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办字〔2023〕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言.....................................................................................................4
1基本情况..........................................................................................6
1.1地理位置......................................................................................6
1.2自然条件......................................................................................6
1.3水土资源条件..............................................................................8
1.4农业生产.....................................................................................15
1.5经济社会.....................................................................................15
1.6农业旱涝自然灾害....................................................................17
2建设发展........................................................................................18
2.1总体建设情况............................................................................18
2.2“十三五”规划评估...............................................................18
2.3实施效果....................................................................................19
3主要问题及需求分析..................................................................22
3.1主要问题...................................................................................22
3.2需求分析...................................................................................23
4规划必要性..................................................................................26
5规划实施条件.............................................................................28
5.1政策条件..................................................................................28
5.2资金条件..................................................................................28
5.3技术条件..................................................................................29
5.4耕地资源条件..........................................................................30
5.5水资源条件..............................................................................30
5.6电力资源条件..........................................................................33
6总体规划.....................................................................................34
6.1指导思想..................................................................................34
6.2基本原则..................................................................................34
6.3规划依据..................................................................................36
6.4规划水平年..............................................................................37
6.5规划范围..................................................................................37
6.6规划总目标..............................................................................38
6.7规划重点任务..........................................................................39
6.8规划有效衔接..........................................................................40
7建设内容与标准..........................................................................42
7.1建设标准...................................................................................42
7.2建设内容...................................................................................45
7.3重大工程...................................................................................48
8分区规划与建设任务..................................................................51
8.1建设分区...................................................................................51
8.2建设重点...................................................................................51
8.3建设任务...................................................................................54
9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57
9.1投资测算....................................................................................57
9.2资金筹措....................................................................................59
10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60
10.1强化质量管理.........................................................................60
10.2统一上图入库.........................................................................60
10.3规范竣工验收.........................................................................61
10.4加强长效管护.........................................................................61
10.5严格保护利用.........................................................................64
11预期效果.....................................................................................65
11.1经济效益.................................................................................65
11.2社会效益.................................................................................65
12组织保障.....................................................................................66
12.1加强组织领导.........................................................................66
12.2强化规划引领.........................................................................67
12.3加大资金投入.........................................................................68
12.4突出建设重点.........................................................................69
12.5严格监督考核.........................................................................70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多年来,临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发展战略,坚持集聚资源要素,突出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整体推进,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时期,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2.3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8.81万亩,截至2020年,全县共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47.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4%。
进入“十四五”后,临沭县将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实现土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共同富裕。
按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到2030年全县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改造提升面积24.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4.7万亩。规划实施后,预测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率达到71%,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28%;到2030年,全县高标准农田率达到76%,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6%。
《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接《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沭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规划,分析了当前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吨粮田”建设,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1基本情况
1.1地理位置
临沭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的鲁苏两省交界处,因濒临沭河而得名,辖9个镇街,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新型工业化试验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共有266个行政村居、人口68万,南北长45.20公里,东西宽32.90公里,面积1012平方公里,是中国钻石之乡、柳编之都,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等荣誉称号。
位于北纬34°40′~35°06′,东经118°26′~118°51′。北依莒南县,西靠临沂市河东区和市经济开发区,西南与郯城县接壤,东南与江苏省赣榆、东海两县毗邻。
1.2自然条件
1.2.1地形地貌
临沭县境内地势东北部高,西部和南部低,呈扇形倾斜状。县内最高处为苍山,海拔394.7米,最低处在新沭河下游,海拔22米。境内地貌以缓坡丘陵为主,大致分为平原、低山、丘陵3种类型。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23.36%,多分布于县内西部沭河沿岸;山地占3.82%,多分布于县境东北部;丘陵占77.82%,分布于平原与山地之间。全县有大小山峰44座,海拔高度均在400米以下,山峰坡度多数大于15°。
1.2.2土壤植被
(1)土壤
临沭县土壤类型以棕壤为主,主要分布在青云至石门一线以东的镇街内,占可利用面积的78.96%;潮土类分布在青云、南古、店头、曹庄沿沭河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8.64%;褐土类主要分布在青云镇的华山岭、郑山街道的潘岭村、曹庄镇的岌山岭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4.42%;沙姜黑土地主要分布在石门河两侧及青云镇的季岭、临沭街道的高湖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7.98%。由于长期人为因素,原始自然植被已遭破坏,现有植被属次生天然植被,总覆盖率为13.2%。
(2)植被
临沭县由于光热条件较好,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地瓜等多种;经济作物有花生、大豆、芝麻、油菜、豌豆、绿豆、扁豆等。蔬菜有根菜类8种、茎菜类9种、叶菜类9种、荚菜类2种、瓜菜类12种、茄类3种、调味类9种、水生菜类5种、多年生菜类2种,另有香椿及食用菌银耳、木耳、香菇、平菇、草菇等68种。林木中果木有苹果、梨、桃、板栗、李、杏、柿、枣、石榴、葡萄、无花果、樱桃、核桃等;其他树木有榆树、槐树、毛白杨、泡桐、刺槐、苦楝树、柳树、梧桐树、绒花树、皂角树、桑树、银杏、花椒树等。
1.2.3气象条件
临沭县属温带季风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多年平均年日照数为2529.3h,全年无霜期208d,最大冻土深度30c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488.3mm,多年平均降水量862mm,年最大降水量1288mm,最小降水量为474.5mm,其中6-9月份降而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6%,降水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素有冬寒少雪、春旱夏涝秋又早的规律,多年平均降雨日数为90d。临沭县多年平均气温13℃,最高气温38.8℃,最低气温-15℃,全县平均相对湿度67.5%。
冬季干冷,风向多偏北,春季干燥,风向多偏南,夏季高温潮湿,风向多偏东,历年最多的风向是东风,占16%,多年平均风速3.4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瞬时风速)17.3m/s,历年平均大风日数16d、最多28d、最少3d。
1.2.4河流水系
临沭县属淮河流域,境内除玉山镇镇武河38km2属于滨海系外,其余均属沭河水系。境内10km以上的河流就有15条,沭河在临沭县西部,自北向南,在大官庄分为二支,东支为新沭河,南支为老沭河。分沂入沭水道,在临沭县西南部曹庄镇境内,是沂河分流入沭河的通道。苍源河在临沭县中部,自北向南流经玉山镇、青云镇、郑山街道、临沭街道、蛟龙镇、大兴镇、店头镇,在大于科入新沭河。穆瞳河在临沭县东部,自北向南流经玉山镇、蛟龙镇出境流入石梁河水库。石门河位于临沭县南部石门镇境内,自江苏境内由南向北在陈棠村东流入新沭河。
临沭县土地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83万亩,用地类型结构如下(表1):
表1 临沭县土地资源利用状况表
国土面积(万亩) | 农用地(万亩) | 其他建设用地(万亩) | 未开发地(万亩) | ||||||||
合计 | 耕地 | 非耕地 | |||||||||
小计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田 | 林地 | 园地 | 牧草地 | 其他农业用地 | 小计 | ||||
151.59 | 121.86 | 90.83 | 90.40 | 0.43 | 16.33 | 4.78 | 0.00 | 9.92 | 31.03 | 25.27 | 4.46 |
临沭县的客水主要是沭河、分沂入沭和总干排水沟的过境水量。年均总客水量13.2亿m³,其中沭河过境水量11.22亿m³,分沂入沭和总干排过境水量为1.98亿m³。
根据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力联系、富水程度和不同成因,不同岩性的组合关系,将本地区含水层划分为3个含水岩组,其中,第二含水岩组划分为两个含水亚组,并统一以井孔涌水量资料为依据,进行富水性分析,各岩组分述如下。
(1)松散岩孔隙含水岩组
该岩组包括第四纪各时代不同成因的松散堆积物,主要分布于沭河两侧及山间谷地。地下水主要贮存于各类砂层、砾岩层的孔隙之中,属浅层水,具潜水性质。
冲积、冲洪积物主要分布在沭河两侧,岩性主要是中粗砂及少量砂砾石层,砂层平均厚度一般在5~10m,埋藏深度从两侧向河床逐渐增大,底板埋深10~20m,水位埋深多在2~5m,年变幅1~3m。富水性在不同地段差异较大,靠近河道含水层厚度大,颗粒粗,富水性良好,井孔涌水量大于1000m³/d,远离河道及含水砂层较薄地段,富水性渐弱,井孔涌水量多在500~1000m³/d之间。该区地下水是全县工业、城镇生活及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
坡洪积物主要有含钙质结核的粘质砂土,厚度多小于10m,分布于本县的山前地带及山间谷地中,仅局部地段可见含水砂层及含水砂砾石层,大多无含水砂层,富水性较差,部分地段实际不含水,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500m³/d。
县内浅层孔隙水水质较好,矿化度小于0.5克/升,属于重碳酸盐钙型水。
(2)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岩组
该含水岩组由白垩系及侏罗系组成,主要分布于本县中部及西部,大多隐伏于第四系松散层之下。
①白垩系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亚组
分布于郑山街道、临沭街道、蛟龙镇、大兴镇等镇街的相邻地区及西南部的岌山周围,不整合于胶东群之上,岩性以红棕色砂岩为主,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砂岩、砥岩的孔隙一裂隙之中,富水性差,井孔涌水曼一般小于100m³/d。但在史岭一带,由于受昌邑一大店断裂影响,裂隙发育,赋水性较好,单井涌水量大于100m³/d。
②侏罗系碎屑岩孔隙一裂隙含水亚组
主要分布于西部中华山一带,出露较少,大多隐伏于第四系松散层之下,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砂岩、砾岩的孔隙、裂隙之中,富水性差,井孔涌水量均小于100m³/d。
(3)变质岩及各期岩浆岩裂隙含水岩组
该岩组包括元古代、太古代变质岩及零星出露的各期岩浆岩,主要分布于北部山区及中南部的丘陵地区。由于地表风化作用,基岩上部大多被风化,风化裂隙比较发育,地下水主要赋存于风化裂隙之中,风化带发育深度一般小于10m,裂隙发育密集细小,富水性较差,地下水位埋深1~4m,年变幅5m左右;水位、水量季节变化明显,县内多掘大口井,取水供生活之用,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³/d。但局部地段受构造影响,裂隙发育、水量较大,单井涌水量大于100m³/d。
临沭县平均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16亿m³,从地理分布看,可分以下几个区域:①单井日出水在2000m³以上的富水区,面积34.25km2,占全县总面积4%。②单井日出水在500~2000m³之间的一般区,面积为322km2,占全县的31%。主要集中在郑山街道沿沭河地带,青云西部沿沭河区,玉山、蛟龙沿穆瞳河区,以及玉山镇的塘子河沿岸,主要分布在中部、中西部、中东部、临沭、蛟龙、大兴北部、店头、郑山、青云镇驻地连线以西地区;③单井日出水量低于100m3的贫水区,面积671.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5%,主要分布在北部,东北部地区及店头镇、大兴镇等镇街的丘陵区。
本县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其次为地表水体和灌溉入渗。地下水的径流和排泄受地形、地貌、地层等因素控制。因基岩地下水与第四系地下水的运动方式存在差异,分别论述。
(1)第四系孔隙水
第四系孔隙水的补给来源以大气降水为主,在西部南古一带,河水对地下水的补给占有重要位置。其径流主要受地形控制,地下水运动方向与地表水运动方向大体一致,地下水流向自分水岭向河谷汇集,总体流向由北向南。第四系地下水的排泄,主要是通过河道及其冲积层向下游排泄,其次为人工开采,潜水蒸发也是消耗地下水的重要因素。
(2)基岩裂隙水
变质岩地区基岩裂隙水的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大气降水入渗后,储存于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并沿裂隙顺山坡由高处向低处缓慢运移。其排泄一是排向第四系坡洪积物中,形成第四系孔隙水;再是排入山间沟谷中,形成地表溪流,流向下游的冲积平原。
(二)水资源可利用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等于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之和再扣除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区域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在协调区域内与区域外用水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
(1)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
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考虑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需水量,包括防止河道断流、保持水体一定的稀释能力、河道冲沙输沙以及维持河道水生生物生存的水量。
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方法(试行)》,结合临沭县河流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取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的10%。
(2)不能控制利用而下泄的洪水量估算
汛期水量中一部分可供当时利用,还有一部分可通过工程蓄存起来供以后利用,剩余水量即为不可能被利用而形成下泄洪水量。根据临沭县的实际情况,汛期可供利用量综合考虑近10年《山东省水利统计年年鉴》、近6年《临沂市水资源公报》中当地地表水年用水量最大值的三分之一近似估算(汛期4个月,占全年月数的三分之一,不考虑不同季节用水差别)。各分区按代表站的相应6~9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百分比推算其汛期水量,将汛期的天然径流量减去同期蓄存水量和汛期用水量,剩余水量即为汛期难于控制利用下泄洪水量。
(3)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采用地表水资源量扣除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汛期不可利用洪水,计算得出临沭县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1279万m3,约占地表水资源量的37%。
2、地下水可开采量
地下水可开采量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
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采用可开采系数法进行估算。通过对临沭县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依据地下水总补给量、地下水位观测、实际开采量等系列资料的分析,确定平原区不同类型水文地质分区的可开采系数。经分析,各计算分区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系数一般采用0.82左右。
山丘区地下水大部分以河川基流、泉水溢出等排泄于地表,已经计入地表水可供水量中,山丘区的地下水开采将减少河川基流、泉水溢出,使得河川径流量减少,本次评价根据近几年山丘区地下水实际开采情况,地下水位变动情况,参照平原区可开采系数综合确定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
据评价,1980年~2014年临沭县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矿化度≤2g/L)可开采量为9965万m3。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计算,采取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相加再扣除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的方法估算。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主要是平原区浅层地下水的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量的开采利用部分,可采用下式估算:
