整体推进、督促有力的工作机制。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协调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发改、体育、财政、人社、经信、教育、住建、国土、规划、卫生计生、工商、统计、旅游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监管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 进度 |
1 |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改革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
县教体局、法制局、体育中心 |
2018底前完成 |
2 |
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来承担。 |
县教体局、民政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3 |
改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取消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初审,改为直接登记制。降低镇街体育社会组织注册资金要求。规范单项体育协会服务收费。推动全县体育协会改革,使单项体育协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财务等要素上实现分离,加强专业化、市场化、实体化、社会化建设。 |
县民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4 |
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小微企业。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 |
县商务局、教体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5 |
依托苍源河、沭河古道景区,发展游泳、钓鱼、赛艇、龙舟等水上运动。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
持续实施 |
6 |
结合县城苍源河公园、湿地公园,开发体育健身功能,打造全民健身文化公园,发展徒步、健身跑、自行车等户外健身运动;依托苍马山、冠山、夹谷关等旅游资源和星级农家乐等自然资源,培育野营露宿、骑游、跑步(健步走)、漂流、野营拉练、徒步穿越、定向越野、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水利局、旅游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7 |
加快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二期。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 |
持续实施 |
8 |
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营运。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
县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9 |
到2025年,实现农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地设施村级全覆盖,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性健身广场。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乡镇、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2017年启动 |
10 |
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气排球、网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结合观光、休闲、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休闲产业,引导发展新兴户外运动项目;挖掘地方体育资源,推广龙舟、健身秧歌、踢毽子、陀螺、滚铁环等地方民俗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运动项目。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1 |
立足我县场馆优势,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引进篮球、排球、羽毛球、拳击、武术等国内高级别体育赛事落户临沭。积极申办国家、省、市综合性和单项赛事,积极培育1-2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2 |
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扩大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联赛等本土赛事品牌影响力,推动体育赛事大众化发展。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3 |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4 |
鼓励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积极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
县财政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5 |
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示范县和种子学校建设。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校园、社会、专业“立体式”竞赛体系。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6 |
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充分利用县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增设自行车道、健身设施等,发展休闲体育旅游、健身体育旅游、体育观赏旅游、极限竞技体育旅游,丰富旅游产品中的体育运动内涵。 |
县旅游局、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7 |
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探索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 |
县教体局、卫计局、人社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18 |
2017年全面启动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
县教体局、体育中心、卫计局、统计局 |
持续实施 |
19 |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
县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20 |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
县规划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21 |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
县规划局、住建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22 |
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
县发改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2018年一季度前完成 |
23 |
教育部门要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
县教体局 |
持续实施 |
24 |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教育部门要牵头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有序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
持续实施 |
|
25 |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体育中心 |
持续实施 |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司发〔2017〕17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以规范和提升为抓手,突出一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建设两大体系(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执法管理体系),强化三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在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年内,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70%,积极迎接全省第二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工作。发挥“12348”专线作用,完善接听、登记、受理、分流等制度,建成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12348”综合法律服务热线。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用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二、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县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细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措施,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成一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开展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化争创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活动。突出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体育场、云溪谷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在镇(街)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村(社区)建立法治宣传一条街;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微电影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全面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探索成立县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大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监管教育帮扶基地建设,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执法规范化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法律服务业在转型升级中规范运行、发展壮大。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和基层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平台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费县经验做法,年内建成县社区矫正中心,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提升全县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厅、市局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和标准,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有序推进基础薄弱司法所改造和提升。深入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确保年内9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至少打造4个“明星司法所”。
五、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参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准入制度,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建立反应快速的调解信息员队伍,实现第一时间发现、掌控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更多的行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深化全媒体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运行人民调解信息管理软件系统,提高人民调解的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两会”、特别是十九大等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
推动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配法律顾问助推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工作,合理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贫困地区流动,努力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力争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将法律顾问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七、深入开展法治扶贫、法律援助工作
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加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贫困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成立扶贫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团,围绕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做好贫困特殊人群脱贫工作,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学、就业、低保等有关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办案结构,提高诉讼、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类案件的比例。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军人军属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定,管好用好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专款专用,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作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和评查等制度,增强窗口服务能力。
八、大力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律师业转方式、调结构,拓展企业上市、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大规模金融服务等高技术层面、高附加值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升发展空间。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律师结构,不断提高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完善、拓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抓好律师队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把“严管理”摆在前面,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市律协严肃查处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九、不断推动公证行业改革发展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年度公证工作要点和有关精神,积极争取人事、财政部门支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我县公证事业发展的运行机制,激发公证发展活力。开展“公证优质服务年”活动,巩固传统公证业务,大力拓展金融、知识产权、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互联网等业务领域,确保办件总量及人均办件数呈稳定增长,至少开拓1项新业务。不断更新办证软件,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出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高薪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公证员,培养公证员助理尽快考取从业资格,改变公证员数量偏少的局面。
十、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
深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化”要求,打造标准化司法鉴定机构。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力争将滨海司法鉴定所打造成品牌司法鉴定机构。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行业秩序。推进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档案和诚信记录公开制度,巩固“诚信规范为民”系列活动成果。
十一、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管理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形成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管理服务。抓好人民监督员继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大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力度,推进两所共建共享、驻所联村,引导优质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向村居延伸。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择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提高网络化、便民化程度。积极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业监督和检查考核,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制度,推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
十三、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完善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着力打造“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队伍,强化整体认同感和归属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政治、组织、工作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做好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
十四、加强司法行政精神文明、法治文化建设
深化四德工程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沂蒙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临沭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评先树优工作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推广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发挥新媒体优势,搭建宣传平台,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常态化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
沭政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切实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特色鲜明、支撑有力、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县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光电、新材料等八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沂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强县、创新发展”战略,按照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抓主导产业发展,镇街抓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外引内培项目为抓手,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做大做精产业集群,为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双轮驱动,聚焦发展。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并重,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优化升级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等四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光电、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
2.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着力打造以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为中心,以青云工业园为补充,以其他镇街工业集中区为支撑的布局,以错位发展促差异发展、特色发展。
3.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坚持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倾斜,鼓励优质企业兼并重组、股改上市,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大型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激活民间资本,加快形成产业群体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和扩散效应。
4.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速信息化与主导产业的深度融合,引领主导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八大主导产业每年新增规模企业14家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增长20%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每年增长15%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每年提高2%以上,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年提高2%以上;每年新建产业(企业)研究院1个、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个以上;每年创建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产业集群)1个以上。
二、工作重点
化工化肥产业:抓住临沭被确定为全市四大化工产业园和化肥使用零增长转型发展的机遇,重点发展新型肥料、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三大优势行业。新型肥料重点发展水溶肥、生物有机肥、营养套餐肥、微量元素肥;新型煤化工重点发展以合成氨联产甲醇为主的系列产品;精细化工重点发展以醇、酸、酯为主的醋酸及醋酸酯系列有机化工,钡盐系列为主的无机化工,改性丙烯酸酯AB胶为主的胶粘剂。
钢管加工产业:抓住国家钢铁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利契机,加快调整无缝钢管的产品结构,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档无缝钢管研发力度,抓好上下游优质特钢产业链的延伸,支持无缝钢管企业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重点发展高强度、高韧性、高精度、耐腐蚀的输送流体用无缝管、高压锅炉用无缝管、气瓶用无缝管。
食品加工产业:加强食品行业标准化建设,做好优质产品精深加工,注重地域特色品牌培育,重点发展脱水蔬菜、畜禽加工、酿酒饮料。脱水蔬菜重点发展速冻保鲜菜、FD干燥蔬菜;畜禽加工重点发展冷鲜肉、熟肉制品、低温肉制品;酿酒饮料重点发展芝麻香型、浓香型名牌白酒,黑茶饮品。
杞柳编织产业:发挥“临沭柳编”的品牌优势,突出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商会引领,加快生产、贸易基地的整合提升,强化研发、创新平台的建设,着力打造引领国内、面向国际的新型柳编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家居装饰类、文化旅游类、功能家具类柳编用品和文化创意产品。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临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载体,以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产业聚集区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为契机,加快建设军民融合示范基地,重点发展高端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关键基础零部件。农业机械重点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系列化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大型高效烘干机等高端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重点发展大中小微型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关键基础零部件重点发展高端液压件、汽车配件、精密铸件、变速箱、发动机等关键部件的配套和集成。
生物医药产业:以促进医药中间体“扩量提质、转型升级、集聚跨越”为主线,以创仿引结合和政产学研一体为发展思路,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与生物制药优势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吸引生物制药科研成果转化,突破医药中间体向医药原料药向终端产品的延伸,重点发展化学药物、生物医药。
新材料产业: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和骨干企业,形成上下游产品配套协调加工能力,做强做优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陶瓷新材料、电池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陶瓷新材料重点发展纳米粉体涂装材料、金刚石微粉、成型碳化硅陶瓷密封件等产品;电池新材料重点发展铅蓄电池隔膜、电池级碳酸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等产品;碳纤维新材料重点发展碳纤维热电线、新型电缆用碳纤维复合芯材料等碳纤维制品。
电子光电产业:以佛光照明科技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为载体,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关联企业,重点发展LED光电显示、电子元器件。LED光电显示重点发展LED灯具、白光发光二极管(LED)制备、LED外延及芯片等产品;电子元器件重点发展晶体振荡器基件、半导体分离立器件、光电线缆、印制电路板等产品。
三、发展措施
(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聘请国内有资质的专家团队,科学编制全县八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功能定位,推动规划有序实施。
(二)科学布局发展空间。经济开发区围绕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六大产业,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三大产业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围绕电子光电、汽车配件、新材料等产业,加大“三引一促”力度,打造电子光电、碳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其他镇街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在现有产业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商,明确产业招商的主攻区域和方向,建立完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信息库,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补齐产业链的配套企业。落实“飞地经济”政策,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引进,为主导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腾出空间。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强企工程,每个产业选择3家左右的骨干企业作为行业龙头,制定落实综合扶持措施;引导传统优势企业进入新兴、高端产业领域,促进企业由生产制造向营销服务延伸,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
(五)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加快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人才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力度;鼓励企业引进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技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品牌策划、设备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打造临沭铁路物流园、汇商工谷仓储基地、无缝钢管交易市场,形成临沭工业经济的集散中心,以大市场带动大流通,以大流通引领大发展。
四、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
1.设立专项资金。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集中力量支持主导产业发展。设立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品牌创建。
2.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针对有发展前景的主导产业企业,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投资保障和风险补助等引导方式扶持其健康发展。
3.优先项目申报。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导产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类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二)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主导产业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主导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工业贷款余额占全社会贷款余额比重不低于40%。
(三)土地政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研究破解制约产业集聚发展用地瓶颈的对策措施,在年度建设用地规划空间、用地计划指标、供地计划中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
(四)人才政策。完善为县内企业输送技术工人的补贴政策,支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县人社局等培训机构,根据企业需求完善专业设置,开展订单式培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业强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产业推进重大决策、解决重大问题、督导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机构,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精准包扶服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帮包措施,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精准发力,定向施策,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工业强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产业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月调度、月通报、年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度县定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2017年度县定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紧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为主线,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同步安排协同实施。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为平台,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结论互认、成果共享;同类或相同性质的项目在审计范围和实施时间安排上适当集中,充分利用既有审计结论和成果,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单位不重复安排审计。
(三)量力而行科学规划。根据审计人力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和范围,做到收放结合、松紧适度,为统筹安排上级审计机关和党委政府临时交办项目预留工作量;强化计划执行进度管理,从严控制各环节运行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力求在各领域保持相对均衡,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三、具体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2017年安排审计(调查)项目424个。其中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个、财政财务收支项目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10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6个、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76个。
(一)专项审计和调查(1个)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个)
2015-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
(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0个)
1.第二初级中学危房改造项目;
2.2013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3.县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
4.龙窝灌区总干渠改建工程;
5.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6.职中等专业学校扩建改造项目;
7.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煤炭储备库工程;
8.2012-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9.2015年老油路小修工程;
10.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1.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四、经济责任审计(36个)
(一)任中审计(7个)
县信访局、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玉山镇党委
(二)离任审计(29个)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县教体局原局长、县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县环保局原局长、县残联原主席、县扶贫办原主任、县农业局原局长、县地震局原局长、县人防办原主任、县供销联社原主任、县安监局原局长、县机关工委原书记、县财政局原局长、县外贸公司原经理、县农机局原局长、县金融办原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县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临沭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曹庄镇党委原书记、大兴镇党委原书记、石门镇政府原镇长、蛟龙镇党委原书记、郑山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青云镇政府原镇长、曹庄镇政府原镇长、店头镇政府原镇长、玉山镇政府原镇长。按照县委组织部委托及时开展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三)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76个)
临沭街道(55个) 富民社区 井店居(井南 井北 井中) 镇北 党官庄 毛官庄 镇南 明河 李界前 朝阳 后于店 前于店 王庄 振兴 孙蒿科 后崔 薛疃社区 宋桃园 李桃园 彭桃园 后半路 中半路 前半路 徐兴社区 前高湖 后高湖 尚庄 盘东 盘西 东月庄 周西 凌山头 东朱车 西朱车 曹界前 东河口 河口南 河口北 刘场 花园寺 寨子 庙子头 董山子 郇山子 后杨楼 邢官庄 李官庄 邰官庄 宋岭 孙沟 庙北 庙东 庙西 山里北 山里南 戴家河
郑山街道(50个) 尤庄 寨东 寨西 王沙埠 朱沙埠 轩庄 西海子 沙东 沙西 沙南 沙中 前高埠 中高埠 后高埠 徐埠前 侯官庄 吴宅子 姜屯 曹庄子 张埠前 郑山居 南沟头 李湖 白石官庄 稻埝 北东 北西 王埠前 张东 张西 张前 沙店 中沟头 后寨 宁庄 宅子 潘岭 丰岭 新村 前朱果 后朱果 小庄子 薛沙埠 西王庄 西官庄 曹宅子 陆沙埠 东海子 东王庄 大韩庄
青云镇(52个) 埠上 王庄 磨石沟 沙窝 前白峪 周官庄 曹岭 东黄河 坊口 后哨 王场 李埠子 蒋屯 刘河南 葛庄 东雷官庄 刘河西 刘屯 庙后 大洼 前齐庄 吴界前 王蔡庄 杨庄子 于家山 后白峪 西白峪 卢官庄 石家庄 西玉树 东白旄 西白旄 柳庄 腾马 史岭 西雷 庙庄 青云居 大蔡庄 糜村 大闫庄 后也埠 前叶埠 石埠子 金盆底 新马庄 义和村 东朱崔 西朱崔 中朱崔 银马庄 蒋岭
曹庄镇(26个)前店子 西郭疃 郭庄 曹西 曹东 东王疃 解庄 后新庄 后店子 东萨庄 西萨庄 常林 东郭疃 东山前 朱村 旺南庄 文家埠 前河口 西南岭 大哨东 马庄 大哨西 前新庄 谭庄 大哨南 大哨总村
大兴镇(45个) 宫格庄 朱庄 大沈埠 西林东村 大兴新街 纪高埠 向阳村 荣观堂 谢家岭 李洼 鲍观堂 西日晒 山西头 西双 河南村 安乐村 新河 新龙岗 前官街 芦格庄 西林西村 西九龙村 西大坡 英高埠 西后 西尧 东港头 李格庄 西港头 卢观堂 东大坡 西高埠 陈宅 古龙港 东后涝枝 兴龙社区 河北 羽山社区 小官庄 东日晒 盐店官庄 班髙埠 友谊村 东高埠 小港头
店头镇(33个) 宋圩子 小龙汪 高圩子 小垛庄 丁圩子 张楮林 杨圩子 袁庄子 于庄子 店东 店西 店南 店北 卞麻科 郇楮林 月庄 前细柳 闵庄子 东沈马 大龙汪 丁楮林 丁楼 东大 西大 东李 西李 樊官庄 陈圩子 尹圩子 陈中 陈北 陈南 仓巡会
蛟龙镇(25个) 南窝子沟 田家后 后里店 后蛟龙 段山子 商山子 坡石桥 吉利埠 李家后 相小湾后村 胡小湾 沙岭子 后利城 西塘子 前蛟龙 中蛟龙 红土 夏宅子 崇山子 黄金斗 东塘子 吴家后 张小湾 姚家后 前利城
石门镇(37个) 刘棠 徐庄 后石门 刘坞 荞麦涧 西石门 转林东村 转林西村 转林南村 小冲 左坞 东北埝 后湖 陈棠 吴棠 徐岔河 文岔河 姚沟 南羽阴 北羽阴 东泉子埠 大峪子 前庄 老门湖 小门湖 西泉子埠 东新庄 刘巡会 房巡会 张前 张后 东岔河 西岔河 花园 小寺 老欧疃 北欧疃
玉山镇(53个)郑黄峪 陈林 东埠 湖子前村 朱黄峪 东官 东二 北泉 湖子中村 坊后 代庄 上石河 金鸡墩 石姜庄 镇武 崔薛 丁坊前 河南 英里 水沟 刘庄 刁街 河洼 东寨子 隋沟 崖上 姚官庄 袁黄峪 东唐岭 西唐岭 李圩子 前尹岭 后尹岭 半里 石围里 石官庄 后穆疃 元西 北圩子 元东 陈沟子 大黄峪 时顶 赵坊前 九里 东一 营子 东丁 西丁 盘南 盘北 盘中 前穆疃
五、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审计项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工作要求
县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下达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要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细化审计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强化进度控制,加强执行情况调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落实分层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加大复核、审理力度。要强化审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临沭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附件
临沭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类 型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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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定(5个) |
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 |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玉山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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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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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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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5个) |
2016年本级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
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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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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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审计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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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1个) |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建设情况专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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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定 (424个) |
离任审计 (29个) |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县教体局原局长、县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县环保局原局长、县残联原主席、县扶贫办原主任、县农业局原局长、县地震局原局长、县人防办原主任、县供销联社原主任、县安监局原局长、县机关工委原书记、县财政局原局长、县外贸公司原经理、县农机局原局长、县金融办原主任、县交通局原局长、县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临沭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曹庄镇党委原书记、大兴镇原书记、蛟龙镇原书记、曹庄镇原书记、玉山镇原镇长、店头镇原镇长、青云镇原镇长、曹庄镇原镇长、石门镇原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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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审计 (7个) |
信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发改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住建局局长、文广新局局长、玉山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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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 和调查 (1个) |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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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财务 收支审计 (1个) |
2015年至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 财务收支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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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 项目审计 (10个) |
10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40个左右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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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 责任审计 (376个) |
376个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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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审计项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
沭政办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切实抓好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和部门、镇街职责任务,现将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攻项目建设,加快提质增效,开创开放发展新境界
1.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力争完成招商引资80亿元。完善考核办法,对重大项目引荐人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三引一促”责任单位)
2.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大力加强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集中区“三大园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扶持园区发展的意见,支持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镇)
4.落实“飞地经济”政策,调整财政受益分享体制,保证镇街既得利益,调动镇街和部门向园区招商的积极性。(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5.完善银企结对帮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力争新增贷款30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达到70亿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提高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发挥产业引导基金、转贷应急资金等牵引作用,扶持更多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和企业健康成长。精心包装一批重点项目,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融资力度,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7.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对上争取、对内挖潜,用足用好土地点供、增减挂钩等政策,力争处置闲置低效土地450亩,实现挂钩指标1500亩以上。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多层厂房,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比和财税贡献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8.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5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以上。积极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高职学院项目落户临沭。(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学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格局,打造现代产业新体系
9.生产总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10.坚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不动摇,按照“1233”的发展思路,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信局)
11.突出抓好化肥化工、装备制造两大国家级创新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柳编工艺、健康食品两大特色产业集群,发扬“工匠精神”,加快技术升级,开发高端产品,推动传统制造商向“制造+服务商”转变,建设国家级高端涉农产业示范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经济开发区)
12.实施“百企百项技改计划”,引导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改造提升机械、钢管、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力争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3.实施骨干企业培植计划,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倾斜,加快企业改制、“二次创业”步伐,打造实力雄厚、品牌响亮的“百年企业”,力争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家、过50亿元企业2家。(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统计局、发改局)
