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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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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办字〔2025〕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拟编制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25年度工作实际,确定需要提交县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拟提报决策时间、有关依据、决策的主要内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见附件),并于6月10日(周二)下班前将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建议表(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协同办公内网发送至临沭县司法局。项目汇总后,临沭县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县政府研究后确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对于未上报的项目或者上报后经审查未列入目录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重大决策目录确定后,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报临沭县司法局并说明理由,经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是否列入目录管理。 (三)重大决策项目确定后,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办理。 (四)没有重大决策事项的单位不需要上报附件。 联系人:李辰 18853933359 附件: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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