Q总=Q地表+Q地下-Q重
式中:Q总—水资源可利用总量;Q地表—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Q地下—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Q重—重复计算量。
据评价,1956~2014年系列临沭县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0934万m3,其中当地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1279万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9655万m3。
临沭县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域,兼南北气候之长,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盛产小麦、玉米、花生、地瓜、大豆、油菜等农作物,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临沭县共有耕地面积90.83万亩,其中两区划分面积为50.02万亩,主要为小麦功能区及小麦玉米复种区。临沭县三年平均农业种植面积161.42万亩,复种指数1.90,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及农业总产值达31.3625亿元。
据2020年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68.52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03.39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12.7:34.8:52.5。
农林牧渔业平稳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26.60亿元,增长1.4%。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分别实现业增加值11.63亿元、4.73亿元、7.80亿元、0.98亿元、1.45亿元,分别增长1.9%、7.4%、-3.3%、-4.0%、12.7%。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全县粮食总产量30.47万吨,增长1.5%。花生总产量16.60万吨,减少6.9%;水果总产量3.05万吨,增长45.2%;蔬菜总产量15.97万吨,减少5.2%;烤烟产量447吨,增长19.2%。畜牧业有减有增。全县生猪存栏20.41万头、同比下降35.5%,生猪出栏40.16万头、同比下降33.4%,家禽存栏910.43万只、同比增长59.6%。家禽出栏3289.42万只,增长83.1%。禽蛋产量3.02万吨,增长11.0%,奶类产量1.32万吨,增长38.3%。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全县农用机械总动力86.7万千瓦。大小拖拉机57691台套,联合收割机1468台,其中稻麦联合收割机869台。
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01元,同比增长8.2%。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817元、14335元,分别增长6.3%、9.8%。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99元,增长9.2%。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分别支出16828元、10337元,分别增长8.2%、9.6%。
临沭县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干热风、大风、冰雹等,其中旱涝灾害最为频繁,造成的损失最大。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6~8月份降雨量占全年的71%左右,造成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给当地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失。洪涝是临沭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多因暴雨、连阴雨所致。大暴雨出现时间常集中在6~8月份,仍以7月最多,连阴雨多出现在夏季,秋季次之,其它季节较少。由连阴雨引起的气温偏低,湿度偏大,日照偏少,给农作物带来较大危害。干旱为临沭县主要的不利气候条件之一,常出现春旱、冬春连旱、春夏连旱情况,是严重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最不利因素。
2011年以来,临沭县共在临沭街道、郑山街道、蛟龙镇、大兴镇、石门镇、曹庄镇、青云镇、玉山镇、店头镇等9个镇街,217个行政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47.56万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面积13.16万亩,其中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1.17万亩。新建维修大口井457座;新建塘坝、拦河坝共计89座;泵站共计147处;清淤排水沟394.99km;新建桥186座,过路涵1930座,管涵1509座,进地涵1233座;新修田间防渗渠道长度29.038km;铺设地埋管道1149.883km;铺设高低压线220.07km。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高标准农田面积22.3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81万亩,其中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31万亩。新建维修大口井283座;新建塘坝、拦河坝共计39座;泵站共计110处;清淤排水沟132.267km;新建桥66座,过路涵536座,管涵117座,进地涵1233座;新修田间防渗渠道长度4.810km;铺设地埋管道980.652km;铺设高低压线182.899km。
临沭县“十三五”以来的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美化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经济稳定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兴旺的公益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村田园优美、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热烈欢迎。
临沭县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并整合各方面项目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通过采取农田水利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7.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36%。
1、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了一批旱能灌、涝能排、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旱涝渍等灾害影响,粮食产能亩均提高了10%,提高了农民质量的积极性。
2、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土壤改良、宜机化改造等措施,极大改善了农田碎片化、设施不配套、耕地质量下降、农机作业不便捷等问题,有效推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规模经营比例达60%,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
3、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临沭县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稳定粮食产能基础上,积极支持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及其他优势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了一批优质粮食、优质蔬菜等生产基地,为促进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方面有力推动了农村规模化种植的发展,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投入成本,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农业进程,临沭县大力发展农村内生的农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能显著提高土地租金,保障农民对土地经营的长期收益。
4、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通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渠,实施秸秆还田,加强土壤改良,示范推广节肥、节药等技术,项目区田间小气候明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显著提升。临沭县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农村河塘疏浚、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农田节水灌溉建设,集中连片打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排涝系统和水源性整治工程,提升了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层次和标准,提高了高标准农田的抗御灾害能力。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34。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过去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分属不同部门建设管理,在投入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要求不统一,投入标准普遍不高。同时,受建后管护不力因素影响,一些镇街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另外,一些工程设施年久失修、损坏较为严重,长期带病运行。这些已建设的农田还不能真正实现、高产稳产,迫切需要改造提升。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及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但是随着建材、人工及其他相关成本的上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随之上升,为落实预期的建设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资金将逐步增加。
临沭县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林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和农田环境整治,农田生态得到较好改善。但仍存在部分地区,由于生态观念较为淡薄,导致的对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视不足,绿色发展意识不强,仍然是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比如大水漫灌习惯未彻底改变、不够重视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等。同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未能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仍然存在部分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另外,近几年来虽然临沭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管护补助资金,但仍满足不了实际需求,镇街负担较重,管护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都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一)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2019年机构改革后,山东省、市、县三级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建设资金进行了有效整合,切实改变了过去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1月发布《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农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化。建立农田建设联系挂钩制度,明确责任、保障资金、强化监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同时,不断构建完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实现省、市、县、镇(街)、村五级联动,层层推动落实,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拓宽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省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整合土地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2、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持精准度。
(三)强化生态理念,打造绿色农业
一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鼓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减少水资源浪费。二是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着重对农田防护林网、林带漏网断带等问题进行修复,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三是加快绿色建设管理措施融合发展。总结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同时参考学习已建示范区的先进经验,加快工程、农艺、管理等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
(四)加强建后管护措施
一是建网定格。按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布局,临沭县制定高标准农田设施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厘清职责。临沭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理,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三是压实责任。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坚持当前制和长久制的基础上,实行“四制”,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制、乡村管护使用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抽査管理责任制、各层级责任追究制;推行“四化”,即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制度化、合作化;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措施,压实管护责任。四是加大宣传。为强化对高标准农田依法保护宣传力度,在全县人员集中场所、政府机关门口等进行张贴,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真正形成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浓厚氛围。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农业生产要素供给趋紧、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以及国际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粮食生产面临的刚性约束越发突出,国家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临沭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要范围,突出重点、优化布局、统筹安排,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大力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田配套设施,是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任务,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土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农民乡村创业,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村发展水平,早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目标。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粮食保障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因此,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优质稻麦、有机蔬菜等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促进耕地质量和地力提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增加优质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加快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进乡村生态建设,改善与保护田园生态环境,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村夯实基础,增进农民福祉。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产业发展、产品加工销售、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优化了产业布局,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为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20〕12号);2021年11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提出多措并举稳定粮食面积与产量,强化科技兴农支撑作用。临沭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高起点谋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临沭县水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了专项规划,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强政策保障。
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68.52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03.39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12.7:34.8:52.5。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84号令、《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临沭县政府将逐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计划2023-2025年,县政府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6520万元,2026-2030年,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5000万元。
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全省共核实4000多个项目的数量、质量、空间位置和利用保护情况,完善30多万个地块数据信息。坚持创新引领,在任务落实、建设进度、资金筹集、实施模式、运行管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多次在全国农田建设工作等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指导各地在绿色农田建设、5G+农田建设、APP实时质量进度管控、井长制管理等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样板,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一是设施设备集成化、装配化、智能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生产设备集成化、机械化,管理方式信息化、精细化,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等,提高精准生产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生产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建成了一批生产环境遥感监测预警设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作物模型等技术提高灾害早期辨识能力,形成一体化监测感知和预警网络体系,为减灾减排等提供了科技支撑条件。三是科技普及率不断提高。通过推广良种良法良机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高效节水灌溉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促进了粮食连续多年稳产高产。
(一)耕地资源趋紧。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临沭县耕地面积90.8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55亩。随着人们对优质农副产品需求增加,粮经作物种植结构比例调整趋势明显,稳定粮食产能的压力加大。在稳定面积,巩固产能的同时,对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耕地质量不高。根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黄淮海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指标,项目区内灌溉能力不满足,农田林网化程度低。耕地健康水平不高,改善提升任务重。
(三)保供有空间。规划到2030年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高标准农田率由2020年的52%提高到76%,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现存的耕地立地条件较差,大部分为低产田或边角碎地,水土资源不匹配,耕地开发利用难度大、投资高。
(一)水资源总量和可利用量
依据《临沭县水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临沭县多年平均年天然径流量为3.2亿m3,折合年径流深272.5mm。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6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0.19亿m3,水资源总量4.61亿m3。
2020年,地表水现状总供水能力1.98亿m3,其中蓄水工程1.24亿m3,引水工程0.56亿m3,提水工程0.185亿m3,地表水供水量1.24亿m3。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地下水取水井14.82万眼,其中机电井7.58万眼,生产井现状开采能力达到0.73亿m3。地下水开采量0.39亿m3,全县农业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63亿m3。
(二)水资源配置
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临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临沂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临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2020年临沂市水资源公报》等配置方案测算,2020年,农业用水量1.3623亿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34;到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
(三)现状用水水平
2020年全县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7.56万亩,发展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3.16万亩,节水灌溉率14.49%。灌溉水利用系数0.634。复种指数190%,小麦、玉米、花生、蔬菜种植比例分别为90%、70%、20%、10%。
(四)需求分析
按照《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到2025年临沭县累计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5.06万亩,提升5.1万亩。到2030年临沭县计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24.6万亩等目标要求分析:
