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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临述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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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安发〔202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临沭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临述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和减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强化联合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建立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本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 2、通报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3、听取各成员单位有关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研究解决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有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 由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管联控工作机制召集人,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成员。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县政府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管联控联席会议制度,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通报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全面托清监管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摸清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生产工艺等情况,及时梳理化工(危险化学品)监管漏洞,加强信息共享、相互通报,从源头防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行为的发生。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管联控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决定。 3、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对通过联审联批的化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施工建设、试生产、投入使用等实行全链条监管。项目施工建设中,重点监管与规划、设计、“三同时”批复许可等是否一致,投资强度是否符合实际。项目试生产中,重点监管是否编制试生产方案,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是否经论证。项目投入使用后,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重点加强日常管理,要用全链条思维抓安全监管,做到监管不留盲点和死角,确保每项工作、每项责任无缝对接、层层落实。 4、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要发挥联管联控牵头单位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让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对在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重点检查生产工艺是否与设计一致,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5、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四、工作职责 1、工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化工产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并提供项目联审联批情况,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全县化工产业基本信息。 2、公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涉嫌非法转移、运输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的企业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流向等根据相关法规需由公安机关建立台账监管的,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3、住建部门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并建立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台账信息,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装运物质与许可运输内容一致,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5、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核查已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否合法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将存在涉嫌利用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的转移、贮存、处置的单位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建立全过程管理台账信息,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6、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涉及危险废物的项目应当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分析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科学预测其环境影响;对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大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或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虛作假的,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危险废物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一律进行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7、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核实已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包装质量是否达到核发证件的要求,确保已核发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不涉及非法危险化学品,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8、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9、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标准,建设工程防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情况,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10、税务局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税收缴纳情况,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11、供电公司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每日用电量情况,并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信息。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主动研究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如需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联管联控办公室提出。 2、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管联控工作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管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
附件:临沭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临沭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管联控成员单位名单
召 集 人:朱凤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李宝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颜廷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桂礼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卫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景 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 王厚田 县交运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仓 波 县生态环境分局应急中心主任 阚 鹏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劲松 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栋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罗运波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 鹏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联 络 员:黄兆杰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王金部 县工信局材料产业科科长 赵 峰 县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陈 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姜锦根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科科长 袁玉袭 县生态环境分局应急中心工作人员 张 坤 县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科长 尹鲁豫 县招商服务中心考核奖惩科副科长 李永浩 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 杨大良 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 张 明 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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