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统字〔2022〕5号
各镇街统计办、经开区经发局,局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公布如下:
徐芝良,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季善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科(核算、社会科技、人口)、网络管理、普查;负责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平安建设)、老干部、宣传文化、政务信息、意识形态、保密、机关文明建设、改革创新、物品采购、城市精细化管理、12345热线办理、12340电话调查、日常学习等工作。
王 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服务业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工业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财务、工会、妇女儿童、双招双引、依法行政、联系企业等工作。
杨惠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分管农业科、投资科;负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季善杰同志负责综合科工作。
各位领导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临沭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日
沭政办字〔202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在将《临沭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临沭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的总体定位,以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聚焦解决广大市场主体最关心最关切问题,深挖服务洼地,提升既有优势,补齐短板弱项,厚植营商沃土,全力营造尊商、惠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企业获得感强的优质营商环境,推动临沭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目的
将创新提升行动作为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主要突破口,通过夯实基础保障、优化办事环节、强化服务配套、创新监管机制等方式,不断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能力,稳固要素保障,拓宽沟通桥梁,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由专项领域突破向全面系统跨越迈进,把临沭打造成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宜居安居的“家园”。
三、重点任务
(一)营商保障领域
1.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数据库。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活性调查机制,根据大数据分析和实际运营情况调查,对全县存量市场主体进行梳理,分行业分类型汇总统计,补齐完善主体要素,7月底前,形成全县市场主体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动态修正,提高数据有效性,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提供数据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2.建立各指标领域服务样本库。根据各指标领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对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或业务开展所涉及的市场主体进行梳理统计,7月底前,建立各指标领域服务市场主体样本库。定期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走访维护工作,向服务对象问计问需,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保障需求对接,帮助诉求解答。(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
3.打造各指标领域特色服务团队。各指标领域要围绕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建设、市场主体发展需要、企业群众关切热点问题等方面,集中技术人才、专业人才、业务人才,8月底前,打造指标特色服务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精准对接帮扶,形成一批展现帮扶成效的典型案例,强力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
4.建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机制。6月底前,参考市日常监测办法,在全县建立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机制,即每季度汇总在各指标单位办理过业务的企业群众信息,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邀请打分评价,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切实做好调查结果的转化运用,以评价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和政策举措更加符合企业群众的期盼需求。(牵头单位:县营转办,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5.建立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节目。7月底前,在县级媒体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围绕全县各级各部门“品牌样板”“创新实事”、各指标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服务企业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宣传推介,围绕上级通报反馈问题、12345热线、信访、舆情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进行跟踪督促报道,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化解,展现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开办企业领域
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9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环节、0成本、0.5日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模式。5月底前,开展县域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调研。9月底前,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住所登记功能。12月底前,根据《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8〕30号),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建立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3.提升银行开户效率。6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
4.深入探索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6月底前,依托市级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承载功能,将涉企电子许可证、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以及惠企政策关联到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创新应用。9月底前,实现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
5.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6月底前,推动各部门单位自建高频涉企服务系统,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9月底前,在行政审批、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开户等涉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
6.探索实行股权继承简易办。5月底前,明确股权继承简易办适用情形、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提升股权继承变更登记便利度。12月底前,总结评估股权继承简易办改革实施效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完善代位注销模式。将代位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市场主体。6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
8.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制度。5月底前,积极争取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适用范围、业务流程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12月底前,总结推广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改革成果,加大“失联”“僵尸”市场主体清理力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9.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9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6月底前,选择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2.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月底前,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3.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根据省市部署,6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在地块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纳入供地方案,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经济开发区)
2.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月底前,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提升工程审批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深入推进区域评估。12月底前,各类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基本完成区域评估。(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4.深化区域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地块,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自动获取成果,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重复评估。(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5.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7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发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发起本行业领域的项目策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出具意见,研究通过后,推送至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进行统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11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7.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模式。拓宽云踏勘、云评审以及专家函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次申请、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5月底前,修改完善踏勘评审工作制度,对事项简单、外地专家参与评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审核论证,选取部分事项纳入线上云踏勘、云评审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8.对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拿地即开工”。9月底前,实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
9.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窗事项覆盖面,5月底前,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标准化管理,实现“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见一部门”。6月底前,建立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推行项目审批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搭建咨询反馈平台,建立纵向横向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10.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6月底前,推动工程审批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实行全过程“一套图纸”在线运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9月底前,实现“一套图纸”全程使用、“一个系统”全程监管,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2.实施分类联合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周边情况、技术难度等项目客观因素,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6月底前,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参与部门及参与方式,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探索开展“验登合一”改革。9月底前,制定“验登合一”实施方案,引导建设单位同步申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4.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月底前,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
15.推进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广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联合营业厅制度,推动联合营业厅内的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9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一次办多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水气暖专营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16.探索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项“非禁免批”。5月底前,在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基础上,扩大告知承诺制实行范围,打造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应用场景。探索实行市政报装外线工程审批“非禁免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17.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6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压减到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18.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
19.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明确风险管控对象、管控责任、管控主体,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分专业管控。9月底前,完成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0.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月底前,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1.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11月底,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2.强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监管监测。11月底前,督促全县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3.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8月底前,根据省市要求,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4.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获得电力领域
1.创新供电系统营商环境建设“三级联创”评价机制。6月底前,以供电服务窗口和站所为主体,建立“领导包保、专业指导、党员帮扶、群众监督”工作机制,动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达标、优秀、标杆”“三级联创”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与次年员工收入挂钩,充分激发一线员工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2.推动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3月底前,在各营业厅、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全面公开服务流程、办理环节、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切实保障客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在供电营业厅、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发布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严格落实电价政策,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3.开展“供电+能效”行动。主动对接客户需求,实施“定人、定期、定制”服务,4月底前,免费为三星级及以上企业开展节能咨询、综合能效分析等增值服务,帮助企业优化用能方式、降低用能成本。推广市场化售电、能效服务e助手等服务产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4.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5月底前,全面推广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功能,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5.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9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6.压减接电环节。6月底前,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业务办理压减至3个环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7.降低办电成本。全县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土地相关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6月1日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8.深化政企协同办电。深化应用工改系统“开办企业预答复供电方案”无感办电功能。拓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5月底前,推出7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清单,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8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贯通,对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电力工程,由供电企业线上推送申请,道路、绿化等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线上审批并反馈相关结果,实现“一链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9.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电更换设备等作业模式。全年通过不停电作业方式减少停电18.36万时户。(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五)登记财产领域
1.服务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新建项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12月底前,持续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税收、登记等全链条事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