到2025年,规划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65.06万亩(新增17.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5.16万亩(新增2万亩),50%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1146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50亩均174m3)。75%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6079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75亩均251m3)。
到2030年,规划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69.56万亩(新增2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7.86万亩(新增2.7万亩),50%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1877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50亩均174m3)。75%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7133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75亩均251m3)。
(五)供需分析
综上分析,将《规划》期内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全部发展为节水灌溉,同时分区优化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型式之间的结构比例情形下,规划水平年P75%水量供需基本平衡。
(六)规划期节水能力评价
1、2020年现状年发展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3.16万亩,年节水能力341.90万m3,亩均节水25.98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34;
2、预期到2025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共计15.16万亩,节水能力达到881.08万m3,亩均节水33.94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
3、预期到203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共计17.86万亩,节水能力达到1253.28万m3,亩均节水38.14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
临沭县电力资源条件良好,能够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良好电力基础条件。临沭县电网改造基本完成,电力骨干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内部和附近均有10千伏输电线路通过,所有村庄全部通电,供电可靠,总容量能够满足需求,能为项目建设及生产服务提供充足的电力;二是有效的制度保障。结合当地电业部门意见,按照便于引线、分村设置的原则合理布局。低压布置上采用“一变多井、一井一线”设计模式。
当前农业灌溉计量方式以灌溉电费衡量用水量,则灌溉电价中应包含机械电费以及灌溉水费等两部分。1、机械电费根据水泵等动力装置实际耗电量计算;2、综合灌溉水费0.8元/m3,其中农田灌溉水费约合0.3元/m3,另加收0.5元/m3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用于设备维修和误工补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完善投入机制,着力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切实强化科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自主筹资投入参与农田建设与管护。
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土地整治、农业农村、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以粮食产能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基本遵循,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底线。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按照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大力推广“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建设机制,提高建设质量。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大力应用绿色材料,推广节地、节水、节能的高效、智能灌溉技术,探索推进排灌溉生态化改造,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采取水利、农业、农机、林业和科技等多种措施,实行桥涵闸站井全面配套,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技和农艺相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切实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强化建管、良性运行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监管,高质量开展评价激励,确保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3、《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
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4号);
5、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20〕12号);
8、《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鲁农法字〔2019〕17号);
9、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
10、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的通知》;
11、《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规划》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此次规划涉及临沭县9个镇街,115个行政村。项目区涉及基本农田29.28万亩,两区范围18.05万亩。
规划期内,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项建设内容,着力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口粮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1-2030规划期内,新建高标准农田2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4.6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累计达到69.5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7万亩。
预期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计划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5,有效灌溉面积不小于95%。
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通过平整土地,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促进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丘陵梯田化率有所提高。
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耕地质量和地力持续提升,为提高产出水平奠定了基础。
以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导向,以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扶持作用,政府通过政策倾斜、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通过建设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农民自建自管等实施方式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的长效机制,开辟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新路径。
本规划与《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充分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优先选择位于近期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耕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依据耕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本规划与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有效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尽量避让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避免建设资源浪费。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本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充分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需充分考虑生态空间管控的相关要求。
本规划与在编的村庄规划初步成果进行了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避让规划的村庄居民点,避免建设资源浪费。
本规划充分与临沭县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中的内容进行配合,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成效。
7建设内容与标准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以构建现代化高标准农田体系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粮食产能为中心任务,以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标准为引领,以农田旱涝保收和宜机化为基础,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配套,总体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标准。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主要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宜低于15年,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8%,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75%,节水灌溉率应达到100%,宜机化率不应低于90%,作物生产能力应大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其中平原区年亩均粮食产能应大于1000kg。
(一)五化标准引领
1.标准化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以构建高标准农田现代化标准体系为导向,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为核心,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总体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要求。
2.现代化装备。以农田装备现代化为导向,充分利用现代装备制造业和IT产业发展成果,推动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和农田生产管理设备集成化,夯实农田生产设施现代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基础。推动基础设施装配式发展,着力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建筑水平,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模块化、结构化组装建筑等(例如蓄水池、桥涵闸、灌排泵站基础、灌溉渠道、输配水管网、管理房舍等),减少占地、宜拆装、节能、省工。推动农田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着力提高农田生产管理设备的自动化、机械化、集成化水平,采用机电一体化泵站、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机电井首部集成化、水泵节能变频、遥感监测、飞机喷防等,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3.智能化应用。以支撑现代农田生产少人化和智能化为导向,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成果,发挥农田数字赋能的作用,构建空地一体、万物互联的网络空间,提高农田全要素生产率(减少活劳动投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精准生产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农田产出率)。推动农田物联网+体系建设,农田信息化管理、生产作业调度自动化、生产环境预报预警遥测、耕地质量监测等四大系统功能,达到现地感知、远动传输、遥控调度、实时读取,精准决策等智能化应用。
4.规模化经营。以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为导向,以整县示范、绿色示范、科技示范等示范引领,促进小农户之间承包田自主互换为基础、“四类”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为骨干、其他农耕农事服务主体为补充的农田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一是通过土地平整、田块归并、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等级质量,促使小农户自发互换田块,以小并大等提高田块规模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四类”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农田的积极性,带动规模化经营发展。三是引导农业托管企业、订单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农耕农事规模化经营和服务,促进规模化经营发展。
5.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新体制和新机制”的优势,通过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利用保护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达到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高水平管理、高效率利用。推进建设管理规范化,抓好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竣工验收规范化管理;推进运行管理规范化,抓好制度建设、产权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保障、运行服务体系等规范化管理;推进农田建后利用保护规范化,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树立国家高标标识,统一上图入库,颁发合格证书,实行特殊保护。
(二)示范引领
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为统领,通过整县(市、区)示范、绿色示范、科技示范等三个层次的示范,引领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发展。推进整区示范,通过培育、树立一批整区推进示范典型,引领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推进绿色田园示范创建,以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有效提高农田生态功能和减排固碳能力;推进科技示范创建,以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和智慧农场为载体,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田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推进良机、良种、良法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融合,提高农田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造成为农田现代化发展前景展示区、绿色田园的先行区、科技赋能的普及区、改革创新的实践区。
(一)农田土壤质量提升。根据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规划,因地制宜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通过3~5年的持续治理,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退化土壤治理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和有机肥进行改良。盐碱土壤治理可通过工程排盐和生物、化学、绿肥种植等措施。土壤板结治理时,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适度深耕、施用具有松土功能的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障碍土层改良,主要通过土壤调理等措施进行改良。土壤培肥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建成后,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一般不低于15g/kg,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耕地质量等级平原区宜达到4等以上。
(二)农田水利。以旱涝保收为重点,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统筹布局灌排体系。水源建设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平原区推广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的模式;山丘区推广“五小水利工程”拦蓄雨洪资源互为补充工程模式;田间灌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及水稻控制灌溉、沟畦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排水工程建设系统完整,田内沟渠与田外排水通道、灌溉与排水沟渠统筹布局。建成后,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100%,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三)田间道路。按照农田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统筹衔接田、水、林、电、路、村规划。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农田防护林网应结合周边已成生态林、防护林、环村林等统筹布置。优化防护林树种结构,新建、修复农田林网,以优良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污染物,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成后,受到有效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五)农田输配电。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六)农田科技措施。按照现代化农田建设的要求,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规划布置农田信息化管理、农田生产设施智能化、农田生产环境遥感监测、农田科技应用等科技措施。农田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应充分利用县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网络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建设标准。通过农田生产设施集成化、应用智能化建设,构建农田现代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生产环境监测遥感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农田生产环境绿色防控体系。通过农田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生态防护等绿色技术,构建农田科技应用体系。建成后,农作物优良种子、农田节水灌溉、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推广普及率宜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农机全程作业普及率应达到90%。
(七)强化后续管护。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体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组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建成后,应编制、更新相关图、表、册,完善数据库,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实行特殊保护。
(一)整县示范工程。以现代化农田建设为导向,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建设要求,争取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以资源节约型农田建设为导向,以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园区创建为载体,按照“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五化标准,集中打造一批集中连片、节水高效、技术集成、绿色生态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引领资源节约型高标准农田发展。建成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覆盖面积达到100%,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普及率达到100%。
(三)科技示范工程。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作用,着力增进科技措施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贡献份额。以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以农田生产管理智能化应用为载体,吸引产学研各界科技成果集聚转化。通过推广应用多样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动良机、良种、良法与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高科技措施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贡献份额;通过农田生产设施设备集成化、装配化建设,生产管理物联网化、智能化应用,构建农田现代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生产环境和耕地质量监测遥感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农田生产环境绿色防控体系;通过农田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生态防护等绿色技术,构建农田科技服务和普及体系。
(四)绿色农田示范工程。以生态友好型农田建设为导向,推进绿色田园示范创建,以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农业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坚持从土、水、肥、药等农业生产的源头治理到加、储、运、销等农产品生产链的全程管控,构建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和生产方式低碳为一体的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示范园区,实现流域内绿色农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以及农民脱贫致富协同推进。
(五)建设管理实施方式创新示范。以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导向,以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扶持作用,政府通过政策倾斜、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通过建设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农民自建自管等实施方式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的长效机制,开辟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新路径。
