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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办字〔202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对照《山东省督查激励措施》和市级落实争取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落实和争取任务进行了分解,形成了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事在人为。本次任务分解,县政府办公室对应当争取的省督查激励措施未做删减、对争取标准未做降低,同时逐项明确了牵头县级领导,目的就是以高标准、严要求,督促责任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摈弃“无解思维”、树立“有解思维”,不说“干不了”、要说“怎么干”,倒逼部门争一流、创亮点,以省级督查激励的认可,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因此,各责任单位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积极向上级系统部门对接,吃透政策、文件,持续自我加压、自抬标杆,全力以赴抓好争取工作。
下一步,县政府办公室将持续调度争取工作进展,对于无法争取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详细说明,要讲清楚做了什么?如何对接的?为什么争取不了?下一步如何提升和改进?对于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导致我县错失发展良机的,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严肃处理。
一、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业升级工作中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科技园区或科技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科技园区或科技创新平台,并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责任领导: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融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精益创业工作特色明显、校企结对共建成绩突出的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帮扶基金等对接。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优先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优先开展知识产权预审直报试点,优先支持申报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优先支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点,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
责任领导: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试点示范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领导:苗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对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实施标准化战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责任领导: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对推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在创新管理机制、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创新能力、强化资金政策扶持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以及开发区、高新区,优先支持将产业集群内重点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名额倾斜。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在推荐5G、软件、大数据等国家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业互联网园区及平台、数字经济园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领导:苗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八、对交通投资成效明显、投资完成较好的设区的市,适当安排省级交通发展资金给子激励,支持用于智慧交通和交通科技创新等项目。对“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推进成效明显,在全国具有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县(市、区),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给予激励,支持用于农村公路和乡镇运输服务站等建设。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九、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省级以上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设区的市,适当增加省级水利投资,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推进力度大、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市、区),在安排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时给予倾斜。
责任领导:庄金才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对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在安排年度中央、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外贸领域各类试点培育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责任领导:苗壮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工、资金支付、投资完成等情况好的设区的市,在省预算内投资中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其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二、对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设区的市予以奖励。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三、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设区的市,支持企业发行“双创”、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挂钩、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支持推动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报发行小微、三农、绿色、蓝色、“双创”等专项金融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补充债券,对地方法人银行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对地方法人机构在存款保险制度执行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领导:许昭辉、苗壮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中心
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银保监组
十四、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高成长优质企业、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领导:苗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十五、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优先选择为省级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信用监管等试点地区,优先协助推荐申请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
责任领导: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十六、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对土地卫片发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责任领导:吕晓飞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七、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在分配省级财政相关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
责任领导:庄金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八、对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中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在分配省级涉农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
责任领导:庄金才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中心、县财政局
十九、对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成效明显,推进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在分配省级财政相关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对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突出、文旅消费扩容升级成效显著、产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的县(市、区),在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5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体育消费工作开展好的市、县(市、区),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推荐,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市、县(市、区)建设,体育消费券发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责任领导: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
二十一、对空气、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在安排生态环境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
责任领导: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二、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在安排水利资金时予以一定支持。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在安排水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
责任领导:庄金才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二十三、对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市、县(市、区),在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责任领导:周超、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四、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
责任领导: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五、对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
责任领导: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六、对创新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服务制度、服务供给、质量监管、体制机制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安排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
责任领导: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七、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设区的市,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
责任领导:胡文君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八、对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的设区的市,根据智慧场景打造、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大脑建设应用等情况择优予以奖补。
责任领导:颜士刚
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九、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8抓20条”创新举措,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
责任领导:颜士刚、陈庆祥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三十、对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责任领导:颜士刚、李泽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沭政字〔202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力推进平安临沭建设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浩然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弘扬正气,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见义勇为协会研究确认,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李保运等3名同志“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积极参与平安临沭建设,进一步凝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精神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高尚品德,切实维护见义勇为模范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附件
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李保运郑山街道朱沙埠村,中国人民解放军31695部队现役军人
马计亭大兴镇西林西村村民
王言存 莒南县板泉镇前养鱼池村村民
沭政字〔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县“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沂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贡献科创力量。到2025年,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城乡、区域、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主体多元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二、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鼓励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认真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深入实施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把科普和科学素质教育融入到中小学课后辅导中,培育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资源配备向农村倾斜。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举办青少年科技节、创客大赛和科技创新大赛评选等活动,搭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平台。抓实预防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和肥胖等健康科普。(县教体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科学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教育、科普巡展进校园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广泛开展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总动员”等科学。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注重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150人次以上。(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开展现代高素质农民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次以上。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或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市、县选拔赛、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对接国家、省提升革命老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关政策,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深入推进“智惠乡村”品牌建设,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省、市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科普社区(村)、科普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鼓励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农科驿站、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共同体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典型做法,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科协、各县属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开展临沭县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推荐有关单位、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加快推动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家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打造技能人才成长舞台。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提高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县属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举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突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工人的培养,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优化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科协、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积极推动《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老科技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定落地实施,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作用,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发挥老科协、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作用,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科学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和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提高科学履职水平。。(县委组织部、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支持和指导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建设科技资源科普成果转化基地。加强大众传媒、专业科普组织等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学会科普品牌建设计划。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构建政府、社会、县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各县属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沂蒙最美科技工作者、科普先进个人、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科普创作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赛事活动,征集遴选奖励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数字和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临沭县“线上科技馆”,每年上线50期以上。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在县内主流媒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科学常识宣传教育。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发挥好临沭首发等网络媒体作用,实现科普宣传手段与传播载体的多元化。(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构建具有沂蒙特色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扎实推进县科技馆新馆建设,打造集展览教育、科普影视、科普研学、观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的科技文化中心。重点强化对“人”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工作发力,着力提高参观人次和时长。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企业科普馆”“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等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支持各镇街建设一批高标准社区(村)科普馆(科普服务中心)。加强中小学校园科技馆等建设力度,深化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功能,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科协、各县属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全国和省、市、县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并推动各镇街建设3处以上高标准户外开放性科普设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加强部门之间、媒体之间沟通协作,建设应急科普资源库,开展各类应急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开展“科普同心、协作抗疫”应急防疫科普行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开展全域科普行动。推动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发展科技场馆、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动员具备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普志愿服务队伍,提升“科普惠民 服务有我”等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全国科普日等系列科普品牌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化科普工作链条。举办科学讲堂、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重点活动,推进科普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负责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科普基地、高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夯实政策保障。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实施,完善我县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县内外科普工作交流合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2022年,指导和推动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23—2024年,着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做好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重点推动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适应。2025年,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对“十四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沭政办字〔202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物业管理职能下沉街道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4〕28号)、《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沭政发〔2021〕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的基层物业管理职能,做到常态化的指导、监督与考核,规范化运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下沉街道的基层物业管理职能内容
(一)物业服务区域划分。街道出具划分意见,报县物业主管部门审核;物业服务区域划定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同时报街道备案。
(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在本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备案时,街道对物业企业进行初审。未经街道审核或街道审核未通过的物业公司,不得在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参与选聘物业公司的竞标。非本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
(三)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对新开发住宅小区,由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共同监督开发公司选聘物业公司。对城中村安置小区和老旧小区,由街道指导社区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管理。
(四)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在街道区域范围内,已完成登记备案的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由物业主管部门抄送街道留存;新增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报送街道。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街道负责审核物业服务企业提报的维修资金维修预算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初审工作并出具初审报告,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验收工作。
(六)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街道牵头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网格员日巡查、社区月考核、街道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各类考评的重要依据。年度量化考评中,街道具体落实与日常管理有关的考核评分工作。
(七)不良服务行为的监督。街道会同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服务进行监管,督促落实整改。对经多次提醒督促仍未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约谈物业项目经理;约谈后仍未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建议更换项目经理;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指导业主大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有关信用信息的归集、推送。
(九)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投诉和信访调解处理。对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格化管理平台、网格员日常巡查反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物业纠纷调解模式,必要时,街道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十)处罚建议工作。街道对辖区内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按照网格事项工单办理渠道向县直相关部门流转,按照办结时限验证部门办理结果。
(十一)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街道负责落实“三会”制度,定期征求物业服务管理不同方面意见;落实“三公开”制度,每半年对物业服务项目公共部位收益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推进落实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及计入信用档案等措施。
(十二)物业服务用房监管。街道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资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规划部门批准,依法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开展日常巡查,监督物业服务用房不被分割、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十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移交。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项目两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街道会同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服务项目进行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至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期间,由街道负责委托环卫、园林等部门做好清洁、绿化工作,发生费用由业主承担。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由街道提报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物业管理职能下沉街道的时间
2022年5月1日起,设立3个月的基层物业管理职能下沉街道过渡期,临沭街道、郑山街道根据13项事项职能,全面开展辖区内的基层物业管理业务。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抓实抓细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指导、监督和考核,及时处理物业服务管理类方面的纠纷和投诉。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层指导。县住建局要强化业务指导,突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抽调专人,开展进社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宣讲活动,并指导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具体物业管理业务。各职能部门要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确保职能延伸到小区。
(二)落实属地责任。街道要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推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有关困难和问题,指导社区党组织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和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社区两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业务融合,推动协调各方共商事务。
(三)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县、街道、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工作责任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以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从严查处问责。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沭政办字〔202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在将《临沭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临沭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的总体定位,以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聚焦解决广大市场主体最关心最关切问题,深挖服务洼地,提升既有优势,补齐短板弱项,厚植营商沃土,全力营造尊商、惠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企业获得感强的优质营商环境,推动临沭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目的
将创新提升行动作为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主要突破口,通过夯实基础保障、优化办事环节、强化服务配套、创新监管机制等方式,不断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能力,稳固要素保障,拓宽沟通桥梁,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由专项领域突破向全面系统跨越迈进,把临沭打造成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宜居安居的“家园”。
三、重点任务
(一)营商保障领域
1.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数据库。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活性调查机制,根据大数据分析和实际运营情况调查,对全县存量市场主体进行梳理,分行业分类型汇总统计,补齐完善主体要素,7月底前,形成全县市场主体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动态修正,提高数据有效性,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提供数据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2.建立各指标领域服务样本库。根据各指标领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对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或业务开展所涉及的市场主体进行梳理统计,7月底前,建立各指标领域服务市场主体样本库。定期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走访维护工作,向服务对象问计问需,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保障需求对接,帮助诉求解答。(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
3.打造各指标领域特色服务团队。各指标领域要围绕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建设、市场主体发展需要、企业群众关切热点问题等方面,集中技术人才、专业人才、业务人才,8月底前,打造指标特色服务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精准对接帮扶,形成一批展现帮扶成效的典型案例,强力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
4.建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机制。6月底前,参考市日常监测办法,在全县建立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机制,即每季度汇总在各指标单位办理过业务的企业群众信息,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邀请打分评价,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切实做好调查结果的转化运用,以评价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和政策举措更加符合企业群众的期盼需求。(牵头单位:县营转办,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5.建立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节目。7月底前,在县级媒体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围绕全县各级各部门“品牌样板”“创新实事”、各指标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服务企业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宣传推介,围绕上级通报反馈问题、12345热线、信访、舆情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进行跟踪督促报道,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化解,展现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开办企业领域
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9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环节、0成本、0.5日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模式。5月底前,开展县域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调研。9月底前,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住所登记功能。12月底前,根据《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8〕30号),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建立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3.提升银行开户效率。6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
4.深入探索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6月底前,依托市级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承载功能,将涉企电子许可证、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以及惠企政策关联到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创新应用。9月底前,实现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
5.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6月底前,推动各部门单位自建高频涉企服务系统,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9月底前,在行政审批、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开户等涉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
6.探索实行股权继承简易办。5月底前,明确股权继承简易办适用情形、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提升股权继承变更登记便利度。12月底前,总结评估股权继承简易办改革实施效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完善代位注销模式。将代位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市场主体。6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县人民银行)
8.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制度。5月底前,积极争取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适用范围、业务流程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12月底前,总结推广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改革成果,加大“失联”“僵尸”市场主体清理力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9.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9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6月底前,选择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2.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月底前,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3.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根据省市部署,6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在地块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纳入供地方案,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经济开发区)
2.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月底前,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提升工程审批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深入推进区域评估。12月底前,各类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基本完成区域评估。(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4.深化区域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地块,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自动获取成果,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重复评估。(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5.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7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发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发起本行业领域的项目策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出具意见,研究通过后,推送至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进行统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11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7.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模式。拓宽云踏勘、云评审以及专家函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次申请、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5月底前,修改完善踏勘评审工作制度,对事项简单、外地专家参与评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审核论证,选取部分事项纳入线上云踏勘、云评审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8.对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拿地即开工”。9月底前,实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
9.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窗事项覆盖面,5月底前,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标准化管理,实现“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见一部门”。6月底前,建立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推行项目审批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搭建咨询反馈平台,建立纵向横向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10.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6月底前,推动工程审批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实行全过程“一套图纸”在线运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9月底前,实现“一套图纸”全程使用、“一个系统”全程监管,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2.实施分类联合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周边情况、技术难度等项目客观因素,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6月底前,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参与部门及参与方式,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探索开展“验登合一”改革。9月底前,制定“验登合一”实施方案,引导建设单位同步申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4.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月底前,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
15.推进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广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联合营业厅制度,推动联合营业厅内的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9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一次办多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水气暖专营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16.探索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项“非禁免批”。5月底前,在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基础上,扩大告知承诺制实行范围,打造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应用场景。探索实行市政报装外线工程审批“非禁免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17.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6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压减到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18.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
19.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明确风险管控对象、管控责任、管控主体,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分专业管控。9月底前,完成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0.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月底前,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1.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11月底,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2.强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监管监测。11月底前,督促全县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3.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8月底前,根据省市要求,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4.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获得电力领域
1.创新供电系统营商环境建设“三级联创”评价机制。6月底前,以供电服务窗口和站所为主体,建立“领导包保、专业指导、党员帮扶、群众监督”工作机制,动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达标、优秀、标杆”“三级联创”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与次年员工收入挂钩,充分激发一线员工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2.推动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3月底前,在各营业厅、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全面公开服务流程、办理环节、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切实保障客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在供电营业厅、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发布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严格落实电价政策,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3.开展“供电+能效”行动。主动对接客户需求,实施“定人、定期、定制”服务,4月底前,免费为三星级及以上企业开展节能咨询、综合能效分析等增值服务,帮助企业优化用能方式、降低用能成本。推广市场化售电、能效服务e助手等服务产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4.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5月底前,全面推广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功能,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5.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9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6.压减接电环节。6月底前,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业务办理压减至3个环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7.降低办电成本。全县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土地相关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6月1日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8.深化政企协同办电。深化应用工改系统“开办企业预答复供电方案”无感办电功能。拓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5月底前,推出7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清单,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8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贯通,对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电力工程,由供电企业线上推送申请,道路、绿化等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线上审批并反馈相关结果,实现“一链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9.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电更换设备等作业模式。全年通过不停电作业方式减少停电18.36万时户。(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五)登记财产领域
1.服务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新建项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12月底前,持续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税收、登记等全链条事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
2.强化信息协同共享。10月底前,实现户籍、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生效法律文书、相关税费缴纳等信息,在不动产登记中的共享应用,支撑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强化系统对接,实现“点对点”查控、政银联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3.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企业电子签章系统,支撑企业网上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时在线签署、在线承诺、共享信息确认。12月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4.拓展不动产交易渠道。依托省不动产交易网上服务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5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上“齐鲁家源”服务专区,深度关联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系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5.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和共享服务能力。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上传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12月底,完成新一轮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入库。(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纳税服务领域
1.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积极申请全省试点,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向新办纳税人发放税务UKey,推动新办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一次不用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9月底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现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一张报表合并申报,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3.持续打造“纳税人之家”服务品牌。12月底前,构建线上“纳税人之家”,推出“沂办税”和远程问办一体化模式,不断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和范围;推动办税服务场所由传统的以办税缴费为主向以沟通交流、精准辅导、权益保护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为主转型。实施基层“枫桥式税务所”打造行动,完善线下“纳税人之家”功能在部分税务分局延伸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4.进一步便利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12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间,实现土地出(转)让信息及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缴纳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探索税费和登记费线上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入账。(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管理局)
5.实现社保缴费即时开票。12月底前,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七)跨境贸易领域
1.全力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围绕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求,打造综试区临沭功能区,创新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放大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申报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积极配合省构建新型技术标准研发平台,推动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和产业实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八)获得信贷领域
1.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从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持续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4月底前,制定考核方案,5月底前,完成辖区法人城商行和农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12月底前,力争实现2022年辖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
2.用好企业债业务。推动企业提高银行间市场发债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报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双创专项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债券。(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
3.扩大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范围。6月底前,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商务、“专精特新”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积极争取金融管家试点落地我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4.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5.拓宽融资渠道。充分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8月底前,推动解决县级层级支付账户锁定等制约难题,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覆盖面和办理效率。引导以供应链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对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
6.优化对老年人金融服务。5月底前,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老年人金融服务提升举措。9月底前,重点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妥善处理老年人客户投诉化解、特殊群体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建立“关爱老年人”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
7.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贯彻落实《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我县环保金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做好入库项目管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
(九)办理破产领域
1.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支持法院成立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10月底前,健全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细化优化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类案件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县法院)
2.支持法院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落实省、市法院公布的简易破产案件识别标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牵头单位:县法院)
3.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建立“府院联动”定期会商机制,11月底前,完善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4.法院优化企业预重整规则。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司法挽救机制,落实省、市法院制定的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有序推动预重整适用,加强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适用。(牵头单位:县法院)
5.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8月底前,实现破产管理人持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等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除重整企业股权冻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11月底前,实现对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申请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重整计划等相关信息,相关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7.支持法院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突出“债权人主导选任、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全程监督”。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牵头单位:县法院)
8.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9月底前,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实现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车辆、纳税、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10月底前,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县税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9.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强化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8月底前,实现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处置相关财产。(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10.支持法院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线上推介财产处置方法,提高债务人财产的变现价值。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8月底前,加强债权人网上投票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10月底前,实现移动端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等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十)执行合同领域
1.提升诉讼服务软环境。6月底前,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升级版,公开服务承诺,全面践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展示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县法院)
2.完善分段式执行全流程运行机制。10月底前,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分级过滤,促进执行动作规范化、执行流程标准化。突出执行的强制性,落实“五个一律”强制措施,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建立与分段式执行全流程相配套的执行业绩评价制度,激发执行队伍的内生动力。推动智慧执行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执行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
3.完善多元解纷体系。10月底前,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和中小企业联合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4.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改革,聘请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10月底前,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法院,建立相关领域诉前中立评估模式。支持法院建立全县中立评估机制评估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法院)
5.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智能识别相关要素判断案件繁简。支持法院有序扩大独任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12月底前,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0%以上,全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法院)
