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发改〔2023〕3号
一、县级地方储备油轮换的基本原则
保证储备油质量,实现储备油安全,信贷资金封闭运行。储备油轮换严格实行多方监督。
二、组织实施
由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具体实施轮换操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临沭县支行三部门跟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储备油轮换计划安排
(一)轮出安排
1、轮出的时间、数量。计划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轮出200吨花生油。
2、轮出花生油实行先付款后提货,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按13100元/吨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运行,及时足额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存入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农发行临沭县支行开立的专户,由农发行及时收回贷款。
(二)轮入安排
1、轮入安排
计划轮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前,轮入200吨花生油。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以13100元/吨由代储企业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购入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付款。
2、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级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标准入库(即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澄清、透明,水份及挥发物含量≤0.1%,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1.5mg/g,过氧化值≤6mmol/kg,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3、储存库点
委托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代储。
4、资金来源
临沭县国营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临沭县粮油购销经营中心)作为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待轮出结束后,根据轮入数量和轮入价格,及时向县农发行申请县级储备油贷款,农发行临沭县支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轮入进度及时下放收购资金,保证轮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动态轮换
按照《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鲁粮发[2020]3号)及《关于加强地方储备油和成品粮日常管理的通知》(临粮发[2021]7号)部署,地方储备油遵循“保持规模、动态轮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在本期储存期间内,由承储企业按要求对储备油实行动态轮换。
五、利费补贴
花生油轮入后,库存油所形成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轮换销售和动用价差等,由县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如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由县财政据实弥补。保管费用按每年每公斤0.40元标准,由县财政按季度拨付到县级储备油承储企业。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临沭县支行
2023年5月20日
沭医保发〔2023〕6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临沭县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临沭县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
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临沂市“医保政策进万家”主题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医保系统“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宣传实效,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聚焦医保政策宣传短板、重点,精准发力,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真正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促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广泛性,开展争当“医保明白人”活动
针对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医保工作者医保业务掌握不透彻、医保知识匮乏等问题,结合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工作需求,建立“医保明白人”制度。
1.各定点医疗机构一线科室要设立“医保明白人”。一线科室的医护人员中要设立1-2名“医保明白人”,县医保局统一培养的“医保明白人”要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引导一线科室“医保明白人”对医保政策进行全面学习,熟练掌握各项医保业务政策。
2.各镇街卫生院要对乡医“医保明白人”进行培训。各镇街卫生院要对辖区内乡医每月进行政策培训,提升乡医医保政策掌握水平,引导乡医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指导参保人员自助办理各项服务事项,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3.组建医保政策宣讲队。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明白人”中,高标准遴选人员组建医保政策宣讲队,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群体的需求,定期赴有关单位开展现场政策宣讲,面对面普及医保政策,点对点开展答疑解惑。
(二)坚持“以讲促学 以测促学”,开展全县医保政策大讲堂活动
1.以加强“医保明白人”培养为抓手,开设医保政策大讲堂。在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掀起学政策、精业务的热潮。为准确掌握医保工作人员学习情况,督促人员认真学习,将培训形式制度化,每半月进行闭卷测试现场抽测,检查医保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掌握情况。适时组织医保知识竞赛,坚持以赛代练、以赛促宣,选派优胜人员参加全市医保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广大医保工作者掌握、应用、宣传政策的能力水平。
2.结合“医保干部进基层”要求,开展医保业务“走流程”活动。县医保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深入基层窗口,实地检验医保工作人员学习实践情况,确保学以致用。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
1.完善院内医保政策宣传形式。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院内设置统一的宣传栏或宣传屏,张贴或滚动播放医保政策;在每个病区设置医保政策宣传角,每位患者入院时均开展一次医保政策宣传、互动咨询活动,要面对面讲解医保政策,做好引导服务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在病房内设置职务卡槽,放置医保政策明白纸,提升医保宣传引导能力和宣传覆盖面,增进医保、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之间的沟通互动。
2.加强线上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公众号设置“医保政策”板块,将各类政策、各项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全面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和智慧服务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效率,方便参保群众办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站在深化为民办实事的立场,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是推进我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严密组织,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研究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到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医、保、患”和谐关系,形成医保工作凝聚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问效。县医保局将医保政策“进医院 入病房 到病床”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和正面典型,树立医保系统良好形象,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沭政办字〔2023〕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3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临沭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认真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临沭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70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
沭审服发〔2023〕2号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药经营者:
现将《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办理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延续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沭县站选择本级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或至正大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务中心综合受理9号窗口提交。
不设置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区的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者需延续的,应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到临沭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依法不予延续。
二、材料要求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附件1);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
(四)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附件2),内容主要包括:
1.在职经营人员情况表,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另附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
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情况表,需另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3.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4.经营情况表,需另附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
5.近5年被农业农村部门、其他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五)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附件3)。
设立的每个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的第(二)(三)(四)(五)项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电话、微信群、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督促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经营者做好延续准备工作。农药经营者应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延续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造成的责任后果由农药经营者自负。
2.行政审批局要高度重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规范好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的审查程序,组织开展好延续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经审查不合格的,依法不予延续。许可延续后1个工作日内将批复结果通过审管联动系统推送至农业农村局。
3.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审管联动系统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农药经营活动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做好延续审批工作。
联系人: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农事务科:徐劲松,0539-6207016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宋丽花,0539-2436671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3.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附件1
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公章)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农业厅制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经营者名称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农药经营许可证号 |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
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
|||
是否有分支机构 |
£□是 □否 |
||
近5年是否被农业农村或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过(如有,需写明处罚内容及日期) |
|||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名 |
|||
二、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备注 |
附件2
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单位名称: (公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与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日期一致)
一、在职经营人员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专业 |
学历 |
是否有56学时农药经营许可培训证 |
是否为许可后发生变化人员 |
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年限 |
所在总公司/分支机构名称(无分支机构可不填) |
示例:张三 |
13322554455 |
植保 |
本科 |
□是□否 |
□是 □否 |
3年 |
|
□是□否 |
□是 □否 |
||||||
□是□否 |
□是 □否 |
注:1.许可后发生变化的,是指自最近一次许可(含变更、扩项)后发生变化的;2.分支机构经营人员信息也需要填写;3.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变更后的经营人员应当为农资店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佐证。
二、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
营业场所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
仓储场所地址 |
(设在生产企业的需列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
分支机构情况(如无分支机构无需填写) |
||||
分支机构名称 |
营业场所 |
仓储场所 |
||
地址 |
面积 |
地址 |
面积 |
|
注:1.需提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2.需提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三、管理制度
本单位管理制度 □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发生变化的制度有:。
(注:①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限制使用农药管理等。②发生变化的,填写管理制度名称;未发生变化的,填写“无”。)
