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办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缓解企业筹措转贷资金的困难,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要素制约矛盾,促进县域金融经济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设立县企业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为充分发挥转贷资金作用,规范资金运作,有效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贷资金首期规模初定为1亿元。后期规模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扩大,增资以民间资本为主。
临沭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公司)为资金运作平台(承办公司),实行专户核算、专账管理,按照县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收益。
第二章使用对象
第三条转贷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暂时有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
申请使用转贷资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县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运行正常;
3.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银行确认符合续贷条件;
5.经推荐审核,进入县转贷资金服务企业名录库。企业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提供转贷资金支持:
(1)企业有借款能力或其他融资能力未尽力发挥的;
(2)企业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违法等事项的。
第三章使用期限及利率
第四条转贷资金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五条转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分段计息收取,使用期限在10个工作日(含10个)以内的,按日利率0.3‰及所使用自然天数计收。使用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上的,按日利率0.4‰及所使用自然天数计收。超过申请期限,按逾期自然天数及日利率0.6‰计收。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财政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局、法院、税务局、财金公司为成员的县企业转贷资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贷款银行对转贷资金进行封闭运作,督促贷款银行按协议时间及时发放续贷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对转贷资金服务企业名录库入库企业资质的审核和认定。承担县企业转贷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财金公司按时出资;负责对转贷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每月向县政府报送转贷工作情况。
县财金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负责办理转贷资金使用手续。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局、环保局、法院、税务局等部门(单位)负责配合做好入库企业资质审核、解决转贷资金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处置转贷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七条县财金公司建立县转贷资金服务企业名录库。县转贷资金服务企业名录库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八条企业申请转贷资金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财政部门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报县政府审批。
第九条根据申请企业类型,管理流程分以下两种:
申请企业为年纳税额50万元(含)以上或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型企业的,按下列流程管理:
1.企业申请。企业在贷款到期20个工作日前向贷款银行提出转贷资金使用申请,填写《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1,以下简称申请表)报贷款银行。
2.开设账户。申请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或指定)账户,用于转贷资金的结算。
3.审核签约。申请表经县财政部门或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贷款银行、申请企业、财金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封闭运行协议书》(见附件1-2,以下简称协议书)。
4.资金拨付。企业将使用转贷资金10个自然日的利息足额汇入财金公司账户后,财金公司根据协议书要求将转贷资金及时足额汇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归还企业贷款。
5.续贷还款。在续贷资金到位后,贷款银行及时将转贷资金足额归还到财金公司指定的账户。转贷企业及时做好转贷利息结算工作,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申请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按下列流程管理:
1.企业申请。企业在贷款到期20个工作日前向贷款银行提出转贷资金使用申请,填写《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1,以下简称申请表)报贷款银行。
2.开设账户。申请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或指定)账户,专门用于转贷资金的结算。
3.审核签约。申请表经县财政部门或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申请企业、财金公司双方共同签订《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封闭运行协议书》(见附件2-2,以下简称协议书)。
4.资金拨付。企业将使用转贷资金10个自然日的利息足额汇入财金公司账户后,财金公司根据协议书要求将转贷资金及时足额汇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归还企业贷款。
5.续贷还款。在续贷资金到位后,申请企业立即将转贷资金足额归还到财金公司指定的账户。财金公司及时与申请企业做好转贷利息结算工作,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条转贷资金实行封闭运作。在转贷期间,转贷企业授权贷款银行对其用于转贷资金结算的账户进行管理,并承诺关闭账户企业网银,对资金划转、归还等业务实行封闭运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 明确奖惩措施。
1.发生不能及时、足额收回转贷资金本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贷款银行的合作资格,取消政府当年对该行的奖励、扶持及评优等资格,取消在该银行的财政性资金存款业务。贷款银行承办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造成转贷资金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企业存在伪造资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转贷资金等情况的,将清退出转贷资金服务企业名录库,列入临沭县失信黑名单,取消其申请各类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
3.对风险控制良好的贷款银行,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将优先享受转贷资金。
第十二条提取风险准备金。县财金公司应按转贷资金业务收入的30%计提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转贷业务损失。
第十三条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当发生转贷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变化或银行续贷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时,转贷企业、贷款银行必须及时向县财政局出具书面报告。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按当年转贷资金使用累计额的0.1%确定损失容忍度。当年转贷资金损失额低于损失容忍度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无过错且已尽职,免除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自2022年4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4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沭政办发〔201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1.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表(小、微型企业)
1-2.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协议书
2-1.临沭县转贷资金申请表(大、中型企业)
2-2.临沭县转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协议书(大、中型企业)
附件1-1
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申请表(小、微型企业)
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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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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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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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资金金额 (大写) |
万元 |
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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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账户、 账号 |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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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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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于年月日向银行贷款万元,将于年月日到期,因企业转贷资金周转困难,现申请使用转贷资金万元,并同意按《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转贷期间,我企业授权上述贷款银行对上述账户进行封闭管理,并关闭该账户的企业网银。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并对其负责。 申请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贷款银行意见: 在我行贷款万元,于年月日到期,经审查符合续贷条件并已办理相关续贷手续,现已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待其归还后,予以发放此笔贷款,同意其申请使用转贷资金万元用于归还我行到期贷款。请承办公司将转贷资金汇入我行指定账户,账户为,账号为,转贷期限不超过天。我行对转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并负责督促申请企业将转贷资金本息按时划入承办公司指定资金账户,如不能划入该账户,概由我行负责偿还本息。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 贷款银行(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临沭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临沭县财政局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意见(申请转贷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贷款银行、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财政局各一份。
附件1-2
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协议书
甲方(承办公司):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申请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转贷资金的管理,确保转贷资金专款专用、封闭安全运行,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转贷资金安全封闭运行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丙方将所使用转贷资金10个自然日的利息足额汇入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将县转贷资金划拨至乙、丙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条 在转贷期间,丙方授权乙方对账户进行管理,并同意乙方关闭该账户的企业网银。
第三条 乙方负责对转贷资金账户封闭运行,续贷资金按时发放,监督丙方将转贷资金本息按时足额汇至甲方账户,确保转贷资金安全收回。
第四条 转贷资金的所有权、处置权属于甲方,转贷资金仅用于丙方偿还乙方的贷款。
第五条 乙方为丙方转贷所放款项,在未划入甲方账户前,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乙方转贷款项应划入指定账户,并监管丙方将该款项本息如数足额汇至甲方账户。
第七条 乙、丙双方要根据《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转贷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条款(包括转贷资金的具体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1
临沭县转贷资金申请表(大、中型企业)
申请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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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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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资金金额 (大写) |
万元 |
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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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账户、账号 |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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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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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于年月日向银行贷款万元,将于年月日到期,因企业转贷资金周转困难,现申请使用转贷资金万元,并同意按《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转贷期间,我企业授权上述贷款银行对上述账户进行封闭管理并关闭该账户的企业网银。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 申请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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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临沭县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临沭县人民政府意见(申请转贷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财政局各一份。
附件2-2
临沭县转贷资金
甲方(承办公司):
乙方(申请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转贷资金的管理,确保转贷资金专款专用、封闭安全运行,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转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将所使用转贷资金10个自然日的利息足额汇入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将转贷资金划拨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条 在转贷期间,乙方授权贷款银行关闭该账户的企业网银。
第三条乙方保证续贷资金发放后,按时将转贷资金本息足额汇至甲方账户,确保转贷资金安全收回。
第四条 转贷资金的所有权、处置权属于甲方,转贷资金仅用于乙方偿还贷款银行的贷款。
第五条 贷款银行为乙方转贷所放款项,在未划入甲方账户前,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临沭县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转贷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其他条款(包括转贷资金的具体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沭政办字〔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爱商、惠商的投资创业环境,快速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落地,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推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总目标,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为主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有事登门、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实施重点投资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全程“一条龙”贴心服务,有效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以完善服务项目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搭建项目服务平台为抓手,以破解项目手续办理难题为目标,通过实行“一对一”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健全重点投资项目长效服务机制,提振重点项目发展信心,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针对全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帮办代办制度,按照“1+9+N”(一名帮办员、9个审批岗、N个不同场景)模式,逐步形成“帮办员+企业开办、项目立项、环境影响、土地业务、规划许可、安全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审批岗+N个不同办事场景”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为重点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展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项目范围
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沭政字〔2022〕3号)和重点工业项目(沭政办字〔2022〕4号)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和一季度招商引资集中签约项目为基础,动态管理、动态更新。建立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数据库,确保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明确配备1名帮办员。
(二)服务团队
1.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组。组建以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临沭县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制度的落实推进、跟踪督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项目帮办员。从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组成员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业务科室中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项目帮办员,协助项目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指导项目申请人网上或到相关窗口申报业务,在审批过程中全程跟踪协调审批部门加快审批。
(三)职责任务
项目帮办员要遵循“无偿办理、联动协作、精准到位、合法高效”的原则,为重点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项目帮办员职责:
1.帮助项目申请人熟悉办事流程;
2.协助项目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指导项目申请人办理网上申报事项;
3.制定帮办代办事项进度计划及工作方案;
4.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定期向项目申请人反馈信息及进展情况;
5.协调处理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6.对项目申请人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部门审批岗职责:
1.协助项目帮办员指导项目申请人熟悉本部门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项目实际情况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
2.负责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并协助项目帮办员帮助项目申请人准备本部门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指导填写各类表单,按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及时递交本部门相关科室办理;
3.负责对本部门审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协办,及时向项目帮办员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出具审批结果文件。
(四)工作流程
1.主动服务。项目帮办员应主动与项目申请人对接,明确帮办需求,详细了解帮办事项情况,向项目申请人说明服务流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制定方案。项目帮办员应对帮办代办服务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进度安排等。
3.提交材料。由项目帮办员协助项目申请人准备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指导项目申请人网上申报业务或到相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业务。
4.审批办理。在审批过程中,项目帮办员及时跟进审批进度,协调部门审批岗开展相关工作,加快审批速度。
涉及前置部门审批许可的,项目帮办员应按容缺受理要求提醒后置部门审批岗提前对申请材料主件进行预审,并协调前置部门审批岗及时出具审批决定。
涉及并联审批的,项目帮办员应主动联系各审批岗,及时开展并联审批,加快审批速度。
涉及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项目帮办员应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岗及时公开审批条件、标准,告知项目申请人具体要求,指导项目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并提醒相关审批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5.跟踪服务。对提供的帮办代办服务,项目帮办员应建立帮办代办工作纪实台账,全程跟踪服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障审批进度。
6.评议评价。项目帮办代办结束后,按照“一项目一评价”的原则,由项目申请人对项目帮办员和部门审批岗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廉洁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评定工作实效。
(五)保障措施
1.落实一线工作法。项目帮办员要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的工作理念,落实“上门服务”工作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上门服务,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一对一”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聚焦企业关注和项目审批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企业早谋划、早准备,顺利抢抓市场发展先机。
2.落实联审联办机制。项目帮办员要根据企业需求,及时与联审部门对接,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实现多部门一次性帮助企业理顺立项、选址、规划、施工、安全、环保等手续办理及水电气暖网配套设施的保障。同时,加强联办事项的协调、督促,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
3.落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项目帮办员要紧盯项目审批办理进度,天天调度、周周通报。对于手续办理缓慢或停滞不前的项目,要主动联系、加强对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工作,明确领导责任,畅通联络机制,凝聚统筹合力,确保把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各部门在提供主动、及时、精准、专业化服务的同时,既要避免一哄而上“一窝蜂式”的服务,又要避免虎头蛇尾“一阵风式”的服务,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实施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模式要与重点建设分线推进机制和县领导帮包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项目帮办员要加强与主要责任单位一线干部的沟通联系、联动配合,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审批梗阻,协调解决企业在审批手续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落地。
(三)提高服务能力。项目帮办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惠企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以专业的服务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展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加强企业和群众对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的认知,提升社会影响力,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1.临沭县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组成员名单
2.临沭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帮办员配备表
附件1
临沭县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 详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于 超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孟 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英昌征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兴佃 县城乡规划和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服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秋红、刘贵厚、季英涛同志为成员。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农发〔2022〕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积极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沭发〔2022〕2号)的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兴农稳县”战略部署,紧扣“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主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入一线。坚持深入企业、镇街、社区、村居和项目建设一线,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贯穿大调研活动始终,围绕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发现在发展思路、目标定位、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选题精准、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3.坚持刀刃向内。如实反映情况,坦诚提出建议,既要善于总结推广成绩与经验,又要勇于揭露剖析困难与问题;既要把原因理清,更要把建议提实;始终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事例说话。