6.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支持法院优化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诉状自动生成,执行立案一键触发。(牵头单位:县法院)
7.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充分运用云存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提升当事人在线诉讼体验,让更多的当事人选择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完成庭审。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11月底前,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牵头单位:县法院)
8.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理。6月底前,成立专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企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定期开展专项法律宣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牵头单位:县法院)
9.切实加强审限管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延期开庭不超过一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超过两次,尽量减少当事人开庭次数,提高审判效率。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12月底前,有效公开率达到95%以上,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民商事全部流程节点信息。(牵头单位:县法院)
10.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加快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12月底前,完成法院办案系统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对接。(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11.深化电子卷宗改革。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卷宗公开与协同、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类案推送等场景中的智能化应用。优化网上阅卷机制,将阅卷申请审批制升级为直接推送制。(牵头单位:县法院)
12.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严格控制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时间,主动向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发放。实现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县内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和查控。(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公积金中心等县有关部门单位)
13.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牵头单位:县法院)
14.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开展相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牵头单位:县法院)
15.持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多角度对备案机构逐案打分考评,对得分较低的机构,采取约谈、暂停委托以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牵头单位:县法院)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1.深化“沭心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推进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推动就业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城市就业环境,积极参与全省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评选。(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加强新业态用工保障。7月底前,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邮政公司)
4.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推出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的区域就业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就地就近化解。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12月底前,争创1处星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提升办案效能。(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6.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按照上级部署,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转移接续平台,8月底前,实施业务归集,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7.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联合办。按照上级部署,9月底前,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在移动端联合办理,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便利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8.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当月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方便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及时获取领取证明。(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9.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当月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方便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及时获取证明。(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0.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推广使用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十二)政府采购领域
1.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备案。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启线上备案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线上备案制度,实现全流程在线监管,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履约验收比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5月底前,对适宜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按照省市部署,6月底前,实现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4.优化政府采购资金电子化支付服务。按照省市部署,8月底前,依托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资金拨付进度供应商实时在线查询、支付进度系统自动提醒。(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省市部署,5月底前,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顶格优惠。(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6.推行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试点。按照省市部署,5月底前,选取物业、家具、体育器材等采购品目,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评审专家异地线上评审试点,并逐步探索在更多领域推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完善项目履约验收跟踪监管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5月底前,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备机制,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到期履约验收工作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时效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8.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化试点。根据省市部署安排,9月底前,在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内,对须组织进场招标的项目,建立招标文件标准化样板库,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服务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向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品目扩展,全面提升招标文件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三)招标投标领域
1.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清理招投标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招标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9月底前,根据省市部署,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各招投标监管部门督促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4.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9月底前,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5.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5月底前,根据上级部署,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投、开、评、定等所有交易环节线上化、无纸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6.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扩容升级工作,12月底前,实现申领CA后,即可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实现“一把CA走山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探索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电子化。12月底前,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推动各方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合同签订和变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8.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11月底前,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四)政务服务领域
1.打造高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对县政务大厅按照开放式城市政务服务会客厅打造,优化大厅功能布局,设立电子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办服务区、企业开办专区、政务服务体验区等功能区,持续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加快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工程,确保90%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达到标杆型,推动帮办代办、预约服务向镇街全面延伸,进一步深化政银、政企、政商合作,打造全城“多点办照”新格局,切实做实“15分钟政务服务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3.健全特色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原有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进行创新升级,扩充服务范围,配强服务力量,优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综合、能力精干、服务优良的帮办代办服务队伍,为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实施、企业群众办事效率提升助力加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4.推广食品经营许可证“云核查”。6月底前,对学校、医院、幼儿园等特殊主体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推广经营场地“云核查”,运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率再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5.打造“1+1+1+N”政务服务直播可视化工作新模式。依托新媒体开通政务服务直播间,定期上线直播,与群众实时互动,听取意见建议,解答问题诉求,讲解最新改革政策措施,搭建政府与企业群众的连心桥。3月底前,启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直播间以及2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务直播间;6月底前,形成改革经验全县推广,形成常态化政企、政民互动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6.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统一、同源”原则,对涉及的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40+同”,推动“展示侧、受理侧、办理侧”三侧数据同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7.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深入开展“双全双百”2.0工程,推出不少于2项“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8月底前,梳理制定“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标准。12月底前,实现“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8.推动线上应用标准化。12月底前,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成果,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善网上“双全双百”专区,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快办、掌上易办、就近可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9.加强“爱山东”运营推广。统一线上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办事渠道,统筹纳入“爱山东”品牌管理,融合更多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进外商投资、工作等涉外事项纳入“爱山东”办理,10月底前,新打造不少于5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拳头应用”,构建移动政务服务“总枢纽”。12月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托统一业务中台,实现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对外展示及申报端口标准一致、流程一致、体验一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打造2.0版无证明城市。推广应用好“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结合“无证明之省”部署,6月底前,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和专题库,开通面向企业群众的证明开具掌上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属数字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企一档”。12月底前,通过深化与市级电子证照系统纵向横向对接,推动电子证照证明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调用,实现电子证照“亮证即用”,助力“无证明之省”建设,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1.强化数据汇聚分析和展示应用。持续抓好有效电子证照数据、政务办件数据归集。加强对涉企事项运行数据、大厅流量数据、系统办件数据的日常监测、汇聚分析和成效展示,实现事项办理-办事评价-问题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定期编发《政务服务数字参考》,挖掘数据价值,做好研判预警,提高服务企业精准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12.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开展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推进全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人员配备、管理考核、数字化应用、综合受理、事项管理、办理标准、场所改造、标识名称、业务培训、服务制度”“十统一”。5月底前,积极争取我县部分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成果在省“云上展厅”全面展示。12月底前,建设完成速度快、标准高、协同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办理,实现24小事“不打烊”自助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单位)
13.推广“静默认证”模式。5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对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事项推行“静默认证”模式。6月底前,将“静默认证”范围扩展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事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14.推行车辆“随到随检”服务。在全面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开通“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进一步优化车辆检测渠道,在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代办企业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方便群众“随到随检”。(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15.积极探索智能审批模式。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应用,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便捷服务,完善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10月底前,推动不少于16项服务事项实现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项高频服务事项智能审批、秒批秒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16.打造政务服务“网购版”智能总客服。强化事前辅导,依托县镇两级服务中心设置实体智慧导服中心,整合线上线下帮办资源,组建县镇两级导服队伍。10月底前,依托市级智能导服系统,推广应用好“智能+人工”咨询服务、远程帮办申报、企业诉求反馈等功能,完善业务知识库动态维护机制,实现县镇一体化运行,打造7×24小时全天候无间断“沂蒙政务云客服”。(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7.推动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出台县级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县级本地标签化企业库,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结合上级部署,建立县级企业服务中心,并开设小微企业公益讲堂、定期举办见面交流会,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县场、进企业,搭建政企常态化交流通道。6月底前,强化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动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初步实现政策“直通、直达”,企业“直感、直享”。12月底前,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一码支付”平台,推动涉企资金申领“码上兑现、零跑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8.拓展跨域通办服务模式。做实做细132项跨省通办、298项全省通办、626项全县通办事项。深度对接长三角区域、淮海经济区城市,持续扩大通办事项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9.探索市县一体化审批新机制。9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县级一口受理、市级后台审批、县级统一发证”,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大事不出县”。(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0.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开展“数用”行动,12月底前,围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数据支撑等重点领域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牵头部门: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围绕电子证照归集、制作、推广应用等,制定出台《临沭县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12月底前,完成暂行办法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围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件事主题服务”等方面,出台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固化改革成效,提升改革影响力;12月底前,完成标准规范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2.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12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功能,2022年新建商标品牌指导站4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实施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同时做好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争全年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9月底前,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力争实现涉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法定办理时限压减20%以上;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制度,实现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9月底前,依据全市已健全的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受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6月底前,承接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监管权限,强化代理机构属地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参与沿黄9省(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行动。12月底前,依据上级制定的全市重点地理标志监管清单及纳入黄河生态经济带9省(区)共建共享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积极受理外地移交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线索,开展查处行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临沂工作站作用,提高质押登记质量与效率。全年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应做尽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六)市场监管领域
1.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统计、人社、海关、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6月底前,按照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次填报、多方共享”。推进企业年报精细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人民银行)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6月底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9月底前,探索开展竞争政策第三方评估,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联合会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监管领域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计划,规范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好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发起内部检查任务和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做好平台填报和维护工作,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慧化水平。6月底前,按照统一部署,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标签式监管”,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风险和信用等条件,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6月底前,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监管程序。9月底前,建立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机制。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6.统一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分类标准。12月底前,根据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相关工作,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一件事”。9月底前,在预付式消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1.争创科技创新示范县。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搭建“1+N”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以创新驱动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投促中心、县经济开发区)
2.建设政企联动的公共科技创新体系。科学谋划,精准发力,以政府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总领,引导带动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试点,逐步实现每个主导产业、每个规上企业都有创新平台,构建强而有力的县域科技创新支撑。(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我县“3+2”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专利数量多特别是有发明专利的企业,力争经1-3年精准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健全技术创新中心网络。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1-2家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5.创新科研工作机制。9月底前,推动各类实验室重大科研设备向社会有序开放。12月底前,对县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6.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科创企业,12月底前,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7.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批贷款2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8.实施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组织参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引导技术、人才、成果及资金等各类资源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9.提升激励性政策兑现便利度。推动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标准化服务。6月底前,进一步简化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10.完善孵化培育体系。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12月底前,推动县人才发展集团成为市级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11.优化青年人才引进方式。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12月底前,根据省级部署,向100所以上国内知名高校定向推送全县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省、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清单,向县内重点用人单位推送国内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院系学生就业联系人等信息,实现网上投递简历、网上面试,做好签约后续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2.加大力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稳步推进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计划,扩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渠道和规模,提升人才引进质量,12月底前,引进不少于10名海外留学人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3.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落实好2022年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计划,12月底前,全县自主评价企业达到16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4.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10月底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包含突出技能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积极做好企业薪酬分配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5.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11月底前,根据市级部署,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6.建立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9月底前,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动态建立市场化引才育才服务重点推介清单,促进人才、产业、岗位精准匹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7.提升人才服务质效。12月底前,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工作站,注重政策兑现,最大限度实现便利化政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8.深入推行人社服务“双专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人社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和劳动监察特派员“双专员”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双专员”宣传人社政策、服务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实现人社部门与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落实、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9.推行“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9月底前,以“乡村振兴合伙人”系列文件为参照,加大“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力度。采用座谈会、专题讲座、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以促进朱村“一村带九村”片区乡村人才振兴战略落实为基础,以点带面,壮大乡村振兴合伙人项目。建立乡村振兴合伙人服务体系,本着“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原则,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提供实时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20.开展“双招双引”人才及其亲属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10月底前,全面依托山东省“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开设“双招双引”医保服务窗口,为我县持“山东惠才卡”和各级人才服务保障凭证的“双招双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提供同事项、同流程、同标准、同质量的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1.高标椎打造政金企对接平台。通过举办政金企对接会议等举措,形成政府搭建平台、金企沟通合作的良好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企业发展,大力缓解我县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新型农业主体资金需求压力。(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各金融机构)
22.用好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政策。紧紧把握住我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的政策窗口期,在机制建设、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辅导培育等方面精准发力,加速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力争企业上市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至少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1家企业。(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3.建立国际物流常态化诉求解决机制。7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办理上级商务部门推送至我县的外贸企业海运、空运、铁路运输方式等国际物流诉求。做好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交运局)
24.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12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扩大企业注册覆盖面,精准推送有关政策,“一企一策”解决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5.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响应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主体,积极申报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26.实施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将全县城区、镇街驻地、村庄、道路、河道、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统一托管、统一运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专业环卫公司统筹的全县保洁工作新模式,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城乡环卫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县域保洁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27.开辟“互联网+自然资源执法”新路径。12月底前,拓展“135”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模式,不断探索自然资源监管、查处、保护的常态化新路径,开发建设“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非现场监管,推动执法巡查工作由“人防”变为“技防+人防”,逐步实现执法监管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28.健全自然资源联合执法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制定工作规范,细化责任分工,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开展集中观摩行动,每月20日组织各镇街、监管部门、村居对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观摩,提高控违拆违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县银保监组、县城投公司,各镇街)
29.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深化核心区域范围内餐饮油烟监管联动排查,狠抓道路运输和工地周边扬尘污染管控,开展砂石开采、矿山修复、畜禽养殖、散乱污、城区气味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让临沭的天更蓝、风更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30.集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穆疃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牛腿沟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维护更加“清澈”的临沭水环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31.守牢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底线。加强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用地准入,确保危险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推进危险废物企业在线监管平台使用,强化跨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涉危废固废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
(十八)减税降费领域
1.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税额标准严格按规定税额标准50%执行。(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3.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严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4.鼓励就业创业。延续执行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最高上浮标准税收扣减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全面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6.减轻民用建筑工程负担。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至1800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7.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8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防止乱收费冲抵减税降费红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九)法治保障领域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6月底前,由县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单位。12月底前,健全政务诚信监管机制,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提升涉企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规范涉企执法办案,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9月底前,组织开展“乱罚款”专项监督,重点对是否存在下达罚款指标或罚款任务、随意检查、超标处罚、处罚不公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4.完善优化法治环境保障机制。紧扣法治临沂建设指标体系,抓好任务细化分解和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指数评估工作。深化平安临沭法治临沭建设,持续推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律师惠企服务,组织律师参与企业法治体检。(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实施意见的总体推进,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分工,会同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高效推进。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落实,跟进督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升工作成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吃透弄清任务要求,确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间要定期开展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的关心关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更加符合上级部署要求,更好迎合广大市场主体的需求期盼,持续利好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督导调度,通过实地核验、量化通报等方式,加快工作推进,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牵起头、负起责,发挥协调总揽作用,各单位之间要做到协同配合,并肩作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推广活动,及时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法和创新举措宣传出去、解读出去、推介出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为营商环境的浓氛围。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沭政办字〔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已确定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70件民生实事,现将实施计划公布,请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十项民生实事由县政府督查室立项督查,并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附件: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民生实事汇总表
附件
临沭县2022年度“民生惠县”十项民生实事汇总表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实施内容 |
备注 |
一、 推动乡村振兴 (4件) |
1 |
解决农民 种植技术难题 |
县科技局 |
针对基层反映种植管理技术、加工技术、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等问题,组建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队,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2场、技术培训2场,培训新型农民6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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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发放 |
县农业农村局 |
全县共核实小麦种植面积55.8万余亩,每亩小麦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4元,共发放7400余万元。 |
||
3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致富带动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 |
|||
4 |
农村供水工程 维修养护项目 |
县水利局 |
投资376万元,对石门、青云等6个乡镇14个自然村及凌山头水厂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
||
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5 |
物业领域 突出问题整治 |
县住建局 (县住保中心) |
1.加强物业监管。重点整治物业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公共收益不及时公开、乱收费,卫生清理不及时、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物业企业信用录入不规范等问题。2.落实属地责任。提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和组织率,对辖区内业委会进行培训,推进物业管理智慧平台使用,监督物业投诉问题解决;推广建立物业诉调对接中心,6月底前组建完毕。3.解决突出问题。加快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专营设施的改造移交,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开展整治;对每月12345投诉量高的小区重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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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雪亮工程”批次更换和增点扩面 |
县委政法委 |
对2016年建设的“雪亮工程”3300路村居视频监控和2017年建设的“三无小区”430路视频监控,用三年时间完成更换,2022年投资约50余万元更换1140路视频监控。按照行政村不少于8路的标准补点建设视频监控;联网接入安全生产、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视频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融合共享,提升实战应用水平。 |
||
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7 |
推进“无证明 城市”建设 |
县行政审批局 |
6月份全市统一开发上线“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第一时间进行调试推广。与市行政审批局同步推出第二批“免证办”事项清单,确保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 |
|
8 |
打造“一站式” 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
组织县直部门梳理惠企政策并录入平台,依托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县级企业库,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组建县级企业服务中心,开设公益讲堂,定期举办交流会,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推动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12月底前,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一码支付”平台,推动涉企资金申领“码上兑现、零跑腿”。 |
|||
9 |
打造县、镇、村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 |
制定《临沭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成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形成全市最优、全省有影响力的三级政务服务临沭品牌。 |
|||
10 |
医保经办 服务下沉 |
县医保局 |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向村级延伸,建设村级医保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县拟开通200余家村级医保服务站点。 |
||
11 |
推进183种国家谈判药品在2家定点医院、5家定点药店“双通道” 供应保障 |
实行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政策。对于县医院、中医院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通过国大中心店、仁和堂常林大街店、国控关爱中山路店、百杏林大药房、印象城大药店等5家药店予以保障,方便群众购药。 |
|||
12 |
健全职工门诊 共济保障机制 |
改革个人帐户,调整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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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域商贸流通 体系建设 |
县供销联社 县商务局 |
推动县域商业发展,今年在县城建设一处县级集配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处商贸综合服务社,实现商业网点行政村全覆盖。计划到2025年县城拥有一处集配中心、3-5家连锁商超,乡镇拥有17家商贸综合服务社,村级部署300余家商业网点,基本实现县域商贸全覆盖。同时,推动银行入驻,为商业网点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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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优化公共服务 (18件) |
14 |
加强公共卫生 医疗服务 能力建设 |
县卫健局 |
组建医疗救治梯队和专家团队,在县医院南院区、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黄码医院”。各隔离点配齐医护人员,规范管理健康检测、生活垃圾处理、被隔离人员及环境的采样、隔离环境消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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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创建老年友善型 医疗机构 |
围绕老年友善文化、友善管理、友善服务、友善环境4个方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全县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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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提升中医药 服务能力 |
打造市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药服务综合大楼,争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3处精品国医堂,县域共享中药房服务向经济开发区扩展,开展“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国医堂建设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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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升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 服务能力 |
创建市级示范村卫生室10家,中心村卫生室达到13家,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医疗服务活动。实施对口支援帮扶三年计划,从县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100人到基层一线,帮扶乡镇卫生院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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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进预防接种 门诊标准化建设 |
优化预防接种门诊资源配置,至少建成一家成人接种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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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核酸检测 服务能力和应急 防疫物资储备 |
维护信息系统平台,核酸检测人员全员培训,确保日检测能力2.96万份;储备防护服、N95口罩、试剂、采样管、拭子等物资,保持满足全县全员核酸检测需要;购买负压救护车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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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疫情防控 隔离设施和方舱 医院建设 |
储备隔离房间3521间,达到每万人60间标准(常住人口58.6万人)。在滨海高新区建设1处大型集中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占地84.5亩,新增隔离区床位数1024个,方舱医院床位数约16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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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快发展 “互联网+医疗” 服务 |
县卫健局 县医保局 |
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住院费用、健康体检报告实现手机便捷查询;全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县医院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率分别达到70%、50%;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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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大财政 民生保障力度 |
县财政局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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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构建便捷交通(4件) |
23 |
推进城区停车 设施建设 |
县综合执法局 |
在城区重点路段新增公共停车设施,计划增加公共停车位5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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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区交通环境 综合整治 |
县住建局 县交警大队 |
对中山路与夏庄街、青云山路与常林大街、光明路与常林大街、中山路与兴大街等4个路口实施道路渠化改造;在5个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及交安设施;优化城区30个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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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开展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
县交警大队 |
重点对城区范围内闯红灯、机非混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改善城区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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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提升城市公交 服务水平 |
县交运局 |
新增38辆新能源公交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条以上,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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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丰富文体生活(6件) |
27 |
“送戏下乡” 文化惠民演出 |
县文旅局 |
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36场次,覆盖所有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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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村公益电影 放映活动 |
完成“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000场,覆盖全县所有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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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举办文化旅游 惠民活动 |
结合第六届临沭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开展“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及旅游节庆活动,满足多样化文化旅游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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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提升公共文化 服务设施 |
新建城市书房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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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学校体育 场馆设施开放 |
县教体局 |
2022年,计划将一初、四实小、县实验小学、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郑山街道南古初级中学、蛟龙中学、大兴初级中学、大兴古龙岗初级中学、玉山初级中学、东盘初级中学、店头中学等11处学校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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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农村健身器材 维护更新 |
县体育中心 |
对全县59个村的健身器材进行维护更新,损坏的予以更换、破旧的予以翻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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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建设舒心家园(7件) |
33 |
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 |
县综合执法局 |
至少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成1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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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农村地区 清洁取暖 |
县住建局 |
2022年,新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539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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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城市社区 充电桩安装 |
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对新建小区把好源头规划建设关,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加快设施改建,对既有小区推进设施补建,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小区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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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推进城市公园 建设 |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和 规划局 |
在城区新建、改造街角游园、口袋公园6个,满足群众“推窗见绿、漫步进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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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发展农村 新型住房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
优化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方案,根据农村不同年龄、收入、生产生活方式,分类施策,设计不同面积、不同套型组合,设计出一批农村新型住房方案;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导并推动各镇街实施,确保全县不少于5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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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保障性住房 政策落实力度 |
县住建局 县住保中心 县财政局 |
发放租赁补贴9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85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5户),分配公租房1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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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进智慧安防 小区建设 |
县公安局 |
制定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及方案,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对全县71处小区进行摸排,推广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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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促进就业增收(4件) |
40 |
强化城乡公益性 岗位扩容提质 |
县人社局 县残联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905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05个,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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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促进重点群体 就业 |
县人社局 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回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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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大创业 信贷支持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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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优化企业工资 收入分配 |
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县工商联 |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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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提升为老服务(3件) |
44 |
增加养老服务 供给 |
县民政局 |
举办2022年全县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班,培训护理员35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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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65岁以上农村老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 |
县文旅局 县广电公司 |
为28000余户农村65岁以上老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财政每年补贴2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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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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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爱妇女儿童(8件) |
47 |
适龄妇女 “两癌”筛查、救助 |
