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4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1-30
 成文日期  2021-11-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21〕15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沭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49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1-30
成文日期: 2021-11-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沭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住建发〔2021〕1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临沭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临沭县住建系统

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供热服务行业管理体制,着力解决供热服务领域遇到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结合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山东省供热条例》《临沂市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为依据,坚决整治供热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纠供热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理顺供热行业管理体制,推动供热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方面

1、行业监督情况: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供热企业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情况;是否对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热准备、启动、运行、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排查、解决可能影响供热的风险点;是否对供热企业运行质量和供热服务进行考核。

牵头单位: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2、服务群众情况:是否开展“访民问暖”活动,深入了解供热真实情况或帮助群众解决供热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供热诉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情况,解决群众诉求是否及时、高效;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县住建局物业服务室、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3、廉洁从政情况:是否存在插手工程建设或在资金拨付、补贴申请发放中搞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对供热企业吃拿卡要的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二)供热企业服务群众方面

1、供热保障情况:是否认真执行供热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规

定;是否具备供热区域内热源保障能力;是否适当超前谋划建设供热基础设施;是否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物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

责任单位: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2、供热准备和运行情况是否提前对供热系统进行检修维护;是否提前储备充足热煤;是否及时启动注水打压、冷热态循环和开阀供热等工作;是否根据天气情况科学调整运行参数,保障用户端供热效果;是否存在供热时长不够或间歇式供热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巡查巡检。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

责任单位: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3、供热服务情况:是否存在用户室温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是否配备24小时热线坐席;是否实行片区入户服务制度,及时解决群众线上、线下诉求;是否存在片区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的情况;是否公示供热企业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

责任单位: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4、供热收费情况:是否执行当地发改部门核准的供热价格;是否存在收费不合理或向群众违规收费、乱收费的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

责任单位: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三、工作步骤

(一)对照自查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对照自查,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排查到位。要坚持“刀刃向内”的原则, 在做好自身问题查摆的同时,指导供热企业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摆问题要有现场调查,要与供热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交流,梳理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单位、企业要将整治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强化党建引领,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治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行清单管理、专班推进、限期整改。要对照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集中整治期间,牵头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保障群众在供热方面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对复杂问题,要召集多方进行研究论证,综合施策,确保问题解决到位。2021年12月20日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全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企业要立足前期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提炼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制度不足和短板,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供热领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2022年3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工作台账报至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负责对全县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整治工作。

(二)压实属地责任。县住建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组织辖区内供热企业深入开展整治活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走过场、消极应付、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等情况,工作专班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将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做好监督考核。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 强化满意度测评。积极总结整治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和曝光,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做好整治成果运用,将供热企业的整治成果作为供热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全县住建系统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全县住建系统

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胡顺仓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鹏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刘彦彪 县住建局副局长

袁卫平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人防中心主任

成 员:袁清宇 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照 县城投集团副经理、县供热服务公司经理

李 青 县住建局党务办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 群 县住建局物业科科长

于长浩 县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服务室主任

马善卫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副主任

尹亚东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与安全服务室科员

代海超 县供热服务公司副经理

姜文丽 县供热服务公司副经理

刘玉龙 县供热服务公司副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刘彦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清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