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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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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应急发〔2021〕2号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培育挖掘、宣传推介一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展现应急管理战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极力营造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对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沭县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活动各项工作(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长期扎根一线的普通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范围:在应急管理工作、抗击疫情应急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监管、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以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做出积极贡献的一线应急工作人员。 标准: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品行高尚,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对应急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投身一线,甘于奉献,积极作为,工作成绩显著,事迹感人,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志愿者、社会普通公众 范围:在防汛抗洪救灾、自然灾害和事故抢险救援、抗击疫情应急保障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志愿者、社会普通公众。 标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长期从事特别是志愿参加防汛抗洪救灾、自然灾害和事故抢险救援、抗击疫情应急保障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事迹感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 (一)申报推荐阶段(2021年1月12日—1月22日)。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发布评选活动消息,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一线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普通公众,填写《临沭县首届“最美应急人”推荐表》(见附件3)。2021年1月22日前,各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候选对象,并按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进行公示,向县应急局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组委会上报推荐对象材料,包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临沭县首届“最美应急人”推荐表》;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要求用具体、生动、感人事例阐述,杜绝工作总结);个人标准证件照1张、工作照5张;符合参评条件的佐证材料,包括展现突出事迹的相关媒体报道文字、图片、视频等,报送至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同时传送电子版。 (二)网络展示阶段(1月25日—1月29日)。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展示。 (三)评审阶段(2月1日-2月3日)。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命名名单。 (四)宣传表扬阶段(2月8日——12月)。组织新闻媒体对评选出的“最美应急人”进行采访,进行电视、报纸、微博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向“最美应急人——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应急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加强宣传,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尤其向在艰苦、困难、危险岗位奋战的人员倾斜。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保证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检验。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资格。 (三)加强活动调度。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的,一律视为放弃。 联系人:胡尊友联系电话:17661159806 电子邮箱:lsxfgk@163.com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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