四、经营情况
经营类型(可多选) |
□零售 □批发 □对外贸易 |
|||||
是否如实记录进销存台账 |
£□是 □否 |
|||||
计算机管理系统名称 |
是否正常使用 |
□是□否 |
||||
近2年农药经营总数据 |
||||||
年份 |
年进货量 (吨) |
年销售量 (吨) |
年库存量 (吨) |
年销售额 (万元) |
其中互联网经营数据(有则填报) |
|
销售量(吨) |
销售额(万元) |
|||||
2022 |
||||||
2021 |
||||||
注:1.需提供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2.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
五、接受监管及整改情况
本单位近5年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 次,共反馈问题 个,其中已整改完成 个,未整改完成 个,被抽查农药样品 个。
□有 □无 被抽查农药样品质量不合格情况,质量不合格样品共 个,罚没金额共 元。
□有 □无 其他被农业农村部门查处情况:
(示例:2020年6月,因经营劣质农药,被xx县农业农村局没收xx产品xx千克,没收违法所得xx元,并处罚款xx元。)
六、注意事项
须在本报告后附图片、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1.经营人员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五十六学时以上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
2.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情况需提供场所图片、平面图、定位截图、租赁合同(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村居委会出具产权证明)等材料。
3.经营情况需提供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等清单及照片,近2年进货、销售台账记录等材料。
附件3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材料
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本人(公司)郑重声明承诺:我(公司)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承诺保证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沭政办字〔202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临沭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周 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晓峰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谢斌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中心主任
委 员:张立伟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陈清华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庞艳红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臧 超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桂礼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于 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堂妮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禚宏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志勇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翠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磊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谢 磊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 明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巩 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学胜 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 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王 恒 收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解答:0539-21326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沭审服字〔2023〕3号
各中心、科室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颜士刚同志:兼任局党组书记。
王夫强同志:主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
赵志国同志: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负责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负责绩效考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投资规划、涉农事务审批等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人事、保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踏勘评审科、代办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涉农事务科、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综合股。
张美同志:负责机构编制、财务、社会事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指导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负责市场准入、企业开办、证照分离改革、“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本单位和驻厅窗口单位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事务科、财务科、交易一股、交易二股、现场管理股、市场准入科、一窗受理工作组、交易信息股、督查考核科。
王琨同志: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在店头镇挂职党委副书记)。
季英涛同志:主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各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16日
沭政字〔2023〕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O二二年十二月
正文目录
总则..............................................................................................5
一、现状与形势.............................................................................6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6
(二)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6
(三)《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实施效果.....................................................................8
(四)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9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11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3
(一)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13
(二)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3
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
(一)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15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15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16
(四)砂石资源可持续发展开发管理...............................17
五、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19
(一)绿色矿山建设............................................................19
(二)矿区生态保护............................................................20
(三)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机制..........................22
六、规划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领导............................................................24
(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24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和目标考核...............................24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25
(五)评估调整机制............................................................25
(六)严格规划审查............................................................25
总则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谋划临沭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和矿产资源管理大局,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重要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等相关要求,编制《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是落实山东省和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适用于临沭县所辖行政区。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期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临沭县位于临沂市东南部,东与江苏省赣榆县交界,南与江苏省东海县毗邻,西、西南与临沂市河东区、郯城县相连,北与莒南县接壤。全县面积1010.8平方千米。现辖2个街道、7个镇。20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68.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3万人,农村人口37.03万人。
“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04.8亿元,年均增长6.1%;一、二、三产业比例13.2:32.1:54.7,其中第二产业产值为65.7亿元;矿业产值40144.9万元,占第二产业产值的6.1%。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5%,建成区面积25.5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0%,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06.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2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23元。
1.矿产资源概况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同,矿产资源在区域上分布不均衡,有明显的差异。区内矿产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矿产资源种类较多,资源总量相对匮乏
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共发现矿产23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20种;水气矿产1种。矿产资源种类较多。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开发利用矿种13种。至今尚未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能源及金属矿产,全县已探明的矿产地均为中、小型矿床(点),资源总量相对匮乏。
(2)矿产资源分布广泛,区域特色明显
由于受成矿地质条件的控制,矿产种类及储量在全县各地的分布各有不同。
重晶石主要分布于石门镇刘坞、曹庄镇大哨、华桥村一带,金红石、石榴石等与榴辉岩有关的矿产及蛇纹岩主要分布于石门—古龙岗一带,山里—东盘一带是矿泉水和建筑用闪长岩的重要产地,建筑用砂主要沿沂沭河及新沭河分布,砖瓦用粘土分布较广泛,在全县范围内均有分布。
(3)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产较稀缺
临沭县非金属矿产资源(闪长岩、花岗岩等)储量大、分布范围广,具有矿床规模大、矿石质量好、易开采等特点,形成了东北部玉山镇、东南部大兴镇等地的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格局。
临沭县金属矿产较稀缺,迄今未发现工业矿体。
2.矿产勘查现状
至2020年底,共发现矿床规模为大型的矿区1处,矿床规模为中型的矿区6处,矿床规模为小型的矿区23处,矿化点2处。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采矿权设置情况:至2020年底,设置采矿权8个。其中,建筑用闪长岩5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建筑用安山岩1个、矿泉水1个。
开发利用现状:按开采规模划分,2020年度各类矿山中,大型矿山7个、小型矿山1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为87.5%。2020年,年产矿石量582.1万吨,从业人数197人,实现工业总产值4.0亿元。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业绿色发展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状: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累计投入1747.0万元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8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8处,治理面积共约18公顷。
矿业绿色发展现状:有5个矿山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绿化面积5公顷。
(三)《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县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
(1)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020年,全县开采总量为582.1万吨,露天矿山数量控制在7个,最低生产规模均不低于每年40.0万立方米,均达到大型矿山要求。
(2)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至2020年底,共有5个矿山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占全县矿山的62.5%。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效果显著
截至2020年底,临沭县关闭矿山共计23处,治理完成16处,治理完成率70%。生产矿山投入664.9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1公顷。
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全部治理。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全面协调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的重要时期,提高矿产资源保障,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因此,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县矿产资源规划,科学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矿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必要可行。
近几年,通过取缔关闭、淘汰退出、整合优化等措施,矿山“小、散”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保留的矿山除矿泉水外,均为大型矿山。临沭县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刚性消耗和矿产资源储量增长的非对称性结构矛盾仍较突出,生产和消费快速增加引发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日益突出。规划期矿产资源消费总量仍处于高位,供需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建立稳定平衡的资源供应体系,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科学调控矿产资源供给,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矿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优化生态空间,加快建设生态安全保障,形成绿色生态保障。
