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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4-06-3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4-000008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复字〔2024)4号
 标题  对《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4-0000083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6-30

尊敬的刘晓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办理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开展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的要求,会同属地街道社区,邀请消防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安全宣传,通过印发友情提示,制作广告宣传牌等方式,深入小区开展文明停车、安全用电等宣传,引导小区居民转变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规范小区电动车管理。

二、整体规划设计,完善道路建设。一是科学规划设计,城市主干道路采用“三幅路”,次干路和支路采用“单幅路”形式建设,完善非机动车道路网络、保障非机动车道路路权,落实缓解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局面。二是综合整治改造,完善常林大街、苍山路等城市主干路非机动道路改造建设,实施畅通主干路、保障绿色交通工程。三是推动绿道建设,完成秀水街、苍源河南街、北街、西路等沿河绿道工程建设,在新建设的正大街、沭河大街等道路完善非机动车道路,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

三、强化督导巡查,规范电动车停放。一是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管理,对小区业主电动车违停和乱拉乱接充电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拒不履行的,按照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对小区飞线充电现象不定期巡查,查处飞线充电现象,然后开具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物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企业诚信减分处理。三是做好电动汽车的违停管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做好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宣传和维护管理。对有条件的小区,在小区业主大多数同意的情况下,选取合适的位置增设电动汽车停车位,积极引导小区业主规范停放、有序停放。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好小区电动汽车乱停放、乱充电及飞线充电的整改,对不听劝阻的业主按照相关行政法规,依法处理,不断强化广大业主的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良好习惯。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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