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 ||||||||||||||||||||||||
2024-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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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现将我们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校长(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班级群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内容,让食品安全教育深入人心,通过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大食堂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山东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规定:“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学生厨房餐厅……非寄宿制学校可根据需要,选择配备学生厨房餐厅”。目前,临沭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均建有标准化食堂和餐厅,能满足学生用餐需求。2016年以后新建的光明路小学、北城实验学校、中山路小学、红石湖实验学校、苍源河实验学校等非寄宿制学校也配建了食堂和餐厅,学生的就餐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2月27日,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对城区38所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摊点进行劝离,进一步规范了校园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并督促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与执法部门进行联系。 四、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食堂管理,县教体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主面。一是实行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建立食品溯源制度。自2020年起,临沭县率先在全市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采购。依托“食安云”采购平台,建立双溯源码,一方面在采购平台对所有食材建立电子溯源码,所有配送食材从生产时间、购货时间到配送时间、检验合格证明一目了然;另一方面所有配送食材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随食材同步到校,从而实现食材质量有保障,追溯有源头的安全机制。二是强化食堂过程管理提升、“明厨亮灶+互联网”工程。率先推出“4D+”厨房管理模式,按照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的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全县93个食堂进行“明厨亮灶+互联网”改造工程。通过责任细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网格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建设标准化食堂。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大宗食品统一采购、财务管理、营养健康、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管。四是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强化食堂资金监管。学校食堂伙食费收支实行单独核算,食堂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设“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食堂”专用实体帐户。五是加强营养健康管理。学校全部聘任专兼职营养健康师,把营养健康教育编入学校课程,倡导减油、减盐、减糖,指导学生科学饮食,培养学生健康生活。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促进营养膳食均衡,食堂从业人员每餐按照食谱定量采购,科学搭配,确保菜品营养健康。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孩子健康,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完善。一方面,加强巡查治理。充分发挥校园“城管助学岗”的作用,加大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治理,重点加大对食品类摊贩治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在加大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的同时,注重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引导,并通过进校园、进课堂的形式,向学生讲解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学生辨识能力,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治理力度,不断优化改善措施,切实维护学生食品安全。 以上是我们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们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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