县卫健局 县妇联 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 |
为全县25700名35-64周岁的适龄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切实提高两癌的早诊率、早治率,维护妇女健康;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30人,提高患病妇女救助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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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服务 |
县卫健局 |
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通过培育民营托育机构、公立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政府出资建设等方式,12月底前实现新增1700个托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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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爱妇女儿童(8件) |
49 |
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全覆盖 |
县教体局 |
计划为13163名贫困学生发放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1387.84万元;为409名学生免除学前、高中学费80.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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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扩增学前教育 学位资源 |
招聘幼儿园教师160名;实施中山路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231平方米,总投资580万元,新增学位36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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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扩增普通中小学 学位资源 |
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2个:中山路小学、苍源河实验学校,总建筑面积29899平方米,总投资13046万元,新增学位2700个。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4.42%的调减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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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提高特殊教育 办学水平 |
2022年,推动四实小、五实小等2所学校创建省级随班就读示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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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健全课后服务 保障机制 |
按照“一校一案”方式,将4处驻城初中纳入服务半径,实现课后服务在92所小学和城区学校“全覆盖”,受益学生48781人。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做到“凡举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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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加强学校安全 风险状况评估 |
根据市局制定的行业安全评估标准,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状况评估,线下评估59所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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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强化扶危解困(11件) |
55 |
困难退役军人 帮扶救助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为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00人,拓宽保障渠道,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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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 救助力度 |
县卫健局 县委政法委 |
落实“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机制,对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对995名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落实有奖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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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提高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
县民政局 |
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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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农村地区 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
通过危房改造项目解决我县92户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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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强化扶危解困(11件) |
59 |
健全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年度救助起付标准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限额以下部分给予50%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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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完善特殊学生 救助服务 |
县教体局 县残联 县卫健局 |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为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等方面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及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在校生130名,因身体原因需要送教学生13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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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免费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 |
县残联 |
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集中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30名,为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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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建设“如康家园” 残疾人服务平台 |
完成2处城市社区“如康家园”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便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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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提高工伤保险 三项定期待遇水平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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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开展困难职工 帮扶救助 |
县总工会 |
为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开展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项目,帮助困难职工提高基本生活水平、就医以及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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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推动职工 互助保障 |
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年内力争入会8500人次,实现职工惠普服务广覆盖,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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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守好“一排底线”(5件) |
66 |
保障餐饮等产品 质量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 |
年底前实现93家学校食堂、4家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100%覆盖,及时督促学校、养老机构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年计划实现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2600批次(含食品安全抽检1900批次),守牢餐饮等产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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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开展“查保促” 群众性安全生产 活动 |
县总工会 县工信局 县应急管理局 |
督促企业做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全员安全培训,发动广大职工认真开展以排查隐患、规范操作、消除风险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整改,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企业安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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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店头消防站建设 |
县消防大队 |
拟将南古消防救援站搬迁至店头镇(原店头镇治超站),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建设三层执勤楼及附属生活训练设施。优化消防站布局,完成森林队伍建设任务,满足火灾、洪涝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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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打击非法集资 |
县地方金融中心 县公安局 县人民银行 县银保监组 |
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开展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教育,确保全年开展宣传活动50次以上,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以上。督促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梳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提出处置方案,做好风险化解。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健全案件处置机制,依法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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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汛前河湖水质 超标隐患 排查整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临沭县2022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重点河湖为主,彻底摸清并清理整治全县河湖(沟渠)水质超标隐患问题,汛前完成。消减汛期污染,力争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平稳度汛。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沭政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22年4月11日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鲁南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沂蒙老区‘好日子’示范区、精致美丽卫星城”为目标定位,以“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为工作准则,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忠诚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全力谱写“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建设新篇章。
第三条县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和维护县委的全面领导,对县委决策部署要坚定不移抓学习、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工作。县政府领导同志实行依次替补工作制,县长出差或出访期间,由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代为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副县长出差或休假期间,由补位的副县长代为处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六条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县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县政府决定和县长交办事项。
第七条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坚决贯彻落实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政令畅通。
第八条除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设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外,一般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相关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抓好推进落实。
确因工作需要的,以联席会议、工作(项目)推进小组等形式抓好协调、推进和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单独设办事机构,不明确机构规格,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核拨经费。不得替代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准超越规定职责开展工作。严禁从事经济活动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借款、担保等。
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办公室职责的单位,应充分履行建章立制、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决策服务等工作职责,每年向县机构编制部门报告履职情况。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九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大力营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
第十条加快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千方百计转动能、优产业,坚定不移促改革、求创新,不遗余力补短板、防风险,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十一条严格市场监管。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统筹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依法监管、公正监管、综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要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水平,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第十二条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第十三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
第十四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绿色低碳优能战略,铁腕整治环境污染,加快生态治理和修复,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县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严格合法性审核,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增加其义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部门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及时报县政府备案。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等,应当事先请示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县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十九条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谁负责、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由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答复意见或者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并由县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审核。
第五章 依法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二十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充分沟通协商;涉及各镇街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会议、调研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重视发挥智库作用,建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经济、城建、科技等顾问,强化参政咨询评估功能,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十三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定期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第二十四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第二十六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凡申请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府信息,均由起草单位或责任单位依法提出公开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复核后依法依规答复。
第二十七条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全县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成效,切实做到利企便民。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和回应公众关切,努力争取各方面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政府要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主动接受县政协、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监察委员会和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统计机关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
第三十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行风热线等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县政府领导同志及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第三十一条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强化层级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五)讨论决定其他需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
县政府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十四条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并主持。出席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阶段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级预算和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城市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年度城建计划、土地利用计划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三)讨论需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或文件,讨论通过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
(四)审议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关重要文件。
(五)审议给予或解除行政处分、以县政府名义表扬奖励、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授予临沭县荣誉公民、建立友好城市等事项。
(六)其他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第三十五条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由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交流重要工作情况。
(二)研究处理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解决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县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三十六条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或县长、副县长委托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召集和主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具体事项。
(二)协调分管部门之间或与其他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的事项。
(三)研究协调需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七条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县长、副县长提出,或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提出;县属国有企业需提出议题的,应通过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县直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或下设机构需提出议题的,应通过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拟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要讲程序、讲规范。部门、单位提请研究的议题,要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同意。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会前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一致,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须由主办部门附协调说明,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或协助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协调;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或人员、机构、资金等问题的,主办部门会前要与人社、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充分酝酿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九条拟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除特殊情况外,应于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运转,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定。
第四十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安排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报县长确定。
第四十一条县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须向县长请假;其他与会人员请假,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向县长报告。县政府专题会议,与会人员不能参会的,须向召集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同志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通报无故缺席、替会行为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时,不得自行录音录像;不得将标记“会后收回”的材料带离会场;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属尚未决定或不适宜对外公开的不得擅自引用或对外扩散,对研究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不得在会外传播。
第四十三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纪要,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县长签发。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分管有关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同志签发。
第四十四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第四十五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精简会议的有关规定,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凡提请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或报县长批准,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召开。除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县长批准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得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的会议坚决合并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县政府名义召开,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的不集中开会。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一律不邀请县长出席。邀请副县长出席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邀请村居(社区)负责人参加,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一律只开到镇街对口部门,不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凡一次性开到基层的全县性会议,不再层层重复开会,可采取督查、考核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各类工作会议主题要明确、准备要充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质量和效率,重在解决问题。
第四十六条上级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县政府有关部门商洽在临沭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性会议,有关部门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需县政府领导出席、县财政解决经费的会议,须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作出答复和安排。
第九章 公文处理
第四十七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报县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向县政府报送需要审批的公文,除县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的重要、紧急、涉密事项外,应当交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核、运转,不得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不得多头主送、越级行文。严格控制报送县政府的公文数量。凡属县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将公文报送县政府有关部门,并主动与其协商处理,不得直接报县政府。
第四十八条请示、报告类公文,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报送县政府的请示必须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应当明确。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主办部门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县政府审批。部门间意见不一致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意见,与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县政府决定。
第四十九条向县政府报送公文,要实事求是地标注公文密级和缓急程度,确属紧急事项的,应在文中注明紧急原因及在本部门的办理过程。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行业协会和部门管理机构等,不得直接向县政府报送公文。确需向县政府请示报告的,应当由其主管部门向县政府报文。
第五十条县政府领导同志对上报的有具体请示事项公文,应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日期。对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五十一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其内容应属于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定、政策措施以及需要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和周知的重要事项;一般由主管部门代拟文稿及发文说明,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审理和送审、送签。县政府领导同志不直接签发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审理的公文。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其他部门协商会签,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内容须经县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报批。以县政府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需事先经县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政府同意。
第五十二条县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未经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各部门不得直接向下级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也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向本部门报送公文。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级业务部门行文。确需向下级政府行文安排部署工作的,应报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后,在文中加注“经县政府同意”字样,由县政府授权部门行文。县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行文,更不得对外发布指令性公文。
第五十三条公文签发权限:
(一)以县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和以县政府名义向国家行政机关、省行政机关、军队机关、驻外使领馆报送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公文,由县长或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签发。
(二)以县政府名义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县长签发。
(三)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街道办事处县管干部非选举产生的行政职务任免公文,由县长签发。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国(境)任务批件,由县长签发。
(五)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其他公文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根据公文内容,由分管副县长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内容涉及其他副县长分管工作的,需请其他副县长审签;分管副县长认为必要时,报请县长签发。
(六)已经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属于例行批准手续的事项,需以县政府名义行文的,由县长或授权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七)特殊、紧急情况下,经县长或副县长授权,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可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五十四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改进文风,大力精简文件,提高文稿质量。行文应当确有依据和必要,有建设性、创新性举措,力求务实管用。对文稿质量差、无实质性内容的报送文件,县政府办公室要一律退回。例行性和阶段性的工作部署、检查或要求下级上报有关情况、数据资料等一般不发正式公文;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政策的,一律不制发文件;非紧急重要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解决的事项,不印发文件;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简报须经县政府办公室核准;非涉密文件通过协同办公专网传输平台传递、不印发纸质公文。未经制发单位同意,严禁利用互联网进行存储、传递和处理。严控文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稿一般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
第五十五条实行公文处理通报制度。各镇街、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将在全县政府系统予以通报。
(一)公文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内容避实就虚、文稿质量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
(二)文件报送时间滞后、急件缓送、部门间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三)公文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直报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多头报送、越级报送,代拟稿“带病”提交的。
第十章 政务信息和督促检查工作
第五十六条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十七条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动态,事关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重要的社情民意和基层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
(五)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
(六)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工作、重大情况的分析预测和政策建议。
(七)国内外可供借鉴的新思路、新政策和新举措。
(八)其他需报送的政务信息。
第五十八条报送政务信息要实事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注意贴近领导决策需求,突出重点、把握要点、挖掘亮点、抓住切入点,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第五十九条县政府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切实增强狠抓落实本领,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把加强督促检查贯穿于政府工作各方面,注重运用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方法,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对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实施联合督查机制。
第六十条县政府办公室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督促检查任务台账,加强督促检查活动统筹,精准、精简、高效开展各类督促检查活动。县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的重点:
(一)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开展的督促检查活动。
(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
(四)县政府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五)重要事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
(六)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
(七)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开展的其他督促检查活动。
第六十一条督查要真督实查、注重实际效果,对问题盯住不放、加强督办,列出清单、挂账整改,严防表面落实、会议落实、文件落实,以正在推进应付督查,逾期的及时督办、通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才可销号。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经常组织开展“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成果、形成长效。
第六十二条强化督查检查结果应用,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问责或纪律处分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第六十三条从严控制各类实地督查活动,除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开展覆盖全县镇街(区)的实地督查。未经批准,不得以县直部门、单位名义组织开展跨部门实地督查活动,不得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办公室下发督查通知。
第十一章 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第六十四条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县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县政府内部提出。代表县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县政府同意。
第六十五条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县长、办公室主任离开本县的,应报县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告知县政府办公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县的,须提前3天请假,向分管副县长汇报、经县长批准后方可出行。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在离开岗位的同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返回工作岗位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县政府办公室销假。县政府领导同志除有特殊、重要公务活动外,不得缺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
第六十六条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七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所联系的县直部门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协助副县长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县长请示、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向县长请示、报告。向县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亲自把关,认真执行“两同时两提前”制度等相关要求,不得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告代替正式报告;要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第六十八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指导、检查、督促政府系统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第六十九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接待,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地方的送礼和宴请。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七十条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作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依法秉公用权,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七十一条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新变化新趋势,积极学习各类新知识,努力提高干事创业本领。
第七十二条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持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自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不充分论证评估不决策、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要改进调研工作作风,既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县政府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牵头重大课题不少于1项。调研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陪同部门负责人尽量精简。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调研时陪同人员视情酌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可不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调研的基层单位只安排1人参加。到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调研时,其在异地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到现场陪同。调研中涉及的相关镇街和单位不安排车辆随行。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调查研究要简化接待,严禁警车带路,严禁边界迎送或组织干部群众迎送,严禁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严禁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严禁摆花草和豪华用品,严禁铺设迎宾地毯,严禁献花插彩旗,严禁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上酒。
第七十三条县政府领导同志和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工作安排应优先服从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政务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等,一般不公开发表。以县政府名义首次主办的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须提前12个月提出申请。以县政府名义再次主办的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须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县政府集中研究后按程序报批。
第七十四条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除县委、县政府批准外,县政府领导同志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不作报道。
第七十五条县政府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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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示范期(2022-202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
示范期(2022-2024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确保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取得实效,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县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保护机制,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县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2022-2024年的具体目标
争取经过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示范期,实现各项知识产权指标明显提升,以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地位。具体目标如下:
1.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了《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临沭县专利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并认真落实,加大经费投入。
2.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全县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到2024年,实现全县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倍增;商标申请量、注册量和有效量稳定在全市领先水平,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进和完善版权保护,版权自愿登记量、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注册登记量稳步增长。
3.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积极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围绕我县主导产业,支持引进优秀专利在我县产业化,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
4.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成效突出。完善我县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积极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协助省、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侵权假冒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5.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企业建立工作联系数量超过120家;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支持鼓励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县内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依托临沭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接洽有关信息传媒公司,逐步建立我县专利信息数据库。
6.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3.15”、“4.26”等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及“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县、进医院”等特色活动。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1.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落实《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对专利大户的奖励扶持,引导和支持各种优势资源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集聚。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专利导航分析为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专利挖掘和布局、专利预警分析,稳步提升发明创造的数量质量。
2.增强产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支持和引导,增强产业知识产权新优势和竞争力。加大食品加工、五金机械、家装建材等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导向作用。政府专项资金重点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把是否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时,以是否实现再创新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为重要指标,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集中管理、委托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推动知识产权落地转化。积极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充分发挥县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一批拥有高价值专利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对拥有知识产权特别是高价值发明专利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或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适应临沭实际的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落地转化。
3.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发挥专利信息分析在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导航作用,鼓励食品加工、五金机械、家装建材等传统和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产业领军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将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为企业发展方向、定位和路径提供指引。
4.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特别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落实省、市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照STR贴息60%的补助政策,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组织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效能。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保护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力度。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有专人负责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2.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县设立服务点,引导服务机构和企业深度交流、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建立知识产权政企服务联动机制,深入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五)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1.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活动,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县、进医院”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在全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技术人员中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普及性培训,抓好重点企业的提高性培训,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等,以提高决策人员、科技人员、营销和管理人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22年2月-2022年4月。
内容:成立全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22年5月-2020年8月。
内容:在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24年9月-2024年12月。
内容: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完善验收材料,迎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检查验收,并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时间:2024年12月及以后。
内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完成示范期以后,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护有力、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示范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部署,完善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及时调整和充实工作重点,解决存在问题。要求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强化协同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将知识产权工作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1.更加突出以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专利运用为导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2.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各种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
3.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知名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支出列入县财政一般预算,逐步提高县财政拨付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2.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特别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要设立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四)严格目标考核
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将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确保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对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营造浓厚氛围
要求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坚持普及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介绍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渠道和途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升行动
实施 方 案
为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全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低效企业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通过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与资源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认定和处置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又要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对清理出来的低效工业用地,以促进土地的重新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效企业处置工作,做到不留盲区。根据企业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实行“一企一策”。
3.实事求是,信息公开。不避难、不护短,真实准确反映利用状况,对低效工业用地实行督办,公开信息、公正执法、公平处理,及时进行通报及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权责一致,属地管理。各镇街和开发区负责做好辖区内低效企业处置工作,县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
(三)目标任务
结合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调查摸清全县低效企业情况,对排摸出来的低效企业逐宗分析、编制方案、妥善处置,切实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计划用四年的时间,力争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亩以上。具体目标:2023年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低效用地指亩均税收万元以下用地,下同)占比由目前的34.7%下降至20%以下;2024年亩均税收2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15%以下;2025年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出清;规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10%以下。
二、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全县范围内规上工业企业和占地面积10亩及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其中,企业实际使用面积的认定以企业围墙内(含围墙)面积为准,包括国有出让、划拨等形式使用的土地,无围墙的则以批准占地面积为准。低效工业用地企业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从用地的角度
1.新建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无法定理由延后一年以上未竣工的;
2.竣工后一年以上未投产或连续一年以上处于停产状态的。
(二)从合同的角度
已竣工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未达到合同或行业最低约定标准的。
(三)从税收的角度
1.合同有约定亩均税收的企业上一年完整年度亩均税收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
2.2020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部分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税收政策亩均税收达不到年度目标的企业除外),具体名单根据年度亩产效益评价分类结果和处置进度进行动态调整。
其它应纳入处置范围的工业用地。由县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专班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标准,不定时公布。
三、适用方法
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分类实施:
1.帮扶提升一批。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原因,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等多措并举帮助低效企业开展“瘦身强体”,尽快达标提质。加强对低效企业的税负辅导,尤其是将生产经营正常但亩均税收连续三年以上低于1万元的企业列为重点辅导对象,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实行按需开展涉税风险预警提醒等柔性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引导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价,鼓励自查自纠、自我修正,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经税务宣传辅导和风险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高风险纳税人,由税务部门依法立案检查。
2.限期整改一批。允许低效企业通过追加投资、规范经营、厂房出租等方式,提高土地单位产能。限期整改企业需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补充协议,约定投资期限、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限期内无法按照协议完成的企业列为重点低效企业。
3.并购重组一批。鼓励低效企业通过引进合作、资产重组、兼并等形式,引进优势企业(C、D类除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得单位用地产出综合指标明显高于原企业水平,合作引进的产业或项目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准入条件,严禁高耗能产业进入。
4.分割转让一批。若企业厂区内存在部分长期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和厂房,而现有使用的土地和厂房已经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发展需求的,允许企业在政策范围内,其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经抵押债权人同意且分割转让的可行性经相关部门严格分析的前提下,对土地进行分割转让,受让企业项目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条件。
5.收购储备一批。因项目、资金、预期效益等原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开发或达到预期目标的,对土地按评估价予以收储。若土地位于“一区三园”以内的,则由“一区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储;若土地位于“一区三园”以外的,则由所在地镇街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储。企业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为准。
6.司法解决一批。对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濒临破产,形成“僵尸企业”的,由辖区内单位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司法处置方式盘活土地,促使土地产生新的经济效益。
7.其他。对于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如有其它合法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则按照原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一)开展调查,托清底子。
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内的低效企业逐宗开展调查,并填写《临沭县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建立一企一册档案。
(二)规范程序,合理认定。
1.提前告知。在开展调查过程中,先由各镇街和开发区向低效企业负责人下达《低效企业告知通知书》,使其知晓有关事项。
2.正式认定。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低效企业告知通知书》后,如未在规定期限内(15天内)提出陈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出陈述但经调查后仍确定为低效企业的,各镇街和开发区再向企业负责人下达《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正式认定为低效企业。
3.媒体公示。领导小组将低效企业相关认定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拟订方案,分类处置。
