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 ||||||||||||||||||||||||
2025-04-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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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总局、省、市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安排,立足“深化改革年”工作定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发挥“风险会商+抽检检查+执法办案”三个体系作用,压实各方责任,狠抓突出问题治理,夯实监管基础,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总局风险管控清单和企业实际,完善企业风险管控清单,提高企业自查精准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组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安云课堂”培训考核。 2.持续开展企业“三标”行动和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小作坊持续保持良好生产卫生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投料、出厂检验等过程记录,着力纠正生产环境“脏乱差”、生产无记录等突出问题。 3.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提升行动。继续推行“三定三查一检”制度,以新取证企业、“两超”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落实“三定三查一检”要求,从源头防控“两超”。 二、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4.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市场监管所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将抽检不合格、行政处罚以及违法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规范监督检查数据系统录入,及时录入监督检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切实提升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率、整改完成率,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5.强化县级监督检查。制定县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示范企业作为县级重点,开展检查或指导。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或舆情曝光企业视情开展飞行检查。 6.开展食品生产非现场监管和无感监管探索试点。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非现场检查模式,对违法风险较低的主体,减少实地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三、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7.完善常态化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食品生产条线风险会商,加强监管大数据分析。根据全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8.加强重点问题专项治理。聚焦酱卤肉制品和调理肉制品、粉丝粉条等掺假掺杂风险较高品种,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行刑衔接”和监管执法统筹,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 9.加强区域性风险排查治理。按照市局部署开展“1+N”食品领域品牌集中整治,开展我县粉条产业整治提升工作。 10.强化食品安全舆情应急处置。指导市场监管所及时化解各类舆情风险,积极做好辖区大中型知名企业舆情处置工作,督促涉事企业落实首付责任制。做好散装植物油和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等环节监管。配合做好反对食品浪费、整治食品过度包装、扫黑除恶市场领域整治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基础建设 11.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根据总局《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局要求,规范检查员队伍选拔、使用和日常管理。 12.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大比武活动,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培养一批能干会讲的业务骨干。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深入推进“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对前期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帮扶成果。继续分类帮扶,推动大中型企业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小微型企业、小作坊落实生产卫生规范要求。推动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共享实验室建设。 14.落实预制菜产业提升监管措施。强化生产监管,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鼓励和支持预制菜领域领军企业及其产品积极参与“好品山东”、山东预制菜“品牌库”“产品库”“企业库”评价,进一步推动预制菜标记工作,为预制菜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5.开展新业态食品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干噎酸奶等新业态食品企业摸底排查,加强管理指导,督促新业态食品规范食品名称标示、优化生产工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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