4.坚持领导带头。全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要充分运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专线工作法,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立足全局中心工作和自身职责,带头搞好调研、带头发现问题、带头破解难题,精心选择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
5.坚持注重实效。要采取主动“走上去”寻求支持,“走出去”借鉴经验,“走进去”找准症结,“走下去”推动落实,跳出农业农村工作看农业农村发展,真正在稳粮保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双招双引、乡村振兴、党的建设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三、调研内容
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2022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计划,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1.聚焦“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三个走在前”、市委“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三个战略性转变部署,按照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的目标,紧紧抓住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推动临沭农业农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展。
2.聚焦“粮食安全”,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围绕坚持稳面积、保粮田、增产能的要求,全面对标粮食生产责任制,坚持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生猪生产及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真正实现产能有保障,供给有保障。
3.聚焦“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农业全产业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11个重点项目和对接“长三角”目标任务。坚持“项目为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全面对接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标准,立足我县农业特色和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高标准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临沭分仓,确保乡村振兴全面发力。
4.聚焦“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乡村。针对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宜居乡村建设。确定主攻方向,推动持续发力,将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推动,助推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建设。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的难点、堵点、痛点,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
5.聚焦“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财务管理机制等,明确方法路径,持续推进发力。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积极争创省级试点,做好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财务管理机制创新等要做好调查研究,着力促进村集体增收,农民致富。
6.聚焦“基础保障”,致力筑牢“压舱石”。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以及相关底线工作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总结经验。
四、活动步骤
大调研活动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从2022年2月上旬开始,逐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调研实施阶段(2月上旬至3月底)。召开动员会议,印发调研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紧扣“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调研主题,实施“集中调研月”活动。全局领导班子、科级干部要精准选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一线,集中开展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问题梳理阶段(3月底至4月中旬)。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汇总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第三阶段:破解难题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到项目一线、生产车间、基层群众中求解问计,制定有针对性的问题解决方案,提出有效的破解措施。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出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形成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好举措、好办法。及时总结调研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撰写好调研报告。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撰写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做到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精炼,有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对策措施符合客观情况、能解决实际问题。
2.制定好问题清单。大调研活动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条列出具体问题,厘清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对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全部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多想办法,把握政策机遇,尽快解决。
3.运用好调研成果。着力做好调研成果运用和转化,使调研成果及时体现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去,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和办法,解决一批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大调研活动中的工作经验,着力构建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4.务求工作实效。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调研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在调查研究中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应付了事、弄虚作假。
5.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活动推进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全面展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附件:1.临沭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大调研活动选题表
2.临沭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大调研活动清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沭政办字〔20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县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线下,县、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应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清算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线上,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登记档案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全县实现涉企证照、印章、档案“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
4.“一码通行”。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作为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识别标志,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扫描“企业身份码”即可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
二、任务措施
(一)企业开办
1.推进“电子两证”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身份认证、信息获取、存储留档、电子签名等应用功能,梳理企业开办领域“电子两证”应用需求,推动相关业务系统接入“电子两证”应用,打造更多应用场景。大力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使用“电子两证”,提升企业开办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临沭分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沭支行)
2.打造“企业身份码”。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档案、电子印章、许可证件、信用信息、监管信息、惠企政策等数据归集在“企业身份码”上,实现数据信息集中展示,企业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精准、监管更高效,打造“码上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沭支行)
3.持续优化“一窗通”系统。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升级“一窗通”系统功能,实现新开办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后,相关信息通过“一窗通”系统推送至税务、公积金等部门。畅通“一窗通”系统数据推送渠道,提升开办企业相关事项数据共享效率,实现数据即时推送。推行企业开办分时分次办理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分时分次或全链条一次性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临沭分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沭支行)
4.持续做好营业执照印章档案电子化融合应用。依托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优化临沭县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功能,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档案”同步发放融合应用试点工作,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下载领取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
(二)企业准营
5.持续推进“一证准营”。围绕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中两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纳入“一业一证”范畴,推动“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实行“一单覆盖、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审批监管一体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发放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行业许可信息一码覆盖,不断提高企业准营便利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6.深入推进“证照联办”。按照“一件事、一链办”原则,将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结合“双全双百”工作,更新完善“证照联办”事项清单,整合联办事项申报材料、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证照联办”集成办理模式,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7.推行证照“联管联展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功能,搭建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系统,开发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归集管理、应用管理模块,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归集,将市场主体电子许可证与电子营业执照关联,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实现对所关联许可证的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打造企业在线申办业务、部门查验证照真伪以及电子证照卡包等应用场景,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多次往返、反复提交纸质材料、重复录入信息等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三)员工保障
8.推进员工保障事项集成办理。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业务进行梳理整合,打造“企业员工保障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推动相关事项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临沭分中心、县税务局)
9.推行员工保障“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新开办企业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办理员工保障事项,人社、医保、公积金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后自动办结,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临沭站)和爱山东APP临沭分厅“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在县镇街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保障事项综合服务窗口,打造“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反馈”服务模式。县级开办企业可在属地就近办理员工保障事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将企业员工保障业务下放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就近办”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临沭分中心、县税务局)
(四)纳税服务
10.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强化数据驱动,优化平台支撑,依托“一窗通”及电子税务局系统,实现新办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3项依申请事项“一表集成、一网受理、一次办结”;推动实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等2项高关联度后续事项在开办环节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广实施新办企业智能化办税。优化完善“智税通”系统,整合涉税及第三方信息,实现企业新办后,税务信息自动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自动分配,票种自动核定,税(费)种自动认定,发票用量自动核准、一键邮寄到家,企业新办税务环节从申请到发票使用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按照申报信息合并、申报步骤合并、申报渠道合并的要求,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10个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简化整合申报材料,实现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一表申报”。优化申报预填功能,借助纳税人开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第三方数据,在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并预填部分申报数据项,简化纳税人申报操作。(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拓展涉税事项办理渠道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范围及功能,实现纳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可办,全面提升涉税系统支撑保障能力。以场景应用为前提,在数据互认基础上,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无感对接,方便企业群众线上“一门办”。(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全面拓展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建立健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在主要行业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财产登记
16.拓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拓展涉企登记可办业务类型,提高线上办理便利度,鼓励企业线上办理各类登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17.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一网通办”平台、“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全面上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向企业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拓宽地籍图查询渠道和查询方式,方便企业查询相关宗地、房屋等信息,满足企业在交易、抵押不动产活动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
18.完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流程。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以物抵债不动产登记协助执行法律文书,需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不动产处分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在依法征收受让方办理本次不动产登记应缴纳的税款(契税、印花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协助执行法律文书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9.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将非住房批量评估纳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认定范围,推行企业间非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扩大非住房批量评估范围和数量,推进工业、仓储用房等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全面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常态化运行。建立“交房即办证”企业“红名单”制度,激励企业主动担当,树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群众满意”的标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
(六)金融服务
21.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制造业、房地产业、绿色金融、民营领域差异化信贷服务要求,制定银行机构普惠金融差异化考核目标,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人民银行临沭支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22.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涉企政务数据的归集,加大数据共享力度,降低信息数据获取成本,助力企业获取融资服务。推广市级融资服务平台,继续做好金融大数据枢纽子平台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归集工作。(牵头单位:银保监组、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人民银行临沭支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
23.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不断提升征信查询网点便民服务水平;稳步推进中小机构接入二代征信系统。(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沭支行)
24.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组织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加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名单。推进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5.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实现境内外多元化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企业上市以及通过增发、可转债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的,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企业上市工作模块化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七)公共就业专项服务
26.提升公共就业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县人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与省“智慧平台”的联网协同,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及时汇集用人单位相关数据,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快速办结用人单位提报的相关业务需求,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7.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渠道,切实保障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利用大数据比对,加强与市场监管、社会保险等数据共享,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就业资金安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八)知识产权保护
28.提升临沭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围绕医药和现代化农业产业,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供集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快速协同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29.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0.健全并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县银保监组)
(九)项目立项
31.加强立项业务系统集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在线赋码,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策划生成系统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反馈、业务协同;以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码关联、一链到底。(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2.深化“我要立项一件事”主题服务。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整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事项同步办理,集成发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规划许可
33.合并规划许可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整合申请表单,精简报审材料,实行一表申请,一证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4.简化规划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规划设计方案及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方案的审查流程,不再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时,同步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施工许可
35.实行施工图联审。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热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防办、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36.合并施工许可事项。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施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防办)
37.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强化部门间、平台间数据调用和信息共享,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零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二)竣工验收
38.实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选择单独报备或纳入联合验收一并报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39.合并验收事项。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优化联合验收流程。推出联合验收3.0模式,实行分类分段联合验收,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开展“验登合一”改革。通过联合验收方式监督建设条件落实,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取得联合验收意见书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验收即登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42.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热、通信、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部门或单位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约定,参与分段或集中联合验收,并签订相关设施移交协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人防办、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十三)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
