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水利局执法岗位信息 | ||||||||||||||||||||||||
| 2026-01-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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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临沭县水利局 二、执法岗位 (一)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配合调处跨县区的水事纠纷,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水力发电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承办本级上级信访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初访初查案件,积极疏导和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水利系统综治维稳。 (二)农村水利与水利移民管理科 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扶贫相关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科 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镇街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四)水资源水保与河湖管理科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协助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水文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区域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协助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协调落实东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东调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东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六)监督科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项目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开展水利工程稽查工作。负责对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三)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1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621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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