2.坚持区域保障、区域统筹
围绕重点开采区,加快形成矿权投放科学、空间布局合理、区域统筹平衡的保障机制。
3.坚持空间管控、集约利用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分区体系;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推动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4.坚持市场引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解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瓶颈,优化矿业权投放机制,健全完善公平、开放、有序的矿业权竞争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地质资料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与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充分衔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实现矿业规模化、绿色化、节约集约化。
2.规划目标
加快打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格局,形成以建筑用石料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保障新格局。
(1)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矿山数量控制在11家以内,大型露天矿山控制在10家,年开采总量预期为550万吨。
(2)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提升工作,新建矿山必须同步创建绿色矿山。2025年,具备条件的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3)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生产矿山、新建矿山要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目标,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95%;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率达到100%,地质地貌景观得到全面恢复治理(专栏一)。
专栏一规划期临沭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
保护主要规划指标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规划指标 |
属性 |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与保护 |
采矿权数量 |
个 |
11 |
预测性 |
固体矿产采矿权数量 |
个 |
10 |
预测性 |
|
矿产 |
矿产年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551 |
预期性 |
固体矿产年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550 |
预期性 |
|
建筑用闪长岩 |
万吨 |
400 |
预期性 |
|
建筑用安山岩 |
万吨 |
100 |
预期性 |
|
建筑用花岗岩 |
万吨 |
50 |
预期性 |
|
矿泉水 |
万吨 |
1 |
预期性 |
|
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
绿色矿业发展和 矿区生态保护 |
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率 |
% |
100 |
预期性 |
3.展望目标
到2035年,日趋系统、更加完善的地质工作将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全部建设完成绿色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有序开展,形成矿业绿色生态发展新局面;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一)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
根据市规划确定的鼓励性、禁止性、调控性勘查开采矿种,结合临沭县实际,将矿泉水、建筑用石料确定为临沭县重点开采矿种。严禁设置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各类矿业权。
重点开采矿种:优先投放采矿权,严格规范采矿权准入条件,提升开采质量和水平。鼓励矿山企业提升生产规模,规模化开采,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加大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明确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保证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重点开采区
根据省、市规划和临沭县矿产资源情况,设置重点开采区2处,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临沭县玉山镇花岗岩闪长岩重点开采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建筑用安山岩、花岗岩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内支持矿山企业整合重组,稳定资源供应能力。加强对矿产开发的保护,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发展当地经济。
(1)划定结果
根据临沭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划定4个开采规划区块,类型为空白区新设,其中建筑用闪长岩3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
(2)管控措施
发挥规划空间管控作用,强化采矿权出让前管控措施。严格采矿权出让交易监管,应采取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采矿权出让,严格限制采矿权协议出让。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机制,开采规划区块的投放与采矿权的设置和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序供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
重点开采区作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监管区域,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投放采矿权,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2.开采总量
根据我县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强建筑用石料的总量调控,合理规划,有序投放,保障供需平衡,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县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控制在550万吨。
3.矿山数量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采矿权投放数量,制定实施计划及管理措施。到2025年,全县露天矿山数量控制在10个,矿泉水矿山数量控制在1个。
1.矿山规模结构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提升重点开采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把矿山准入关,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专栏二)。
序号 |
矿产名称 |
开采规模 单位/年 |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备注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1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10 |
5 |
3 |
|
2 |
建筑用闪长岩 |
矿石万吨 |
100 |
/ |
/ |
|
3 |
建筑用花岗岩 |
矿石万吨 |
100 |
/ |
/ |
|
2.矿业产品与技术结构
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面向自身需求和发展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矿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的技术,促进矿业产业链现代化。
1.资源条件
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应类型的地质勘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条件
砂石资源开发实行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新建、生产矿山生产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匹配。建筑石料用矿山必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
3.开发利用设计条件
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开采工艺,开采方法和开采技术,开发利用效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4.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要同步建设绿色矿山,规划期内具备条件的矿山应当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
新建矿山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应当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矿业权投放
各类矿山采矿权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以便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适应社会经济化进程。
统筹县内砂石矿产的开发布局,促进资源优势互补统筹,鼓励砂石资源的区域合理调配。实行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规模控制,合理制定采矿权地域,分时序出让计划,推进砂石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2.管理布局
依据临沭县砂石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因素,以及环保、林业等要求,统一规划,集中开采,实现合理布局、规模经营。
以环境保护为主,结合运输半径合理设置建筑石料矿山开采布局。要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区域的管理要求做好衔接。
3.绿色加工生产
鼓励对现有矿山的尾矿尾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加大机制砂的研发应用,鼓励利用尾矿尾渣、石粉、泥粉等研制开发新型建筑材料。推动砂石生产企业与废石、尾矿产生企业形成合作,大力推广相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更好更快地推进砂石产业发展。
4.协调利用
临沭县协同与其他各县区砂石矿产的开发布局,促进资源优势互补统筹,鼓励砂石资源的区域合理调配。实行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规模控制,合理制定采矿权地域、分时序出让计划,推进砂石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生产。支持相邻采石场毗邻资源再利用。
在矿山生产与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积极探索新型复绿模式,推行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思路,所有在建、生产矿山在下一个台阶进入开采时,同步对上一台阶进行复绿,实现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五、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纳入“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采矿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具备条件的生产矿山应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必须同步创建绿色矿山。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质量监管,全面提高建设水平,探索未来矿山建设途径。
2.严格标准,高质量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逐矿落实建成时间,研究制定分年度绿色矿山创建计划。新建矿山同步建设绿色矿山;对尚未建成绿色矿山的生产矿山,要组织矿山逐个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具备条件后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3.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
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优先支持符合绿色矿业发展的项目。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4.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管理
认真做好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经费预算,切实保障绿色矿山评估工作健康开展。要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信用考核,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所有矿山实现全覆盖实地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通报并纳入黑名单。
5.健全机制,探索实施入库矿山动态管理
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对进入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在年度专项检查考核中成效显著的矿山,予以通报表彰或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2021年开始,对已入库绿色矿山企业,结合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开展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经核查需要整改的矿山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按规定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1.新建矿山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凡新申办矿山企业的采矿权人,一律要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为申请采矿许可证的必备凭据。
新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同步审查的矿山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坚持源头预防。
新建矿山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矿区环境、开采方式、资源利用方式、智能化矿山建设、企业管理等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达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
2.生产矿山
加强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生产矿山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治理原则,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充分结合地方产业及地方特色,使矿山修复后土地综合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效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责任制,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严格闭坑矿山的管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采坑,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规定。
2021—2025年,临沭县生产矿山拟投入10885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面积约38公顷。
3.“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到期关闭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开展“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到期关闭矿山治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采坑,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规定。
2021年拟治理“三区两线”重点地段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1处、历史遗留矿山2处,治理面积15公顷。2022年拟治理“三区两线”重点地段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范围内矿山1处,治理面积9公顷。