1.拟订处置方案。《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下达后,由各镇街和开发区会同相关部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处置方法,共同拟订低效企业处置方案,并由领导小组对处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定并施行。
2.加强检查落实。各镇街和开发区每月对低效企业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和服务,跟进低效企业退出后土地利用状况;领导小组要对处置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定期通报处置进度。
3.完善处置记录。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完毕后,由低效企业提出申请,经各镇街和开发区初步验收后,报送领导小组认定。各镇街和开发区加强低效企业管理台账工作,及时归档,做到处置一宗、核销一宗。
(四)突出重点,多管齐下。
对处置方法均无法实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处置方案或整治后仍然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将列为重点低效企业,各有关单位要重点予以指导,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环保督察、安全检查、纳税评估、信贷监管及企业综合评价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1.发文通报。领导小组根据各镇街和开发区摸排汇总情况,定期对重点低效企业进行认定,并发文通报。
2.低效稽查。凡列入重点低效企业的,都将列为重点稽查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临沂市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动能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1〕134号)文件,严格实施差别化用电、用水、用气、用能和排污管控、融资贷款等政策;根据(鲁政字〔2018〕309号)规定,县城土地使用税按6.40元/㎡收取,建制镇及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按4.00元/㎡收取,取消一切政府性奖励补助。
3.有序清退。经以上处置方案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低效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清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成立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专班形式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协调解决改造提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抽调专人组建工业企业政策协调专班,负责推进全县工业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及执法整治、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各镇街和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推进改造提升工作。
(二)定期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一月一调度,各镇街和开发区工作小组两周一调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建立结账销号机制,实行销号申报制度,坚持清理处置一宗、验收销号一宗,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和遗留。
(三)压实责任。实行镇街领导帮包制度,“一企一策”“一企一专班”明确时间节点、完成时限,抓实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将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由县督考办及时跟进调度。对按时完成任务的,根据新增税收对镇街(开发区)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另行制定),对任务完成不力的镇街(开发区),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四)搞好服务。各相关单位要践行“保姆式”服务理念,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主动帮助企业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略)
2.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升工作职责分工
3.临沭县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分类处置工作流程
附件2
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升工作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通报等工作,在产业准入、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统筹考虑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改造提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制定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标准,核实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和建设规划情况,处置未依法办理土地合法手续以及构成土地闲置的企业,需要收储的企业用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业低效用地企业处置工作涉及的各项资金。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过程中妨碍、阻挠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法院:负责审理执行涉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案件,畅通破产重整清算程序,推动破产企业实现重整或兼并重组,实现债务人资源重新配置,发挥破产救治和退出功能,解决司法查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改过程中相关审计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汇总统计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厂房施工许可办理情况、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情况。
县住建局:已发现的未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厂房责令整改,并做好用水工作支持。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企业存在的超范围或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特种设备等相关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加强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监管。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查处工作中涉及予以关停的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职责加强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监管。
县税务局:负责核实企业税收入库情况,查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存在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取用水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情况及时下达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县综合执法局:根据职责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厂房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县发改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要素调控的企业配合做好用水用电工作支持。
县消防大队:依法查处低效工业用地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向金融机构通报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合规达标性审查,指导协调做好投资协议签订工作,对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项目或企业予以认定。
各镇街和开发区:“一区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区三园”内的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一区三园”)的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
附件3
临沭县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镇街、开发区: 填表人: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项目名称 |
联系电话 |
|||
宗地坐落 |
计量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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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
职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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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销售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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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工业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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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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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实缴税金 |
万元 |
|||
资源占用情况 |
土地总面积 |
亩 |
||
其中:土地出让面积 |
亩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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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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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取得时间 |
年月 |
|||
装变容量 |
千伏安 |
|||
用电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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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用电总量 |
万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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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排污量 |
污水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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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立方米 |
|||
贡献情况 |
亩产税收 |
上一年 |
万元 |
|
单位电量税收 |
上一年 |
元 |
||
拟定处置方案: |
||||
处置结果: |
||||
县低效整治办审核意见: 年月日(盖章) |
附件4
临沭县低效工业用地分类处置工作流程
一、限期整改
1.由正式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供下列材料:
①企业所利用工业用地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情况说明)
②企业近三年实缴税收报表;
③限期整改申请意向书;
④限期整改计划报告书;
2.“一区三园”内企业将上述材料交“一区三园”办公室,其他企业将上述材料交所在镇街。由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审定意见呈报县分管领导签批。
3.对县联系领导签批通过后符合限期整改条件的企业,签订低效工业用地企业限期整改协议书,责任部门会同监督,根据协议书由企业所在镇街或“一区三园”办公室和责任部门对企业责任履行情况做进一步监管。
限期整改处置流程图
二、并购重组
1.由正式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供下列材料:
①企业所利用工业用地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情况说明);
②企业近三年实缴税收报表;
③并购重组申请意向书;
④并购重组计划报告书;
⑤并购重组企业相关情况;
2.“一区三园”内企业将上述材料交“一区三园”办公室,其他企业将上述材料交所在镇街。由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审定意见呈报县分管领导签批。
3.对经县分管领导签批后符合并购重组条件的低效用地企业由属地镇街(开发区)牵头为其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并将结果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并购重组处置流程图
三、分割转让
1.由正式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供下列材料:
①企业所利用工业用地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情况说明)
②企业近三年度实缴税收报表;
③分割转让申请意向书
④分割转让计划报告书;
⑤受让企业相关情况
2.“一区三园”内企业将上述材料交“一区三园”办公室,其他企业将上述材料交所在镇街。由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割转让有关规定以及分割转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审定意见呈报县分管领导签批。
3.对经县分管领导签批后符合分割转让条件的低效用地企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为其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并将结果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分割转让处置流程图
四、收购储备
1.由正式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供下列材料:
①企业所利用工业用地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情况说明);
②企业近三年度实缴税收报表;
③收购储备申请意向书
④收购储备计划报告书
2.“一区三园”内企业将上述材料交“一区三园”办公室,其他企业将上述材料交所在镇街。由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购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其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审定意见呈报县分管领导签批。
3.对经县分管领导签批后符合收购储备条件的低效用地企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为其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并将结果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收购储备处置流程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目标任务27
4.食品加工42
1.现代物流业55
1.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104
《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十五年发展宏伟蓝图,是指导临沭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是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基础环境
第一章 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全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中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的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动能转换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效果初显,城乡格局逐步优化,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取得成效,改革开放成果丰硕,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对接临沂融入临沂取得实质性进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4.8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1%,是2010年的2.3倍,是2015年的1.4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亿元,年均增长3.4%;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26.8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十二五”末的13.2:38.3:48.5调整为2020年的13.2:32.1:5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429元,是2010年的2.5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223元,是2010年的2.3倍,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个翻番”的小康目标如期实现。
二、动能转换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效果初显
农业稳步发展。完成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25.9万亩。注册农产品商标200个,认证“三品一标”90个,创建市级以上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个,创建省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个。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6家,带动农户11万户。创建市级农业“新六产”乡镇3个、示范经营主体10个。“临沭花生”、“临沭地瓜”、“临沭柳编”创建国家地理标志。绿色生态种植和社会化服务模式走在全省前列,被刘家义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全程机械化、水肥一体化加快推进,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丰公社入选全国农业社会发展服务典型案例,统一农业科技示范园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
创新平台支撑有力。拥有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27个、省级创新平台36个、市级科研平台89个。荣获国家火炬计划临沭复合肥产业基地、全国优质化肥生产基地、绿色肥料产业基地等荣誉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家,入选国家计量助推企业提质增效优秀案例1个。新增国家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甲级设计资质1家。
科技研发持续提速。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全国石化科技进步奖12项、省科技进步奖19项、市科学技术奖99项,4人次获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家,高新技术产业研究服务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中国驰名商标10个、山东省名牌6个、山东省著名商标25个。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处,建站数量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7.2%,研发经费10.27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5.21%,位居全市第一。
动能转换全面起势。传统动能改造稳定推进,累计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43亿元,一大批拉动效应明显、震撼力强的项目先后落地投产。常林集团完成破产重组并实现盈利。新动能不断培育壮大,先后完成8个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绿色工厂,1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市“专精特新”企业,10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军民融合企业,1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5家企业入选省工业互联网企业培育库。新型肥料产业集群成功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
服务业健康发展。顺利通过“中国柳编之都”复评和苍马山·冠山景区国家4A级景区复核,沭河古道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全县2A级以上景区达到8家。成功举办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百合节、桃花节、蓝莓节、惠民消费季、亿龙水上风情园电音节等旅游节会。被评为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供销合作社被认定为全国百强县级社,青云镇获评中国淘宝镇、省级购物旅游示范乡镇,柳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被评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金丰公社成功创建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商业步行街被评为省级旅游休闲购物示范街、临沂市首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天醁山生态小镇荣获2020年度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358.7亿元、307.5亿元,较2015年末分别增加121.8亿元、118.7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0.28%、12.57%。
三、城乡格局逐步优化,城市建设快速发展
城市设施日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创业大厦等“五馆一中心”建成使用,拉开北城发展新篇章。户籍城镇化率为45.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5%,建成区面积25.4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05.69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6167户、老旧小区73个。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64处、“乡约临沭”记忆馆58处、文化广场282处、图书馆文化馆分馆15处。临岚高速通车,城东一路建成。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中国领军智慧县级城市和省级文明县。
美丽乡村加速振兴。坚持区域联动、中心带动、城乡互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完成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改造提升4米拓宽至6米的村村通道路240余公里。524个自然村全部通上自来水,实现“同网同质不同价”。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2个、市级美丽乡村29个、县级美丽乡村2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5个,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33.3%。郑山街道、临沭街道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蛟龙、石门、曹庄、青云、店头、大兴、玉山7个镇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曹庄镇成功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镇”,青云镇荣获省级产业强镇。山里村荣获全国村庄规划示范村,朱村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沭河长廊、七彩百合荣获市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
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取得成效
打好大气防治攻坚战。建立县、镇街、村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等攻坚任务。氨氮排放量消减率、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率等约束性生态指标均完成市下达任务。2020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0,PM2.5平均浓度为45μg/m3。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17%的目标任务。
打好碧水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开展了牛腿沟、苍源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消减率完成市下达任务,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和改造提升,完成城区污水直排口治理。
打好土壤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完成对5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情况调查,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成功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沭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金正大中以现代农业示范园被评为省级生态循环示范基地。
五、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开放成果更加丰硕
全面深化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市率先设立县级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梳理“一次办好”事项1972项,20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集中实施。先后被列入全省重点事权改革试点县、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全省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县、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县。被评为全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评价先进县。县人民法院审判全流程改革、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等司法体制改革做法走在全国前列,入选全国第十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农村活力有效激发。
扩大对外开放。“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238.7亿元,年均增长21.3%,累计引进过亿元项目129个,实际到位资金370亿元。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临沭籍在外人才库”,自主培育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人,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230余人、国外智力项目65个,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生600余人;组建了北京、上海、深圳3个在外招才引智工作站,3个项目入选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金正大入选首批山东省海外离岸创新人才项目。先后荣获国家级出口柳编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服务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称号。2家外贸企业被评为国家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13家外贸企业被评为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
社会保障稳健有力。财政投入154亿元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是“十二五”时期1.68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4.2万人、4.02万人、4.68万人,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111.5%、108.5%和135.89%。社保资金落实率94.5%,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全市率先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建设农村幸福院63处、县级福利中心1处,区域性敬老院4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07名,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2%。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创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11个,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实现全覆盖。
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实行网格化管理,划设608个基础网格,建立“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制度,构建“中心统筹、五化并举”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治理”模式。信访维稳和积案化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社会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教育事业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中小学“大班额”全部清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临沂市工业学校被确定为首批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县文化馆、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临沭县星辰乐农行动”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为文化志愿服务典型,“激情四季·唱响临沭”群众文化品牌创建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卫健事业快速发展。成功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荣获首批国家健康扶贫示范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进县。县人民医院新院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县中医院建成中医药医共体。全县拥有床位2739张,创建省、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2个,全科医生万人比全市第一,互联网医院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县域全覆盖,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成使用,承办省级体育赛事7项,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脱贫攻坚成果显著。累计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5亿元,完成2475户贫困户危房改造,2729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建成401个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收益实现全覆盖。获习近平总书记扶贫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作为全国唯一县区扶贫案例在国务院扶贫办作典型发言。“党建+”扶贫、农机助力脱贫、文化精准扶贫、“非遗+”脱贫等案例分别被国家和省推广。
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在全市率先成立疫情处置指挥部,建立网格化防控体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累计治愈患者4例、筛查管理密切接触者163人,点对点闭环接回469名境外来人、3391名省外来人,实行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选派3名业务骨干驰援武汉,圆满完成援鄂任务。完成3家县直公立医院、12家镇街卫生院和5家民营医院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对境外来人、重点地区来人等各类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15.1万人次、冷链环境样本核酸检测5.7万份。扎实做好社保减免缓工作,为1316家企业减免社保费1.56亿元,通过创业贷款、岗位开发补贴等带动就业2800余人。建立完备的社会救助、社会服务、残疾人保障等体系,为1150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48.09万元。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420万元,降低非高耗能工商业用电成本2335万元。
社会事业扎实有力。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推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蝉联全省双拥模范县八连冠,征兵工作创造60年无责任退兵全国纪录。人民防空、公检法事业成效明显,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统计、审计、法治、民族宗教、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防震减灾、气象、史志、档案、禁毒等工作不断进步。
“十三五”时期,全县上下坚定不移抓项目、持之以恒优环境、凝聚共识增合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为“十四五”发展夯实基础。客观分析,高质量发展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任务繁重。
要素支持力度不足。土地、资金、用工、用能、人才等支持要素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低效闲置土地再利用、融资成本增大、用工困难、能耗约束、人才流失等问题日渐凸显,经济发展全要素支持体系急需完善。
大项目好项目偏少。“3+2”产业集群竞争力不强,招商引资亟待提高门槛,尚未构建形成集群式、链条式、园区式发展格局。引领行业之先、占领战略制高点的高质量新兴产业项目和贡献大的项目不够多,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营商环境需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效率和能力有待提升,办事流程不够优化,部门信息共享不够畅通,行业监管仍需改进,这些都需要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上下功夫。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全球呈现竞争优势重塑、经贸规则重建、力量格局重构的叠加态势。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临沭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临沭将面临国际新形势、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格局和数字经济时代带来的新机遇。
国际发展新变化带来新机遇。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引发了全球政治经济的剧烈变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以及经贸往来等都受到了严重冲击,全球治理结构现存的矛盾和压力进一步凸显,各国的战略竞争、意识形态竞争、发展模式竞争、地缘政治竞争进一步加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和中欧投资协定达成,为更好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深度融入并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国内发展新要求带来新机遇。新形势下,全国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发展,大力发展新动能,实施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有效应对舆论战、经济战、贸易战、金融战、科技战的准备,紧抓第四次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推广,构建“数字中国”,释放现代物流系统、工业化产能的优势,为临沭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创造新活力带来机遇。
区域发展新格局带来新机遇。国家正深度布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战略,我省正积极推进胶东经济圈、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进程,全市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勇做鲁南经济圈排头兵。江苏省正在全力推进苏北振兴战略,连云港正按照发展成“国际化港口枢纽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特色化海滨旅游城市、生态化休闲宜居城市”的目标前行。临沭位于临沂、日照、连云港三市中心,区域协同发展机遇不断叠加,将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畅通国内大循环带来新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硬件和软件、渠道和平台,保证循环畅通。临沭实施沭河滨河大道、沂沭铁路、罗岚高速、长深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畅通与周边区域沟通渠道,打通经济社会发展动脉,敞开谋求发展、拥抱未来的大门,为进一步融入到大循环中提供机遇。
数字经济时代主旋律带来新机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为临沭化工、机械、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插上“智能翅膀”,实现产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经济发展新调整带来新机遇。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在增强,产业梯度转移的步伐在加快。抓牢这一趋势带来的机遇,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力度,加速传统动能腾笼换鸟节奏,为临沭高质量发展赢得空间和维度。
“十四五”时期,临沭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变化交织,在很多领域面临新的挑战。
区域竞争力不强。经济总量偏低,与周边县区相比,临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但企业和产业竞争力不强,经济体系的灵活度和适应性不够。传统基础设施布局不够合理,新型基础设施刚刚起步,对外联系的交通设施有待于提升。
安全生产形势逼人。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虚化,企业和政府齐抓共管、同频共振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亟待提升,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管控、安全事故发生防范能力有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须“下硬手,出重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社会治理风险增多。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增加、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金融领域存在风险等问题凸显,加之社会结构转型加快、外部输入性风险增多、网络传导扩散效应增强,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的挑战更加严峻,需要全面提高治理能力,调节好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
第二篇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传承弘扬践行沂蒙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思维,在“十三五”发展成就基础上乘势而上,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的均衡发展,需要改变重经济、轻社会的发展理念,从战略上强化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统筹考虑,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多关注社会建设的新需求、新矛盾和新任务,更多关注全方位的社会事业、社会治理问题,更多关注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坚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战略不动摇,以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数字赋能、绿色发展、民生改善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新时代和美幸福临沭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系统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工业强县。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三链”协同,加快传统产业智能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步伐,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集群式、链条式、园区式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发展。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注重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创新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鲁南经济圈、淮河生态经济带,全面对接长三角地区,积极对接日韩,紧盯欧美再工业化进程,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和范围,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推进对外合作,在开放合作中拓展发展空间。
——坚持城乡融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把镇驻地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科学合理布局村居,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精致美丽、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弘扬沂蒙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沭重要讲话精神,把传承红色基因作为激励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让沂蒙精神在临沭绽放更加绚丽的时代光芒,凝聚形成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坚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战略,以构建和美幸福临沭为主线,全力推进临沂-临沭一体化战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着力建设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践行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先行区、乡村振兴“三步走”样板示范区、鲁南苏北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奋力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花园卫星城。
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践行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嘱托,结合新时代要求发扬光大沂蒙精神,传承双拥模范优良传统,更高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争创全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县域样板。
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先行区。主动全面对接长三角,坚持产业链招商、优势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整合现有工业园区资源,盘活存量土地,构筑良好产业转移平台,扩大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引入,着力引进一批“统帅企业”“领航企业”和配套产业项目,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的“临沭高地”,成为山东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先行区。
乡村振兴“三步走”样板示范区。紧扣临沭优势和特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以打造面向长三角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的“临沭分仓”、中心城市后花园的“临沭美景”为着力点,建立种养、灌溉、施药、配肥、农机制造租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有序开展“山之线”“水之线”美丽乡村建设,做足做活“山之秀”、“水之灵”文章,持续推进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农民增收,打造乡村振兴临沭模式,争创全市乡村振兴样板示范区。
鲁南苏北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放大鲁南及胶东经济圈、淮河生态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日韩合作、“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叠加优势,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聚焦“3+2”产业集群建链、补链、强链,推进布局集中、资源集聚、要素集约,走集群式、链条式、园区式产业发展新路,一体推进“一区三园”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市场准入、环保安全、财政金融等措施,倒逼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集聚壮大,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响“临沭制造”“临沭智造”品牌,构筑鲁南苏北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第四节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新起点上再上新台阶,实现与临沂市区的一体化发展,推动综合实力、发展质量、幸福指数、人居品位大幅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成效显著,迈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临沭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实际,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
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在鲁南经济圈和临沂市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凸显,成为促进南北格局优化、国内国际市场高效串通的战略节点,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大幅提升,产业迈上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产业生态链。
城乡统筹呈现新格局。中心城区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明显增强,镇街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城镇管理和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提升,形成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新格局。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水域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社会事业取得新成效。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形成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群众满意度、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三、2035年远景目标
2035年,临沭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综合实力稳居全市第一方阵,稳步迈入全省第二方阵前列,基本建成有区域性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成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强省建设的县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安临沭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建成法治临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发展成为创新之城、生态之城、健康之城、幸福之城。
“十四五”时期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指标(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累计] |
属性 |
经济发展 |
||||
(1)GDP增长速度(%) |
3.2 |
— |
6以上 |
预期性 |
(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2.5 |
60左右 |
[7.5左右] |
预期性 |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
— |
>5.5 |
预期性 |
(4)“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 |
20.8 |
26 |
[5.2] |
预期性 |
创新驱动 |
||||
(5)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5左右 |
预期性 |
||
(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
1.6 |
2 |
[0.4] |
预期性 |
(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左右 |
— |
预期性 |
民生福祉 |
||||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
4.7 |
— |
6以上 |
预期性 |
(9)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4 |
3.5以内 |
<3.5 |
预期性 |
(1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 |
10.5 |
— |
预期性 |
(1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55 |
2.65 |
[1.1] |
预期性 |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3 |
94 |
[1] |
预期性 |
(1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 |
预期性 |
(14)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2 |
79.2 |
[1] |
预期性 |
绿色生态 |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32.4]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约束性 |
|
(17)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例(%) |
73.5 |
— |
约束性 |
|
(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 |
60 |
— |
约束性 |
|
(19)森林覆盖率(%) |
9.56 |
10.58 |
0.204 |
约束性 |
安全保障 |
||||
(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31.58 |
32左右 |
— |
约束性 |
(21)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
— |
完成上级任务 |
— |
约束性 |
备注: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为“十三五”累计值;2.绿色生态方面前4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市分解任务落实。 |
坚持创新发展战略不动摇,发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主引擎,积极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趋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落实专业人做专业事,创建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着力解决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人才引进难的问题,促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稳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对接全市五项重大人才工程和五项重点人才计划,健全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实施“人才+项目+平台”的人才培育模式,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人才培育体系。继续推行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以临沂市工业学校为依托,形成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招生与就业对接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加强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培育新型职业经理人。建立科技、人才、招商“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推进创新团队、创业项目落户建设,打造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孵化基地,增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软实力。
依托各类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加快引进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紧缺急需优秀国内外人才。将引进项目、技术和引进人才紧密结合,建立“人才团队+项目+资金”一体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模式,建立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智库”。实行优秀应届生招引计划,逐步完善实习研修、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着力吸引山东籍国家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临沭实习、工作。实施人才回流计划,鼓励在外临沭籍高层次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健全“引、育、用、留”的人才政策体系,制定有利于人才自主创新的使用和激励制度,鼓励高层次科技人员带资金、带项目创新创业。
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主导优势产业信息化升级步伐,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紧盯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创新人才库、技术需求库、科技成果库建设。鼓励核心龙头企业不断强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尽快转化一批附加值高、含金量足、市场前景好的科研成果,形成原创成果持续流入的良好局面。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高质量发展指标,继续提升专利技术的应用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以项目为依托,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五链”融合,促进科技资源向优势产业转化。
聚焦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的创建,精心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孵化平台,着眼构建“互联网+”与传统创业载体相融合的具有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全要素创新创造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服务中心、创业大厦运营管理中心等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差异化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创新孵化载体采用自建、合作共建或引进等方式,建设研发、设计、试验、工艺流程、装备制造、检验检测等共享服务平台。深化与中科院、高校等科研机构、重点院校的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
围绕提升产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发挥“双创”线上平台作用,整合优化政府、企业、人才、技术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金融机构等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源集成和服务推送。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健康服务等优才政策,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让人才全身心投入到创业创新中。整合设立县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加大县财政对科技创新奖补力度,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以实体经济发展为着力点,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积极对接长三角、淮海经济带,深度融入鲁南经济圈,更加注重信息化、智能化、安全化发展,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依托“一区三园”平台,围绕“3+2”产业集群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式、链条式、园区式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加快构建“钻石品质”、“钻石品牌”、“钻石品位”相得益彰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3+2”产业与服务业、新兴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
顺应新一轮产业科技革命发展趋势,聚焦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重视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速机器换人进程,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做强“3+2”产业集群,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聚焦智能工程机械、智能农业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等领域,突出产品智能化、无人化、电动化、精细化,推动由装配向整体智造转型,打造全国知名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一、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智能工程机械。以突破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为主攻方向,以发展高端大型工程机械、新能源工程机械为重点,发展噪音低、高效率、超节能的挖掘机、装载机、掘进机等智能工程机械,通过提高研发投入,推动工程机械向智能化、大型化、轻量化、节能化、自动化、功能多样化发展。
智能农业机械。瞄准中高端市场,加大农业全程机械化、智能化产品研发,重点发展新型智能大功率拖拉机、智能耕种机、联合收获机、高效烘干机、多功能一体机、秸秆收集处理机。
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坚持自主研发和科技引进相结合,着力突破农机智能导航、高效节能、远程运维、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和系统应用,重点提升精密铸件、高端液压件、制动总成、汽车变速箱、传动齿轮箱、汽车零部件研发和制造水平,实现材料轻量化和产品智能化,破解关键零部件“卡脖子”现象。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高端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层次,重点开发多功能、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产品,形成以精密铸造为基础,以高端液压件为“核芯”,以高端传动机械为纽带,以节能环保智能控制工程机械和高端智能农业机械为产业终端的闭环体系。
推进产业智能发展。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化制造”“工业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瞄准智能农机、智能工程装备、精密铸件、精密液压件等高端领域,鼓励企业向机器换人、生产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探索工业互联网及5G在工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引领企业加快网络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集成应用,全面推进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构建智能制造新体系。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运用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产业低碳升级,鼓励推动企业节能环保技术、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成套装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规范高端装备产业行业管理,促进低端低效产能加快退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生产企业链式合作,构建企业合作平台,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提高产业链条上下游配套能力,拓展产业发展生态链条。
专栏1 临沭“十四五”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 |
1.临沂圣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特种车桥和变速箱零部件项目; 2.一德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套工程和农业机械电子线束及产业化项目; 3.路友装备公司年产200套大型龙门剪切机项目。 |
第二节 高端化工
以化工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围绕肥料、精细化工两大领域,坚持创新、智能、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推进肥料行业转型升级,扶持精细化工做大做强,打造国家级绿色化工基地。
一、肥料行业
积极应对国家化肥减量替代计划,加快肥化融合,发展新型复合肥料、生物有机肥料、农用助剂,鼓励企业向下游农业服务、土壤改良领域延长链条,发展新型肥料与农化服务相结合的产业模式,推进新型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支持传统优势肥料提质增效。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复合肥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做精做细缓控释肥,逐步减少低端复合肥料产能比例,大力发展经济作物专用肥、微量元素肥、水溶性肥、液体肥等高端肥料,有效提高肥料科技附加值。
鼓励发展绿色生物有机肥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符合现代绿色农业施肥需要的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复合肥料、功能性肥料,同步发展抑制剂、促进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肥料助剂,加快菌肥一体化步伐。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促进肥料产业整合升级。根据化工企业分类提升有关方案,研究制定中小肥料企业退出生产加工机制,引导退出生产加工肥料企业向肥料服务商转型,鼓励骨干肥料企业充分利用产能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代工服务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并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企业转型,积极打造全国“肥料创新之城、农资物流之城、农业服务之城”。
加快创新服务能力建设。以“提质减量”为目标,坚持走“创新发展”新路子,深化与国内外高等科研院所合作,全力开发智能肥料制造、肥料智能制造及配套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大力开展集土地托管、土壤检测、智能配肥、农药种子、精准灌溉、农机具销售租赁为一体的农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肥料行业从制造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
提升绿色安全生产水平。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环保主体责任及精细化管理,降低单位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利用“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式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确保行业安全。
二、精细化工
搭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重点在精细及专用化工、生物医药两大领域做精做强,聚焦建链增链强链,打造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一)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现代煤化工。打造精细化新型煤基新材料产业和煤化工循环产业基地。依托金沂蒙洁净煤气化技术升级改造,采用国际先进的流化床制气技术,制备煤制合成气,发展甲醇、乙二醇、丁辛醇、氢能源等深加工产品。
精细化工。大力发展有机化工和无机化工,重点发展特种橡胶、高端绿色助剂、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润滑油脂、环保型水性涂料和胶黏剂、生活及医用品等系列精细化工产品,延伸现有产业链,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化工。重点发展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生物发酵、化学原料药等,培育延伸发展成品药、养生保健药、生物制剂,形成高档次生物医药集群。打造咪唑及其衍生物、醇酸及其衍生物、肟及羟胺系列等产品为主的医药中间体产业链。积极引进培育行业“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鼓励引进高端应用型专业化人才,引导优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分工,形成以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加快产业聚集步伐。加快完善供水、供气、供热、路网、污水处理、安全应急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聚集产品相近、功能相同、上下游一体化的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化。