43.优化水电气热信报装主动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县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推动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四联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44.深化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增加外线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场景,在前期对管线电力线路不大于200米,供水、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线路等专营单位长度不大于150米工程的管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扩大至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增设不超过250米的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线、管沟、管廊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临时用水用电用气工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十四)企业变更
45.实施企业开办全流程变更。将“一窗通”系统向企业变更业务拓展,企业变更信息可通过“一窗通”系统即时推送至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单位,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临沭分中心)
46.推行企业证照“联合变更”。按照“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后台分流、同步办理、一次办好”审批模式,在餐饮店、药店、旅馆等53个涉企高频行业,推行证照“联合变更”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压缩企业办理时间。根据企业需求和县区特色,动态调整证照“联合变更”事项清单,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十五)企业注销
47.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代替股东(出资人)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推行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注销登记后公示系统自动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完善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推行企业简易注销部门预检服务,增强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压缩企业注销实际办理周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48.优化普通注销全流程协同办理。通过“一窗通”系统实现企业注销信息在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可视可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临沭分中心、人民银行临沭支行)
49.推广“代位注销”制度。破解特殊情形下企业注销难题,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因股东(出资人)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企业无法注销的企业,有主管单位法人股东的,由已注销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的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50.实施“企业休眠”制度。因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入“休眠”状态。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渡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期,助力企业尽早脱困“苏醒”。(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中心)
51.推行企业证照“联合注销”。推行53项涉企高频行业证照“联合注销”服务。证照“三联办”集成申请平台建设完成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和全程帮代办服务,实现“联合注销”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联动办理。证照“三联办”集成申请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将相关涉企许可注销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推送,后台人员分类审批,办理结果实时反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试点事项(2022年2月底前)。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试点事项,制定本部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月23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落实试点工作(2022年5月底前)。各镇街和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方案部署,在场景分类、事项梳理、表单优化、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方面严格落实改革试点要求,根据统一标准化服务指南开展试点工作,做好省评估验收准备。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力争在全省复制推广。
(三)全面推进改革(2022年8月底前)。统一工作规范,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推开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红利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试点成效情况,逐步扩大至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民字〔2022〕3号
根据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沭发〔2022〕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民政实际,紧扣“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主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入一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贯穿大调研活动始终,围绕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发现在发展思路、目标定位、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选题精准、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3.坚持刀刃向内。如实反映情况,坦诚提出建议,既要善于总结推广成绩与经验,又要勇于揭露剖析困难与问题;既要把原因理清,更要把建议提实;始终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事例说话。
4.坚持领导带头。局科级以上干部要充分运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专线工作法,发挥头雁效应,结合民政实际和工作开展调研,带头搞好调研、带头发现问题、带头破解难题,精心选择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确保问题找得准、剖得深、解得实。
5.坚持注重实效。要采取主动“走上去”寻求支持,“走出去”借鉴经验,“走进去”找准症结,“走下去”推动落实,跳出临沭看临沭,主动自觉把临沭民政发展置于全市、全省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真正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三、活动步骤
大调研活动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从2022年2月上旬开始,逐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调研实施阶段(2月上旬至3月底)。制定调研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紧扣“找短板、强弱项、促发展”调研主题,实施“集中调研月”活动。局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要精准选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一线,集中开展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问题梳理阶段(3月底至4月中旬)。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汇总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第三阶段:破解难题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到一线、基层群众中求解问计,制定有针对性的问题解决方案,提出有效的破解措施。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出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形成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好举措、好办法。及时总结调研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调研内容
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以及民政领域的情况,紧紧围绕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重要目标任务,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聚焦加大社会救助的重大问题。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围绕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推动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聚焦推进养老服务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围绕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特殊老年人保障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调研,着力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和老年人幸福指数。
聚焦抓好社会服务的迫切问题。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头等大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针对殡葬改革、婚俗改革、流浪乞讨救助、妇女儿童关爱服务、残疾人救助等方面进行调研,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聚焦服务基层治理的难点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抓好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建设纵深发展、村务监督、村务公开、促进区划地名工作等方面开展调研,破解难题,总结和推介经验。
6.聚焦管理社会组织的关键问题。以规范行为、提升能力为重点,围绕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开展调研,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7.聚焦慈善和社工志愿的重点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围绕规范发展慈善组织、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调研,大力发展社工和公益慈善事业。
8.聚焦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问题。针对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管党治党方法举措、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员管理服务、意识形态工作等问题开展调研,拿出标本兼治的过硬措施,不断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有关要求
1.撰写好调研报告。局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要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撰写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做到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精炼,有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对策措施符合客观情况、能解决实际问题。
2.制定好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条列出具体问题,厘清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对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全部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多想办法,把握政策机遇,尽快解决;对需要县级层面统筹协调的,及时梳理上报;对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可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一些不符合法规政策的诉求,要说明原因,及时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3.运用好调研成果。着力做好调研成果运用和转化,使调研成果及时体现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去,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和办法,解决一批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实际问题。要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完善一批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的重大决策论证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典型、活动推进情况及调研成果,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组织开展调研报告评比活动,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按一定分值计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
4.形成调研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大调研活动中的工作经验,着力构建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深化调查研究、深化检视问题、深化整改落实,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5.弘扬严实作风。要以“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开展大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干扰基层工作,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6.加大督导力度。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大调研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发现真问题、解决真矛盾、群众真满意,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现虎头蛇尾、敷衍塞责,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及时进行通报。
临沭县民政局
2022年2月14日
沭政字〔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2月以来,省委组织部选派鲁商集团团委书记(中层正职)、政工教科部副部长任天龙同志到我县挂职县政府副县长。任职以来,任天龙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职尽责、开拓进取,推动实施了鲁商集团城乡融合公司蛟龙镇土地整治项目、鲁商集团与县人民医院婴幼儿托育试点项目,实现了临沭县在国家卫健委备案托育项目零突破。此外,在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国家及省级环保督察、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等方面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激励斗志,凝聚力量,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奖励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沭政发〔2007〕13号)中“为全县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县政府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的规定,决定给予任天龙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2022年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2022年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确保顺利投产见效。经研究,决定建立临沭县2022年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机制”工作模式,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工业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落实解决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确定
(一)明确重点项目范围。初步确定碧桂园集团皓耘农业机械项目、山田集团锂电新能源专用碳化硅陶瓷项目、中国M谷项目、中科芯华新材料项目、韵达智慧物流园区项目、施诺德高端水溶性肥料项目、胶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永冠二期)、金沂蒙产业链延伸项目(凤登环保、大洋生物)、华盛化工原脂下游系列产品项目、戴克新材料年产80万吨环保树脂及有机醛酸绿色新材料项目、金德新材料微通道反应器产业化(中试)项目、铸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技改、盘活、整合)、滨海高新区科技孵化产业园项目、山东港口(临沂)冷链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泰山学者”李明华医药产业园项目、贯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透明质酸功能饮品项目等16个项目作为2022年全县重点推进的工业项目。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完成任务或因企业客商投资意愿改变、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取消,或有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落户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可以进行退出、增补调整。
三、专班组建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16个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专班组长原则上由县级领导担任,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解决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班成员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际需求,由县直相关部门和项目招引单位、项目所在地负责人组成,共同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推进机制
通过实行常态化协调、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拉练的方式,形成推进重点工业项目责任落实、统筹协调、问题交办的全过程服务机制。
(一)常态化协调。各服务专班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对规划选址、土地报批、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消防、人防等手续办理工作给予服务指导。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税务局、司法局、投促中心、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服务专班开展工作,为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提供支持。
(二)一周一调度。建立“周初走企业、下项目;周末召开调度会议”制度,专题分析制约项目推进因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每次调度会议后,专班办公室负责议定事项的落实和反馈,县政府督查室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相关问题解决情况。
(三)一月一拉练。抓好重点工业项目“一月一拉练”。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各重点项目专班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到项目现场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观摩评比,评比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履行专班职责。各服务专班要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平衡“亲”“清”的前提下密切与项目业主的联系和沟通,为项目建设推进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要用临沭担当、摆临沭姿态、创临沭速度、树临沭形象,穷尽一切办法、拼够一切力量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成投产达效。
(二)制定计划方案。各工作专班要在组长的统筹协调下,围绕要素保障、手续办理、政策支持等方面,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保障。专班办公室要围绕项目推进目标,倒排工期,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制定项目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每月、季度等阶段性计划,提出要素保障需求,落实专人负责。
(三)加强信息沟通。畅通沟通渠道,各专班办公室定期梳理重点工业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汇总后转至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落实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专班办公室反馈。形成一套盯人、盯事、盯项目的“三盯”工作机制。
附件:临沭县2022年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
附件
临沭县2022年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专班
1.碧桂园集团皓耘农业机械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侯素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苗 壮 县政府副县长
刘崇宝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尹相坤 县发改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崔广祥 县工信局局长
刘 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 详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徐大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曹伟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贯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透明质酸功能饮品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侯素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苗 壮 县政府副县长
刘崇宝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高 详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葛 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宝云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瑞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李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伟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3.山田集团锂电新能源专用碳化硅陶瓷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苗 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应栋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春放 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何文军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何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亚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4.金沂蒙产业链延伸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李根深 县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仓恒光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 波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孟 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李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5.中国M谷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庄金才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仓恒光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宋怀华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涛 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兴佃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陈 杰 县科技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王 剑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办
禚高峰 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专班设在临沭街道,张明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禚高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6.中科芯华新材料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陆永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郇恒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罗运波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兴佃 县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李晓林 青云镇人大主席
专班设在青云镇,王绍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7.戴克新材料年产80万吨环保树脂及有机醛酸绿色新材料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孟凡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于建华 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胡 波 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李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允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8.韵达智慧物流园区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颜士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文静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郇恒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劲松 县投促中心副主任
