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沭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2026-04-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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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临沭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沭政字〔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决策事项目录重新公布。 附件:临沭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决策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决策程序: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本部门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针对规划召开座谈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 2、临沭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承办单位: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决策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全省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决策程序: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本部门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针对规划召开座谈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规划,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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