8分区规划与建设任务
根据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结合《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临沭县属于泰沂低山丘陵区。
规划区内田面相对平整,灌溉条件以地表水为主,井渠结合灌溉为辅。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轮作为主,秋季间作套种花生、果蔬及杂粮。
项目区内地表水源建设和利用不足、地下水超采、田间道路通达率不高、农田排涝体系不完善、生态防护体系建设不充分,耕地质量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1.农田水利建设。(1)灌溉工程建设:以旱能浇为基本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保障中等干旱年农作物用水需求,水浇地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75%以上。优先考虑地表水灌溉,充分发挥已经建成的大中型灌区的灌溉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溉形式,因地制宜推广“五小水利工程”拦蓄雨洪资源互为补充工程模式。全面推广节水灌溉生产方式,渠道防渗、管灌、喷灌、微灌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条件及畦灌、沟灌等农艺等灌溉面积应达到100%。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生产方式,管灌、喷灌、微灌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控制灌溉节水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2)排涝工程建设,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间无积水。
2.田间道路建设。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满足中型农机田间作业要求。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m以上,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m以内,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适应农田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趋势,在考虑周边生态林、防护林、环村林防护条件的同时,因地制宜利用道路、防洪沟道、田坎等种植生态防护林、多年生深根乔木,有效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90%。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农田防洪标准按重现期5~10年一遇确定。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4.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适应农田灌溉、农业机械作业及数字化农田等作业用电需求,与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农田高低压电力配套率应达到100%。
5.科技措施。按照农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科技措施基础化为导向,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集成化建设,经营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充分利用县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标准。农田生产环境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引进、应用、普及良机、良种、良法,科技普及率达到100%。
6.农田土壤质量提升。(1)应根据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规划,因地制宜通过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通过2~3年的持续治理,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有机质含量丘陵区一般不低于12g/kg,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2)退化土壤治理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pH值应保持在6.0以上;盐碱土壤治理可通过工程排盐和生物、化学、土壤调理剂、绿肥种植等措施,使土壤盐分含量保持在0.3%以下,pH值保持在8.5以下;土壤板结治理时,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适度深耕、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3)土壤培肥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高标准农田应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目前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两区覆盖率约为53%,永久基本农田覆盖率约为46.82%。本规划在确定任务建设及时序时,综合考虑各镇街耕地资源、水资源、已建高标准农田等因素,对接三调数据,优先选择位于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充分征求村民意愿,坚持整镇推进的原则,合理规划各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2)。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据耕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表2 临沭县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表
建设年份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镇、村) | 项目规模(万亩) | 项目性质 | 项目投资(万元) | |
2021 | 2021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郑山街道、曹庄镇 | 临沭街道:于店居委会、西河口村委会、龙河村村委会、滨海社区、兴安社区。 | 2 | 新建 | 3000 |
郑山街道:官陆新村、王沙埠村、海子西村、海子东村。 | 0.5 | 新建 | 750 | |||
曹庄镇:大哨村、王疃村、郭疃村、岭南头村、新庄村 | 1.5 | 新建 | 2250 | |||
2022 | 2022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蛟龙镇 | 玉山镇:岔河村、丁庄村、东埠村、东朱仓村、关河村、后穆疃村、刘庄村、前穆疃村、水官新村、兴龙村、姚官庄村、营子村、袁黄峪村、郑黄峪村 | 3.7 | 新建 | 7215 |
蛟龙镇:张疃村、小湾村、万松山村、烈疃新村、康平村、后石门头村、后历城村 | 1.3 | 新建 | 2535 | |||
2023 | 2023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青云镇 | 玉山镇:百久村、坊联村、河湾村、后石鼓岭村、金鸡墩村、前石鼓岭村、唐岭村、早科村、镇武庙村 | 2.5 | 新建 | 4875 |
青云镇:东朱崔村、河北新村、金柳村、刘屯村、柳庄村、圈子河村、王庄村、西朱崔村、中朱崔村 | 1.5 | 新建 | 2925 | |||
2024 | 2024年临沭县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山里村、李界前 | 0.5 | 新建 | 975 |
2024年临沭县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临沭街道 | 山里村、李界前 | 0.4 | 改造提升 | 780 | |
曹庄镇 | 黄庄、郭庄、曹西、曹东 | 0.3 | 改造提升 | 585 | ||
青云镇 | 后齐庄村、柳园村、卢官庄村、前齐庄村、史家岭村、双岭村、兴柳村、云白常村、坊口村 | 3.4 | 改造提升 | 6630 | ||
2025 | 2025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湖子后村、东石河村、土石河村、圆岭洞村、英里村、西朱仓西村、西朱仓东村、湖子前村 | 4 | 新建 | 7800 |
2025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蛟龙镇 | 王山子、黄金沟村、烈疃新村、前蛟龙居委 | 1 | 改造提升 | 1950 | |
2026 | 2026年临沭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郑山街道 | 张沙埠村、朱沙埠村、陡沟村、北沟头村、杨沙埠村、沙埠店子村、西官庄村 | 1.5 | 新建 | 4500 |
2026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青云镇 | 白莲峪居委、黄河村、雷官庄村、刘疃村、庙庄村、李埠字居委、小蔡庄村、大蔡庄村、于家山村、郭家山村、贾山村、界前中村、界前东村 | 5 | 改造提升 | 15000 | |
2027 | 2027年临沭县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店头镇 | 新圩子、新张庄、东店头回族居委、北店头居委 | 0.7 | 新建 | 2100 |
2027年临沭县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店头镇 | 东措庄村、龙兴旺、张褚林、丁褚林、官庄、东大于科、陈巡会、仓巡会 | 2.5 | 改造提升 | 7500 | |
临沭街道 | 前郎琳、高湖居委、周庄居委、后官庄、桃园、署新、西河口 | 2 | 改造提升 | 6000 | ||
2028 | 2028年临沭县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曹庄镇 | 华侨、常林村、新华村、山前村、前店子村、旺南庄村、新庄村、文家埠村 | 3 | 改造提升 | 9000 |
2029 | 2029年临沭县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石门镇 | 徐庄、殴疃、前门、转林新村、东新庄村 | 2.3 | 新建 | 6900 |
2029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石门镇 | 大官庄村、陈官庄村、后湖村、吴棠村、宋棠村、刘棠村、后石门居委、中石门居委、徐庄、殴疃、大巡会、前门、岔河新村。 | 3.5 | 改造提升 | 10500 | |
2030 | 2030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兴镇 | 港头新村、山西头村、东港头村 | 1 | 新建 | 3000 |
2030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大兴镇 | 日晒新村、新尧村、双槐树村、清泉村、古龙岗村、观堂村、涝枝新村、港头新村、时宫新村、李格庄村、盐店官庄村、王宅子村。 | 3.5 | 改造提升 | 10500 | |
合计 | - | - | 47.6 | - | 117270 | |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本次规划2021年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500元/亩,2022-2025年项目投资标准为1950元/亩,2026-2030年项目投资标准为3000元/亩,分年度估算如下(表3):
规划 周期 | 建设 年份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规模(万亩) | 项目性质 | 亩均投资(元) | 项目投资(万元) |
“十四五” | 2021 | 2021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2 | 新建 | 1500 | 3000 |
郑山街道 | 0.5 | 新建 | 1500 | 750 | |||
曹庄镇 | 1.5 | 新建 | 1500 | 2250 | |||
2022 | 2022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3.7 | 新建 | 1950 | 7215 | |
蛟龙镇 | 1.3 | 新建 | 1950 | 2535 | |||
2023 | 2023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2.5 | 新建 | 1950 | 4875 | |
青云镇 | 1.5 | 新建 | 1950 | 2925 | |||
2024 | 2024年临沭县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0.5 | 新建 | 1950 | 975 | |
2024年临沭县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临沭街道 | 0.4 | 改造提升 | 1950 | 780 | ||
曹庄镇 | 0.3 | 改造提升 | 1950 | 585 | |||
青云镇 | 3.4 | 改造提升 | 1950 | 6630 | |||
2025 | 2025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4 | 新建 | 1950 | 7800 | |
2025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蛟龙镇 | 1 | 改造提升 | 1950 | 1950 | ||
“十五五” | 2026 | 2026年临沭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郑山街道 | 1.5 | 新建 | 3000 | 4500 |
2026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青云镇 | 5 | 改造提升 | 3000 | 15000 | ||
2027 | 2027年临沭县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店头镇 | 0.7 | 新建 | 3000 | 2100 | |
2027年临沭县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店头镇 | 2.5 | 改造提升 | 3000 | 7500 | ||
临沭街道 | 2 | 改造提升 | 3000 | 6000 | |||
2028 | 2028年临沭县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曹庄镇 | 3 | 改造提升 | 3000 | 9000 | |
2029 | 2029年临沭县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石门镇 | 2.3 | 新建 | 3000 | 6900 | |
2029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石门镇 | 3.5 | 改造提升 | 3000 | 10500 | ||
2030 | 2030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兴镇 | 1 | 新建 | 3000 | 3000 | |
2030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大兴镇 | 3.5 | 改造提升 | 3000 | 10500 | ||
合计 | - | 47.6 | - | - | 117270 | ||
9.2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7270万元,均为财政资金。其中2021年、2022项目投资已经到位,均为财政投资;自2023年起,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0%,地方财政承担30%。具体资金来源计划如下(表4):
表4临沭县高标准农田资金来源表
年份 | 面积(万亩) | 投资额(万元) | |||
总投资 | 财政投资 | 其中省级及以上投资 | 临沭县级财政 | ||
2021 | 4 | 6000 | 6000 | 5595 | 405 |
2022 | 5 | 9750 | 9750 | 6959 | 2791 |
2023 | 4 | 7800 | 7800 | 5460 | 2340 |
2024 | 4.6 | 8970 | 8970 | 6279 | 2691 |
2025 | 5 | 9750 | 9750 | 6825 | 2925 |
2026 | 6.5 | 19500 | 19500 | 13650 | 5850 |
2027 | 5.2 | 15600 | 15600 | 10920 | 4680 |
2028 | 3 | 9000 | 9000 | 6300 | 2700 |
2029 | 5.8 | 17400 | 17400 | 12180 | 5220 |
2030 | 4.5 | 13500 | 13500 | 9450 | 4050 |
合计 | 47.6 | 117270 | 117270 | 83618 | 33652 |
10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统一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科学规划设计建设内容,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检测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完善项目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评价。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地块空间坐标等信息,保证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进度,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为上级政务决策提供支撑。
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组织开展,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初步验收工作,明确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初步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并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向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一是建网定格。按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布局,临沭县制定高标准农田设施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县级由县长任高标准农田管理指挥长,实行县长负责制;镇级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单位成员,对其辖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负责;村级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管理主体,负管护具体责任。在推行机井“一长两员”管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设置“三长三员”管护模式,“三长”由县长、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长形成纵网,“三员"由管护员、维修员、监督员形成横网,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管护工作得到加强。二是信息化管理。对全县高标准农田设施统一编号、坐标定位、建档立卡、台账成册、划定网格单元,采取“行政区划代码+网格单元号”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将所有高标准农田设施信息全部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及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信息、大数据智能技术,使县、乡、村、组、户信息实时互通互联,实现农业资源实时共享。三是一线畅通。高标准农田设施公示牌、标识均印制业务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畅通举报渠道。
(二)厘清职责,强化管理责任制
一是厘清职责。临沭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理,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镇街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村委会为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高标准农田设施移交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林、路、桥、渠、涵、井及标识牌等公益性设施由乡村两级管理,小型配套喷灌设施由农户自行管理。同时,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模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协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积极参与管护,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二是压实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长”责任制。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坚持当前制和长久制的基础上,实行“四制”,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制、乡村管护使用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抽査管理责任制、各层级责任追究制;推行“四化”,即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制度化、合作化;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措施,压实管护责任,签订管护责任书及管护合同,做到管护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实现“网格长制”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加大宣传。为强化对高标准农田依法保护宣传力度,全县所有高标准农田设施,尤其是机电井设施全部印制“临沭县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农田水利设施人人有责损坏判刑”喷绘标识,并由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临沭县公安局印制《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工作的通告》,在全县人员集中场所、政府机关门口等进行张贴,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真正形成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设立管护基金。县政府设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基金,由财政部门代为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可用于建后管护的奖补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也包括村集体经济收益、灌溉用水收费等。县政府将年度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设施维修和管护员工资等。对于“十二五”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县财政按1元/亩将维护资金拨付镇街,由镇街制定管护费用使用办法并具体负责维修。二是明确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工程管护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补植树木、管护人员的报酬及奖励。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管护资金实行专账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公示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自觉接受审计检查,彻底打通了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的实施,临沭县实现了稳农田、保丰收的基本目标,有力推进了农业增产,促进了干群和谐,形成了为农服务、持续发展、感情沟通“三张网”。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及时纳入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修复。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预计粮食综合产能达到1000公斤左右,亩均增加100斤左右,项目区农田规模经营流转租金亩均增加100元左右,亩均作业成本降低200元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200元左右。部分项目实施后能增加有效农田,新增农田有的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加地方收益,有的作为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的分田到户增加农户承包地收入。
本次规划期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解决项目区农田基础条件差、地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高产稳产的粮田。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将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
(四)生态效益
实施本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资源、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农业的发展。
