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延长城区供暖时间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6-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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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马明祥、赵飞龙、王青彩、韩彩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延长城区供暖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长供暖时间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供暖时间的灵活调整需要根据天气情况进行安排,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后,供热公司负责执行。目前,供热公司是依据沭价格发【2015】4号文件执行:供暖时间自11月20日起至翌年3月10日止,供暖天数为110天。 二、关于动态调整供暖温度 为动态调整供暖温度、提升供暖效果,自2022年以来实施城市低碳智慧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分别对首站、热力站、高层加压设备进行优化升级,在小区安装智慧单元平衡装置;实现了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诉求情况对热力站的运行参数进行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以确保居民室温舒适度。 三、关于供热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开展“冬病夏治”检修行动,一是积极开展“温暖护航”工作,根据上一供暖季运行情况,计划对锅炉装置、脱硫脱硝、首站等8大类67项供热设备进行检修,确保10月全面完成。二是开展漏点维修工作,现已完成13处供热管网漏点维修工作,剩余光明路供热管网漏点预计9月底完成维修。小区内部46处供热管网漏点已向相关小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跟进相关小区尽快完成漏点维修工作。 四、关于加强宣传与引导 近年来,我局逐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沭融媒体、短信群发等方式,积极宣传供暖时间及养护常识;在非供暖季,组织人员到新用暖小区宣传缴费方式及用暖常识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热用户对供热的满意度。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致力于提升临沭县人民用暖满意度为服务宗旨,提升供热质量标准。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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