严格化工园区入园标准。树立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并完善化工投资项目评审机制,从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安全环保等方面从严控制,全面提高化工产业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低税收贡献的项目入园落地。
专栏2 临沭“十四五”高端化工产业重点项目 |
1.金沂蒙集团生物合成医药中间体项目、发酵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黄腐酸液体肥及功能性有机肥项目、微生物菌肥产业化项目、年产3万吨1,3-丁二醇项目、洁净煤气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2.华盛化工有限公司肟系列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3.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OPP半成品及薄膜产业化项目;4.金士德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金属加工液特种润滑剂项目;5.临沂保利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气雾剂及日用化妆品项目;6.山东华诺日化有限公司洗衣凝珠生产项目;7.临沂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颜料建设项目。 |
积极对接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效益能级,建设新材料聚集发展园区和新能源规模化示范应用基地。
一、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新能源。依据资源禀赋,坚持可持续发展思维,多元化发展新能源,重点发展光伏、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科学整合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挖掘荒山、闲置水面、大棚、鱼塘等适宜空间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坚持光伏产业和光热产业协同推进,大力推广高端、高质、高效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配套企业、原料供应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力争形成集上中下游于一体、各环节相互配合、契合度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以低山、丘陵等风资源较好的玉山镇、蛟龙镇、大兴镇、石门镇为重点区域,依托新能源骨干企业,建设规模化风力示范应用发电基地。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在工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公共设施中的供热应用,积极推动生物质燃料发电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生物质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依托煤气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探索开发氢能,尝试发展制氢、氢气储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部件与材料、燃料电池系统等相关产业。
(二)新材料。加大产业发展培植力度,细化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配置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引导企业聚集、协同发展,推动形成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明显、政策配套完善、品牌竞争力强的新材料产业园。先进功能陶瓷材料,重点发展纳米粉体涂装材料、碳化硅防弹陶瓷、碳化硅蜂窝陶瓷、碳化硅陶瓷密封件等产品。高性能金属材料,主动对接临港、日照精品钢基地,精耕产业下游加工链条,鼓励发展不锈钢管、高精密特种合金钢管、液压和气动缸筒用精密内径无缝钢管、超临界耐高温耐高压合金钢管、高连接强度和高密封性能的特殊螺纹接头油井管等,加快开发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电力、高端精密机械、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端钢管产品、高端轻型铝合金产品。电池新材料,整合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建设锂电池材料和锂电池研究中心,重点发展磷酸铁锂、三元正极、高能量密度硅碳负极、电池级碳酸锂、纳米碳酸锰、新能源动力电池壳体及铁镍基耐蚀合金等电池材料,打造省级新材料产业高地。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加快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紧密对接下游用户企业,建设产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构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工艺设计、材料加工、试验评价、产品推广等成果转化过程,整合、共享产业创新资源。
创新招商招才引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加大对产业链节点项目定向专题招商的招引力度。强化人才招引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和专业团队的合作,积极培育所需的专业人才。
推进智能绿色生产。支持企业采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装置,推动生产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绿色制造技术,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
专栏3 临沭“十四五”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 |
【新能源产业】1.临沭华瑞风电有限公司100MW平价风电项目;2.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洁净煤气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氢能);3.光大国际临沭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二期);4.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余热综合利用项目;5.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50MW农光互补项目;6.华能公司100MW风电项目;7.龙源临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77MW平价风电项目。 【新材料产业】1.扬名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运动地坪新材料项目、稀土改性运动场地材料研发项目;2.金德新材料公司碳化硅连续流微反应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3.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热塑性树脂基防电磁复合材料、热塑性树脂基阻燃复合材料、高性能土工树脂复合材料;4.冠宇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硅粉二期智能制造产业园;5.茂华塑料有限公司高性能耐候性消流滴防雾蔬菜大棚专用阻燃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6.山东劲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亿安时动力锂原子电池项目。 |
充分挖掘“临沭地瓜”“临沭花生”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优势,鼓励企业延伸精深加工产品链,发展高附加值特色产品,扩大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主动适应内循环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点发展生鲜蔬菜配送、果蔬加工、肉制品和粮油精深加工、酒水茶饮品等产业高附加值产品,实现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
果蔬加工业。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围绕花生、地瓜、蓝莓、辣根等地产品和大蒜、牛蒡等外购原料,重点发展脱水制品、冻干制品、速冻制品、保鲜蔬菜系列产品。支持企业运用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功能性健康食品,满足个性化、时尚化消费需求。
肉类加工业。以盛合、瑞和、虹源、源兴等企业为依托,引导支持企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工艺,实现由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升级,培育50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大循环格局中的市场竞争力。
饮品加工业。以沂蒙老区酒业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开发“优质、低度、中高档、生态化”白酒产品,加快开发生态酿酒、蓝莓系列果酒、馥香型高端白酒、风味啤酒;以沂蒙山泉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优质矿泉水;以春山茶厂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绿茶、保健饮品等。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优化产业布局。坚持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调整区域空间规划,围绕绿色、高端、健康、保健等功能产品,高档次配套、高效能服务、高起点规划建设集研发、生产、展销、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食品产业园,打造高质量特色优势产业。利用脱水蔬菜、畜禽产品加工等资源优势,整合现有企业,按照大型化、集约化、精细化的发展方向,搞好精深加工,延伸产品产业链,补齐终端产品空缺。
提升产业能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强食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的创新研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标准化进程。推进数字经济赋能,提供产品供应链管理、大数据营销、质量品牌社会评价等服务。培育建设全过程冷链物流体系,加快食品产业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鼓励食品企业引进转化智能装备、绿色包装、立体仓储、线上检测仪器等先进装备和质检技术。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区域品牌。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工程,努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提高临沭食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力争引进一批国内食品龙头企业,带动食品产业品牌整体提升。引导领军企业加强质量标准管理、绿色食品认证等工作,新增一批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加大品牌宣传推广,以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产品由外销向内外销并重转变。
创新销售模式。以“四新”促“四化”,加快产品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推动食品产业“量”“质”双提升,拓展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附加值。研究俄罗斯、韩国、日本市场需求特点,鼓励食品加工外贸企业巩固开拓国际市场,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外贸与内销并重,规避外贸风险。
专栏4 临沭“十四五”食品加工产业重点项目 |
1.瑞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鸡肉熟食深加工项目;2.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馥雅香型白酒综合配套建设项目;3.山东小安喂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休闲食品项目;4.山东朝花惜时食品有限公司冻干休闲食品生产项目;5.青云润雨优质红薯深加工项目;6.临沂恒宇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5000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
适应畅通内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鼓励企业走由外贸到外贸加内销新型发展道路,充分挖掘“临沭柳编”品牌优势,以满足新消费需要为导向,推动传统柳编技艺传承与创新,努力创建“世界手工艺理事会手工艺城市——世界柳编之都”。
一、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
鼓励创新工艺、开发新品、延长产业链条,重点发展个性化、多元化、集成化、定制化家居装饰类和文化旅游类、功能家具类文化创意产品。
在产品创意上深耕。满足新业态、新消费需求,依托骨干企业,做精做细定制化功能家居类柳编用品,着重在筐、篓、簸箕、柳条箱、花篮、笊篱等传统产品上拓宽方向。引导企业向文化创意产品方向发展,以柳艺工艺为基础,鼓励发展布艺、铁艺、木艺等新型工艺,结合木、竹、藤、铁、布、草等材料,开发木制品、枝节制品、根雕制品、布艺制品等创新创意产品,建成省级柳编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
在产业融合上拓展。鼓励骨干企业走全产业链式发展道路,推动柳编产业与现代农业、现代物流业深度融合。结合沂蒙红色文化、柳编文化、沭河景观文化和岌山省级地质公园等自然人文资源,发展“柳篮+花卉+旅游”新业态,打造现代化农业、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红色教育高度融合的产业链。
二、产业发展转型路径
提升创新能力。发挥企业自主创新能动性,积极组建集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柳编产业实验室,建立柳编工艺研发和销售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由纯手工到自动化生产的转变,由传统杞柳编织到多材质编织方向转变。鼓励农村合作组织、柳编龙头企业与农业种植技术院所搭建技术联盟,努力提高杞柳种植技术水平,稳定杞柳种植规模。
保护和培育柳编人才。对全县柳编产业的工艺美术设计和编织人才进行评定评审和推荐申报,宣传、扩大和保护我县柳编工艺非遗传承人、美术大师等人才队伍。主动与清华美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加大柳编工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充实工艺美术和杞柳编织人才库。开展柳编企业家和管理队伍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交流、举办柳博会、柳交会等方式,拓宽柳编企业家和管理队伍视野,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做好品牌拓展推广。擦亮中国柳编之都、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级出口柳编质量安全示范区等金字招牌,提升“临沭柳编”区域品牌价值。借助广交会、进口博览会等平台,加大品牌创建力度,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方式,加快由“外贸”向“外贸+内销”转变,打造国内天然材质编织品贸易的主要集聚地和柳编产品的主要产区。
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借助世界手工艺城市的争创,全面提升“中国柳编之都”知名度,壮大柳编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关注生产规范,提升产品质量,采用新工艺、研发新产品,提高商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支持柳编商会大力推动共检共测共用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修订完善柳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服务柳编企业发展。
专栏5 临沭“十四五”杞柳编织产业重点项目 |
1.柳编工艺品特色园区扩容提质升级;2.中国柳编文化艺术馆提升改造;3.青云镇柳编产业园;4.临沂柳乡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套)工艺品项目;5.临沭弘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套)工艺品项目;6.临沂照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套)柳铁布艺工艺品及小家具项目;7.临沂亚欧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创意宠物用品加工项目;8.临沂尚欣家具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智能家居加工项目。 |
按照“一体两翼”的规划布局,以“一区三园”(临沭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园、店头工业园)为核心,曹庄、大兴、玉山、石门等特色镇域工业集中区为辅,合理优化工业布局,优化要素配置,发展“飞地经济”,推动企业向园区集聚,形成核心引领、镇域联动、产城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
一、优化发展“一区三园”
(一)临沭经济开发区
突出规划引领,补齐配套服务短板,加快产城深度融合,提高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建设临沭西翼城市形象轴。实施百亿级产业跨越工程,推进化肥减量替代、装备制造高端攀升、生物医药扩量提质、现代服务业集聚跨越,重点发展高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及医药中间体、绿色食品、柳编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县“3+2”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先行区。
(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
对现有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对接县城向东发展,推进园区向西发展,更好地与县城融合,加快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完善道路、通信、能源、环保、安全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物流产业基础设施,逐步推进供暖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设置居住、教育、医疗、公交等公共服务项目,规划建设商务特色项目、休闲服务设施,建成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和智慧物流产业,建设临沭东翼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三)青云工业园
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和生态优势,依托临沂乡村振兴“三步走”,立足全县食品产业基础,着力招引布局健康食品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壮大柳木家具、电商物流;对接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链接全县铸造、零部件等产业基础,着力招引布局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高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加速打造支撑全县长远发展的新增长极。
(四)店头工业园
以“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培育发展精密铸造、新型铝材产业。借助环保、安全生产、能源价格等手段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积极推广应用铸造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兼并重组,努力提高铸造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及效益水平。推动现有5家铝业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工业铝型材、军用铝型材等中高端产品。打造县域南部产业支撑高地。
二、特色发展镇域工业集中区
根据产业现状,以大兴镇、石门镇、玉山镇、曹庄镇等现有工业发展区域为基础,建设特色镇域工业集中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数字化、高端化、全球化、市场化为导向,坚持防风险与促提升相统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促进、补短板与锻长板相结合,聚焦“3+2”产业链,全方位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
推进产业建链。实行产业链“链长制”,组建部门协同、专家参与的服务团队,建立项目落地建设全周期服务机制,开展难题破解、技术服务、政策咨询、要素保障等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补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等基础服务短板,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开展精准合作补链。建立与长三角产业链协调机制,加强产业合作,共建共享安全可控产业链。实施领雁科研计划,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提升发展高性能纤维等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等技术,突破装备制造关键核心部件和系统技术,推动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
加大协同创新强链。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及应用。实施产品升级改造计划,打造一批战略性技术产品。聚焦标志性产业链,精准招引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强化靶向招引,绘制重点产业链精准合作图,建立补链延链项目库。实施“鲲鹏行动”,努力招引一批全国顶尖人才。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带动上下游企业护链。培育和壮大“单项冠军”企业,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推动构建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工业技术软件化。打通智慧协作的“外链”,深入开展临沭制造拓市场行动。
提升服务平台畅链。强化供需对接,推动涉企部门业务协同、公共数据开放、惠企政策网上直办、掌上快办,为企业提供产业链对接服务。推进“5G+产业”融合应用,实现园区、企业信息互通直达。引导金融机构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优惠利率贷款支持,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军民融合产业规模和效益,争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利用国家、省、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抓好军民融合项目储备,建立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库。对照省军民融合企业认定办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领军民融合深入发展。
抓住国家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趋势,以社会需求为基础,引导传统优势行业向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电子商务、社区服务产业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5G商用步伐,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融合应用,打造智能化示范街区。围绕智慧广电、智慧物流、智慧工厂等成长潜力大的领域,实施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实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补齐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农村互联网新模式。
智能制造产业。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用户组建智能制造创新联盟,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借助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促进智能工程机械、智能农业装备、化工智能制造等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和核心支撑软件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支持经济开发区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软件服务、数据管理、测试验证等服务,推进生产方式“智造”、产业形态再造、高端产业创造、商业模式改造,重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不断推动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打造智能制造临沂新中心。
医养健康产业。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衔接,建设社区、村镇康复中心。推动医疗、养老、旅游、体育健身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鼓励养老机构与外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公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项目,强化公办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
电子商务业。发挥临沭柳编、食品、高端化工、高端装备等出口产业的优势,鼓励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拓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夯实电子商务发展配套物流基础,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个性化需求。引进一批技术先进、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一批咨询、策划、运营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引进和培训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和“网红”。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推进跨境电商小镇建设。
社区服务业。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健身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承载能力。健全家政、托幼、医疗、教育、文娱、维修等常规业态,鼓励发展家庭保洁、厨师上门、老年人护理等新兴业态,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环境卫生、物业服务等,推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向社区延伸。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继续发动、组织志愿者提供福利型、公益性服务。
线上服务业。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服务。深入发展在线文娱,鼓励传统文化娱乐线上化。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鼓励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支持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
专栏6 临沭“十四五”医养健康产业重点项目 |
1.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新院区及老院区);2.临沭街道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3.青云镇医养结合项目;4玉山镇中心卫生院慢性病管理和医养结合项目;5.石门镇医养结合项目。 |
树立“数字赋能”新思维,扎实开展“互联网+工业”行动,积极培育物联网、新零售、新制造等新业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插上“数字经济”的翅膀,推进“数字临沭”建设。
组建数字经济产业园。搭建数字城市会客厅、数字产业孵化器、数字化商贸、数字企业联盟,推动数字经济新兴企业成长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共筑园区数字化生态圈,打造数字经济创业创新高地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引领地。
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加强与阿里巴巴、浪潮等企业战略合作,发展共享经济、新零售、在线消费、在线展览展示、无接触配送、“无人经济”、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研发设计、远程办公等新业态,大力推进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数字金融、数字文旅、政务服务、智慧交通等应用发展。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智能化工程服务公司,鼓励安装高端软件、集成电路、通信网络、智能计算、数字安防、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柔性电子、智能硬件,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实施工业互联网“入车间、连设备”工程,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和智能车间。持续实施“企业上云”计划,鼓励大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实现业务系统和工业生产设备上平台;搭建中小微企业与平台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使用成熟的云存储、云桌面、云设计、云管理、云系统等应用服务。
顺应生产、消费个性化与多样化趋势,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推进服务业数字化,不断推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多样化和高品质转变,打响“临沭服务”品牌。
构建现代化物流服务体系,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多式联运工程建设,努力创新城乡物流模式,形成县级分拨中心(物流中心)+镇街中心库(四位一体交管所)+村级网点(代销店)城乡物流格局。推进高标准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探索“智慧物流”模式,推进“互联网+物流”行动。加快重组并购,形成以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物流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辅助的现代物流产业群。引进培育专业配送、第三方物流、代理经营等现代物流业态,鼓励发展工业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促进物流业向规模化、集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鼓励企业利用自备车辆注册成立物流公司,支持个体运输户组建物流联盟,多方培育运输主体,形成多式联运的健康发展态势,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韵达快递区域结算中心和物流基地建设。
争取承接临沂的全国乡村振兴普惠金融试点在临沭落地实施,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业态,加大招引外地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机构落户临沭。不断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建设专业化的企业投融资平台、培育上市公司的孵化平台、居民和机构的理财服务平台、特色化的商务服务平台。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落实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推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等领域,鼓励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技术监测、技术推广、科技交流、科研评估、科技咨询等。发挥我县检验检测平台作用,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打造科技服务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支持各类企业与知名高校院所共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载体,延伸科技创新服务链。
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会展公司,推动会展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增加政府投入,广泛吸收社会多元投资,规划建设能够承办全国会议和世界展览的综合性场馆。借鉴会展业发达地区的经验,高规格举办柳编、家具、高端装备、食品等展览会。注重产业链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营销服务,促进会展业与商业、交通、旅游、文化、住宿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
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
构建便民商业网点体系。围绕华诚超市、苏果超市、银座超市、九州、万达商场等大型流通企业,以商业特色街区和社区商店为补充,建立主力商圈-特色街区-社区商业三位一体的商业网点体系,形成5-10分钟便民商业圈。
提升批发市场层次。改造提升水果、蔬菜、建材、手机配件等传统行业市场,引进现代化、信息化管理运营理念,搭建电子商务、智能安全、数据中心、物流短驳配送、金融服务等功能平台,推动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交易方式转变。
发展农村商业和社区商业。以连锁超市、便利店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拓展农村流通市场。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以农村社区为中心,发展连锁经营、代理销售、物流配送等新商业。
活跃夜间经济。推动中心城区商圈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挖掘整合优势资源,筹建千年古县文化博物馆,联合东海县做活羽山开发,鼓励发展文化旅游新型消费模式,精心打造红色游、山地游、亲水游、空中游、乡村游等旅游线路,培育朱村红色旅游、航空主题公园、亿龙水上风情园、七彩百合、荷仙阁民俗艺术馆、沿沭河滨水文化带、康王城历史文化馆等新的旅游增长点,打造临沂城郊文旅融合度假区、长三角中心城市后花园的“临沭美景”,衔接市“山水沂蒙、生态宜居”品牌,叫响“乐游临沭”城市品牌。
打造红色旅游高地。充分发挥临沭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旅游作为“金字招牌”和引领性产业来抓,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主题,整合朱村红色纪念馆、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夹谷关战备区、新华社分社旧址等优质资源,加大红色爱国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力度,为群众推荐一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
打造休闲旅游目的地。发挥临沭山清水秀、生态良好的优势,推进田园综合体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可观赏、可经营的产业项目,开发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民宿和精品农业体验游活动,形成一批旅游休闲区。
打造重点旅游节日。重点打造柳博会、粉条节、槐花节、桃花节、端午龙舟赛、百合节、蓝莓节、航空航天展等节庆活动。
引导餐饮企业在居民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消费需求旺盛区域开展便利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餐饮新业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扶持连锁经营、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发展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打造餐饮名牌。加强餐饮行业标准化、产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冷链配送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餐饮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场馆,主动承办省、市级各专项、综合体育及群众赛事,争取设立国家级综合赛事分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和办赛,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机制,创立、引进一批高端体育赛事品牌。大力推广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培育“体育+”和“+体育”新业态,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康养、医疗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育用品、健身服务业。
专栏7 临沭“十四五”服务业重点项目 |
1.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2.沂沭铁路物流园区项目;3.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土壤改良与新型生物有机肥创制重点实验室;4.富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双创科技孵化园及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孵化中心及科技产业园项目;6.江苏森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手拉手汽车小镇;7.郑山街道宅子物流园区;8.万景城开发有限公司跨境小镇;9.茂华塑料有限公司智慧物流仓储建设项目;10.韵达物流园建设项目;11.蛟龙航空小镇;12.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13.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14.荷仙阁民俗艺术馆项目;15.临沭县青少年研学实践营地;16.苍马山•冠山景区提升;17.沭河古道景区提升;18.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提升改造;19.天醁山生态小镇;20.临沭县青云镇金滩栗海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持续促进内需增长,稳步推进外需扩容,增强内外双循环动力,适应“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提高经济自我循环能力的同时,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双循环”同步发展。
实施数字消费行动。推行数字新生活,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业态,支持实体商业通过电子商务直播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繁荣居家“宅消费”。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等服务新模式,发展新零售业态。激发健康消费新潜力,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服务,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发展智慧养老,构建“互联网+家庭”共享养老模式,鼓励发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服务等家庭服务消费。
实施商圈提能行动。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商业街区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提升商圈购物安全感。启动步行街、中山路、鲁商印象城等商业街改造提升,打造展现临沭特色的样板街区。大力培育发展夜经济,围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主题,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夜经济生活集聚点。
实施精品消费行动。引入商业综合体经营龙头企业,聚集国际国内精品消费品牌,提升消费能级。扩大传统文化消费,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进影院展示,引导传统记忆进步行街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加快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文化旅游消费需求。针对小长假、黄金周,挖掘文化旅游资源禀赋,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实施流通改造行动。推动批发零售业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形成更多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开展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补齐城乡消费短板,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完善社区便民消费设施供给,构建便民生活服务圈。
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工业投资向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力、农业投资向现代高效农业发力、服务业投资向新业态新模式发力、基础设施投资向补齐短板发力、环保投资向全面绿色转型发力。注重有效投资,聚焦“两新一重”,加大市政建设、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注重投资实效,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使用,推动优质资源向大项目好项目集聚。用好用活政府债券、PPP模式、股权投资、银行信贷等工具,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民营资本及信贷资金广泛参与公用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打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向北积极对接京津冀、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向南主动融入长三角,向东与日照、连云港等合作打通“出海通道”,向西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抓住临沂市建设“一带一路”省级综合试验区的机遇,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区域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产业经济、科技创新、能源资源、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吸引技术、信息、管理、人才等要素向临沭转移,打造承接沿线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品牌强县和标准化强县战略,让更多“临沭制造”进入双循环流通体系。
着力提升全领域创新能力,重点培育“科研机构+企业”模式,聚焦人才培育、技术攻关、产品拓市、链条延伸,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研发、制造、物流、销售、服务、运营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强化生产、流通数据共享,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品牌竞争意识,扶持内地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收购品牌、申请专利和认定品牌,推动企业提高国际影响力。加大外商外资的引进,与境外商会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活动,争取引进一批项目。深化双循环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破解制度障碍,厚植双循环发展土壤。
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打造阳光政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倡导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新型社会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
系统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推行职责边界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责任主体。转变政府服务理念和方式,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机关服务群众的意识。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连接壁垒”等瓶颈,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创新各领域大数据应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完善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群众评价的激励作用,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持续简政放权,从“减事”向“减负减支”延伸、放权由“下放”向“放开放活”转变,大幅减少微观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干预,提高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比重。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保障机制,打通生产要素配置环节,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深化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制度,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加大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用市场化办法破解重大项目能源要素制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加强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为民营经济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推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激发企业家创造力。深化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制,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激励和管理监督,推动国有、集体、民营和外资经济共同繁荣。
坚持顶层设计,把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战场,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窗口便利化水平,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打造全省投资服务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法治环境最优的标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提升活动,建立党政领导和企业家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建立企业诉求和权益解决通道,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送去“及时雨”,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人文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诚信临沭”的钻石品牌。
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建立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善“管采分离”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行为,做好政府债券债务置换工作。积极引进全国和区域金融机构,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等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强化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筑牢现代农业基础地位,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把镇驻地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临沭模式,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抓两头促中间”,提高育种育苗研发投入,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业产品加工业,健全育苗生产、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链,形成大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打造放心安全的“金字招牌”、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的“临沭分仓”。
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持续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旱涝保收、生态良好、高产高效。“十四五”期间,集中力量建设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主要范围,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达到60万亩。
做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培育构建花生、地瓜、蓝莓、畜禽、柳编、脱水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完善产业链,培育壮大六大农业优势产业。积极对接长三角农产品消费市场,着力抓好临沭地瓜、大兴蓝莓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曹庄柳编、青云地瓜、大兴蓝莓花生3个市级农业产业强镇,重点建设沭河生态农业长廊和朱村柳韵、七彩百合2个市级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争创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以上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和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做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畜禽屠宰及加工、脱水蔬菜加工、地瓜加工、柳编加工等四大产业集群,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综合运用产业基金支持、贷款贴息补贴以及“支农贷”等政策,扶持发展对接长三角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到2025年,打造1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构建以青云镇、玉山镇、蛟龙镇、临沭街道为主的地瓜高质量发展区域,建立健全“健康种苗繁育+生产+科技+加工+品牌+营销+旅游”的地瓜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构建以西部沭河沿线青云镇、郑山街道、曹庄镇为主的柳编农旅融合发展产业带,建立“生产+加工+品牌+营销+旅游”的柳编全产业链发展体系。以大兴镇、石门镇、玉山镇、蛟龙镇为主发展优质花生种植,构建花生机械化生产、初级加工、精深加工、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链。以大兴镇、石门镇为主创建蓝莓产业重点区域,构建集基地建设、育苗、加工、销售、科研、旅游休闲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蓝莓全产业链。以苍源河沿线为主发展设施蔬菜,构建蔬菜种植、加工、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蔬菜产业链。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构建种鸡孵化、肉鸡养殖、肉鸡屠宰深加工、冻品储存、熟食加工销售的白羽鸡全产业链。
第二节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加强农药、化肥等使用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长三角地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农产品检测,确保全县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注重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品牌意识、商标意识,大力实施品牌兴农工程。借助“产自临沂”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临沭柳编”、“临沭花生”、“临沭地瓜”区域品牌,突出抓好“春山”茶叶、“行政总厨”调味品、“蓝泽”蓝莓酒、“润雨”食品、“华强”淀粉、“盛洁”粉条等企业品牌培育。举办高规格的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扩大临沭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企业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提高临沭农产品知名度。借用新媒体,加大品牌推介,推进品牌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创新推广“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营销模式,以品牌扩大规模、开拓市场,真正实现优质优价。推动“三品一标”认证,每年新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3个,到2025年,全县累计认证农业“三品一标”标识数量达到110个以上。
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实施“四雁”工程,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十双百”工程,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50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个,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10个。
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信息流通、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加工、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促进经营性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引导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镇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支持金丰公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25年,评选认定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2家。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引导骨干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地修复等,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机制。
强化政策创设支撑。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强产业振兴供给。加快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运营高效”的现代农业产权制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涉农资金精准使用,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度增加农业“新六产”建设用地指标。
强化金融创新支撑。拓宽农业抵押、担保和保险范围,打造多渠道融资平台,探索推广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和“三农”金融服务站,打造“营业网点+服务窗口+互联网金融”三位一体的支农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涉农信贷不良风险容忍度,放宽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政策落实条件,降低农业融资成本。扩大“政府+保险公司”保障力度和农产品范围,提高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及农民的参保率。
强化农田水利支撑。按照节水优先原则,改善和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完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根据现有大、中、小型灌区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布局,推进现代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万亩。制定河流、湖泊行洪方案,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有序实施中小流域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提升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专栏8 临沭“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项目 |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春山茶博园;3.鑫尚果品基地;4.新村农业观光体验园;5.山东金灏种鸡孵化项目;6.桃花源家庭农场;7.优之园生态农业项目;8.沿新沭河现代蓝莓园区;9.中以农业科技示范园;10.玉山镇高标准生态茶园样板区;11.临沭县粉条加工基地;12.天醁山现代农业产业园;13.城阳休闲观光农业园;14.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项目;15.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鲁南片区)项目。 |
鼓励发展全产业链模式,推进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引领农业和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研助力、金融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增加农民就业创业机会,提高产业链增值收益。
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新六产”示范乡镇,争创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县。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家,全县“新六产”示范乡镇达到5个,“新六产”示范主体达到12家。培育休闲采摘、休闲度假、康养、民俗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家乐、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
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以特色种养、园艺、畜牧、水产等农业生产为重点,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的深度融合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提高农机智能化水平和农机使用率,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现代农业综合实力。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在全县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建设益农信息社。推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到2025年,农产品网络年销售额突破3亿元。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培育农业职业人才,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建设,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农业职业人才,支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开设农村实用技术能力课程,以免学费、费用补贴等形式鼓励农业从业者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鼓励采用田间课堂实践、专家授课、网络课堂学习、致富能手带动等形式,加快新时代农民培养。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建设,支持和鼓励与高校、研究院所、大型企业合作,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培训、“铸魂强农”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工程、“四德”工程建设等实践教育,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婆媳、美德少年、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表彰与巡回宣讲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扎实做好“临沭好人”选送,发挥好典型农民示范引领效应。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建设工程、乡村“文化云”工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乡村记忆馆建设工程、农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等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做到专岗专用。积极申报全市乡土艺术人才,对文化站长和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升镇街文化站组织管理水平。在村、社区配备宣传员,加强农村社区文艺骨干培训。
支持学有所成的传承人创新创业,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形成合理梯队,培养年轻的工匠队伍。传承发展农耕文化,积极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深入挖掘具有临沭乡村特色的文化符号,推动大官庄村清代陈氏庄园提档升级。传承沂蒙红色文化,发展新华社山东分社诞生地纪念园、滨海红色文化纪念园、营子知青文化园、顶子村钢八连纪念馆、钢八连朱村战斗遗址、夹谷山834地下师部等红色文化。围绕柳编、绒绣手工艺、剪纸艺术、沂蒙印花布、虎头鞋等非遗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文化,适时举办舞龙秧歌会、苍马山庙会等群众喜闻乐见文化民俗活动。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整合,立足县域独特的山水并存优势,按照“山之线”“水之线”两线建设思路,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一批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到“十四五”末,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试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宣传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在县城周边镇(街)村(郑山街道、临沭街道等)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加快整治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鼓励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改造厕所并普及卫生厕所,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到2022年,完成263个村居300户以上的公共厕所卫生改造提升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
提升村容村貌。制定全县村容村貌提升计划,分片区有序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农村建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村庄绿化与田园风光提升、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完善等内容,逐步改善村庄环境。通过不定期、分批次组织“最美村落”“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等评比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完善煤电气利用设施,加强光伏发电和节能建筑在农村的应用,积极推行“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集中取暖与分散取暖有机结合。到2025年,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和新型社区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
综合考虑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及发展意愿,科学划分村庄发展类别。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进一步增强资源禀赋丰裕、生态环境友好、产业支撑较强、地理位置优越、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庄和城市近郊区村庄的产业优势、环境优势、竞争优势,高标准打造示范引领型村庄示范样板,有序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生活条件亟需改善、空心化严重的村庄。
打造西部水之线(沭河沿岸)和东部山之线乡村振兴示范区。西线—水之线,主要以沭河长廊为主线,串联青云镇、郑山街道、店头镇、曹庄镇、石门镇、大兴镇6个镇街,沿沭河打造集产业融合、美丽乡村建设、生态长廊等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东线—山之线,主要以东部山系为主线,串联临沭街道、玉山镇、蛟龙镇3个镇街,沿苍马山、夹谷山打造田园综合体、产业园以及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项目片区。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实施乡村金融服务改革,以服务“三农”为导向,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切实降低农村融资成本,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健全三治融合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让百姓充分参与、充分享有的村(居)民自治制度体系;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塑造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规范。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建立乡村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广“智慧农经”、“最多跑一次”等应用社会治理系统,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
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等发达地区,进一步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建设临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以上海为突破口,主动建立与长三角、粤港澳城市群的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开拓长三角、粤港澳市场,推动产业、农产品、旅游等领域的全方位融合,打造长三角、粤港澳农产品供应基地的“临沭分仓”、中心城市后花园的“临沭美景”、产业转移大后方的“临沭高地”。
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农业特色和优势,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市场需求,围绕花生、地瓜、蓝莓、畜禽、柳编、脱水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依托大型批发市场、商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组织,搭建我县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政府、企业、商会、协会等交流合作平台,实现农超、农市、农企对接,畅通农产品进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销售渠道。保持临沭优质农产品竞争优势,着力提升品种升级换代和产品产业链管控能级,严守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农产品准入标准,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协会等率先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营销品牌化,建立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产销标准规范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直供基地,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旅游机构,深度开拓长三角地区旅游客源市场,串联全县重要旅游资源,建设面向长三角的高品质休闲观光度假旅游精品线路。做美“山之秀”文章,提升苍马山、冠山景区、蛟龙航空主题公园、夹谷关景区旅游品质,明确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发展,改造旅游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山岳观光、生态休闲、运动康养等主题旅游产品,建成高品质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精品线路。做活“水之灵”文章,实施沭河古道水上揽胜、“北方都江堰”项目,发展水上观光、水上娱乐、水上垂钓、康养度假等主题旅游项目。对接临沂动植物园、临沂极地海洋世界,串联亿龙水上风情园、沭河古道景区、朱村柳韵田园综合体,形成沭河生态文化旅游长廊。