14.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力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家、大型企业1家、中型企业5家,形成骨干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5.通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三个工具”,倒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6.鼓励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并购,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制造业、高附加值服务业。(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7.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的企业家队伍。(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中小企业局)
18.按照“1258”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19.加快金正大中以现代农业示范园、春山茶场综合园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面积5万亩。(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0.积极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好村级农业服务中心,力争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合作社150家、家庭农场100家、种粮大户30家,争创全省水肥一体化示范县。(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1.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质量安全监管,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4个、无公害畜产品3个、创建“临沭地瓜”地理标志,争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县,启动省级农高区、高端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2.按照“1234”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服务业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
23.今年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7%。加快城区商业项目建设,改造提升镇街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鼓励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到镇村布点经营,形成布局优化、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4.支持骨干企业做大物流业,加快铁路物流园区、供销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培育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提高物流信息化、专业化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供销联社)
2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高标准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推动城市与农村、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跨界创新,培育一批淘宝村、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基地。(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6.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改造提升苍马山、冠山、沭河古道、夹谷关等景区,加快蛟龙航空小镇、青云柳编小镇、天醁山庄、亿龙水上乐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高点定位,整体包装,打造亮点,形成爆发点。(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7.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打造“苍马山-冠山”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沿沭河水域休闲度假观光带和县域东部农渔旅休闲体验带。(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农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8.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合作对接,依托500公里经济圈,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打造精品路线,策划节事活动,全面提升临沭旅游吸引力,叫响“好客山东·乐而思沭”旅游品牌,汇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带动全县服务业整体提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三、围绕城乡一体,完善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新环境
29.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按照“城市更强、城镇更精、乡村更美”的理念,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力争城镇化率达56%。(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0.实施“多规合一”,扎实做好临沭县总体规划、城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和“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中心城区、临沭街道、郑山街道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旅游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1.积极对接临岚高速、临连铁路、城际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沭河东岸滨河大道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交运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兴南街东延、正大街西延、冠山路南延、青云山路北延等道路新建工程,实施常林大街、苍山路等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3.继续实施供暖扩容工程,更新改造老机组,配套建设正源路、北城区供热管网。(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4.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健全给排水、污水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建设“海绵城市”。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5.加快发展建筑业,支持金明寓公司争创建筑领域国家特级资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6.加快推进北城新区建设,实施创业大厦、体育中心二期、苍源河体育公园、苍源河大桥等功能性项目,初步建成新城核心区。(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住建局、体育中心、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7.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3950户、改造老旧小区9个。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房产局;责任单位: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8.强化城市管理,认真落实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巩固三轮车整治成果,逐步扩大三轮车整治禁行路段和区域。(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工商局、质监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9.加快停车场、停车泊位、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建设,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
40.坚持拆违、控违“两手抓、同发力”,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1.继续实施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完成长深高速临沭北出口连接线建设,加快沭赣路、青石路北段、沭牛路北段等道路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各镇街)
42.大力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镇村拓展、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力争完成户户通硬化300万平方米、无害化厕所改造5.7万户,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责任领导:王峰立、王淑军、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3.继续实施“两区同建”,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力争完成社区供暖4个,供暖户数达2000户。(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公室;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街)
四、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构筑持续发展新优势
44.加快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在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45.全面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在青云镇探索编制权责清单,健全镇级权力运行体系。(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青云镇)
46.全面落实降税清费政策,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地税局、国税局、供销联社)
4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启动农村产权融资工作,搞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金融办)
48.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突出抓好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项培育计划”,推动创新政策、资源、要素向重点产业和企业集聚,加快培育金正大、史丹利、金正阳、金宝诚、沂蒙老区、山田研磨等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中小企业局)
49.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以上、发明专利100件以上,力争国家科技进步奖实现新突破。(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责任单位:科技局)
50.大力实施品牌强县、质量兴县战略,把振兴实体经济的着力点放在质量品牌建设上,以质量打响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标准。力争新增省著名商标2件、市长质量奖1个、市标准创新贡献奖1个。(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51.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方式循环化、绿色化转型。(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2.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压煤、抑尘、控车、治气、增绿”,持续改善大气质量。(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林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3.完善水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固态废弃物处置能力,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4.加快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55.实施一批城区园林绿化、城市绿道建设等工程,增强城市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56.推动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7.加强水系、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成造林1.8万亩,争创国家级沭河湿地公园、省级森林城市。(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增强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迈出同步小康新步伐
58.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计划投资61.9亿元,实施10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推动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公共服务向全民覆盖,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卫计局、交运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民生工程实施主体)
59.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整合资源力量、精准落实政策,一丝不苟“摘穷帽”,全力以赴“拔穷根”,确保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完善民生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脱贫再返贫。(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60.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力争新增就业5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1.深化“创业临沭”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创建省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1处,新增创业企业100家,扶持创业1000人。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劳动者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人社局)
62.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力争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水平。(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房产局)
6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加大重大疾病医疗等专项救助力度。(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统筹推进救孤、助残、济困、扶老、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6.创新社会养老模式,加大县社会福利中心、镇街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建立功能完备、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7.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标准化幼儿园、高中校舍改造、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化操场“六大教育提升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稳妥推进工资绩效改革,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快县医院新院、9处镇街卫生院门诊楼、96处卫生室新建和196处卫生室改建工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9.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70.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组织“激情四季·唱响临沭”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1.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乡体育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体育中心)
72.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司法局)
73.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镇街)
75.强化应急管理,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应急办)
76.扎实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县“三农”变化情况。(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统计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国土局、各镇街)
77.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强化网络监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8.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民宗局)
79.深化平安临沭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和“雪亮工程”深度应用,打造更加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应急办、信访局)
80.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双拥共建的良好局面。(责任领导:王景美、王淑军;责任单位:人武部、民政局、人防办)
沭统字〔2017〕1号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关键之年。县统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统准统全”的工作原则,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创新,强化统计建设,优化统计服务,为“和美幸福临沭”建设和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监测分析,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大统计分析监测力度。以县委、县政府2017年经济增长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GDP、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预判预警分析,及时撰写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准确反映全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围绕县党代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经济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科学制定《2017年临沭县统计局重点调研课题》,加强对工业经济、文化产业、投资改革、科技创新、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等开展专题调研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集数据分析、规律探寻、趋势预测、对策建议于一体的统计分析精品。
(三)积极开展部门、企业数据的认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分的数据提供和审核修改工作,同进积极参与县里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实施方案的数据修改和提供。做好企业统计数据认证工作,为企业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提供统计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二、围绕制度创新,着力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一)深化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入库管理,掌握项目财务支出法数据结构变化情况,认真分析新旧两种方法投资规模、速度、结构差异原因,为明、后年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二)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积极推动部门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研究构建服务业统计整体框架。探索新服务企业全面调查,强化电子商务季度统计,建设服务业大数据平台。
(三)健全“三新”统计调查。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加强“三新”统计业务培训和单位排查,实施好网上零售、城市商业综合体、全域旅游、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开展“三新”经济统计分析研究。
三、围绕客观真实,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能力。
(一)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做好GDP、名录库、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等各专业年、定报工作,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临沭经济发展实际。
(二)继续抓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当前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重心已转到数据审核和验收阶段,质量抽查、数据比对、查遗补漏等后续工作都是胜负手,各级要发扬连续作战、不怕吃苦的精神,扎实细致,善作善成,确保取得决战阶段最后胜利。各镇街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督导协调,掌控好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开展好普查数据处理前的普查表审核、评估和结果抄录工作,做好数据质量抽查,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按省、市局要求做好普查数据分析和发布工作,及早谋划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全面反映“三农”发展成果。
(三)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面总结2016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科学评估调查主要数据,组织开展分析研究。统筹谋划好2017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提前做好样本核实、业务培训、调查试点和调查宣传等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程序,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四、围绕依法统计,着力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能力。
(一)夯实依法统计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治统,切实履行好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善于运用社会监督,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办下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加强与纪检、法制等部门联系沟通,探索建立部门间统计执法协调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问责机制,推动“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强化数据核查,提高统计公信力。
(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新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知识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了解,优化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五、围绕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统计支撑能力。
(一)在镇街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完善基层统计工作交流平台,建设统计“四库四平台”,探索基层统计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乡镇统计人员撰写分析、服务党委政府的能力。提高统计办人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稳定乡镇统计队伍。加强对乡镇统计站的考核管理,完善对乡镇统计的考核办法,实行年终考核制度。
(二)在部门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加大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督促部门落实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进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等标准化,保障各项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在企业统计层面上实现新突破。要以企业统计星级管理为抓手,按照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狠抓机构、人员及信息化条件的落实,加大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在提高企业统计人员联网直报能力、数据审核能力及统计专业技能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水平。
六、围绕机关建设,着力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突出问题导向,严肃党内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和判断是非能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要求纳入统计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围绕“人、财、物、数”,进一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坚决整治“庸懒散慢”,驰而不息抓机关作风建设,传递统计正能量,着力打造作风公正扎实、业务创新突破、做人厚道老实、工作勇于担当的统计新风尚,营造遵规守纪、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以开展“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树立以能力论英雄、凭业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让那些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工作业绩突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干部有地位有荣誉;让不干实事、工作平庸、混天聊日的人没市场没位置,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氛围。
临沭县统计局
2017年2月9日
沭政办字〔2016〕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现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提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镇街、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制度,确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复议办案,加强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各镇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文本报送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三、突出重点环节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检查当事人的人身、场所、物品,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文书送达,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过程。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作出决定前需要去现场实地核查的,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核查过程。
四、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各镇街和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步骤,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城管局、环保局、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食药监局、工商局、国土局等作为试点单位要率先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为建立配置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政府法制局要做好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建立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设施,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案卷、音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固定证据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使用行政执法记录设备。
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时,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七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应当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过程记录。下列情况应当进行现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一)现场当场处罚的;
(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违法行为人和证人;
(四)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
(五)其他应当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的。
第九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按照科室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使用时间、案件当事人和案由名称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十条 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办案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办案设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遇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联系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将设备进行拆装和更换处理。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记录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能够全过程记录而不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
(二)删减、修改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原始音像资料;
(三)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的案卷和音像资料;
(四)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与行政执法无关的活动;
(五)故意毁坏行政执法记录设备或者音像资料存储设备;
(六)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由上述禁止行为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情节予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第三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存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交由专门机构和人员存储。
第十四条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存储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
第十五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应当严格按照《临沭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临沭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等相关标准,制作和装订执法案卷档案。
第十六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日常巡查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使用移动储存介质等方式,长期保存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有异议投诉、信访的;
(二)当事人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
(三)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四)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使用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音像资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是行政执法案卷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第十九条 因案件举证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供音像资料的,由行政执法单位提供复制资料,并对音像资料的制作、内容、证明事实等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对音像资料等执法记录材料,实行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音像资料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一条 音像资料记录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管理。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加强管理,不得泄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沭交政字〔2016〕5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十三五”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临沭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为平安临沭、法治临沭、幸福临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全面展开,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法律的权威得到广泛尊重,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培育具有临沭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更加坚定法治信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逐步深化,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精准普法,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 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渗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法治实践全过程,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工负责,凝聚合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典型引路,开拓创新。总结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平台创新,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通过深入学习和宣传教育,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始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切实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突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履职常用和其他系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行政审批政策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理念,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以《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持续加强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在法治轨道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党章,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
(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单位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使全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注重培育普法先进典型、打造普法文化品牌,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法治宣传日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扩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影响力。
三、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
“七五”普法的主要对象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一)加强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一定数量的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工作人员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法治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年完成规定的法治培训学时。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和履职必须的综合知识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达到应有水平,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六进”等活动形式,做好执法区域内群众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理念,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步骤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和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2016年12月至2018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县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培养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集体和个人;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整改推进,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2020年年底前,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抓好抓实。扎实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和法治培训,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和总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工作,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二)健全普法宣传责任制。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学习好,坚持从严依规治党,积极倡导正面典型,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加强培育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信仰,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的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益民服务活动。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构建和谐交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指导。
要根据不同机构、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增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要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好宣传和推广。
(三)落实经费保障。
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正常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渠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专款专用,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附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宪
副组长:刘汉林 杨湘慧 曹 磊 王 艳
成 员:张桂涛 王厚田 杜美玲 王金华 相振兴
刘 琳 孙 青 张卫青 王 丽 李秀保
伏祥永 卞德运 姜锦根 殷庆明 杨国明
吴书新 石 凯 吴绍泉 姜春宝 李运红
高海生 王 雷 张秀诚 赵国亭 李贞明
万 玲 王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伏祥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沭政办字〔2016〕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有关规定,县政府法制局对全县持有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清理,223个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因行政执法人员调离、离岗、退休、死亡等依法应当予以收回注销,现予以注销。被注销《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持有人不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所在单位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送县政府法制局统一缴销。因证件丢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应在《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等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作废,并将载明公告的报纸送县政府法制局存档。逾期不能收回的,不再受理下一年度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等事宜。
附件:临沭县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临沭县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执法证件编号 |
1 |
王济菊 |
女 |
临沭县烟草专卖局 |
SD-Q120810023(B) |
2 |
刘庆杰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27(B) |
3 |
赵玉华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32(B) |
4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5(B) |
5 |
袁立春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6(B) |
6 |
王瑞波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49(B) |
7 |
尹寿福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55(B) |
8 |
英昌君 |
男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66(B) |
9 |
张凤霞 |
女 |
临沭县畜牧局 |
SD-Q120490063(B) |
10 |
王绍泉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06(A) |
11 |
王德占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09(A) |
12 |
卢晓波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12(A) |
13 |
吴铭青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20(A) |
14 |
李 克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23(A) |
15 |
王绍许 |
男 |
临沭县城市管理局 |
SD-Q120580089(A) |
16 |
高海生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6(A) |
17 |
陈 沭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18(A) |
18 |
姜春宝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25(A) |
19 |
颜 勇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08(A) |
20 |
刘 芳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33(A) |
21 |
曹 磊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24(A) |
22 |
高 峰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8(A) |
23 |
吴叔同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51(A) |
24 |
刘 琳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09(A) |
25 |
杨湘慧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43(A) |
26 |
朱新鹏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27(A) |
27 |
梁成芳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40(A) |
28 |
崔会年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149(A) |
29 |
张 琴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57(A) |
30 |
刘汉林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205(A) |
31 |
杨同军 |
男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068(A) |
32 |
崔兆翠 |
女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
SD-Q120160208(A) |
33 |
袁卫平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6(A) |
34 |
吴 燕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58(A) |
35 |
韩宝向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5(A) |
36 |
岳宗晓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07(A) |
37 |
陈 磊 |
男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14(A) |
38 |
杨斐斐 |
女 |
临沭县住建局 |
SD-Q120150053(B) |
39 |
刘金荣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04(A) |
40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13(A) |
41 |
唐 军 |
男 |
临沭县食药监局 |
SD-Q120370015(A) |
42 |
陈佑胜 |
男 |
临沭县审计局 |
SD-Q120250027(B) |
43 |
王仕文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0(B) |
44 |
车强生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4(B) |
45 |
刘晓光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2(B) |
46 |
李桂芳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18(B) |
47 |
岳建交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5(B) |
48 |
禚洪振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8(B) |
49 |