2.强化信息协同共享。10月底前,实现户籍、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生效法律文书、相关税费缴纳等信息,在不动产登记中的共享应用,支撑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强化系统对接,实现“点对点”查控、政银联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3.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企业电子签章系统,支撑企业网上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时在线签署、在线承诺、共享信息确认。12月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4.拓展不动产交易渠道。依托省不动产交易网上服务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5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上“齐鲁家源”服务专区,深度关联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系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5.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和共享服务能力。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上传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12月底,完成新一轮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入库。(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纳税服务领域
1.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积极申请全省试点,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向新办纳税人发放税务UKey,推动新办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一次不用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9月底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现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一张报表合并申报,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3.持续打造“纳税人之家”服务品牌。12月底前,构建线上“纳税人之家”,推出“沂办税”和远程问办一体化模式,不断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和范围;推动办税服务场所由传统的以办税缴费为主向以沟通交流、精准辅导、权益保护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为主转型。实施基层“枫桥式税务所”打造行动,完善线下“纳税人之家”功能在部分税务分局延伸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4.进一步便利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12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间,实现土地出(转)让信息及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缴纳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探索税费和登记费线上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入账。(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管理局)
5.实现社保缴费即时开票。12月底前,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七)跨境贸易领域
1.全力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围绕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求,打造综试区临沭功能区,创新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放大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申报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积极配合省构建新型技术标准研发平台,推动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和产业实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八)获得信贷领域
1.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从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持续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4月底前,制定考核方案,5月底前,完成辖区法人城商行和农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12月底前,力争实现2022年辖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
2.用好企业债业务。推动企业提高银行间市场发债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报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双创专项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债券。(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
3.扩大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范围。6月底前,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商务、“专精特新”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积极争取金融管家试点落地我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4.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5.拓宽融资渠道。充分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8月底前,推动解决县级层级支付账户锁定等制约难题,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覆盖面和办理效率。引导以供应链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对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
6.优化对老年人金融服务。5月底前,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老年人金融服务提升举措。9月底前,重点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妥善处理老年人客户投诉化解、特殊群体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建立“关爱老年人”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
7.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贯彻落实《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我县环保金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做好入库项目管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
(九)办理破产领域
1.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支持法院成立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10月底前,健全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细化优化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类案件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县法院)
2.支持法院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落实省、市法院公布的简易破产案件识别标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牵头单位:县法院)
3.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建立“府院联动”定期会商机制,11月底前,完善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4.法院优化企业预重整规则。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司法挽救机制,落实省、市法院制定的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有序推动预重整适用,加强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适用。(牵头单位:县法院)
5.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8月底前,实现破产管理人持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等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除重整企业股权冻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11月底前,实现对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申请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重整计划等相关信息,相关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7.支持法院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突出“债权人主导选任、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全程监督”。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牵头单位:县法院)
8.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9月底前,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实现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车辆、纳税、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10月底前,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9.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强化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8月底前,实现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处置相关财产。(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10.支持法院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线上推介财产处置方法,提高债务人财产的变现价值。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8月底前,加强债权人网上投票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10月底前,实现移动端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等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十)执行合同领域
1.提升诉讼服务软环境。6月底前,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升级版,公开服务承诺,全面践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展示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县法院)
2.完善分段式执行全流程运行机制。10月底前,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分级过滤,促进执行动作规范化、执行流程标准化。突出执行的强制性,落实“五个一律”强制措施,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建立与分段式执行全流程相配套的执行业绩评价制度,激发执行队伍的内生动力。推动智慧执行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执行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
3.完善多元解纷体系。10月底前,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和中小企业联合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4.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改革,聘请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10月底前,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法院,建立相关领域诉前中立评估模式。支持法院建立全县中立评估机制评估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法院)
5.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智能识别相关要素判断案件繁简。支持法院有序扩大独任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12月底前,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0%以上,全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法院)
6.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支持法院优化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诉状自动生成,执行立案一键触发。(牵头单位:县法院)
7.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充分运用云存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提升当事人在线诉讼体验,让更多的当事人选择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完成庭审。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11月底前,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牵头单位:县法院)
8.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理。6月底前,成立专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企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定期开展专项法律宣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牵头单位:县法院)
9.切实加强审限管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延期开庭不超过一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超过两次,尽量减少当事人开庭次数,提高审判效率。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12月底前,有效公开率达到95%以上,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民商事全部流程节点信息。(牵头单位:县法院)
10.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加快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12月底前,完成法院办案系统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对接。(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11.深化电子卷宗改革。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卷宗公开与协同、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类案推送等场景中的智能化应用。优化网上阅卷机制,将阅卷申请审批制升级为直接推送制。(牵头单位:县法院)
12.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严格控制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时间,主动向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发放。实现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县内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和查控。(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公积金中心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13.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牵头单位:县法院)
14.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开展相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牵头单位:县法院)
15.持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多角度对备案机构逐案打分考评,对得分较低的机构,采取约谈、暂停委托以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牵头单位:县法院)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1.深化“沭心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推进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推动就业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城市就业环境,积极参与全省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评选。(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加强新业态用工保障。7月底前,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邮政公司)
4.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推出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的区域就业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就地就近化解。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12月底前,争创1处星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提升办案效能。(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6.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按照上级部署,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转移接续平台,8月底前,实施业务归集,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7.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联合办。按照上级部署,9月底前,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在移动端联合办理,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便利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8.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当月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方便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及时获取领取证明。(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9.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当月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方便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及时获取证明。(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0.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推广使用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十二)政府采购领域