1.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2.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
整合、新建矿山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进行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
3.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对造成耕地严重破坏且无法恢复的,按照规定,补充相应耕地或调整耕地保有量。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临沭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安排、矿业权市场建设、地质找矿新进展等,对规划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规模结构调整、开发利用效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等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实施计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依照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职能,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检查措施,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不符合规划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查处,确保《规划》全面细化落实。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制定规划目标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将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监管和目标责任考核纳入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
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调研、监测、统计和分析。根据《规划》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工作安排,为矿产资源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对规划审批权限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力促其限期整改,并暂停用地供应;对审批权限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开采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政策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沭政发〔20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决策事项目录重新公布。
附件: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沭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临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临沭县绿道系统规划(2023-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临沭县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临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临沭县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6.临沭县“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7.临沭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县司法局
电话解答:0539-6239464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11号街创业大厦3楼。
沭政办字〔2023〕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欠薪问题,有效防止欠薪风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范围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重点开发(园)区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四)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资金来源
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并及时拨付。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一)在按规定每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外,对工程款的拨付要遵循“先审核后拨付”和“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即对所有工程款拨付必须在建设方审核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拨付;
(二)在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投诉的情况后,要优先落实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工程款。
第五条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拨(付)款时,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受理投诉举报情况,对此前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落实。
(一)在准备拨(付)款时,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投诉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二)若经落实存在欠薪或出现投诉举报的,一律暂停工程款拨付,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施工总承包单位暂时无法清偿的,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农民工本人对拖欠的工资无异议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从拟拨付工程款中将相应金额打入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
待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结清后,建设单位将申请拨付的工程款剩余部分按程序拨付。
第六条 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审查该项目自前次拨款以来,出现通过国家欠薪线索平台、临沂市欠薪线索平台、12345热线或现场等渠道投诉欠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连续两个月提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
人工费提高的比例为当月应拨付人工费的50%,与当月应拨付人工费一并拨付到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 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应定期通过核查项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考勤人数等方式,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民工资欠薪问题早发现、早预警,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复核,对申拨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按有关程序拨付资金。
(三)项目完工通过决算环节后,建设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方工资发放记录并随访农民工了解情况,对存在欠薪行为的项目,在支付欠薪后再结算工程余款,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第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出现欠薪投诉举报的,县级以上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承办单位、镇街或对口配合的单位调查处理;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调查处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镇街调查处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由国有企业调查处理。
欠薪情况复杂,需要立案处理的,由人社部门牵头,督促建设单位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条 对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因资金管理不到位,出现欠薪问题、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因欠薪问题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企业,由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企业,不得在临沭区域内再承接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第十条 村(居)集体资金投资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作流程图
附件
工作流程图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沭政字〔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对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侯素云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武装、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防动员委员会。
联系县税务局。
颜士刚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侯素云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数据、政务公开、外事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人民防空、统计、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抗震减灾、消防救援、交通、公路、建设、房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乡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台)、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利城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中储粮临沭直属库、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沭大队、县公路中心、长深高速收费站、县交通运输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周超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联系临沭新华书店。
罗杨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吕晓飞同志: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城建、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胡文君同志: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沭河古道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县残联、县档案馆、县红十字会。
管涛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沭大队。
苗壮同志:负责经济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金融保险、电业、石油、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临沂银保监分局临沭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临沭中心支行、驻沭银行、保险、证券机构、临沭供电公司、中石化临沭石油分公司、驻沭通讯公司。
刘崇宝同志:负责水利、气象、沭河管理、烟草、供销、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罗杨同志做好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工作。帮扶店头工业园建设发展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气象局、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李泽南同志:负责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协助苗壮同志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双招双引等工作。帮扶青云工业园建设发展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局。
刘家合同志:协助颜士刚同志做好交通、公路、县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刘洪明同志:协助罗杨、刘崇宝同志做好相关工作。
王志银同志: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县政府领导成员实行依次替补工作制。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政策咨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433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沭政办字〔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实施“四雁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临发〔2022〕17号)有关要求,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打造一支技能出众、示范突出的“鸿雁”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认定标准
(一)“鸿雁”人才选拔范围
从事粮油、蔬菜、林果、花卉、中草药、食用菌等种植业,从事畜禽、水产、特种动物等养殖业,以及农产品销售、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造等行业的突出人才;乡村小微企业及县级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乡土人才。国家公职人员不参加“鸿雁”人才的选拔。
(二)“鸿雁”人才准入条件
按照“选的准、立的住、可示范”的原则,坚持以下基本准入条件: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征信良好,群众基础好。②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③发展理念新颖、创新性强,在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应用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专业特长,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④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⑤所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制度健全,运营规范,3年内没有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事件)发生,从事的产业符合环保政策。
(三)“鸿雁”人才认定标准
依据从事行业等将“鸿雁”人才划分为以下9类,各类“鸿雁”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1.种植大户。粮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20亩以上,果树种植面积20亩以上,花卉种植面积2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规模20万袋以上,中草药种植面积20亩以上,设施栽培面积10亩以上,其他特色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养殖大户。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出栏500只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狐狸、貂等特种经济动物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鸡或鸭出栏50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在水库、池塘等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包括苗种培育、成鱼养殖、观赏鱼养殖、休闲垂钓等),以及从事其它特种动物养殖的,家庭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3.产业带头人。从事农业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的人才,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家庭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4.青年人才。各级“乡村好青年”中扎根农村发展产业的优秀青年,尤其是在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文旅产业、电商产业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潜力较大,能够积极服务“三农”,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收,在乡村振兴、慈善救助中做出突出成效的青年。