禚宪光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19(B) |
50 |
张志宇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3(B) |
51 |
王 丽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27(B) |
52 |
朱孟范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1(B) |
53 |
张 秀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3(B) |
54 |
丁相东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4(B) |
55 |
刘 霞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5(B) |
56 |
吴玉民 |
男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37(B) |
57 |
张彦芳 |
女 |
临沭县人社局 |
SD-Q120130040(B) |
58 |
王 磊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2(B) |
59 |
高全文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4(B) |
60 |
王仕宝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6(B) |
61 |
王晓光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07(B) |
62 |
李 杭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1(B) |
63 |
韦余贤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2(B) |
64 |
杜成乾 |
男 |
临沭县城乡规划局 |
SD-Q120590013(B) |
65 |
王晓岭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610009(B) |
66 |
高 雷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2(B) |
67 |
杨燕翠 |
女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5(B) |
68 |
陈继超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6(B) |
69 |
钟建光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59(B) |
70 |
凌思店 |
女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0(B) |
71 |
张 鹏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2(B) |
72 |
景安龙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77(B) |
73 |
丁世旌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80(B) |
74 |
王金通 |
男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
SD-Q120140081(B) |
75 |
付学宽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06(A) |
76 |
武希花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3(A) |
77 |
阚怀学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2(A) |
78 |
王秀云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1(A) |
79 |
杨翠国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2(A) |
80 |
唐志伟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19(A) |
81 |
吴玉学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1(A) |
82 |
凌自珍 |
女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3(A) |
83 |
姜启开 |
男 |
临沭县司法局 |
SD-Q120100024(A) |
84 |
袁堂学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3(A) |
85 |
杨 健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4(A) |
86 |
杨大波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5(A) |
87 |
王玉祥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07(A) |
88 |
刘 超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11(A) |
89 |
李晗道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16(A) |
90 |
高 雷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20(A) |
91 |
胡 刚 |
男 |
临沭县农机局 |
SD-Q120480024(C) |
92 |
宋永祥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1(B) |
93 |
毛卫强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4(B) |
94 |
朱向阳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3(B) |
95 |
王通富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05(B) |
96 |
王 彬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10(B) |
97 |
王志伟 |
男 |
临沭县林业局 |
SD-Q120350012(B) |
98 |
谢 超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01(A) |
99 |
李 尊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03(A) |
100 |
周瑞玲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10(A) |
101 |
张国金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38(A) |
102 |
王宝贵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0(A) |
103 |
刘凤凤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2(A) |
104 |
张国兴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3(A) |
105 |
段振东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4(A) |
106 |
陈久富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6(A) |
107 |
李 磊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7(A) |
108 |
马玉营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8(A) |
109 |
李新闻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49(A) |
110 |
马 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1(A) |
111 |
李建峰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2(A) |
112 |
陈召实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4(A) |
113 |
梁汉生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5(A) |
114 |
刘 杰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7(A) |
115 |
吴洪雨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8(A) |
116 |
王夫鹏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59(A) |
117 |
文春富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0(A) |
118 |
高 聪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1(A) |
119 |
谢印胜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2(A) |
120 |
孙运来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5(A) |
121 |
陈久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67(A) |
122 |
刘江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70(A) |
123 |
武传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30076(A) |
124 |
王维庆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1(A) |
125 |
解修良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2(A) |
126 |
李善伟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08(B) |
127 |
郝 涛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2(B) |
128 |
李学山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5(A) |
129 |
马成芳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6(B) |
130 |
刘德迎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7(B) |
131 |
李守花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019(A) |
132 |
李金霞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37(B) |
133 |
杜洪海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39(B) |
134 |
刘 刚 |
男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181(B) |
135 |
王绪蕊 |
女 |
临沭县卫计局 |
SD-Q120240213(B) |
136 |
孟庆功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5(A) |
137 |
时志强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6(A) |
138 |
李青俐 |
女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43(A) |
139 |
刘 军 |
男 |
临沭县水利局 |
SD-Q120180010(A) |
140 |
张晓富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13(B) |
141 |
孙东涛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60(A) |
142 |
王 健 |
男 |
临沭县环境保护局 |
SD-Q120290061(A) |
143 |
王 娜 |
女 |
临沭县财政局 |
SD-Q120110140(A) |
144 |
王福营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8(A) |
145 |
徐振华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7(A) |
146 |
相琳琳 |
女 |
临沭县民政局 |
13-018619 |
147 |
李 勇 |
男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02(A) |
148 |
王 慧 |
女 |
临沭县民政局 |
SD-Q120090018(A) |
149 |
吴 涛 |
男 |
临沭县民宗局 |
SD-Q120050002(A) |
150 |
臧 超 |
男 |
临沭县科技局 |
SD-Q120040003(B) |
151 |
曹佑锋 |
男 |
临沭县科技局 |
SD-Q120040007(A) |
152 |
王绪波 |
男 |
临沭县文广新局 |
SD-Q120220010(A) |
153 |
滕怀芳 |
女 |
临沭县文广新局 |
SD-Q120220011(A) |
154 |
王京彪 |
男 |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
SD-Q120030006(A) |
155 |
孟 鑫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10(A) |
156 |
刘 虎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08(A) |
157 |
王滨涛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33(A) |
158 |
李荣顺 |
男 |
临沭县物价局 |
SD-Q120420002(A) |
159 |
王建军 |
男 |
临沭县地震局 |
SD-Q120730001(B) |
160 |
王绪言 |
男 |
临沭县档案局 |
SD-Q120500003(B) |
161 |
薛 红 |
女 |
临沭县档案局 |
SD-Q120500009(B) |
162 |
王泽义 |
男 |
临沭县粮食局 |
SD-Q120430009(B) |
163 |
倪敬松 |
男 |
临沭县安监局 |
SD-Q120380005(A) |
164 |
孟凡卿 |
男 |
临沭县安监局 |
SD-Q120380003(A) |
165 |
杨仕良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8(A) |
166 |
仓恒光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11(A) |
167 |
李 磊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4(A) |
168 |
陈 龙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12(A) |
169 |
苏维华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1(A) |
170 |
丁庆沭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6(A) |
171 |
王 杰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9(A) |
172 |
朱瑞春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2(A) |
173 |
郑 杰 |
男 |
临沭县发改局 |
SD-Q120010005(A) |
174 |
徐 峰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5(B) |
175 |
李 飞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6(B) |
176 |
吴卫光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0610007(B) |
177 |
高志行 |
男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610013(B) |
178 |
高玉洁 |
女 |
临沭县房产局 |
SD-Q12610038(B) |
179 |
张宝明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1(B) |
180 |
凌雪丽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3(B) |
181 |
刘翠萍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7(B) |
182 |
崔广芳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08(B) |
183 |
季淑萍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1(B) |
184 |
刘建文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2(B) |
185 |
张 伟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3(B) |
186 |
付西荣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4(B) |
187 |
朱英霞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15(B) |
188 |
王文升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6(B) |
189 |
王 芝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8(B) |
190 |
王 聪 |
男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29(B) |
191 |
李宝艳 |
女 |
临沭县农业局 |
SD-Q120190030(B) |
192 |
杨同红 |
女 |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 |
SD-Q120690019(A) |
193 |
刘士勇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42(C) |
194 |
李书臣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86(C) |
195 |
王云云 |
女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50(C) |
196 |
杨 芳 |
女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66(C) |
197 |
李加辉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D015(B) |
198 |
刘 旭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D018(B) |
199 |
王敬利 |
男 |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J039(A) |
200 |
王卫华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5(C) |
201 |
张青龙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6(C) |
202 |
张焕杰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037(C) |
203 |
赵 艳 |
女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74(C) |
204 |
曹轻英 |
女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0240175(C) |
205 |
李春华 |
男 |
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 |
SD-Q12111G010(B) |
206 |
胡艳丽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026(C) |
207 |
袁堂英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35(C) |
208 |
李梦凡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4(C) |
209 |
王 玉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5(C) |
210 |
李新侠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6(C) |
211 |
杨关香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7(C) |
212 |
高 霞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8(C) |
213 |
焦艳平 |
女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59(C) |
214 |
王成全 |
男 |
临沭县蛟龙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B004(B) |
215 |
景怀庄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1(B) |
216 |
赵绪明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2(B) |
217 |
王子飞 |
男 |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K005(B) |
218 |
朱孔春 |
男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4(C) |
219 |
高雪熙 |
女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5(C) |
220 |
闫加军 |
男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111J014(A) |
221 |
张兰艳 |
女 |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63(C) |
222 |
赵 远 |
男 |
临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033(C) |
223 |
赵 坤 |
男 |
临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SD-Q120240184(C) |
沭政发〔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县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鲁政发〔2016〕29号),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整体规划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健身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建设“幸福临沭”做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临沭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积极作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宣传全民健身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传承和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继续宣传打造“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苍马山体育健身生态圈”、“沭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
(二)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全面深入发展。
1.组织好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围绕元旦、端午、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活泼的主题健身活动;积极承办好全省“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人乒乓球、万人象棋)赛事活动等。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临沭特色活动;着力推动足球、游泳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大力推广普及广场舞、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攀岩、马术、冰雪、极限运动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
2.推动赛事体制改革。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突出全民健身组织、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等作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主体的作用。完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奖励办法和评估办法,改革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承办市级以上等重大赛事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推动体育社团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抓好县镇两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改革,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和高效化发展,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2.健全健身组织体系。加强全县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县所有镇街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6个以上,全县全民健身站点达到300个以上。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做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要将全民健身指导员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持与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局面。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000人(超过4.6‰),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在岗人员达到200人以上。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配送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实施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大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做好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县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体质测试站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和健全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
(四)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步伐。
1.科学编制规划,落实建设任务。编制县级《“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要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要监督社区(居民小区)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要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逐步达到镇镇有健身中心,村村有健身广场。尤其是投资近亿元的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是集全民健身的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制监测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体育阵地,力争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人均用地的标准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预留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山、水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健身。三要搞好规划布局。要以“三级、四轴、五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四轴”指沭河、苍源河和长深高速、327国道,“五园”指北城区人民广场、苍源河滨河健身公园、红石湖公园健身广场、苍马山健身走廊、沭河体育休闲带,“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体育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达到15分钟健身圈。四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对已经安装的体育设施,抓管理、抓使用维护、抓场地管理。五要均衡使用资金。县镇两级投入一定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好,缩小城乡差别,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重点推进足球场建设,大力兴建笼式足球场,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城区要达到0.7块以上。
2.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县政府可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的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或在建社区、商业住宅区等没有规划或已规划而没有落实建设的,要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或落实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2平方米以上。
3.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五)加快体育服务业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适时研究推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制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有实力、有技术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地、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积极申办和承办市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加快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联赛”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教育培训、休闲养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
(六)统筹社会各类群体协调、均衡发展。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视发展农民体育。合理统筹、组织、协调、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全县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广场建设,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到2020年,全县所有镇街和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健身活动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全县镇街和行政村(社区)体育总会按照“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四有标准进行建立,镇街体育总会可采取“1+4”发展模式,“1”即1个体育总会、“4”即1个老年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其他单项协会。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健身活动不少于5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到2017年底全部完成7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2019年至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举办好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中小学生联赛,推动所有学校每年自行举办校运动会;倡导“一校一品”体育项目格局优势,推进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艺术体操等全面走进校园。重点发展校园足球运动,建成一批覆盖大中小学的足球特色学校及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大力加强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3.以社会化、制度化、科学化、生活化为目标,拓展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领域、新空间和新路子。推进常态化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逐年提高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的人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支持成立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健全完善残疾人体育服务体系。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加大残疾人专用健身器材设施投入,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设置明显标示;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咨询人员,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与康复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实时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逐步提高我县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5.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6.保护和挖掘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体育项目,鼓励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设置与少数民族优秀体育项目和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内容。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发展,开展以少数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的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和家庭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调动工作。要制订好本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要切实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把政府支持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放手发展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全民健身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评估工作,并依据《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三条)参与居民住宅小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竣工验收。县发改、住建、国土部门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三)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全民健身财政经费的投入。县体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政策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各类媒体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播体育文化。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制度和评价体系。
建立全民健身科学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临沭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中,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等情况。到2020年,全县要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政府。
(二)完善督查和奖惩机制。
加强对《临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督查。对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对未落实到位的对照政府责任清单进行问责。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临沭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临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4〕95号)和《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沭发〔2014〕38号),保留临沭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职责。
2.增加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2.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审计项目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资源环境、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境外项目等方面审计监督。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办法,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一级人民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调查。
(七)加强对宏观政策的研究,组织实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对全县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十一)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全县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临沂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沭县审计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宣传、信访、保卫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外事、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政金融科
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审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财政审计业务;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负责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县属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围绕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组织开展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行政事业科
拟订行政事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情况;负责审计县级机关(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级主管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经贸科
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开展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重点建设项目、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级相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法规科
起草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全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及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临沭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者、工会等按有关规定(章程)执行。
五、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县级行政复议案件。县审计局负责依法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依据,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沭政字〔2016〕59号
山东常林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精密铸造生产项目(二期)被列入《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分类清单》整改要求为完善类,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要求。经核实你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环保手续,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要求,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待完成整改,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1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发〔2016〕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标准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工作。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或文件。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方案。对与对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标准相违背的制度或方案,要及时修订,重新发布。要严格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事故调查反映出规范性文件存在漏洞和缺陷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各镇街(区)、各部门要根据我县产业特别是优势产业特点,充分认识制定山东省地方标准对企业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优势产业企业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产业结构深层次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工作制度。
(四)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开展相关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养成“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的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体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实现镇街、开发区、村居(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理清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网格化、实名制安全监管工作,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专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二)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各镇街(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月通报制度,强化事故控制指标的硬约束作用。县安监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报送1次安全生产情况,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评优树先的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好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全县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以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员工。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倒逼落实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街、开发区或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邀请同级检察院介入调查。要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上级审查备案制度。一般事故由县政府组织调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提级调查。每起事故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追责到位。根据市政府规定:凡发生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则上,对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责令停职检查,待事故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按时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按照“谁查处,谁评估”的原则,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评估,评估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镇街(区)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协调同步发展。各镇街(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状况和特点,筛选确定需要重点监管的镇街、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和近5年相关行业事故发生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纳入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执法监督、暗访暗查、媒体曝光、专家会诊、挂牌督办、约谈警示以及央企(行业协会)对接帮扶等方式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环境,严禁以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为由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设置障碍,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并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
(二)强化源头监管和治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转方式、调结构,认真分析我县的产业结构和行业风险,严格控制和逐步压缩高危企业数量。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矿山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立、设计、建设、试生产、验收等环节的安全把关,强化源头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农民工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农民工生产、生活场所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2号),重点抓好企业车间、班组和关键岗位的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快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建设。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0号),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执法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重大隐患分级标准、督办程序、职责等内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三类人”安全培训。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实行全员培训。强化“关键人”“明白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加强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其他一线员工(含派遣工、临时工、实习生)必须全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夯实班组长责任,在危险性大的车间设立安全员,确保重点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建立一线员工遵规操作考核制度,与职工薪酬挂钩。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完善安全培训、考试和证书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五)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检查与执法紧密结合,原则上检查与执法同时进行。要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体制,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频次,持续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质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取安全生产专家的“三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参加安全检查或暗查暗访,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安全诚信评价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并通过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媒体公开曝光,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选表彰、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年底前实现与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七)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完善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危险源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管监察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对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即时远程动态监控。各镇街、开发区和安监、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并将其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要加大投入,制定建设方案,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科学、精准、严格、高效安全监管执法。