1.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备案。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启线上备案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线上备案制度,实现全流程在线监管,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履约验收比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5月底前,对适宜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按照省市部署,6月底前,实现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4.优化政府采购资金电子化支付服务。按照省市部署,8月底前,依托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资金拨付进度供应商实时在线查询、支付进度系统自动提醒。(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省市部署,5月底前,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顶格优惠。(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6.推行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试点。按照省市部署,5月底前,选取物业、家具、体育器材等采购品目,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评审专家异地线上评审试点,并逐步探索在更多领域推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完善项目履约验收跟踪监管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5月底前,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备机制,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到期履约验收工作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时效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8.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化试点。根据省市部署安排,9月底前,在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内,对须组织进场招标的项目,建立招标文件标准化样板库,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服务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向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品目扩展,全面提升招标文件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三)招标投标领域
1.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清理招投标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招标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9月底前,根据省市部署,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各招投标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4.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9月底前,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5.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5月底前,根据上级部署,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投、开、评、定等所有交易环节线上化、无纸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6.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扩容升级工作,12月底前,实现申领CA后,即可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实现“一把CA走山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探索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电子化。12月底前,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推动各方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合同签订和变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8.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11月底前,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四)政务服务领域
1.打造高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对县政务大厅按照开放式城市政务服务会客厅打造,优化大厅功能布局,设立电子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办服务区、企业开办专区、政务服务体验区等功能区,持续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加快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工程,确保90%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达到标杆型,推动帮办代办、预约服务向镇街全面延伸,进一步深化政银、政企、政商合作,打造全城“多点办照”新格局,切实做实“15分钟政务服务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3.健全特色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原有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进行创新升级,扩充服务范围,配强服务力量,优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综合、能力精干、服务优良的帮办代办服务队伍,为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实施、企业群众办事效率提升助力加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4.推广食品经营许可证“云核查”。6月底前,对学校、医院、幼儿园等特殊主体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推广经营场地“云核查”,运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率再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5.打造“1+1+1+N”政务服务直播可视化工作新模式。依托新媒体开通政务服务直播间,定期上线直播,与群众实时互动,听取意见建议,解答问题诉求,讲解最新改革政策措施,搭建政府与企业群众的连心桥。3月底前,启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直播间以及2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务直播间;6月底前,形成改革经验全县推广,形成常态化政企、政民互动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6.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统一、同源”原则,对涉及的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40+同”,推动“展示侧、受理侧、办理侧”三侧数据同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7.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深入开展“双全双百”2.0工程,推出不少于2项“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8月底前,梳理制定“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标准。12月底前,实现“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8.推动线上应用标准化。12月底前,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成果,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善网上“双全双百”专区,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快办、掌上易办、就近可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9.加强“爱山东”运营推广。统一线上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办事渠道,统筹纳入“爱山东”品牌管理,融合更多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进外商投资、工作等涉外事项纳入“爱山东”办理,10月底前,新打造不少于5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拳头应用”,构建移动政务服务“总枢纽”。12月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托统一业务中台,实现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对外展示及申报端口标准一致、流程一致、体验一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打造2.0版无证明城市。推广应用好“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结合“无证明之省”部署,6月底前,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和专题库,开通面向企业群众的证明开具掌上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属数字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企一档”。12月底前,通过深化与市级电子证照系统纵向横向对接,推动电子证照证明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调用,实现电子证照“亮证即用”,助力“无证明之省”建设,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强化数据汇聚分析和展示应用。持续抓好有效电子证照数据、政务办件数据归集。加强对涉企事项运行数据、大厅流量数据、系统办件数据的日常监测、汇聚分析和成效展示,实现事项办理-办事评价-问题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定期编发《政务服务数字参考》,挖掘数据价值,做好研判预警,提高服务企业精准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12.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开展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推进全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人员配备、管理考核、数字化应用、综合受理、事项管理、办理标准、场所改造、标识名称、业务培训、服务制度”“十统一”。5月底前,积极争取我县部分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成果在省“云上展厅”全面展示。12月底前,建设完成速度快、标准高、协同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办理,实现24小事“不打烊”自助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单位)
13.推广“静默认证”模式。5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对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事项推行“静默认证”模式。6月底前,将“静默认证”范围扩展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事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14.推行车辆“随到随检”服务。在全面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开通“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进一步优化车辆检测渠道,在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代办企业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方便群众“随到随检”。(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15.积极探索智能审批模式。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应用,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便捷服务,完善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10月底前,推动不少于16项服务事项实现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项高频服务事项智能审批、秒批秒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16.打造政务服务“网购版”智能总客服。强化事前辅导,依托县镇两级服务中心设置实体智慧导服中心,整合线上线下帮办资源,组建县镇两级导服队伍。10月底前,依托市级智能导服系统,推广应用好“智能+人工”咨询服务、远程帮办申报、企业诉求反馈等功能,完善业务知识库动态维护机制,实现县镇一体化运行,打造7×24小时全天候无间断“沂蒙政务云客服”。(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7.推动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出台县级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县级本地标签化企业库,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结合上级部署,建立县级企业服务中心,并开设小微企业公益讲堂、定期举办见面交流会,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县场、进企业,搭建政企常态化交流通道。6月底前,强化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动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初步实现政策“直通、直达”,企业“直感、直享”。12月底前,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一码支付”平台,推动涉企资金申领“码上兑现、零跑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8.拓展跨域通办服务模式。做实做细132项跨省通办、298项全省通办、626项全县通办事项。深度对接长三角区域、淮海经济区城市,持续扩大通办事项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9.探索市县一体化审批新机制。9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县级一口受理、市级后台审批、县级统一发证”,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大事不出县”。(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0.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开展“数用”行动,12月底前,围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数据支撑等重点领域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牵头部门: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围绕电子证照归集、制作、推广应用等,制定出台《临沭县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12月底前,完成暂行办法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围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件事主题服务”等方面,出台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固化改革成效,提升改革影响力;12月底前,完成标准规范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2.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12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功能,2022年新建商标品牌指导站4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实施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同时做好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争全年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9月底前,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力争实现涉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法定办理时限压减20%以上;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制度,实现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9月底前,依据全市已健全的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受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6月底前,承接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监管权限,强化代理机构属地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参与沿黄9省(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行动。12月底前,依据上级制定的全市重点地理标志监管清单及纳入黄河生态经济带9省(区)共建共享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积极受理外地移交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线索,开展查处行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临沂工作站作用,提高质押登记质量与效率。全年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应做尽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六)市场监管领域
1.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统计、人社、海关、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6月底前,按照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次填报、多方共享”。推进企业年报精细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人民银行)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6月底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9月底前,探索开展竞争政策第三方评估,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联合会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监管领域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计划,规范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好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发起内部检查任务和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做好平台填报和维护工作,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慧化水平。6月底前,按照统一部署,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标签式监管”,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风险和信用等条件,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6月底前,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监管程序。9月底前,建立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机制。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统一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分类标准。12月底前,根据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相关工作,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一件事”。9月底前,在预付式消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1.争创科技创新示范县。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搭建“1+N”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以创新驱动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投促中心、县经济开发区)
