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 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责任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1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3.办公时间:本机关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应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4.联系方式:代表本机关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2 |
领导信息 |
县政府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办公室 |
3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名称和职能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4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索引号、主题分类、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统一编号、有效性、发文字号、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 2.作出清理决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起草部门 |
5 |
规划计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6 |
国土空间规划 |
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脱密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专项规划 |
工业、农业、畜牧业、自然资源、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等有关专项规划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三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
8 |
区域规划 |
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设区市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流域)的规划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
9 |
财政预决算 |
— |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3.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4.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5.重要事项解释说明: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其中,“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财政局 |
10 |
收费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八)《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八条《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五条《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实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财政局 |
11 |
政府性基金 |
政府性基金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单位)、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五条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实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财政局 |
12 |
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类型、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五条《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实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13 |
政府集中采购 |
目录标准 |
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财政局 |
14 |
实施情况 |
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财政局 |
15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 |
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16 |
医疗卫生 |
传染病疫情及预警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举报电话;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七条《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三十一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卫生健康局 |
17 |
社会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医疗救助标准、教育救助标准、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和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农村殡葬改革惠民政策;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等情况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第十六条《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第二十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 |
18 |
养老服务 |
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民政局 |
19 |
促进就业 |
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 |
应急管理 |
—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六十四条《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 |
21 |
公务员招考 |
—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22 |
其他法定内容 |
环境保护 |
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区域;对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举报电话、网址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六十一条《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 |
23 |
土地管理 |
临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5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目录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九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应急管理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 |
26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27 |
国资国企 |
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六条《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属国有企业 |
28 |
行政执法 |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一村一法律顾问信息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九条《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第二十二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司法局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政府部门、单位 |
29 |
公共文化体育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录;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目录;红色文化物质资源保护名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情况监测评估结果;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服务信息;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等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第十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
3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
年度更新,根据变动及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办公室 |
31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年报 |
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年报解读信息,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临沭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
于1月31日之前公开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档案馆□图书馆□其他 |
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