建设现代产业园区。支持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建设承接园区,选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进行承接,形成配套能力强的专业集群,建成承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集聚区和试验区。
打造创新创业梦想小镇。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吸引外地大学生在经济开发区开展研发、创业,争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临沭落地。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产业承接商会、办事处和招商小组,引导产业和企业有序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对接,建立双赢的长期合作机制,增强机遇意识,围绕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聚焦沪苏浙全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排出重点招商企业拜访名录,开展精准招商。
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洼地。在人文环境上,用感情和服务吸引客商、留住客商,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在临沭能安心发展、成功兴业,形成“做好一个,引进一批,带动一片”的发展局面。在市场环境上,推动产品准入标准、产权市场、人才市场等一体化进程,加大两地食品监督、商品流通、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等合作。在投资环境上,出台承接产业转移的服务流程,设立产业转移绿色通道,从优从快促进项目落地。
加大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发扬工匠精神,通过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激励机制培养和培育一批技能熟练蓝领,满足产业转移的用工需求。实施“归雁工程”,充分利用从沿海一带返乡创业人员和熟练工人资源,迅速补充到产业转移企业中去。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供高技术人才和智力支持。
建立财政金融支持机制。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的财政专项基金,采取贴息等政策强化金融机构对产业转移企业的支持。主动争取中央和省、市的资金支持,搭建“多赢”融资平台,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拓展融资途径。加强承接产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全力打造特色宜居街镇,构建错位发展、跨镇合作、整体提升的县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形成“一体两翼、核心引领、多点相拥”的县域空间布局。加快中心城区提质扩容,推动街镇特色发展,促进县域内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发展空间集约利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形成县域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融入临沂中心城区城镇体系。
围绕建设秀美水城,做大做亮做强水的文章,按照“山水环绕、一河串城、一体两翼”的布局,合理规划中心城区功能区,沿苍源河(以兴隆路为起点)两岸布局创意、文化、活力、生态临沭四个个性鲜明的主题区域,打造贯穿中心城区的滨水生态带、景观带、商业带。
加快城区水系全方位生态治理。重点对28公里长的“一河两渠三支四湖”水系实施治理,形成“六水绕城、四湖镶嵌、岸绿花红、人文丰厚”的水城风貌,构建“人城和谐、人水和谐、人文和谐、人居和谐”的城市生态宜居体系。
加快老城区提升改造步伐。以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和文化广场、商业步行街建设为依托,优化提升商业服务、生活休闲及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形成相对集中、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城市中心区。
完善北城新区综合服务功能。以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为依托,推进金融贸易、办公管理、信息服务、文化娱乐、交通市政等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消费形式,加快形成新的行政、商务、文体等城市功能,打造临沭县未来城市空间发展的新地标。
促进城区东西部协调发展。临沭街道坚持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形成产城高地、智慧商圈、跨境文旅互动格局,打造东部山水田园、活力新城;郑山街道着力建设高端高效产业发展区和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西部科创新城、幸福小镇。
依据城镇发展功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引导各镇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百花齐放,打造特色卫星镇街。优化镇街功能分区,推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青云镇。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级示范镇及区内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旅游服务和康养生态居住功能,建成临沭北部产业新镇和临沂城郊精品旅游休闲小镇。
店头镇。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实现“产-镇”互动发展,以工业经济腾飞拉动第三产业及城镇化建设,建成产业发达、设施配套完善的工业重镇。
蛟龙镇。按照“以河为轴、两翼发展、三区同建”的发展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航空小镇建设,发展特色旅游,建成新型文旅城镇。
曹庄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朱村嘱托,建设“沂蒙精神代代传的示范点”、“让沂蒙人民过上好日子的示范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传统古村落保护示范点”。按照“西工东居”的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向西对接临沂经济开发区、郯城开发区,重点打造高端钢管、机械零部件、五金工具等产业聚集区。
大兴镇。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以产业融合为载体,加快构建“北工南居”“北商南农”的布局结构,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设施完善,着力强化蓝莓特色产业和传统工业、商贸业优势,提升特色蓝莓小镇建设,建成长三角产业转移基地和融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现代化工农旅融合型特色城镇。
玉山镇。突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加快夹谷关、百合园景区的开发,强化与苍马山景区的功能联系。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完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环境优美、旅游配套完善的现代农旅型生态小镇。
石门镇。整合现有企业,打造辐射周边的工业聚集区。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镇驻地、前庄街为中心实施小城镇提升工程。围绕沭河古道沿线建设成方连片美丽乡村,强化镇区与西部旅游区的交通联系,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成人民幸福、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美丽临沭南大门。
继续优化城镇功能,补齐新型城镇化发展短板,促进新型城镇化供给更加适应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变化,释放政策红利,构建供需互促、协同均衡、有机统一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机制,不断增强转移人口的归属感、价值感和获得感。
鼓励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服务与支撑作用,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力度,促进人口在城乡区域间更加自由迁移和自主选择落户。以城镇常住农民工为重点,统筹推动进城落户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就业支撑能力,拓宽就地就业渠道。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扩大镇村实际连接范围。统筹推动人口、土地、住房等相关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产业协同联动发展,让广大农民合理分享城镇化成果。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三大愿景,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网络结构,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需求、社会维稳、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六大关键领域,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临沭新型智慧城市能级。
深入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战略,以为民、便民、惠民为目标,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创新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模式,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构建和谐宜居的智慧新城。
以打造互联互通的高速信息网络为目标,加快信息通信节点建设,畅通信息通信网络,扩展信息共享化范围。实施“5G+”行动,加快5G网络建设,培育“数字土壤”,推进住宅区、商务办公楼、交通枢纽、通信杆线、公安监控杆等社会公共资源向5G网络设施开放,实现网络全覆盖。积极扩容升级光纤网络,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提升网络传输承载能力。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全面覆盖、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夯实“中国领军智慧县级城市”基础,加快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与数字信息技术的融合升级,全面推动智慧产业、智慧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服务等共同发展,打造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优化提升城市大脑,实现智慧预警、智慧决策、智慧应用,提升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的智慧化、数字化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协调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城镇功能提升、重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实现县域交通、能源、通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以实现四通八达一体化交通为目标,建成以高速公路、国省道(改线)、市县域快速路为主的快速交通网络,加快推进铁路、高铁、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县乡道公路基础服务网络,构筑与临沂市城区、鲁南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十四五”末,形成“十三纵、十五横、一环、四射”的高速、国省道干线、快速路和县道为主的干线公路网。
融入全市高铁“135”交通圈(1小时通达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京津冀、长三角中心城市,5小时通达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积极推进临连高铁、临连铁路建设,推进临沂到临沭轨道交通前期研究、选址工作,发挥临沭作为全省东南门户的区位优势,促进沂蒙革命老区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造鲁南地区新的无水港、出海口。到“十四五”末,力争新增铁路里程50公里,实现高铁与普铁双线并行的新局面。
二、公路
高速公路。推进临(淄)临(沂)高速公路南延至鲁苏界临沭段项目,建设继长深高速临沭段、罗岚高速临沭段之后的第三条高速公路,构建“两纵一横”高速公路网。
国省道主干公路。按照主干路“增强辐射效应、强化域外联系、坚持绿色发展”的思路,改建G327连固线临沭蛟龙至兰陵神山段工程、G205山深线临沂经开区梅埠至鲁苏界段工程、S225莒阿线临沂日照界至鲁苏界段工程,构建“两纵一横”的国省道网。筹划推进南疏港公路临沭段(规划G518)、齐庄沭河大桥、G233克黄线临沭段、S318改建工程等项目。
城市快速公路。重点实施长深高速青云至县城快速路、沭河沿岸及分沂入沭两岸快速路、刘少奇纪念馆至朱村红色旅游快速路及县城通乡镇快速路(沭郯路、周大路),融入全市干线公路“3060交通圈”(中心城区至莒南、郯城、沂南、兰陵、临沭、费县30分钟左右通达,与临港、蒙阴、沂水、平邑60分钟左右通达),形成“两纵一横两联”快速路网。
镇村公路。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分步实施南部片区公路提升计划及危桥改造,筹备建设曹庄-石门-大兴县域南部东西向通道,新建公路100余公里,改造提升公路150余公里,分批改造危桥44座,打通7条32.15公里断头路。
三、航空
加快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项目招商,以蛟龙航空小镇建设为起点,重点发展飞行培训、公务机出行、私人飞机俱乐部、公共应急救援、通航会展、通航物流等通航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形成联动发展态势,打造鲁南经济圈重要的通用航空港。
四、城乡公交
以打破城乡出行困难为目标,优化公交线路网,构建城乡一体公交网络。优化临沭至临沂公交线路,打造城际公交线路品牌。优化城区线路布局,引导群众树立公交出行理念。依托街镇农村客运站,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提升城乡公交客运信息化水平,实现智能调度、应急保障全覆盖。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监督及评价机制。适时推行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乘坐公交,缓解城区交通、环保压力。
专栏9 临沭“十四五”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
1.G327连固线临沭蛟龙至兰陵神山段改建工程;2.G205山深线临沂经开区梅埠至鲁苏界段改建工程;3.S225莒阿线临沂日照界至鲁苏界段改建工程;4.沾化至临沂高速日兰高速至鲁苏界临沭段工程;5.临连铁路货运线建设项目;6.临连高铁建设项目;7.长深高速公路青云至县城连接线(市县快速路)工程;8.县城到镇重点提升改造项目快速路(沭郯路、周大路)工程;9.临沂蛟龙通用机场;10.黄庄大桥等7座危桥改建项目;11.沭牛路南段、观石路等县道改造提升工程;12.齐庄沭河大桥及青石路西延;13.正大街东延项目;14.沭河大街东西延项目;15.分沂入沭水道两岸快速路临沭段工程。 |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调控和服务能力。
一、提升供电系统
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积极优化电网结构,解决电网薄弱环节,推行弱电下地,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实现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为目标,以建设智能电网为手段,加快电网智能化水平升级改造,健全提升全县电网布局,实现电源合理、网架可靠、设备先进、运行灵活、经济高效、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一二次电网有机协作的智能电网。
以“气化临沭”为目标,充分利用中石油管道途经临沭的优势,加快中俄东线建设,优化镇村供气布局,逐步实现天然气“小区通、村居通、社区通”。发展交通、工业、商业、居民用户,提高天然气利用率。推进加气站建设,增强区域协同供气能力。
三、推动绿色低碳能源发展
围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支持空气能开发利用,以智慧、高效的清洁能源推动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模式转变。
专栏10 临沭“十四五”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
1.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临沭段建设项目;2.羽山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3.白石110kV输变电工程;4.琅东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5.朱仓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6.石埠子110kV输变电工程;7.南古110kV输变电工程;8.家岭110kV输变电工程;9.临沭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10.井店110kV输变电工程;11.华能公司燃气热电联产项目;12.临沭县城市供热能力提升项目。 |
完善水利设施体系,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利用,不断提升水利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综合能力。
一、完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
完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提高洪水的调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塘坝,以提高拦蓄洪水的能力;疏挖河道、加固堤防,以提高防洪标准;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区排水的原则进行洼地治理,以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二、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
按照“洪水入库、库水入河、河水入渠、渠水入田”的思路,通过河道治理、新建拦蓄设施、拦河闸坝加固、小水源工程和现有水库扩容增效,提高雨洪资源利用率,增加水源供水能力,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实施水库加固、扩容工程,建设塘坝拦蓄设施;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最大限度利用城市中水。
三、完善现代水利管理体系
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统筹县域用水,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城乡统筹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科技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水资源。按照“布局合理、全面覆盖,使用方便、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水利信息化公用平台、数据中心以及取、用、排水自动化监测网络,推动实施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水文监测站网与水旱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工程、地下水与水生态监测建设工程等三大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趋势,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加强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建设进程,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兴镇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网建设、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市政设施项目。
一、保障城乡供水能力
推进实施城镇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信息化。健全完善的水源安全供给体系、企业运营管理体系、服务指导保障体系、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和批复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合格率总体达到98%以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扩大集中规模化供水覆盖面,持续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100%,集中供水率达到100%。
努力实施城市供暖扩容,满足新热源扩建保障远期供热需求,同步推进城区供暖管网建设,辐射城郊社区供暖。因地制宜逐步实现镇街社区及居民点清洁采暖,距离集中热源和主管网较近的社区及居民点采用高温水集中采暖,距离主管网较远的社区及居民点,采取分户式燃气炉采暖或生物质能采暖。到2025年,新增供热面积158万㎡、城区集中供暖覆盖率100%。
三、完善雨污分流设施
结合城区道路改造,逐步增设和改造排污管道,加快城区雨污水分流改造,解决城区南部汛期内涝问题。结合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启动再生水利用工程,结合城市道路建设,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等相关设施。
四、优化地下管网设施
加强城区地下供水供热供气管线、高压电线、通讯电缆等各类管线的统一规划,推进地下公共管沟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立健全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档案管理,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加快城区雨污水分流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城区汛期排水能力,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有序加快老城区供排水管网改造步伐,科学合理对城乡结合部、村镇供水供热供气管线设施进行建设。
五、提升道路交通设施
加快完善街镇信号灯、交通标志、护栏等交通设施,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高道路桥涵、排水防洪等设施管理养护水平,提升道路设施管理信息化水平。围绕主要换乘站点、购物休闲娱乐中心、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机关学校、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加强公共厕所、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系统、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按照“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的绿地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城区主干道沿线绿化带、主要景区、公共休闲场所园林绿化景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城乡道路绿化特色打造工程,加快街镇中心区园林绿化景观配套设施建设进程。完善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废物、危险废物、城市污泥等新型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领行动,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弘扬沂蒙精神,建设文化强县,实现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力打造“钻石之乡·文化名县”核心文化品牌。
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升柳编文化艺术馆,新建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标志性文化博览场馆。传承发展农耕文化,积极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深入挖掘具有临沭乡村特色的文化符号。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着力培育柳编、绒绣手工艺、舞龙秧歌会等民俗体验文化品牌。以朱村红色文化纪念馆、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红色文化纪念园等红色资源为依托,传承沂蒙红色文化。实施传统文化普及工程,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社区),深入推进“戏曲进乡村”活动。
以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壮大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融媒体中心。积极筹建临沭大剧院、市民广场,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改造、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在镇驻地设立分馆,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各类数字资源,打造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有效对接,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书香城市,争创全国社会文化建设先进县。
推进“文明临沭”建设。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文明临沭”建设各项工作。充实和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操守等道德规范。加强公共文明建设,积极推行各类公共文明准则,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建设“文明临沭”长效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考评指标体系。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将其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打造成为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城乡综合平台。以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婚丧嫁娶等群众性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文明村镇”“文明一条街”“文明信用户”“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农民争当“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婆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农村文明集市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动员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与行政村结对帮扶,共建互促,共同发展。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要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发掘民间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机制,形成党政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志愿服务格局。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多样化,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生、职工、青年、巾帼志愿服务和红十字、医疗卫生、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全民健身、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依托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志愿者组织,健全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和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和推广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星级认证、奖章授予制度,探索推行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规范化。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创建公益慈善品牌。
鼓励文化与一、二产融合发展,重点培育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团,鼓励成立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
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打造中国柳编之都、特色工艺品园区、滨海文化纪念园区、北沟头遗址公园、包装装潢园区、科技创新研发区。加快周庄仿古商业街建设、老城区临沭文化艺术市场建设,开设美术字画、陶瓷奇石、金银玉器、雕刻雕塑、民间艺术品等经营区域,逐步扩大艺术品种和市场规模。推进北城新区“临沭柳编”等现代文化综合体建设,推动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实验区建设工业文化产品示范区。
发展文化演艺和博览业。增强艺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鼓励发展民间文艺团体,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影视制作和发行机构合作,重点打造一批反映临沭历史文化、地域风情、社会发展的影视、动漫、戏剧等精品力作,扩大临沭文化的影响力。改造提升县电影院,打造临沭电影文化网红打卡地。培育发展柳编、石雕、酿造、剪纸等传统手工艺,打造临沭特色民间艺术品牌。发展设施先进、内容丰富、安全时尚的综合性娱乐项目,持续举办“和美幸福临沭”春节联欢晚会和“钻石之乡”广场文化艺术节及各类主题的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举办广场舞大赛。支持现代科技与文化内涵的有机结合,引导各类企业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积极改造提升苍源河文化公园、红石湖文化公园。
坚持生态立县、绿色惠民,坚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领地位,守住资源利用的上限、环境质量的底线、生态保护的红线,严格实施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克难成果,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完善生态保护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绿色生态新临沭,争创国家生态县。
遵循临沭县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主体功能区划分,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精准落地,形成城市化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格局,控制开发强度和优化空间结构,引导各功能区差异化发展。
优化整合城市化区,高效聚集经济和人口,重点发展服务业,坚持水城特色与现代元素相融合,统筹推进新城区建设,建成城水相依、人城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重点开发“一区三园”、特色镇域工业集中区,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产业和人口集聚,培育各具特色的镇域工业集中区。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力度,重点发展小麦、大豆、玉米、花生、地瓜等作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严禁在生态保护区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构建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带,发挥生态保护功能。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完善生态保护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环境保护和监管水平,提升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
完成污染总量减排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执法,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巩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强化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强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管理,健全监管台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动涉VOCs排放企业治理提升和规范管理。严格散煤污染治理,实行属地动态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区车辆通行管理机制与措施,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深化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强化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切实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减量或等量置换。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水资源合理调度,进一步巩固提高水功能区水质,重要河湖和湿地最小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强化巩固净土保卫战成果。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风险管控,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多元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2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力争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实现从生活垃圾收运源头到终端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有效管理。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努力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青贮、固化成型供热等项目,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和高效化。
专栏11 临沭“十四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
1.临沭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穆疃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牛腿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4.石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5.大峪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6.班郇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7.青云镇韩村河湿地工程建设项目;8.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9.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10.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程;11.临沭县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二期);12.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200吨/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400吨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13.临沭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实施山水林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化生态空间,加快建设生态安全保障水系,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形成绿色生态屏障,逐步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不断筑牢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苍马山、小蒙山、玉山、夹谷山等版块为生态保护核心,沿沭河、新沭河、苍源河打造生态综合廊道,沿石门河、穆疃河、韩村河、牛腿沟、班郇河、龙窝干渠两侧构建生态防护林带,以苍马山森林公园、苍源河湿地公园、大兴湿地公园、羽山生态公园、松影湖生态公园、岌山地质公园、沭河栗海生态公园等为生态节点,以北部山地丘陵、南部农业和中部城镇为生态协调区,逐步构建“一心、三廊、六带、七园、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建设生态安全水系。以沭河、牛腿沟、苍源河、穆疃河南北四纵,韩村河、新沭河东西两横,龙窝灌区干渠,构筑“四纵两横一干渠”现代水网。严格实行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大凌山头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对凌山头水库等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按照“上树、中果、下粮”(山顶树木带帽,中部果树缠腰,下部梯田环绕)的模式开展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巩固和扩大现有水保治理片区,县域内水土流失治理程度60%以上。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苍马山、冠山等森林资源保护,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建设大绿化生态体系。采取工程造林办法开展荒山造林,对破损山体实施修复治理绿化。实施农田林网生态建设工程,完善补植、升级改造现有林网。
建立湿地生态结构。以沭河国家湿地公园、苍源河省级湿地公园等为重点,采用适当的生态、生物及人工恢复技术,对受到干扰和污染的湿地环境实施有效治理,逐步改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建立稳定的湿地生态结构,实现湿地生态系统和环境良性循环及自我持续。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建设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形成湿地公园管理、运营框架以及景观雏形体系。
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监管和服务能力,建立由政府、企业、公众等多种主体组成的多元共治、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治理体系。
提高政府监管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费用效益评价,科学评价政策实施效果。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提高环境保护督察的精准化水平。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完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常态化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态化监测体系;加强现有的监测系统、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共享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和标准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机制,支持企业作为主体参与生态补偿,开展居民环保教育和宣传工作,创新开展“互联网+环保”公益活动,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发挥矿山资源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地质环境治理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着力打造规范化、规模化、生态化“绿色矿山”。
建立科研支撑保障体系。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绿色制造、环境智能化监测等领域,推进绿色科学技术研发。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环保组织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和环保智库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坚持可持续发展,以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绿色发展,提升资源节约集约水平,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推进公众生活绿色健康,深化美丽临沭建设。
深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沭河沿岸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建设,深入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种植,挖掘农业生态功能,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实现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控制煤炭能源消费。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盘活闲置土地、再利用低效土地,规范用地审批和供应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在保留提升5个矿区的基础上,依法关闭生产规模小、投资强度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破坏污染环境的低效企业,提升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强化工业节水管理,完善城区中水回用管网,促进城区中水回用。深入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工业节能减排,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中能源的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推广和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重点推广有效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降低生产成本、经济效益显著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推进建设专业、规范、有序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市场。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推动工业、商贸、宾馆酒店、学校、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创建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单位)。根据企业(单位)行业属性、规模及工艺、环境影响差异,推进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建设,推广使用智能采矿设备,做好露天矿山环境保护。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推进衣食住行全面绿色化,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稳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化改造,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施工模式。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和交通工具公共租赁体系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比例。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品使用。
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增强构建内循环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动能,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深度融入鲁南经济圈、“一带一路”,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处于全市前列,进出口总额保持稳定发展。
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方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从源头把好准入关,助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完善高质量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工作制度、奖励办法。聚焦“双招双引”第一战场,推进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强化要素聚集和链条整合。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瞄准日韩、东盟、欧盟,着力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补链强链项目,带动引进一批前沿技术、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加强与国内500强、世界500强及央企、强企战略合作,吸引外商设立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或直接投资。
落实国家支持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服务外商投资项目在临沭更好发展。引导原有外资企业以增资扩股、利润转投资等方式,扩大外资利用规模。落实国家、省鼓励企业境外投资的扶持政策,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主动开展境外资源、能源开发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建设海外仓。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强外贸基地建设,推进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文化出口企业基地建设,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大对东盟、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构建多元市场格局。
树立“大开放、大发展”观念,结合“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临沂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鼓励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积极招引大型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入驻临沭,引导县内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外销渠道。充分发挥近海临港区位优势,积极对接青岛、日照、连云港、临沂综合保税区,加快构建全链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临沭内陆港。
优化外贸企业发展环境,加强贸易促进等公共服务。畅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借助临沂跨境电商综试区提供海外仓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贸易摩擦预警点作用,及时发布各国的贸易限制措施,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加强与中信保公司驻临沂营业机构协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合理降低短期险费率,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主动对接青岛“山东会客厅”,筹建集展示、推介、接洽、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临沭会客厅”。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组建“商会联盟”,共同搭建数字化海外展厅。建立产品开发与销售、品牌运营推广、跨境电商、跨国供应链、海外仓、物流配送于一体的数字化海外营运中心。
支持骨干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施外贸“货源回流”工程,深度挖潜高端装备、高端化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等行业的出口增长点。利用广交会、华交会、进口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广泛展示临沭外贸企业产品和品牌形象,借助中国(临沭)柳编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提升特色产业国内外影响力。
到2025年,认定一批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平台、园区和公共海外仓。招引培育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4家,打造跨境电商园区2家,在我县贸易活跃的国家(地区)培育一批公共海外仓和临沭品牌境外展示中心,公共海外仓和境外临沭品牌展示中心分别达到3个和5个以上。
第十三篇 构建和美幸福新临沭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就业渠道,改善收入分配,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新机制,建设和美幸福新临沭。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推动精准脱贫可持续发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着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全面推进健康临沭建设,深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激发全县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共同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健全完善返贫监测预警和应急救助机制,增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能力,消除返贫隐患,实现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坚持产业和就业扶贫再推进,实现更高质量的产业发展和更充分的就业,提高职业培训的实用性和精准性,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机制,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支撑。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水平。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入城农民工就业服务,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创建1家省级创业孵化园区、3家市级创业孵化园区。
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工资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劳动报酬,实现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分配机制。优化居民收入结构,拓宽居民投资途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帮助低收入家庭开辟增收渠道,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稳步发展学前教育。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完善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覆盖。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按照“保障基本条件,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探索以学区为范围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高质量发展高中教育。推行综合高中建设,深化职普融合,增强应用教学,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加强特色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育人,对有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到2025年建成省级特色高中1所。
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抢抓全市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的有利时机,紧扣临沭“3+2”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采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灵活方式输送专业技能型人才,推进临沂市工业学校创建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国家“双优”中职学校、山东省“双高”中职学校,加快临沂市工业学校分校建设,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开展校校合作。积极面向长三角、粤港澳引进举办高职院校(分校)。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实行随班就读、随园保教制。推行个别化教学,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到2025年底,幼儿园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省示范幼儿园达到100%,省一类幼儿园达到90%,省二类幼儿园达到80%,省三类幼儿园达到50%;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0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到87%;高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到97%,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达到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达到88%以上。
专栏12 临沭“十四五”教育事业重点项目 |
1.中山路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2.红石湖实验学校及幼儿园建设项目;3.苍马山实验学校及幼儿园建设项目;4.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建设项目;5.苍源河实验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6.高级中学建设项目;7.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8.临沂市工业学校分校建设项目。 |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为主线,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人民共建共享的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健康临沭”建设,争创国家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共体管理机制,界定成员单位功能定位,统一发展方向、学科建设、区域协作,推动各成员单位错位发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推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成立药事质控中心、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统筹推进医共体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快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充分调动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基层首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强化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别力争50%、30%、30%的临床科室创建为全市重点专科,力争创建省级重点专科2处以上。每处镇街卫生院至少建立1-2处特色科室。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改善提升就医环境。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以医防融合探索为引领、各类重点人群服务为重点,全面落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县、镇、村三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健康教育,加强慢病管理和职业病防治,促进医防融合,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作用,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挖掘传承和创新融合,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振兴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医共体建设,构建中医药产业链,全面布局智慧中医药发展,争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县。
全面优化生育服务。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专栏13 临沭“十四五”医疗卫生事业重点项目 |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2.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院区六大中心建设项目及老院区服务中心提升项目);3.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4.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5.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建设项目;6.县精神卫生中心医养康复楼建设项目;7.青云镇卫生院综合提升项目;8.郑山街道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9.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0.北城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1.32处村级卫生室提升项目;12.创建县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治未病中心及中医康复中心);13.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4.创建省级道地药材种植加工基地。 |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先保后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鼓励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98%以上。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和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衔接。健全完善事故预防、工作补偿、职业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积极发展工伤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加快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推进镇街社会工作站建设,2023年实现镇街社工站全覆盖。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重点围绕参保缴费、待遇资格认证、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电子化等方面梳理完善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升便民利民和社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社保待遇静默认证,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借助互联网、手机APP、政务服务平台等应用实现多渠道经办,鼓励实施更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档案、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档案电子化,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司法、康复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受灾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口、受灾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做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合理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至2022年底,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扩大长期照护服务供给,重点支持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至2022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55%以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至2022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继续实施为期三年(2020-2022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实施县级统一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临沂市工业学校兴办老年大学,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大学。
提升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智障、孤寡老人的关爱行动,提高生活幸福感。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福康工程”“齐鲁福彩助残”“慈善助残”等行动,扩大康复辅助器具免费安装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到2025年,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残疾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及管理,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维护水平,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绿化提升。建立公墓年检制度和公墓管理使用制度,制定并落实公墓管护奖补等激励政策。推广“追思会”等新型丧葬礼仪模式,引导群众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率达到90%以上。
加强重点群体保障。保障妇女参与管理法律事务、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等工作,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儿童优先,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大对留守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监护评估、家庭探访督查等关爱服务。优化青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营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爱国友好力量。发扬临沭人民爱党爱军的优良传统,擦亮“连续60年无责任退兵全国纪录”金字招牌,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力度。
专栏14 临沭“十四五”社会保障事业重点项目 |
1.石门、玉山、店头、青云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2.县人民医院养护中心建设项目;3.马站医院养护中心建设项目;4.诗画山庄养护院建设项目;5.临沂舒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养老项目;6.临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7.金明寓康寿养老有限公司养老项目;8.临沭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9.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0.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1.天一园公益骨灰纪念堂;12.滨海革命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工程;13.军人公墓建设项目;14.东城片区、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坚持依法治县,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安全风险、防灾减灾、社会治安、食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筑牢安全屏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沭。
完善智慧指挥平台建设,强化相关行业部门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监测功能、信息传递功能、预警功能、应急指挥功能融为一体。提升应急管理协同联动能力,健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体制机制,推广优化“智慧消防”平台系统,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应急管理中的协同联动,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灾害事故预测预警系统整合,建设空天地一体化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智慧技术,实现对灾害风险的全面感知,优化应急管理工作效能。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提升化工园区、农村地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安全防范,提高重大活动保障水平。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评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风险动态管理,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急准备评估。建立健全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专兼职机构,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重点工程地震安全防御标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针对我县化工化肥产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逐步推行智慧化监管举措,压实企业安全投入、人员配备、设备更新、岗位培训、如实申报等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措施、防患未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化工(危化品)领域,指导化工(危化品)企业做好冬季安全“防冻防凝、防中毒、防火、防滑”等“四防”工作,严格落实冬防措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联审联批、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化工化肥行业减量发展。从进料、储存、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对化工企业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道路交通领域,突出抓好“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加强大风、暴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和车辆引导,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突出抓好防冻、防风、防火、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严禁恶劣天气下各类室外、露天施工作业。非煤矿山领域,加大对露天矿山的巡查力度,加强塌方、漏水等安全隐患排查。
保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格规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安全群防群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依法将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对金融创新必须审慎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水平。
