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
2024-01-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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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审核资格,经办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同时,还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的商业贷款。 2.执行期限: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 3.适用对象: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4.政策依据:(1)《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 5.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企业财务报表。 6.经办流程、渠道和时限:临沭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临沭支行、临商银行临沭支行、邮储银行临沭支行、民丰村镇银行、工商银行临沭分行、齐鲁银行临沭支行、中国银行临沭支行、建设银行临沭支行。具体详询当地人社部门。 7.咨询电话: 临沭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室298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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