禚高峰 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专班设在临沭街道,张明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禚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9.施诺德高端水溶性肥料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苗 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解现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孟 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同红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杨同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绪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0.胶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永冠二期)服务专班
组 长:庄金才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李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绪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1.华盛化工原脂下游系列产品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郭和法 三级调研员
成 员: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何文军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何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2.金德新材料微通道反应器产业化(中试)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朱孔科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李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3.铸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技改、盘活、整合)服务专班
组 长:刘彦华 三级调研员
成 员:仓恒光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久斌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文杰 县科技局副局长
石 磊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人事考试和职能
中心主任
袁堂妮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荣广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阚 鹏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侠 县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刘西尧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劲松 县投促中心副主任
张天水 临沂市工业学校副校长
井明明 临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 波 郑山街道办事处
高仁行 蛟龙镇副镇长
胡举亮 石门镇副镇长
赵桂增 曹庄镇副镇长
吴淑阳 青云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清东 大兴镇副镇长
李俊江 玉山镇人大主席
王香令 店头镇镇长
徐大鹏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专班设在县工信局,崔广祥、王香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桂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4.滨海高新区科技孵化产业园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陈 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 涛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 涛 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禚高峰 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
副书记、主任
专班设在临沭街道,张明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禚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5.山东港口(临沂)冷链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王建华 二级调研员
成 员: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 涛 县工信局副局长
吴燕华 县商务局副局长
郇恒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邱 磊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剑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办
王 艳 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主任
于 超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荣广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学桂 县生态环境分局
韩宝前 县城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禚高峰 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解志荣 玉山镇人大副主席
高仁行 蛟龙镇副镇长
专班设在临沭街道,张明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6.“泰山学者”李明华医药产业园项目服务专班
组 长:刘崇宝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吴兴霞 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办
张海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胡 波 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同红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设在经济开发区,杨同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绪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政策咨询】: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解答:0539-621265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3号。
沭政办字〔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临沭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提高站位,融入大局,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提升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进展
一是重点工作成效显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重点工作。节约型机关创建全面展开,创建节约型机关45家,占全县县级党政机关的95.7%。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开展评价达标活动,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走深走实,制定完善措施,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调研和“回头看”,形成浓厚的厉行节约氛围。
二是示范作用持续增强。建成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7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活动,全县创建节水型单位58家,同时我县荣获水利部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广泛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共充电设施,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显著。
三是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调理顺节能管理体制,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管理,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与56家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禁塑活动、制止餐饮浪费和办公室浪费等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全面与专项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是节能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发挥“节能宣传周”作用,打造展示成绩、宣传主题、营造氛围的平台和品牌。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创新节能培训机制,组织参加国管局、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远程培训,举办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班,实现了业务培训的常态化,累计培训各级节能管理人员800余人次。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我县开启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征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公共机构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使命。
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要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省委、省政府要求,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的进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厉行勤俭节约体现新使命。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过紧日子”,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省委、省政府要求,党政机关要坚持节用裕民,精打细算,把节省下来的钱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机构,要带头压减支出,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进一步展现担当作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系统思维,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突出节能降碳主题,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提升能效水平。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区分系统实际,研究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用能规律,因地因情精准施策,分级分类设定标准,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发展趋向。
(三)主要目标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施绿色引领行动,落实厉行节约举措,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三、实施绿色引领行动
(一)低碳转型引领行动
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方面和全过程,激发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研究制定节能降碳政策制度,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二)绿色改造引领行动
加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力度,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明确节能改造方向。结合办公及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同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供热系统计量改造。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动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公共机构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
(三)能源替代引领行动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实施煤炭消费减量,优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推广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地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使用电、天然气及生物质能等替代煤炭供暖。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桩建设,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共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服务。
(四)垃圾分类引领行动
巩固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指导全县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施。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规范废旧商品回收。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产品和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带动家庭、社区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五)绿色办公引领行动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控制标准。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六)绿色生活引领行动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等服务,保障工作人员绿色出行。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和社会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四、落实厉行节约举措
(一)创建节约型机关
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严格创建标准,加大核查抽查力度,确保创建质量。将“过紧日子”思想贯穿节约型机关创建始终,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运行成本。督促党政机关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一步提高节俭意识。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确保2022年底前全县党政机关95%以上单位、2025年底前全县党政机关100%以上单位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着力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和县级公共机构创建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数量和范围。建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复核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反食品浪费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公共机构餐饮节约规章制度,着力在餐饮节约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倡导公共机构食堂节约节俭,加强食材采购、贮存和加工管理,提高原材料出成率和利用率。采用小份、拼盘等形式,减少剩餐浪费,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四)制止办公室浪费
加强用电节约,办公室白天不开灯或少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公共区域夜间照明随季节变化动态调整开闭时间,路灯实行间隔开放。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不用时调至节电模式,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源。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四层楼以下不乘电梯。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管理,严格执行申请报批、领用签字、定期公示等制度。认真执行资产配备、报废、处置有关规定,促进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完善实体公物仓,打造服务公务仓,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运用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推进节水护水
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有序开展老旧管网、中央空调冷却塔、食堂用水设施等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积极推动开展水平衡测试,对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进行综合节水诊断。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落实好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公共机构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遴选。
(六)建设节约文化
弘扬节俭传统美德,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资源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培养爱惜资源、珍惜能源的良好习惯,全面建构公共机构节约文化。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突出重点,做强做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积极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工作,鼓励“云”上宣传。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递绿色发展理念,突出节约价值导向,培育绿色文化。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一)标准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修订《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碳排放核算、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节能节水、合同能源管理等标准,形成以行政法规为核心、地方标准为支撑、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加大标准实施评估力度。
(二)信息化体系
加快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建设,将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节能有机融合,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用能服务,实现绿色智慧节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资源,分析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加快落实县级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公共机构智能管控平台建设。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三)目标管理体系
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本县区公共机构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对所管理的本级公共机构探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开展相关具体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制度,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以及文明单位、模范机关等创建指标体系。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检查力度。
(四)协同推进体系
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五)资金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研究激励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托管等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六)能力提升体系
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动态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和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进一步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探索“互联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模式,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监测、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健全节能培训机制,加强节能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持续开展面授培训,积极组织参加远程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策咨询】: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解答:0539-2132380
现场解答:临沭县苍山北路16号。
沭政办字〔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0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住户调查是反映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民生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用5年的样本。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
此次样本轮换对象为全县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在全县范围内抽取15个调查小区,组织约2000户进行现场调查,同时抽取首批进入调查的样本150户,调查周期为5年(2023-2027年)。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住户采用电子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
(二)细化实施步骤
1.3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小区名录作为抽选调查小区的抽样框,完成调查小区抽样框核实更新工作。
2.6月份,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业务培训,部署现场抽样各项工作;抽选样本调查小区。
3.8月底前,完成15个样本调查小区的抽选和现场落实、选聘辅助调查员、编制住宅名录表、开展摸底调查等。
4.9月底前,组织摸底调查数据审核核实,开展大样本代表性评估,构建住户样本抽样框,抽选住户样本。
5.10月底前,组织对新样本代表性进行评估;组织落实调查户,填报开户问卷,开展新样本户记账业务培训和试记账(2个月)等工作,组织样本轮换工作质量自查。
6.11月底前,完成新样本试记账,进行新样本户记账质量审核评估。
7.12月1日起正式记账,按照新周期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实施常规调查并定期发布调查数据。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作。县统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常规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县发改局要做好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惠民增收政策效果评价工作;县财政局要将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县总工会要做好抽中职工家庭的沟通协调工作;县民政、住建、人社、医保、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县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二)配齐调查力量。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在镇街要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力配合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做好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记账户等调查网点的维护工作。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选聘1名辅助调查员,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统计人员或网格员兼任,在县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记账户的培训、账本收发、数据采集及日常访户等工作。鼓励各镇街提供部分公益性岗位用于聘请专职辅助调查员。加大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思想素质及业务水平。
四、保障数据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住户调查数据如实反映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统计局
电话解答:0539-623103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县政府北楼2楼西侧。
沭政字〔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民生工作,以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为抓手,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在充分征求各镇街(区)、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城市建设、民生事业、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领域,编制了《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计划实施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68个,总投资约58.6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市建设类项目
计划实施项目35个,总投资约18.76亿元。分别为: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明河路桥建设工程,苍山路南段综合整治工程,振兴南路排水及道路建设工程,城市道路渠化工程,常林西大街道路建设工程,金盾路道路建设工程,苍源河体育公园提升工程,城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城区黑臭水体消除工程,正大街道路建设工程,泰安街道路建设工程,夏庄街东段道路建设工程,薛疃路道路建设工程,高级中学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顺河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泰安街亮化工程,朝阳街道路维护工程,道路交安设施综合整治工程,铁路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沭赣路井店段维修工程,沭郯路黄庄大桥及接线工程,杨庄大桥及接线工程,段山子大桥及接线工程,大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区工业供水项目,朝阳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羽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琅东(扩)、朱仓(扩)110千伏#2主变扩建项目,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
二、民生事业类项目
