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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财政局执法岗位信息
2025-01-03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4-000012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财政局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4-0000128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1-03

一、执法主体

临沭县财政局

二、执法岗位

(一)会计科。

中价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对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填写会计凭证、保管会计资料的处罚;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二)政府采购办。

对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在采购工作中拒绝监督检查的处罚;对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对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三)财政监督检查局。

对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缓收、不收财政收入;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罚;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检查。

(四)非税收入管理局。

对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处罚;对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临沭县城正源北路21号

电话:0539-62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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