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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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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安发〔2020〕10号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大排查阶段,各镇街(区)和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日15:00点前,将当日《全县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日报表》(附件2)发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群,并于11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隐患情况分析。
临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自2020年9月起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在县安委会组织领导下,按照专业分工、属地管理,各镇街(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步组织实施。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9月22日前)。各级、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附件1)接到本实施方案后,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二)大排查阶段(9月22日—10月2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行业领域、每一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 (三)整治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分析研判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业领域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抓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辖区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抽查。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要坚持“部门牵头、属地配合联动”,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要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与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企业自查、镇街(区)和部门排查、县安委会抽查、督查等形式,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查深、查细、查全。 (四)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和家属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情况调度。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分管县领导,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联系电话:6218969,协同办公邮箱:临沭县安委会。
附件:1、全县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2、全县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日报表
附件1
全县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非煤矿山:重点要加强对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消防:重点要加强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四)道路运输:重点要加强对“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高风险路段,各类道路路面安全管控,“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五)交通运输:重点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铁路安全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六)农业农村:1、农业方面,要做好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涉水安全防范、沼气工程项目安全防范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2、渔业方面,重点加强渔业养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3、农业机械,重点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七)水利:重点围绕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渠道、塘坝及水利工程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八)城乡建设: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城镇燃气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九)工业园区:重点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电力:重点要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二)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加强以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关键环节为重点的冶金有色企业,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三)学校:重点要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学校实验室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四)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重点加强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五)农村地区“煤改气”:重点要加强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管网、各类罐装站、加气站、瓶装供应站及附属设备,尤其是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六)文化和旅游:重点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七)油气管道:重点要加强对油气长输管道占压、泄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重点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爆破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九)医院:重点要加强对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十)畜禽养殖环节:重点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施畜牧业、动物卫生防疫检疫检测、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加工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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