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性创业补贴 | ||||||||||||||||||||||||
| 2024-01-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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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小微企业补贴标准1.2万元。 2.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3.适用对象: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4.政策依据: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5.申请材料:(1)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6.经办流程和方式:(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单位登陆按要求申请。(2)线下申请: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咨询电话: 临沭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室298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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