(八)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投入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制度。在依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在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逐步扩大到所有行业领域。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承保机构要对投保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诊断服务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根据有关规定,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九)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加强我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专家队伍,规范专家服务领域和服务行为;督促安全生产专家及时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政策指导、搭建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第三方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安全咨询和技术服务。督促企业建立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估、检测、咨询、培训等。原则上安全生产许可企业、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每年至少2次、一般企业每年至少1次,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登记及整改台帐,切实进行整改。
(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一)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对保留的安全生产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审批权限和裁量权,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已取消的安全生产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予以公开,确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二)完善科学执法制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监管任务、执法力量、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执法计划要报上级部门备案。研究推行全员执法、跨镇街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执法方式,合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同类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和流程。完善执法手段,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网上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建立重大案件查办制度,把执法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办重大隐患案件、拒不整改案件等方面,实行隐患整治零容忍,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上级领导批示、跨区域、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案件,将由上级部门直接查处或者挂牌督办。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等行政处罚,以及查封、扣押、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等案件信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镇街、开发区实施行政处罚。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通过督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健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建立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制度,对案情相似、违法行为相同的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召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裁定。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一)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各镇街、开发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2017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未设立监管执法机构的,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已经设立监管执法机构的,在行业监管执法中要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执法内容。
(二)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明确执法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齐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改善执法工作条件。2016年年底前,全县执法人员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加大工伤预防投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发改局要做好国家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坚持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公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各镇街、开发区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培养懂执法业务、懂安全管理、懂安全技术、懂安全标准的执法骨干,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主体规范、行为规范、办案规范、管理规范,积极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标准、使用规范和执法视频归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树立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两个红线、两条底线,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沭政办发〔20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依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重新公布,请认真遵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3日
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修改意见
第二条 凡属本县行政范围内使用各级各类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二)勘察、测绘、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万元以上的;
(三)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市预算
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第二条 属本县行政范围内使用各级各类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市预算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修订后的《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附件
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秩序,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制止外借企业资质、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属本县行政范围内使用各级各类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市预算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发改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参与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活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扶贫开发办负责扶贫开发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完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信息服务,利用科技手段完善招标投标全过程见证记录,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依法对工程交易活动中的程序性工作实施管理,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具体负责有关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合同签订,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对中标人的监督职责;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关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查处并进行行政问责。
第二章招标、投标审查监管
第四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完备;
(二)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通过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进行施工招标,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进行监理招标,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需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
(五)进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招标,设备、材料等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已确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县发改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对审批、核准的招标内容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核准手续。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后,应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代理机构登记表。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将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分类并及时入库,确保交易中心标准代理库定期更新。招标代理人员应着统一明显区别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的服装。
第七条达到第二条中投资规模的项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特殊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的,由招标人申请,经发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审核,联合提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意见后,经招标人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实行资格预审的,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申请文件,并公示未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和评审意见,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并公布;实行资格后审的,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人的同时,公示评审意见。
政府投资的一般工程应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较多的,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可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方式。项目主管部门可以组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条 投标人须到交易中心办理密钥(USBKEY)方可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按招标人要求制作,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发售由招标代理负责(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发售招标文件的场地)。
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第十一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编制标底时,由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参加,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要求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要在招标文件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库符合保密规定的由招标人抽取。不符合保密规定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确定工作人员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项目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时,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公证部门等相关人员在电子监察室进行现场监察。
第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在县公共资源中心提供的场地主持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该到场。参加开标的相关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载明内容为准,项目经理以报名文件中配备人员为准。
重大项目或潜在投标人比较多的项目开标时,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招标代理、公证部门等组成清标小组,或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授权或书面追认授权,专门成立清标小组,根据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形成清标书面情况报告。清标小组人员数量一般应在3人以上。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等涉及评标评审的信息,要在开标现场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专家复审,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监督。重新招标的工程,前期招标中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参与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进行恶意投诉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投标。
评标过程要全程监控,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刻盘保存。
第十四条评标结果由招标人将其发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依法发布招标公告的指定网络媒体予以公示,并及时在县广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招标人将全部开评标资料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保证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的机械设备按时、按标准到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五大员”脸谱考勤信息采集,相关资料、证件验证保存工作。
第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招标人已确定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无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利息。
第三章标后监管
第十七条 项目公示期内,由招标人牵头,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共同负责组织,对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总监、项目经理、施工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约谈,必要时可邀请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参与。招标人应当将约谈相关事项列入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落实。
第十八条 约谈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接事项;
(二)合同签订及对中标人的履约要求;
(三)中标人进场施工准备;
(四)中标人签署承包承诺书,明确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不得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招标人对总监、项目经理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变更等要求。
第十九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投标企业库,制定投标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负责入厅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价为差的,在临沭县域内行政主管部门3年内不予备案;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回访制度,对已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回访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等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投标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中标人履约担保制度,履约保证金直接向县财政部门缴纳,县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履约保证金监管办法,开设“临沭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专户”,负责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核算。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5年内在临沭县域内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建立工程违约清场机制和诚信公开制度。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合同中约定退场的相应条款:
(一)中标人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任务的;
(二)中标人拒不履行中标承诺及合同明确的责任与义务的;
(三)计划工期进度拖延3个月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中标人发生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当中标人发生上述违法行为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终止施工合同并办理清场手续。招标人要及时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报送县政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为发现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招标人应在项目合同签定后,将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及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监理单位承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在施工现场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应当在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约定对监理人员、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考勤考核事项和相应的违约责任,施工期间每天至少一次。月度考勤低于80%高于60%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改正;月度考勤低于60%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无正当事由不按规定进行考勤的,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追究施工企业违约责任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每月3号前要把上月的考勤情况,经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定后,送纪委监察局备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招标人及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如有瞒报、漏报或者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工程变更监管
第二十三条严格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和工程造价合法性监督制度。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审查的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必须送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局备案。在项目结算时须采用审查备案的合同文本。
严肃整治擅自变更工程量工程价款行为,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发现设计资料不符合实际要求,需设计部门对设计资料进行修改的,应通知设计部门修改设计,并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招标人持设计变更通知书向县政府报批,并将变更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施工条件变化等非设计因素引起施工费用的增减,由招标人向县政府报批,并将变更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备案。上级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施工过程中变更公示制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设立“设计变更公示专栏”,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事项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设计变更内容、理由、工程量、造价增减情况以及项目负责人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
第二十六条 变更投资在5%且变更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由招标人提出意见,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集会议研究,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变更投资5%-10%的,由招标人提出意见,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拿出初步方案,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一定范围内召集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变更投资超过10%的,原设计单位必须说明情况,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无正当理由需承担相关责任。如无特殊情况,每个项目变更不允许超过3次。
第二十七条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现场签证制度。对隐蔽工程量及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必须经招标人、监理、施工单位、财政共同现场签证,县政府批准变更资料和现场签证资料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变更追加,或监理、施工单位未履行职责搞虚假签证的,涉及监理、施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结算资料一次性递交和有关时限规定制度。招标人应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变更时限规定,不允许工程竣工后招标人、中标人不停的补充结算资料,杜绝“一年施工三年结算”现象。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时,除常规部门参加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一并参与验收。验收通过后,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经决算审计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最终拨付。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并将决定同时送达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监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事后发现监理不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章中的违法行为,由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本章中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由监察和司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虽未利用政府资金,但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13日。《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沭政办发〔2015〕6号)、《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沭政办发〔2016〕4号)、《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沭政办发〔20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理顺有关部门职责,根据《临沭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县发改局
负责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2.县财政局
(1)监督编制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
(2)负责设立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专户,并进行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核算;
(3)参与讨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项目处理;参与项目预算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
3.县住建局
(1)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招标资格审查;
(3)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4)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拟招标备案、投标资格审查;
(5)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6)负责对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合同的备案管理,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
(7)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8)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9)负责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10)负责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11)负责依法作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12)负责对本行业招标代理人员、评标专家、合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4.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招标资格审查;
(3)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4)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报建管理、拟招标备案、投标资格审查;
(5)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6)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合同的备案管理,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
(7)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8)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9)负责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中标通知书》备案;
(10)负责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11)负责依法作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12)负责对本行业招标代理人员、评标专家、合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5.县国土局
(1)负责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3)负责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4)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5)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6)负责土地整治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7)负责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6.县水利局
(1)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招标资格审查;
(3)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4)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拟招标备案、投标资格审查;
(5)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6)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合同的备案管理,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
(7)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8)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9)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10)负责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11)负责依法作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12)负责对本行业招标代理人员、评标专家、合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7.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1)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4)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5)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7)负责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8.县扶贫开发办
(1)负责扶贫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收取农民工工资储备金;
(3)负责扶贫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4)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电子监察室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5)负责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结果的公示,受理招标投标的举报与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参与对中标企业约谈;
(6)负责扶贫开发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
(7)负责对中标人的监督、检查,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
9.县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建立完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信息服务,利用科技手段完善招标投标全过程见证记录,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依法对工程交易活动中的程序性工作实施管理,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2)负责将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分类并及时入库,确保交易中心标准代理库定期更新;
(3)负责审核项目批复、法人授权委托书,为投标人办理USBKEY,协助招标人选定中介机构。负责代收投标保证金;
(4)负责为招标代理机构预约开评标的时间和场地,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发售招标文件的场地。将审核通过的招标公告,发至交易中心网站;
(5)参与讨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项目处理,刻录并保存评标过程的全程监控;
(6)负责将中标结果及中标公示并发布到交易中心网站,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
(7)负责收取交易服务费,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利息;
(8)负责对中标企业“五大员”脸谱考勤信息采集,并负责相关资料、证件验证保存工作;
(9)负责建立投标企业库,制定投标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回访制度;
(10)负责入厅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11)负责在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设立“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对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1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0.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
(1)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对中标人的监督职责;
(2)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选定中介机构并签订代理合同;
(3)负责抽取评标专家。负责组织清标小组;
(4)负责牵头对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5)主持开标会议,并在电子监察室监督评标过程;
(6)牵头组织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项目处理;
(7)将全部开评标资料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中标企业法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约谈,将约谈相关事项列入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落实;
(9)负责在施工现场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及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监理单位承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主要监理人员名单;
(10)负责对监理人员、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对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的脸谱进行考勤考核,并定期上报有关单位;
(11)设计变更时,按相关程序报批,并将变更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报送。
11.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关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查处并进行行政问责;
12.县广电台
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传送的中标结果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13.县审计局
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沭政办字〔2016〕66号
大兴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峰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崇宝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尹昌明 大兴镇政府镇长
成 员:郭和法 县财政局局长
王绪华 县林业局局长
苗 壮 县发改局局长
周洪杰 县国土局局长
陈 飞 县规划局局长
王德军 县水利局局长
徐瑞前 县农业局局长
张为传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周振东 大兴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刘崇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刘崇宝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胡怀华 县农业局农技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成 员:徐劲松 县农业局农艺师
王洪利 县水利局工程师
李 京 县林业局森保站站长、工程师
胡顺雨 县水利局工程师
孙 超 县水利局工程师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沭政办发〔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借鉴县委常委会做法,根据《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5号)、《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沭办发〔2016〕6号)精神,现就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经验做法,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正常教育,突出自身特色,弘扬沂蒙精神,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带头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带头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带头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关键少数”的实际行动,示范带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幸福临沭”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1.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6月上旬,县政府党组成员到工作联系点,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选择1个党员数量较多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具体时间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二、带头参加集中学习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又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设立固定学习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集体学习,原则上单月参加党组中心组的集体学习,双月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学习主要采取逐篇逐章、逐句逐段、逐人领读的方式进行,确保入脑入心、学深学透。
1.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根据所在党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参加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读本。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县政府党组成员采取轮流领读、互动交流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临沭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3.开展红色教育。5月下旬,县政府党组成员集中利用半天时间,到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纪念馆等重点教育区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辈先烈事迹,坚定信念,纯洁党性。
4.开展党风党纪教育。6月中旬,集中利用一天时间,集体学习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我省王敏、黄胜及市、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三、带头参加集中研讨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交流讨论,同时以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形式开展集中研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1.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交流讨论。每季度参加一次,每次讨论围绕一个专题,年底前共参加三次专题讨论:第一次(6月底前),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主题开展;第二次(9月底前),重点围绕“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加强道德修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主题开展;第三次(12月底前),重点围绕“践行党的宗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担当奉献,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讲奉献、有作为”主题开展。
2.参加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7月份,重点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临沂、临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要求,自觉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主题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要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进行相应调整。
每次讨论结束后,各党组成员都要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收集备案。
四、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县政府党组成员既参加县政府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1.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县政府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合格党员标准,通过自我查摆、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基础。
2.高质量开好县政府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具体时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确定),县政府党组班子聚焦“两学一做”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每名县政府党组成员发言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建议。
3.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县政府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解决问题。要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五、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1.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并在民主评议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抓好整改。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围绕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县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同时,县政府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
3.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对结亲连心户进行一次普遍走访,结合“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4.凝心聚力抓好发展。通过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引一促”、扶贫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落到实处。
六、其他事项
1.及时向县委、县“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2.将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3.根据县委安排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适时提出相关工作安排建议,认真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4.根据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配档表
附件 县政府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配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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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节 |
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
时间安排 |
参加人员 |
责任单位 |
|
带头讲党课 |
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 |
县政府党组成员到工作联系点,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选择1个党员数量较多的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 |
6月上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基层支部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7月左右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参加专题学习 |
县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
县政府党组成员采取轮流领读、互动交流等方式,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书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视察山东及临沂、临沭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
5月、7月、9月、11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所在党支部集体学习 |
根据支部统一安排,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逐条逐句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读本 |
6月、8月、10月、12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开展党 性教育 |
集体到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
5月下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开展党风 党纪教育 |