完善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灾害排查治理能力,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推进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防护目标搬迁进程。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区、电力、水利、抗洪抢险、地震救灾、消防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鼓励、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扎实推进“食安临沭”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深入贯彻《药品管理法》及《疫苗管理法》,做实药品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检查力度。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推进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制定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方案,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等活动。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县地方粮食储备库“智慧粮库”建设,引导流通、加工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收储,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源头预防能力。规范专属基础网格和微网格的划设,实现网格服务的“触角再延伸,服务更精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雪亮工程”升级应用,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行“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联控机制。大力实施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升级改造,传承“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案,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和受理案改革。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因劳动争议、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发挥社会治理中心、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统筹作用,建立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等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局队合一”、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统筹组织社会公共资源的能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合力,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以社会治理中心为统领、以“城市大脑”为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动力,构建大中心统筹、大数据支撑、大网格运行、大调解联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体系载体建设,形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雪亮工程”系统、综治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环保系统、城市管理系统等集成融合,搭建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市大脑,形成“智慧临沭”云数据库,实现社会治理各项要素的统一收集研判、指挥调度、事项办理、监督考核。凝聚公安、综治、卫生、教育、群团妇联等多方力量,借助科技手段,着力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治理措施精细化,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底座”。发挥“幸福临沭”APP效能,延伸网格工作触角,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以“互联网+治理”的形式,畅通百姓的治理需求与政府、社会组织的治理供给之间的联系,推进治理体系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实现高效配比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开展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推动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提升。
建立以高端管理人才为主体,专业化、标准化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库。加强与相关院校的合作,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临沭工作,提高社会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工作的效率和专业度。研究和出台针对社工群体的政策体系,在就业岗位创设、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层面创造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入到社会治理中。建立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养老护理、矛盾调处、规范执法等培训。
积极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群团组织引领社会组织成长的重要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自主、有序发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通过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助互助。推进社会治理手段的社会化,通过凭单制、合同外包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建立志愿服务与诚信建设的衔接机制,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公信力,落实社工、义工等群体的基本权益。
明确政府权力边界,界定社会调节的运行边界和居民的自治边界,统一在法治体系内参与社会治理。建立现代化的社会治理运营环境,以运营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运作模式,强化社会治理的运营能力。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走自治、德治、法治、智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之路。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引导群众保护自身权益,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建立网络治理法治监管与保障体系,抓好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规划保障机制和要素,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临沭全体人民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凝心聚力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目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宗旨。推进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培育优秀年轻干部。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中青年结合、专业构成合理的干部梯队。坚持“使用是最好的培养”,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在班子调整、职位空缺时优先使用年轻干部。对组织看得准、群众口碑好、有发展潜质的年轻干部给位子、压担子,安排到复杂环境中磨练和关键岗位上锻炼,同时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成长。加快县委党校新校建设,达到“优秀党校”标准,争创省级“示范党校”,打造培养优秀党员干部的摇篮。
锤炼干部过硬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的监督体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考评办法,对执行能力不强的干部,以及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处置,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注重考核评价激励,围绕“考什么、谁来考、怎么考”这条主线,从考评体系设置、考评指标量化、考评结果应用等方面制定考评办法,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注重容错纠错激励,严格落实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关键环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
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保持下去。加大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力度,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营造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落实“6项制度+1个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动态保持3年及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全清零、村居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全达标,年度发展35岁以下年轻党员占比达60%以上。优化党员年度记实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员平均参会率达80%以上。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用5年时间把全体党员轮训一遍。夯实农村党建基础。抓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实现村级班子年龄、学历结构“一降一升”,力争五年内实现村干部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50%以上。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选配力度,持续提升履职水平。递进培养村级后备人才,确保每个村培养3名以上年轻优秀后备人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多种增收路径,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深化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确保村级事务规范议事率达到90%以上。抓实其他领域党建。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全部取消街道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使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强化社区党组织服务能力,社区专职工作者将80%以上的精力用于走访服务群众。推动“两新”组织党建提质增效,党的组织覆盖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党的工作覆盖保持100%。大力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力争五星级党组织达到50%以上,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
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对党的决策落实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基层组织督查督导。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等方式,传递压力、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形成从严抓落实的倒逼机制,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划管理衔接,强化规划组织落实,完善要素保障体系,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形成保障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依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在县委的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务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的生动局面。
加强本规划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对接,在约束性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顺应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导向,主动融入大的发展格局。各部门在制定专项规划、计划或设立项目时,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要以本规划为依据。健全规划协调实施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统筹管理水平和执行效果。
加强规划实施领导。成立县“十四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十四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和镇街(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
明确规划实施分工。做好规划任务分解,明确实施重点、进度安排、责任分工,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项目安排。本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改革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明确。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将《纲要》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事项,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落实。
加强用地保障。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腾笼换鸟”计划,通过嫁接、购并、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盘活存量土地,整合利用破产的企业用地、闲置厂房。坚持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大对项目用地、建设期限、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等指标的监测力度,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强化资金支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贷款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探索新型融资模式,推进融资多样化。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搭建民间资本与企业联系桥梁,提升民间资本利用水平。
保障用工需求。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摸底,建立企业用工动态管理台帐,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专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用工服务。切实加强务工人员流动、企业用工、市场供求变化等动态情况监测,及时调整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完善用工市场建设,促进形成企业用工和务工人员就业供需双方市场化良性发展机制。利用网络和电视等媒体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园区、校、企三方合作机制,做好企业招工、员工岗前培训。
保障用能指标。深度挖潜用能空间,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有效腾出能耗指标。最大限度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努力破解企业用能指标难题。开通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统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用能保障。发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解决企业能耗指标。
稳定要素市场价格。畅通要素运输通道,降低流通成本。把握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确定调价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用足用好支持政策。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企业上门送政策活动,加大宣讲范围,帮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用好上级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主动找信息、找线索、找机遇、找项目、找资金,努力将符合争取条件的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和计划的项目库。
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速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利用强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势,发挥本地产业优势,广泛吸纳高层次人才落户临沭。建立人才管理新机制,激发人才特长。
加强财税政策引导。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和调节作用。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提高民生支出比重。
健全项目带动机制。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生态建设和社会民生等领域,集中开发、储备、实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融通服务水平,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
构建社会参与机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划宣传,让公众全方位了解规划的发展蓝图和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积极参与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发改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分析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范规划调整制度。在《纲要》实施过程中,如遇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规划目标难以实现时,县政府要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和修改意见,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整体形象,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新模式,将路长制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民服务等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着力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服务优质的公路管养新格局和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全域旅游开发等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公路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坚持遵循公路与自然环境并重,统筹规划,精心设计,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系统治理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推进原则,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五)坚持融合发展,将公路养护管理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路长制+乡村振兴”,坚持交通先行,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致富路”;大力推动“路长制+全域旅游”,通过完善旅游景点公路基础设施、标志标牌,全力打造全域旅游“景观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环境保护”,通过严管公路两侧水体、大气污染源,全力打造环保生态“绿色公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在国省道、县乡公路重点卡口安装视频监控,全力打造社会治安“平安路”;大力推动“路长制+为民服务”,通过加快建设交通驿站、公路驿站,提高公路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为民服务“连心路”。
到2021年底,全县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线公路路面优良率达95%以上,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发展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治理公路破损、边沟阻塞和缺失现象。对路面出现的龟裂、坑槽、断板、严重破损、翻浆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开挖疏通边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治理占道经营和交通拥堵现象。属地镇街清理马路集贸市场,整治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现象,严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水洗车,进一步整治穿城、穿镇、穿村两侧经营店户的牌匾,做到规范有序。
(三)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清理和拆除公路沿线影响行车安全或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如公路两侧搭建的临时工棚、活动板房、围墙、非法广告、非公路标志等。
(四)严禁私设、私自加宽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规范硬化,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五)进一步规范一级公路路段中央护栏管理。严禁私自开设护栏开口,严禁破坏人行道立柱,对开口过多、过密路段的中央护栏进行封堵整治。
(六)严禁私自挖掘、占用、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穿越、跨越等涉路工程建设施工。
(七)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五大堆”。
(八)加强公路绿化管护,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严禁向绿化带内乱扔垃圾,严禁在公路绿化带放养牲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行道树(绿化带)。实施彩化工程,在普通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两侧,因地制宜栽植树木,美化路域环境。
(九)严厉打击各种涉路交通违法行为。整合执法力量,合理设置执法站点,加大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严厉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十)围绕乡村振兴,继续加快“四好农村路”和县镇、镇村快速通道建设,高标准陪护路肩边坡,大力实施公路彩化工程,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十一)围绕全域旅游,加快景区旅游道路建设,强化日常养护管理,规范设置旅游标志标牌。
(十二)围绕环境保护,加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道、沟渠、汪塘等水体治理力度,严禁向内倾倒垃圾,严禁在公路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等影响公路和桥梁安全的行为,督促两侧砂、石等各类料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十三)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公交车视频监控、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安装的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解决社会治安有关方面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十四)围绕为民服务,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建设,研发使用交通APP等信息化平台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五、组织体系
(一)成立县“路长制”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各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见附件)。负责全县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资金保障、工作考核等工作。
(二)分级设立路长。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路长,县级路长由包镇街县级领导担任,每条国省道、县道分别由一个县直单位包保;镇级路长由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分级设立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副总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沭县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承担全县“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各镇街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六、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本行政区域“路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指挥职责,负责“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公路养护管理及“路长制”资金筹措保障等重大问题,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副总路长受总路长委托,主持“路长制”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协调检查、督导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到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
2.县级路长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所辖范围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涉及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道路巡查督导。路段包保单位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安排部署,协助开展包保路段的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安全隐患整改、应急处置等工作。
3.镇级路长职责。负责行政区域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将辖区内县乡公路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审定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辖区内国省道、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相关方案及年度计划,落实上级路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跨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检查指导村级路长、养路员履行职责,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协调解决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周至少带队开展1次道路巡查。
4.村级路长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道路巡查和日常养护管理,解决村道保洁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宣传发动群众爱路护路。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每半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会议,每日带队组织村民进行日常巡查。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总路长、副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拟订“路长制”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各有关镇街、县直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整合力量资源,依法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在“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镇村“路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报奖惩建议并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2.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镇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检查考核等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协调与“路长制”相关联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投诉举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并协助镇(街)做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做好涉路工程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联合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洗车加水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负责县乡村道“路长制”推动及督查考核工作。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指导并协助镇街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路域环境治理;强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的管理及路产损失、损坏的追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工程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巡检工作;加强日常公路保护巡查,发现侵犯路权、侵占路产等违法行为及时劝止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国省道“路长制”推动及督查考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偷盗、破坏公路设施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各级路长及“路长制”办公室移交的涉路违法案件。
县交警大队:负责各责任路段(尤其镇街驻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动态交通秩序和静态规范停车管理,负责交通信号灯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路边洗车加水、乱设广告牌匾、乱贴乱画、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协助交警进行规范停车管理;参与联合执法,对货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等现象进行治理。
县财政局:负责按上级要求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做好“路长制”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及镇街市场管理秩序,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摆摊设点、无证经营等现象进行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中心城区交通拥堵路段相关路口逐步实现道路渠化;负责城区路段并指导镇街做好路灯的设置及管理,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对公路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等。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镇、村汪塘、沟渠、河坝进行生态治理,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镇街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公路沿线农田环境整治,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进行查处。
县水利局:负责可视范围内河道的生态治理,指导镇街清理水面漂浮物、河道内垃圾等,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参与有关联合执法。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公路沿线镇街全域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在县域旅游景区、景点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在公路沿线合理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七、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巡查→报告→处置→督查→通报”。
1.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镇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2.报告:巡查中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过交通APP、微信、电话、视频监控平台等形式向路长或路长办公室报告。
3.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县级路长、镇级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镇街、村居(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4.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所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路长制”取得实效。各级路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县路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依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由县镇两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县财政从2022年开始每年列支预算500万元作为“路长制”专项工作经费,重点用于镇街考核奖励等各项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建立完善相关绩效考核制度,对全县9个镇街“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1次综合考核排名,设一等奖1个,给予100万元奖励;二等奖2个,给予80万元奖励;三等奖3个,给予60万元奖励。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路口显要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姓名、工作职责、路线名称、行政等级、包保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临沭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1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核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建立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承办单位: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临沭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承办单位: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沭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临沭县住建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临沭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控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1.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1.3临时现场指挥部
2.1.4应急处置工作组队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
2.2.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2.3县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2.2.4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2.2.5应急处置工作组队职责
3.报告与响应
3.1监测
3.2报告责任、报告程序、报告内容
3.2.1责任报告人
3.2.2责任报告单位
3.2.3报告程序和时限
3.2.4报告内容
4.预测、预警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4.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4.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4.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4.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评估
4.3法定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
5.现场处置
5.1处置原则
5.2现场处置职责与分工
5.2.1指挥机构
5.2.2执行机构
5.2.3医疗救护机构
5.2.4支持机构
5.2.5各部门的相互配合
5.3工作程序
5.3.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5.3.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5.3.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5.3.4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5.4现场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5.5现场技术措施与后勤保障
5.5.1技术措施
5.5.2后勤保障
5.5.3现场通讯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6.1组织保障
6.2经费、物质保障和后勤管理
6.2.1经费保障
6.2.2物资储备
6.2.3通讯与交通保障
6.2.4卫生系统各部门间协作
6.3技术保障体系
6.3.1技术培训和演练
6.3.2实验室网络建设
6.3.3资料收集与利用
6.4健康教育与社会动员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果评估与善后处理
7.1评估
7.2奖励与处罚
7.3抚恤与补助
7.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修订
8.2预案解释部门
8.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高效、科学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快速反应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3)分类指导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4)分级预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和一般级(Ⅳ级)四级。
(5)及时处置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6)属地管理我县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有权对辖区内的各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源进行统一调配。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2.1.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专家咨询、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工作组,成员由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分别承担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1.3临时现场指挥部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等人员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
2.1.4应急处置工作队
县卫健局要成立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心理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现场处置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医疗救护分队等。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
县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是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部门,由于突发事件的类型不同,可能涉及的部门也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为责任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一)县卫健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应急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心理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心理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二)县公安局: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三)县财政局:确保全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四)县委宣传部:经授权准确、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本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的措施,把握宣传报到口径,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保证社会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五)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违纪的党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
(六)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负责对县属及乡镇商贸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督导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七)县教体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并落实学校内的有关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
(八)县科技局:开展对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科学研究;鼓励开展对有关突发事件在监测、预警、反应处理有关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交流。
(九)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
(十)县文旅局: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标准和措施;坚决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涉外宾馆、饭店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下发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类产品安全有效。依法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十二)县综合执法局:协助县交通局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物资的运送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
(十三)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垃圾、粪便的污染治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十四)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县民政局:协助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负责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十六)县人社局:协助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七)县爱卫会: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清洁卫生、除四害和消毒工作。
(十八)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2.2.1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县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2.2.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
(4)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县政府有关部门交流信息。
(5)协同县政府其他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其他相关工作。
(6)起草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与现场处理建议。
(7)督促建立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9)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使新闻媒体能够主动配合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
2.2.3县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对社会关注问题提出建议和答复性意见。
(3)负责组织编制教材,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
(4)开展相关的实验室技术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
2.2.4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委派的临时组织,服从县政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
(2)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3)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4)及时向上级领导机构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5)协助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争取群众支持。
2.2.5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1)县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全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对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各镇街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支援其他镇街的应急工作。
(3)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组建应急救护队,每单位至少建立1支由10-15人组成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医疗救援队包括急救、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经、内分泌、外科、临床检验、护理等专业人员组成,人员结构、急救药械、交通通讯设备配置要合理,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应急救护队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由医疗队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新。
3.报告与响应
3.1监测
3.1.1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根据情况需要扩展监测范围,适时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鼠疫、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建立放射源监测网络,对存在放射源的单位实时追踪监测。
3.1.2设立并完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制定监测管理制度,在日常监测的同时,对多发病、有可能暴发流行疾病实施重点监测。当出现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时及时报告。
3.1.3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管理,明确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交流,建立疫情分析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对监测资料认真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通报异常现象,引起关注并及早采取防治措施。
3.1.4对有化学毒品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1.5对有放射源的单位进行卫生学和安全性评价,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时预警,采取措施。
3.2报告责任、报告程序、报告内容
3.2.1责任报告人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2.2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及与群众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县疾控中心、镇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疫情报告的检查指导。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有关单位报告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2.3报告程序和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人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报告。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健局报告,并根据县卫健局指示,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和初步判定。如果明确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核实后24小时内向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文字材料备案。如不能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卫健局在接到相应报告后,经初步审核认为可能是或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确认,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要求进行报告。
3.2.4报告内容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报告。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发生放射源出现工作异常或者丢失,可能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发生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应初步报告事件发生的地点、发现事件的过程和人员、病例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和体征、考虑的可能因素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报告,当事件结束进行结案报告。
4.预测、预警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和一般级(Ⅳ级)四级。
4.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省及其他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我省发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省份,或者其他省份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我省,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我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且我省发现输入性病例。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发生在我省境内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Ⅱ级)
(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4)霍乱在一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一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省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省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国家及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县(市、区)。
(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设区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评估
(1)县卫健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我县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测,并对事件可能发生的后续危害做出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可能波及和扩散的地域范围、受影响的人群、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资源分配、持续的时间、控制工作的进展与效果、社会影响及公共安全等,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
(2)县卫健局成立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专家组,其成员由县疾防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流行病、临床及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县疾控中心负责县传染病疫情分析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召集疫情分析会,向县卫健局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疫情分析情况,对相关疫情变化趋势的预测预警及其他建议。
4.3法定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责任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5.现场处置
5.1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产生的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和影响。
5.2现场处置职责与分工
5.2.1指挥机构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将在我县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临时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负责现场处置、救护的全面工作。临时现场指挥部受县政府的统一指挥。
5.2.2执行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队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心理咨询及疏导、消杀灭、病人救护和转运与隔离等。负责临时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2.3医疗救护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凡就近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护人员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参加医疗救护。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
5.2.4支持机构
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是现场处置的支持机构。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做好人员、物资调配、病区建立与隔离以及病人的后续治疗;严重污染区外围的消杀灭工作;社会动员,群防群治;监测和后续处理等工作任务。
5.2.5各部门的相互配合
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及临时现场指挥部的指导,卫健、公安、武警、通讯、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进行疫区封锁等处理工作。
5.3工作程序
5.3.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 快速调查确定可能病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 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及时做好病人救治、转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
5.3.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参照医疗救护有关内容执行。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5)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手腕、脚踝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6)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5.3.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5.3.4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汇总各方面信息,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以保证上报信息准确可靠。
5.4现场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临时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疫情情况,由领导小组指定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向媒体发布信息,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5.5现场技术措施与后勤保障
5.5.1技术措施
(一)消毒处置
——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实施消毒应按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二)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可分别采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征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2.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众聚会活动,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5.局部区域或全县范围内停工、停课、停业。
5.5.2后勤保障
多方协作,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快速、准确、高效配合现场工作。
5.5.3现场通讯
建立运行良好的通讯网络,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准确通报信息。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6.1组织保障
县卫健局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性和可能性给予充分的认识,从维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体系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准备。
6.2经费、物资保障和后勤管理
6.2.1经费保障
县发改局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县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6.2.2物资储备
县卫健局根据国家卫健委制订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物资储备经费。
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消毒药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防护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或N95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露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6.2.3通讯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2.4卫健系统各部门间协作
(1)各级医疗单位要做好应付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病房、药品、器材等储备工作,开辟专门病房负责收治伤员和病人,并按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急救系统要积极做好现场救护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特别是做好流行病学监测和预警、现场调查、现场防病处置、毒物毒性鉴定、实验室检测等各项工作。做好包括水源、食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等的卫生监督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做好各项卫生强制性措施的督促与落实。
6.3技术保障体系
6.3.1技术培训和演练
提高应急工作组队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救护工作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专业培训;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报告、识别、调查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6.3.2实验室网络建设
建立并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网络,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为尽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保障,以最快速度遏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3.3资料收集与利用
建立健全监测系统,保证收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前期预警能力。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必须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化学中毒和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敏感性、特异性。
6.4健康教育与社会动员
县卫健局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公众有针对性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果评估与善后处理
7.1评估
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通过科学评价提出处理类似事件的改进意见、建议。
7.2奖励与处罚
对在该类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7.3抚恤与补助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制定,县政府同意并发布。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中心、局、办,机关各科室: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当好参谋助手、提速政务运转、锤炼过硬作风,打造“热情激情、沟通畅通、高效长效、争先领先”的政府办公室,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勤谋善思、强抓主业,在以文辅政上取得新突破
(一)综合文稿要谋思路、出精品。坚持“用心用情、精益求精”,深化文稿起草归口负责、研讨会商、审核纠错制度,高质量撰写县政府领导讲话发言、工作汇报等综合性材料,力求科学务实、文风精致、特色鲜明。强化公文写作“传帮带”机制,加大交流学习力度,年内开展外出学习活动2次以上。
(二)调查研究要当高参、出高招。坚持“求真务实、保障决策”,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群众热切期盼,科学制定调研计划,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的调研活动,力争年内撰写有价值、可转化的调研成果20篇以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政务信息要讲深度、出见地。坚持“紧扣中心、突出实效”,高效高质完成上级约稿、经验上报等工作。深化考核通报、以干代训、信息培训制度,提高全县政务信息写作水平。探索建立信息调研、科室例会和重要信息约稿会商制度,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600条,编发《政务信息》40期、《信息摘编》60期,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稳居全市第一方阵,力争“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勤筹善统、严谨细致,在综合服务中展现新作为
