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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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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发〔2022〕10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市卫健委有关要求,我县决定自2022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适龄妇女(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妇女)第四轮“两癌”免费检查。现将《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临沭县委员会宣传部 临沭县妇女联合会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临沭县公安局临沭县民政局 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轮“两癌”免费检查。为扎实推进工作,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保障广大妇女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发〔2022〕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全县35-64周岁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知识宣传,进行健康教育,采取“两癌”筛查的方式,提高适龄妇女的参与度,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1、自2022年起,利用三年的时间,为全县77100名35-64周岁适龄妇女进行第四轮“两癌”免费检查,到2024年年底,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根据自愿原则,全面完成查体任务,全县“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2、“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承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8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和方法 根据《临沂市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发〔2022〕6号)要求,采取县妇幼保健院院内和村居现场查体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检查,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对全县适龄妇女(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盆腔检查。 (2)TCT检查:官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包括刷取、固定、TCT制片、巴氏染色、TBS描述评价)。 (3)阴道镜检查:妇检发现宫颈异常或触血、TCT检查结果可疑者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采取视诊、触诊检查。 (2)乳腺彩超及钼钯X线检查:均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系统,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3、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配备专门随访人员,严格按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工作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瘤等恶性病变。 (三)承担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 为确保“两癌”检查质量,指定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单位,明确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两癌”检查的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县妇幼保健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检查工作制度和流程;负责做好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质量控制、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负责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知识宣教和社会宣传,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定期组织开展“两癌”检查工作自查及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点检查机构职责。定点检查机构须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从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县妇幼保健院按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两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检查建议并开展预防保健指导;对检查发现可疑或异常者,按要求进行登记和追访管理,追访率要达到95%,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检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 3、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检查工作宣传和组织、动员、实施工作,做好农村适龄妇女的摸底排查工作;按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做好村级检查指标分配及每日查体人数计划安排等工作,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4、镇街计生办职责。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做好辖区查体地点选址等工作。 (四)“两癌”患者的诊断治疗及救助 为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我县确定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检查后续诊断治疗任务,诊断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如下。 1、对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乳腺疾病具有较强的诊断治疗能力。 2、建立绿色通道,对“两癌”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提供方便快捷的诊断和治疗。 3、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县民政部门按规定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患者进行救助。 (五)质量控制 为规范技术标准,保证工作质量,对全县“两癌”检查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对项目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1)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2)医疗技术培训内容: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等)。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2、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质控巡查,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 3、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对工作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质量控制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量控制:阳性涂片按20%的比例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由专家技术指导组复核。 妇科质量控制:检查工作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检查技术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工作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查已检妇女的5-10%,诊断结果符合率要达到84%以上。 乳腺B超质量控制:检查超声医生的操作程序,现场复查已检妇女的5-10%,诊断结果符合率要达到84%以上。 疑似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4%。 数据质量控制:随机抽取上月各类表册的5%进行复核,错漏项率应小于3%。 (六)信息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应利用信息系统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做好检查工作有关数据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确保各项数据统计及时、完整、准确。 (七)考核评估 县局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筛查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不定期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跟踪落实整改;定期开展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早诊率、随访管理率等指标,确保“两癌”筛查的实际效果,有效维护妇女健康。 三、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3-4月,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调查摸底,宣传动员,被检查人员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组织开展承担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4-5月,采取妇幼保健院院内和村居现场查体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两癌”检查工作。 (三)总结分析阶段:每年10月对工作进行查遗补漏,系统分析,并将结果汇总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负责全县“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成立县级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制定筛查流程、指导质控工作;各镇街和村居(单位)要做好“两癌”检查的组织动员、适龄妇女的调查登记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检查场所,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负责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卫健部门做好预防知识、工作进展、先进经验的宣传,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 2、发改部门:负责做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 3、妇联组织: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发动适龄妇女积极参与“两癌”检查,同时做好低收入患病妇女救助工作。 4、卫健部门:负责制定“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严格基础数据审核,抓好项目日常管理。 5、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适龄妇女的有关数据。 6、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数据管理和推送,同时做好低收入患病妇女救助工作。 7、财政部门:将“两癌”检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予以重点保障,按照核定标准及时拨付“两癌”检查相关经费,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8、医保部门:负责将“两癌”参保患者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规定及时给予医保结算报销。 9、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为体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检查质量;负责对疑似患者的复查、转诊、结果反馈等,同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三)经费管理 1、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用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检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检查工作预算中,由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检查工作实施情况予以安排,确保“两癌”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临沭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成本测算。 2、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一是临沭县户籍35-64周岁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检查费用,主要用于检查工作组织启动实施、开展检查、技术业务培训、信息收集和管理、开发制作宣传资料、检查工作督导质控、检查工作总结及交通费用等;二是镇、村两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镇街、村级工作人员组织发动、宣传等,按照每人28元进行补助。 3、资金管理。定点检查机构要切实加强检查工作经费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检查工作经费延续以往先干后补的发放形式,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完成任务全额发放,未完成任务将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扣除相应资金。
附件:1、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专家指导组 3、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人员计划表 4、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月报表
附件1:
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胡文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袁 敬 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李 真 县妇联主席 尹昌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杨开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伟 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主任 臧 超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景 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萍萍 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解现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刘佰国 县医保局副局长 武丽君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武丽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工作 专家指导组 组 长: 袁克堂 县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 刘 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尹 宁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医务科主任 成 员: 陈三芳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主任 姜厚娟 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主任 刘清娟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刘昌霞 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 王 晓 县妇幼保健院乳腺科主任 徐 平 县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 叶 强 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主任 附件3
临沭县适龄妇女第四轮“两癌”检查人员计划表
附件4 临沭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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