5.能工巧匠。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6.电商人才。会开网店、会拍视频、会做直播的农村电商实用型人才。
7.创新人才。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取得县级以上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获得国家专利,并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8.乡村之星。历届获评“沂蒙乡村之星”、“齐鲁乡村之星”人员。
9.其他人才。在农业农村领域做出一定成绩、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其他优秀乡土人才。
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或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可优先推荐为“鸿雁”人才。
二、严格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上下连动、逐级选拔、联审联评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鸿雁人才”,管理期限3年,管理期内的“鸿雁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一)宣传发动。下发评选认定通知,通过县内各新闻媒体渠道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发动,启动认定工作。
(二)个人自报。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自主向镇(街)政府(办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三)镇街初审。镇街根据分配名额,按照“鸿雁”人才选拔范围和认定条件,在深入考察了解并征求生态环境、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后进行初审,提出建议人选,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联合评审。县里成立“鸿雁”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见附件),由县农业农村局召集委员会成员召开评审会议,对镇街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全县“鸿雁”人才候选人名单。
(五)公开公示。“鸿雁”人才候选人名单在临沭首发APP等新闻媒体公示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六)发文认定。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认定为“临沭县鸿雁人才”,正式发文公布。
三、加大扶持力度
(一)组织专题培训。依产业、分类型对每年认定的“鸿雁”人才,组织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鸿雁”人才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助力创业展业。
(二)优先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条件的“鸿雁”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示范带动能力。
(三)支持评先树优。在带动农民致富、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鸿雁”人才,优先举荐为县、市级优秀“鸿雁”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优秀、先进、先模人物评选。
(四)支持基地提升。对“鸿雁”人才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集中提升,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优先提供农业科技支持服务。
(五)优先职称评审。根据省、市有关政策,优先推荐“鸿雁”人才参加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六)强化金融扶持。优先享受相关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
(七)纳入组织培养。对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鸿雁”人才,及时按照程序纳入党组织培养范围。
(八)优先干部培育。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力量。
(九)加强宣传推介。通过“临沭首发”和各媒体平台,对事迹突出的“鸿雁”人才进行大力宣传报道推介,在临沭电视台开辟“临沭鸿雁人才”专栏,借助新闻媒体宣扬,发挥“鸿雁”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考核管理
对认定的“鸿雁”人才要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考核1次,由所属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对“鸿雁”人才的考核主要从产业经营规模和效益、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参加活动、工作配合、社会公众认可等方面进行。各镇街须于每年考核完成后10内,将考核结果报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管理期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人员,各镇街要将其移出“鸿雁”人才队伍,并及时报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每年底,对被移出人员在临沭首发APP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1.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2.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等。
附件:临沭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
临沭县“鸿雁”人才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罗 杨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刘崇宝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高 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唐明波 县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杰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 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事考试和职能鉴定中心主任
谢国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技中心主任
吴燕华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莹 县文化与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立东 团县委副书记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谢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沭政办字〔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和指导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挥:颜士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刘家合 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成员:王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尹相坤 县发改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清军 县交运局局长
李峰 县禁毒办主任
袁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高冬子 县住建局局长
刘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魏强 县水利局局长
张思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继利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班树栋 县公路中心主任
李勇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兴佃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高健 沭河水利管理局局长
李宝云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新惠 石门镇政府镇长
万全冬 青云镇政府镇长
李晓勇 大兴镇政府镇长
王香令 店头镇政府镇长
徐剑林 县城投集团总经理
周超 临沭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朝余 临沭移动公司总经理
宋伟 临沭联通公司总经理
许辉 临沭电信公司总经理
严治荣 临沭铁塔公司总经理
宋庆路 临沭奥德燃气公司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统筹推进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对接线路、设计方案;着力推进项目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需要指挥部审议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吴清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调度督查指挥部研究确定的事项。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临沭段)项目建成通车运营后,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解答:0539-2132380
现场解答:临沭县苍山北路16号。
沭文旅字〔2023〕6号
各旅游景区、旅行社、各涉旅企业:
现将《2023年度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临沭县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为充分调动市内外旅行社宣传推广临沭旅游产品和“引客入沭”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吸引省内外团队和游客来临沭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根据《临沭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暨助企纾困财政补助办法(试行)》(沭文旅字〔2022〕13号),结合临沭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主要是针对组织接待国内外旅游团队(临沭县居民除外)来临沭县观光、休闲、购物、度假旅游的旅行社(分社)或自驾游协会组织等单位。上述单位须有正规手续、有接待团队资质。
二、奖励类型及标准
(一)自驾游团队。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10辆车30人(含3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且同一目标客源城市车牌数量不低于80%,每车奖励100元。
(二)汽车大巴团队。单批次从市内同一客源城市招徕50人以上(含50人),一次性奖励500元;一次性从市外同一客源城市招徕60人以上(含60人),每人奖励15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入住临沭酒店的汽车团队游客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
(三)研学团队。同一批次研学团队到收费景区不少于80人(含80人),且在临沭住宿不少于2个晚上(含2晚),每人奖励15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以此类推。
(四)入境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在县区游览收费景区并住宿一晚的旅行社给予奖励。组团人数20-50人的,每人奖励100元;组团人数50人以上的,每人奖励150元。
以上各类奖励按照组团旅行社奖励80%,临沂市地接旅行社奖励20%进行分配。
三、申请奖励必要条件
1、旅游团队必须由经过审批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或自驾游协会组织。
2、自驾游团队、汽车大巴团队、研学团队须单次在临沭县内游览不少于2个(含2个)收费景区。
3、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4、免票人员不计入奖励范围。
四、奖励申报
(一)申请奖励的团队需由负责接待的地接旅行社于发团前3个工作日将团队行程及奖励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审核,同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查询不到团队信息的申报无效。
(二)申请奖励的旅行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奖励的旅行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组团旅行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与地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或行程确认单(双方旅行社盖章),自驾游需提供自驾车辆信息;
3、《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4、临沭县内旅游景区开具的正式票据,须加盖旅游景区公章;
5、入住酒店及民宿的营业资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所出具的正式发票或复印件(需加盖旅行社公章),结账清单需注明房间数、住宿人数及住宿天数;
6、旅行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提供给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奖励发票(须税务部门机打正规发票,所加盖公章应与申报表公章一致)、银行账户信息;
7、研学团队需提报研学课程计划、研学合同、学员名册、签到表和在不同景区的研学活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审核及兑付
1、地接旅行社(或分社)至少在接团前2个工作日提交团队行程单、人员名单、团队交通信息(如列车车次、航班班次、自驾车辆信息、车牌号等)等详细资料。
2、团队离开后5个工作日内,旅行社需提报组团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等相关组织)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景区购票凭证、住宿发票复印件、酒店入住身份证登记信息和确认表等附件3所列资料,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与事实相符方可通过审批。
3、申请团队奖励以实际购买门票人数为准,买票人数与住宿人数不一致时以住宿人数为准,享受免票人员不计入统计范围,临沭县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将不定期抽查核实人数。
4、符合团队奖励条件的奖励资金每月结算一次,由地接旅行社依据有效凭证于次月10日前到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奖励资金由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汇总审核之后一并发放。
六、其他事宜
1、各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相互协作,诚信经营,抱团发展。对旅行社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旅游市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奖励资格。在接待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存在行业违规和游客投诉事件的,将取消奖励资格。对虚报、冒领、侵占旅游促销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由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收回交县财政局,并依法依纪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10日截止。
2023年旅游大团队奖励资金总量控制100万元(研学团队奖励50万元),奖完为止。
3、本办法由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旅游团队奖励咨询服务电话:0539—7199061
附件:
1、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2、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3、临沭县景区(点)、酒店宾馆推荐表
附件1:
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组团旅行社(盖章): 填表日期:
申请奖励项目 |
团队人数 |
车辆数 |
住宿酒店 |
住宿日期 |
游览景区 |
客源地 |
申请奖励金额(元) |
旅行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1 |