计划实施项目28个,总投资约18.99亿元。分别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项目,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精神卫生中心医养康复楼项目,疾控中心项目,郑山街道卫生院门诊楼项目,青云镇卫生院项目,县实验中学改扩建项目,县高级中学项目,中山路小学项目,苍源河实验学校二期工程,红石湖学校二期工程,塑胶操场项目,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敬老院建设项目,“如康家园”项目,全民健身设施“四个一”工程,沭禾关爱中心项目,应急广播平台项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穆疃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牛腿沟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华山等4座橡胶坝加固维修工程,政务服务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三、乡村振兴类项目
计划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约15.61亿元。分别为:界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蛟龙镇9个村土地旱改水项目。
四、文化旅游类项目
计划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约5.33亿元。分别为朱村红色文化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和博物馆布展项目。
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由重点工作推进线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绩考工作考核。牵头县领导要靠上谋划部署,抓好分工调度。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2022年度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要加快手续办理,强化要素保障,提前启动占迁清理、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开工。要加强协作配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靠上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调度通报力度,查问题、督进度,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完成、早见效。
附件: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表
附件
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表
1.城市建设类项目(35个)
序号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责任人 |
项目概况 |
计划总投资 |
节点计划 |
备注 |
1 |
住建局 |
镇驻地生活 |
胡顺仓 张卫伟 |
在7个建制镇安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10台,配套收集池和基础,总污水处理规模3450方/日。 |
750 |
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施工图设计、挂网需求公示;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招投标; 9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
|
2 |
城区雨污 分流改造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对城区雨污混流管道分年度实施改造,实现城区“十四五”雨污混流管道清零目标。2022年度,完成冠山路等道路(共1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
1200 |
3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12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道施工并投入使用。 |
||
3 |
明河路桥 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沿明河路修建跨苍源河车行桥,长72米。南北两个路口安装信号灯,对桥体进行亮化装饰。 |
800 |
4月底前,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7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9月底前,完成给排水及弱电管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及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4 |
住建局 |
苍山路南段 综合整治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北起兴大街,南至周大路,长4700米,主路宽21米,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机动车道由双向四车道改为六车道,分段整治绿化分隔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实施雨污分流、弱电下地、交安设施等。 |
17000 |
3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及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7月底前,地下管线施工,占迁清理完成; 9月底前,完成辅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主路面施工及人行道; 12月底前,完成亮化及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5 |
振兴南路 排水及道路 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对现有路面进行敷油,道路两侧铺设雨污管道,增设人行道,对兴大街至泰安街段实施亮化工程,对兴大街路口进行渠化,在成才街路口安装信号灯。 |
2000 |
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7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10月底前,完成雨污管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6 |
城市道路 渠化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对光明路与常林大街、中山路与夏庄街、中山路与兴大街、327国道与225省道、青石路南侧进城路口等路口进行渠化改造。 |
420 |
5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7 |
常林西大街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金柳路,西至225省道,长638米,道路控制红线58米,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两侧向外依次为1.5米绿化分车带,5米辅路,3米人行道,9米绿化带。 |
3405 |
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工程财政评审及雨污水管道施工; 4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工程招投标,完成弱电排管,自来水工程; 6月底前,完成主路面施工; 8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
8 |
住建局 |
金盾路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长135米,主路宽14米,两侧依次布置2米绿化分隔带、1.5米人行道、5米绿化带,并铺设雨污水管道,安装路灯、信号灯。 |
350 |
2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土地调整; 5月底前,完成主路面施工; 6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
9 |
苍源河体育 公园提升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对苍源河体育公园进行提升,投放土地指标,对道路实施硬化。 |
1000 |
4月底前,完成土地调整; 7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并开工建设; 12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
10 |
城区内涝 积水点整治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整治正大街、沭河大街、冠山路、苍山路、利民街、兴大街、青云山路等积水点。 |
8000 |
5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2月底前,完成雨污管道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1 |
城区黑臭水体 消除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城区河道内污水溢流口整治,河道清理。修复利城大街演武山路污水管道;排查修复冠山路、沭河大街、利民街、正大街、中山路、半路河红石湖公园内管网;排查整治正大街苍源河入口。 |
600 |
5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2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道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2 |
正大街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玉山路,西至苍山路,长1920米,控制红线82米,横断面形式为“四幅路”。 |
10000 |
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8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12月底前,完成页岩换填、给排水及弱电管道施工; 2023年3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2023年5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及交安设施施工; 2023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
||
13 |
住建局 |
泰安街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一中西侧,西至苍山路,长400米,主路宽16米,两侧建设雨污水管道,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
980 |
2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6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9月底前,完成页岩换填、给排水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4 |
夏庄街东段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夹谷山路,西至冠山路,长530米,中间主路宽12米,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两侧向外依次为3米人行道、5米绿化带,道路控制红线28米。 |
1400 |
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7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9月底前,完成页岩换填、给排水及弱电管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5 |
薛疃路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北起苍马街,南至兴大街,长380米,道路控制红线红线28米,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两侧修建人行道、绿化带,安装路灯,实施雨污分流,弱电下地。 |
1700 |
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7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9月底前,完成页岩换填、给排水及弱电管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6 |
住建局 |
高级中学北路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青云山路,西至岌山路,长596米,道路控制红线36米,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向外依次为3米宽辅路,3米宽人行道,5米绿化带。 |
3000 |
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及土地调整; 9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
|
17 |
顺河西路 道路建设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北起327国道,南至沭新街,长2887米,道路红线21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雨污水管道、绿化亮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3000 |
6月底前,完成占迁清理; 9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道及路基施工; 10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12月底前,完成绿化亮化、交安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18 |
泰安街 亮化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苍山路,西至225省道,对道路两侧实施亮化工程,长3600米。 |
600 |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12月底前,竣工。 |
||
19 |
朝阳街 道路维护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
东起青云山路,西至225省道,长1300米,对道路面层铣刨敷油。 |
270 |
4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5月底前,完成面层铣刨施工; 6月底前,完成敷油并投入使用。 |
||
20 |
住建局 交警大队 |
道路交安设施 综合整治工程 |
胡顺仓 英昌征 李 勇 张志奎 |
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识缺失,没有安装信号灯等问题进行整改。21处路口完善路口设计、渠化改造、增设信号灯、电警监控设备及附属标线。 |
1476 |
3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招投标; 4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 6月底前,完成施工项目招投标; 9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1月底前,完成附属工程施工; 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
|
21 |
交运局 |
铁路连接线 道路建设工程 |
吴清军 卞德运 |
道路全长0.9公里。 |
875 |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投资评审、招投标; 5月底前,完成路基处理; 7月底前,完成路面施工; 8月底前,完成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
|
22 |
交运局 |
沭赣路井店段 维修工程 |
吴清军 吴书新 |
沭赣路井店子至G327段全长约2.3公里。 |
150 |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7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23 |
沭郯路黄庄大桥及接线工程 |
吴清军 吴书新 |
桥梁全长337米。 |
5200 |
2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7月底前,完成下部结构施工; 11月底前,完成上部结构施工; 12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24 |
杨庄大桥及 接线工程 |
吴清军 吴书新 |
桥梁全长110米。 |
500 |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9月底前,完成下部结构施工; 11月底前,完成上部结构施工; 12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25 |
段山子大桥及 接线工程 |
吴清军 吴书新 |
桥梁全长110米。 |
480 |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9月底前,完成下部结构施工; 11月底前,完成上部结构施工; 12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26 |
大兴大桥 危桥改造工程 |
吴清军 吴书新 |
桥梁全长560米。 |
8100 |
9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下部结构施工;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上部结构施工;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附属设施施工并投入使用。 |
||
27 |
综合执法局 |
生活垃圾焚烧 飞灰填埋项目 |
高冬子 李焕宝 |
该项目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配套项目,占地约16.7亩,设计库容约6.8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8.7年。 |
800 |
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4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7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9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并投入使用。 |
|
28 |
住保中心 |
棚户区 改造项目 |
王 鹏 时 强 |
计划改造棚户区片区5个,腾空土地950亩。 |
45000 |
1月底前,完成东出口片区拆迁; 5月底前,完成夏庄街以北振兴片区、尤庄片区拆迁; 6月底前,完成金堂片区拆迁; 7月底前,完成夏庄街以南片区拆迁; 11月底前,完成曹洼二期拆迁。 |
|
29 |
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 |
王 鹏 解自伟 |
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1个。 |
6000 |
3月底前,完成前期设计; 4月底前,完成预算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6月,开工建设; 12月底前,完工。 |
||
30 |
大数据中心 |
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 |
谢斌锋 徐亚平 |
整合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平台,打造县级一体化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指挥平台,为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社会治理提供方向。 |
2000 |
3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9月,开工建设; 10月底前,整合自建系统; 2023年2月底前,部署前端感知设备; 2023年8月底前,完成软件施工; 2023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30 |
综合执法局 |
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 |
高冬子 禚宏刚 |
建设智慧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渣土运输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
1492 |
2月底前,完成内部组织需求调研; 3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汇总摸底; 4月底前,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6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 10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设计、开发; 11月底前,完成上线培训工作; 12月底前,试运行,并组织验收。 |
|
机关事务 中心 |
庄 丽 何雯雯 |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信息试点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主线,运用互联网架构下的应用程序,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
450 |
2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4月,开工建设; 8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施工; 10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1月底前,交付使用。 |
|||
31 |
城投集团 |
开发区 工业供水项目 |
尹继利 韩宝前 |
建设规模6746.21平方米,建设6.85万立方米/天取水泵房1座;6.5万立方米/天净水厂1座及长度约41千米配水管网工程。 |
11500 |
1月底前,完成二级泵房基础、清水池、吸水池; 2月底前,完成二级泵房主体、脱水机房内墙抺灰; 3月底前,完成办公楼基础、一级泵房主体、二级泵房装饰; 4月底前,完成办公楼主体、一二级泵房及配电站、清水池、吸水井设备安装及管网对接; 5月底前,完成。 |
|
32 |
经济开发区 |
朝阳街西延 道路建设工程 |
刘崇宝 刘乃波 |
东起工业南路,西至青石路,长1300米。 |
2085 |
6月底前,完成占迁清理; 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8月底前,完成道路土路基建设; 9月底前,完成水稳施工; 10月底前,完成沥青铺设和路灯安装; 11月底前,完工。 |
|
33 |
供电公司 |
羽山220千伏 输变电工程 |
周 超 左仲坤 |
优化西部区域110kV网架结构,提高可靠性,改由220kV羽山供电;缓解220kV常林站供电压力。 |
17900 |
8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 11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1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施工; 2024年12月,完工。 |
|
34 |
琅东(扩)、朱仓(扩)110千伏#2主变扩建 |
周 超 左仲坤 |
满足周庄片区、玉山镇供电需求。 |
2122 |
2月底前,完成基础浇筑; 5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 6月底前,完工。 |
||
35 |
党校 |
新校区 建设项目 |
张秀颀 吴 昊 |
项目占地105亩,总建筑面积47503平方米,建设综合楼、大型报告厅、中小型报告厅、文体活动中心、餐厅及2座学员公寓楼。 |
25000 |
3月底前,完成精装修及绿化招投标; 4月底前,完成办公家具采购; 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续建 |
2.民生事业类项目(28个)
序号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责任人 |
项目概况 |
计划总投资 |
节点计划 |
备注 |
1 |
卫健局 |
县人民医院 综合服务楼项目 |
尹昌明 刘瑞林 |
建筑面积26719平方米,地上十六层、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餐厅、学生公寓、远程教学培训中心、病案室、后勤行政办公等。2021年主体已完成。 |
15000 |
3月底前,完成外窗玻璃,消防、空调、智能化系统等安装工程; 5月底前,完成装饰工程及附属项目施工; 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续建 |
2 |
县中医医院 门诊综合楼项目 |
尹昌明 李善伟 |
规划用地9616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可容纳700张病床,设各科室门诊、病房、手术室等科室。 |
17000 |
2月底前,完成拆迁;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1月底前,完成地基; 12月底前,完成混凝土浇筑。 |
||
3 |
精神卫生中心 医养康复楼项目 |
尹昌明 陈久富 |
规划用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62.7平方米。2021年,主体已完成。 |
760 |
5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 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续建 |
|
4 |
疾控中心项目 |
尹昌明 李 玉 |
建筑面积9104.56平方米,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双面办公楼。2021年主体已完成。 |
6115 |
2月底前,完成水电暖安装; 4月底前,完成内墙抹灰; 6月底前,完成内部装修; 7月底前,投入使用。 |
续建 |
|
5 |
郑山街道卫生院门诊楼项目 |
尹昌明 胡怀娟 |
拟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 |
3000 |
3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8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12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2023年9月底前,完成附属施工; 2023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6 |
卫健局 |
青云镇 卫生院项目 |
尹昌明 尹晓涛 |
建设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1151.5平方米。 |
1500 |
3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4月,附属工程开工; 7月底前,完成附属工程施工及综合楼验收; 9月底前,投入使用。 |
续建 |
7 |
教体局 |
县实验中学 改扩建项目 |
王晓峰 段广强 |
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建筑面积25777平方米。 |
9600 |
2月底前,完成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办公楼基础施工; 4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6月底前,完成内外装饰、水电、门窗、防水施工; 8月底前,完成附属设施施工; 12月底前,完成体育馆加固,竣工。 |
|
8 |
县高级中学 |
王晓峰 韩宝勇 |
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公共行政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运动场地等。总建筑面积138591.2平方米。标准化塑胶运动场地40387平方米。 |
76025.95 |
2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 3月底前,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4月底前,完成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5月底前,首批注册资本金到位; 7月底前,完成基础及地下一层施工; 12月,主体施工; 2024年8月,完工。 |
||
9 |
中山路小学 项目 |
王晓峰 王洪华 |
建设教学楼、实验办公综合楼、幼儿园、餐厅体育馆、运动场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5121.16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1373平方米。 |
6400 |
7月底前,完成内外装饰及管道安装; 6月底前,完成室外配套及运动场建设; 7月底前,竣工。 |
续建 |
|
10 |
教体局 |
苍源河实验 学校二期工程 |
王晓峰 房军战 |
建设综合楼、中学教学楼、餐厅体育馆、塑胶操场及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38110平方米。 |
15500 |
2月底前,完成综合楼、餐厅体育馆基础施工; 3月底前,完成中学教学楼基础施工; 5月底前,完成综合楼、餐厅体育馆、教学楼主体施工; 7月底前,综合楼、餐厅体育馆、塑胶操场及附属工程竣工; 9月底前,中学教学楼竣工。 |
|
11 |
红石湖学校 二期工程 |
王晓峰 孙士满 |
建设体育馆及塑胶操场2个。 |
5000 |
1月底前,完成体育馆地基; 3月底前,完成体育馆一层; 5月底前,完成体育馆二层建设及塑胶操场招投标; 7月底前,完成中学操场及体育馆附属工程; 8月底前,完成小学操场建设并交付使用。 |
||
12 |
塑胶操场项目 |
王晓峰 谢宝昌 |
建设塑胶操场9个(一初、五初,蛟龙、店头、东盘中学,青云、玉山、石门、大兴中心小学),总建设面积89765平方米。 |
3463 |
2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 4月底前,完成立项及投资评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8月底前,完成基础建设; 10月底前,完工。 |
||
13 |
中小学教室 照明改造项目 |
王晓峰 韶 华 |
改造教室800口,每口教室12盏,共计9600盏。 |
672 |
5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9月底前,完成安装施工; 10月底前,完成验收。 |
||
14 |
民政局 |
社区养老服务 设施项目 |
刘 健 唐利华 |
通过新建、改建或租赁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 |
870 |
3月底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室内装修完成,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选址并启动建设; 5月底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建设; 6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营。 |
|
15 |
敬老院建设 项目 |
刘 健 贾萍萍 |
建设石门、玉山、店头3处敬老院,目前主体已基本完成,附属工程正在收尾。 |
3225 |
2月底前,完成玉山敬老院附属工程; 3月底前,完工。 |
续建 |
|
16 |
残联 |
“如康家园” 项目 |
张孝明 葛 扬 |
