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住建发〔2020〕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镇街建设部门:
现将《临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行动专项方案》、《临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
临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行动
专项方案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沭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沭安发〔2020〕1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4 月中旬,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打非重点
(一)重点部位。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烂尾工程等重点部位,比较隐蔽、易被忽视的事故易发点等。
(二)重点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打非内容,加强专项治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建筑施工领域。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非法突击抢建等非法行为。
2、消防安全领域。严厉打击在建工地无动火审批,临时办公场所、生活区、商业中心,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用电管理不规范、无消防设施配置、无警示提示,施工区域消防设施配置、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正规,消防教育培训演练开展不到位,以及日常检查、消防档案管理不作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电气线路严重老化、不及时更换的等非法行为。
3、特种设备领域。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经检验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充装活动,特别是企业违规建设LNG 自供站,使用未注册登记、未检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证充装液化气的等非法行为。
4、城镇燃气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燃气的;违规建设燃气工程的;企业违规自建内部供气站的;违章占压、非法挖掘、破坏燃气管道的等非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责任主体。各单位、科室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一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本领域非法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方案,建立完善工作考核督查机制。
(二)强化打击措施。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非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依法作出取缔、关闭、停产等行政决定的,要函告供电部门,并由做出取缔、关闭、停产等行政决定的主管部门牵头,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对非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0年1月下旬开始,到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阶段(2月上旬—3月下旬)。各单位、科室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排查上报本行业领域打非情况,准确查找,托清底数。对事故频发、非法行为集中的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对已被关闭取缔的非法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上旬)。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打非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看因非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被依法关闭取缔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县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对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形成打非合力。同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调度督促,对打非工作实行半月一调度、一通报。
(二)创新监管方式。要严防非法企业规避监管,有针对性地改进检查方式。对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防企业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对停产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和监控录像等信息,确认企业是否停产到位。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
(三)严格执法问责。对非法行为,采取断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非法行为的,要顶格处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临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县安委会要求,即日起,在全县住建领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全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从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集中对涉及住建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查治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隐患方面。重点检查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燃气行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燃气管道等。
(二)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设备有效使用期限及有效合格证明以及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查、检查、清洁、维护等情况。
(三)违法分包、转包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以及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四)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加强对建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及燃气使用方面。重点检查防水工程施工及工地食堂生活区中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各企业所使用的燃气气源来历及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各企业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使用情况;对安全用气及风险防控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情况;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的记录和责任落实情况。
(六)消防方面。切实做好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行业职能,以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高层建筑、机关办公场所、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管理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火灾应急演练,全力配合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实现住建行业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并对今年以来省市县巡查考核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集中整治内容,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的明察暗访检查。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提高政治意识。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值班值守、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情况,县住建局将适时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排查不彻底的将责令重新排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制定排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长期可控。
(四)总结提高阶段。要及时分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提高认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具体负责人,扎实有序地开展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等措施。
(二)务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全国各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住建领域的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进行深刻排查,分类管理。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层层抓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突出重点,加强应急管理。要严格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请县住建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定期收集汇总各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和3月20日前报送至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邮箱:zlaqyczl@163.com
全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内容及步骤
在建工地动火审批,临时办公场所、生活区用电管理、消防设施配置、警示提示,施工区域消防设施配置、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存放,消防教育培训演练开展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消防档案管理等。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分为“排查整治阶段、攻坚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
1、工作部署。各镇街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并抓好工作落实。
2、企业自查。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要严格细致检查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计划,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整改到位。
3、督导督查。各镇街建设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消防火灾隐患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内容,切实消除隐患,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建立相应处罚案卷及台账。
(二)攻坚整治阶段
1、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加大建筑施工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复工。
2、保持整治高压态势。重点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情况;消防器材设施建设情况;日常消防检查记录情况;消防水源建设情况;消防车通道情况;安全疏散情况;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安装情况;消防常识普及情况,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违规进行电焊、明火作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依有关法规对直接责任人向有权处理部门提请进行行政处罚。
( 三 ) 巩固提升阶段
1、重点防范。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安全隐患。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加强值班力量。
2、强化措施。各镇街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对各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实施细化台帐管理,对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逐一验收考核,对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不达标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工地,对施工单位年度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有力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在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大力普及建筑施工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患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能力。
(三)加强总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巩固攻坚行动工作成果意见和建议,将消防安全事故扼杀于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