2.建设政企联动的公共科技创新体系。科学谋划,精准发力,以政府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总领,引导带动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试点,逐步实现每个主导产业、每个规上企业都有创新平台,构建强而有力的县域科技创新支撑。(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我县“3+2”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专利数量多特别是有发明专利的企业,力争经1-3年精准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健全技术创新中心网络。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1-2家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5.创新科研工作机制。9月底前,推动各类实验室重大科研设备向社会有序开放。12月底前,对县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6.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科创企业,12月底前,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7.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批贷款2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8.实施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组织参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引导技术、人才、成果及资金等各类资源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9.提升激励性政策兑现便利度。推动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标准化服务。6月底前,进一步简化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10.完善孵化培育体系。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12月底前,推动县人才发展集团成为市级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11.优化青年人才引进方式。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12月底前,根据省级部署,向100所以上国内知名高校定向推送全县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省、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清单,向县内重点用人单位推送国内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院系学生就业联系人等信息,实现网上投递简历、网上面试,做好签约后续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2.加大力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稳步推进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计划,扩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渠道和规模,提升人才引进质量,12月底前,引进不少于10名海外留学人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3.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落实好2022年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计划,12月底前,全县自主评价企业达到16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4.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10月底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包含突出技能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积极做好企业薪酬分配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5.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11月底前,根据市级部署,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6.建立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9月底前,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动态建立市场化引才育才服务重点推介清单,促进人才、产业、岗位精准匹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7.提升人才服务质效。12月底前,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工作站,注重政策兑现,最大限度实现便利化政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8.深入推行人社服务“双专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人社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和劳动监察特派员“双专员”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双专员”宣传人社政策、服务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实现人社部门与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落实、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9.推行“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9月底前,以“乡村振兴合伙人”系列文件为参照,加大“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力度。采用座谈会、专题讲座、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以促进朱村“一村带九村”片区乡村人才振兴战略落实为基础,以点带面,壮大乡村振兴合伙人项目。建立乡村振兴合伙人服务体系,本着“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原则,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提供实时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20.开展“双招双引”人才及其亲属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10月底前,全面依托山东省“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开设“双招双引”医保服务窗口,为我县持“山东惠才卡”和各级人才服务保障凭证的“双招双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提供同事项、同流程、同标准、同质量的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1.高标椎打造政金企对接平台。通过举办政金企对接会议等举措,形成政府搭建平台、金企沟通合作的良好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企业发展,大力缓解我县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新型农业主体资金需求压力。(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
22.用好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政策。紧紧把握住我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的政策窗口期,在机制建设、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辅导培育等方面精准发力,加速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力争企业上市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至少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1家企业。(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3.建立国际物流常态化诉求解决机制。7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办理上级商务部门推送至我县的外贸企业海运、空运、铁路运输方式等国际物流诉求。做好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交运局)
24.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12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扩大企业注册覆盖面,精准推送有关政策,“一企一策”解决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5.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响应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主体,积极申报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26.实施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将全县城区、镇街驻地、村庄、道路、河道、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统一托管、统一运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专业环卫公司统筹的全县保洁工作新模式,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城乡环卫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县域保洁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27.开辟“互联网+自然资源执法”新路径。12月底前,拓展“135”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模式,不断探索自然资源监管、查处、保护的常态化新路径,开发建设“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非现场监管,推动执法巡查工作由“人防”变为“技防+人防”,逐步实现执法监管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28.健全自然资源联合执法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制定工作规范,细化责任分工,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开展集中观摩行动,每月20日组织各镇街、监管部门、村居对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观摩,提高控违拆违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县银保监组、县城投公司,各镇街)
29.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深化核心区域范围内餐饮油烟监管联动排查,狠抓道路运输和工地周边扬尘污染管控,开展砂石开采、矿山修复、畜禽养殖、散乱污、城区气味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让临沭的天更蓝、风更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30.集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穆疃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牛腿沟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维护更加“清澈”的临沭水环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31.守牢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底线。加强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用地准入,确保危险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推进危险废物企业在线监管平台使用,强化跨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涉危废固废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十八)减税降费领域
1.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税额标准严格按规定税额标准50%执行。(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3.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严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4.鼓励就业创业。延续执行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最高上浮标准税收扣减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全面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6.减轻民用建筑工程负担。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至1800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8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防止乱收费冲抵减税降费红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九)法治保障领域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6月底前,由县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单位。12月底前,健全政务诚信监管机制,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提升涉企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规范涉企执法办案,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9月底前,组织开展“乱罚款”专项监督,重点对是否存在下达罚款指标或罚款任务、随意检查、超标处罚、处罚不公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4.完善优化法治环境保障机制。紧扣法治临沂建设指标体系,抓好任务细化分解和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指数评估工作。深化平安临沭法治临沭建设,持续推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律师惠企服务,组织律师参与企业法治体检。(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实施意见的总体推进,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分工,会同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高效推进。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落实,跟进督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升工作成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吃透弄清任务要求,确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间要定期开展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的关心关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更加符合上级部署要求,更好迎合广大市场主体的需求期盼,持续利好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督导调度,通过实地核验、量化通报等方式,加快工作推进,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牵起头、负起责,发挥协调总揽作用,各单位之间要做到协同配合,并肩作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推广活动,及时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法和创新举措宣传出去、解读出去、推介出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为营商环境的浓氛围。
【政策咨询】: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审服发〔2022〕3号
各中心、科室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如下:
颜士刚同志:兼任局党组书记。
高详同志:主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
赵志国同志:负责工程建设、规划、涉农事务等领域内的审批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负责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工作。
分管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涉农事务科、踏勘评审科。
张美同志:负责市场准入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财务、企业开办、“一业一证”、“一件事”主题服务、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指导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准入科、财务科、工程招投标科、政府采购科、交易管理科、产权交易科。
姜自菲同志:协助高详同志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负责社会事务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本单位和驻厅窗口单位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工会、人事、保密工作。
协助分管办公室、督查考核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事务科、一窗受理工作组;联系妇联、共青团工作。
解方倩同志:负责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帮办代办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科、代办服务科、综合股。
王琨同志: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在店头镇挂职党委副书记)。
各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5月31日
沭交政字〔2022〕7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临沭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底前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通过、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安全宣传和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要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根据县安委会安排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单位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设立“曝光台”,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五)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鼓励公众举报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路、车船、场站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媒介,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好现场警示教育学习等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推动开展“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密结合,认真研究分析,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驻点监督人员要督促驻点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市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于6月30日前将总结和“安全生产月”统计表报局安全监督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和县安委会。
联系电话:6091380 电子邮箱:lsxjyjaqk@ly.shandong.cn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附件2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沭政办字〔202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腾退“失联主体”“僵尸企业”长期挤占的社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释放市场主体名称资源,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临沭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临沭县注册登记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强制退出。
本办法所称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包括除名和依职权注销。
第三条 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要按照风险可控、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畅通救济途径的原则进行。
市场主体被强制退出后,其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的组织清算义务不变。
第二章退出程序
第四条 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并经实地核查其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经营的,登记机关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第五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情形包括:
(一)未在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六条 作出市场主体除名决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名单梳理
除名名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的市场主体名单,并核实其是否还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正常经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查名单的准确性;县税务局负责实地核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出具名单范围内市场主体的纳税申报情况。经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县税务局核查后确定拟除名名单。
