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6-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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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邱军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非常支持您的建议,并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降低民营企业负担为目标,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降低费率和滞纳金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全力抓好惠企政策的落实,通过实施社保费缓缴、阶段性降低费率等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其中2022年度共对63个企业实施社保费缓缴,涉及职工3.07万人,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2255万元。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456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984万元。2023年度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1670万元。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降低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我县民营企业打造更加优良、稳定的经营发展环境,以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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