依托14处“如康家园”,为符合条件的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膳食供应等服务。 |
224 |
1月底前,完成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 3月底前,投入使用,按市级现场会标准再打造提升; 8月底前,完成等级评定。 |
|
17 |
体育中心 |
全民健身设施“四个一”工程 |
武传国 付信江 |
计划分3批建设,第一批2022年组织实施,完成曹庄、青云、玉山全民健身中心和曹庄镇社会足球场建设。 |
940 |
3月底前,完成立项、规划; 4月底前,完成办理勘察、设计、图审、预算评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7月,开工; 10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2月底前,完工。 |
|
18 |
检察院 |
沭禾关爱中心 项目 |
姚晓东 李家军 |
拟在检察院二楼、七楼建设,面积1700平方米。组织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
300 |
3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 4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8月底前,完成装饰施工; 10月底前,完成装饰布展及设备调试; 12月底前,投入使用。 |
|
19 |
融媒体中心 |
应急广播平台 项目 |
文 平 杨进鑫 |
建设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承担县级应急部门的信息发布任务和省级平台转发任务,将信息转发至乡(镇)级平台发布,同时接受上报的信息发布申请。 |
199 |
5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10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12月底前,完工。 |
|
20 |
电视节目无线 数字化覆盖工程 |
文 平 杨进鑫 |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700兆频率迁移工作相关要求,自2022年3月31日起,启用上级规划的频率,发射临沭县融媒体中心电视节目。 |
70 |
5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10月底前,完工。 |
||
21 |
生态环境 分局 |
农村生活污水 及黑臭水体治理 项目 |
伏广强 高义学 |
完成3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和6处黑臭水体治理。 |
10950 |
4月底前,完成整体设计; 6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7月底前,完成招标; 11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
|
22 |
穆疃河水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 |
伏广强 袁堂妮 |
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建设人工湿地、应急坝、生态塘坝、实施生态护坡、种植湿地植物等。 |
2000 |
4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6月底前,完成施工清障; 2023年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2023年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23 |
生态环境 分局 |
牛腿沟干支流 水生态保护修复 工程 |
伏广强 袁堂妮 |
对牛腿沟常林西大街至曹庄子桥段(6.3公里)及回水沟(1.9公里)河道进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3530 |
3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 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5月底前,完成施工清障; 7月底前,完成清淤; 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2023年5月底前,竣工并组织验收。 |
|
24 |
水利局 |
中型水闸 除险加固工程 |
魏 强 王 艳 |
苍源河一中前闸、曹村1号闸及曹村2号闸3座水闸拆除及重建。 |
3132.24 |
3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6月底前,落实上级资金; 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11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 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2023年6月底前,完工。 |
|
25 |
小型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 |
魏 强 英 锋 |
实施姜庄、坊前、西盘、仙人脚、龙门等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
1020 |
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 3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6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2月底前,完工。 |
||
26 |
华山等4座橡胶坝加固维修工程 |
魏 强 英 锋 |
对华山、于科橡胶坝更换坝袋、除险加固;尤庄、沟头橡胶坝实施维修。 |
688.5 |
3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标及初步设计; 5月底前,完成设计评审; 7月底前,完成财政评审; 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0月底前,完成围堰、导流; 12月底前,完工。 |
||
27 |
行政审批局 |
政务服务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
高 详 于 超 |
将政务服务区域柜台服务改造成开放式自助服务,实施“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双全双百”“秒批秒办”“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智能化提升,打造无柜台、肩并肩、帮办代办服务区,建设城市客厅专区。 |
1800 |
2月底前,完成立项、环评办理; 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9月底前,完成服务区改造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28 |
镇街便民服务 中心提升工程 |
高 详 于 超 |
按照标准型、标杆性要求对镇街便民中心在功能布局、窗口设置、服务标准化、自助服务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 |
900 |
2月底前,完成立项、环评办理; 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9月底前,完成场所改造施工; 1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3.乡村振兴类项目(3个)
序号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责任人 |
项目概况 |
计划总投资 |
节点计划 |
备注 |
1 |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相关镇街 |
界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 |
刘 扬 谢国华 胡顺仓 张卫伟 |
建设社区10个,全部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及迁建群众回迁入住。 |
146970.23 |
3月底前,完成大兴镇新尧村建设并交房入住;4月底前,完成大兴镇高埠新村、曹庄镇大哨村、玉山镇黄峪村等3个村建设并交房入住; 9月底前,完成临沭街道桃官村、益民村、苍源村,郑山街道郑山社区、中沟头村、华南村等6个村建设并交房入住。 |
|
2 |
农业农村局 |
5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
刘 扬 邱 磊 |
实施水源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硬化、绿化树木等。 |
7500 |
10月底前,开工建设; 2023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2023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
|
3 |
自然资源局 |
蛟龙镇9个村 土地旱改水 项目 |
徐勤生 张海英 |
项目建设总规模118.9806公顷,旱改水面积101.4572公顷,可增加水田指标101.4572公顷。 |
1673.53 |
5月,开始施工; 10月,申请验收; 12月,完工。 |
4.文化旅游类项目(2个)
序号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责任人 |
项目概况 |
计划总投资 |
开竣工 时间 |
备注 |
1 |
城投集团 |
朱村红色文化纪念馆改造 提升项目 |
尹继利 王仕宝 |
规划占地193亩,总建筑面积6.06万平方米,一期建设一心五馆四街五巷,目前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建设党校学院公寓2座和三同教育基地,目前主体结构已封顶。 |
52000 |
4月底前,完成党校学院公寓室内装饰工程; 5月底前,完成室外景观及管网工程; 6月底前,完工。 |
续建 |
2 |
文旅局 |
博物馆布展 项目 |
杨 洋 李 钰 |
在县文化中心布展,展厅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包括:通史厅,专题厅,临时展厅等。分年度、分阶段实施,2022年布展一期。 |
1300 |
4月底前,完成设计; 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12月底前,完成布展并投入使用。 |
【政策咨询】:县民政局
电话解答:0539-2651160
现场解答:临沭县顺河东街28号。
沭综执字〔2022〕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信访处置流程,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现将《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镇街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事项办理规定(试行)》五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
2、《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3、《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4、《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镇街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5、《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事项办理规定(试行)》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一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调查取证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四章 普通程序
第五章 听证程序
第六章 送 达
第七章 执 行
第八章 结 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我局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派驻到相关职能单位的执法中队,应参照本规定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第二条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是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单位,代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三条 局各业务科室行业监管事项或负责的其他事项中存在违法行为确需处罚的,交由大队或有处罚事项的科室依法查处。
大队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的案件线索,交由大队直接依法查处。
第四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除责令立即改正外,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明确改正的内容和期限。
第五条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八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二章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十四条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收集证据:
(一)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听取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的陈述、申辩;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
(三)通过技术系统、设备收集、固定证据;
(四)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有相应权利的职能部门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问题进行鉴定、认定;
(五)对案件相关的现场或者涉及的物品进行勘验、检查;
(六)依法收集证据的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 收集、调取书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收集书证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节录本;
(二)收集书证复制件、影印件或者节录本的,标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注明出具日期、证据来源;
(三)收集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等书证的,应当附说明材料,明确证明对象。
第十八条 收集、调取物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收集其中的一部分,也可以采用拍照、取样、摘要汇编等方式收集。拍照取证的,应当对物证的现场方位、全貌以及重点部位特征等进行拍照或者录像;抽样取证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或者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的,可以由在场的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三)收集物证,应当载明获取该物证的时间、原物存放地点、发现地点、发现过程以及该物证的主要特征,并对现场尽可能以照片、视频等方式予以同步记录;
(四)物证不能入卷的,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并拍摄该物证的照片或者录像存入案卷。
第十九条 收集视听资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注明复制件与原始载体内容一致;
(二)原件、复制件均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复制视听资料的形式包括采用存储磁盘、存储光盘进行复制保存、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打印固定、对所载内容进行书面摘录与描述等。条件允许时,应当优先以书面形式对视听资料内容进行固定;
(四)视听资料的存储介质无法入卷的,可以转录入存储光盘存入案卷,并标明光盘序号、证据原始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人,及转录的制作人、制作时间、制作地点等。证据存储介质需要退还证据提供人的,应当要求证据提供人对转录的复制件进行确认。
第二十条 收集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调查笔录》或者由当事人、证人自行书写材料证明案件事实;
(二)调查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三)《调查笔录》应当客观、如实地记录调查过程和调查内容,对调查人提出的问题被调查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注明;
(四)《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调查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名或者盖章;
(五)被调查人确认执法人员制作的笔录无误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人确认自行书写的笔录无误的,应当在结尾处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不影响调查结果的效力,但是应当在调查笔录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 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实施勘验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勘验笔录》;
(二)实施勘验,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如当事人不在场且没有第三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勘验笔录》中注明;
(三)勘验应当限于与案件事实相关的物品和场所;
(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第二十二条执法人员抽样取证时,应当制作《抽样取证凭证》,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或者方式有规定的,办案单位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或者按规定方式抽取样品。
第二十三条为查明案情需要专业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没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鉴定条件的机构进行鉴定。需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事实、相关技术标准等予以认定的,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认定。
第二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足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以替代调查笔录、勘验笔录,必要时,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
第二十五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二)被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三)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四)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违法事实,并于30日内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第四章普通程序
第二十八条 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信访、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核查,由局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殊的,由承办机构作出书面申请,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第三十条 立案应当由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材料、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经局分管负责人批准立案的,由政策法规科统一发放立案编号,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三十二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三十三条 调查终结后,局分管负责人审查调查结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四条对下列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一)拟作出对公民处以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罚款、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罚款的案件;
(二)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和拟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执业证书、限制从业处罚的案件;
(三)办案机构与法制机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四)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
(五)案情情节复杂(情节复杂包括:违法当事人难以认定,违法行为是否超越法定追诉时效难以认定,违法事实难以认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七)新闻媒体已予以曝光的重要案件;
(八)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案件;
(九)其他重大、疑难需要提请集体讨论的案件。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法制审核条件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一)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
(三)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调查人员对违法主体、违法性质、适用法律等难以定性的案件;
(五)违法程度属于严重及以上(包含严重)的案件;
(六)经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七)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办理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案件;
(八)需要移交组织、纪检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
(九)法律、法规及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局政策法规科应当及时对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作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七条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章。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条 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五章 听证程序
第四十一条 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一)对个人拟处罚没款金额500元以上,对单位拟处罚没款金额2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三)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局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送达
第四十四条 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的,由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日期,受送达人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四十五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可以邀请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作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办案单位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确认的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办案单位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四十七条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执法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四十八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并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可以在临沭综合执法公众号公示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七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五十一条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山东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局财务科。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当事人提交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由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当事人方可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第五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八章结案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案件结案审批表》,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第五十六条 行政处罚案件由大队按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于结案后60日内报局政策法规科归档。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文所称“二日”、“五日”、“七日”、“十日”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假日。
附件二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为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确保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法制审核范围
局属各单位执法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法制审核条件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
(三)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调查人员对违法主体、违法性质、适用法律等难以定性的案件;
(五)违法程度属于严重及以上(包含严重)的案件;
(六)经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七)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办理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案件;
(八)需要移交组织、纪检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
(九)法律、法规及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第二条 法制审核方式
局内案件的法制审核由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
第三条 法制审核内容
局政策法规科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适用是否恰当;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四条 法制审核流程
(一)办案人员对案件调查完结后,形成调查报告,在办案中队分管负责人签批后,符合法制审核条件的,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
(二)政策法规科应及时对案卷作出审核意见。
第五条 法制审核时限
政策法规科原则上应在接到案件2日内审核完成,案情复杂且需延期审核的向分管负责人请示,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
第六条 法制审核结果反馈
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发现案卷材料不全、证据不足等不符合案卷规范的,应向办案人员出具审核反馈单,载明案卷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并将案卷及时退回。办案人员应该及时补充相关办案材料,并重新提交政策法规科审核。
第七条 法制审核异议处置
在法制审核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相关负责人召集政策法规科和相关办案人员共同研讨,形成一致意见。确属意见无法统一的,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附件三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规范和保障我局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确保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重大案件)是指案情复杂、负面影响较大、违法情节和后果严重、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或地区较多的以及案件所含法律关系复杂等,应当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案件。
第二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
(一)拟作出对公民处以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罚款、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罚款的案件;