上午:通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我省王敏、黄胜及市、县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
6月中旬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下午:集体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
带头参加专题研讨 |
第一次研讨 |
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有信念”开展 |
6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第二次研讨 |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临沂、临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走在前列’要求,自觉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开展 |
7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参加专题研讨 |
第三次研讨 |
围绕“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加强道德修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开展 |
9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第四次研讨 |
围绕“践行党的宗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担当奉献,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讲奉献、有作为”开展 |
12月底前 |
县政府党组成员、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
开展党性 分析和自我 剖析 |
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和合格党员要求,通过自我查摆、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
11月-12月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召开县政府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
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党性分析,提出下步整改措施 |
12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解决问题;参加对所在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所在支部全体党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
落实整改 责任 |
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县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列出时间表,切实抓好整改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建立长效 机制 |
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面加强县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及时将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为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 |
12月份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深化联系 |
对结亲连心户进行一次普遍走访,结合“七一”重点走访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
6月—7月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县政府办公室 |
|
凝心聚力 |
通过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引一促”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落实落地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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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及时向县委、县“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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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向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报告,向县委进行抓党建述职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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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府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府办公室 |
沭政办发〔201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临沭县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沭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幸福临沭”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指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扶持全县骨干企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的政府性引导基金。
第三条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县政府重点扶持的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化工化肥、钢材加工、食品加工、医药生物、电子信息、杞柳编织、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以及县内创新型、科技型、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产业基金运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审慎运作。
第二章 决策管理与运行机制
第五条 设立临沭县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产业基金投资原则、投资方向、投资领域、投资重点等大政方针的决策,以及产业基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第六条县财政局为产业基金主管部门,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由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沭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出资设立临沭县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公司”),负责建立健全产业基金管理制度、资本金补充机制、重大项目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产业基金的经营考核目标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七条临沭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具体负责产业基金的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需报县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研究决定。产业基金公司运作具体业务,负责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遵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八条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等事项的审批。
第九条产业基金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可采取自行组建投资管理团队、购买专业服务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
第三章 运作原则与运作方式
第十条产业基金运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既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又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投资业务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管理、运作、经营、制度等风险因素。
(三)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在项目遴选和决策上,坚持开放申请、择优支持、市场运作,并实行绩效评价,确保基金运作公平、规范、安全、高效。
(四)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加大对优势和新兴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带动全县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科学跨越发展。
第十一条产业基金运作方式:产业基金根据我县的企业特点和项目需求,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间歇资金可依托投资公司现有的金融业态,辅以委托贷款、过桥、融资租赁、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一)直接股权投资。是指产业基金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对县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
(二)参股组建产业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是指产业基金公司吸引和扶持社会资金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子基金全部资金投资于县内企业。
(三)与中央、省、市产业基金配套。是指中央、省、市级产业基金选定的产业项目(企业)需县级基金配套支持的,县级基金给予配套,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跟投。
第十二条产业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形成的股权可依法通过股权转让和被投资企业回购等形式实现投资退出。在同等条件下,被投资企业有优先回购权。
第十三条 产业基金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形成股权,需要退出的,按照产业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产业基金以参股子基金形成的股权,应事先通过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优先分配权和优先清偿权,在有受让人的情况下,产业基金可随时退出,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五条 产业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股票,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产业基金参股的子基金不得投资于其他投资企业,不得投资或设立其他基金。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十六条建立产业基金重大项目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每年按照产业基金母基金5%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投资风险补偿金,拨付产业基金公司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投资损失的补偿。当投资风险补偿金余额达到产业基金母基金的30%时,预算不再安排风险补偿金;余额低于产业基金母基金的30%时,县财政在预算中安排补足余额。
当重大项目投资出现风险时,产业基金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当实际发生损失时,经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冲减风险补偿金。投资损失净额最终由受益财政负担,县财政通过财政体制结算等措施,分年度收回。
第十七条产业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制度,加大尽职调查力度,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风险控制预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第十八条产业基金公司应建立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资本补充金制度。在税后利润分配前,提取一定比例的投资风险准备金和资本补充金,专项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和增加注册资本,具体比例由产业基金公司根据风险程度和经营情况自行确定,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建立投资项目定期报告制度。被投资企业应对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定期报送产业基金公司。
第二十条强化已投资项目管理。产业基金公司应加强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跟踪项目经营财务状况,确保投资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及时发现可能的风险事项,并提出解决措施。
第二十一条产业基金公司对单个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累计额除重大项目投资外不得超过产业基金净资产的10%,对单个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原则上不占被投资企业的控股地位。
第二十二条除重大项目投资外,产业基金参股组建子基金,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子基金实收资本的20%,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子基金净资产的20%,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不受20%的比例限制。产业基金公司应事先通过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与参股子基金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约定,当参股子基金出现亏损且子基金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时,产业基金公司应要求对产业子基金进行清算,清算时产业基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三条产业基金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业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退出:
(一)子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1年,子基金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的;
(二)产业基金拨付子基金账户1年以上,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子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应加强产业基金监管,按照公共性原则,建立有效的产业基金绩效考评制度,定期对产业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产业基金绩效考评办法由县财政局制定。投资公司应根据绩效考核原则制定产业基金公司内部的考核办法,报县财政局备案。产业基金公司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吸引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规模、支持项目数量和成长情况、基金投资效益等指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第二十五条产业基金公司应于半年结束后30日内向县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县财政局报送上半年的投资运行报告,在每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县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县财政局报送上一年度的投资运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产业基金公司可委托中介机构对投资企业资金运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被扶持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产业基金公司应依照协议规定实现基金退出。
第二十七条产业基金公司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产业基金公司、子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19日。
沭政发〔20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沭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的工作,全面阐述了“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临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按照“内强外拓、发力赶超”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幸福临沭”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5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5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环境…………………………10
第三节 “十三五”发展目标…………………………13
“十三五”时期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6
第二章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18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18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20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24
第三章 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27
第一节 培植现代农业体系……………………………27
第二节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30
第三节 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35
第四章 创新发展 驱动内生增长………………………43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43
第二节 大力培育创新主体……………………………44
第三节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45
第四节 培养科技创新人才……………………………46
第五章 协调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48
第一节 优先发展中心城区……………………………48
第二节 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50
第三节 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52
第六章 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家园………………………55
第一节 全面推进生态建设……………………………55
第二节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56
第三节 推动生态经济发展……………………………57
第七章 开放发展 增强发展活力………………………59
第一节 做好“三引一促”工作………………………59
第二节 加快“走出去”步伐…………………………61
第三节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62
第八章 共享发展 建设幸福临沭………………………64
第一节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64
第二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65
第三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7
第四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70
第五节 促进社会充分就业……………………………72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74
第七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75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79
第一节 打造综合交通网络……………………………79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体系……………………………80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81
第四节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83
第十章 保障措施…………………………………………85
第一节 强化重点项目支撑……………………………85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86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88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有利于临沭抓住机遇,克服挑战,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型升级,凝心聚力,赶超争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制定,主要阐述了临沭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明确了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的目标、布局、任务和保障,是今后五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决胜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使命,实现新跨越。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诸多矛盾挑战,全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增收、民生、环境提升“三大任务”,大力推进“三引一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社会更加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经济实力大跨越的五年。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2.4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年均增长9.9%。政府财力持续扩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亿元,是2010年的3倍,年均增长24.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0.1亿元,年均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6.8亿元,年均增长14.4%。经济总量连续提升,发展速度保持较高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基础、拓展了空间。
经济结构实现新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我县产业结构大优化的五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1.5:53.5:35调整为2015年的9.2:49.2:41.6。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增加值达19.6亿元,年均增长5.2%;各类园区累计达120个;累计注册农业类商标80个;创建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7个。工业经济迈上新台阶,金正大连续6年入中国围民营企业500强,常林集团连续4年入选中国机械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个,省著名商标达到25个,新增省名牌产品8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4%,居全市前列。服务业发展迈入快车道,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产业化发展和集群优势的提升,增强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和创造力。
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城乡面貌大改善的五年。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部分专项规划,镇街总体规划修编率达100%,村庄规划修编率达80%。立足“北扩西延、南优东进”,重点抓好北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滨海产业区)规划。电网投资逐年加大,“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5.25亿元,对220KV常林输变电站进行扩建,新建110KV变电站3座,增容35KV变电站2座,实施了大规模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供电能力、可靠性大幅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沂沭铁路建成通车,长深高速公路投入运营,罗岚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327国道拓宽改造工程顺利竣工通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区路、水、热、气、电等公用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等精品工程深入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健全,截至2015年底,拥有集中供热企业2家,城区供暖入网面积达528万平方米;管道燃气企业2家,建设燃气管网300千米,天然气用户3.2万户;累计新建农村沼气池57400个。旧城改造进展顺利,对16个城中区32个棚户区进行拆迁,累计拆迁1.3万户,拆迁面积143万平方米,腾空土地6400亩,建设住宅楼320幢,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安置回迁户1.2万户,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成效显著,“两区同建”发展项目区20处,对66个村16890宅进行搬迁,建成17个新型农村社区,安置农户12999户,流转土地21398亩。新建和改造提升城乡道路657.5公里。修建村级公路357.4公里,完成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受益人口51.6万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时期,是我县体制创新大变化的五年。以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土地产权确权流转、农村“四大载体”建设(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邮政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并公布了《临沭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承接工作,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行。对外开放跃上新水平,对外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县进出口总额达47082万美元,年均增长9.41%,其中出口31683万美元,年均增长11.54%。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五年实际到位外商直接投资22663万美元。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增添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居民幸福指数有了新提高。“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民生事业大发展的五年。2015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45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03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597万元,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83653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528539人,参保率为99.15%。劳动就业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7亿元,新增创业9438户,带动就业4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鼓舞了全县人民“十二五”时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
社会事业实现新跨越。“十二五”时期,是全县社会事业大进步的五年。教育事业不断进步,学前三年教育、义务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62%,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创建为国家一级馆,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覆盖率均达到100%,“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获评山东新型肥料农业科技示范园、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以常林集团为主体的国家级临沂市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集聚区获批组建,建立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4个,金正大和常林集团分别获批组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史丹利申报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顺利获批。人口计生、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外事侨务、国土资源、城管执法、防震减灾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气象、档案、民兵预备役工作、人事、监察、民政、审计、统计、粮食、物价、农机、老龄、史志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很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任务指标。五年来,我县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美丽中国示范县、省级文明县、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山东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首批示范县、山东省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县、省级卫生县城、全省教育示范县、全省创业型城市、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县、全省投资环境最佳县、省级生态县、山东省创业先进城市、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县、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踏上临沭大地,进农村、入农户、察民情、听民意,给全县人民以巨大鼓舞;省委书记姜异康等20多位省部级领导先后亲临我县视察指导,给全县人民以关心厚爱。
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以建设生态临沭为目标,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任务。持续实施“大绿化工程”建设,全县林地面积2601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4%。以迎淮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为突破口,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COD排放量削减1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环境保护得到大力加强,循环经济开始起步。城市形象的提升,城市品牌的培育,增强了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将长期处于发展新常态,我们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机遇稍纵即逝。但总体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基础有条件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
1、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十三五”期间,世界经济和政治环境总体上对于我国的发展较为有利。第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同步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世界范围内的产业转移给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投资带来了重大机遇,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和带动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第二,新一代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信息化、智慧化、低碳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在全球迅速扩散,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将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与模式,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3D打印、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加速发展,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了外在动力。第三,我国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政治舞台和经济领域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我国对外开展贸易,吸引到更多境外投资。
从国内看,发展规律和客观环境均表明,“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将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新常态演变,也将孕育着新机遇。第一,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全面深化改革,将推动市场化改革、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等实现突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化进程,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相继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4.0、互联网+、大数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和全新理念,将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第二,区域合作不断发展。国家战略层面,中央提出“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做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等创新发展战略,将推动形成新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第三,科技创新不断驱动。随着劳动力、土地、资源和环境成本上升,经济增长模式将向集约型转变,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逐步从依靠要素、投资驱动转向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第四,经济结构从失衡转向优化。从产业结构看,农业和工业比重下降,现代服务业比重上升;从需求结构看,内需超过外需、消费超过投资,成为支撑增长的主体。
从我县看,为实现“十三五”末山东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作出打造西部经济隆起带的重大战略决策,临沂提出了加快沂蒙革命老区建设的规划,以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延,为我县承接周边产业辐射,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了难得机遇。总体而言:临沭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主导产业稳健发展,结构越来越成熟,竞争力越来越强,新兴产业也将迸发出更新的活力;城镇村布局调整进入稳固期。城镇化布局将逐步完成,城镇格局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生态布局将随之定型;社会体系进入完善时期。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将不断完善,并将逐步走向成熟,逐渐稳定;体制改革调整进入深化期。到“十三五”末,各项改革基本完成,这些都为全县下一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面临挑战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也将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转方式调结构任务依然艰巨。经济总量不大,工业中化肥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比重高,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产品相对少,缺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项目的支撑,集群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培育任务还非常重;二是社会事业发展仍需补短板。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资源供给总量和空间布局,与城乡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不相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资源约束形势不断趋紧。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更加明显,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区域资源环境容量约束趋紧,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第三节 “十三五”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途径,建设实力临沭、智慧临沭、生态临沭、活力临沭、幸福临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要以市场化改革方向,拓展改革领域的深度,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推进企业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纵向创新;坚持机制体制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等横向集成创新,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绿色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既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注重发展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兼顾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切实把握好各项目标与任务之间的平衡,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改善环境,绿色发展。以构建现代生态文明体系为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与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文化,推动经济增长由粗放式资源消耗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坚持结构优化,开放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向投资、内需、出口、创新多轮驱动转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全面构建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加强与“西部经济隆起带”、“东陇海经济带”对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拓宽省内、国内、国际发展空间。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社会和民生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归宿感。
目标任务:
积极融入临沂中心城市经济圈和东部临港经济带,努力打造西部经济隆起带工业强县、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山东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鲁南苏北地区特色文化旅游胜地、国家生态园林宜居城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年度综合评价排序中每年提升1-2个位次,争取进入全市综合实力第一方阵。把我县建设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生态承载力的县域中心城市。
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到“十三五”末,全县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28.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9亿美元,进口额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2.5亿美元。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2:49.2:41.6调整为8:44:4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2%以上。
城乡统筹形成新格局。城镇规模加速膨胀,到“十三五”末,城镇人口达到4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3%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
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为9%、10%;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适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COD、SO2、CO2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38.4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十三五”时期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
2015年数值 |
“十三五” 末目标 |
年均增速(%) |
指标属性 |
|
经济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212.37 |
9 |
预期性 |
|
三次产业结构 |
9.2:49.2:41.6 |
8:44:48 |
预期性 |
||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60.8 |
11 |
预期性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
13.8 |
12 |
预期性 |
||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
180.1 |
15 |
预期性 |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34 |
42 |
预期性 |
||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
47800 |
63967 |
预期性 |
||
出口总额(万美元) |
31900 |
42690 |
预期性 |
||
5年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
2.26 |
2.5 |
预期性 |
||
人民生活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9 |
预期性 |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0 |
预期性 |
|||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21 |
32 |
预期性 |
||
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 |
90 |
预期性 |
|||
城镇化率(%) |
53.8 |
63 |
预期性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7 |
2.5以内 |
预期性 |
||
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8022 |
5000 |
预期性 |
||
义务教育入学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9.15 |
98以上 |
预期性 |
||
失业保险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资源环境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0 |
预期性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4.7 |
45.3 |
预期性 |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5 |
15 |
预期性 |
||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氨氮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消减率(%)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雾霾天数(PM2.5)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预期性指标是政府拟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财政、产业、投资和价格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 2.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拟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
第二章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实施集中、集聚、集约的空间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县域总体布局,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天蓝水秀的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顺应“核心+圈层+轴线”的县域城镇化空间演化趋势,形成“一核、一圈、两轴、三副、四点”的空间结构。
“一核”。指临沭县中心城区,是临沭县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核心,临沂大都市的次中心城市,与临沂经济开发区共同组成临沂中心城市经济圈东部的重要功能区。
“一圈”。即以县城为中心,以青云镇、苍马山风景区、蛟龙镇、店头镇和曹庄镇为外围的重要支点,形成的县域中心城市经济圈,是未来临沭县现代产业发展、现代城镇建设的紧密共同体。
“两轴”。指327国道和225省道共同构筑临沭县域的城镇空间发展骨架。327国道是临沭县域城镇体系的对外联系发展轴,连接临沭经济开发区-临沭县城-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三大重点开发区。225省道是临沭县域南北向的城镇次要联系发展轴,连接青云镇、店头镇及石门镇,是加强临沭县域南北中三大片区联系与互动发展的大动脉。
“三副”。即青云镇、蛟龙镇及店头镇三个片区副中心,是围绕县城互动发展的三个卫星城镇,通过产业的规模化培育,分别带动县域北部、东部和南部的人口城镇化进程。
“四点”。分别为玉山镇、曹庄镇、大兴镇、石门镇四个城镇。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构筑“12411”的农业布局。根据功能区划与区域特征,构建“一廊、两核、四大功能片区、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百个高效特色精品园区”的布局。
一廊:即沭河沿岸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
两核:即县城农业科技文化产业核心,苍马休闲农业产业核心。
四大功能片区:即北部杞柳集约发展区、东部花生出口创汇原料区、南部丘陵林果生态区、中部平原粮食高产创建区(北柳、东油、南林、中粮)。
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按照“一廊、两核、四区”的功能要求,以及“两区同建”的产业定位,建设十大万亩特色产业园区。即:万亩沭河古道生态园、万亩优质油料生产加工基地、万亩杞柳示范园、万亩高端农业装备科技示范园、万亩生态渔业综合产业园、万亩优质甘薯基地、万亩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万亩花卉苗木基地、万亩精品茶园、万亩优质葡萄园。
百个高效特色精品园区: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的要求,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配套 “两区同建”,打造100个高效特色农业精品园区。
——形成“1+2+3”的工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构建以临沭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区两个为辅助,三个特色工业园为补充的“1+2+3”协作发展新布局。工业向园区集中度将达到80%以上。
“一区”。即临沭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化工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围绕园区生产和生活配套,整合资源要素,合理设立功能分区,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升配套基础设施,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大园区创建提供保障。以现有化工化肥、高端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为重点,以生物医药、食品、柳编工艺品、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为支撑,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规模经济、循环发展的一流经济开发区,努力打造全县经济发展的核心支点和战略平台。力争到“十三五”末,县经济开发区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20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形成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努力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园”。即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和青云工业园区。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以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目标,继续加快道路、供水等配套设施,注重引进与园区基础产业相协调的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打造高新产业示范区、科技孵化创智核、滨水宜业生态园,形成宜工、宜业、宜居的产业新城。青云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柳编加工中心,重点发展精密钢管、高档家具、新型材料等产业,适度引进电子、新能源产业。
