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6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2-23
 成文日期  2021-02-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公发〔2021〕5号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提高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60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3
成文日期: 2021-02-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关于印发《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提高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沭公发〔2021〕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提高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提高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制部门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执法质效,加强公安机关法治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法制工作要点,围绕建设执法服务管理新体系、构建法治公安建设新高地的总目标,以深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全警执法实战能力和法治信息化水平为基础,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围绕当前公安法制工作要点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谋划促进发展、面向未来的长效机制目标,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为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诉讼被变更撤销及国家赔偿案件;确保不出现执法问题,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确保不出现执法过错被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法治公安建设位于全市优秀行列。

三、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锻造过硬法制队伍。狠抓政治、业务建设,强化政治培训,专项培训,每年度至少对全体执法办案民警培训一次,邀请法检部门、公安院校专家和知名律师等进行授课,不断增强民警的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强化、优化法制力量,配强、配实法制队伍,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制员在全局、本单位推动执法水平提升的揽总、牵头、纽带作用。对法制员实施奖励淘汰机制,对履行案件审核、执法管理、执法服务等职责任务成绩显著的评选为优秀法制员并全局通报表彰,对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不履职尽责的予以更换。

2、组织法制实战大练兵。着力提高民警队伍法律素养,强化规范化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契机,建立健全“学练考战”一体化、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微信交流群、网络直播课堂、现场教学等新形式与传统执法培训会等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培训,每半年组织全体执法办案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成绩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考试成绩纳入年度执法考核。

3、发挥公职律师队伍作用。要制定公职律师队伍管理使用激励机制,将公职律师应用于执法监督巡查、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刑事复议复核等工作中,要求公职律师参加重大疑难案事件的研究会商,每半年召开公职律师会议。

4、强化现场规范执法培训。法制部门要配合县局政工部门适时开展现场规范执法培训工作,研究公安现场执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分析多种形式对重点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增强民警现场规范化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督机制

围绕市局“四全”工作要求,落实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增强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管能力。

1、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法制部门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公安法制队伍辅助党委决策能力,帮助推行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组织领导、规划部署、协调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执法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案件会商,解决重大疑难案件、信访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等特殊情形案件,确保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每月召开警情分析会,通报突出、普遍存在的执法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2、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结合重大刑事案件执法隐患“回头看”、执法问题清理等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取保候审清理活动,全面梳理发生在群众身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计划开展阶段性专项治理,减少问题库存的同时将可能新发生的执法突出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杜绝执法安全事故。法制部门通过剖析信访案件,查找分析执法问题,督察部门及时跟进监督,对不作为、懒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及主办人通报、追责。通过信访案件的化解倒逼执法规范。

3、大抓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规定》,落实“两统一”的要求,实行“日提醒、周通报、月考评”制度,从警情分流、受立案即开始监督考评,每日提醒办案单位。案件质量考评分网上考评和案卷考评,网上考评由法制部门每周巡查后通报,办案单位应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每月汇总考评,案卷考评每月由办案单位将上月1日到月末办理的全部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整理后送交法制大队组织进行考评。对于考评结果一月一排名,考评成绩纳入县局动态综合考核,对于排名倒数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在警情分析会上表态发言。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的规定》,对于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的案件,由局领导会商决定,对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办案单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调查,每个月内必须有侦查活动,为防止失控漏管,要求每月至少传讯一次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原则上取保候审后3个月内移送审查起诉,一般不超过6个月。

办案单位负责人是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办民警是案件办理的直接责任人,办案单位对案件调查的及时全面、证据的合法真实性负责。法制部门对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从定性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量罚是否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审核,实体和程序全面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办案单位负责,法制部门指导。办案民警、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审核案件民警、法制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局领导出庭应诉。

4、推进“三室一体化”管理使用。抓实档案管理、案卷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各单位根据县局“三室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完成“三室一体化”场所建设、设备安装、业务培训等工作,办案单位要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专门制度、能正常使用”,法制部门将按照考评标准对办案单位相关场所管理使用每月检查考评,以现场实地检查考评为主,检查成绩纳入执法考评。

涉案品物调取、扣押后24小时内入库,嫌疑人逮捕后涉案物品交县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保管,涉案资金2个工作日交县局财政专户,落实罚缴分离规定。县局财务管理部门对涉案财物管理按照上级和县局的要求做好跟进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法制保障水平

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立足于县局工作实际与长远发展目标,积极推进落实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健全完善执法规范标准,及时新增、修改制度汇编内容,督导各单位执法工作严格依据规章制度汇编各项内容施行,切实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2、创新执法工作机制。对办案单位的疑难复杂案件法制部门介入指导,对侦查方向,证据收集提出法律建议,将服务基层、保障执法落到实处,加强与检法联系,组织好每周五下午与检法部门的案件通报、会商会,对重大疑难案件、执法分歧及时提请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会商研判。积极推行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审查、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收集各项工作反馈及时总结经验,常态化利用执法问题分析会以案述法,促进执法质量持续提升。

组织公职律师、法制员、办案民警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和典型刑事案件的庭审旁听,明确审判的证据规格要求,让办案民警树牢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3、建立公安执法人才库。以法制部门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为主体,建立公安机关执法人才库,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法律适用性问题,重点加强对新型违法犯罪、疑难复杂案件和民警遇到执法问题的帮助指导,为提高打击违法犯罪质效提供技坚强法制保障。每年评选10名优秀法制员和优秀执法办案民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有效激发民警工作激情,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委组织领导。坚持局党委对法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按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分工执行,管涛同志任主任,党委成员为副主任,指挥中心、政工、督察、法制、信访、宣传、审计、警务保障、监察室及各执法警种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制工作汇报,定期组织研究重点疑难案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夯实局党委责任,分管业务的局领导对执法办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履行案件审批职责,与分管法制和联系单位的局领导共同承担督促指导责任。坚持推行执法质量考评,狠抓全警法制实战练兵,着力提升执法质效。

(二)夯实单位一把手责任。要把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切实解决“瓶颈”问题,推动全局执法质量再上新台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每日警情分析会制度,了解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亲自指导、亲自审批,切实对每一起案件负责。

(三)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指导力度,通过重点检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帮助指导各警种单位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督导落实。政工、警务保障、信访、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充分履行对执法工作的队伍建设、服务、保障、监督、指导、审核等职责。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齐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法制工作进位升级。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