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决策评估 | ||||||||||||||||||||||||
2024-04-09 点击数: | ||||||||||||||||||||||||
|
||||||||||||||||||||||||
|
||||||||||||||||||||||||
关于《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决策评估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 评估目的:发现《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不足,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评估原因: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部署了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我县产业数字化虽成效明显,但数字产业化方面短板明显,且促进智能化发展的政策《临沭县智能制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期,因此有必要制定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据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研究先进地区经验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推动数字产业化、推动产业数字化、强化要素支撑能力等3大方面制定了13条奖补措施,加附则、附件共五个部分。 一、推动数字产业化 1.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大做强。 2.支持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部门。 3.支持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提升。 二、推动产业数字化 4.支持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 5.加快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6.鼓励争创标杆和试点(示范)。 7.支持5G+智慧场景打造。 8.支持企业(设备)上云。 9.支持智能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 三、强化要素支撑能力 10.探索标识解析应用。 11.强化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 12.鼓励开展数字类体系评定。 13.支持行业算力中心及大数据创新建设。 四、附则 附件:《临沭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3.评估过程 (评估方案制定、调查研究论证等情况)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月5日,组织专家对《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草稿)进行论证评审,结合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内网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于2024年1月15日征求完毕,结合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修改文稿,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形成该文件的报审稿,报于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 前评估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临沭县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智改数转行动,系统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塑成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不平衡、数字化转型“不愿转”“不会转”问题仍然明显,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先进地区仍有差距。《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制定,是推动全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 2.文件制定的依据 (合法性)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23〕11号)等。 3.文件制定的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出台时机( 可行性、合理性) 《措施》细化明确了支持方向、类别、条件,对鼓励我县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作用明显,同时引导强化要素支撑能力,能够凝聚推动我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4.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月份,广泛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汇总采纳了反馈的有效意见,对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 后评估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措施制定依法依规,流程符合法定程序,内容齐全,衔接良好,措施得当,符合我县实际。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措施契合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是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落实,贴合我县实际,能够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能够凝聚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3.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并结合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4.存在的问题 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措施完全符合我县实际,建议对《临沭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审议完善后,以临沭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