通过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平衡施肥、合理耕作等农业技术措施的实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不断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适水种植等综合节水措施,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促进节水、节肥、节药,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约38.14m3,对构建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开展生态农田建设试点,探索农田退水再利用措施,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
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细化实化工作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促进行业自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组织研究与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农业农村和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要求相适应。快速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人才队伍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依据上位规划,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底数情况的基础上,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田块和时序安排等。
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临沭县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农业、水利、交通道路等有关规划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粮食保障要求、资源环境承载力、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科学规划、合理设计高标准田建设项目,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等,充足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挥项目库作用,认真论证、筛选立项建设项目,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成效明显,坚持优中选优、设计质量良好。在外部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落实支出责任。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
按照建设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要求,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集聚各类资金有序投入,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允许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鼓励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方式,积极探索发行债券,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
集中投入,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配套设施全、能力强、地力水平高的粮食生产核心基地。
顺应适度规模经营、“宜机化”作业、标准化生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加大田地平整力度,推进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选择部分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街)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推进示范。建设一批规模大、配套全、效益高、生态优的高标准农田,重点打造一批万亩以上示范区。鼓励开展以村为单元、镇(街)为单位的高标准农田示范镇街创建。
开展田水路电林管综合配套治理,推广生态治理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和耕地质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配套与示范区建设。
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初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实施办法,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探索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和评价激励工作,重点考核评价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依法依规行使项目审批权,把好立项关,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项目管理风险,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认真做好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策咨询】: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沭政办字〔2023〕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3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临沭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认真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临沭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审服发〔2023〕2号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药经营者:
现将《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办理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延续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沭县站选择本级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或至正大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务中心综合受理9号窗口提交。
不设置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区的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者需延续的,应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到临沭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依法不予延续。
二、材料要求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附件1);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
(四)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附件2),内容主要包括:
1.在职经营人员情况表,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另附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
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情况表,需另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3.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4.经营情况表,需另附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
5.近5年被农业农村部门、其他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五)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附件3)。
设立的每个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的第(二)(三)(四)(五)项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电话、微信群、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督促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经营者做好延续准备工作。农药经营者应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延续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造成的责任后果由农药经营者自负。
2.行政审批局要高度重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规范好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的审查程序,组织开展好延续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经审查不合格的,依法不予延续。许可延续后1个工作日内将批复结果通过审管联动系统推送至农业农村局。
3.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审管联动系统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农药经营活动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做好延续审批工作。
联系人: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农事务科:徐劲松,0539-6207016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宋丽花,0539-2436671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3.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附件1
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公章)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农业厅制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经营者名称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农药经营许可证号 |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
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
|||
是否有分支机构 |
£□是 □否 |
||
近5年是否被农业农村或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过(如有,需写明处罚内容及日期) |
|||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名 |
|||
二、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备注 |
附件2
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单位名称: (公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与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日期一致)
一、在职经营人员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专业 |
学历 |
是否有56学时农药经营许可培训证 |
是否为许可后发生变化人员 |
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年限 |
所在总公司/分支机构名称(无分支机构可不填) |
示例:张三 |
13322554455 |
植保 |
本科 |
□是□否 |
□是 □否 |
3年 |
|
□是□否 |
□是 □否 |
||||||
□是□否 |
□是 □否 |
注:1.许可后发生变化的,是指自最近一次许可(含变更、扩项)后发生变化的;2.分支机构经营人员信息也需要填写;3.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变更后的经营人员应当为农资店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佐证。
二、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
营业场所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
仓储场所地址 |
(设在生产企业的需列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
分支机构情况(如无分支机构无需填写) |
||||
分支机构名称 |
营业场所 |
仓储场所 |
||
地址 |
面积 |
地址 |
面积 |
|
注:1.需提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2.需提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三、管理制度
本单位管理制度 □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发生变化的制度有:。
(注:①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限制使用农药管理等。②发生变化的,填写管理制度名称;未发生变化的,填写“无”。)
四、经营情况
经营类型(可多选) |
□零售 □批发 □对外贸易 |
|||||
是否如实记录进销存台账 |
£□是 □否 |
|||||
计算机管理系统名称 |
是否正常使用 |
□是□否 |
||||
近2年农药经营总数据 |
||||||
年份 |
年进货量 (吨) |
年销售量 (吨) |
年库存量 (吨) |
年销售额 (万元) |
其中互联网经营数据(有则填报) |
|
销售量(吨) |
销售额(万元) |
|||||
2022 |
||||||
2021 |
||||||
注:1.需提供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2.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
五、接受监管及整改情况
本单位近5年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 次,共反馈问题 个,其中已整改完成 个,未整改完成 个,被抽查农药样品 个。
□有 □无 被抽查农药样品质量不合格情况,质量不合格样品共 个,罚没金额共 元。
□有 □无 其他被农业农村部门查处情况:
(示例:2020年6月,因经营劣质农药,被xx县农业农村局没收xx产品xx千克,没收违法所得xx元,并处罚款xx元。)
六、注意事项
须在本报告后附图片、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1.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
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情况需提供场所图片、平面图、定位截图、租赁合同(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村居委会出具产权证明)等材料。
3.经营情况需提供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等材料。
附件3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材料
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本人(公司)郑重声明承诺:我(公司)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承诺保证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沭政办字〔202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临沭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周 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晓峰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谢斌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
委 员:张立伟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陈清华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庞艳红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桂礼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于 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堂妮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禚宏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志勇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翠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磊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谢 磊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 明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巩 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学胜 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 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王 恒 收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解答:0539-21326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沭发改〔2023〕3号
一、县级地方储备油轮换的基本原则
保证储备油质量,实现储备油安全,信贷资金封闭运行。储备油轮换严格实行多方监督。
二、组织实施
由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具体实施轮换操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三部门跟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储备油轮换计划安排
(一)轮出安排
1、轮出的时间、数量。计划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轮出200吨花生油。
2、轮出花生油实行先付款后提货,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13100元/吨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运行,及时足额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存入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农发行临沭县支行开立的专户,由农发行及时收回贷款。
(二)轮入安排
1、轮入安排
计划轮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前,轮入200吨花生油。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以13100元/吨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购入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付款。
2、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级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标准入库(即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澄清、透明,水份及挥发物含量≤0.1%,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1.5mg/g,过氧化值≤6mmol/kg,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3、储存库点
委托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代储。
4、资金来源
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作为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待轮出结束后,根据轮入数量和轮入价格,及时向县农发行申请县级储备油贷款,农发行临沭县支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轮入进度及时下放收购资金,保证轮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动态轮换
按照《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鲁粮发[2020]3号)及《关于加强地方储备油和成品粮日常管理的通知》(临粮发[2021]7号)部署,地方储备油遵循“保持规模、动态轮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在本期储存期间内,由承储企业按要求对储备油实行动态轮换。
五、利费补贴
花生油轮入后,库存油所形成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轮换销售和动用价差等,由县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如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由县财政据实弥补。保管费用按每年每公斤0.40元标准,由县财政按季度拨付到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临沭县支行
2023年5月20日
沭审服字〔2023〕3号
各中心、科室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颜士刚同志:兼任局党组书记。
王夫强同志:主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
赵志国同志: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负责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负责绩效考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投资规划、涉农事务审批等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人事、保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踏勘评审科、代办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涉农事务科、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综合股。
张美同志:负责机构编制、财务、社会事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指导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负责市场准入、企业开办、证照分离改革、“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本单位和驻厅窗口单位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事务科、财务科、交易一股、交易二股、现场管理股、市场准入科、一窗受理工作组、交易信息股、督查考核科。
王琨同志: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在店头镇挂职党委副书记)。
季英涛同志:主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各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16日
沭政字〔2023〕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O二二年十二月
正文目录
总则..............................................................................................5
一、现状与形势.............................................................................6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6
(二)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6
(三)《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实施效果.....................................................................8