(二)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和拟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执业证书、限制从业处罚的案件;
(三)办案机构与法制机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四)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
(五)案情情节复杂(情节复杂包括:违法当事人难以认定,违法行为是否超越法定追诉时效难以认定,违法事实难以认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七)新闻媒体已予以曝光的重要案件;
(八)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案件;
(九)其他重大、疑难需要提请集体讨论的案件。
第三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举行,由局长、副局长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领导成员参加会议,局案件承办人员汇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会议记录。
第四条需提交集体讨论的案件,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员应在案件调查终结三日内向局分管负责人提请案件集体讨论,同意后告知政策法规科在十日内负责组织案件集体讨论会。
第五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具体内容
(一)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件的违法事实、获取的证据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意见;
(二)对重大行政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三)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进行审查;
(四)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第六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程序
(一)集体讨论由局长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分管局长主持。由案件承办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理由、程序、法律依据和拟处罚意见等有关内容;
(二)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
(三)参会人员对案件的管辖权、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申辩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集体讨论参与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进行表决(案件承办人不参与表决);
(五)经过集体讨论会议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参会人员阅讨论记录并签署姓名,并由政策法规科制作案件讨论记录。
第七条经过集体讨论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的案件,同意办案人员拟处罚意见,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案件,退回办案人员重新调查核实;
(三)对办案人员拟处罚意见,经集体讨论,认为拟处罚意见不适合,按照集体讨论意见给予行政处罚;
(四)经集体讨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重大事项上报局党组,由党组讨论决定。
第八条案件集体讨论的组成人员实行案件回避制度。
案件集体讨论的成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
第九条集体讨论完毕由记录人员将《集体讨论记录》交予案件承办人员,附入案卷,做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之一。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成员
名 单
主任:高冬子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王厚田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禚宏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焕宝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骆泽山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员:付广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寒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丁建亚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伏祥文直属中队中队长
黄 超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平原城区中队中队长
张 奎郑山中队中队长
附件四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派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派驻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职责,确保各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有效提升派驻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现根据相关改革文件和《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镇街派驻中队实施双重管理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在镇街(开发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巡查、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派驻镇街中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负责派驻镇街中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及舆情处置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综合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在镇街(开发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七)负责协助县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镇街(开发区)办理案件的工作;
(八)负责对案源线索的核查和预先处置,涉及复杂且影响范围广的重大案件,及时处置并向镇街(开发区)政府、县局领导汇报;
(九)负责向镇街(开发区)政府领导积极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镇街(开发区)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十)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镇街(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包含查处占道经营、市容环境卫生、随意倾倒垃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反城市管理和划转到县局的综合行政处罚权利事项;
(十一)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镇街(开发区)派驻中队可以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具体实施查处,但对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赋予镇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的除外;
(十二)派驻镇街(开发区)在实际工作中无法独立办案时,及时向县局上报,由县局综合执法大队下设的办案中队联合查处案件,并做好案件查处协作配合工作;
(十三)参与镇街(开发区)辖区内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配合镇街(开发区)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十四)按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十五)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五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访事项办理规定(试行)
为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高信访事项处置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临城字〔2020〕25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抓业务、抓信访”“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现将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法制科(信访科)
主要负责信访工作的上传下达、指导、协调。
1.受理信访人来信、来访、部门转办、上级交办以及网上信访系统交办的信访事项等,负责对信访事项进行编号、登记,根据业务、辖区的分工,向承办科室、中队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和汇总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及结果;
2.组织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和信访积案包案工作;
3.组织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
4.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牵头做好信访迎查考核工作;
5.指导协调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信访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
(二)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
负责承办辖区、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1.分析研判辖区、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形势,具体办理承办的信访事项,牵头涉访单位共同办理信访事项;
2.按照业务范围、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3.负责对信访当事人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
4.组织业务范围、管辖区域内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
(三)涉访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职责。
负责协助承办科室办理信访事项的协作配合。
1.协助具体承办科室提供相关涉及信访事项的书面材料;
2.协助具体承办科室涉及信访事项调查、研判;
3.协助具体承办科室落实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抓业务、抓信访”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对信访人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系统派单、上级交办、县信访局转办等信访事项,法制科(信访科)负责登记,报局信访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二)交办。法制科(信访科)按照局领导签批意见,向承办业务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派单,由业务科室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安排办理。
(三)办理。承办业务科室、中队在其分管负责同志的安排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析研判信访事项,组织调查落实。信访反映问题涉及本单位内部两个以上承办科室的,应主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指定一个科室牵头处理。决定受理的,在60日内办结;确需延期的,且按照信访事项规定可以延期的,要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向信访人书面出具《延期办理告知书》,并将告知书及回证送法制科(信访科)备案。上级机关或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对网上信访系统交办的信访事项,法制科(信访科)要严格按照5日内出具受理告知书,承办业务科室、中队30日内出具答复意见书、规定期限内出具办理报告的规定办理。法制科(信访科)对网上信访系统等需明确办理步骤、格式、期限的,一并提供模版,并提出具体信访案件办理要求。
(四)反馈。信访事项调查完毕后,承办业务科室要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经局分管信访领导同志审核签字后,向信访人出具并讲清基本事实、政策依据、处理意见后,请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同时,要告知信访人如对处理意见不服,要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查、复核请求。在送达时注意收集影像资料。并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及回证送法制科(信访科)备案。对上级机关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承办业务科室要形成书面《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报交办、转送机关并抄送县信访局。信访事项调查报告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签,要做到事实全面完整,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处理意见恰当,落实情况清楚,有关附件材料充足。整理完成后上交法制科(信访科)备案。法制科(信访科)接到调查处理报告,及时上报,并组卷,报分管信访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予以存档。
(五)催办。法制科(信访科)要及时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六)归档。法制科(信访科)整理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一案一档”。案卷应包括信访登记、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回复情况、处理结果等内容。
四、应急处置
对突发、重大信访事项,局办公室、法制科(信访科)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主要负责同志,由领导指派承办科室和人员。承办业务科室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对5人以下(含5人)来访事项,由承办业务科室负责人接访;
2.对5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来访事项,由局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带领承办业务科室接访。
3.对10人以上50人(含50人)以下来访事项,由局信访和业务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接访。
4.对3次以上(含3次)重复来访事项,由局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带领承办业务科室接访。
5.对50人以上重大集体访及疑难来访事项,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安排相关负责同志、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共同接访。
接访处置人员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做好解释说明,提出处理意见,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办理时限,限期解决落实,及时答复告知,防止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于不合理诉求,要说明原因,耐心做好说服、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势研判和风险排查,重点研究分析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对信访事项办理不力的科室和个人,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追究责任。
(三)加强能力建设。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派驻中队、机关各科室要加强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水平。对辖区内和业务范围内信访风险因素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措施,尽力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1、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表
2、不予受理告知书
3、不再受理告知书
4、受理告知书
5、延期办理告知书
6、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7、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8、送达回证
附件一
附件二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xx部门提出。
特此告知。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三
不再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信访事项,您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四
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xx年xx月xx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五
延期办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因情况比较复杂,现不能在60日内办结。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经我单位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xx日(注:最长不超过30日),请耐心等候。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xx年xx月xx日
附件六
关于×××县(区)×××来信事项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信访局:
收到关于交办××县(区)×××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后,我镇(局)高度重视,责成×××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男/女,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县(区)×××街道×××村(社区)村民(居民)。
二、反映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
反映××××××问题
经调查,××××××
三、调查结论
1、××××××。
2、××××××。
四、反馈情况
信访人已于×年×月×日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目前信访人情绪稳定,近期未再反映过该问题。现将报告上报,请审查。特此报告。
附件:处理意见书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月×日
附件七
(处理意见书文号) 签发人:×××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xx(先生/女士):
您于xxxx年xx月xx日反映xxxx xxxx(信访人反映问题概述,应包括信访人姓名、住址或单位、身份,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诉求、意见建议和联系方式等要素)。我们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xxxx xxxx(以下内容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沭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八
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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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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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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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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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送达人签字 |
年月日 |
代收人及 代收理由 |
年月日 |
见证人 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 |
备注 |
沭政字〔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县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畏艰险、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见义勇为协会研究确认,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王明同等2名同志为“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强富和美”的现代化临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王明同 店头镇西沈马村村民
相开胜 郑山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
【政策咨询】: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交政字〔2022〕3号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抓手,以作风建设为关键点,以惩治腐败为突破口,以扫黑除恶为着力点,全面检视、深入查摆、着力破解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意识,着力克服本领恐慌和路径依赖,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紧扎牢安全生产领域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笼子”;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坚决铲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业乱象,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事故防范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强化学习教育攻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学思践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企业“开工第一课”活动,切实做到企业复工复产先讲安全、必讲安全。抓好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2.开展重点领域攻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职责分工,狠抓任务措施落实。道路运输领域。聚焦长途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重点治理未按规定对车进行检维护、人为遮挡和不及时维修更换失效的动态监控装置、不按规定使用危险货物运单、“百吨王”等行为,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严防新增本质挂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自有(租赁)停车场安全管理。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聚焦城市公共汽电车通行特殊路段,重点治理公共汽电车不按线路行驶,未对途经路段进行风险防控等行为。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水路运输领域。聚焦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对所辖水域、船舶的监督管理等内容,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恶劣天气禁止船舶运行。公路运营领域。聚焦公路长陡下坡、长大桥涵、干线公路灾害易发路段等重点,重点治理安全护栏、标志标线等关键附属设施不合规和缺失,以及公路危桥改造不到位、灾害易发路段排查监控不到位等问题。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聚焦不良地质桥梁工程施工和水上工程施工等重点,重点治理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特种设备违规吊运作业,以及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工作流程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强化行业监管攻坚。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决扛起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做到交通运输业务延伸到哪里,安全生产工作就抓到哪里,不断健全完善“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评价,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精准落实安全生产驻点监督,严格工作机制,“点穴式”促进企业解决问题隐患,切实发挥“宣传队、工作队、服务队”作用。(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4.强化执法检查攻坚。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把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互联网+监管”、专家查隐患等方式,多层次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有针对性选择易出现违法现象的路段、站点、车辆等开展执法攻坚,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要严厉处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法处理。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并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把从严执法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开展示范执法活动,带动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牵头,有关科室、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和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5.强化主体责任攻坚。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责任细化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贯穿整个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环节。业务科室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一审核把关。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对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定期曝光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6.强化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攻坚。按照“科学评价、奖罚分明、管用好使、震慑力强”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审查、现场评价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六种情形,做好未纳入等级评价领域企业的“重点关注名单”推送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归尽归。加强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行政许可、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方面的运用,强化奖惩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得到激励,等级低的企业受到惩戒,积极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惩戒格局,为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大数据应用在安全监管中的关键作用。(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强化信息化建设攻坚。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提升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加大车辆联网联控、危货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等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危化品运输企业电子运单使用规程,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大数据分析研判和精准施策能力。加快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布局,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开展“平安交通”创新案例征集工作,选树、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8.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应急体系建设要求,把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与日常安全一体化管理,发挥好二者在安全管理中的特定作用。加快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抓好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辖区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加大应急演练力度,提高演练频次。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促进应急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作风建设
