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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转农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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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5〕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农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转涉及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划转事项内容 自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将农机领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划转事项的交接。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沟通,做好划转事项交接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将所有涉及执法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文件,及时发送、转交县农业农村局,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有序衔接。 (二)切实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临沭首发”、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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