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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沭县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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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20〕1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临沭县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切实提升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水平,根据《临沂市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有效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防范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形成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监理有力,检测真实,验收严格,监督受控,违法必究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工程 三、重点任务 (一)资质合规方面 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分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应配备齐全。 (二)保温系统合规方面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不得使用非成套技术或采用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严禁采用拼凑的办法供应组成材料。当无型式检验报告时,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或工程的安全性能、耐久性能和节能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当无明确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作为依据。当采用“四新”技术没有标准可作为依据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落实“样板引路”制度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临建办发[2019]100号)的要求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墙宜在大面积施工前一个月制作,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墙体,面积不小于40m2,应包含防火隔离带、转角、门窗洞口、勒脚、空调隔板等突出墙面构造等全部设计内容;样板墙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样板墙应设置标示牌逐层解剖外墙外保温系统各构造层材料种类,以图文形式展示保温板粘贴方法、粘贴面积、锚栓固定方法及锚固深度要求等。 样板墙完成后,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保温系统拉伸粘接强度、锚栓锚固力进行现场拉拔试验。试验合格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总包及分包)、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共同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同时留存影像和纸质验收资料(附件1:临沂市外墙外保温样板墙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四)压实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是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建设单位不得将外墙外保温工程单独发包,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选择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队伍、材料,不得随意改变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图纸内容。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出具正式变更通知,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外墙外保温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系统供应商等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专项会审。 2、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建筑外墙外保温设计,对外保温重点部位、节点细部应明确具体做法和相关技术措施。 3.施工单位是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所有节能材料进场必须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并见证检测。样板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隐蔽工程应有影像资料。 4、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外墙外保温工程分包合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保温材料合格证、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等,对进场保温材料履行见证检测责任,对外墙保温施工样板进行验收,对外墙外保温施工的关键环节、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等。监理单位对外墙外保温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要立即停工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强化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1、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外墙保温工程进场材料按照进场批次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检验,一次复验代表数量不得超过5000m2保温墙面面积。试样必须在已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附件2:临沂市外墙外保温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表);保温板的性能复验和燃烧性能检验必须同时委托,导热系数(传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2、加强实体施工质量验收。 (1)严格进行基层处理。保温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墙体检查或处理。基层墙体表面应洁净、坚实、平整,无有误或脱模剂等妨碍粘接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基层墙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要求。水泥砂浆找平层施工前应对基层墙体进行洒水润湿,施工后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水泥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并留置试块。外墙保温施工前应对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验收,不得有空鼓,开裂现象,砂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标准规范、采用的保温体系的规程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管理。粘贴式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应采用点框粘法或条粘法固定在基层墙体上,粘贴面积不得低于50%。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温板粘贴面积的自检,每天每吊篮自检不低于两处,总包、建设(监理)单位应每天每吊篮抽查不低于一处(检验方法及记录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附录C规定进行),所有保温板粘贴面积检查应留有影像资料。总包单位、建设(监理)抽查粘贴面积不合格时必须要求相应部位全面返工处理。 锚栓数量每平方不得低于7个,锚栓质量、锚栓入墙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钻孔直径必须和锚栓匹配,锚栓上墙安装前不得提前膨胀。 其他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3、加强外墙保温工程资料整理。严格按照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技术资料,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4、加强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验收。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应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系统供应商等必须参加墙体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六)加强检测管理 外墙外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必须通过临沂检测监管云平台进行委托,确保样品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外墙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及节能构造钻芯检验等现场试验必须随机确定取样部位,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均匀分布,不得施工前预先确定。检测过程留置影像资料。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案、测点布置示意图、检测影像资料、原始记录等一并归档保存。 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样品,进行检测,严禁出具虚假报告,不合格报告应及时上报监督机构。 (七)加强监督管理 外墙外保温施工确定为到位监督项目,监督人员应对样板墙验收进行现场监督,应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进行专项监督交底。每项工程到位监督抽查不低于2次。现场监督抽查时应把保温板粘贴面积作为必查项目,每一项目须有不低于一次监督人员见证下的原材料抽检。 监督机构抽查中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视情况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返工重做、诚信扣分、行政罚款等处理措施。 监督人员对外墙保温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加强监督资料和档案的管理,按规定留置相应监督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20日-7月30日):各企业、各项目单位要结合本企业项目外墙外保温工程实际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对照检查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落实工作。 (二)全面实施攻坚阶段(2020年8月1日-10月31日):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全面实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局相关科室将根据实施情况对全县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届时市住建局也将结合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科室、各企业、各项目要对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成果,总结提出有效预防外墙外保温工程空鼓、开裂、脱落、渗漏等质量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外墙外保温工程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临沭县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临沭县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卫伟 组 员:王绍勇、杨久国、李守飞、李绍江、朱崇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沭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久国兼任。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科室、各企业、各项目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落实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抓好实施环节。 2、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 3、定期调度,重点跟进。领导小组每周调度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相关科室、各企业、各项目要对外墙外保温专项整治工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全县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外墙外保温工程档案,完善信息,形成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督管理的数据库。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外墙保温施工质量稳定提升。 请各企业、各项目部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一日和十五日,报送至县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李守飞:19853901169、0539-6216475。 邮箱:zjz6216475@163.com 附件: 1、临沂市外墙外保温样板墙验收记录表 2、临沂市外墙外保温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表 附件1: 临沂市外墙外保温样板墙验收记录表
附件2: 临沂市外墙外保温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表
备注:材料复检按材料检验批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必须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次复验代表数量不得超过5000m2保温墙面面积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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