依职权注销名单: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临沭县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暂行办法》确定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核实该范围市场主体有无股权冻结、股权质押等情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情形。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有效期内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情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涉及不动产权利登记等情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情形。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欠缴医疗保险等情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沭县分中心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等情形。
县税务局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欠缴税款及未结涉税事项等情形。
县人民法院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有办理或者执行中的案件及是否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提供宣告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市场主体名单,并做好依职权注销市场主体的行政诉讼工作。
县银保监组负责核实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单是否存在银行贷款、资金异常等情形。
经过以上部门核查后确定拟依职权注销名单。
(二)告知公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拟除名名单,公告期为四十五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拟除名的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拟作出除名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除名的法律后果以及该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等。
(三)公告期届满,登记机关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但公告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除名:
1.市场主体从异常名录移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市场主体已经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仍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经营的;
3.市场主体主动注销,登记机关已经受理市场主体的注销登记申请或者市场主体依法完成注销登记的;
4.市场主体就其逾期未申报纳税行为接受税务部门处罚,缴纳罚款并恢复纳税申报的;
5.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作出决定
公告期内,市场主体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的理由不成立的,且不存在本条第(三)款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市场主体被除名后,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从事与清算或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市场主体存续。
第八条被除名市场主体就其逾期未申报纳税行为接受税务部门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同时纠正第六条规定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除名修复申请。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除名修复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除名修复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十条除名修复后,市场主体经营限制予以解除。
第十一条 对登记机关作出的除名决定不服的,利害关系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登记机关作出的除名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的,登记机关应当将市场主体恢复到除名前的状态。
第十二条 除名决定生效后,对作出除名决定的市场主体,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
(二)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市场主体的名称;
(三)市场主体状态作相应标记;
(四)不再作为市场主体统计基数。
第三章 依职权注销程序
第十三条 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满六个月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对其作出依职权注销的决定:
(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依法被责令关闭的;
(三)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的;
(四)依法被除名的。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依职权拟对市场主体注销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四十五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拟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拟作出依职权注销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依职权注销的法律后果以及该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等。
公告期内,登记机关应当通过登记系统查询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以及投资设立其他市场主体的情况,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税务、人民法院、银保监等相关单位征询市场主体是否涉及有效期内商标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有效期内著作权、不动产权利登记、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欠缴医疗保险、欠缴住房公积金、欠缴税款及未结涉税事项;是否涉及审理、办理或者执行中的案件;是否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存在银行贷款、资金异常等情形。相关单位收到征询意见函后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第十五条 公告期届满,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依职权注销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但公告期内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信息或者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市场主体已经依法完成注销登记的;
(三)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市场主体在被依职权注销公告期内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办理注销登记。
被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资格终止,其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的组织清算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请求或者依照职权,应当撤销依职权注销决定:
(一)利害关系人提供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需要恢复该市场主体登记进行清算;
(二)被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未履行纳税义务且需要恢复该市场主体登记才能清缴税款;
(三)为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恢复被依职权注销的市场主体登记;
(四)根据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依职权注销决定的情形被依法撤销;
(五)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第十八条 对登记机关作出的依职权注销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登记机关作出的依职权注销决定被依法撤销的,登记机关应当将市场主体恢复到注销前的状态。该市场主体名称已经被其他市场主体使用的,登记机关只恢复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保留该名称。
第十九条 市场主体被依职权注销后,其名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按照有关企业档案管理的规定,予以保存、查询。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政办字〔202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的工作部署,顺利推进我县住房公积金工作,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县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召集人:颜士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琦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沭县分中心主任
成 员:王 波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时 强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刘西尧 县税务局副局长
朱红霞 县人社局副局长
姜自菲 县行政审批局三级主任科员
高文祥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付 勇 建设银行临沭支行副行长
王超华 农业银行临沭支行副行长
伏祥佳 工商银行临沭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王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系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席位制,部门有关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退休以及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所在部门新任人员自动接任。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财政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49
现场解答:临沭县城正源北路21号。
沭政办字〔202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临沭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周 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晓峰 县教体局局长
谢斌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
委 员:张立伟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陈清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庞艳红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 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赵应栋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佰增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监控中心主任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禚宏刚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志勇 县交运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事业服务
中心主任
解修良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爱卫服务中心主任
王 磊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谢 磊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建伟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巩 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学胜 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倪宝强 县教体局总督学
王恒收 县教体局招生办主任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倪宝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解答:0539-21326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沭政办字〔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已确定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70件民生实事,现将实施计划公布,请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十项民生实事由县政府督查室立项督查,并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附件: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民生实事汇总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民生实事汇总表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实施内容 |
备注 |
一、 推动乡村振兴 (4件) |
1 |
解决农民 种植技术难题 |
县科技局 |
针对基层反映种植管理技术、加工技术、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等问题,组建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队,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2场、技术培训2场,培训新型农民600人次。 |
|
2 |
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发放 |
县农业农村局 |
全县共核实小麦种植面积55.8万余亩,每亩小麦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4元,共发放7400余万元。 |
||
3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致富带动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 |
|||
4 |
农村供水工程 |
县水利局 |
投资376万元,对石门、青云等6个乡镇14个自然村及凌山头水厂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
||
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5 |
物业领域 突出问题整治 |
县住建局 (县住保中心) |
1.加强物业监管。重点整治物业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公共收益不及时公开、乱收费,卫生清理不及时、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物业企业信用录入不规范等问题。2.落实属地责任。提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和组织率,对辖区内业委会进行培训,推进物业管理智慧平台使用,监督物业投诉问题解决;推广建立物业诉调对接中心,6月底前组建完毕。3.解决突出问题。加快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专营设施的改造移交,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开展整治;对每月12345投诉量高的小区重点整治。 |
|
6 |
“雪亮工程”批次更换和增点扩面 |
县委政法委 |
对2016年建设的“雪亮工程”3300路村居视频监控和2017年建设的“三无小区”430路视频监控,用三年时间完成更换,2022年投资约50余万元更换1140路视频监控。按照行政村不少于8路的标准补点建设视频监控;联网接入安全生产、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视频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融合共享,提升实战应用水平。 |
||
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7 |
推进“无证明 城市”建设 |
县行政审批局 |
6月份全市统一开发上线“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第一时间进行调试推广。与市行政审批局同步推出第二批“免证办”事项清单,确保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 |
|
8 |
打造“一站式” 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
组织县直部门梳理惠企政策并录入平台,依托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县级企业库,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组建县级企业服务中心,开设公益讲堂,定期举办交流会,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推动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12月底前,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一码支付”平台,推动涉企资金申领“码上兑现、零跑腿”。 |
|||
9 |
打造县、镇、村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 |
制定《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成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形成全市最优、全省有影响力的三级政务服务临沭品牌。 |
|||
10 |
医保经办 服务下沉 |
县医保局 |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向村级延伸,建设村级医保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县拟开通200余家村级医保服务站点。 |
||
11 |
推进183种国家谈判药品在2家定点医院、5家定点药店“双通道” 供应保障 |
实行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政策。对于县医院、中医院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通过国大中心店、仁和堂常林大街店、国控关爱中山路店、百杏林大药房、印象城大药店等5家药店予以保障,方便群众购药。 |
|||
12 |
健全职工门诊 共济保障机制 |
改革个人帐户,调整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
|||
13 |
县域商贸流通 体系建设 |
县供销联社 县商务局 |
推动县域商业发展,今年在县城建设一处县级集配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处商贸综合服务社,实现商业网点行政村全覆盖。计划到2025年县城拥有一处集配中心、3-5家连锁商超,乡镇拥有17家商贸综合服务社,村级部署300余家商业网点,基本实现县域商贸全覆盖。同时,推动银行入驻,为商业网点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
||
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14 |
加强公共卫生 医疗服务 能力建设 |
县卫健局 |
组建医疗救治梯队和专家团队,在县医院南院区、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黄码医院”。各隔离点配齐医护人员,规范管理健康检测、生活垃圾处理、被隔离人员及环境的采样、隔离环境消杀等工作。 |
|
15 |
创建老年友善型 医疗机构 |
围绕老年友善文化、友善管理、友善服务、友善环境4个方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全县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 |
|||
16 |
提升中医药 服务能力 |
打造市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药服务综合大楼,争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3处精品国医堂,县域共享中药房服务向经济开发区扩展,开展“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国医堂建设全覆盖。 |
|||
17 |
提升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 服务能力 |
创建市级示范村卫生室10家,中心村卫生室达到13家,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医疗服务活动。实施对口支援帮扶三年计划,从县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100人到基层一线,帮扶乡镇卫生院12家。 |
|||
18 |
推进预防接种 门诊标准化建设 |
优化预防接种门诊资源配置,至少建成一家成人接种门诊。 |
|||
