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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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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20〕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按照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2020年4月8日至17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估机构,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了第一季度质量安全辅助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20个在建项目106个单体工程全部实施了安全文明风险评估,对部分工程实施了质量评估。受检工程面积累计143万平方米,约占在建工程的71%。检查共涉及建设单位9家,施工总承包企业8家,监理企业10家。此次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个,拆除不合格起重机械6台(套),发现隐患问题137 项。其中,施工起重机械问题21项,安全风险管控方面问题76项,重大隐患问题 17项。 通过检查结果来看,多数企业都十分重视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复工及安全检查工作。尤其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安全生产水平较去年评估有了进步。但是,各施工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存在较大差距。作为本县施工龙头企业的金明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很多项目进步明显,能很好地起到带头引领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垂直运输设备:主要问题有塔机超出使用年限或采用明令禁止的QTZ315塔机;塔机与建筑物、塔机与塔机间的安全距离不足或存在碰撞现象;不同规格标准节混装或部分标准节锈蚀超过规定;部分塔身连接螺栓出现松动、磨损或外露长度不足;部分塔机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施工升降机出现部分未检测就投入使用或已检测合格的设备实际不合格,安全防坠器、高度限位、极限限位不安装、无效的情况仍然存在。 2、深基坑工程:因为地质原因对深基坑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深度大于3米的基坑,普遍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编制的方案不符合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个别论证程序不正确,设计方案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论证通过就进行了施工方案的论证;部分进行了专家论证,但未按照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普遍出现坡度控制和锚钉数量、泄水孔等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情况。 3、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的管理水平不均衡,金明寓集团和天元集团控制较好,其他单位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普遍较差,主要问题有: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部分用电设备直接从二级配电箱供电,缺少一级配电和一级保护;部分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接地系统不正确,不完整、无效;配电线路普遍保护不到位,部分电缆直接铺设在道路和场地及脚手架或围挡上;配电箱管理较乱,一闸多机、私自接线、箱门破损、接地缺失或无标识、无一二级配电箱无防护棚现象普遍存在。 4、脚手架、卸料平台:部分落地式脚手架无混凝土垫层、排水沟或垫板,甚至出现落地式脚手架直接支撑在钢筋上现象;连墙件数量不足或设置方式不符合规定;部分悬挑脚手架悬挑型钢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悬挑钢梁受力点在上翻梁上但上翻梁上部混凝土未浇筑;转角部位悬挑方式无方案或无加强措施,甚至出现无锚固现象;脚手架离建筑物大于150mm的普遍无防护。部分卸料平台出现锚固不符合要求甚至无锚固,栏杆高度不足,无限重牌。 5、模板工程:危大工程识别差,较多工程构件达到危大工程(支撑高度大于5m、小于8m模板或线荷载为15kN/m-20kN/m的梁)规模,但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方案;多个工程出现超过一定规模(支撑高度大于8m、线荷载大于20kN/m的梁或集中荷载大于1520kN/m2的板)危大工程,现场无方案或未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缺少危大工程管理的相关资料。 6、安全防护及安全通道:防护标准化程度不高,所检查20个项目中,半数采用定型化防护棚,但只有两个项目部分楼层临边采用了定型化;缺少防护棚或防护棚采用胶合板代替50厚木板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工程无安全通道;楼层防护不及时,防护栏杆固定不牢,小洞口或温度缝部位防护较差。 (二)施工质量方面 1、混凝土工程:个别工程标准养护不符合要求,养护温度和湿度不符合要求;不少工程温度缝处模板采用EPS板、两侧同时浇筑方案,导致温度缝两侧混凝土构件的截面尺寸得不到保证,出现较大偏差;局部高差处部位模板未采用有效的加固措施,导致该部位混凝土截面高度不足;混凝土浇筑中未能有效控制接茬时间,冷缝出现较多。 2、钢筋工程:个别工程对钢筋加工控制不严,致使箍筋弯钩平直长度普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10d;框架结构工程出现梁柱交接部位柱箍筋加密区范围普遍缺少箍筋的现象;板边跨上层钢筋锚固不符合要求,弯钩平直长度不足15d。 3、填充墙和其他:个别工程顶层分户墙无构造柱和压顶;拉结钢筋入构造柱锚固不足;上部填塞时间不满足14d的规定;止水梁施工未凿毛;防水卷材保护差,基层处理达不到要求。 (三)管理资料方面 1、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资料: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或未设置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未按要求进行配置;个别特种人员作业证书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审核,证书重复使用情况严重;二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或无审批意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危大工程识别不准确,部分项目未进行公示公布,无书面交底记录和专项验收记录。 2、监理单位管理资料:一是总监、专监到岗到位情况较差,个别人员跨兼任工程较多,数量不满足规定。二是监理规划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制,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还应根据其它规范文件规定,补充扬尘、节能、常见质量问题、监理细则、监理旁站等内容;有危大工程的项目,监理规划未包含危大工程控制内容或无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部分工程有装配式建筑却未编制细则。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施工企业给予通报表扬。经检查评比,临沭县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临沭县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和世纪尚园东区项目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安全防护措施,得分在前三名。对承担三个项目施工任务的金明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二)对以下施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经检查评比,对安全管理责任制未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得分在后三名的临沭县金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桂花丽舍项目,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利城首府项目,山东金大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苍源河实验学校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今后管理和检查时列为重点管理对象。 (三)对以下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经检查发现,山东正直监理有限公司公司史丹利水岸花园监理项目部、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史丹利桂花丽舍监理项目部、山东国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育博园东区监理项目部的总监及监理人员到位较差,并且未能严格履行安全或质量监理职责,监理资料比较混乱,对上述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整改落实。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忠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要加强隐患监管,落实防范措施,杜绝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惩前毖后,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在吸取此次检查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一线作业人员质量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的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到位履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杜绝挂名脱岗、无证上岗和挂靠出借资质等现象发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 附:临沭县2020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评估结果汇总表。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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