“三个集中区”。即店头镇、大兴镇、曹庄镇重点镇驻地,以发展机械、铸造、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加工等产业为主形成的工贸型城镇,着力打造全县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打造“一核两翼四园五带”现代服务业布局。按照服务业发展的规律,科学规划服务业空间布局,积极承接临沂市服务业,特别是临沂商城的辐射,主动融入临沂市半小时生活圈,形成“一核辐射、两翼齐飞、四园支撑、五带联动”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一核”,以临沭、郑山和蛟龙三个镇街为中心,集中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商贸中心、专业园区和专业性市场,使之成为县域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两翼”,以店头、大兴、曹庄和石门镇为南翼,以青云、玉山为北翼,重点发展商贸、文化旅游,培育服务业发展特色镇,形成与中心城区南北呼应的服务业腾飞之势。
“四园”,以沂沭铁路物流园区、汇商工谷物流园区、青云柳编产业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四大园区为依托,带动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五带”,以中心城区旅游带、沭河旅游带、苍马山旅游带、红色旅游带、夹谷山旅游带为依托,提高旅游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基本建立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新兴服务业、生态休闲旅游为重点,社区服务、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相配套的协调发展的框架体系。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
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按照生态系统特征和功能定位,科学划定县域生态功能分区,将全县生态空间划分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水资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镇生态协调区五类区域,加快建设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县。
自然保护区:包括苍马山自然保护区、沭河古道自然保护区、青云镇东部山区、玉山镇北部山区、国有柳庄林场、青云镇沭河沿岸等。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保存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维护和促进生物多样性。
生态旅游区:包括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沭河古道景区、沭河栗海景区、松影湖景区、岌山景区、羽山景区、夹谷山景区等。加大对景观资源的综合保护力度,防止对自然生态环境及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水资源保护区:主要涉及凌山头水库、西盘水库、狼窝沟水库、荞麦涧水库、羽山水库和大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沭河水资源保护区。重点对作为临沭县城和周边镇街备用水源地加以保护,发挥涵养水体、健全生态功能的作用。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涉及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注重农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实行较为严格的生态环境政策,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
城镇生态协调区:主要指七镇二街道的城镇建设区。实行较为严格的生态环境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进行开发建设,做到土地利用性质与开发强度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第三章 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发展高端化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优化提升工业,着力突破服务业,促进产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层次提升,加快构建多元支撑、高端高效的三次产业体系。
第一节 培植现代农业体系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树立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创新农业经营业态,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组织化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打造国家重要花生绿色原料生产基地为目标,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粮源和花生基地,到“十三五”末,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5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0万吨;花生播种面积稳定在42万亩,总产量达到20万吨。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花卉苗木、中草药、优质林果为重点,积极筛选引进适宜优良品种,逐步扩大丘陵山地果茶生产面积,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建立不少于15处标准化特色种植科技示范园。依托各镇(街道),发展生猪、蛋鸡、奶牛、肉羊、肉牛及狐狸、貉子、兔等特种养殖,引进鲁西黄牛、利木赞、西门塔尔乳肉兼用牛,以及波尔山羊、小尾寒羊、白山羊等优良牛羊品种,以提升单产和养殖效益为核心,促进规模化养殖经营,着力提高集约化、标准化、优质化水平,形成各具特色的畜产品产区。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按照“统一标准、规模经营、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严把质量关,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提升标准化种植基地档次水平。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培育150家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社员得实惠的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有序流转土地,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鼓励“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和“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股份农场”、“专业市场+农户”等多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建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系。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大力建设粮油、蔬菜、果茶、畜牧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工程,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打造成为集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生产加工、销售配送、农业特色金融服务和休闲观光农业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100家加工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以花生等优势农产品为特色的精深加工,把临沭花生大县建设成为深加工能力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能力大的花生产业强县。加强对“一村一品”工作的引导和指导,重点培育80个特色产业突出、农户积极性高、农民增收较大的特色产业专业村。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设施高端农业、精准节约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发展集农业观光、采摘体验、休闲娱乐、养生养老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复合型现代农业。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果蔬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完善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巩固农药经营“两项制度”,集中创建一批果蔬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县级综合检验检测网络,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摸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认定和知名品牌创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到“十三五”末,县域农产品生产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以上,蔬菜(果)等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增强农业支撑保障。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对节水灌溉、水库河道、农田道路、农田电力、储粮仓库、信息化网络等基本建设的专项投入,积极申报省、市农业发展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新机制的引进与创新力度,着力构建科技先导型的农业科技产业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资、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服务经营主体,鼓励农资、农机企业提供“耕、耙、种、收、管、加、储”全覆盖的种植业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加强有害生物、动物防疫、气象灾害等监测,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整合蔬菜、粮油等小型市场形成大型专业市场,打造一批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搭建完善统一加工、包装、质控、仓储、配送、金融服务“六统一”的农业电商综合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现代农业重点项目 |
绿色产业大长廊建设;史丹利(荷兰)现代农业示范园;金正大生物肥料及以色列现代农业展示园;常林高端农业装备万亩科技示范园;金易德农业科技高标准农田项目;陆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大兴蓝莓基地;万亩林下经济基地;临沂农泰科技有限公司5000亩高效设施蔬菜园;沿新沭河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朱村农业示范园和岌山种植养殖园区项目;万亩农田全程机械化托管项目;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临沭县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 |
第二节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抓住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机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以培育新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导向,走内外并举、量质并重发展道路,推动工业从数量规模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突出对科技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300亿元,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5家,过50亿元企业10家。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高端装备。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为平台,以节能型工程机械、高端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为重点,提升液压元件、发动机、精密铸件等关键部件配套、加工和集成水平,积极推动部(套)件集成化、基础件高端化、铸锻件大型化、优势装备规模化,努力打造高效节能环保工程机械及液压系统生产基地和高端智能农业装备生产基地,全力建设国家级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以常林集团等企业为依托,继续实施汽车配件铸件和装备液压系统高端技术纵深开发,全面提升精密铸锻件、高效环保铸锻工艺和设备水平,重点发展成套装备中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系统和总成;以构建大中型工程机械及高端智能农用机械为先导的链式产业体系,鼓励发展10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及关键零部件、配套农机具,农作物移栽机械及农业收获机械,加快产业链条延伸。以金正阳、金宝诚为依托,走差异化之路,开发高强度、高韧性、耐疲劳、耐腐蚀、高精度、减量化等高性能产品,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瞄准无缝钢管延伸链,上游抓好矿产、废钢、管坯、板带等资源板块合作,下游抓好深加工业务,钢管配送基地向服务型扩张。依托金铭机械,积极发展新型粮食干燥设备等装备,在装备改造、技术进步、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扶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支持中川液压做强核心主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形成以高端液压件、发动机、桥车变速箱和电控系统等为核心的高端产品产业链。到“十三五”末,培植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2家、50亿元企业3家;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 |
常林集团大型经济作物收获机械液压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常林集团大型节能环保挖掘机产业化项目;山东中川液压有限公司大马力轮式拖拉机电液提升器产业化及应用项目;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CVT无级变速大马力拖拉机产业化项目;东泰农业机械公司智能液压控制花生联合收获机项目;临沂金铭机械有限公司粮食烘干机械及环保设备项目;山东宝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套节能环保热水器内胆项目。 |
化肥化工。以化工产业园为载体,着力打造金正大工业园、史丹利工业园、金沂蒙科技园等“园中园”,布局水溶肥、生物有机肥、微量元素肥等绿色优质高效肥料产品,坚持走“水肥”一体化和“肥化”一体化新型化工道路;完善、壮大以醋酸、醋酸酯等羰基合成系列产品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链,打造以生物乙醇、丁醇、生物多糖为基础的生物化工产业链;加速发展苯甘氨酸、邓钠盐等抗生素医药中间体和盐酸罗哌卡因、兰索拉唑等原料药产品,进一步向制剂延伸的医药化工产业链。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3家,其中过300亿元1家;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65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化肥化工业重点项目 |
诺贝丰化学有限公司黄腐酸钾、硝酸钾及热电联产项目;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全水溶肥及功能性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高效聚元肥项目;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酸乙酯原料装置能量优化系统项目;哥俩好(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胶粘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聚天冬氨酸、硝酸钙项目。 |
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杞柳编织。借助中国柳编商品交易会和电子商务平台,以金柳、晴朗、美艺等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临沭柳编”品牌进入全国百强的优势,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共建杞柳种植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柳编工艺研发平台和工艺技术转化服务平台,加快争创行业名牌和制定柳编行业产品标准步伐,推进杞柳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食品加工。以兴大、三兴等企业为依托,加大FD生产线的投入,重点发展植物提纯、有机蔬菜、真空冷冻、保鲜绿色保健食品;以虹源、佳士博食品等为依托,重点发展冷鲜肉、低温肉制品、熟食等精深加工制品,鲜肉制品重点向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熟食制品向多品种、系列化、营养化、易存储、食用方便方向发展;依托华强等企业,重点开发红薯精淀粉、变性淀粉、植物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培育一批临沭特色农产品品牌,培植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开发优质、生态、绿色、安全农产品,形成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花生油加工、畜禽屠宰为重点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脱水蔬菜加工基地。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食品加工产业重点项目 |
山东兴大年产1万吨保鲜蒜米技改项目;山东华强薯类淀粉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项目。 |
3、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生物医药。以福瑞达、金沂蒙为依托,重点开发那他霉素、醋酐、正丁醇发酵醇等产品,逐渐向下游产业链扩张延伸,实现产品多元化。到“十三五”末,培育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 |
沂蒙老区微生物多糖及新型酶制剂项目;金沂蒙原料药生产项目;山东福瑞达年产1000吨新型药用辅料普鲁兰多糖的产业项目;海佑福瑞达公司原料药项目;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肟系列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贯天下生物科技医药保健项目。 |
新材料。以山田研磨、金蒙新材料公司为依托,大力开发纳米粉体涂装材料、金刚石微粉等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加速形成产业集聚规模。到“十三五”末,培植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 |
山田研磨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功能性系列纳米粉体材料及年产30亿米复合钻石线锯项目;山东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高强度聚丙烯土工复合材料项目;山东金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碳化硅功能陶瓷项目;山东金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亚微米纳米碳化硅技术改造项目;临沂日捷隔板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玻璃纤维超细棉隔板项目。 |
电子信息。以佛光照明科技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为依托,积极发展HID安定器、驱动电源、数字电源、自动化控制系统、芯片封装及LED灯具等新能源光伏照明设备,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重点突破高端配套应用市场和本地化配套能力,逐步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支撑下游产业跨越式发展。到“十三五”末,培植销售收入过50亿元企业1家,实现销售收入过75亿元。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 |
阳光博瑞机器视觉智能制造和机器人芯片控制项目;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临沂中讯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小型片阻用氧化铝陶瓷基板项目。 |
第三节 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丰富业态、扩大规模、提升层次,补齐现代服务业发展短板,全面提高我县服务业发展水平。
1、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加快铁路物流园、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物流园、青云物流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立足鲁东南、辐射苏鲁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商贸物流集散基地。加快发展商品展示、批发交易、物流配送、现代仓储和商贸服务等业态,鼓励发展商超物流、供应链物流、城市快消品物流,完善物流产业链条。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突出发展高端装备物流。引导和培育一批信誉高、服务好、组织化程度高的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和实现物流延伸服务,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创新城乡物流模式,实现县级分拨中心(物流中心)+镇街中心库(四位一体交管所)+村级网点(代销店)城乡物流无缝对接。不断提高物流组织化集约化程度,构筑高效、优质的物流基础平台、信息平台,促进传统产业、有形市场、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十三五”期间,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十三五”末,物流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左右。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 |
铁路物流园项目;青云物流园项目;复合肥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工业物流园项目;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物流园项目;金鹏物流园项目。 |
金融保险。规划建设临沭县金融商务中心,积极吸引尚未在我县设立机构的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县设立机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布局网点,每年增设镇街分支机构1-2家,城区营业网点(社区银行、小微银行)3处,离行式自助银行服务网点10个;力争到“十三五”末,引进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10家。加快推进农信社银行化改革进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8家。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规范运营,每年新增地方金融组织2家,到“十三五”末,全县金融组织达到23家。积极拓展保险市场,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服务,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到“十三五”末,引进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10家。全面实施镇域金融业发展“四个一”工程,重点打造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镇金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业协会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融资,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科技服务。以研发中心建设作为重点,以推出化工、新型肥料、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金属制管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目标,加快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技术监测、技术推广、科技交流、科研项目评估、科技咨询等;围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领域,加快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技术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新技术推广、环境科技研发等服务;规划建设科技孵化园区和新型肥料、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四个研发基地。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 |
史丹利化肥农业互联网服务平台项目;金正大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史丹利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沭县镇村三级科技推广中心建设项目。 |
会展服务。围绕柳编、化肥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培育知名度高的会展品牌;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培育本土专业性展览公司,推动会展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会展行业与商业、交通、旅游、文化、住宿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拉长会展产业链,汇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带动城市及相关产业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专业化展览公司3家,将全县柳编展、装备展、花卉展打造成为省级知名展会,形成会展旅游产业集群和会展服务产业链。
2、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文化旅游。立足我县人文和自然资源优势,围绕“五山”(苍马山、冠山、夹谷山、钟华山、岌山)、“三水”(沭河、苍源河、龙潭湖)、“一圣地”(滨海红色革命纪念地),打造绿色休闲游、乡村生态游、康体养生游、红色圣地游,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多样化开发临沭文化遗产,以滨海红色文化园、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朱村“钢八连”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和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为中心,深度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革命旅游圣地。围绕“田园城市、诗意乡村”,加快建设一批体现乡村特色的农家乐,鼓励各镇街利用当地资源和地理优势连片发展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创建具有历史记忆、乡土风情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积极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按照“建设精品景区、发展特色旅游”的思路,加快苍马山景区、冠山景区、夹谷关景区、龙潭湖旅游区、朱村旅游项目、沭河古道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精品景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大创A升级力度。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健全临沭县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夹谷关景区游客中心、沭河古道景区游客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旅游交通指示牌。以“好客山东·乐而思沭”为主题,强化旅游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提升品牌形象;全面启动智慧旅游、新媒体营销,加强与周边城市旅行社的交流合作,拓宽旅游客源市场。力争到“十三五”末,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家、3A级旅游景区3家,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建成全域旅游示范县和鲁苏文化旅游名县。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文化旅游业重点项目 |
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滨南红色文化纪念园项目;山里村度假区开发项目;沭河古道景区开发建设项目;夹谷关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冠山风景旅游区提升建设项目;沭河栗海休闲度假区项目;羽山风景区项目;龙潭现代渔业综合产业园暨航空小镇旅游项目;岌山省级地质公园建设项目;沂沭东调工程纪念园(馆)项目;临沭文化记忆传承村项目;城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商贸流通业。以临沭澳林国际商贸城、鲁商城市综合体、新天广场为依托,突出“精、特、新”,打造商务与商贸互动的品牌商圈和复合型商圈,构筑辐射全县、高中低档商业相结合、空间布局合理的现代商业服务网络。加快改造提升以木材、水果、蔬菜、建材家饰、电子元器件等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发挥重要商品集散地作用。发展汽车交易,培育和规范二手车市场。大力发展农贸市场,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连锁超市、便利店”工程建设为载体,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以农村新社区为中心,发展连锁经营、代理销售、物流配送、贸工农一体化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办连锁店、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业态,提高农村商业发展水平。着力推动批发零售业的创新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城市商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网上商城、电子商务、工厂直销、大宗商品交易等流通新业态。到“十三五”末,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7亿元,基本形成业态新颖、网络健全、布局合理的格局。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 |
鲁商城市综合体项目;新天广场项目;7乐商城项目。 |
房地产业。适应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范发展房地产业,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考虑县城人口规模与分布、城镇化进程和消费能力,科学推进商品房开发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发展面向普通消费群体的中低档商品房;按照国家政策和投资计划,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机构的管理,严格准入审查,重点抓好金明寓、史丹利、雷华、金正大、金正阳、沂蒙老曲等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加快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步伐,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和物业服务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有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一级资质,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二级资质,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为三级资质,全县实现房产开发投资90亿元;年销售商品房5000套,销售面积60万平方米。完成保障性住房5000套。
3、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电子商务。实施电商园区、电商企业、“淘宝村”、“互联网+”推进工程,通过引进一批技术先进、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一批提供咨询、策划、运营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商。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以已经形成的以京东“中国特产·临沭馆”、淘宝“特色中国·临沭馆”为主导,“农商1号”农资电商平台为延伸,“愚人码头”、“初衷商城”等区域性网络销售平台为补充的平台框架。对接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电商进村工程,依托我县柳编、蔬菜制品、化肥化工、五金等出口产业的优势,鼓励企业自建或通过淘宝等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着力培育一批淘宝村。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2处电子商务园区,培育5家交易额过亿元或市场占有率超过20%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1处园区列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10家电商骨干企业,建成30个淘宝村、50个电商村;到“十三五”末,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电子商务产业重点项目 |
临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互联网+”平台开发应用项目;金正大“农商1号”项目;线上地方特产馆建设项目;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互联网+物流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山东中超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冷链物流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 |
健康及养老养生。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水平和健康水平。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双轮驱动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改造提升镇街敬老院,同时按照每个敬老院不少于3人的标准,配齐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加快推进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进程,普遍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设紧急援助“一键通”等养老服务热线,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优化组合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量、社会各类中介服务,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老年公寓医养结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医养联合体”服务模式。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健康及养老养生产业重点项目 |
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山东伟业集团医疗养老项目。 |
社区服务。以便民、惠民为方向,加快发展购物、休闲、综合服务等社区商业,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融合社区商业、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居民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街道社区家庭服务中心,推动社区服务向农村延伸,打造“15分钟日常生活服务圈”。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扩大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消费维权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覆盖城乡社区;鼓励公益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开展义工服务社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到“十三五”末,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社区服务网络体系。
第四章 创新发展 驱动内生增长
全面实施“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战略,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创新成果大量涌现的新局面。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大力引入创新实体,不断依托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和企业自主创新平台,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和领域科技攻关,破解经济发展瓶颈。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构建新的合作平台。力争五年内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继续实施百企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企业创新能力,重点骨干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有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增强科技支撑发展的能力。
建立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围绕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采用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整合科技资源,强化创新公共服务。完善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网络、科技数据库等信息设施。完善技术市场,发展科技项目评估、信息咨询等各种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区域性中介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中介组织,整体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不断解决工农业发展中共性技术难题。
实施重点产业和领域科技攻关。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县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产业领域,着力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六大领域,加大自主创新、引进新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知名品牌。培植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力争用五年时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其中产值过100亿元的5家、过50亿元的10家。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县经济开发区争创省级、国家级产业基地,五年内新增l处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产业基地。
第二节 大力培育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创新投资主体、技术研发主体、科技成果应用主体,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发展创新型企业。围绕资源开发、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升级、技术进步,依托金正大、史丹利、常林、金沂蒙等现有企业,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省内外国有大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对原材料和能源、闲置厂房及土地等要素、上下游产品和市场渠道等环节进行组合,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点,通过上市嫁接、合资合作、兼并重组、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新型企业,打造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成长型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初创型科技企业为后备力量的高技术企业集群,壮大我县工业实力。到“十三五”末,全县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6家;中国名牌产品达到3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9个,山东省著名商标3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2%;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及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70%。
推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大节能工程机械、高端农业装备技改力度,加速肥料产业国际化,创建全国复混(合)肥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持续加大技改投入,推动工业产业产品、工艺装备、品牌效益等结构全面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多形式的技术联合,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支持企业对落后技术进行升级,围绕关键技术、制约性技术进行一系列技术攻关。扶持中小企业运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与质量监控技术等共性和基础性高新技术嫁接,提升传统产业水平。
第三节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出台多种政策和措施,大力优化科技创新内外部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事业良好发展。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力度,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实施为契机,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努力营造有利于保护发明创造的良好法制环境,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市前列。
拓宽科技投入渠道。加快整合全县创新资源,多渠道筹集科技发展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鼓励金融部门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贷款,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贷款额度,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基金。
深化科技体制创新。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校院的产学研结合,建设开放型创新科技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及信息市场,繁荣技术贸易和技术咨询。调整专利资助政策,重点突出对发明专利、专利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科技企业,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向规模化发展。
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协作创新能力。重点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军民融合。引导常林集团、山田研磨材及阳光博瑞电子等企业抢抓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大机遇,积极引入先进军用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生产军用产品。
第四节 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坚持以效益体现价值,以财富回报才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大批人才智慧涌流、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
加强人才培养和选拔。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培育大批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高度重视全县科技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在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推进实施紧缺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培训计划。规范创新型人才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奖励力度,提高政治待遇。
吸收和引进创新人才。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较大比例的临沭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工作;开展引智工程,采用多种方式引进一大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持续研发能力,并能实施重要产业化项目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壮大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十三五”期间,选拔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名,荣获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百千万工程国家人选1人,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处。各类人才总量达到3.84万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的40%。
第五章 协调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
坚持城镇带动战略,加大城乡建设投入,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提升城乡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镇集聚人口、产业、公共品的能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形成以县城区为中心,重点镇为支撑,新型农村为基础的城镇化新格局。到“十三五”末,全县城镇化率达到63%以上,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
第一节 优先发展中心城区
以中心城区大发展带动全县总体的大发展,多措并举,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城区品质,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发展地位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城区开发拓展。依照“一城五区、北优南改、东延西进、均衡发展、望山拥水、宜居宜业”思路,着力构建“一带、两心、两轴”的中心城区功能布局。一带,以苍源河为景观带,由西北到东南,贯穿整个城市,布局绿地、广场等景观设施,商业金融等服务设施,以及高档居住设施,发展成为城市最主要的景观带。两心,以育新街、中山路、常林大街、正源路形成的富有活力的商业中心和体育中心为城市中心,规划布局金融贸易、办公管理、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形成相对集中、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心商务区。两轴,以沭河大街为依托形成城市发展轴,串联城市主中心与城西副中心,打造新城区发展的主要载体;沿苍山路形成城市生活轴,连接城北片区和城南片区,打造城市发展的新门户。
提升老城区功能。继续开展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城中村”改造,实行片区规划建设,加快建设苍源河、滨河、城东、光明、红石湖五大居住组团。依据“大集中、小分散”布局原则,着力构筑县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商业网点组成的三级商业服务体系,提升规划标准与服务容量,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加快新城区建设。本着“有序开发、加快建设”的原则,提升城市现代服务功能,构建生活便捷、环境优美的新市区。根据城市空间调整、功能完善的需要,大力实施居民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着重组织实施好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完成核心区路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打造一批商业项目和服务项目,解决好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发展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发展空间。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完成城东一路、城南一街、冠山路南段、兴大街东段、泰安路东段、青云山路北段等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将常林大街等道路由一块板改造为三块板,实行机非分流、人车分流;完善支路配套,改造小街小巷,打通丁字路和封闭街区;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积极发展城市慢行系统,建立完善无障碍交通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加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停车场建设,不断完善停车供应体系。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下停车、人防、商业、仓储等设施建设。搞好地下管网普查,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地下管线动态化管理。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加快弱电下地步伐,在重点区域逐步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给排水设施建设力度,增设排水管道4.4万米,污水收集管道3万米,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提高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打造“海绵型城市”。启动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的再生水利用工程,配套中水回用管网和泵房。继续实施供暖扩容,探索地源热泵、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供热。大力推进“气化临沭”建设,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科学规划建设充电桩,推动新能源交通系统发展。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创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治污、治堵为重点的“五治”行动,建成区内基本杜绝“脏乱差”现象,县城容貌环境达到“净、亮、绿、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重点加快主题公园、林荫停车场、主题广场建设,扩展园林绿地规模,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绿地系统。加强苍源河及上游湿地周边生态环境整治,构建“河、湿地、城”等自然与人文资源紧密融合的城市格局。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增加市民锻炼、休闲场所,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突出临沭地域、历史和文化特色,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的主题景观、文化景观和生活景观,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第二节 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