自驾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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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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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学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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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入境团队 |
|||||||||
5 |
||||||||||
地接社意见(盖章): 填表人: 日期: |
文旅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审核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日期: |
确认金额总计: 元整 大写: |
||||||||
组团社 |
金额: 元整 大写: |
|||||||||
地接社 |
金额: 元整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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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临沭县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团队 |
组团社 |
法人代表 |
|||||
地接社 |
法人代表 |
||||||
全 陪 |
电 话 |
||||||
地 陪 |
电 话 |
||||||
客源地 |
团队人数 |
||||||
团 号 |
组团类别 |
||||||
抵达时间 |
航班/车次/车牌 |
||||||
离开时间 |
航班/车次/车牌 |
||||||
接待单位 |
景区景点 |
入住酒店 |
|||||
购票人数:
|
入住人数:
|
||||||
购票人数:
|
入住人数:
|
||||||
购票人数:
|
入住人数:
|
||||||
确认人数 |
|||||||
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确认(签字): 年 月
附件3:
临沭县景区(点)、酒店宾馆推荐表
请各旅行社提前将团队奖励申报表提交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活动策划股审核。
邮箱:lslyjsck@126.com,联系电话:0539-7199061
类 别 |
名 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临沭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活动策划股 |
蔚瑞清 |
15910170153 |
|
收费景区(景点) |
冠山景区 |
王 婷 |
13953986895 |
苍马山景区 |
孙运输 |
13581092242 |
|
夹谷关景区 |
杜天峰 |
17853939888 |
|
沭河古道景区 |
井晓光 |
13791552627 |
|
红色朱村景区 |
杨 萍 |
13022796806 |
|
蛟龙航空主题乐园 |
赵 波 |
15275781345 |
|
免费景区(景点) |
滨海红色文化纪念园 (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 |
张迦伟 |
15060977007 |
柳编文化艺术馆 |
公绪亮 |
13954431780 |
|
酒店宾馆 |
希尔顿欢朋酒店 |
宋振虎 |
18669575599 |
沭河大酒店 |
高 芳 |
15969729456 |
|
常林蓝海国际大酒店 |
张 敏 |
15864825813 |
|
朱村大酒店 |
杨 萍 |
13022796806 |
|
夹谷关祝其酒店 |
杜天峰 |
17853939888 |
|
沭政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高标准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和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临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精致美丽卫星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推进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尊重城市文化脉络,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精描细绘规划城市,精雕细刻建设城市,精耕细作管理城市,聚力打造精致美丽、智慧韧性、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美好县城,奋力助推“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立足打造临沂精致美丽卫星城,主动对接融入临沂中心城市,承接部分功能,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全国文明城市“三城同创”标准,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定位,高点规划,坚持系统思维,综合考量,正确把握短期目标与长期计划、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整合各类资源,深入探索创新,不断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2.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紧盯老百姓最为关切、最直接、最突出的“城市病”,将“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民生实事的落地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做到既要“面子”,又要“里子”,既塑造美丽的城市“颜值”,又提升宜居的城市“内涵”。
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将个性发展和功能延伸结合,将临沭人文特色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注重彰显特色魅力,体现城市精致美丽。
4.多元参与,共建共享。锚定建设“精致美丽卫星城”愿景和“三城同创”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社会与公众协同推进机制,采取重点项目专班化运行、部门镇街联动攻坚、城市更新片区开发指挥部揽总等多种形式,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形成“点线面”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奋力建设美好生活之城,让全县人民共享建设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变化、三年出成效”的思路,协同推进“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力争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复查验收,适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7平方米。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两大片区开发和主城区综合开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精致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能推广的“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新路径、新方法和新标准,推动城市建设系统化、内涵式发展,基本消除“城市病”,建设更多精品街区、标志性建筑、公共服务空间,建成地域特色彰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共建共治的“精致美丽卫星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构建城市空间格局
1.高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传承历史、绿色生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机遇,聚焦“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建设总体目标,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总纲领,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布局,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编制临沭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精准确立城市定位,全域统筹城市发展,强化集约节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探索土地创新利用模式,促进发展方式由外延快速扩张转向内涵提质增效,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精心抓好苍源河生态治理片区、东城片区以及兴隆片区、振兴片区、杨楼片区等城市片区及城市设计规划,提升城市更新片区开发档次和水平。修订完善城区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排水(城市防汛)、海绵城市、绿地系统、环境卫生(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停车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消防救援、移动通信、商业网点等12个方面的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苍源河生态治理指挥部、县东城片区指挥部)
2.科学定位。全力推进“临沂—临沭”一体化战略,实现交通互联、产业互补、市场共享、空间融合、生态共保,成为临沂都市圈的核心功能组团。重点围绕“西创、东融、中塑、北提、南优”发展方向,系统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发挥苍源河穿城而过的自然优势,全面提升苍源河城市中央绿脊和人文趣廊功能,提升宜居幸福感,厚植人文积淀,构建精致现代北城、未来科教西城、产旅康养东城、活力商贸南城和人文宜居老城,打造“山水相望、田园融城、组团协同、主宾共享”的高品质宜居城市,让临沭成为居住者乐享、远行者牵挂、创业者向往的精致美丽卫星城。(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苍源河生态治理指挥部、县东城片区指挥部)
3.强化监督。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统筹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融合。完善制订《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划定管控边界,布局管控分区,优化管控指标,形成空间规划指标的全域管控实施措施,确保规划精准精细落实。扎实推进县国土空间“一张图”体系平台运用,共同推进各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及上图入库工作。加强规划监管队伍建设,坚持规划刚性执法,提升规划执法效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聚焦片区开发,分类打造城市功能分区
1.建设产旅康养东城。围绕“两路一环两片”规划愿景,重点打造1.9公顷的正大街城市形象展示轴和3公里的夹谷山路品质生活轴;结合夏庄河和龙窝干渠4.5公里水系,打造生态活力水环;加快片区内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以9公顷的科创办公区和4公顷的金融中心为建设重点,推进产城融合。重点推动约70公顷的居住开发,配套建设片区商业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新建1所中学、1所小学、2所幼儿园,实现宜居宜业的建设愿景。(责任单位:县东城片区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沭街道)
2.打造未来科教西城。高标准规划建设“文教品质社区”,围绕县高级中学、苍源河实验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周边,完善英才街、岌山路2条道路工程建设,推进周边住宅地块开发,打造群众向往的未来文教品质社区。优化完善苍源河两岸公园建设,延伸顺河西路向北至G327;推进陡沟河两岸景观环境品质提升,规划建设陡沟河路,进一步增加路网密度、满足市民近水亲水需要;持续推进市民中心等重点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科创金融片区、未来企业之家等功能片区,提升科创、会展、金融等功能集聚能力。(责任单位:苍源河片区开发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县城投集团)
3.提升活力商贸南城。聚焦“田园型城乡融合提升示范区”发展目标,打造更富魅力、宜居宜业的活力城南。逐步启动青云山路、光明路道路连通和站前物流大道、园区北路两条站前货运通道改造,打造“铁路枢纽智港”。开展“两纵一横”沿街风貌提升,重点对3.3公里的苍山南路、3.5公里的中山南路、4.2公里的泰安街等街区进行打造,对两侧沿街风貌、城市公园绿地、商业服务进行优化提升,构建“活力宜居周庄”。(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沭街道)
4.丰富精致现代北城。重点在增强服务功能上下功夫,通过优化布局、合理配置等手段,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批停车场、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提升水、电、气、暖供应服务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通过招商引资等手段,吸引一批项目落实落地,构建集行政办公、教育体育、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住小区、公园绿化为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的中心城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5.构建人文宜居老城。大力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拆迁改造,每年改造老旧小区15个,连改3年。2025年基本消除配套不完善的老旧小区(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苍源河生态治理片区、东城片区开发建设,完成兴隆片区、杨楼片区、振兴片区等片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品质。(责任单位:苍源河片区开发指挥部、东城片区指挥部、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全面优化老城区宜居环境,采取“微更新”“绣花”“织补”等方式,利用废弃地、空闲地等见缝插绿、拆旧布绿、留白增绿。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两侧、广场游园、公园景区等绿地及行道树缺株进行全面补植,做到应绿尽绿。推进振兴路、中山路、沭新街等沿街立面改造提升,加快强弱电下地进程,消除城区空中“蜘蛛网”。(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狠抓功能配套,健全完善市政设施体系
1.构建便捷交通体系。着力建设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通行服务,实现“人悦其行、物畅其流”。拓展城市对外交通,积极推动临沂南外环东延至S225、沂河新区凤凰大街东延至S225等项目,主动对接临沂,加快融入临沂中心城市。扎实推进S225临沭段和G327临沭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优化县域干线交通格局,2023年完成S225全线功能性修复(中修罩面)工程(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做活城市道路与城乡公路交通互联互通文章,加快推进临东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年内开工。2023年完成冠山至夹谷山旅游路、大兴大桥等工程建设,筹划实施沭郯路、沭牛路、周大路等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提升城乡交通路况质量及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涉路建筑红线控制,依法取缔违法占路经营和集市贸易,及时清除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路容路貌的广告牌匾、私搭乱建、路面抛洒及路肩堆积物,营造畅、优、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线镇街)。完善城区交通路网体系,以打通框架路、修复破损路、织密支路网为目标,力争三年新建和改造道路25公里,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2023年新建正大街、沭河大街等10条城市道路、新建改造3座桥梁;2024年新建改建蒙山路、演武山路、朝阳街等9条道路,对振兴路常林大街到滨海街路段实施人行道更新;2025年新建改建常林大街东段、兴大街东段等8条道路,对青云山路中段、常林西大街中段进行拓宽改造。力争到2025年,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路面质量有重大突破,综合交通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结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通行质量和效率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提升安全韧性水平。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和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提高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县城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指导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推动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加强平灾转换应急管理能力。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加快城区雨水管网建设改造,开展行泄通道和雨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泵站维护,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启动实施污水处理提标工程,2023年起,每年改造城区雨污混流管网20公里,2025年全面完成“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快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共享机制,画出地下管线“一张图”,探索道路“最多挖一次”机制,推动水、电、燃气、通讯等地下管网统一规划、联合审批、数字化统筹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占用、乱挖乱采,强化过程监管和刚性执法,落实竣工验收,移交城建档案资料。积极探索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新模式,发挥数字化优势,对供水、供气、供热、通讯、强(弱)电、雨(污)水等地下管线运行状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预警及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
