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切实提高偏远地区乡镇公职人员待遇稳定基层队伍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6-06-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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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乃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提高偏远地区乡镇公职人员待遇稳定基层队伍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工资福利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薪酬补贴体系,强化待遇倾斜建议。 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享有分配自主权,使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表现、业绩相联系,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2〕5号)规定,全面清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类奖励性补贴。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和标准。现行工资津贴补贴项目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项目“白名单”》执行,在国家统一规范前,不得新设项目或提高标准。 二、关于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强化激励导向建议。 1、关于职称评聘方面。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8号)、《关于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实行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时仍是乡镇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系列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占单位相应常设岗位。2020年至今,我县依据基层直评政策共聘任超过560人。 2、关于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方面。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规定,相应考核年度内,镇街在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获评一等的,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比例由20%提高至25%。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分配,坚持向基层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倾斜,切实体现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今后,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感谢对我县人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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