根据“膨胀规模、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加快发展,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配套,加快产城融合,实行差异化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
青云镇,充分发挥毗邻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级示范镇及区内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建设精钢制品、新型金属材料等特色工业园区,完善旅游服务和生态居住功能,突出“柳织青云·栗绘沭河”形象主题,建设成为我县北部的经济增长极和面向临沂大都市的城郊精品旅游休闲小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4.5万人左右。
蛟龙镇,依托长深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优势,以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项目,加快镇驻地村社区化改造,完善居住、公共服务功能,突出“工业新城·红色蛟龙”形象主题,发展成为临沭县对接东部海洲湾临港经济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的增长极和山水田园城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万人。
店头镇,充分发挥铸造业集群优势,进一步壮大工业园区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镇区医疗教育、商贸市场、金融等公共设施建设规模和等级,突出“铸造名镇·工业店头”形象主题,建设成为产业较发达、城镇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县域南部工业重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2万人。
曹庄镇,搞好大哨工业园建设,扩大城镇建设框架,提升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突出“恐龙之乡·钻石曹庄”形象主题,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工业城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1万人。
大兴镇,突出商贸业的基础优势,培育发展五金批发、手机配件批发、农副产品集散等商贸功能,建设食品工业集中区,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史前羽山·田园大兴”形象主题,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的商贸业功能、人居环境良好的鲁南商贸名镇,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万人。
玉山镇,突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品质较高的精品农业、中药材种植和生态旅游业,加大城镇住区的改造建设力度,完善提升镇区综合服务能力,突出“山环水绕·桃源玉山”形象主题,建设成为全县的后花园,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4万人。
石门镇,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与西部沭河古道旅游区的交通联系,提升旅游服务功能,突出“沭河古道·生态石门”形象主题,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旅游配套服务能力的现代生态小镇,城镇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4万人。
第三节 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两区同建”为平台,梯次推进环境整洁村、生态文明村、美丽乡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新型乡村。
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综合考虑地域特色、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居民习惯和农民意愿,合理确定社区建设模式,引导城中村、城边村、镇街驻地村、中心村规划建设城镇聚合型社区,引导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村规划建设中心村融合型社区,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万人大社区,促进小村向大村集中,弱村向强村集中,农村向城镇集中,优先扶持50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
营造优美乡村环境。突出搞好农村社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建设,全面完成改厕,实现道路硬化“户户通”,在主街安装路灯、配套路旁绿化;持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对农村面源污染与沟渠汪塘的治理,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打造淳朴自然、优美宁静的乡村风貌;注重特色村庄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和景观标志,真正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十三五”期间打造10个有示范价值、反映临沭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乡村旅游型、特色农业型”传统村落。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分级分类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水、电、气、暖、路、电讯、网络、有线电视等城乡“八通”工程,健全完善社区幼儿园、小学、敬老院、卫生室、警务室、超市、中心广场、社区服务中心等八项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垃圾收集、污水处理、农机具和余粮存放等四项配套,切实达到社区“五化八通八有四配套”的目标,确保社区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环境舒服方便。建立全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乡发展分区明确不同片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模式,实现城镇服务向乡村延伸,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指导条件成熟的农村新型社区依法实行“村改居”,参照城镇社区模式进行管理,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完善型公共服务城乡全域覆盖,建成一批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特色鲜明的农村示范社区。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城乡发展重点项目 |
东城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气化临沭”工程项目;国有林场改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街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项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苍马街东段排水工程(苍山路-半路河)项目;小城镇提质扩容项目;“两区”同建项目;城市道路规划建设项目;城东一路建设工程项目;农村硬化道路“户户通”;农村“改厕”项目。 |
第六章 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家园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全力打造“生态临沭”。
第一节 全面推进生态建设
加强森林、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增加生态安全意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保障重要水环境生态安全。以沭河、牛腿沟、苍源河、穆疃河南北四纵,韩村河、新沭河东西两横,龙窝灌区干渠,构筑覆盖全县的“四纵两横一干渠”现代水网。继续实施境内主要流域河道生态治理,加强对苍源河、沭河古道等区域保护。严格实行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大凌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封停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自备井,全面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全面控制,水质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形成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苍马山、冠山等森林资源保护,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建设大绿化生态体系。采取工程造林办法开展荒山造林,对破损山体实施修复治理绿化;实施农田林网生态建设工程,完善补植、升级改造现有林网;以境内河道为重点,适地适树;完善境内道路绿色通道;加大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到“十三五”末,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5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48%,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
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以沭河国家湿地公园、苍源河省级湿地公园等为重点,采用适当的生态、生物及人工恢复技术,对受到干扰和污染的湿地环境实施有效治理,逐步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实现湿地生态系统和环境良性循环及自我持续。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加快建设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形成湿地公园管理、运营框架以及景观雏形体系。
第二节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
加强总量控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营造生产发展、生态文明、生活幽静的美好环境。
推动水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矿区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协调好污水处理与供水、节水、污水资源化设施的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改造,建设污水资源化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到“十三五”末,城区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关、停、并、转、迁”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增产扩能。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交通工具。逐步推广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工作。开展道路扬尘、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加强采矿管理,有效降低大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加强非工业面源污染防控,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和露天烧烤清理工作,做好秸秆禁烧等工作。
加强重点污染物综合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市收运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到“十三五”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重点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抽查、监督力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业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第三节 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把实施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和产品结构优化,积极推广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实现结构性节能减排。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畜禽粪便等资源的能源化合理利用,积极发展以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等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到“十三五”末,全县垃圾发电达到15MW,光伏发电达到100MW。加快实施“气化临沭”战略,全面推动天然气在工业、商业和群众生活中的广泛运用,改善能源结构。推广应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建设为重点,发挥金沂蒙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单位,建立经济良性循环体系,积极争创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十三五”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20家。促进农业资源和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立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条。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生态环保重点项目 |
苍马山生态区保护项目;青云河生态治理项目;沭河古道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苍源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工程项目;牛腿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磨山生态修复项目;矿山整治和尾矿治理项目;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精沼液中水回用改造项目。 |
第七章 开放发展 增强发展活力
把握深化开放重大历史机遇,树立“大开放、大发展”观念,结合“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全力打造“活力临沭”。“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28.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9亿美元。
第一节 做好“三引一促”工作
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攻点,以园区为主阵地,以大项目好项目为主抓手,着力推动引资金引人才引技术量质齐升,着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更大突破,为实现“走在前列”目标、加快建设幸福临沭提供有力支撑。
全力做好“三引”工作。引资方面,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以化工化肥、高端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为重点,钢材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为突破点,围绕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招商计划,引进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突破500亿元,在50亿、100亿级等大项目,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互联网企业及新兴业态上实现新突破。引智方面,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鼓励企业加强与院士等权威专家的合作,积极引进“泰山学者”等高端专家,力争引进组织类外国专家100名,与5家最大的外国专家组织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进符合“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条件的高端外国专家10人;组织申报“国家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省级引智成果示范项目”、“市级引智成果示范基地”5个,组织申报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沂蒙友谊奖”5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5人,争取设立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基地。引技方面,发挥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优势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加大国内外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引进力度,“十三五”期间,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引进转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100项以上。
创新“三引”方式方法。以提高招商成效为核心,扎实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扩大对港台、欧美、日韩等重要外资来源地的招商。完善项目落地机制,抓好项目签约、手续办理、落地建设等各项服务,实行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制,提高外资项目的成功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发展空间”活动,开展“外资质量提升年”活动,实行“一站式”办公,确保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外资行政审批项目,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让投资者在临沭创业安心、生活舒心,形成投资洼地。
促进企业“二次创业”。坚持把“双30”企业作为全县工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力军,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加快推进“五个行动”,形成100亿级率先培植,50亿级、10亿级重点培植,亿级加快培植,梯次跟进的示范引领格局。鼓励支持金正大、史丹利等4家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大的百亿级龙头型企业,加强与大型央企、世界500强的合作,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品牌联盟等形式,加快行业整合,打造一批临沭籍的国际化企业集团。扶持山田研磨、福瑞达、贯天下、华强生物科技、英格索兰等10家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抢占技术高端,努力打造全国同行业领军企业。引导金正阳、金宝诚、金源管业、正茂皮革等规模大、财税贡献高的资源型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增强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华盛化工、卡特重工、雷华塑编、东隆家纺等成长型企业,做精做大主业,加强战略合作,打造知名品牌,加快规模膨胀,增强竞争实力。
第二节 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为主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比较优势,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抓住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机遇,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打造和培育外贸出口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培育2-3个产业相对集中,出口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外贸发展基地。鼓励支持金正大、史丹利、常林集团、金沂蒙等骨干企业,加强技术改进和研发创新,开发适合国际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培育出口知名品牌,增强外贸主体实力。引导重点出口产业—柳编产业加快区域品牌建设,加强“临沭柳编”地理标志的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特色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多方开拓国际市场。实施“精准外贸”工程,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参加重点境外经贸活动和展览活动,组织更多的中小企业出国参展,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进出口贸易大数据,掌握市场动态,拓展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国内直销网络,鼓励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境外建立营销中心,设立境外直销机构,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开拓战略,着力巩固欧美、日韩、港台等传统市场,加大对东盟、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促销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市场多元化,提高市场占有率。
提高对外经济水平。积极落实国家、省鼓励企业境外投资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双边、多边民间投资合作协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主动开展境外资源、能源开发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力争我县已有援外资质的两家企业金沂蒙集团(A级)、力士德工程机械公司(B级)实现公司援外实绩零突破。大力开拓高端劳务,推动有资质企业积极开拓境外承包工程市场,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积极发展技术劳务,重点开拓高层次劳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实现劳务服务由低端向高端转变。
第三节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抢抓国家和省实施新一轮区域战略布局的机遇,积极主动融入对接,拓展县外发展空间,在更大范围内谋划高点高位发展。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充分发挥毗邻新亚欧大陆桥的优势,以临沂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物流双节点城市为契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建设海外工业园,积极承接国际资金、技术、信息、产业转移,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不断提高开放合作层次。
融入西部经济隆起带。加强与周边市(县、区)的经济合作和招商互动,加快公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促进活动,建立产业对接合作长效机制,推进区域发展一体化。
加强东陇海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毗邻苏北和“两省通达”的优势,积极到徐州和连云港等苏北地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强化与东陇海经济带区域的产业对接,推动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第八章 共享发展 建设幸福临沭
以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体、社保、社会治理等为重点,强化对民生事业投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力打造“幸福临沭”升级版。
第一节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化驻村联户扶贫,切实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指导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实现联系单位帮扶点全覆盖,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单位不脱钩。实施分类扶贫,继续搞好扶贫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理念脱贫。坚持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果品等特色种植业和牛、羊等草食畜牧养殖业,争取为每个家庭培养一个能够为本家庭提供收入来源的劳动力。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50%以上,达到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优先调整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改善贫困村居的发展环境,确保全县贫困村全部“摘帽”,实现“五通十有”,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加强对贫困户、残疾人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加快建立县级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扶贫、金融扶贫、教育培训扶贫等工作。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到2018年提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二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实施科教强县战略,坚持立德树人理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确保促进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全力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活力、更富特色、更有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实施农村新型社区、新农村幼儿园、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每个镇街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30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1所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城镇每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幼儿园,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到“十三五”末,全县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所有农村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工程,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均达到校舍标准化要求。实施县二实小、三实小扩建和县北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第六实验小学新建工程,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和班额,切实解决城区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的办学路子,激发办学积极性。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资金分配、教师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镇学校支援农村学校的工作制度,逐步缩小校际差距。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加快构建医教、康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巩固率达到99%;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8%以上。
提升发展高中教育。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管理,鼓励高中段学校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在城区新建北城高级中学和临沭一中综合楼,实施高中改薄工程,化解高中债务,全面提升高中段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推进实施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到“十三五”末,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高水平普及高中段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实施临沂工业学校(县职业中专)扩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十三五”期间,将临沂工业学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职业教育科研、专业和课程设置,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职业学校与企业“双元制”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更深层次地加快培养适应当地企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强化中高职对接,扩大专科、本科贯通培养规模。到“十三五”末,全县职业教育建成2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以上省级示范专业、3处条件完善、设施齐全、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增设新兴产业专业,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教育事业重点项目 |
县北城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项目;县第三实验小学扩建项目;县第二实验小学扩建项目;县第六实验小学项目;临沭一中综合楼项目;临沂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县北城高级中学项目;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改薄工程项目;临沂工业学校、临沭二中、县实验中学C级楼板楼改建项目。 |
第三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以全民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育等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质量。
加强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和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县域医疗龙头作用;加强儿童、妇幼、肿瘤、精神等专科医院建设,着力提升危难急症、重大疾病治疗水平,努力实现重大疾病不出县的目标。加快镇街卫生院改造提升力度,更新改造村卫生室,优化卫生室布局,实现全部村卫生室达标,发挥其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扶持,制度化、科学化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加快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施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搞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不断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综合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农村、社区卫生监督无缝隙覆盖。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到“十三五”末,县、镇(街)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均达到100%,儿童计划免疫“五苗”覆盖率以镇街为单位达到95%以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基础上,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办医多元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医疗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发展中药材产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两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民生普惠与计划生育优惠相衔接、奖励与制约相结合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机制。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优养、男女平等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十三五”期间,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5:100以内。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在接受教育、获得就业机会的平等权益。关注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空巢家庭、单人家庭,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关心帮扶农村妇女和老人生产生活,落实救助和照料工作。
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的权利,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强化县、镇、村三级群众室内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工程、体育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和体育、艺术器材达到规定标准,配足配齐中小学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县校园足球普及率达到25%。推动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倡导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促进体育健身生活化。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医疗卫生事业重点项目 |
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临沭县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临沭县中医医院综合门诊楼项目;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病房楼、康复楼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郑山街道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综合门诊楼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蛟龙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玉山镇玉山卫生院门诊公共卫生服务双面综合楼项目;大兴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青云镇卫生院新院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玉山镇中心卫生院东盘医疗区门诊综合楼项目;南古卫生院建设项目;村级卫生室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县皮防站门诊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 |
第四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以提升群众文化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跃上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搞好文物保护,建设示范性文物保护园区,加强古树、古宅、古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普查建档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规划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传承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规划实施北沟头遗址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加强临沭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搜集整理“东调工程”历史史实,弘扬临沭人民“愚公移山”和无私奉献精神。加强对临沭民间传统艺术、技艺的挖掘研究、传承保护和推介演示,编纂出版《弘扬传统文化讲述临沭故事》系列丛书。充分挖掘整合草柳编、打花棍、扑蝴蝶等民俗文化资源,培育发展柳编、石雕、酿造、雕塑、木刻、剪纸等传统手工艺,规划建设知青文化、纪念馆、民俗文化博物馆。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县城北城区“临沭县文化中心”、景观式广播电视发射塔、无线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广播“村村响”、新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县城一院多厅数字影院;在镇街,深入实施“百村万户”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镇街综合文化站、乡村文化博物馆、文化广场、村级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站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建设力度,形成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施广电低保惠民工程,推动有线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有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全面加强品牌文化建设,提升推广“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广泛建立文化活动载体。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编创一批思想内容健康、体现时代特点、适合群众需求的优秀剧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活动。
加快振兴发展文化产业。建设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完善提升苍源河文化公园,推动影视制作、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和衍生产品开发;规划建设临沭文化艺术市场、工业文化产品示范区;以新型工业化实验区为依托,建设艺术展览馆、产品研发及人才培养区、创意产业生产制作区等重点片区,加快建成文化创意基地。大力发展网络和动漫服务业、文化演艺业、文化博览业、出版印刷发行业、广播影视业、工艺美术业、休闲娱乐业等产业。大力培育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一批“专、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十三五”期间,发展5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3个,文化产业单位达到380家。加强文化创作生产,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努力实现历史、现代、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的新突破。发展振兴地方戏剧、曲艺、歌舞等优秀剧目,创作一批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精品。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文化事业重点项目 |
临沭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临沭县文化中心项目;北沟头遗址文化公园项目;新档案馆建设项目;景观式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城乡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一村一年一场戏”、“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放映工程。 |
第五节 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扩大就业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十三五”期间,年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人、困难群体就业5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00家、个体工商户1500户,带动就业3000人。
不断扩大就业容量。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总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建设2处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1-2处省级或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政策体系。
突出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精心实施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完善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就业。全面推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支持农民网上创业。重点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帮扶,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企业吸纳等方式就业的全面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积极为用工单位、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到“十三五”末,力争使每一名转移就业劳动力都得到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85%以上的农民工由普工成长为新型技工。推进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打造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四型”就业社区。建设1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为创业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体化服务,帮助实现就业创业计划。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
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零工市场)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 |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统一开放、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补缴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统一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救助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同期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幅,保障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慈善救助等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规范救助程序,推行阳光救助。整合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部门救助资源,县级设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各镇街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切实解决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做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老有所养”,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逐步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社区服务资源,建立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智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社会化。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困难儿童能够正常就学和生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少数民族特需生活补助,实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社会保障事业重点项目 |
县光荣院项目;县儿童福利院项目;青云镇老年公寓建设;青云、郑山、大兴、店头中心敬老院项目;回族街民族健身广场项目。 |
第七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建设法治临沭。制定“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深化普法工作,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完善基层各项廉政制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加强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强化“一张网、一平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12345”市民热线办结率,呼应合理诉求,顺应百姓期待。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类、管理类、慈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展志愿者队伍,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
建设平安临沭。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形成天网、警网、民网“三网整合”和视频监控建、管、用“一体化模式”,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社会治安体系,引入市场化机制;抓好县镇(街)村三级综治平台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和责任信访;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拓宽网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满意率,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刑事科学技术投资,建设高标准DNA实验室一个,电子物证实验室一个。建设违法犯罪矫正中心一处。建设高效、科学、可持续性工作机制,逐年增加公安民警和公安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一区一警”的配置标准配齐警力。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建立除镇街巡防队伍之外的社区、单位等自建巡防守望队伍。进一步加大交通信号基础设施建设,镇街主要路口实现信号灯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毒犯罪的打击、管控、矫正、宣传机制,控制毒情蔓延。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逐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生产。开展各类严重职业危害项目普查登记,建立职业危害项目数据库全覆盖,加强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及治理。健全以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和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完善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打击食品领域犯罪,整顿食品安全秩序,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城市消防、气象、防洪、抗震等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互联互通的应急预案体系、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紧密配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文明临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夯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立体覆盖行动,将四德工程融入到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增强全民道德实践自觉性。扎实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深入实施善行义举四德榜普及提升行动,在全社会兴起弘扬雷锋精神、学习道德模范热潮;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文明服务品牌。提倡全民阅读,提升全民道德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设诚信临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不断扩大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范围,提高征信系统有效利用率。广泛开展“信用临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诚信、商业诚信、个人诚信、社会诚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系,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曝光制度,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努力打造“诚信临沭”品牌。持续深化诚信机关、诚信单位、诚信学校、诚信商场、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村镇、诚信家庭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综合衔接、网络集成、绿色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水平,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打造综合交通网络