19 |
加强核酸检测 服务能力和应急 防疫物资储备 |
维护信息系统平台,核酸检测人员全员培训,确保日检测能力2.96万份;储备防护服、N95口罩、试剂、采样管、拭子等物资,保持满足全县全员核酸检测需要;购买负压救护车1台。 |
|||
20 |
加强疫情防控 隔离设施和方舱 医院建设 |
储备隔离房间3521间,达到每万人60间标准(常住人口58.6万人)。在滨海高新区建设1处大型集中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占地84.5亩,新增隔离区床位数1024个,方舱医院床位数约1600个。 |
|||
21 |
加快发展 “互联网+医疗” 服务 |
县卫健局 县医保局 |
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住院费用、健康体检报告实现手机便捷查询;全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县医院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率分别达到70%、50%;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 |
||
22 |
加大财政 民生保障力度 |
县财政局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
||
三、 构建便捷交通(4件) |
23 |
推进城区停车 设施建设 |
县综合执法局 |
在城区重点路段新增公共停车设施,计划增加公共停车位500个。 |
|
24 |
城区交通环境 综合整治 |
县住建局 县交警大队 |
对中山路与夏庄街、青云山路与常林大街、光明路与常林大街、中山路与兴大街等4个路口实施道路渠化改造;在5个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及交安设施;优化城区30个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
||
25 |
开展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
县交警大队 |
重点对城区范围内闯红灯、机非混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改善城区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 |
||
26 |
提升城市公交 服务水平 |
县交运局 |
新增38辆新能源公交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条以上,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
||
四、 丰富文体生活(6件) |
27 |
“送戏下乡” 文化惠民演出 |
县文旅局 |
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36场次,覆盖所有行政村。 |
|
28 |
农村公益电影 放映活动 |
完成“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000场,覆盖全县所有自然村。 |
|||
29 |
举办文化旅游 惠民活动 |
结合第六届临沭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开展“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及旅游节庆活动,满足多样化文化旅游需求。 |
|||
30 |
提升公共文化 服务设施 |
新建城市书房2处。 |
|||
31 |
推进学校体育 场馆设施开放 |
县教体局 |
2022年,计划将一初、四实小、县实验小学、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郑山街道南古初级中学、蛟龙中学、大兴初级中学、大兴古龙岗初级中学、玉山初级中学、东盘初级中学、店头中学等11处学校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 |
||
32 |
农村健身器材 维护更新 |
县体育中心 |
对全县59个村的健身器材进行维护更新,损坏的予以更换、破旧的予以翻新。 |
||
五、 建设舒心家园(7件) |
33 |
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 |
县综合执法局 |
至少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成1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
|
34 |
农村地区 清洁取暖 |
县住建局 |
2022年,新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5391户。 |
||
35 |
城市社区 充电桩安装 |
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对新建小区把好源头规划建设关,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加快设施改建,对既有小区推进设施补建,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小区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 |
|||
36 |
推进城市公园 建设 |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在城区新建、改造街角游园、口袋公园6个,满足群众“推窗见绿、漫步进园”需求。 |
||
37 |
发展农村 新型住房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
优化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方案,根据农村不同年龄、收入、生产生活方式,分类施策,设计不同面积、不同套型组合,设计出一批农村新型住房方案;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导并推动各镇街实施,确保全县不少于5个项目。 |
||
38 |
加强保障性住房 政策落实力度 |
县住建局 县住保中心 县财政局 |
发放租赁补贴9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85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5户),分配公租房10套。 |
||
39 |
推进智慧安防 小区建设 |
县公安局 |
制定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及方案,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对全县71处小区进行摸排,推广建设工作。 |
||
六、 促进就业增收(4件) |
40 |
强化城乡公益性 岗位扩容提质 |
县人社局 县残联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905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05个,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 |
|
41 |
促进重点群体 就业 |
县人社局 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回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 |
||
42 |
加大创业 信贷支持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以上。 |
||
43 |
优化企业工资 收入分配 |
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县工商联 |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
||
七、 提升为老服务(3件) |
44 |
增加养老服务 供给 |
县民政局 |
举办2022年全县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班,培训护理员350人次。 |
|
45 |
65岁以上农村老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 |
县文旅局 县广电公司 |
为28000余户农村65岁以上老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财政每年补贴252万元。 |
||
46 |
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
八、 关爱妇女儿童(8件) |
47 |
适龄妇女 “两癌”筛查、救助 |
县卫健局 县妇联 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 |
为全县25700名35-64周岁的适龄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切实提高两癌的早诊率、早治率,维护妇女健康;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30人,提高患病妇女救助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
|
48 |
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服务 |
县卫健局 |
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通过培育民营托育机构、公立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政府出资建设等方式,12月底前实现新增1700个托位。 |
||
八、 关爱妇女儿童(8件) |
49 |
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全覆盖 |
县教体局 |
计划为13163名贫困学生发放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1387.84万元;为409名学生免除学前、高中学费80.38万元。 |
|
50 |
扩增学前教育 学位资源 |
招聘幼儿园教师160名;实施中山路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231平方米,总投资580万元,新增学位360个。 |
|||
51 |
扩增普通中小学 学位资源 |
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2个:中山路小学、苍源河实验学校,总建筑面积29899平方米,总投资13046万元,新增学位2700个。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4.42%的调减目标。 |
|||
52 |
提高特殊教育 办学水平 |
2022年,推动四实小、五实小等2所学校创建省级随班就读示范校。 |
|||
53 |
健全课后服务 保障机制 |
按照“一校一案”方式,将4处驻城初中纳入服务半径,实现课后服务在92所小学和城区学校“全覆盖”,受益学生48781人。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做到“凡举必查”。 |
|||
54 |
加强学校安全 风险状况评估 |
根据市局制定的行业安全评估标准,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状况评估,线下评估59所学校。 |
|||
九、 强化扶危解困(11件) |
55 |
困难退役军人 帮扶救助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为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拓宽保障渠道,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 |
|
56 |
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 救助力度 |
县卫健局 县委政法委 |
落实“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机制,对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对995名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落实有奖监护。 |
||
57 |
提高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
县民政局 |
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 |
||
58 |
农村地区 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
通过危房改造项目解决我县92户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
||
九、 强化扶危解困(11件) |
59 |
健全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年度救助起付标准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限额以下部分给予50%的救助。 |
|
60 |
完善特殊学生 救助服务 |
县教体局 县残联 县卫健局 |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为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等方面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及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在校生130名,因身体原因需要送教学生137名。 |
||
61 |
免费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 |
县残联 |
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集中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30名,为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
||
62 |
建设“如康家园” 残疾人服务平台 |
完成2处城市社区“如康家园”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便利服务。 |
|||
63 |
提高工伤保险 三项定期待遇水平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
||
64 |
开展困难职工 帮扶救助 |
县总工会 |
为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开展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项目,帮助困难职工提高基本生活水平、就医以及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等。 |
||
65 |
推动职工 互助保障 |
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年内力争入会8500人次,实现职工惠普服务广覆盖,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
|||
十、 守好“一排底线”(5件) |
66 |
保障餐饮等产品 质量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 |
年底前实现93家学校食堂、4家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100%覆盖,及时督促学校、养老机构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年计划实现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2600批次(含食品安全抽检1900批次),守牢餐饮等产品质量安全。 |
|
67 |
开展“查保促” 群众性安全生产 活动 |
县总工会 县工信局 县应急管理局 |
督促企业做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全员安全培训,发动广大职工认真开展以排查隐患、规范操作、消除风险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整改,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企业安全发展。 |
||
68 |
店头消防站建设 |
县消防大队 |
拟将南古消防救援站搬迁至店头镇(原店头镇治超站),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建设三层执勤楼及附属生活训练设施。优化消防站布局,完成森林队伍建设任务,满足火灾、洪涝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
||
69 |
打击非法集资 |
县地方金融中心 县公安局 县人民银行 县银保监组 |
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活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开展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确保全年开展宣传活动50次以上,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以上。督促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梳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提出处置方案,做好风险化解。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健全案件处置机制,依法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
||
70 |
汛前河湖水质 超标隐患 排查整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临沭县2022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重点河湖为主,彻底摸清并清理整治全县河湖(沟渠)水质超标隐患问题,汛前完成。消减汛期污染,力争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平稳度汛。 |
【政策咨询】:县民政局
电话解答:0539-2651160
现场解答:临沭县顺河东街28号。
沭政办字〔202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临沂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完善提升我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打造“沭心办”临沭政务服务品牌,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县镇村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目标,以统一人员配备和规范“一窗受理”为切入点,按照“十统一”工作思路,加快建成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形成全市最优、全省有影响力的三级政务服务临沭品牌,为企业群众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办事服务。
(二)具体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实现窗口人员、管理考核、服务标准“三个统一”,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12月底前,全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人员配备、管理考核、办理标准、综合受理、数字化应用、标识名称”等“十个统一”,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设完成速度快、标准高、协同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2023年底前,全县三级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有力、基础设施规范完善、服务标准全面统一,打造完成全市最优、全省有影响力的三级政务服务临沭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人员配备
1.按照“一体化运行、分级负责”原则,整合镇街人社、民政、残联、医保、林业、退役军人事务等窗口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配备综合窗口人员,全面组建一支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素质过硬的职业化队伍。
2.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综合窗口人员,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学习外地经验做法,探索参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增强人员队伍稳定性。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二)统一管理考核
3.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同标准管理、同标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窗口人员差异化工资、职级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进驻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由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4.参照市里的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统一规范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服务标准。
5.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成效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级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三)统一数字化应用
6.结合县镇一体化要求,推动县镇两级“一窗受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运行数据有效汇聚、实时展示。结合“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打通行政审批领域目前使用的业务办理系统,实现线上业务实时在线统计展示。
7.积极整合不动产、社保、医保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爱山东”APP自助服务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
8.对新建的数字化项目,坚持“一级建设、多级使用”,县镇村三级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数据归集、统一业务培训,确保实现业务网上运行标准统一、县镇村一体。
9.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应用,推动不少于16项高频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不少于2项实现智能审批。推动更多便民惠企事项“掌上办理”,新打造不少于5个拳头应用。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四)统一综合受理
10.整合线上线下帮办资源,设置县镇(街)两级智慧导服中心,组建专业咨询导服队伍,借助市级开发的线上智能导服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7×24小时、一站式、智慧化“沂蒙政务云客服”服务。
11.推动县镇(街)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依托专业化服务队伍,将部门单设办事窗口全部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推动“一窗受理”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95%。
