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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wsj/2022-000038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0-05-06
 成文日期  2020-05-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卫发〔2020〕11号
 标题  临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wsj/2022-0000388
发布机构: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06
成文日期: 2020-05-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沭卫发〔2020〕11号

各镇街卫生院、计生办,县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母婴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维护全县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

我县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院长、各镇街计生办主任为成员的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把保障母婴安全工作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首要任务,成立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建立急救绿色通道,配齐配强产科、儿科急救专家团队和基层孕期保健技术人员。每个镇街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妇产科或临床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并报县局备案,人员如有变动需报县局审批同意才可调动。各单位要加强母婴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健康管理各项制度,重点抓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即妊娠风险防范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约谈通报制度)。

二、强化首诊责任,做到关口前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建立孕13周内早孕信息月上报制度,特别对于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孕情信息要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版)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做到全县孕产妇孕情信息早发现、早建档、早管理、早识别、早干预,有效避免孕产妇的死亡。

强化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责任。首诊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和筛查。首诊机构是镇街卫生院的,负责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孕产妇转诊至县级包片的助产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县级助产机构要对就诊的孕产妇及时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黄、橙、红、紫”五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为“黄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需在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服务。

三、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高危管理

县卫健局与镇街卫生院、县直3家医疗机构,各单位与相关科室层层签订《母婴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范围:

(一)镇街卫生院职责

1、负责对首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是阳性的督促其到县级包片的助产机构做风险评估,直到完成评估;

2、负责辖区所有孕产妇的建档管理、督促按频次查体、追踪与随访服务;

3、负责辖区“绿色”风险孕产妇的保健查体服务;

4、负责接收和保存本辖区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保健查体信息,建档并及时录入《临沭县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追踪随访。

(二)镇街计生办职责

1、负责本辖区所有孕情信息(在孕13周前上报,不分政策内外)的排查摸底和信息月累计上报工作。各镇街计生办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孕情信息的上报,每月5日前将信息报送到辖区镇街卫生院妇保科、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

2、负责收集辖区流动人口中已孕妇女流入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孕期保健查体信息,并纳入孕情信息上报。

(三)县直医疗机构职责

1、县直3家医疗保健机构履行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保健服务与转诊职责;对首诊来院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建档管理,中医院对分级“橙色”及以上的孕产妇按片区转诊到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并对所管理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级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合理调配资源,保障高危孕产妇的就诊需求。负责镇街卫生院建档孕产妇基本公共卫生规范要求的孕中期、孕晚期四次产前健康管理,涉及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所需费用予以减免,并把检查项目录入到《临沭县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2、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所包片区镇街卫生院已进行风险筛查上转孕产妇的风险评估与转诊;负责所包片区黄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建档管理及孕期保健服务管理、追踪随访和指导。并对“橙色”及以上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信息系统对全县高危孕产妇进行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测。

(四)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职责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县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为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以上的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受评估,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母婴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建立急救绿色通道,专人负责接诊工作,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绿色通道畅通。

四、完善救治体系,提升救治能力

(一)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要组建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参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流程。救治中心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先由产科主任及时联系市级救治中心,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向医院逐级做好汇报。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要通过电话、视频等与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由其做好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遇有特殊急危重症人员救治时,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要亲自到场指挥,县局分管局长、妇幼科长亲自到场进行协调。

(三)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治体系。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设立产科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各助产机构发生孕产妇危急重症需抢救时,产科主任第一时间协调指挥体系内的相关专家成员,专家成员接到抢救请求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随后产科主任逐级上报。要加强救治演练和院内职能科室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转诊人员。

五、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县局将母婴安全工作纳入对县直助产机构、镇街卫生院日常工作考核,纳入对镇街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县局制定母婴安全专项考核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考核、月通报,如辖区或助产机构年度内出现1例可避免死亡的孕产妇,县局将根据评审及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追究:

  1. 因排查摸底不清,孕情信息漏报,未将孕产妇及时纳入管理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对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 因孕期跟踪管理不到位,孕产妇系统管理查体频次不足或转诊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孕产妇死亡的,追究镇街卫生院责任。对院长和分管院长进行问责,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相关妇保人员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受奖荣誉,年度考核妇幼项目不得分。

    (三)因孕期未能早期识别高危因素,妊娠风险评估级别降低,延误转诊或分娩时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导致孕产妇或新生儿死亡的,追究相关县级医疗助产机构责任。对院长和分管院长进行问责,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助产资质。医务科主任、相关科主任、经治大夫及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受奖荣誉。

     

     

    附件:1、临沭县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临沭县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坤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武丽君县卫健局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成员:刘瑞林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善伟 县中医医院院院长

袁克堂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新闻 临沭街道卫生院院长

王 萍 临沭街道计生办主任

陈召实 蛟龙镇卫生院院长

高 侠 蛟龙镇计生办主任

唐信刚 大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文德 大兴镇计生办主任

程艳波 石门镇卫生院院长

陈 庆 石门镇计生办主任

高见朋 曹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会涛 曹庄镇计生办主任

陈 彪 郑山街道南古卫生院院长

胡怀娟 郑山街道卫生院院长

宋海廷 郑山街道计生办主任

刘 杰 青云镇白旄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 磊 青云镇卫生院院长

修 娟 青云镇计生办主任

吴洪雨 玉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孙运杰 玉山镇玉山卫生院院长

王 伟 玉山镇计生办主任

李建峰 店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永刚 店头镇计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母婴安全工作的协调调度、指导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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