以发展大路网、大运输为目标,建设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健全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科学发展,构建标准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加快推进临连铁路项目进程,做好与江苏省衔接沟通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力争滨州至连云港城际高铁途经临沭县。
公路。高速,全力做好罗岚高速临沭段工程建设工作,加快实现建成通车。国道,积极做好G327蛟龙以西至沭河大桥段改线新建工作。省道,积极做好S225临沭段大中修工程,并逐步升级改造成一级公路。县道,建设临沂南外环东延、G206罗庄段—临沭段一级公路,打通店头驻地与青石路,建设店头沭河大道—大兴盐店、青云高速连接线—赣榆路、沭河滨河大道、白旄—石门、青云—石门、唐岭—朱仓、老国道—郑山坡、临沭街道中半路—西河口南村、兴隆社区—曹庄等二级公路150.9公里,建设石门—大兴苏鲁界、沭郯路—大兴、青云高速出口—G205新线等22条三级公路226.3公里。到“十三五”末,干线公路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构建起“十条纵线,九条横线、一条环线、六条射线, 十七条联络线”的临沭县公路网。公路养护,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治违、治超,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情况下公路保洁保畅通工作,不断巩固提升G327国家级文明样板路水平和S225省级文明样板路水平,加强县乡两级道路养护,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
城乡公交。进一步完善城际、城区、城乡、镇村公交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工作。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布局,加大公交覆盖面。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城乡公交全部配备新能源客车。完善城乡公交站点亭牌建设,新建4处换乘中心,在汽车站以北建设1处公交车站,新建古龙岗、朱仓、南古、唐岭4个四级客运站,建设559处站点亭牌,实现以县城中心站、换乘中心为中心,每个镇街至少拥有一个换乘站,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个候车亭牌。推动公交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调度系统、智能电子站牌,开通手机查询功能,方便居民出行。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综合交通重点项目 |
临连铁路项目;滨州至连云港城际高铁项目;长深高速连接线项目;327国道蛟龙以西至沭河大桥段改线新建项目;225省道临沭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沭河大桥连接青云出口道路建设项目;沭牛路建设工程项目;临沂南外环东延段项目;沭赣路改造项目;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临沭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项目;苍马山外环旅游路项目;苍马山-夹谷山旅游路项目。 |
第二节 强化能源保障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调控和服务能力。
供电。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化电网结构,解决电网薄弱环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新建220KV冠山和羽山变电站,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3座,扩建、增容变电站3座,新增变电容量27.77万千伏安,建设10KV及以下中低压电网。
供热。继续实施城市供暖扩容工程,逐步淘汰现有发电供热机组,新建116兆热源1处,配套建设供热主管网,扩大供热能力。积极探索地源热泵、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供热,不断满足城市居民的供暖需求。力争到“十三五”末,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开发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燃气。大力推进“气化临沭”建设,加快加气站建设,大力发展交通、工业、商业、居民用户,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加快罗西至团林高压输气管线、经济开发区分输站的建设,为全县生产生活用气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十三五”末,县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建制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5%。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能源保障重点项目 |
燃气管网项目;锡盟-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220kV冠山输变电工程项目;220kV羽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炳科100MW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裕华加气站项目;中裕燃气加气站项目;开发区供气管网工程项目;城市居民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工程。 |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体系,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利用,不断提升水利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给水。实施城镇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和现有水厂工艺改造工程,到“十三五”末,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力争2016年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主管网铺设和120个村的管网改造;2017年底完成所有300个村的管网改造,主管网延伸150公里,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供水“最后一公里”畅通。
农田水利。实施9个镇街高效节水项目50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9万亩。完成龙窝灌区36条支渠、200条斗渠等一批田间渠道整治和防渗工作,建设防渗渠衬砌支渠35公里,防渗渠衬砌斗渠100公里;规划田间排水工程改造与建设项目10个,开挖排水沟道200公里,清淤疏浚排水沟道200公里。搞好龙窝灌区5条干渠和4条支渠及1处中型灌区和96处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大口井、塘坝、拦河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新建塘坝50座,改建塘坝300座。做好凌山头水库水源地水资源防护,加强凌山头水库上游段苍源河小流域水源区保护。实施库区农田水利配套项目19个。
防洪排涝。实施苍源河小河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东河口至东大于科段苍源河三期治理及穆疃河二期、韩村河和石门河治理工程。开展35座5万方以上重点塘坝和1万方以上部分塘坝治理。对12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和病险突出的160座塘坝实施除险加固。加强苍源河实验中学前闸、曹村2号闸、东河口闸,牛腿沟曹庄子闸,沭河三里闸、齐庄闸,白旄河刘家屯闸等7座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新建小型水库2座,新建苍源河西河口、庙子头拦河闸2座,新建青云镇沙窝村西沭河和店头镇仓巡会村南新沭河橡胶坝各1座。
“十三五”期间临沭县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临沭县2016年田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涝洼地治理工程;凌山头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苍马山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龙潭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朱果电灌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龙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村汪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穆疃河治理工程项目;苍源河小河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新建拦河闸(坝)工程项目;新建小型水库工程项目;苍源河第三期治理工程项目;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韩村河治理工程项目;石门河治理工程项目;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临沭县“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第四节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统筹规划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全面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移动网络、有线电视网有机融合、无障碍接入,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推动4G网络建设,实现政府机关、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无线宽带无缝覆盖,消除自然村、交通沿线和林场的通信盲区。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5万户,家庭普及率达到80%,光纤网络覆盖城镇居民家庭,入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以上。加快“智慧临沭”建设,开展“智慧县城”、“智慧交通”、“智慧社区”和“智慧园区”试点,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共建共享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建立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交通通信、环境管理、社会治安、灾害应急等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拓展服务功能和应用范围。
“十三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
智慧园区建设(园区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农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食品市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医疗解决方案;智能旅游服务平台。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全县上下要从实际出发,贯彻纲要精神,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强化重点项目支撑
策划储备重大项目。紧紧围绕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这一主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现状,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优质肥料、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减排、社会民生等方面,策划、筛选、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网络和联络机制,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资金融通等方面加强对接沟通。开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努力营造“环节少、节奏快、效率高”的项目服务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推广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县上下关心项目、支持项目、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促进更多优质项目早日开工、投产、达效。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破解发展制约瓶颈,推进土地、资金等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深入挖潜改造,清理僵尸企业,大力盘活闲置和实施低效用地二次开发等措施,年保障用地需求2000亩,实现“腾笼换鸟”,科学整合资源,为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第二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政府职能、经济体制、农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千方百计释放改革红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落实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统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做好上级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改造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试行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大力推进征税规范化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创新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税源管控水平,构建新型税收管理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约束能力。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财政大平台建设。深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等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教育、社保、卫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域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保障民生支出。
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改革政府融资体制,积极推进由国有独资公司代表政府经营土地、国有资本模式融资,设立特色担保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产业化经营项目贷款担保基金“引子”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探索采用特许经营、“PPP”项目运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度激活民间投资。加强银政、银企沟通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各级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债券、上市、信托、引进私募基金、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抓住国家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建立专项基金等有利政策,加强对口项目筛选储备提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扶持。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担保平台建设,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实现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将农村除承包土地以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做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镇街都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村设立信息员,培育开放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公开交易、有序流动。实施“两区同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体系和产业体系。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统筹推动社保、户籍、教育、就业等各方面的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和方式,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水平。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成立规划实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评估、督办及“十三五”期间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督查。
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规划的实施职责,对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并将其作为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深化细化落实计划,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期限,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纲要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依据的重要地位。发挥规划纲要对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指导作用,努力实现“多规合一”,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重大安排、空间配置、时序布局、重大项目和约束事项上方向一致、落实有力。
加强规划评估。强化规划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部门间协商,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经评估发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健全政府与企业、民众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鼓励全民参与规划的实施,努力营造全县一致,上下一心,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十三五”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今后五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面实现临沭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临沭而努力奋斗!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发〔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抓好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现将2016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坚持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立更具规模、更具潜力的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引领产业转型。
1.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主导产业更强、产业结构更优、质量效益更好,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增长12%。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
2.突出高端提升,加快产业培育,抢抓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机遇,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尽快在增量上实现突破。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卫计局)
3.继续实施百企改造升级,明确筑链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的方向和路径,全力推进化工、化肥、机械、食品、钢管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力争技改投资增长20%。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科技局)
4.通过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倒逼机制,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关闭一批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的“问题”企业,清除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支持有前景、有实力的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安监局、环保局)
5.加快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完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抓好一批科技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力争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合作,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新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引进先进技术40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00件以上。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7.实施品牌、质量强县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质量标准,创建省著名商标2件,培育省名牌产品1个、省长质量奖1个,争创国家级节能灯具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8.发展实体经济,培植骨干企业,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加大对“双百”企业和“双30”企业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技术改造和模式创新,推动企业“二次创业”,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9.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力争20家小企业实现小升规、5家小型企业达到中型水平。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转型。
10.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粮油、蔬菜、果茶、畜牧、烤烟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新发展规模经营面积3.2万亩。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烟草公司)
11.加快五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特色农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争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
12.按照“接二连三”的思路,推动农业向肥料、农机、种子、饲料、农产品深加工、销售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市场占有率。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
13.创新经营方式,推动示范平台升级,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互联网+农业”、“农业+观光旅游”等经营模式,拉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力争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家庭农场100家、种粮大户30家。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
14.加强设施建设,推动生产条件升级,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5万亩以上。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4个。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粮食局、农机局)
15.实施小河崖拦河闸改建、病险塘坝除险加固、重点河道治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扶贫开发办)
16.加快推进小麦、玉米、花生农业机械化试点推广,争创全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农机局)
(三)着力发展第三产业,支撑产业转型。
17.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集贸市场25家,积极发展网络购物、工厂直销、大宗商品交易等新业态,形成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8.依托“互联网+”,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淘宝村、电商平台、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基地,支持青云镇打造沂蒙第一“淘宝镇”。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9.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创新物流发展模式,加快统一物流项目建设,培育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商务局)
20.加快供销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21.加快铁路物流园区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密长诚;责任单位:发改局)
22.加快骨干企业主辅分离,对主辅分离后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适当扶持,完善物流产业链条,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交运局)
23.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实施“山河联动、红绿促动、城乡互动”战略,高点定位,抓点带面,整体提升,打造“好客山东·乐而思沭”旅游品牌。重点抓好苍马山(冠山)、夹谷关、龙潭湖、朱村、沭河古道、沭河栗海、岌山地质公园等景区建设,提高临沭旅游吸引力。力争创建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个、2A级景区2个。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国土局、苍马山景区管委会、沭河古道景区管理处、青云镇、蛟龙镇、曹庄镇、玉山镇)
二、坚持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构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城镇化格局。
(一)打造优美宜居的现代城市。
24.坚持规划引领,以建设鲁南苏北重要节点城市为目标,理清思路,明确定位,实施“多规合一”,扎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城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和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实现规划全覆盖。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刚性约束。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蛟龙镇、玉山镇)
25.按照“问题导向、群众期盼、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景观亮化、园林绿化、道路综合改造等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运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26.启动城区供热热源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供热服务公司)
27.抓好地下管网普查及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增强雨水消纳功能,建设海绵城市。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山东省长途电信传输局临沂分局、自来水总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交警大队、公安局)
28.加快北城区建设,重点抓好森林公园、便民服务中心、体育中心二期等工程,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体育中心、财政局、国土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29.加快推进225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做好罗岚高速前期工作,打造高效、通畅的城市路网。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公路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30.做好临连铁路前期工作。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31.把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棚改任务。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房产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2.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精细管理水平,新建农贸市场4处,重点实施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店外经营、马路市场、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三轮车问题,打造干净、整洁、通畅的良好环境。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商务局、交运局,临沭街道)
(二)培育充满活力的特色强镇。
33.实施小城镇提质扩容工程。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街)
34.进一步调整理顺县镇(街)财政体制,发挥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调动镇街抓发展、促增收的自觉性、主动性,促进镇域经济突破发展。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5.以青云镇、蛟龙镇两个全国重点镇为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小城镇建设排头兵。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青云镇、蛟龙镇)
36.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思路,引导其他镇街发挥产业、生态、文化等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产品深加工,打造“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增强人口聚集和产业支撑能力,促进镇域经济加快发展。
(责任领导:王峰立、李真、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农业局、商务局、招商局、文广新局、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繁荣秀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37.加快实施“两区同建”,打造一批规模达3000人及5000人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各镇街)
38.开展配套设施建设“回头看”活动,加快气上楼、水治污、暖入户、饮水达标、垃圾处理物业化“五项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薄弱的问题,真正让群众住得安心、生活舒心。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
39.实施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公路局、交运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40.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街)
41.农村“硬化+改厕”工程,力争硬化道路230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改厕2.3万户。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2.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连片整治,打造1个省级示范片区、1个市级示范片区、10个县级示范片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43.引导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产业园区建设,让群众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更加优美、更可持续的宜居环境。
(一)强力推进生态治理。
44.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工业废气、建筑扬尘、秸秆焚烧、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农业局、住建局、城管局)
45.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扎实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采石矿区的监管,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畜牧局、水利局、国土局、安监局)
46.加快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责任领导:密长诚;责任单位:滨海高新区)
(二)更加注重生态建设。
47.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城市绿道建设及雕塑小品等工程,增强城市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城管局)
48.把生态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荒山绿化、沿河沿路绿化,完成植树造林1万亩,新建绿化模范镇1个、绿化模范村居20个,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争创省级绿化模范县。
(责任领导:王峰立;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旅游局)
(三)优先发展生态经济。
49.严格执行能耗强度、总量“双控制”制度,着力推进结构节能,强化科技节能,加快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与推广应用,倒逼企业节能降耗、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责任单位:经信局)
50.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1.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循环化改造,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循环化、绿色化转型。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四、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培育更加强劲、更具生机的发展动力。
(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5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调整工作,构建“四张清单、一个平台”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局)
5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三证合一”工作。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5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55.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县、镇土地产权融资平台,完善土地产权交易网络,为土地流转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
56、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供销联社)
57.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二)向对外开放要动力。
58.大力实施“三引一促”,积极对接“一带一路”、西部经济隆起带、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大战略,创新招商方式,聚焦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高端,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招商,引进一批有市场、有生命力、财税贡献大的项目,推动增量招大引强、存量做大做强,力争完成招商引资8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三引一促”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9.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智力、项目有机融合,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3个以上、高学历创新创业人才300名。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才办;责任单位:人社局、招商局)
60.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诺贝丰氟化盐及高端水溶肥二期、山田研磨纳米粉体材料、奥德鲁功能性生态肥、雷华新型复合材料等一批重点项目,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各有关镇街,经济开发区)
61.实施“精准外贸”工程,提高柳编、脱水蔬菜等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向园区发展要动力。
62.经济开发区启动实施集中供气、供热。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安监局、质监局、发改局、环保局、经信局)
63.巩固壮大化肥化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经信局、招商局)
64.青云工业集中区加快提升承载能力,吸引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工业园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青云镇;责任单位:科技局、招商局、经信局)
65.滨海高新区坚持高点起步、产城一体,加大“三引一促”力度,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责任领导:密长诚、刘彦华;第一责任单位:滨海高新区;责任单位:人才办、科技局、招商局)
66.落实“飞地经济”政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镇街把招引的项目放到园区,实现镇街和园区共建共享、共赢发展。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街)
(四)向要素集聚集约要动力。
67.深化金融改革,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开展“金融保姆”活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力争新增贷款30亿元、社会融资68.5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8.引导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股票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水平,力争资本市场融资规模过10亿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9.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70.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深入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和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力争腾退城镇生产性工业用地500亩、盘活闲置低效土地900亩以上。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区)
71.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比和财税贡献率。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区)
72.实施220千伏冠山输变电、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全面提升电网承载能力。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责任单位:经信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五、坚持共享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建设更加富足、更加和谐的幸福家园。
(一)推进就业创业,提升群众的富裕度。
73.以“六有两提高”为目标,实施“十项为民工程”,全力推进城乡教育、医疗、供水、交通、就业及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确保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
(责任领导:宋玉智、于丽华、王峰立、李真、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卫计局、水利局、交运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民生工程实施主体)
74.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干群“结亲连心”、驻村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致富能人引领等措施,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领导:王峰立;责任单位:扶贫办)
75.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通过实施企业“二次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渠道带动就业,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人,扶持各类创业人员1500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
76.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三项行动,建成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暨创业孵化中心1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教体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
(二)完善保障体系,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77.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形成覆盖全民、整合城乡、均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实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1800人。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总工会、统计局、安监局、住建局、各镇街)
78.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水平。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卫计局、人保财险公司)
79.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卫计局、住建局、房产局、各镇街)
80.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青云镇老年公寓运营效能,加大镇街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投入力度,建设功能配套、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卫计局、规划局、消防大队、各镇街)
(三)发展社会事业,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8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第二、第三实验小学扩建和北城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
82.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快42个标准化校舍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8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医院新院、计生综合服务中心、第三人民医院及青云镇卫生院新院等项目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机构布局,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84.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责任领导:密长诚、胡丽娜;责任单位:科技局)
85.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县文化中心及镇街文化大院、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86.按照“党政负责、党政同责”、“条块结合、条块同责”的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宋玉智、于丽华、王峰立、李真、密长诚、胡丽娜;第一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87.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监管,让群众买得放心、吃的放心。
(责任领导:李真;第一责任单位: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镇街)
88.全面落实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89.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确保数据准确。
(责任领导:密长诚;第一责任单位:统计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国土局、各镇街)
90.深化“平安临沭”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领导:宋玉智;第一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91.加强应急管理,实施“七五”普法,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宋玉智;责任单位:应急办、司法局、信访、公安局)
沭交政字〔2016〕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全力打好交通脱贫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确保真扶贫、扶真贫,2016年2月18日,临沭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按照全县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省定扶贫村,涉及到临沭行政村的交通基本情况进行实地摸底调查。调查内容涵盖贫困村的道路、城乡公交(班线客车)通达及贫困村村情等基本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专项实施方案并建立临沭县交通扶贫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数据库。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扶贫规划,突出扶贫重点。一方面根据贫困村的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改善贫困村通行状况,推动基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向贫困村延伸、向贫困人口覆盖。另一方面根据贫困村贫困的原因和程度,重点突出推进农业农林休闲旅游中心、红色旅游景点、断头路等道路建设,强化贫困村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网络,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工作问责制,倒排工期,抓紧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用。各有关乡镇要对通畅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因此延误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积极争取建设项目。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将2017年、2018年改造升级的县乡道提前下达投资计划,确保全县覆盖。全力争取贫困村路网改善、客运站点等建设项目,分批次将其列入“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农村公路建设。
(四)全力保障建设资金。一是通过申请国家补助解决贫困村道路升级建设资金;二是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三是积极整合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关道路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进度计划
1、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外业调查;
2、2016年3月1日-3月31日 对接市局道路交通扶贫专项方案编制并加以完善县域道路交通扶贫工程实施计划,兼顾“十三五”交通规划编制中计划新建及改建的项目;
3、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 扶贫村道路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及施工,兼顾“十三五”交通规划编制中计划新建及改建的项目。
四、责任落实
为实施精准扶贫要求,保障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针对道路交通工程扶贫专项,成立由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及各相关乡镇为配合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沭交政字〔2016〕4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基建科,吴书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