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城区亮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2025-07-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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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香令、顾士亮、付晓玲、高志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亮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路灯管理工作。 对亮度不足,路灯设置不合理的路段,经实地踏勘调研后,及时向县政府打报告申请,分批次进行改造提升。 二、加强路灯维护工作。 加强城区路段路灯巡查频次,不定时进行抽查公园亮灯率,要求公园管理员每天对辖区亮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灯具损坏、路灯不亮等情况,及时查找原因修复故障路灯,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城区、公园路灯运行正常。 三、科学调整照明时间。 提高城区路灯智能化水平,通过加装智能时控器等方式,科学调整照明时间;并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公园照明时间,给市民提供温馨的活动场所。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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