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正文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11-2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1-22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在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协商力度,努力凝聚共识,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取得新作为,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尽心尽力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共承担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理1件、主办1件、分办1件、协办1件)。对人大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析,制定合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人大代表的建议充分、切实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群众就医的难点、痛点问题,办理工作的落实对推动和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我局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始终本着对代表们负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听民生、纳民意、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作为提升医保经办能力的有力抓手,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办理实效,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医疗保障事业的相互促进、同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一面镜子,切实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收到代表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研究部署建议办理相关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科(股)室具体办,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二)合理规范程序,提升办理效率

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建议办理工作程序,排出时间节点,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回复;在行文上,严格按照办理答复规定格式行文,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做到内容紧扣主题、格式规范准确,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效率。

(三)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办理质量。

我局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对于人大代表们凝聚了群众的建议,积极采纳其中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把建议办理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积极组织作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解决。

三、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29号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建议

对于个人缴费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涨到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的问题。我们不应单纯看缴费标准的增幅,而应该看这增长的370元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以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为例,该药品刚在国内上市时患者服药的年自付费用近30万元,许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药兴叹”,在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脆弱的生命之间艰难取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该药品集采并经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年服药的自付费用降低至6000元左右,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

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以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

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本市、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无到有,让群众不再为买药钱操心,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20年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370元,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为群众带来的收益却远不是这370元可计量的。事实上,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进行了更大幅度的上调。2003年-2023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不低于10元增长到不低于640元。如果一名居民在2003年-2023年连续参保,其医保总保费至少为8660元;其中财政共补助至少为6020元,占保费总额的约70%;居民个人缴费共计2640元,只占保费总额的约30%。

城乡居民医保的保费为定额按年缴纳,2024年的筹资标准为105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这是筹资的大头;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只是筹资的小头,并且对于低保户等困难人员,财政还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居民缴纳的医保费,与财政补助共同组成了我国广大城乡居民共同的基本医保基金池,带来的是对广大群众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的持续提升。

在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的有力支持下,全国居民就医需求快速释放,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据统计,2003至2022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从20.96亿人次增长至84.2亿人次;全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2005年的72.95岁增长到2020年的77.93岁。与此同时,个人卫生支出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却从2003年的55.8%大幅下降至2022年的27.0%。近14亿医保参保人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条件、更大范围的医疗保障、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更为便利的医保服务的背后,是中国医保制度为人民生命健康的保驾护航。

(二)第32号关于解决基层卫生院留不住人、就诊率不高的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是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一环。今年来,国家、省、市医保局积极推进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改革,通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等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极大提升基层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有关政策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临医保发〔2022〕29号)要求,一是提高居民在住院医保待遇水平。参保居民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调减为200元、400元、8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实行减半,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无起付线)。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统一为90%、85%、72%、60%。二是降低居民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自付比例。居民医保的医保目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自付比例与职工医保的保持一致。国家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调整为15%,其中集采中选乙类药品的个自付调整为5%。高值医用耗材不再区分进口与国产,集中采购中选耗材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集中采购未中选耗材的为20%,其他耗材为10%。医疗服务项目中居民医保原规定个人先自付比例为25%、50%的,分别调整为0或5%、10%;居民医保原规定不予支付但职工医保支付的项目,统一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感谢代表们关于解决基层卫生院留不住人、就诊率不高问题的建议,对我们后续的工作开展很有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改革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

(三)第96号关于开通乡镇卫生院职工慢性病报销的建议

1.职工门诊慢性病属于职工医保待遇的一个类别,有开通职工门诊慢性病需求的镇街卫生院可以提交申请书到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稽核与协议管理股申请开通,并签订服务协议。

2.根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42号文件做好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规范统一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 〔2023〕7号)的文件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全市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执行统一的《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各市现有病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基金中长期支撑能力等因素,由专家遴选而成。文件对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列出了详细的认定标准,绝大多数病种明确要求必须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这是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论证调整的,对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更为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文件已通过协同办公下发到各镇街卫生院,可以下载查看。

目前,参保人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以持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受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地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解决了一批社会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但对比全县人民对于医疗保障的期盼、对比人大代表们的相关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工作上还存在着短板。建议办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是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的纽带,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的相关要求,以人大代表建议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跟踪落实,在解决落实上下功夫,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发挥建议办理工作在推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