3.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全面推进城市定期“体检”,找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指导城市建设实践,逐年销号清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新基建建设步伐,推进5G基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2023年新建5G基站100座(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行市政设施维修日常化及时性运行模式,定期开展市政设施排查巡查,实现市政设施养护无死角、全覆盖。组织实施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3年新建公共停车场3处,城区新增停车位400个。积极建设智慧停车系统,推动停车位共享,缓解城市“停车难”。补齐人行道缺失、地下管线缺失、断头排水渠、污水主管网缺失、城区亮化缺失等短板,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逐步扩大城镇供热、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90%,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对镇街10处液化气站实施合并优化,实行规模化管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投集团)
(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1.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千县工程”要求,持续提升县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强化胸痛、卒中、创伤、癌症、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六大中心建设,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三高共管六病同防”慢病医防融合体系建设,提升区域协作水平。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建实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大力实施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按照三级医院标准推动县中医医院发展。2025年中医医院新门诊综合楼投入使用。深化全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揭榜挂帅”改革(党员引领,深化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项目。继续推进落实共享中药房“五免”政策,制定推广运用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和慢性病方案。创建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县、全国中医药基层工作示范县。持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2023年争创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深入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实现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四个”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实施招生入学“一网通办”,实现群众零跑腿。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70%。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促进优质特色高中建设,建设1所市级特色高中和3所市级学科基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设施“四同步”机制全面建立。建设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引导社会力量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底,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发展普惠性托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开办托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家庭托育点。2025年完成0—3岁托育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婴幼儿照护一站式服务。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通过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进一步丰富托育服务资源,提高托育机构覆盖率,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4.健全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县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民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完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4个镇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打造蛟龙航空小镇、夹谷山、苍马山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完成3个县级体育公园和30公里健身步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5.升级改造社会福利设施。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加快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建成1处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创新治理方式,精细精致科学管理城市
1.提升园林城市。科学更新城市绿化,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绿化设施功能,系统提升绿化品质,做到精致建绿、精细护绿,全力以赴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准备工作,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统筹做好城市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建设,力争每年建设1处综合性公园或湿地公园,连建3年;充分利用社区周边的拆违地、空闲地、边角地等“金边银角”,布局建设城市口袋公园,城区每年至少建设10处口袋公园,连建3年;2023年新建零碳生活公园,改造提升森林公园、红石湖公园。2024年建设苍源河中央公园的北园南园。2025年建设夏庄河公园,积极争创公园城市试点。严格道路绿线管理,在道路重要节点及外侧空间,合理规划、建设林荫停车场及口袋公园,实现道路与绿化空间有机结合,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有序推进城市“绿道”“慢道”规划建设,重点结合苍源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围绕苍源河两岸和其他综合性公园、湿地和河道水系,建设城市绿道,打造城市慢行系统,每年至少新建10公里绿道,4公里慢行系统,连建3年。鼓励相关主体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园林小城镇、最美公园绿地、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等系列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各相关创城单位)
2.打造清洁城市。以开展“清洁城市”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做好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系列工作。用3年时间,对城市建成区进行划片渐进打造,实现道路深度保洁、设施提质达标、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到2025年,80%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示范路标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40%以上的镇街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4年,县城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其它镇70%的村(社区)达到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标准。2025年,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总体达3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达到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标准。2023年,城区新建公厕3座,到2025年新建、改建(造)公厕10座。扎实推进治脏、治乱、治小等创卫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构建宜居城市。强化城市管理模式创新,优化“三长一会”模式,搭建城管与社区的常态化联动机制,落实背街小巷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推进社区、背街小巷治理共建共享,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加大市容精细化管理力度,实行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县标准,对城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着力打造一批市容管理示范路段。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城市乱贴乱画清除、建筑装潢垃圾清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成效机制。统筹城市积水点整治,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创新建设,2023年完成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到2025年逐步建立涵盖市政公用监督、环境卫生监管、渣土清运监管、户外广告监管、餐饮油烟监管、城市防汛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城市管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委宣传部、县交警大队、各创城参与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调度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驻城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建设责任,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抓好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主动破解资金难题,通过地方财政资金保障、上级政策资金引导、重点项目专项债券、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多方参与、银行中长期贷款等渠道融资投资,形成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拓展土地供应渠道,扩大增量,盘活存量,拓展总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积极向上争取多领域优惠扶持政策,推进项目落实,服务城市发展。
(三)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研究,构建精致美丽卫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培育一批示范样板项目。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的督导考核,从严管理、高标推进,确保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取得实效。
(五)营造良好氛围。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通过微信、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介,加强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和监督,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激发“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真切动力,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全面彰显人民城市的鲜明本色。
【政策咨询】:县住建局
电话解答:0539-6216988
现场解答:临沭县育新街16号。
沭政字〔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加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县教育事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在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的教干教师,形成了一批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全县教育教学水平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教学成果,在县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临政办发〔2020〕2号)和《临沭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沭政办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县2021-2022学年教学成果进行认真评选认定,确定授予《对优秀生培养策略的研究》(臧书杰)等147项教学成果“2022年临沭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建设“和美幸福临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2年临沭县县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临沭县县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一、校长奖(4项)
成果名称 |
奖次 |
获奖人 |
单位 |
差异教学策略研究 |
一等奖 |
臧书杰 |
临沭第一中学 |
中职教师分类分层培养策略研究 |
一等奖 |
李景涛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学校教学管理策略探究 |
二等奖 |
曹广学 |
临沭第二中学 |
“低进高出”教学策略研究与实施 |
二等奖 |
段广强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二、教师奖(143项)
成果名称 |
奖次 |
获奖人 |
单位 |
关于时文阅读在英语教学中的实践与探索 |
一等奖 |
孙仕美 |
临沭第一中学 |
教师的教育机智在课堂上的运用研究 |
一等奖 |
邢树磊 |
临沭第一中学 |
新课程背景下高中物理课堂教学有效性分析 |
一等奖 |
王建刚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语文高效学习的探索 |
一等奖 |
张洪山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地理大单元教学设计研究 |
一等奖 |
李宝静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语文阅读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
一等奖 |
李飞飞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政治课堂教学中发展学生自主获取知识能力的探索 |
一等奖 |
李守峰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历史图片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研究 |
一等奖 |
张琪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英语教学理念转变方法的实践与探索 |
一等奖 |
朱卫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语文群文阅读教学探索 |
一等奖 |
张艳艳 |
临沭第一中学 |
巧积勤记固知识妙纠善思提能力 |
一等奖 |
谢仕波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生物思维培养的策略研究 |
一等奖 |
李彬 |
临沭第二中学 |
在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
一等奖 |
邢春英 |
临沭第二中学 |
