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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17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06-24
 成文日期  2020-06-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农发〔2020〕10号
 标题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沭县“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17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6-24
成文日期: 2020-06-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农发〔2020〕10号


各镇街监管站、局直相关科室:

《临沭县“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4日


临沭县“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全力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沭食安委〔2020〕1号)要求,我县将在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通过3年时间,集中治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总体目标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和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盯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坚持因地制宜。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同时,注重结合实际,根据实际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靶向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协调联动。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联动配合,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等薄弱环节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实现行刑衔接,信息线索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监管执法资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规范耕地类别划分程序,精准划分各类别耕地,建立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地块进行重点监测。以重金属为重点开展产地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监测。2020年,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到2022年,完善耕地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站负责)

(二)强化农作物种业市场监管。一是清查经营主体。建立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均应当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以春季玉米、大豆、水稻、蔬菜和秋季小麦、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开展冬季种子企业专项检查。开展制种基地专项巡查,重点核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产地检疫等内容。三是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每年抽取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等种子样品,进行室内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四是做好法规宣贯。做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等配套法律规章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组织打假维权现场、遴选并公布典型案例等活动。2020年通过开展种子市场抽查、种子质量抽检、生产经营主体清查等一系列农作物种业市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活动,集中惩处一批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先推、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净化我县种业市场。到2022年,不断净化种业发展环境,种子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质量兴种、品牌强种,推动种业加快转型升级。(种子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肥料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肥料产品监督抽查,落实好“检打联动”机制,加强市县两级执法部门的纵向联系,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实行动态监管,重点督促生产企业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突出有机肥生产企业专项巡查工作。强化肥料重金属检测,推进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耕地质量安全。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反应迅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质量安全意识。2020年,全县肥料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9%。到2022年,全县肥料产业布局趋于合理,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肥料产品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全面实行证后监管为主,证前监管为辅的动态监管模式。(土肥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药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分类监管、分级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的证后监管,确保生产经营行为持续符合发证条件。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等手段,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推进科学用药、精准施药,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种植业管理科、植保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工作。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推进地膜捡拾回收,减少废弃地膜在农田残留。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探索地膜污染防治新途径。开展地膜残留预警监测,实现地膜监测预警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全县农膜应用与残留情况调查评估,摸清全县农膜使用与残留底数。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不达标地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规范使用标准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力争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环保站负责)

(六)高质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配合市局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监管网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检测和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管、执法、检测队伍工作联动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质监办、镇街监管站、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深入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整镇街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发挥好整镇街推进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养殖布局、培育利用主体、推广技术模式,不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形成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良好格局;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直联直报、跟踪监测,加快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提升配建水平。(畜牧兽医科负责)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管控行动。一是认真落实兽药GMP、GSP、饲料质量管理规范等措施,提升兽药、饲料产品质量。二是配合农业农村部、省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强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通过告知书、培训班等方式,指导养殖业主体规范使用饲料、兽药,提升从业者主体责任意识。四是继续实施饲料兽药分类管理,扶持规范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不规范企业的监管力度。五是加快完成兽药经营追溯系统升级重构,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完善省、市、县三级兽药经营追溯系统平台运行,推动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瘦肉精打击行动。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点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落实好检打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跟踪、追溯和查处,持续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压态势。(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禽蛋药物残留治理行动。一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兽用抗菌药、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规定,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检查。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镇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监督检查,强化禽蛋兽药残留检测,对监督检查发现未遵守休药期规定、产蛋期违规用药,或禽蛋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大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推进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飞行抽检等方式,加大生鲜乳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多种方式对养殖场、奶站、运输车进行抽查,打击非法收购运输、非法添加及扰乱生鲜乳收购秩序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在线监管,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水平。严格奶牛养殖饲料、兽药管理和使用指导,提高原料奶质量。(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一是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继续做好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资格条件的屠宰企业。三是推动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所有大型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与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整县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病死畜禽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和随意抛弃病死畜禽行为,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向餐桌。深入推进保处联动,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深入开展品牌创建行动。一是加快推进我县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每年至少推荐3家企业建设“山东省智慧农业应用基地”;二是稳步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深化品牌引领;三是推荐相关企业通过京东、天猫、产销对接等多渠道,实现优质畜产品的规模效应,增加企业对外话语权,提升我县优质畜产品竞争力。以鲜鸡蛋为重点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我县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畜牧兽医科负责)

9实施奶业振兴计划。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和《山东省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20号)的贯彻落实。(畜牧兽医科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统筹部署安排,落实农资打假报送制度,明确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二)加快标准推广应用。积极配合完善“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推行线上线下点对点推广模式,确保生产主体知晓和使用,实现标准与生产需求相衔接,引导生产主体主动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要依托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信用信息系统上传专项整治产品监测和主体检查信息,完善诚信档案,形成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整治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省级将组织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系列宣传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充分调度新闻媒体资源,鼓励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准确客观报道,及时曝光查处案件,提高司法震慑力和舆论引导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氛围。

各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工作,于6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书面总结(含附表2、3)发送至农质监办。


附件:1.7项整治重点落实措施文件汇总表

   2.“守护舌尖安全”行动成果汇总表


附件1


7项整治重点落实措施文件汇总表



附件2


“守护舌尖安全”行动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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