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补贴结果 | ||||||||||||||||||||||||
2024-12-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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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农业农村厅转发的《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经字〔2024〕4号)相关要求,临沭县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制定了《2024年临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评选方案》。方案明确了实施内容、补助标准和方式、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材料清单等关键内容,采用申报主体自愿报名的方式,力求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与项目支持,全方位提升全县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综合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注入强劲动力。 临沭县在2024年共分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任务数33个,划拨项目资金总计162万元。其中,“粮食生产服务能力提升类”设定家庭农场任务数为2家、合作社任务数为1家,项目资金60万元;“先进适用设备应用类”等4类设定家庭农场任务数为27家、合作社任务数为3家,配备项目资金102万元。 在合作社申报方面,明确规定2024年新获评市级示范社可自愿参与申报;家庭农场申报范围为2024年新获评市级示范场以及2019年以来未获得奖补提升的市级示范场自愿申报。 截至目前,临沭县书同种植家庭农场、临沭县沃田家庭农场、临沭县栖龙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申报“粮食生产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主体,以及临沭县后利城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临沭县聚耀家庭农场等38家申报“先进适用设备应用类”等4类项目主体(合作社申报任务超额完成8家),均已顺利完成申报、评审、公示、验收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涉及奖补资金162万元。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有序推进,为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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