12.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开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一跟到底”政务督办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兜底性政务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五)统一事项管理
13.按照“统一、同源”原则,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全面进驻本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确保人员进驻到位、事项进驻到位、权限授权到位。
14.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调整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申请,经审核后,同步在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动态调整。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六)统一办理标准
15.统一规范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先期选取100项高频服务事项,逐一明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表单字段等基础要素,实现要素相同、标准一致。
16.按照市级指导、县区协作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并规范拆分后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要素。
17.选取高频事项,按照市里部署,由县直部门单位牵头,分批次统一编制、应用“零基础”标准化模板,全面压缩自由裁量权,确保同一事项全县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七)统一场所改造
18.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行动,突出“四个一理念”(一次意识、一体意识、一链意识、一窗意识),对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咨询导服区、一窗受理区、帮办代办区、企业开办区、休闲等候区、沂蒙云客服、“爱山东”体验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布局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改造提升,打造形成布局优、体验好、效率高的流水线式标准化政务服务阵地。
19.开展镇村两级服务中心(站)达标建设,已经达到标杆型的临沭街道要以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为重点进行达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新改造的玉山镇、蛟龙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再进一步明晰各功能区、做实“一窗受理”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农村社区服务站开展达标建设;对尚未达标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郑山街道、青云镇、曹庄镇、石门镇、店头镇、大兴镇)要按照标杆型加快改造提升,力争全县有8个镇街达到标杆型建设标准,所有镇街达到标准型建设标准。
20.对列入2022年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由镇街自主选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核把关、业务指导、统一采购自助服务设备,并对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改造、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改造提升奖补资金。
21.按照“城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偏远郊区30分钟便民服务圈”的标准,合理规划布局一批基层便民服务站,在人员配备、事项下沉、服务规范等方面开展高标准提升行动,为周边群众提供一站式就近服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
(八)统一标识名称
22.统一明确全县政务服务场所标识标志,推动服务标识在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应用,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机构的形象辨识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群众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认同感。
23.统一县镇村三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条件的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考核。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
(九)统一业务培训
24.依托“临沂政务大讲堂”和“爱山东”APP等线上线下载体,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对县镇村三级窗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25.加强窗口规范、服务礼仪、公共安全等内容培训,提升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镇街
(十)统一服务制度
26.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窗口无权否决等工作制度,相关制度通过
工作折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县镇村三级场所内公示。
27.县镇两级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周末节假日和午间延时错时服务制度,合理开放值班窗口,安排值班人员,为企业群众提供不打烊、高质量服务。
28.严格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通过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处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联络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十统一”任务,加强对下指导,统一本领域事项办理标准,全面落实好分配的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参照县里做法,同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的建设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改革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临沭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品牌影响力。
附件: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颜士刚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副组长: |
王 杰 |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高 详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
|
成 员: |
景 健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贾萍萍 |
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
李 涛 |
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
|
陈志峰 |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
|
朱红霞 |
县人社局副局长 |
|
胡怀东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土地整理 中心主任 |
|
刘彦彪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
|
武丽君 |
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
|
张志勇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
|
牟艳玲 |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办 |
|
于 超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
|
刘佰国 |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
|
高伟理 |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
|
李金龙 |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临沭分中心副主任 |
|
罗运波 |
县税务局副局长 |
|
韩 迅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
|
解方倩 |
临沭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
|
李大伟 |
临沭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郑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第一书记工作大组长(挂职) |
|
赵 军 |
青云镇副镇长 |
|
李 超 |
玉山镇党委副书记 |
|
刘仁刚 |
蛟龙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
沈艳绪 |
大兴镇副镇长 |
|
胡尊士 |
石门镇党委副书记 |
|
朱 亮 |
店头镇副镇长 |
|
王 娜 |
曹庄镇人大主席 |
|
何文军 |
临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高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政办字〔2022〕25号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临沭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 挥:周 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谢斌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正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局局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闫秀成 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
高 峰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 杰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史利国 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高文翔 县民政局副局长
曹广颂 县交运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成芳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邱 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义学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总量办主任
李锦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燕华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志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王正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沭政字〔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在联系服务群众上多用情、在宣传引导群众上多用心、在组织凝聚群众上多用力,进一步了拉近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激励先进,决定授予郑山街道等3个镇街、县教体局等20个县直单位“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高珍等68名同志“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一流的标准为群众服务,以一流的服务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3个)
1.镇街
郑山街道 临沭街道 青云镇
2.县直部门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县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 县住保中心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 县人民医院 县生态环境分局
市工业学校 城投集团 汽运公司 临沭一中
县联通公司 县医保局 县商务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先进个人(68人)
高 珍 刘壮壮 刘晓伟 胡顺峰 姜旭东 李晓明
陈冠凤 张 健 袁 强 王广泉 张 慧 袁堂英
曹慧广 徐勤华 王兴龙 杨珍洁 尹亚东 崔 芳
王家埔 张会会 张洪帅 孙 欣 程明媚 吴书强
伏祥永 丁相东 伏明军 李秀云 肖 伟 谢 琳
刘 凡 吴 倩 王冉冉 郝 洋 薛 冰 薛 琨
刘加志 杜堂飞 李清松 马春丽 马珊珊 吴霞玉
王 艳 王 婧 黄 琦 陈敏敏 史玉林 俞 静
尹曙光 刘 英 陈 帅 陈 悦 王 迪 李欣然
赵健君 胡尊刚 曹广中 高 云 赵灿灿 高子涵
高晓雨 赵向阳 王 宁 王艳艳 刘 伟 李 超
洪 淳 贲孝林
【政策咨询】: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自然资规发〔2022〕6号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临沭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6日
临沭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
“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要求,为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队伍人员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县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不动产“慧登记”为主题主线,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难点、攻坚克难,锚定一流、突破争先,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不动产登记交易队伍,全力打造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品牌。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党建统领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
为第一任务。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扎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
2、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不动
产登记交易领域话语权。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开展“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锤炼过硬作风
5.兴调查研究之风。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人员要带着课题,深入乡镇、村居、企业、窗口一线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体现到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重要举措。
6.兴艰苦奋斗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持续纠治背离“严真细实快”的突出问题,锻炼与“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相匹配的过硬作风。
7.兴担当尽责之风。聚焦“四项重点”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8个方面问题,切实扛起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正确行使权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
(三)筑牢廉洁防线
8.常态化教育引导。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警示教育内容,用好不动产登记交易领域反面典型案例“活教材”,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心理动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9.扎紧制度“笼子”。对不动产登记交易受理、审核、登记信息查询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漏补缺,健全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业务风险防控流程图,坚决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
10.创新技术管控。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交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信息化平台,深化自动随机派件改革,严格办件权限管理,登记交易各环节数字化留痕,对政策调控、违建限制、征收冻结等敏感领域实行智能预警,实现廉政风险数字化监管全覆盖。
(四)提升法治素养
11.抓住“关键少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人员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法律专题集中学习,健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岗位调整学法等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和水平。
12.深化“法润自然”品牌建设。年底前完成“法润自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3.夯实法治基础。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法治水平,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法治工作室建设。
14.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应诉,落实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制度,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交易案件败诉率.
(五)加强干部培养
15.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新上岗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素养。
16.加强日常业务知识学习。按需组织疑难问题讨论,设立“固定学习日”,定期开展业务质量督查、典型案例剖析、阶段性业务总结、登记交易理论研究等,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
17.开展比武练兵。积极参加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发掘登记人才,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队伍专业素质、行业形象,努力在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中再创佳绩。
18.规范干部管理。依规推进职务提任、职级晋升、岗位聘任,定期开展轮岗交流,激发各类型人员干事创业内生动力,降低廉政风险。
19.实施实绩考核。优化考核模式,科学制定指标,强化结果运用,构建权、责、利相当的科学化队伍管理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竞逐一流的浓厚氛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绩效工资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多测合一”平台测绘成果在不动产登记交易过程的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关联部门间和自然资源部门内部相关信息应享尽享,嵌入应用和有效核验。
21.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不动产单元码“一码管地”,运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用地、规划、建设、税务、不动产登记,延伸到水、电、气、热等业务领域,实现“一码关联”。
22.开展“验登合一”改革。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涉企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实现实时上传省平台。
27.规范档案管理。修订完善《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大档案信息保密力度,健全完善电子档案容灾备份机制,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
(七)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28.加快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2年选取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库,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全力做好基础资料收集、通知公告发布、调查成果核实及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确保成果格式统一、翔实可靠、齐全完备、归档及时。
