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电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答复 | ||||||||||||||||||||||||
2025-07-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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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王香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电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发展新能源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这一重要论断确立了新能源在国家能源安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近年来,临沭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战略,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光伏潜力,全县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持续壮大,光伏发电呈现规模化、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趋势。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县光伏装机36.76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约4.55亿千瓦时。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您的建议,以全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立足我县分布式光伏发展优势,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供给,不断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打造全市“绿色低碳之城”作出临沭贡献。 一是深化资源开发,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评估电网接入能力与市场消纳潜力,科学布局光伏项目。创新实施“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光伏与工业等多产业深度融合。以屋顶分布式光伏为重点,持续优化项目布局与开发时序,鼓励在具备良好屋顶资源与电网接入条件的区域,大力推广“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促进电力就近消纳。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光伏有序发展。全面推广“集中汇流”并网技术,降低对电网的冲击。加快分布式光伏产品的迭代升级,优化调控策略,实现全电压等级的精准调控。依据《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规范》,严格把控安全、质量与运维标准,指导相关企业规范产品安装与合作开发流程,推广使用高效稳定的光伏产品。加强光伏配套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完善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引导光伏项目在适宜区域有序建设。 三是促进“源网荷储”协同,打造光伏绿色示范。鼓励并支持现有储能设施转型为独立储能电站,提升电网调峰填谷能力,增强绿色电力消纳水平。推动建设“光伏+储能+微电网+绿电应用”的一体化能源供给与消纳体系。利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旅游区等场所,开发新能源项目,并配套储能与充电设施,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绿色发展模式。选取基础设施完备、用电负荷大、自主调峰能力强的企业、园区、村居,按照“发用平衡,自主调峰”原则,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消纳典型案例,努力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村居,为临沭县的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四是强化本地服务,夯实基层支撑体系。开展光伏安装与运维技能培训,重点培育本地化施工队伍和运维服务网点,实现“小问题不出镇、常规维护不出县”。整合本地设备供应商、安装企业与金融机构资源,为农户和企业提供“产品选购-安装并网-金融支持”全链条配套服务。 五是建立示范效应,带动社会广泛参与。优先在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推动村集体闲置屋顶、公共设施屋顶资源整合利用,通过“村集体统筹+企业代建+收益共享”模式,引导村集体以零投入方式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发展和改革工作。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管理科 吴清华 电话:0539-626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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