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专家论证 | ||||||||||||||||||||||||
2024-03-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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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座谈会意见汇总
问题一 张记峰: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类企业的奖励是否分层、分档,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以提高企业积极性。 原文: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2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类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问题二 鲍棉斌:对开发工业APP企业的奖励条件,是否明确为:对不借助于第三方,自主研发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工业APP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确保企业切实投入开发。 原文:对开发工业APP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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