(四)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9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11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3
(一)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13
(二)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3
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
(一)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15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15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16
(四)砂石资源可持续发展开发管理...............................17
五、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19
(一)绿色矿山建设............................................................19
(二)矿区生态保护............................................................20
(三)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机制..........................22
六、规划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领导............................................................24
(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24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和目标考核...............................24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25
(五)评估调整机制............................................................25
(六)严格规划审查............................................................25
总则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谋划临沭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和矿产资源管理大局,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重要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等相关要求,编制《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是落实山东省和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适用于临沭县所辖行政区。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期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临沭县位于临沂市东南部,东与江苏省赣榆县交界,南与江苏省东海县毗邻,西、西南与临沂市河东区、郯城县相连,北与莒南县接壤。全县面积1010.8平方千米。现辖2个街道、7个镇。20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68.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3万人,农村人口37.03万人。
“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04.8亿元,年均增长6.1%;一、二、三产业比例13.2:32.1:54.7,其中第二产业产值为65.7亿元;矿业产值40144.9万元,占第二产业产值的6.1%。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5%,建成区面积25.5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0%,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06.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2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23元。
1.矿产资源概况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同,矿产资源在区域上分布不均衡,有明显的差异。区内矿产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矿产资源种类较多,资源总量相对匮乏
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共发现矿产23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20种;水气矿产1种。矿产资源种类较多。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开发利用矿种13种。至今尚未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能源及金属矿产,全县已探明的矿产地均为中、小型矿床(点),资源总量相对匮乏。
(2)矿产资源分布广泛,区域特色明显
由于受成矿地质条件的控制,矿产种类及储量在全县各地的分布各有不同。
重晶石主要分布于石门镇刘坞、曹庄镇大哨、华桥村一带,金红石、石榴石等与榴辉岩有关的矿产及蛇纹岩主要分布于石门—古龙岗一带,山里—东盘一带是矿泉水和建筑用闪长岩的重要产地,建筑用砂主要沿沂沭河及新沭河分布,砖瓦用粘土分布较广泛,在全县范围内均有分布。
(3)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产较稀缺
临沭县非金属矿产资源(闪长岩、花岗岩等)储量大、分布范围广,具有矿床规模大、矿石质量好、易开采等特点,形成了东北部玉山镇、东南部大兴镇等地的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格局。
临沭县金属矿产较稀缺,迄今未发现工业矿体。
2.矿产勘查现状
至2020年底,共发现矿床规模为大型的矿区1处,矿床规模为中型的矿区6处,矿床规模为小型的矿区23处,矿化点2处。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采矿权设置情况:至2020年底,设置采矿权8个。其中,建筑用闪长岩5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建筑用安山岩1个、矿泉水1个。
开发利用现状:按开采规模划分,2020年度各类矿山中,大型矿山7个、小型矿山1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为87.5%。2020年,年产矿石量582.1万吨,从业人数197人,实现工业总产值4.0亿元。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业绿色发展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状: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累计投入1747.0万元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8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8处,治理面积共约18公顷。
矿业绿色发展现状:有5个矿山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绿化面积5公顷。
(三)《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县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
(1)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020年,全县开采总量为582.1万吨,露天矿山数量控制在7个,最低生产规模均不低于每年40.0万立方米,均达到大型矿山要求。
(2)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至2020年底,共有5个矿山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占全县矿山的62.5%。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显著
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关闭矿山共计23处,治理完成16处,治理完成率70%。生产矿山投入664.9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1公顷。
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全部治理。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全面协调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的重要时期,提高矿产资源保障,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因此,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县矿产资源规划,科学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矿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必要可行。
近几年,通过取缔关闭、淘汰退出、整合优化等措施,矿山“小、散”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保留的矿山除矿泉水外,均为大型矿山。临沭县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刚性消耗和矿产资源储量增长的非对称性结构矛盾仍较突出,生产和消费快速增加引发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日益突出。规划期矿产资源消费总量仍处于高位,供需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建立稳定平衡的资源供应体系,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科学调控矿产资源供给,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矿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优化生态空间,加快建设生态安全保障,形成绿色生态保障。
2.坚持区域保障、区域统筹
围绕重点开采区,加快形成矿权投放科学、空间布局合理、区域统筹平衡的保障机制。
3.坚持空间管控、集约利用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分区体系;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推动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4.坚持市场引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解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瓶颈,优化矿业权投放机制,健全完善公平、开放、有序的矿业权竞争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地质资料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与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充分衔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实现矿业规模化、绿色化、节约集约化。
2.规划目标
加快打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格局,形成以建筑用石料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保障新格局。
(1)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矿山数量控制在11家以内,大型露天矿山控制在10家,年开采总量预期为550万吨。
(2)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提升工作,新建矿山必须同步创建绿色矿山。2025年,具备条件的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3)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生产矿山、新建矿山要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目标,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95%;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率达到100%,地质地貌景观得到全面恢复治理(专栏一)。
专栏一规划期临沭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
保护主要规划指标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规划指标 |
属性 |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与保护 |
采矿权数量 |
个 |
11 |
预测性 |
固体矿产采矿权数量 |
个 |
10 |
预测性 |
|
矿产 |
矿产年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551 |
预期性 |
固体矿产年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550 |
预期性 |
|
建筑用闪长岩 |
万吨 |
400 |
预期性 |
|
建筑用安山岩 |
万吨 |
100 |
预期性 |
|
建筑用花岗岩 |
万吨 |
50 |
预期性 |
|
矿泉水 |
万吨 |
1 |
预期性 |
|
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
绿色矿业发展和 矿区生态保护 |
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率 |
% |
100 |
预期性 |
3.展望目标
到2035年,日趋系统、更加完善的地质工作将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全部建设完成绿色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有序开展,形成矿业绿色生态发展新局面;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一)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
根据市规划确定的鼓励性、禁止性、调控性勘查开采矿种,结合临沭县实际,将矿泉水、建筑用石料确定为临沭县重点开采矿种。严禁设置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各类矿业权。
重点开采矿种:优先投放采矿权,严格规范采矿权准入条件,提升开采质量和水平。鼓励矿山企业提升生产规模,规模化开采,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加大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明确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保证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重点开采区
根据省、市规划和临沭县矿产资源情况,设置重点开采区2处,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临沭县玉山镇花岗岩闪长岩重点开采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建筑用安山岩、花岗岩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内支持矿山企业整合重组,稳定资源供应能力。加强对矿产开发的保护,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发展当地经济。
(1)划定结果
根据临沭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划定4个开采规划区块,类型为空白区新设,其中建筑用闪长岩3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
(2)管控措施
发挥规划空间管控作用,强化采矿权出让前管控措施。严格采矿权出让交易监管,应采取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采矿权出让,严格限制采矿权协议出让。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机制,开采规划区块的投放与采矿权的设置和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序供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
重点开采区作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监管区域,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投放采矿权,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2.开采总量
根据我县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强建筑用石料的总量调控,合理规划,有序投放,保障供需平衡,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县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控制在550万吨。
3.矿山数量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采矿权投放数量,制定实施计划及管理措施。到2025年,全县露天矿山数量控制在10个,矿泉水矿山数量控制在1个。
1.矿山规模结构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提升重点开采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把矿山准入关,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专栏二)。
序号 |
矿产名称 |
开采规模 单位/年 |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备注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1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10 |
5 |
3 |
|
2 |
建筑用闪长岩 |
矿石万吨 |
100 |
/ |
/ |
|
3 |
建筑用花岗岩 |
矿石万吨 |
100 |
/ |
/ |
|
2.矿业产品与技术结构
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面向自身需求和发展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矿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的技术,促进矿业产业链现代化。
1.资源条件
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应类型的地质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条件
砂石资源开发实行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新建、生产矿山生产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匹配。建筑石料用矿山必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
3.开发利用设计条件
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开采工艺,开采方法和开采技术,开发利用效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4.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要同步建设绿色矿山,规划期内具备条件的矿山应当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
新建矿山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应当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矿业权投放
各类矿山采矿权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以便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适应社会经济化进程。
统筹县内砂石矿产的开发布局,促进资源优势互补统筹,鼓励砂石资源的区域合理调配。实行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规模控制,合理制定采矿权地域,分时序出让计划,推进砂石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2.管理布局
依据临沭县砂石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因素,以及环保、林业等要求,统一规划,集中开采,实现合理布局、规模经营。
以环境保护为主,结合运输半径合理设置建筑石料矿山开采布局。要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区域的管理要求做好衔接。
3.绿色加工生产
鼓励对现有矿山的尾矿尾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加大机制砂的研发应用,鼓励利用尾矿尾渣、石粉、泥粉等研制开发新型建筑材料。推动砂石生产企业与废石、尾矿产生企业形成合作,大力推广相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更好更快地推进砂石产业发展。
4.协调利用
临沭县协同与其他各县区砂石矿产的开发布局,促进资源优势互补统筹,鼓励砂石资源的区域合理调配。实行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规模控制,合理制定采矿权地域、分时序出让计划,推进砂石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生产。支持相邻采石场毗邻资源再利用。
在矿山生产与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积极探索新型复绿模式,推行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思路,所有在建、生产矿山在下一个台阶进入开采时,同步对上一台阶进行复绿,实现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五、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纳入“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采矿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具备条件的生产矿山应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必须同步创建绿色矿山。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质量监管,全面提高建设水平,探索未来矿山建设途径。
2.严格标准,高质量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逐矿落实建成时间,研究制定分年度绿色矿山创建计划。新建矿山同步建设绿色矿山;对尚未建成绿色矿山的生产矿山,要组织矿山逐个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具备条件后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3.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
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优先支持符合绿色矿业发展的项目。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4.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管理
认真做好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经费预算,切实保障绿色矿山评估工作健康开展。要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信用考核,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所有矿山实现全覆盖实地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通报并纳入黑名单。
5.健全机制,探索实施入库矿山动态管理
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对进入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在年度专项检查考核中成效显著的矿山,予以通报表彰或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2021年开始,对已入库绿色矿山企业,结合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开展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经核查需要整改的矿山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按规定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1.新建矿山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凡新申办矿山企业的采矿权人,一律要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为申请采矿许可证的必备凭据。
