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临沭县基金工作运行机制》《临沭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 | ||||||||||||||||||||||||
2024-12-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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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3年5月,市里借鉴深圳、合肥等地经验,出台了《临沂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临委人组办发〔2023〕6号),对于基金投资40%以内的亏损,只要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基金管理决策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不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即使投资失败也不予追责。 2024年5月11日下午,全市基金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隽新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基金管理上再发力,思想要再解放,打消顾虑,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效率要再提升,进一步优化投资决策流程,缩短投资响应时间,提高基金投资效率。 2024年5月18日,县政府召开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牵头,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风险容忍和尽职免责机制。 2024年11月20日,临沂临沭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让相关人员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临沭县基金工作运行机制》和《临沭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基金建设工作,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临沭县基金工作运行机制》和《临沭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12月19日,通过协同内网将两份文件征求意见稿发送至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征求意见,部分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12月23日,再次征求意见,经反馈,各部门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临沭县基金工作运行机制》共分为三个部分:1、职责分工,2、实行联席会议制度,3、基金成立及运作流程总体目标。 1、职责分工。该部分明确了10个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开发区和县属国有企业的具体职责。 2、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该部分明确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基金投资运作,研究审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发展规划、管理制度、项目投资、尽职免责等事项。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3、基金成立及运作流程。该部分分为基金成立阶段和项目投资阶段两部分。其中,基金成立阶段包含:对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确定基金方案、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国资中心批复、基金注册和中基协备案等流程;项目投资阶段包含:项目投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国资中心批复、基金投决、开展投后管理、基金退出、项目资料归档等流程。 (二)《临沭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共分为五个部分:1、总则,2、尽职免责的情形,3、不适用尽职免责的情形,4、尽职免责认定程序,5、附则。 1、总则。该部分阐释了《实施细则》的文件依据、尽职免责范围、有关要求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有关定义。 2、尽职免责的情形。该部分明确了适用尽职免责的基本条件和情形。 3、不适用尽职免责的情形。该部分明确了不适用尽职免责的有关条款。 4、尽职免责认定程序。该部分明确了尽职免责认定程序、相关人员处理和有关风险补偿。 5、附则。该部分明确了《实施细则》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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