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6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2-23
 成文日期  2021-02-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公发〔2021〕6号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沭县公安局“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6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3
成文日期: 2021-02-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关于印发《临沭县公安局“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沭公发〔2021〕6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沭县公安局“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临沭县公安局“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档案室、物证室、案管室“三室一体化”建设,打破上下层级和警种条线之间的平台壁垒,大幅提升公安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和涉案财物管理效能化水平,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县局党委关于加强“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公安档案大数据和信息化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和培育战斗力新的增长点,大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档案室创建为抓手,立足基层基础建设,利用RFID技术与案管、物证实现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管涛任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韩健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德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共同参与“三室一体化”建设工作,确保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我局“三室一体化”工作协调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筹备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

1、设备安装。各派出所根据硬件情况,确定各所的档案室、案管室、物证室。县局统一采购一体机、RFID案件智能管理柜、RFID通道门、物证存储货架、电子标签、物证箱等。其余设施由派出所协调镇党委配备,包括三室装修及图版上墙等。项目建设工作定于一个月内完成。各所工作由法制员、档案员牵头,设置一名专职系统管理员(由民警担任),一名到两名系统操作员(可由辅警担任),负责日常的案件录入及档案整理工作。

2、业务培训。邀请山东东方飞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到我局就“三室一体化”管理系统开展系统培训,确保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推进阶段(2021年3月1日至5月1日)

1、档案室建设。

县局建立由县局档案室和局属各单位档案室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各业务大队和派出所都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在编民警担任,可由协勤人员辅助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其他单位也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置保管设施,配备兼职档案员,搞好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

局属各单位按照县局要求上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各业务大队、派出所每月底整理上个月已裁决的行政、刑事侦查副卷,完成归档,并扫描录入档案系统,同时做好备份工作、制作案卷目录。对于未破获行政、刑事案件材料每三个月整理一次,并制作案卷目录,建立电子和纸质查询目录按照县局要求录入扫描档案系统。档案系统录入完成后,需将数据导出,每份档案黏贴RFID标签,录入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

2、案管室建设。

县局案件管理中心与法制部门一体化运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对包括受案立案环节在内的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核、管理、监督。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案件管理室(以下简称“案管室”)对受理的警情、办理的案件及时跟踪、管控,对需要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初审。案管室主要负责受立案管理、接处警监督、办案场所管理监督、案件办理管理、案件卷宗管理等。

各派出所使用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各所在办案件均存放在案管室RFID案件智能管理柜中,每位民警分配不同的柜格存放案件。各所需将2021年1月1日起受理的案件按要求补录入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即日起,对每日受理的每起案件受案后产生受案登记表,黏贴RFID标签,将案件录入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每天下午下班前法制员需检查案件录入情况,保证案件录入的完整、准确。

3、物证室建设。

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县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办案单位分级管理,县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负责全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各办案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和保管设施应当符合被保管财物的特性,符合防火、防盗、防腐等安全要求,对不同种类的涉案财物应当进行分类或者分案保管。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对保管的涉案财物编号登记入册,严格出入库手续,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楚、管理责任明晰。

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涉案财物必须在取得后的24小时内交物证室,黏贴RFID标签,录入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及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涉案财物需存放在物证室中,根据涉案财物的种类分别存放在物证箱等其他存储设备。

(三)验收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

县局将抽调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对各单位“三室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集中验收检查,对因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的,将启动问责程序。

1、熟练掌握管理系统。各所均配备使用县局“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档案、案件、物证的录入,系统管理人员可熟练操作系统,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完整、有效。

2、强化工作考核督导。将“三室一体化”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动态考核,不定时对档案室、物证室、案管室进行抽查,形成管理自觉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建立“三实一体化”管理与应用的激励机制,将其工作成效与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以考核调动系统管理员应用信息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提升管理使用质效。根据推进工作中的运行情况,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三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操作规范,使得档案、物证、案管的业务畅通和数据互联,真正实现一体化管理。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