新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同步审查的矿山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坚持源头预防。
新建矿山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矿区环境、开采方式、资源利用方式、智能化矿山建设、企业管理等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达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
2.生产矿山
加强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生产矿山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治理原则,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充分结合地方产业及地方特色,使矿山修复后土地综合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效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责任制,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严格闭坑矿山的管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采坑,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规定。
2021—2025年,临沭县生产矿山拟投入10885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面积约38公顷。
3.“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到期关闭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开展“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到期关闭矿山治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采坑,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规定。
2021年拟治理“三区两线”重点地段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1处、历史遗留矿山2处,治理面积15公顷。2022年拟治理“三区两线”重点地段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1处,治理面积9公顷。
1.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2.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
整合、新建矿山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进行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
3.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对造成耕地严重破坏且无法恢复的,按照规定,补充相应耕地或调整耕地保有量。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临沭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安排、矿业权市场建设、地质找矿新进展等,对规划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规模结构调整、开发利用效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等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实施计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依照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职能,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检查措施,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不符合规划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查处,确保《规划》全面细化落实。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制定规划目标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将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监管和目标责任考核纳入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
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调研、监测、统计和分析。根据《规划》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工作安排,为矿产资源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对规划审批权限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力促其限期整改,并暂停用地供应;对审批权限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开采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政策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沭政发〔20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决策事项目录重新公布。
附件: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沭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临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临沭县绿道系统规划(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临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临沭县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6.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7.临沭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县司法局
电话解答:0539-6239464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11号街创业大厦3楼。
沭政办字〔2023〕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有效防止欠薪风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范围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重点开发(园)区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四)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资金来源
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并及时拨付。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一)在按规定每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外,对工程款的拨付要遵循“先审核后拨付”和“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即对所有工程款拨付必须在建设方审核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拨付;
(二)在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投诉的情况后,要优先落实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工程款。
第五条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拨(付)款时,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受理投诉举报情况,对此前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落实。
(一)在准备拨(付)款时,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投诉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二)若经落实存在欠薪或出现投诉举报的,一律暂停工程款拨付,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施工总承包单位暂时无法清偿的,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农民工本人对拖欠的工资无异议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从拟拨付工程款中将相应金额打入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
待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结清后,建设单位将申请拨付的工程款剩余部分按程序拨付。
第六条 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审查该项目自前次拨款以来,出现通过国家欠薪线索平台、临沂市欠薪线索平台、12345热线或现场等渠道投诉欠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连续两个月提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
人工费提高的比例为当月应拨付人工费的50%,与当月应拨付人工费一并拨付到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 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应定期通过核查项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考勤人数等方式,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民工资欠薪问题早发现、早预警,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复核,对申拨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按有关程序拨付资金。
(三)项目完工通过决算环节后,建设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方工资发放记录并随访农民工了解情况,对存在欠薪行为的项目,在支付欠薪后再结算工程余款,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第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出现欠薪投诉举报的,县级以上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承办单位、镇街或对口配合的单位调查处理;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调查处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镇街调查处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由国有企业调查处理。
欠薪情况复杂,需要立案处理的,由人社部门牵头,督促建设单位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条 对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因资金管理不到位,出现欠薪问题、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因欠薪问题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企业,由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企业,不得在临沭区域内再承接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第十条 村(居)集体资金投资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作流程图
附件
工作流程图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工作需要,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沭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聘任实施方案和贵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额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认真组织,顺利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同意所属事业单位所报方案。
2023年4月24日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沭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
姓名 |
所在单位 |
性别 |
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
岗位级别 |
黄金芝 |
临沭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女 |
经济师 |
专业技术九级 |
管辉 |
临沭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男 |
助理工程师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沭医保发〔2023〕6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临沭县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临沭县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
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临沂市“医保政策进万家”主题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医保系统“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宣传实效,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聚焦医保政策宣传短板、重点,精准发力,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真正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促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广泛性,开展争当“医保明白人”活动
针对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医保工作者医保业务掌握不透彻、医保知识匮乏等问题,结合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工作需求,建立“医保明白人”制度。
1.各定点医疗机构一线科室要设立“医保明白人”。一线科室的医护人员中要设立1-2名“医保明白人”,县医保局统一培养的“医保明白人”要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引导一线科室“医保明白人”对医保政策进行全面学习,熟练掌握各项医保业务政策。
2.各镇街卫生院要对乡医“医保明白人”进行培训。各镇街卫生院要对辖区内乡医每月进行政策培训,提升乡医医保政策掌握水平,引导乡医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指导参保人员自助办理各项服务事项,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3.组建医保政策宣讲队。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明白人”中,高标准遴选人员组建医保政策宣讲队,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群体的需求,定期赴有关单位开展现场政策宣讲,面对面普及医保政策,点对点开展答疑解惑。
(二)坚持“以讲促学 以测促学”,开展全县医保政策大讲堂活动
1.以加强“医保明白人”培养为抓手,开设医保政策大讲堂。在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掀起学政策、精业务的热潮。为准确掌握医保工作人员学习情况,督促人员认真学习,将培训形式制度化,每半月进行闭卷测试现场抽测,检查医保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掌握情况。适时组织医保知识竞赛,坚持以赛代练、以赛促宣,选派优胜人员参加全市医保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广大医保工作者掌握、应用、宣传政策的能力水平。
2.结合“医保干部进基层”要求,开展医保业务“走流程”活动。县医保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深入基层窗口,实地检验医保工作人员学习实践情况,确保学以致用。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
1.完善院内医保政策宣传形式。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院内设置统一的宣传栏或宣传屏,张贴或滚动播放医保政策;在每个病区设置医保政策宣传角,每位患者入院时均开展一次医保政策宣传、互动咨询活动,要面对面讲解医保政策,做好引导服务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在病房内设置职务卡槽,放置医保政策明白纸,提升医保宣传引导能力和宣传覆盖面,增进医保、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之间的沟通互动。
2.加强线上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公众号设置“医保政策”板块,将各类政策、各项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全面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和智慧服务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方便参保群众办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站在深化为民办实事的立场,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是推进我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严密组织,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研究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到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医、保、患”和谐关系,形成医保工作凝聚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问效。县医保局将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和正面典型,树立医保系统良好形象,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沭医保发〔2023〕4号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2023年临沭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临沭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医保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以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为首要职责、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临沭“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讲故事、学理论”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群共建、文明创建,建设模范机关,推动党的建设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度。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全县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推进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常态化,持续开展医保系统风险点排查防控。强化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3.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稳妥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用药保障服务纳入职工门诊保障范围。3月底前至少开通1家门诊统筹药店,4月底前实现开通门诊统筹的药店占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比例达到70%以上,5月底前全面实现“应纳尽纳”,满足群众购药报销需求。加强政策风险研判评估与应对,适时完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4.优化完善医保待遇政策。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到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及认定标准,建立门诊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实施省基本目录外病种的过渡政策,推动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5.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管理与规范使用,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分类资助、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以及依申请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6.推进医保与商业保险深度融合。持续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联合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牵头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临沂保”发展,实现县内基本医疗保险与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赔付“一站式结算”。
7.试行慢特病委托经办管理。选取县中医医院试行慢特病委托经办管理,实现慢特病认定、就医、购药、结算闭环式管理,提高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8.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考核方案,将医保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各镇街医保服务站考核。月度考核结果与当月应拨资金拨付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次年总额控制指标核算、县对镇街考核成绩及评先树优等挂钩。
三、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
9.高质量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积极落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现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80%以上。提升DRG付费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走向深入。适时推进县中医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按定额或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积极争取开展门诊APG和稳定期住院康复PDPM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10.科学测算区域内付费控制总额。贯彻落实市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区域总额控制有关要求,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县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付费控制总额,付费总额与月度考核结果、协议履行评价考核结果相挂钩。
11.抓好医药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宏观调节能力,稳妥有序推进《临沂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在临沭落地实施。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短缺药品、高值耗材、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药品耗材和门诊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实施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