9.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深入开展严字当头、质疑保守、精准精细、认真较真、务求实效的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在“严、真、细、实、快”上狠下功夫、下真功夫,不断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斗争、善于攻坚、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安全监督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0.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各单位从即日起,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领域作风整顿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彻底排查干部队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担当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薄弱环节,重点整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只查好企业、不查差企业,只管大企业、不管小企业,只管合法、不管非法,跑风漏气、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确保集中整顿取得实效。对整顿中发现的不适合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监管的人员,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安全监督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1.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要结合实际,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对标对表,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领域明确学习赶超目标和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引导激发干部职工“比学赶超”的热情和动力,进一步提升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2.主动服务企业基层。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指导企业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推动企业解决“意识不到、发现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依托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通过座谈交流、教育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拓视野、提升素质。(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作风问题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严厉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腐败
14.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立足业务实际,全面梳理排查本领域在资质审批核验、项目立项、招投标、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过程,明确防控措施。实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公开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切实扎紧扎实制度“笼子”。(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5.严实日常监管防线。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在招标、执法等重点环节强化作风和廉政动态监督。(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6.构建机构服务防线。将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选择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对发现存在服务流于形式、报告弄虚作假、出具意见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符、未发现企业严重问题隐患等情形的第三方机构,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或降级,情形严重的,坚决实施市场限入禁入措施,并抄告相关部门,倒逼提高安全服务能力。对未纳入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安全生产信用C级惩戒,采取加大服务质量评价频次、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督促纳入信用评价,主动接受管理。(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7.巩固警示教育防线。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实际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局党建办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四)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18.开展“固本清源”专项行动。聚焦道路运输、工程建设、交通执法等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营运”、暴力承揽工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垄断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霸”、“市霸”。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已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反映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监管漏洞,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牵头,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9.实施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整治。针对查处案件未见“保护伞”、调查取证困难、打击力度不够、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完善等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列出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跟踪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牵头,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0.开展“全民筑安”专项行动。在主要客货运站场、公共交通车辆、城区主要路段等设置固定宣传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扩大行业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帮助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的具体表现形式,鼓励动员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检举揭发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事故隐患,不断稳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牵头,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统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的战略举措,也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化实化,更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四位一体”推进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以更强当担、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把“四位一体”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市局已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评价,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领域的推进实施,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任务措施落实。要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科室单位要将“四位一体”行动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等工作的有机融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协调推进,防止“两张皮”现象。
(四)强化问效问责。各科室单位要强化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避重就轻,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做到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按照职责权限,对相关问题线索该查处的查处、该移交的移交,绝不姑息迁就。对工作开展不力、被动应付、走形式、走过场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问责问效。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9日
沭交政字〔2022〕2号
根据鲁财资〔2021〕19号《山东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临财资〔2021〕18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成立公路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工作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确定我局清查范围为临沭县境内所有县道公路。
一、开展情况
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强,为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清查准确,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初始入账成本的计算。
第三方机构查看了我县农村公路的档案资料,同时安排外业人员到各乡镇统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梁、安防设施等基础数据,以202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我作为记账主体的所有道路均已完成系统填报。2022年1月20日,完成正式报告的上传。
二、清查结果
临沭县共有16条县道,里程为302.897Km,根据道路属性划分为133段;此次清查均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初始购建成本。全部资产原值共计28亿3734万元,按照成新率折算后资产额为9亿8466万元。
三、经验做法
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1、注重调查研究。内部召开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座谈会,结合我县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分布现状,分析研究本次清查工作中核定入账主体、核算入账价值、核准入账科目、核实入账信息等重点难点工作思路。
2、注重统筹谋划。根据《山东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清查范围和步骤。着力构建与县级财政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合力发挥财政部门综合管理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双擎带动”效能,结合公路资产自身特点,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谋划清查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沭县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切实摸清公路资产家底。
3、注重落实落细。成立了临沭县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小组,召开了全县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公路资产管理政策、专项清查工作业务和清查软件操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大局意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范围全覆盖,清查工作定标推进,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4、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场,并安排小组成员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工作,确保了清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道路竣工决算、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等资料缺失,未归档整理;
2、交通系统数据库信息未及时更新,桥梁、路面宽度、路面结构类型等信息与实际不符;
3、施工图纸项目名称与数据库名称不一致。
五、下一步计划
1、以公路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加快推进公路资产信息卡登记和入账核算工作,进一步明晰公路资产管理维护责任主体,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2、重新调整交通系统数据库中桥梁、路面宽度、路面结构类型、修建年代等信息。
3、建立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基于纸质文件(道路竣工决算、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等资料众多,资料繁杂,保存难度大的问题,及时将纸质文件电子化,按照县道名称建立文件夹,以年度作为子文件夹,及时在相关年度中登记建造历程中的相关资料。
4、在确定工程项目名称时,应与数据库中登记名称一致,便于后期资料的存档及整理。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
沭政字〔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4号公告,临沭县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全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临沭县林地面积11240公顷,森林面积9551公顷,森林覆盖率9.45%。其中松林面积1141公顷,纯林约占75%,主要分布在临沭街道、玉山镇、青云镇、大兴镇、石门镇,树种主要有黑松、油松、火炬松等,大部分为黑松约占90%,火炬松次之约占7%,其它松种占3%。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18年我县确诊存在松材线虫病感病株,树种主要为黑松,面积约80亩,共1715株;2019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097亩,涉及松林小班5个(临沭街道4个,玉山镇1个);2020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059亩,涉及松林小班4个,全部在临沭街道;2021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059亩,涉及松林小班4个,全部在临沭街道。疫情小班黑松占90%,板栗、麻栎、刺槐等占10%,黑松主要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荒山造林栽植。林龄过大、树林密度大、立地条件差等是导致次期性虫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治情况。一是开展病死树清理工作,2018年以来共清理病死松树约13万株;二是开展飞机防治松褐天牛工作,2020、2021年共计10万亩次;三是开展注干施药工作,共计施药18万株。
(四)监测情况。2020、2021年开展各类日常监测共计为40万亩(每年为20万亩);松材线虫病春、秋季专项普查34244亩(每年为17122亩),涉及全县365个松林小班。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2022年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为100%,死亡松树清理和除害处理合格率为100%,媒介昆虫防治率为100%。疫情小班疫点不增加、面积不扩大、疫木无外流、疫情点拔除。
(二)防治任务
2022年开展各类日常监测20万亩次;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17122亩次(365个松林小班);清理病死、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约15000株;松墨(褐)天牛飞防10万亩次。
三、防治措施
(一)防治区划
1、防治区。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区域有临沭街道冠山、演武山,玉山镇苛山及周边。
2、重点防控区。与防治区相邻的苍山、马山、草山等较近区域。
3、一般预防区。全县除防治区和重点防控区之外的松林区域。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1)普查时间:2022年9-11月进行秋季专项普查(春季普查视情而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防治区、重点防控区、一般预防区内的17122亩365个松林小班开展日常监测。
(2)普查内容:重点普查松属植物长势、管护情况,松树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褐天牛等危害情况的地点、面积登记拍照后上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APP。
(3)普查范围:我县内所有松林,重点是与疫点毗邻的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与销售及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光(电)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
2、疫木除治。对全县病死、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严格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林生〔2018〕110号)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2018〕117号)及时进行伐除清理。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将择伐范围从疫情发生小班边缘向外延伸2公里,延伸范围内的择伐对象只限于病死、枯死、濒死、因灾致死的松树。
3、媒介昆虫防治。一是重点在防治区及其它有松墨天牛发生的林区,采用飞机喷洒2%噻虫啉微囊悬浮剂,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和第1次药剂有效期末连续2次喷药进行松墨天牛防治,防治面积不低于10万亩;二是1到3月份在防治区、重点防控区健康松树进行注干施药预防;三是悬挂诱捕器20套。
4、林分改造。对疫区松林进行卫生伐,清除病死树、濒死树、枯立木。对采伐迹地进行修复改造,营造混交林。栽植红叶石楠、臭椿、麻栎、黄栌、刺槐、百日红、紫叶李、龙柏等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抗病虫、抗灾害能力。
5、检疫封锁。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要密切协作,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要求加强检疫工作,坚决防治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
(1)林业植物检疫审批机构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对拟从疫区调入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不得出具检疫要求书;对调入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要求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复检,来自疫区的必须取样监测,发现疫情就地销毁。
(2)各镇街应当明确护林员职责和范围,对涉木单位和个人加大巡察力度;对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报告制度,对在松林区的电力、通讯、雷达设施等施工现场严密监控,一旦出现板材、包装物和电(光)缆盘等松木制品要及时上报,全程跟踪监管,并限期销毁松木制品,禁止随意丢弃,防止流向社会。
(三)监管措施
拟制定《临沭县松材线虫病生态损害督办追责制》、《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并督导落实,加强疫区疫木管理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建立县级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一是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二是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三是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四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五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六是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工程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成立工程质量验收及质量评价队伍,对除治现场、工程进展、操作规程、实施质量、档案和防治效果等进行验收,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报告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工程质量进行整体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二)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阶段验收由监理单位全部按株进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进行抽查。最终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理及施工公司三方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按区域逐一山头地块对疫木清理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兼顾山体顶部、中部、下部。
(三)评价方法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在线路法抽查及抽号检查中,最终验收结果若出现伐桩清理不到位、枝桠清理不干净、伐桩处理不到位、粉碎枯死木不彻底、有砍伐活松树、枯死立木、以旧充新、空号或者缺号、松枯死木段等其中任何1项按验收1株不合格计算,例如:1株枯死立木为1项;1段松枯死木段为1项;1段枝桠清理不干净为1项;1个树桩处理不到位为1项;1株枯死木粉碎不彻底为1项。
(四)处理措施
在验收过程中,如存在不合格问题予以罚款处理,并要求施工方自费限期整改,超出整改期限的按照合同处罚后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除治标准。
(五)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底前,主要工作为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查阅施工队提交的病死树清理台账材料。2022年12月初至12月中旬开展验收,期间允许开展质量“回头看”提出整改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验收报告按照验收的办法、标准、范围等进行抽查复验作为最终验收结果。2023年1月底前,形成验收书面报告。
五、经费预算
参照其他疫区治理成本,结合枯死树木实际数量,经费约为361万元,其中全县集中秋季普查1次(春季普查视情而定)、日常监测和2处检疫检查站经费共计20万元;清理防治区感染松属植物,预计15000株,需要除治经费180万元;飞防松墨天牛2次约40万元;注干施药除治松材线虫10万株,费用120万元;松墨天牛诱捕器20套与长效型诱芯240个,费用1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临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保障组、施工作业组、治安保卫组、档案材料组4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徐勤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县政府对镇街年度考核内容,有松林镇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各村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切实承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部门理清责任,加强沟通,确保疫情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松材线虫病除治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防治经费,不断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处置体系,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检疫、检验设备,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治能力,保障防治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三)加强检疫监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林业执法、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力度,对涉松企业全程监管,严防疫木流入、流出,确保疫情除治到位,资金使用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条幅、报刊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切实增强全民防控松材线虫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防控氛围。
附件:临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颜士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赵志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旭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解学芳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锦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孝儒 县公安局禁毒办主任
薛孝敏 苍马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闫秀成 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
王学胜 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 超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朝余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赵宝军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言斌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杨兆龙 县铁塔公司总经理
周振东 临沭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郇 迪 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仓恒茹 蛟龙镇政府副镇长
胡举亮 石门镇政府副镇长
禚宝宏 曹庄镇政府副镇长
王壮飞 青云镇政府武装部长
张清东 大兴镇政府副镇长
季英玲 玉山镇政府副镇长
高树洪 店头镇政府副镇长
【政策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