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专家论证 | ||||||||||||||||||||||||
| 2025-04-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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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情况报告 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沭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主体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沭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 二、工作背景 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4年4月1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年1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贯彻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建立推进落实机制,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逐条梳理,经过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沭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专家论证情况 我们聘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角度出发开展风险评估,提出政策、周边人群、媒体舆论等应对措施,构建防控长效机制,报告认为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四、专家名单 陈洪刚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孙兴雷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正高级工程师 杨 凯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高级工程师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025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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