(一)在协调沟通上下功夫、求实效。加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政策性文件落实的协调沟通,切实把对上对下服务有机结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做好办公室的内部协调,发挥各科室、中心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发挥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面向社会的窗口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二)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求实效。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定期分类汇总、分析研判全县群众诉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遗留问题”“同类问题”“突出问题”和“潜在问题”。狠抓首办负责制,严格考核督办,对涉及干部作风、安全生产等多次重办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直查快办。将省级热线和接诉即办作为重要抓手,提高考核占比,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在优化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围绕企业开办、政务服务、获得电力等12项评价指标,督促相关部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全面做好省市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建立县领导及责任部门帮包联系企业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围绕落实政策、要素保障、市场开拓等关键环节服务协调,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勤督善导、掷地有声,在严督实考中彰显新担当
(一)紧扣重点工作抓落实。坚持全面工作分项督查、中心工作跟踪督查、阶段工作及时督查、领导批示随时督查,突出“快立项、严督办、真落实”,灵活采取实地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线索督查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及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确定事项的即批即办、分解调度、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紧盯建议提案抓落实。今年,县政府共收到人大建议135件、政协提案90件,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分类、交办、督办、答复等工作,努力实现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紧跟来信来访抓落实。及时督办查办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和“互联网+督查”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上级转办事项的核查办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
四、勤观善为、见微知著,在保障服务中迈上新台阶
(一)公文处理要科学规范。严格公文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提高流转效率,确保公文程序合规、格式规范。及时掌握精文减会进度,精准把控文件制发数量,确保2021年发文数量不多于去年。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做好2020年度各类文书、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二)会务承办要周密细致。规范会议组织程序,建立会议审批制度,科学统筹各个环节,实现会务精细化管理、模块式操作、流程式作业。对重要会议做到提前介入、做好预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不出纰漏。
(三)公务接待要简朴隆重。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规定,按照“事前认真筹备、事中热情细致、事后及时反馈”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各项工作,充分体现重视程度和接待水平,发挥好接待工作的窗口和宣传作用。
(四)应急值守要严格高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构建灵敏高效、上通下达、无缝交接、左右贯通的值班工作网络。落实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建立健全会商研判制度,指导各单位、镇街(区)不断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推广运用“临沂值班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值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快捷化水平。
(五)机关保障要及时到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务审核监督,统筹资金使用。做好档案管理、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办公用品采购、职工体检、工会福利发放等各项机关保障工作。规范车辆管理,压控用车费用,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为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务出行服务。踊跃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活动,力争年内组织职工文娱活动不少于2次。
(六)对外宣传和舆情处置要积极妥善。配合做好县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政策制度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联系记者及时准确、政务网站临沭要闻栏目更新高质高效。做好市府办交办的舆情信息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镇街和县政府各部门做好舆情回应,避免舆情发酵。
五、勤思善悟、创新机制,在数字化建设、政务公开、外事、金融监管等工作上开创新格局
(一)做好政府系统数字化建设。以市对县考核为“指挥棒”,持续提高数据实用性、规范性;全力维护政务网运行,促进分散自建系统向政务云迁移。加快数字化应用,力争年内完成智慧化场景建设3处以上。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月通报制度,实现检查事项覆盖率、检查数据及时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三个100%”。加快城市综合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平安临沭、安全临沭、生态临沭、城管临沭、幸福临沭等5个应用模块研发。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新建专题专栏40个、专项信息公开平台10个。健全政务公开培训、督查考核制度,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力争全年开展培训4次以上。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等亮点,叫响政务公开“临沭品牌”。
(三)做好外事工作。坚持一控一放、优化布局原则,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际性会议,促进产业、资本、人才精准对接,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妥善处理涉外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公民、企业等主体的涉外安全和利益。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疫情信息摸排和分析研判,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四)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重点企业金融风险、非法集资等风险点监测预警及处置工作,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扎实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确保全年开展集中宣传2次以上。做好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金融领域安保维稳不出问题。
六、勤学善练、强基固本,在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二)深化“争做‘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努力构建“五位一体”党建责任体系,年内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集体学习30次、理想信念教育2次。
(三)抓好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加强自我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的政治生态。
(四)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认真履行结亲连心、困难帮扶、新时代文明实践、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等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整体提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临沂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围绕解决影响和制约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强化行业监管和政策保障为抓手,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资源下沉、构建各方协调联动机制为重点,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物业先行”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物业服务管理体制
实行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建立县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社区(村居)具体落实、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建立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
(二)健全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全面覆盖。根据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及保障小区物业设施运行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和社区基本保障服务相结合,力争到2022年实现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业委会组建率达到60%以上;对难以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实行社区兜底管理,有偿服务,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保障,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建立社区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各职能部门和各专营单位的公共服务延伸覆盖住宅小区并履职到位,提高物业管理行业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物业服务管理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落实奖励激励措施。
2.理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优化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街道、社区(村居)三级工作体系,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3.健全物业服务工作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设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抓好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各社区设立物业服务站,具体负责社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
1.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开发的小区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送县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化的物业服务。
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提倡社区自治,由城中村原村居采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村居组建物业管理队伍等方式进行物业管理。
2.老旧住宅小区。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将辖区内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的物业管理整体打包,组织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开展规范化物业服务。对面积较小、零星分散、配套设施不全,临时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实行兜底管理,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并逐步改造成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小区。
(三)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运作
1.推行职能部门进小区的联动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强化基层基础,延伸至物业管理区域,下沉到小区,打通“最后一公里”,在物业服务公开栏公布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解决。
2.推进物业规范化建设。(1)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县住房保障中心和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分别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培训计划,分别从不同层面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培训活动,重点培训物业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换届流程等内容,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设置物业服务公示牌。在住宅小区或其他物业区域内,设置公示牌,统一规格、尺寸和外观,全面推行“三公开”,即公开各项收费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住建、发改、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物业管理职责、联系人和投诉电话;公开物业共有部位使用收益信息等。(3)建立“三会”制度。通过物业服务恳谈会、物业联席会、调解委员会等渠道和方式,加强职能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化解各类物业矛盾,逐步建立相互了解、信任、支持的关系。(4)建立物业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成立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庭或设立物业专业法庭,畅通物业案件办理渠道,提高涉诉物业案件办理效率。县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县司法局,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同时,各物业公司要及时、快速、便捷处理各类物业问题,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效能。(5)推进“沂蒙红色物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全行业内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扎实落地,力争到2022年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积极探索有质量、有效果、有创意的组织活动方式,不断强化组织功能、发挥组织作用,努力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6)健全物业管理考核奖惩长效机制。结合省、市关于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细化考核内容,实施定期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企业评先树优重要依据,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7)充分发挥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针对目前全县物业行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综合竞争力差等现状,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发挥在行业中的服务、监督、协调、交流等作用,搭建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通过行业自律、行业互助,推动全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8)建立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将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作为规范物业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制定并完善信用评价办法,搭建评价平台,将物业企业综合实力、管理服务能力、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全部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社会公示,与物业招投标挂钩,作为社会单位选聘优秀物业公司主要依据。
3.实行社区、街道和物业主管部门层级物业考评机制。社区考评:由社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对照物业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打分,并将分数上报街道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街道审核:由街道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和相关人员对各小区上报考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上报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物业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考核,结合街道、社区考核结果,将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评选出A.B.C.D四个等级,作为向街道、社区及业委会推荐物业企业的依据,并计入企业档案。
4.健全物业服务费收缴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及服务等级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引导业主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的,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5.妥善解决处理住宅小区停车及电动车集中充电问题。小区停车位实行市场化管理,增建小区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矛盾。合理制定调整车位维护管理费,对乱停乱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及电动车集中充电的日常管理。
6.做好物业服务用房、资料等移交工作和房屋售后处理工作。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并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要在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的监督下,在物业交付前按规定移交给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设立房屋售后服务中心,处理开发遗留问题、接受业主报修,依据有关规定和房屋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期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7.严格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移交程序。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两个月前,业主委员会(社区)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对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其不良行为,由街道提报物业主管部门计入企业失信档案。
8.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会同产权登记部门从源头上确保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归集到位。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按照《临沭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交付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受理产权登记申请。涉及住宅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出现故障,需启动应急维修程序的,电梯发生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确认;其它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符的,由有关部门确定。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
(四)推行社区共治机制
1.健全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社区负责及时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明确社区代行职责后,应及时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管理规约。城中村安置区由村居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2.强化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结合城市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逐步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选,物业管理行业党组织应提前介入,对候选人人选进行提名、审核、把关。要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将党员候选人人选优先推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及物业职能下沉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物业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全县物业服务水平。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的支持力度,对列入重点整治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安排专项整治改造资金,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新闻媒体和社区要利用开辟专栏、开展专业咨询、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报道物业管理所起的作用,引导社会和市民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发展的客观性、必然性。广泛宣传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物业企业全面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引导业主积极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依法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积极动员和鼓励骨干物业企业进驻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切实落实扶持政策。建设公共交流平台,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业服务信息网络,搭建各级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平台。
(三)严肃工作纪律,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县、街道、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工作责任机制,街道、社区(村居)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以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临沭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2
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县住房保障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及等级评定工作;负责住房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指导镇街开展业主委员会的培训工作;指导镇街对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街道:组织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组织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对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社区党组织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联动服务机制建设。指导县直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家属院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承接查验,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组织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以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负责监督物业维修资金及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及账户管理;定期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和辖区内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考评;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及时处置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社区:协助镇街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负责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对辖区内无人管理住宅小区提供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公共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召开业主大会后未能按议事规则选出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社区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负责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影响室内结构安全从事装修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管,对确认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影响室内结构安全从事的装修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监督供水、供热、燃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做好住宅小区相关设施设备的移交接管、维修和养护。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物业企业园林绿化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对违反城镇容貌标准和管理规约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乱贴、乱挂、乱画、擅自设置广告牌等违反城市市容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破坏公共园林绿地和市政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因从事餐饮、建设、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油烟、噪声等污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发改局: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实行分级定价,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审核,核定服务等级;负责监督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起始时间等内容。
县公安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秩序维护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流动人口、有关车辆停放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聚众赌博、涉黄、涉毒、恐吓、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恶意封堵物业项目大门、车库入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干扰他人生活,违规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对因从事娱乐经营活动造成的噪声等污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交警大队:对在住宅小区内占压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机动车以及长期放置不用的僵尸车辆,物业公司通过电话或张贴通知告知相关业主后未移走的,交警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小区内交通顺畅;依法查处小区内违规停放大型客车、货车和油罐车(危化品车)等行为。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和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依法查处破坏消防设施、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进行处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对消防维保单位等依资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集中充电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积极开展社区协商等社区自治活动。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落实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发展有关职责。负责对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物业管理协会进行年检和执法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业的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注册登记。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在其附带审定的总平面图上明确要求标注新建住宅小区的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面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经营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计量装置的安全运营,对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等行为。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低于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调处物业服务收费纠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中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居(村)委会办公用房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建筑的规划变更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在公共空间或区域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私开门窗,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物业主管部门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管理,落实物业管理的财政奖补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进行指导监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招聘的失业、失地等劳动人员的技能培训。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等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全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选派优秀律师参与全县影响重大、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提供专家库信息;负责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对县政府出台的物业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县法院:参与物业纠纷的诉调衔接工作;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对人民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县信访局: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涉及物业纠纷引发的到县级以上上访的接待、调处。
县工信局:负责供电、通信、宽带数据、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对住宅小区内的专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按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
县卫健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证经营的诊所进行依法查处。
县教体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利用住宅进行面向中小学生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县税务局、审计局、文旅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配合。
县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有线电视、通信、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负责服务收费到最终用户,保证服务质量并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完善投诉受理及处置制度,负责居民关于水电暖线的投诉、求助工作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沭政办发〔2020〕11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县政府批准,现将第二届临沭和谐使者名单(共10名)公布如下:
陈彩玲(女) 临沭县曹庄镇人民政府
胡芳菲 临沭孝德文化传媒中心
李宝扩 临沭街道中心小学
李 艳(女) 临沭县鲁艺业余舞蹈学校有限公司
王文杰 临沭县摄影家协会
吴建伟 临沭县爱心志愿者协会
谢仕儒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徐元宵(女) 临沭县民政局
杨久国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 萍(女) 临沭县曹庄镇人民政府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临沭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德州禹城“2.16”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当前“小火亡人”事故频发势头,集中治理全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厂房、仓库、商场,深入村居民住宅、自建房屋、沿街门店等民用建筑,采取引导与执法、计划与随机、督导与问责相结合等方式,集中治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全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普遍达标,为全国两会和建党一百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即日起至3月20日)。各镇街、相关部门,要统筹用好安监办执法人员、网格警务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村居干部、社会机构人员等多种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排查到位,全面排查属地、辖区“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合用场所”,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附件1),拉出场所底数台账(附件2),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附件3),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照单施策、照单销账。
(二)开展系统性治理(3月21日至5月20日)。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抓好三项重点环节:一是严格治理标准。要树立鲜明的导向,按照“隐患零容忍”的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坚决取缔。凡是“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违规动火动焊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二是注重有序引导。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合用场所”点多面广、普遍存在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积极引导群众了解“合用场所”易发火灾的危害性,配合整治工作。要有序推进工作,临沭街道、郑山街道、经济开发区选一处示范点,其余镇街选一处示范街,先行开展达标治理,以点带面实现“合用场所”全面达标。三是抓好舆论宣传。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发挥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宣传火灾防范和疏散逃生自救常识。要制作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组织力量逐家逐户进行发放,鼓励群众采取增设防火分隔、室外楼梯、独立式感烟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器、应急广播等措施自查自改。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集中宣传“合用场所”危害性和危险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开展覆盖式验收(5月21日至6月10日)。采取抽调专门人员、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成立专项验收考核组,按照“一家一家查、一个一个过”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合用场所”进行达标验收。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示范点建设未完成的,由镇、街道重新排查整治;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督导。每半月对各镇街开展一次督导,通报工作进展,工作开展不及时或者报送不及时的,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县安委会要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第一、二季度执法评估,实施量化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全面总结经验。各镇街、相关部门要边治理、边总结、边提升,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高属地“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各镇街、相关部门的场所底数台账(附件2)和隐患、责任清单(附件3)每日检查结束由镇街、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下午五点前将签字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报:临沭县消防大队,每月25日前将场所底数台账(附件2)和隐患、责任清单(附件3)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刘耀泽,联系电话:6268719,协同办公系统邮箱:临沭县消防大队。
附件: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略)
2.镇街(部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底数台账(略)
3.镇街(部门)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问题隐患与责任整改清单(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21〕1号),对应调整37项行政权力事项,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相关事项认真分析研究,逐项制定衔接、承接落实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对其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上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不得截留或者变相实施;对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具体方案、业务手册、监管细则等内容,各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同步对应。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衔接、承接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2月26日前,书面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县政府一楼131室)。
联系电话:6216016
附件:衔接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表(略)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效解决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衔接不紧密、资源分散、多头管理、信息共享难、重复交叉遗漏、效能不高等问题,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55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统筹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快捷救助、公正救助,构建统筹衔接、功能完善、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实施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覆盖。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司法、康复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唇腭裂和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两癌”贫困妇女、困难职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家庭、见义勇为死亡(牺牲)人员家庭等困难群体全覆盖,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2.强化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申请对象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居住条件、财产情况、支出情况等综合指标体系,合理评估救助需求,精准确定救助方式,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救助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社会救助,拓宽救助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时,要科学制定走访慰问工作方案,确保走访慰问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
1.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加快构建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县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梳理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工作的政策衔接、政策培训、业务咨询、监督管理、信访投诉、转办交办等工作。镇街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分批次纳入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事项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等工作。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统计、帮办代办、调查评议等工作。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志愿者等人员的作用,及时发现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机制,在镇街综合服务平台和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配备帮办代办人员,负责政策咨询、帮办代办事项等工作。
2.增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采取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县、镇街、村(居)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培育发展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3.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证明材料。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制定“一次办好”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把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镇街事项落细落实,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三)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
1.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主动对接省信息平台,推动社会救助事项“应纳尽纳”。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数据资源上云和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定期更新信息并共享至省信息平台,实现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救助需求、救助资源、救助结果等互联共通、精准对接。结合我县实际,开发社会救助APP,接入“爱山东”政务服务APP临沭分厅,推行“掌上办”便民服务模式,实现救助事项网上申请办理、全程公开透明。
2.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每年将系统建设和维护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核对系统正常运行。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及时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提供相关核对信息的查询服务,保障核对平台能够及时、精准、有效的为各救助管理部门认定救助对象提供客观、权威、实时的数据支持。
(四)优化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
1.扩大社会救助资金有效供给。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扩大和优化资金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将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办公场所、设施设及人员培训的经费,保障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认真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2.优化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结构。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制定县级社会救助财政事权清单,根据救助人数和地方财力状况,分析各类救助项目资金需求和财政支付能力。统筹安排各类救助资金,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足额支付。县统筹管理各类救助资金,盘活存量,合理确定救助重点,分类制定救助标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
(五)加强各项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1.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街、村(居)应设立社会救助长期公示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开公正。
2.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预防社会救助领域中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3.加强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建立救助家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申请申报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对通过虚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相关人员,立即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所得。同时,按规定录入失信记录,归集报送至临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临沂),集中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镇街政府(办事处)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督导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镇街两级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步调一致、协同推进。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要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我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经验。要牢固树立获得社会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政府应负的重要责任的观念,让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表(略)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临沭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县旧城区改建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政府决定对临沭县沭河管理局家属院片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房屋征收程序要件,该项目已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县政府研究,作出本次房屋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临沭县沭河管理局家属院片区(东至临沭县中医医院,西至南古路,南至兴隆社区,北至常林大街)
二、房屋征收部门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临沭县卫健局、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
如被征收人不服本决定,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临沭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基层中医药服务技术薄弱,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推进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县医共体框架下成立临沭县中医药医共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县域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统筹全县中医药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管理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促进县镇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均衡发展,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组建办法
由县中医医院牵头,联合县域内其他县级公立医院、各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1+N”模式的县中医药共同体。县中医医院负责中医药医共体组建管理、运营发展、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三、运行机制
县中医医院全面负责各成员单位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制度建设、学科建设、科研教育、人才培养、薪酬管理、考核奖惩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等成员单位中医药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实行统一中药饮片采购、统一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统一中医诊疗规范、统一中医专科品牌建设、统一中医药人员调配、统一中医药人员培训“六统一”管理。通过统一管理,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县域中医药资源共享,实现共享名老中医专家、共享中药房、共享远程会诊、转诊,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
五、主要任务
(一)加大中医药服务扶持力度。县中医医院要设置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建立中医诊疗中心,通过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专家坐诊、带教讲学、设备支持等方式,对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进行扶持,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指定至少5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镇街卫生院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卫生院、卫生服务站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发挥中医药治未病、治慢病优势,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配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层次、更便利的中医药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二)建设高水平中医诊疗中心。中医诊疗中心是医共体中医药服务和指导中心,是提升医共体中医诊疗能力的重要载体。县中医医院要整合各成员单位中医科室、人员、设备和用房等,加快建设中医诊疗中心,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诊疗中心承担医共体内中医临床诊疗、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治疗、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和师承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和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中医药业务技术指导等职能。中医诊疗中心重点加强中医内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和治未病科等专科建设,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品牌。(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三)统一中药饮片采购。开发应用中药饮片采购管理系统,整合县域医疗单位跨机构集中采购、跨区域供应商线上投标报价、全方位监控现场专家评审、电子签名等运行操作,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加强中药饮片集中招标、集中配送、集中售后等管理,构建高效、开放、公平、公正的中药饮片招标流程;鼓励使用二维码追溯技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可追溯。(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四)建立共享中药房。以县中医医院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才、中药饮片、煎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建设中医药医共体共享中药房。在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上进行软件升级,增加中医智能云系统、会诊视频系统、中医药互联服务系统。开展“看中医最多跑一次”活动,通过全环节的信息化医疗服务,搭建覆盖县域的共享中药房,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网上开方,由县中医医院负责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代煎、配送等中医药延伸服务。基层单位开具的中药处方,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各公立医院、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一律不再单独设置中药房。(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
(五)建立实时会诊制度。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设立中医专门诊室,安装高清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通过中医智能诊疗系统,由牵头医院实时进行会诊,牵头医院每天安排一定数量的中医专家实时在线,及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免费远程会诊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推进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县域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的管理目标,形成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分流机制,建立便捷绿色的转诊通道,提升中医药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七)建立人才培养流通机制。县中医医院安排中医专家轮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开展名中医师带徒,对中医药工作相对薄弱的卫生院进行帮扶。各卫生院中医药专业人员要分批分期选送到医共体牵头单位进行培训深造。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为主的全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畅通人员流动机制,采取选派业务副院长、挂职进修、人事关系转移等措施,合理调配县内各医疗机构中医药师资源。(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人社局)
(八)强化中医规范管理。县中医药医共体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各成员单位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中医病历、处方等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九)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牵头医院要建立治未病科,配备能够提供治未病服务的中医师,完善治未病服务环境与设施设备,建设中医药防治一体综合服务区,为群众提供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辨识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干预、服务效果追踪等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构建中医药防治一体综合服务模式,切实做到关口前移,让百姓不生病、少生病。
各成员单位要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疾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积极提供中医药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面向县内机关单位、学校、乡镇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针对性的中医药服务。注重发挥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居家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服务。重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65岁以上老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服务水平和覆盖面,鼓励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试点。(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十)建立中医药医共体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根据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工作需要,引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将中医药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明确职责要求,为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十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制订完善信息功能规范,加强各成员单位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远程诊疗、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方面,提升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水平,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机制建立,构建便捷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支持医共体成员单位对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复诊病人提供互联网中医诊疗服务,线上为老年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护理指导和健康护理咨询,线下为居家患者实施刮痧、拔罐、经穴推拿、穴位敷贴、中药涂药、中药灌肠等适宜技术。(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 4月)。研究制定中医药医共体建设方案。召开全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推进会议,部署建设试点任务。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签定协议,并报县卫健局审核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11月)。各中医药医共体成员单位落实对接机制,做好信息化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正式运行。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对中医药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评估,建立推动中医药医共体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适时召开总结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推进中医药医共体建设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是中医药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医药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科室和责任人,全力推进县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状况、特点和发展规划,提出机构内人员培训、技术推广、专家坐诊计划,要统筹组织好医务人员参加中医药业务培训等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对中医药医共体建设的考核评估。县医共体制定中医药医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以群众获得感为核心,对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实行双向考核,考核内容以中医县域服务能力,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水平挂钩。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对单位职工的考核细则,确保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
(四)加强对中医药医共体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将中医药医共体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优势、好处等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告知服务的具体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人群愿意接受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
附件:临沭县中医药医共体组织架构(略)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
现将《2020年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中心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多渠道公开“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推进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施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三)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县、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写公布镇街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提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镇街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二)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继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四)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
(五)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强化监督评价。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培训,各镇街要加强对镇级部门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2020年临沭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