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广生物降解地膜解决农田“白色污染”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5-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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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3〕第34号 签发人:高详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王芯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生物降解地膜解决农田“白色污染”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2019年以来,临沭县在地膜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地膜监测预警工作 2020年以来,每年都要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农膜应用情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技术人员共开展农户调查90户,获取调查问卷90份,累计完成21个监测点,105个样点的取样工作,每年取得监测报告文件成果3份。 二、积极开展地膜专项治理活动 每年联合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期,春秋季各1期,活动期间共开展执法检查5次以上,出动检查人员20余人;每年动员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膜专项清理活动2期,清理农田15万亩。 活动期间,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秋季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印制了《关于推广使用新标准聚乙烯薄膜的通告》、《农膜污染防治政策宣传手册》、《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利用技术培训、入户调查、法制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累计发放明白纸12000余份,悬挂条幅120余条,开展培训10余期。 三、积极开展花生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我县的地膜污染主要来自于花生,花生的地膜污染主要来自于春花生。由于温度、水分不适宜,为了增产稳产,春花生一般都要覆膜,而夏花生覆膜则意义不大,而且夏花生覆膜不当容易引起花生死苗烂果现象。因此,临沭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生产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发动群众进行花生种植结构调整,春花生种植面积从2019年的20万亩左右,下降到2022年的13万亩左右,仅此一项全县每年可降低地膜使用量约210吨。 四、积极开展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推广工作 连续4年开展可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试验示范工作,共完成各项试验8项,2022年,推广可降解地膜100亩,标准地膜3000亩,2023年在店头、郑山等镇街马铃薯种植区创建标准地膜核心示范区4000亩,预计可辐射带动全县标准地膜使用面积20000亩;在青云、玉山、石门等甘薯种植区创建可降解地膜核心示范区4000亩,预计全县可辐射推广可降解地膜15000亩。 五、地膜回收利用工作 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扶持镇街废旧资源回收点开展废旧地膜的回收试点工作,新建废旧地膜回收点9个,全县地膜回收网络基本形成,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加快推广花生秧膜分离回收技术,示范推广花生自动除膜揉丝技术,即利用花生自动除膜揉丝机将花生秧加工成1-3cm的牲畜饲料,同时将花生秧携带的地膜有效分离,分离率可达到95%以上,目前全县拥有该类机械100余台套。 总之,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围绕地膜科学利用与回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远远不够。特别在可降解地膜推广方面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价格偏高问题,目前,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价格为传统聚乙烯地膜的5-6倍,农民使用意愿不强,推广难度大。今后将大力推动产品的本土化生产,降低成本,推动可降解地膜的推广与普及。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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