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加大基层医疗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6-06-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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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乡镇卫生院医保资金总控金额方面 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收统支,所有报销政策及总控测算及年终清算全部由市医保局统一出文、统一安排、统一进行,县级无权进行自主选择。2026年市级总控实施方案中规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在其测算的基础权重值的基础上,提高5%的比例。2026年总控测算主要是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测算,系统自动设置提高5%比例。 二、乡镇医疗用药方面 (一)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保障用药需求。我县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医保药品目录,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规定,药品目录由国家层面统一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目录调整政策,确保医保惠民用药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二)落实带量采购政策,规范基层采购行为。我县已持续跟进落实国家、省、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共计980种,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各基层卫生院可结合辖区群众实际用药需求,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自主遴选采购适宜药品品种,满足临床需要。 下一步,我县医保部门将继续立足职能,持续扎实推进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品采购监管,优化采购流程,切实为基层医疗服务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和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持续优化完善。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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