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临沭县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
2024-08-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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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开始,针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县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鲁发改公管〔2024〕48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临沭县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该方案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论证,最终形成提交会议研究的送审稿。 二、《治理方案》主要内容 该《治理方案》共分八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部署、边查边改,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原则,着力破除制约各种不合理限制,大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工作目标:1.纠治一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规则。3.完善有效运行的监管机制。4.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效能。 (二)重点治理内容。聚焦去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重点治理“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交易服务供给不足”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到2025年底,开展两轮专项治理。第一轮到2025年3月31日结束,治理范围为2023年12月-2024年6月期间的项目,同时对2023年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第二轮自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结束,治理范围为2024年7月-2025年3月期间的项目,同时对第一轮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治理方式。一是精准发现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各监管部门抽查招标项目,比例不低于30%。二是依法处置问题。对能够整改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问题,要严肃执纪、执法,严格惩戒。 (五)工作机制。构建问题线索受理和移送工作机制、上下联动调度机制、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机制和定期工作汇报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 (六)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领域的治理,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交易服务供给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治理工作全过程,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负责梳理审计中发现的相关线索并做好线索移交工作。 (七)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治标与治本、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形成招标投标工作常态化治理。 (八)附件。该部分包括4个附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本次会议研究后,我们将按照会议意见,对《治理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呈报县政府印发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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