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经信发〔2018〕32号
各镇街企业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局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已经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发展工作,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结合行业监管责任和任务分工,决定从现在起到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在油气管道、民爆器材、化工生产企业、电力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各类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各类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整治范围
长输油气管道、民爆器材、化工生产企业(除危险化学品)、电力等行业。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部署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查安全风险管控是不是到位,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从现在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具体分为临战、实战、决战、战后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临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级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采取“回头看”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到位,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能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二阶段,实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巡查。各级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要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决战阶段(6月1日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落实责任,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重点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战后总结阶段(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全面总结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重视起来,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靠上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导,稳步推进。各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力求实效。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息,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