29.分类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落实属地责任,对于已发放只记载土地使用权信息的权利证书且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的,尽快全部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和群众意愿,统筹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有序开展农村安置区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安置群众合法权益。
30.规范有序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完成更新汇交任务。
31.高标准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以“已登记发证且有权属来源材料”的林权登记数据为重点,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和数据项,全面提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核实、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同步推进。
23.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全程网办”。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企业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交易事项“全程网办”。
24.深入推进“就近办、延伸办、自助办”。延伸更多服务端口至乡镇(街道)、公证机构、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拓展业务类型,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便利度。
25.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模式。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智慧协作,试行自助缴税、委托帮办代办等多维缴税办理模式,推行“一次受理、一体审核、并行办理、智能核税”。
26.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切实提高增量数据接入质量,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质量按市局统一安排时间节点完成数据汇交。
32.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整合,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
33.持续推进“交房即办证”服务常态化。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实现商品房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登记同步办理。
(八)建立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服务体系
34.加快推进不动产“慧登记”。强化数字赋能,创新应用场景,构建“慧登记、汇全力、惠民生”三位一体的不动产“慧登记”体系,努力实现办事更便捷、交易更放心、监管更到位、治理更有效四大目标。
三、实施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进行部署。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照方案,梳理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推进措施,精心谋划实施。(5月10日-5月31日)
(二)集中创新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按照既定任务目标,深入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逐步解决制约不动产登记交易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探索特色做法、载体,打造最优不动产登记交易示范队伍。(6月1日-10月31日)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总结优秀经验,提炼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活动成果,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建立常态化运转、持续提升、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11月1日-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活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要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调互动,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专项督导,实行谋划、执行、问效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要及时归纳活动中的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宣传“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效,及时树立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沭市监字〔2022〕12号
根据县委《关于选派第五批机关优秀干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派驻玉山镇黄峪新村第一书记工作组紧紧围绕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该村实际,明确了帮扶重点和帮扶措施,现制定两年任期工作规划如下。
一、任职村概况
(一)基本情况
玉山镇黄峪新村位于镇驻地东南10公里处,距临沭18公里,东唐湾路,西靠凤凰山,南与凤阳村为为界、北与黄峪村为界,是一个有袁黄峪,郑黄峪、营子、金顶四个行政村组成,全村现有1582户,常住人口5197人,地域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6503亩,是玉山镇美丽乡村连片整治和乡村振兴重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以土地承包为主,2021年实现收入18.5万元,村民收入来源以种植小麦、花生、地瓜.玉米和外出打工等为主,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万元,现有贫困户78户187人,五保户13户。袁黄峪村内常年设有集市,为农历“四、九”集。
村两委现有成员17人,2021年村两委换届中实现了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是村级书记专业化管理村,另有支部委员13人,村委4人,当前班子比较团结。现有党员187名,其中预备党员7名。积极分子34名,后备干部12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村两委成员战斗力尚可,但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广,意识不浓,手段偏少。
2、村内无有效产业项目支撑,群众增收渠道偏窄,基本没有农业合作社和村集体企业。
3、村集体经济负担严重,目前共欠各种外债500余万元。集体收入来源单一,除发包土地外,无有效增收途径。
4、提升村容村貌的民生工程建设缺乏资金。村内除主要大街外,街巷缺乏绿化规划,比较杂乱,部分排水设施不畅,脏污较重;村内天网工程监控老旧等等。
二、两年任职规划
(一)建强基层组织
1、完善村级组织场所建设,积极指导村级新办公场所的搬迁和设施配套,做好硬化、绿化等建设,提升党组织为民服务档次。
2、健全、实施“主题党日”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夺星升级活动,力争存党组织达到四星级以上。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年度记实,着力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3、扎实实施“递进培养计划”,加大后备力量培养选拔力度。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在外出务工人员、退伍军人、致富能人等人员中发现“好苗子”,积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子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力争任职期满前,至少培养8名优秀后备人才,5名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1名党员。
(二)推进强村富民
1、摸清底数,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挖掘集体发展资源,完善“三资”管理,盘活村集体资产,力争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2、摸清村内在外从业人员状况,建立在外人才数据库,通过多种方式联系,积极为文家埠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献力。
3、积极培养壮大本村能人群体,发挥“能人”效应。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引导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人口,促进村民增收。
4、依托本村的各项自然资源优势,多方寻求途径,积极利用各种机会,扩大信息宣传及推介力度,争取引进企业进行土地流转,发展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三)提升治理水平
1、全面落实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严格制度实施,规范议事操作程序,加大村内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和小微事项的监管,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增强村“两委”民主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不断提升村级事务规范议事达标率。
2、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实施移风易俗。
3、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等工作的评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动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动,实现村风持续积极向上。
(四)为民办事服务
1、严格遵循曹庄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统筹美丽乡村整治工作,实现文家埠村“组织、产业、生态、人才、文化”五大振兴。积极实施民心工程,落实上级帮扶政策,力争任职期间直接投入民生事业资金不少于15万元。
2、聚焦精准扶贫,密切关注78户贫困户的现状。加强对残疾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因病返贫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的关心关爱,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3、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畜牧环保养殖、冬季烧煤取暖安全等工作,清理白色垃圾,整治路域、水域环境,提高群众环保和安全意识。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坚持党建引领,配合做好村级场所的搬迁启用,做好办公设施配套和老年房硬化、绿化等。致力加强班子建设,解决思想疙瘩,凝聚共识,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工作水平。
2、积极盘活村集体资产,深掘村集体资产增值潜力,把村集体增收当成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多方寻求途径,努力实现土地流转,拓宽村集体和群众增收的途径。
3、积极落实玉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做好村内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清理村内街巷的“四大堆”、积存垃圾和下水道,努力实现村居环境清洁化。积极需求上级政策支持,实现村内户户通。
4、加强人才后备力量储备,积极推进英才培育,从外出务工人员、退伍军人、致富能人等人员中发现“好苗子”,吸引他们回家创业落户,使之发挥能人示范作用,带动村民整体致富。
5、发掘村内“茶叶”等传统的历史传承,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沭卫发〔2022〕16号
各镇街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县广大护理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投身护理工作事业,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南丁格尔精神,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护理人员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为抗击新冠疫情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树立和表彰我县护理工作者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护理人员积极进取,奋勇争先,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经各单位推荐、综合评定,现对全县60名护士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再立新功。全县护理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岗位、钻研业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一流的护理技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各医疗机构要以关注护士身心健康、落实护士待遇保障政策、保障护士执业安全等方面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切实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开创护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临沭优秀护士”表彰名单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临沭优秀护士”表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马玉美 临沭县人民医院
王善芳 临沭县人民医院
宋远侠 临沭县人民医院
吴 帆 临沭县人民医院
李 扬 临沭县人民医院
仓英豪 临沭县人民医院
高 艳 临沭县人民医院
仓艳梅 临沭县中医医院
庞运艳 临沭县中医医院
赵晓燕 临沭县中医医院
胡晓丽 临沭县中医医院
刘长娟 临沭县中医医院
武 丽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吴凤晓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袁 青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英 娜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庞 璐 临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丁萍萍 临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戴绪娟 临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袁方妍 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
王 硕 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
郇美玲 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
曹京蕾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陈晓丽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王昶荃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杨路路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李亚男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卞辛予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崔尚波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曹春玲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伏广玲 临沭县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
高艳玲 临沭县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
高菁梅 临沭县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
张俊影 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
朱 琳 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
郑再再 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
朱孔玮 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
曹聪聪 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
吴淑慧 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
袁 杰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王 娟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马奉翠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张艳峰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
陈 慧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
宋坤杰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
徐湘博 临沭县青云镇卫生院
张记彦 临沭县青云镇卫生院
高彤彤 临沭县青云镇卫生院
黄晓丽 临沭县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纪 霞 临沭县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王芳芳 临沭县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王丽珍 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
徐 萌 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
顾 晗 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
李 伟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
景琬琳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
李其臻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
赵 璐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
王 慧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
陈德馨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
沭政办字〔202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禁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对临沭县禁毒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主 任: |
管 涛 |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
副主任: |
王夫强 |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
高 达 |
县委政法委政治处部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
|
谢耀军 |
县法院副院长 |
|
刘乃如 |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
|
王孝儒 |
县禁毒办主任 |
|
尹昌明 |
县卫健局局长 |
|
委 员: |
臧 超 |
县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
季德山 |
县教体局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 |
|
庞艳红 |
县网信中心副主任 |
|
陈 杰 |
县科技局副局长 |
|
唐利华 |
县民政局副局长 |
|
张广场 |
县司法局副局长 |
|
李 涛 |
县财政局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
|
李锦好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
|
石 磊 |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人事考试和职能鉴定中心主任 |
|
曹广颂 |
县交运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 |
|
谢国华 |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技中心主任 |
|
胡怀宪 |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
|
何 莹 |
县文旅局副局长 |
|
孟 伟 |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
|
谢 磊 |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
张兴龙 |
县总工会副主席 |
|
乔立东 |
团县委副书记 |
|
石 岍 |
县妇联副主席 |
|
杨进鑫 |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
|
王桂礼 |
县工信局副局长 |
|
骆泽山 |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
|
高义学 |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总量办主任 |
|
王裕山 |
中国人民银行临沭支行副行长 |
|
陈建伟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沭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公安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46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