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2021年我县制定出台了《临沭县智能制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于2023年底到期。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产业数字化在全市的领先位置,更好补齐数字产业化短板,县工信局认真研究了青岛、烟台等地数字经济先进发展经验,并借鉴部分地区已出台的数字经济扶持措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制发了《临沭县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23〕12号)、《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
主要内容
《措施》共计四大部分和附件,包含3大方面13条措施。具体为:
(一)推动数字产业化。从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部门、支持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提升等3个方面对满足条件的我县数字产业企业予以奖补,致力于推动我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产业数字化。从支持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加快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争创标杆和试点(示范)、支持5G+智慧场景打造、支持企业(设备)上云、支持智能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等6个方面,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实现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要素支撑能力。从探索标识解析应用、强化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鼓励开展数字类体系评定、支持行业算力中心及大数据创新建设等4个方面,引导帮助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基础,提高数字化转型质效。
(四)附则。对措施中部分术语、奖补原则、施行日期解释权等进行了说明。
(五)附件。明确了临沭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措施等。
出台意义。
《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助于集合政府、企业、服务商等各方力量,凝聚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实现我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