数学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多元化应用策略 |
一等奖 |
任善红 |
临沭第二中学 |
如何让数学课堂充满生命力 |
一等奖 |
王芹 |
临沭第二中学 |
在路上——临沭第二中学师德调研报告 |
一等奖 |
吴清举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教育 |
一等奖 |
赵玲玲 |
临沭第二中学 |
关于数学课堂提问有效性的研究 |
一等奖 |
胡国栋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历史教学中家国情怀素养渗透策略研究 |
一等奖 |
王晓玲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学习兴趣的培养与激发 |
一等奖 |
李善勇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合作学习在数学中的研究 |
一等奖 |
高铭涛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语文整本书阅读课程化研究 |
一等奖 |
袁洪艳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探析如何培养学生高效完成写作 |
一等奖 |
葛福锋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体育教学中兴趣培养的实验与研究 |
一等奖 |
樊纪辉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校企合作视角下中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具体教学模式探究 |
一等奖 |
房沛玉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唐宋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变革复习策略探究 |
一等奖 |
刘乃元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高中数学问题探究式课题教学的实践与探究 |
一等奖 |
史沛菊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关于任务驱动型作文写作的探究 |
二等奖 |
王珍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培养高中生学习英语积极性的实践与探索 |
二等奖 |
郝梅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新课程环境下高效课堂的探索 |
二等奖 |
袁涛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利用几何画板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效率探索 |
二等奖 |
王康翠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考形势下生物备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
二等奖 |
薛竹喜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英语课堂导入的探索与研究 |
二等奖 |
张荣荣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提高高中英语听力的研究与探索 |
二等奖 |
李娜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尖子生培养策略的研究与探索 |
二等奖 |
李殿波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考英语作文读后续写技巧探究 |
二等奖 |
班景伟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课堂留白艺术研究 |
二等奖 |
伏邻邻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英语写作训练方法初探 |
二等奖 |
刘巾凤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数学学习困难生成因的探索 |
二等奖 |
陈钦文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数学素养的策略研究 |
二等奖 |
杨方红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学困生的转化研究与探索 |
二等奖 |
刘兆军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科学培养学生阅读能力的探究 |
二等奖 |
张松靖 |
临沭第一中学 |
体能训练对田径中投掷项目的有效方法探究 |
二等奖 |
陈治国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政治课生活化教学问题及对策探析 |
二等奖 |
赵文静 |
临沭第二中学 |
情景化在散文阅读中的应用探究 |
二等奖 |
公伟 |
临沭第二中学 |
兴趣在探究式教学中的“引”、“导”作用 |
二等奖 |
毛广顺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生解题能力的培养 |
二等奖 |
王树明 |
临沭第二中学 |
英语阅读理解解题技巧探究 |
二等奖 |
毛广原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语文作文教学探究 |
二等奖 |
张建国 |
临沭第二中学 |
地理翻转课堂教学研究 |
二等奖 |
丁海波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数学高效教学探究 |
二等奖 |
吴书茂 |
临沭第二中学 |
电子白板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
二等奖 |
翟潇 |
临沭第二中学 |
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生学习策略研究 |
二等奖 |
刘树材 |
临沭第二中学 |
外国小说阅读的考点及能力提升的对策研究 |
二等奖 |
王洪富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生物素养的培养 |
二等奖 |
张为红 |
临沭第二中学 |
新时代高中体育训练探索研究 |
二等奖 |
袁宏范 |
临沭第二中学 |
钢琴即兴伴奏的教学研究 |
二等奖 |
李贞刚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当前形势下的高中物理教学探究 |
二等奖 |
朱孟信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经典诵读对“阅读力”影响的实践与研究 |
二等奖 |
陈伟伟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阶段关于英语词汇教学研究 |
二等奖 |
丁元惠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物理实验教学中电教技术的应用研究 |
二等奖 |
李顺天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语文教学中的人文素养培养的实践探究 |
二等奖 |
王维松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生物作业分层设计的实践研究 |
二等奖 |
黄新华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美育教育在语文教学实践中的创新 |
二等奖 |
杨洪生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巧设问题情境,激活数学课堂 |
二等奖 |
王信民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智能制造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研究 |
二等奖 |
隋国华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培养优秀学习习惯,助推优异学习成绩 |
二等级 |
丰丙翠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理实一体化改革中烹饪技艺模块项目教学法的研究 |
二等级 |
柏杰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提高职校语文阅读作业有效性的策略研究 |
二等奖 |
孙德英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运输管理职能评价体系研究 |
二等奖 |
吴昊文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核心素养下的中职数学项目式学习 |
二等奖 |
李守叶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初高中物理教材衔接研究 |
二等奖 |
李其刚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基于高考评价体系的高考地理试题研究 |
二等奖 |
陈延松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提高中职学校教科研水平的对策研究 |
二等奖 |
曹真真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高中物理课堂教学效率提升路径探讨 |
三等奖 |
刘艳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构建高中数学教学高效课堂初探 |
三等奖 |
张贵金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激发和转化学生内驱力研究策略 |
三等奖 |
吴兴振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尖子生语文素养的培养策略初探 |
三等奖 |
陈冠宝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提升地理核心素养的教学措施探索 |
三等奖 |
伏秀英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物理高效课堂的探索 |
三等奖 |
胡顺通 |
临沭第一中学 |
如何构建高效课堂 |
三等奖 |
王官清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七选五”二轮复习教学策略的探索 |
三等奖 |
魏茂荣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生物高效课堂的探究 |
三等奖 |
郝丽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线上教学如何促进中等生群体提升的探索 |
三等奖 |
王艳平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内容设计的研究 |
三等奖 |
李宝峰 |
临沭第一中学 |
基于核心素养下构建生物高效课堂 |
三等奖 |
张为杭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核心素养下构建高中数学高效课堂的探究 |
三等奖 |
高志杰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思维导图在地理复习中的实践与探索 |
三等奖 |
张芳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英语教学高效课堂的探索 |
三等奖 |
谢历华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考数学临场解题策略 |
三等奖 |
杨同波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初高中英语衔接教学策略 |
三等奖 |
庄飞燕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语文高效课堂的探索 |
三等奖 |
王全飞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地理概念教学方法探究 |
三等奖 |
宋加峰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议题式教学在政治教学中的应用的探索 |
三等奖 |
杜兴涛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三历史课堂高效复习探索 |
三等奖 |
李想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提高体育生英语学习兴趣的方法探索 |
三等奖 |
苏永凤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高中作文课堂的教学研究 |
三等奖 |
谢飞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英语积累本在高考英语复习备考中的应用探索 |
三等奖 |
袁照杰 |
临沭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诗歌教学题材探究 |
三等奖 |
张庆军 |
临沭第一中学 |
关于中学生体能训练方法与技巧的探索 |
三等奖 |
王晓晖 |
临沭第一中学 |
中学阶段体育特长生的训练与研究 |
三等奖 |
郇昌飞 |
临沭第一中学 |
群文阅读有效课堂教学研究 |
三等奖 |
王学彩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英语学习能力发展的研究 |
三等奖 |
赵飞远 |
临沭第二中学 |
浅谈新课标下如何上好学生分组实验课 |
三等奖 |
李成收 |
临沭第二中学 |
让英语思维在音乐熏陶中起舞 |
三等奖 |
吴绍光 |
临沭第二中学 |
学生走向成功的方法探索 |
三等奖 |
景燕伟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三班级管理的几点策略 |
三等奖 |
袁贺龙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化学核心素养的培养探究 |
三等奖 |
王培芹 |
临沭第二中学 |
班主任在管理班级中对学生的促进作用 |
三等奖 |
凌沛考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生物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培养策略 |
三等奖 |
左秋萍 |
临沭第二中学 |
地理课堂教学提问艺术 |
三等奖 |
李培臣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历史高效课堂教学实践探索 |
三等奖 |
李明 |
临沭第二中学 |
如何有效进行班级管理 |
三等奖 |
徐之光 |
临沭第二中学 |
试论教师心理素质之不良情绪 |
三等奖 |
卜庆刚 |
临沭第二中学 |
“探究式教学”构筑高效课堂 |
三等奖 |
李宝章 |
临沭第二中学 |
关于构建高效地理课堂的探究 |
三等奖 |
史继杰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地理创新教学探讨 |
三等奖 |
李大钦 |
临沭第二中学 |
如何培养高中生的数学思维 |
三等奖 |
王琰 |
临沭第二中学 |
生活化的教学理念在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
三等奖 |
王云诗 |
临沭第二中学 |
校园足球对学生体质健康影响的研究 |
三等奖 |
姜朋 |
临沭第二中学 |
高中英语语法填空题解题方法探究 |
三等奖 |
胡姗姗 |
临沭第二中学 |
浅谈学校(高中生)中长跑业余训练 |
三等奖 |
李加奎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学生英语语感的培养探析 |
三等奖 |
刘凤存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新课改下的高中英语教学研究 |
三等奖 |
相虹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地理课堂提问研究 |
三等奖 |
郇长鸣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基于大概念的高中生物整体教学的研究 |
三等奖 |
朱祥如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化学自主交流课堂模式探究 |
三等奖 |
王秀丽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 |
三等奖 |
王开征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英语阅读习惯的培养与研究 |
三等奖 |
张本凤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学生历史意识培养研究 |
三等奖 |
王新成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数学教学中渗透数学文化的实践与探索 |
三等奖 |
阚吉明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学生政治素养培养 |
三等奖 |
王之飞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数学学困生的成因及转化策略 |
三等奖 |
孟祥永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高中英语阅读课教学研究 |
三等奖 |
魏仲夏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学生数学发散思维的开发和培养 |
三等奖 |
谢春波 |
临沭县实验中学 |
关于中职数学课堂创新学习意识培养的研究 |
三等奖 |
高艳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浅析2022年度十大网络用语英文翻译 |
三等奖 |
李萌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农村职校学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三等奖 |
邱建明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中职语文预习导学案的实施研究 |
三等奖 |
王晓旭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新高考背景下高中英语课堂教学策略与模式的研究 |
三等奖 |
王博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高中生物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三等奖 |
王洪宾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中学化学教学中学生观察能力的培养 |
三等奖 |
刘波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高中思想政治课议题式教学的研究 |
三等奖 |
卞会季 |
临沭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
【政策咨询】: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解答:0539-21326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