12.做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从3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特药药店加强国谈药品配备,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将国家新增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规范提升“双通道”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3.扎实推进集采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等各批次中选结果,保障持续稳定供应。落实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及超声刀、腔镜吻合器等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采,落地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集采药品品种、医用耗材类别分别累计达到500种、25类以上。全面实施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监测,开展集采政策落地“回头看”活动,加强全流程管理,扎实推进药品耗材结余留用工作。
四、健全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
14.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细化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内容,科学设置协议指标,统筹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健全完善“两定”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和评价,4月底前完成“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工作。
15.完善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纪检、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合力。全年召开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
16.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医保基金稽核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3%,突出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保基金使用、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创新DRG付费改革下的医保基金稽核模式。
五、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1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抓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47万人的任务目标。
18.开展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市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创建,打造标准化医保窗口,优化院端医保服务,以点带面推动医保服务站点再规范、再提升,构建医保15分钟服务圈,实现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
19.持续强化行风建设。制定2023年度医疗保障系统行风评价方案,抓好行风评价综合评定、体验式评价及满意度调查三方面工作落实,规范完善医保经办窗口建设,增强医保经办服务效能。结合2022年度行风评价情况,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积极争创省级医保经办示范窗口。
20.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针对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及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内控制度检查全年不少于两次。积极推进医保内部控制子系统应用。
21.强化医保政策培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定期举办“医保大讲堂”并组织知识测试。开展“医保干部进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建立“医保明白人”制度,加大医保政策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医保政策知识竞赛。
六、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22.深化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提升数字医保服务水平,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5%,电子凭证结算率达到30%。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和移动支付应用,实现移动支付结算占比达到30%。积极开展医保电子处方应用工作,3月底前至少有1家综合性医院成功接入电子处方中心。
23.全面推广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涵盖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全过程智能监管和药房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线上智能筛查+线下数据核查”有机结合,年内实现全县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健全完善门诊慢性病智能监控系统。
24.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巩固住院、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成果,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全覆盖。新冠门诊省内联网医疗机构实现应开尽开,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
七、继续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25.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部署要求,及新冠病毒感染住院综合保障和门急诊专项保障政策。按规定做好医保基金预拨付、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防疫药品保供、新冠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保障、结算、清算等各项保障工作。
沭政字〔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对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侯素云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武装、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防动员委员会。
联系县税务局。
颜士刚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侯素云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数据、政务公开、外事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人民防空、统计、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抗震减灾、消防救援、交通、公路、建设、房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乡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台)、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利城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中储粮临沭直属库、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沭大队、县公路中心、长深高速收费站、县交通运输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周超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联系临沭新华书店。
罗杨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吕晓飞同志: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城建、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胡文君同志: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沭河古道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县残联、县档案馆、县红十字会。
管涛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大队。
苗壮同志:负责经济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金融保险、电业、石油、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临沂银保监分局临沭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临沭中心支行、驻沭银行、保险、证券机构、临沭供电公司、中石化临沭石油分公司、驻沭通讯公司。
刘崇宝同志:负责水利、气象、沭河管理、烟草、供销、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罗杨同志做好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工作。帮扶店头工业园建设发展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气象局、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李泽南同志:负责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协助苗壮同志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双招双引等工作。帮扶青云工业园建设发展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局。
刘家合同志: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交通、公路、县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刘洪明同志:协助罗杨、刘崇宝同志做好相关工作。
王志银同志: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县政府领导成员实行依次替补工作制。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政策咨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433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实施“四雁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临发〔2022〕17号)有关要求,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打造一支技能出众、示范突出的“鸿雁”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认定标准
(一)“鸿雁”人才选拔范围
从事粮油、蔬菜、林果、花卉、中草药、食用菌等种植业,从事畜禽、水产、特种动物等养殖业,以及农产品销售、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造等行业的突出人才;乡村小微企业及县级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乡土人才。国家公职人员不参加“鸿雁”人才的选拔。
(二)“鸿雁”人才准入条件
按照“选的准、立的住、可示范”的原则,坚持以下基本准入条件: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征信良好,群众基础好。②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③发展理念新颖、创新性强,在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应用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专业特长,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④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⑤所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制度健全,运营规范,3年内没有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事件)发生,从事的产业符合环保政策。
(三)“鸿雁”人才认定标准
依据从事行业等将“鸿雁”人才划分为以下9类,各类“鸿雁”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1.种植大户。粮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20亩以上,果树种植面积20亩以上,花卉种植面积2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规模20万袋以上,中草药种植面积20亩以上,设施栽培面积10亩以上,其他特色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养殖大户。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出栏500只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狐狸、貂等特种经济动物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鸡或鸭出栏50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在水库、池塘等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包括苗种培育、成鱼养殖、观赏鱼养殖、休闲垂钓等),以及从事其它特种动物养殖的,家庭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3.产业带头人。从事农业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的人才,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家庭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4.青年人才。各级“乡村好青年”中扎根农村发展产业的优秀青年,尤其是在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文旅产业、电商产业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潜力较大,能够积极服务“三农”,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收,在乡村振兴、慈善救助中做出突出成效的青年。
5.能工巧匠。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6.电商人才。会开网店、会拍视频、会做直播的农村电商实用型人才。
7.创新人才。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取得县级以上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获得国家专利,并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8.乡村之星。历届获评“沂蒙乡村之星”、“齐鲁乡村之星”人员。
9.其他人才。在农业农村领域做出一定成绩、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其他优秀乡土人才。
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或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可优先推荐为“鸿雁”人才。
二、严格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上下连动、逐级选拔、联审联评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鸿雁人才”,管理期限3年,管理期内的“鸿雁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一)宣传发动。下发评选认定通知,通过县内各新闻媒体渠道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发动,启动认定工作。
(二)个人自报。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自主向镇(街)政府(办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三)镇街初审。镇街根据分配名额,按照“鸿雁”人才选拔范围和认定条件,在深入考察了解并征求生态环境、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后进行初审,提出建议人选,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联合评审。县里成立“鸿雁”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见附件),由县农业农村局召集委员会成员召开评审会议,对镇街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全县“鸿雁”人才候选人名单。
(五)公开公示。“鸿雁”人才候选人名单在临沭首发APP等新闻媒体公示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六)发文认定。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认定为“临沭县鸿雁人才”,正式发文公布。
三、加大扶持力度
(一)组织专题培训。依产业、分类型对每年认定的“鸿雁”人才,组织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鸿雁”人才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助力创业展业。
(二)优先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条件的“鸿雁”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示范带动能力。
(三)支持评先树优。在带动农民致富、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鸿雁”人才,优先举荐为县、市级优秀“鸿雁”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优秀、先进、先模人物评选。
(四)支持基地提升。对“鸿雁”人才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集中提升,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优先提供农业科技支持服务。
(五)优先职称评审。根据省、市有关政策,优先推荐“鸿雁”人才参加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六)强化金融扶持。优先享受相关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
(七)纳入组织培养。对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鸿雁”人才,及时按照程序纳入党组织培养范围。
(八)优先干部培育。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力量。
(九)加强宣传推介。通过“临沭首发”和各媒体平台,对事迹突出的“鸿雁”人才进行大力宣传报道推介,在临沭电视台开辟“临沭鸿雁人才”专栏,借助新闻媒体宣扬,发挥“鸿雁”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考核管理
对认定的“鸿雁”人才要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考核1次,由所属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对“鸿雁”人才的考核主要从产业经营规模和效益、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参加活动、工作配合、社会公众认可等方面进行。各镇街须于每年考核完成后10内,将考核结果报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管理期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人员,各镇街要将其移出“鸿雁”人才队伍,并及时报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每年底,对被移出人员在临沭首发APP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1.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2.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等。
附件:临沭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
临沭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罗 杨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刘崇宝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高 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唐明波 县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杰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 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事考试和职能鉴定中心主任
谢国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技中心主任
吴燕华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莹 县文化与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立东 团县委副书记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谢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沭政办字〔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和指导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挥:颜士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刘家合 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成员:王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尹相坤 县发改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清军 县交运局局长
李峰 县禁毒办主任
袁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高冬子 县住建局局长
刘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魏强 县水利局局长
张思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继利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班树栋 县公路中心主任
李勇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兴佃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高健 沭河水利管理局局长
李宝云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新惠 石门镇政府镇长
万全冬 青云镇政府镇长
李晓勇 大兴镇政府镇长
王香令 店头镇政府镇长
徐剑林 县城投集团总经理
周超 临沭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朝余 临沭移动公司总经理
宋伟 临沭联通公司总经理
许辉 临沭电信公司总经理
严治荣 临沭铁塔公司总经理
宋庆路 临沭奥德燃气公司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统筹推进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对接线路、设计方案;着力推进项目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需要指挥部审议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吴清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调度督查指挥部研究确定的事项。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成通车运营后,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解答:0539-2132380
现场解答:临沭县苍山北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